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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什么能把你虐哭的短篇小说?

发布时间:2019-07-31 15:07:23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我呱呱坠地的时候,父亲气得指着母亲破口大骂:“又TMD是个丫头片子!你生你妈多少个赔钱货了?”母亲精疲力竭得紧紧抱着我,害怕我像前几个姐姐一样被父亲送走,可我最终还是被父亲抱走了,在我母亲睡着的时候。
有没有什么能把你虐哭的短篇小说?

我呱呱坠地的时候,父亲气得指着母亲破口大骂:“又TMD是个丫头片子!你生你妈多少个赔钱货了?”母亲精疲力竭得紧紧抱着我,害怕我像前几个姐姐一样被父亲送走,可我最终还是被父亲抱走了,在我母亲睡着的时候。母亲后来告诉我,我能活着是因为我姐姐,我姐姐大我10岁,在我父亲把我扔在山上的那天夜里,姐姐偷偷把我捡了回来。父亲打了姐姐一顿以后我就留在了家里,姐姐照顾着我。

我2岁,姐姐12岁的时候,母亲不负众望的终于生了弟弟。姐姐休了学,在家照顾着我们两个,一直到她18岁时离开了家,去了城里的工厂干活。从那以后,照顾弟弟就成了我的全部。我们早上一起上学,他总有蛋炒饭吃,而我总是就着白米饭泡开水,每次他都会偷偷把蛋炒饭分半碗给我,我们两个蹲在地上一起分享一碗蛋炒饭,那时候我觉得蛋炒饭是最好吃的食物。

弟弟生得瘦弱,学校里的大孩子总是欺负他,就为了我弟弟每天早上5毛的零花钱。他哭着跑到我班上找我,而我则带着他去抢回那5毛钱,拿着凳子、竹竿甚至鞋子书包和欺负弟弟的人打架,有时候我会被揍得很惨,但大多数时候他们更惨。而那5毛钱,弟弟总是会拿去买包方便面,我们在放学回家路上一边走一边吃。

我9岁弟弟7岁的时候,放学回家的路上,一只大黑狗向我们冲了过来,我把弟弟护在身后,自己像和大孩子打架一样轮着书包和大黑狗打,可大黑狗比大孩子厉害些,一口咬在我手臂上,弟弟来救我,大黑狗转头就在他左眼下咬了一条口子,鲜血顺着脸颊直流,染红了他半边衣裳。

爸爸背着弟弟,我跟在后面,走到镇上的诊所去给弟弟逢针和打狂犬疫苗,爸爸很生气,一直不说话,也不理会我。直到到了诊所,弟弟在里面输液,爸爸则带着我走到街上,顺手抄起一根棍子便是拳打脚踢。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愧疚,觉得自己没保护好弟弟。我害怕爸爸再打我,只能远远的蹲在街角上,擦干了伤口上的血痕,我明白爸爸为什么打我,却不明白爸爸为什么不爱我。

我10岁,弟弟8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带着弟弟走了,听姐姐说是去了成都。留下我和姐姐相依为命,姐姐待我很好,那是我最快乐的一年,这一年我再也没有打过架,再也没有和弟弟分享过泡面,我觉得生活很空。姐姐从来不打我,不骂我,不让我干农活;每次她发了工资都会买肉,买蛋糕给我吃,有时候钱多还会给我买裙子;而我总会在深夜去工厂门口接她下班,在每个下雨天去给她送伞。一年以后一切都变了,一个大哥哥代替了我的位置,我再也不用去给姐姐送伞,而姐姐再也没有时间带我出去玩。

我12岁,姐姐22岁,弟弟10岁的时候,姐姐嫁人了,嫁给了给她送伞的大哥哥。从此我便是一个人住,一个睡,一个人吃饭上学,生活更空了。姐姐会在每个月缴电费的时候来看我,会给我带好多好多的面条,有时也会给我零花钱。可我觉得姐姐变了,不知道为什么,她总是很暴躁,总是会念叨着说:“为什么要有你?爸妈为什么要让你来拖累我?”我听不懂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大概是怪我不懂事吧?可是我已经努力做到最好了,我没有打架,我努力读书,可就算是我拿着100分的卷子给姐姐看,姐姐也不开心。我再也没有和弟弟联系,再也没有见姐姐对我笑过,我也很不开心,总觉得面条是没有味道的。三八节那天,老师教我们做手工玫瑰花,我觉得姐姐一定很喜欢,于是拿着它走了一个小时路到姐姐家,想送给她。我喜滋滋走到门口,却听到姐姐和姐夫的对话,姐夫说:“你看看你妹妹,这个月又缴了几十的电费,还不算她读书吃饭的钱,每个月都得多花好几百在她那个拖油瓶身上,你就不能别管她吗?”

姐姐说:“她也用不了多少,我也每个月在挣钱,她那么小,我不管她谁管她呢?难道要让她饿死吗?”

姐夫说:“你爸妈都不要她了,你还管她干嘛?饿死了也不关你的事……”

后面的话我没有再继续听,我终于知道姐姐为什么变了。回家的路上,有个小孩来抢我的玫瑰花,我都没有揍他,我觉得我好累,心好疼。天渐渐黑下来,下起了瓢泼大雨,我好想念弟弟。

我13岁的那年,升初一。那是了不得的一年。我遇到了我最好的朋友洪艳,洪艳帮我介绍了个工作,在她叔叔家开的烧烤摊上帮忙。下午放学我就去串烤串,晚上帮忙上菜,帮忙推销啤酒,忙到夜里很晚再走路回家,就这样我每天能挣10块钱,还能偷偷吃点烤肉,不过我始终觉得洪艳叔叔是知道我偷吃的。我每天都去,一个月下来终于足够缴电费,足够买面条了。从此再没有让姐姐帮我缴过电费和买面条,只是她偶尔还是会给我几十块钱零花,我始终没有再接过。

这一年暑假,爸爸妈妈和弟弟回来了,我久别多年的弟弟啊!他长得比我高了,比我壮了,左眼下的伤疤也已经淡了。我好担心他在成都被坏小孩欺负,缠着问他有没有人欺负你?姐姐去揍他!!弟弟笑着说没有,然后拿出他的存钱罐,里面一张一张的叠了厚厚一摞5毛的零花钱,他说: 二姐,我想给你买件衣服。

后来还是没买成,爸爸发现了,爸爸拿着弟弟的零花钱出去了一趟,回来带回箱纯牛奶,弟弟反抗了半天看没有用,也就喝牛奶去了,我从来没喝过牛奶,只看到同学喝过,于是也拿了一盒,爸爸扇我一巴掌说:“谁让你喝了?这是给你弟补身体的。”弟弟看见爸爸打我,拉过爸爸的手狠狠咬了一口,这是弟弟第一次保护我。而此后的一生,我都是不喝纯牛奶的。

弟弟他们走了,临走时弟弟哭着给我张电话卡,说我以后想他可以给他打电话,我忍住心酸高兴的说好。他走后那天,我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很久,一直哭到睡着,梦到我们以前分享蛋炒饭的日子。半夜醒来时,眼睛肿得快睁不开,头重脚轻的站不稳,摇摇晃晃打开水龙头灌了口冷水,冰凉的水从心到胃一路凉下去我才觉得清醒些,一摸额头却是滚烫。我知道自己病了,爬回床上闭上眼睛,告诉自己睡着就好。

再次醒来却是饿醒,日上竿头,额头依旧滚烫,我看着堆了满满一柜子的面条突然觉得心如刀绞;身下一热,我觉得我好像尿裤子了,脱下裤子一看,全是血。吓得我瘫坐在地上嚎啕大哭,我认为自己要死了,不知道该怎么办,拿出弟弟给的电话卡却不知道该去哪里打电话。抱着侥幸心理,我坐在门前台阶上,望着大路,任由血从我身体里流出来,我好希望姐姐今天会来看我,然后告诉她我要死了。我等啊等,等啊等,一直等到月上中天……天地间精品佛就只有我一个人,黑洞洞一片,背后的房子张着黑漆漆的血盆大口好像随时要把我吞下去,我绝望的向着它的走了进去。

我一整天不吃不喝,还发着高烧,已经没有了意识。最后发现我的人,是我的班主任,他发现我无故旷课一整天,特地来看我在干嘛,最后发现晕在家里的我。班主任是个好心的大叔,虽然有时候有点凶;他带我看医生,在医院照顾我,还给我喂饭,一个大男人红着脸教我姨妈巾怎么用,我看着他的脸好想叫他爸爸。

日子就在上学、打工和想念弟弟中慢慢渡过,一直到我16岁那年。姐姐生了她第一个孩子,洪艳辍了学,而我升了高一,九年制义务教育结束。一整个暑假,我都在为高中的学费发愁,白天去餐馆洗碗,晚上去帮忙卖烧烤,希望能攒够高中的学费。快开学的时候,我去洪艳妈妈开的茶楼里找洪艳。她妈妈是个强势的胖女人,没好气地说:“她不在。”我知道她一定在,远远的躲在街角,趁她妈妈跟一个男人调情的时候,我偷偷溜了进去。

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坐在一个黄头发,胳膊上还有纹身的男人的大腿上,看到我也不吃惊,兴高采烈的向我介绍她的男朋友。我以为我了解她,原来我一点也不了解她,想说的话再也说不出口,转身走了。洪艳一路跟着我,我问她:“你妈妈同意?”

她说:“不同意也没办法,我怀孕了。”

我停下脚步,转身看着她平坦的肚子,不敢相信。

“真的。”他说。

“你们什么时候在一起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问。

“初三毕业就在一起了,你整天忙着打工,我懒得跟你说了。”洪艳回答得云淡风轻。

“你别跟着我了,我没有你这样的朋友。”我转身继续走,脑子里像塞了一团乱麻,心里憋着一团火,不知道是愤怒还是难过。多年以后才知道,那叫恨铁不成钢。

太阳晒在身上火辣辣的疼,我一路像游魂一样飘回家里,远远的就看见门口有个熟悉的身影。班主任站在门口,脚下还有个大大的纸箱,从上次我生病住院以后,他总是常来看我,却从来不进屋里,那时我还以为他是嫌弃我屋子脏,后来才明白他那是怕别人说我闲话。我看着他花白的头发,呲了呲牙却笑不出来,他指着脚下的纸箱说:“这些是我女儿的旧衣裳,你别嫌弃。”

我捂着脸,蹲在地上狠狠哭了一场。一只温暖的手掌抚在我头上,轻声说:“你要好好学习。”

班主任走后,我打开纸箱。满满一箱子半新旧的衣裳和裙子,而最显眼的,还是那个1000块钱的红包。

夏天很快过去,洪艳叔叔的烧烤摊渐渐的越来越冷清,最终、我失去了这份工作。这几个月的时间里,我再没有见过洪艳;姐姐偶尔会带着小侄儿来看我,只是我们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僵,姐夫投资了一家家具厂,姐姐的出手变得越来越阔绰,看我的眼神也越来越充满藐视和厌恶,每次来我这里总是会一边教训我一边掏钱说:“看你那破破烂烂的样子,像个叫花子一样,拿着钱去自己买衣裳。”

我再也忍不住心中的怒火,和姐姐争执了起来:“别以为你有几个钱就了不起,我不用你的施舍,既然你觉得我这里是叫花子窝,那你还来干什么?”

“你以为我想来吗?要不是妈妈老是给我打电话让我照顾你,我才不会管你!”姐姐抱着侄儿转身就走,头也不回的坐上姐夫的白色小汽车扬尘而去。

妈妈?多少年过去了,我早已经已经忘了妈妈的样子。夜里下起了大雨,我点上蜡烛抱着桶,坐在床头上,屋子四处都在漏雨,滴答声此起彼伏。雨水一滴一滴落在桶里,像是房子在哭泣,我觉得心口闷得喘不上气,恐慌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在了寒冷的雨夜里。

每天放学的下午,我都在街上游荡,希望找到一个适合我的工作。小镇很小,我遇到了洪艳,肚子圆滚滚的她正坐在小时候给弟弟打过疫苗的小诊所门口,我走到她面前站定,她沉默的拦腰抱住我,然后嚎啕大哭。她的男朋友进监狱了,因为贩毒,她妈妈逼着让她流产。我不知道该如何安慰她,只能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她哭了很久很久,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说着,她说她不知道他吸毒、她说他骗她、她说她的母亲觉得丢人所以不陪她来.....直到日头西沉,一个穿着脏兮兮白大褂的大叔出来喊了一声;“哪个是洪艳?搞快点!”她抬起头,眼睛红红的看着我,我把她乱蓬蓬的刘海别到耳后,说:“我在这儿等你。”

夜里风凉,我叫了个三轮车送她回家里,她却执意不肯回去,我只好让她和我一起。她躺在我破旧的小床上,盖着薄薄的被子,蜷缩着颤抖。我拿着仅有的积蓄去小卖部买了几个鸡蛋,给她煮了碗鸡蛋面,她端着碗坐在床头,眼泪顺着脸颊流到碗里“我看到他了,血糊糊的一块,那是我的孩子”她说。

这一年,我17岁。大半年的时间里,姐姐从来没有来看过我,我也没有去找过她;而洪艳就一直跟我挤着住在一起,她在镇上唯一的一个酒店里工作,白天我去上学,她去上班;她妈妈来找过她很多次,她也不回家去。直到这天夜里,我们背对背躺在床上,各自怀揣着心事、辗转难眠;这大半年的生活费一直是洪艳在给,我知道我必须要找到兼职,否则只能休学。

“我要走了,谢谢你照顾我这么久。”寂静的夜里,响起洪艳微有些沙哑的嗓音。

“你说什么?”我一时竟回不过神来。

“我说我要走了,我要去成都。”她转身面对我,眼神清澈又坚定。

我知道我留不住她,却也忍不住担心她“你在成都有亲戚或者朋友吗?”她转身背对着我,不再说话。

第二天我放学回家,洪艳已经走了,桌子上孤零零的放着她留下的200块钱,连一封道别的信也没有。我呆坐在桌前,阳关透过窗子照射在我身上,那么冷那么孤寂;再见不知何时,也许此生都再见不了了。

暑假,我终于在超市找到了兼职。洪艳的母亲来找我闹过一场,她认为是我煽动了她女儿,她说我若不把她女儿还给她,她便让我好看。我一直刻意躲着她,谁知她竟然找到了我工作的超市,她果然让我好看了,先是声泪俱下的哭诉我是如何如何坏的女孩,说是我带着她女儿跟吸毒的男人混,让她女儿怀了孕;是我煽动她女儿流产;是我煽动她女儿离家出走.....总之她家庭的不幸都是因为她女儿交了我这个坏朋友,我被围在人群中央,百口莫辩。接着又扯着我的头发拳打脚踢,从弟弟离开后我已经好久没有打架了,纵使我拼尽全身力气,还是没能伤到她分毫。我看着围观的人群,他们有老有少,冷漠的看着这个胖女人抡圆了胳膊打我,幸灾乐祸的起哄说:“这样有人生没人养的坏女子,该打!!”我期盼着有个英雄来救我,可是没有,这世间只有愚昧的群众,没有正义的英雄。

我被辞退了,狼狈的回到家,站在门口却不想进去。墙上的白灰裸露出大片霉灰的斑驳,墙角的野草已经长得老高,看着瘸了腿总是摇晃的唯一的桌子,和早上吃了面条堆在锅里还没洗的碗,我觉得好累,活着好艰难;再也没有力气支撑这沉重的躯体,跪倒在冰凉的地上,捂着脸,泪水从指缝中滑落,我问: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高二的学费没了着落,我厚着脸皮去找姐姐。走到她家门口,我徘徊着始终不敢敲门,直到姐姐提着一袋垃圾打开了门,她看了我一眼,没说话,打开门让我进去。我努力让自己不要去看她的眼神,跟着她走了进去。我低头坐在沙发上如坐针毡,想着该怎么开口。“你等着爸爸回来收拾你吧!”姐姐先开了口,语气就如同那天围观的群众。我知道她在说什么,这几天在这个小镇上,我已经出名了,流言如同瘟疫般蔓延。

“事情不是这样的,你不要听他们胡说。”我着急的想要解释。

姐姐恨得咬牙切齿说:“你还有脸来我这里狡辩?就因为你,连我都抬不起头!我已经打电话给爸爸说了,你等着他回来收拾你!”

听着姐姐说着这些锥心的话,可我好像一点也不觉得心痛,我已经麻木了。在等待父亲回家的这几天,我一点也不害怕,还有些期待,我期待着再次见到弟弟,他是我悲凉的人生中唯一的慰藉。

我想错了,弟弟没有回来。父亲回来那天见到我就问了我一句话,他说:“你想死吗?”我往他身后看了很久都没有看到弟弟的身影,心已凉了半截,无所谓的回答:“想啊!”父亲气得一巴掌把我煽到了地上,我耳朵嗡嗡作响,只看见他面目狰狞如恶鬼,嘴巴一张一合,却听不清楚他说了什么。

我18岁的时候,辍了学。父亲回来那次,他把我带走了,我在成都如愿见到了弟弟。走时我去与班主任大叔告别,他也听到了关于我的流言,笑着安慰我:“洪艳也是我的学生,她和她妈妈是什么样的人我很清楚,我知道你很委屈。当时我去了外地,没有办法照顾你,你别伤心别受影响,好好学习,你将来会是个有出息的孩子。”我哭着问他:“我可不可以抱你一下?”他笑着点头,我伸手环抱着他圆滚滚的啤酒肚,哭出了所有憋在心里的委屈和愧疚;我在心里默默的说着对不起,我骗了他,我骗他说我是转学去成都了。

弟弟16岁了,长得又高又白,见到我的时候他笑话我又黑又瘦又矮,我们终于又在一起。父母都在一所私立学校上班,做后勤,弟弟跟着他们在学校上学,一家三口住在学校分的家庭宿舍里,我来以后就和弟弟挤在一个房间,我睡床上,他睡地上,父母对这样的安排表示不满,可弟弟他真的长大了,他可以无视父母的意见甚至直接顶嘴,父母也无可奈何。弟弟在的时候我真的过得很幸福,他会维护我,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会给我,父母丝毫不敢打骂我,因为弟弟才是家里的“国王”。

这样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高中他选择在另一所学校就读,因为学校离家远来回不方便,他住校了。而我,也开始工作;母亲说,她们给我找了个好工作,是推销酒水的,工资高,让我好好干。我告诉母亲我想上学,母亲说:女孩子读那么多书没有用,家里面困难,让我帮衬下家里。她找了条看起来最新的裙子,洗干净给我穿上,晚上父亲带着我去了一个灯火辉煌的大楼,里面的地板都会反光,所有人都光鲜亮丽,我知道这个地方叫KTV,是唱歌的地方,我生活的小镇上也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成都的KTV要叫做会所。接待我们的是一个穿着西装带着耳机的男人,我紧张又拘束的看着他和父亲谈工资,谈妥后又问我叫什么名字,多大,问我愿意今天晚上开始工作吗?我点了点头。

我工作后的第一个月母亲待我极好,我再没有吃过面条,再没有洗过碗,再没有自己洗过衣服,白天不上班的时候,母亲还带我去逛街买衣服;我震惊于这座城市的繁华,沉醉在这短暂的母爱里无法自拔。

而我每天的工作就是穿着制服,对每一个客人鞠躬问好,给每个包间的客人送酒水饮料,我的同事们有一些和我差不多一般大,和我一样穿着制服;还有一些同事们,她们不穿制服,每天都穿很高的高跟鞋,穿让我脸红的裙子,化着精致的妆,更厉害的是她们还能和客人做好朋友,一起唱歌喝酒,每个客人都喜欢她们,她们有一个统一的名字,叫公主;但公主们点凶,不爱搭理我们穿制服的人,我觉得她们是看不起我们,因为我们不能和客人做朋友。偶尔她们会笑话我说:看!小土包子!!我的土气在同事中很不受欢迎,这成为了她们鄙视我的理由。而她们鄙视我的理由却阴差阳错成了客人们喜欢我的理由。

来这里消费的大多数都是中年大叔,每次我往他们的包间里送酒水的时候他们总会故意逗我说:“来,陪叔叔喝一个!”或者说:“哎呀,这个小姑娘真可爱,来陪叔叔唱歌!” 久而久之,一些常来的熟客一到店里就开始问:“诶!哪个小土包子呢?”他们喜欢看我脸红,喜欢看我窘迫,有时会在我送酒水的时候当着我的面响亮的亲公主一口,或者在公主屁股上拍一把,看着我落荒而逃的样子他们就会哈哈大笑,他们笑得开心的时候,我也开心,因为多数时候他们会给小费。而每当这个时候,公主们看我眼神就会变得十分凶狠,我知道这让她们不高兴了。惹她们不高兴的下场,就是被冷嘲热讽外加集体排斥,我不在乎这些,我只盼望有一天在街头和洪艳偶遇,我希望她过得好;我只盼望时间过得快些,早点见到弟弟。

那时的我很不喜欢那份工作,身上总有洗不掉的烟味,还有些客人喝多了会在我身上揩油;可领到第一份工资哪天,我还是很高兴,捏着手里那厚厚的一沓钱,高兴得都快飞起来了,我想着再也不用为钱发愁,再也不用吃面条度日,我想着等弟弟回家我要给他买些什么……那时的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一切的欢喜都是一场空,我以为我终于逃脱了噩梦,却不知道自己只是从一个噩梦跳到了另一个噩梦而已。

我下班回到家的时候是已经是深夜,从来没有等过我的父母却端坐在客厅等我。母亲说:“你把钱给我们,我们给你存着,等你以后长大了我们还给你。”父亲说:“你就只会拿钱乱用!给我们保管免得你糟蹋了!”我靠在门上,死死护住手里的钱,心里有个声音告诉我:不能给。纵然我想尽了各种理由,试图说服她们我能自己存钱,可蠢笨如我,哪里看得透这拙劣的借口,她们想要这钱,自然有各种理由。我与她们犟了三天,从一开始的软磨硬泡到中间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的要挟,我都没妥协。直到最后母亲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诉说家里有多穷,她们要给弟弟买房,不然弟弟娶不到媳妇,弟弟要读大学,她们快要供不起弟弟读书了……等等等等……母亲就是母亲,她永远知道我软肋在哪里,轻易就把我拿捏得死死的。从此我依然省吃俭用,年复一年的上交着我微薄的工资,从无怨言。而那一个月的母爱,随着目的达成,也消失干净了。

19岁那年,我依然被人叫土包子,但没了小字。公主们越来讨厌我,不管她们怎么打扮,穿得怎么性感,客人们的目光却总是瞄着我。经理因此找我很多次,劝说我去当公主,他说我当公主会挣得更多;客人们也找过我很多次,一个比一个价格高。弟弟知道以后很担心,那年暑假他风雨无阻的每天都来接我下班,一到晚上10点就拿本书坐在大厅等着,一等就是好几个小时,看会儿书就来找我,看到我没事又去看书。经理赶过几次赶不走,也就算了。他明白自己不能这样长久的守护我,我们商量好了一起跟父母说我要辞职另找工作,这话一说出口,父亲拍案而起:“辞职?你辞职了好在家挺尸?你这个鬼样子去哪里找工资这么高的工作?……”父亲暴躁的谩骂开了,谩骂并没有让他解气,转而抽了皮带打我。弟弟就这样和父亲扭打在了一起,父亲再强悍终究是老了,气踹嘘嘘大骂弟弟是逆子。我哭着拉住弟弟,和父亲说我不辞职,弟弟涨红了脸吼道:“你们这样子不就是为了我读书吗?我不读了!”那几天弟弟没来接我,他整日将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出门也不吃东西。我一面觉得欣慰一面觉得伤心,欣慰的是弟弟长大了,已经可以保护我了;伤心的是如果他不振作起来好好学习,那就是我毁了他。那天晚上我与弟弟彻夜长谈,我告诉他我以前发生的所有事,告诉他洪艳、告诉他班主任大叔、告诉他保护我的唯一方式就是好好学习,然后替姐姐去上大学;而我会保护自己不受工作环境污染。弟弟什么也没说,走进厕所打开淋浴去洗澡了,只是淋浴的水声也没能掩盖住他的哭声。

19岁寒假,弟弟学习越发紧张的时候,店里却来了个小少爷。他来的第一天就获得了众多关注,公主们都去逗他调戏他,和我一样的服务员们也总是窃窃私语的议论着,说他高挺的的鼻梁和迷人又深邃的眼睛,说他是老板的儿子正宗的富二代......所有人都想和他发生点什么。

和往常一样,我微笑着向客人鞠躬问好,不知什么时候他悄悄走到我旁边跟着我一起鞠躬。这是个熟客,调笑着问道:“耶!土包子姑娘啥子时候找了个这么洋气的男朋友?”相熟的公主一看见金主来了,连忙上前一边说着俏皮话,一边挽着走了。我尴尬的看着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她们为什么都叫你土包子?”他眯眼笑着问,一口整齐的白牙在灯光下晃得我头晕目眩,又心跳如雷。

从那以后我和他就莫名的成了朋友,上班的时候总是形影不离,我去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总有说不完的话和问不完的问题,我也就成了众矢之的,所有人都不和我说话,领班也总是让我干更多的活,而这却让我们关系更加亲密。我蹲在池边洗酒杯,他蹲在旁边玩儿水。“你有几个异性朋友?”他问。

“弟弟算吗?”我反问。

“不算。”
“那就你一个。”我看着他拿个手指在水里搅啊搅,恨恨的说。

“没人追过你吗?”小水池的水被他搅出了旋涡,我看着他漫不经心的侧脸,精品佛心也随着他的搅动形成了旋涡,只是我看不清楚那旋涡里有什么。

“狗算吗?小时候好大一条黑狗追过我。”我撸起袖子给他看我手臂上的伤口。

他终于捞出了搅水的手指,轻抚我手臂上狰狞的创口,冰凉的手指抚上肌肤让我一阵颤栗。“哈哈哈哈哈哈哈.......”他一阵爆笑。

晚上下班的路上,我插着耳机一边走一边听歌。一群人突然把我围在中央,我第一反应是遇上抢劫的了,直到看到了张熟悉的脸,那是店里的一个公主。她一把夺过我的手机,狠狠的摔在地上,我大声呼喊起来,希望附近有人听见。几个男人围上来七手八脚的抓住我的手脚堵住嘴,我呜咽着盯着那个女人恐慌又绝望。“哟!小婊子眼神倒挺狠的。”她拿出一把弹簧刀,冰凉的刀锋挨在我脸上。“要不要我在你脸上画朵花儿啊?看你TMD还能勾引谁!”我看着她恶毒的脸,奋力挣扎,几个男人更加用力的抓着我,手指抓得我生疼。

其中一个男人把脸埋在我脖子里狠狠嘬了一口说:“别啊,老子都闻着处女香了。你给毁了,还不如让我们哥儿几个爽一把。”另外几个男人也跟着附和,几只脏手随之伸进了我衣服里。

一股寒气头到脚蔓延开来,我一心求死。使尽全身力气挣脱开,直直的向着她手里的刀锋撞过去。

我倒在地上,温热的液体瞬间从我左肩蔓延,却感觉不到疼痛,只看到那个女人尖叫一声落荒而逃,几个男人看了我一眼,说了声“真TM倒霉”也四散走了。刀子插进了我左肩处,我能感觉到并没有多深,左边身体一阵一阵的麻木,我挣扎着向手机爬过去,祈祷它没有摔坏。上天待我不薄,它确实没有坏,只是当小少爷赶来的时候我已经意识有些模糊了。他蹲在地上半抱起我,看着我左肩的刀子和鲜血,全身颤抖。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我紧绷的神经终于得到放松,恐惧和惊慌瞬间爆发,靠在他怀里紧紧抓着他的衣领嚎啕大哭,他用力的握着我的手,不停安慰道:“没事的,没事的,我来了。

躺在医院的那几天,他一直照顾我,夜里就在我旁边搭个行军床,每天早上醒来就看到他俊俏中略带坚毅的脸;下巴上微青的胡茬,一根根的如同雨后春笋般分明,就是这张脸,笑起来时像一个太阳,明亮得让我不敢直视。

他端着一碗稀饭,一边喂我一边笑话我说: “你刚到医院的时候,惊魂未定,抓着我不放手,我没办法才留下来陪你的。”

我反驳道:“那你现在走啊。”

他低头笑笑说:“走不了了。”一句话让我微有波澜的心瞬间掀起狂风暴雨。我却懦弱的不敢接话,沉默着喝稀饭。

“你为什么不让我给你父母联系?你父母没在你身边吗?”他继续挑起话题。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含糊道:“寒假,他们回老家过年去了。”

“你避重就轻。”他停下手里的活,直直盯着我的眼睛。我心虚的低头不语,那些世间的丑恶,不应该出现在他生命中,他最好不要知道,永远做赤诚的少年。

我在医院住了一周,他也照顾了我一周,甚至住院的钱都是他给的。每次我说到要还给他时,他就漫不经心的说:“你放心,这钱不是我出的。”我揣着一肚子疑惑,他却怎么也不肯多说。出院的时候,经理亲自来接我,还说让我多休息三天再上班,鞍前马后的提东西又送东西,我十分不适应,他却理直气壮享受着经理的服务。

一大早,他提着豆浆油条来问我:“你打过游戏吗?”我摇头

“你去过游乐园吗?”我摇头

“那你总去过电玩城吧?”我接着摇头。

他也摇头:“怪不得人家叫你土包子。”

于是第一天我们去了网吧,他教我在游戏里开车,在游戏里跳舞,在游戏里打仗……我做了一回网瘾少女,玩儿到晚上也不愿意离开,他瞌睡得很了,就直接躺在椅子上枕着我腿睡觉。我看着他的睡颜,心里暖洋洋一片,其实我不是玩游戏上瘾,只是想这样和他多呆些时候,真希望时光就停止在这一刻。

第二天去了欢乐谷,我兴致勃勃拉着他要去坐过山车,他瑶瑶头指着旋转木马说:“你是病号,只能坐哪个。”我撅着嘴,窃喜着坐了一次又一次的旋转木马。

第三天去了电玩城。一百块的币花完以后他想再去兑,我拉着他摇摇头说我累了。走在回去的路上,我鼓起勇气问他:“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也是我第一个异性朋友。”他想也不想的回答。

我心凉了一半,仅仅是朋友吗?他走到我前面蹲下,说:“来,我背你。”我犹豫着不敢上前。

“来啊!”他再次催促道。

我轻轻趴在他背上,把头埋在他的颈脖中,沉醉在他好闻的清香里。“你能一直背我吗?”

“不能,我要走了,我只是在这里待几周,看看这里的情况,然后就要回去上学。”他低沉的声音伴着冷寂的街道,同冷风一起直直钻进我的心窝,比伤口还疼。

“那你还会回来看我吗?”我依然怀揣希望。

“父亲安排我出国,我很长一段时间不会回来。”他背着我漫步向前, 我看着昏黄的路灯下被拉得长长的的影子,一切都像是一场梦。

“你要照顾好自己。”“我可以等你。”我们异口同声说着。

我安静地趴在他背上,听着他粗重的呼吸。微凉的晚风、寂静的街道和昏黄的路灯,一切都充满了离别的伤感。他把我放在路边的台阶上,转身沉默的拦腰抱住我,脸埋在我厚厚的羽绒服里,闷声说:“你和我见过的所有女孩都不一样,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莫名的想接近你;你什么也不肯告诉我,但我在你的眼神里发现了悲伤。这个地方不适合你,我走以后你也一定要离开,答应我,一定要离开。”

我伸手抱住他的头,摸着他浅浅的头发郑重的说:“好。”这是我对他的承诺,也是我对自己的承诺,我总会离开的,一定。

“你不要等我,我有我必须要背负的责任。”我不明白他在说的责任是什么,也不想问。

休假结束。上班的第一天,每个人都对我很客气,好像之前的不愉快只是我在做梦。晚上店里团年,他坐在我旁边时不时往我碗里夹些菜,大家纷纷拿我们打趣,我们彼此对望一眼,默契的不解释。席间我睁大眼睛到处找,找不到那天晚上伤害我的那个公主,也没有谁提起她,我觉得有些不对劲,却也不放在心上,大概是开除了吧我想。他走以后很久,我才知道那个公主进了监狱,她私下接客的时候被人,警察直接抓了现行;并且还在她的的住处搜到了冰毒。

团年宴上的他喝了不少,经理安排我送他回家去。微醺的他红着脸坐在马路边的花台上,抬头望着我,我看着他的眼睛,如同一汪清澈的泉水,里面蕴藏着无限的温柔和爱意。他轻轻拉过我的手,捧在掌心说:“待会儿会有司机来接我的,明天就走。”薄薄的嘴唇一张一合,说出的话却让我如坠冰窟。我抽出手,沉默着不说话。

“别这么伤感,来抱一下。”他说着,站起来张开双手拥我入怀,头搁在我肩膀上,温热的鼻息呼进脖子里。我紧紧抱住他的腰“我会等你四年的,就四年。”他侧头在我脸颊上轻吻一下,不再说话。

他走以后,我疯狂的收集所有一切他的东西;他喝过的水杯、他穿过的工作服、他的考勤卡;我在所有同事的手机里搜刮他的影像,只要有他出现,哪怕有一个背影或者一个侧脸也行,收集照片时才发现,我们竟然连一张合照也没有,这成了我很久以来的遗憾。有关于他的记忆和物品,我都珍藏着,每次拿出来看时都泪流满面,此后很久我都活在那几周的记忆里。

他走后第一年,我20岁,弟弟高三。这一年弟弟变了些,也许是因为他长大了或者学习压力大吧,不再时常回家看我,不再和我谈心事,需要钱的时候也变得越来越多,他从不找父母要钱,只找我。幸好这几年我的积攒小费还算多,支撑得起他的花销。20岁生日那天,没人记得,我申请休假一天,去了我和他曾经去过的网吧,老板正趴着在玩儿手机,抬头看我一眼:“老位子?”我点点头。从他走后我常去坐会儿,有时会给他发邮件,可一年了,从未收到过回件,今天也是如此。我看着空空的收件箱,心里刺痛着失望,你看到了?还是没看到?他的电话我再也没有打通过,邮件他也没有回,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

这年店里重新装修,放假一个月。我趁着假期回到了我曾经生活的小镇,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洪艳叔叔的烧烤摊已经变成了奶茶店、洪艳妈妈的茶楼变成了餐馆,曾经的学校还是老样子,只是我已经失去了可以进去的资格。和洪艳有交集的所有地方都已经消失,我向可能认识她的老同学打听,可还记得她的人实在太少了。茫茫人海,我该去哪里找她?

曾经住过很久的家,已经腐朽得不能住人。那一个月,我都住在姐姐家;时隔两年,姐姐的眼神温柔了许多,姐夫也和善了些,曾经发生的那些事情我们谁都不再提起。也许是因为我长大了,也许是因为姐姐太孤单了,她开始向我倾诉她的心事,她说姐夫的家具厂生意惨淡、她说自己不知道该怎样教育侄儿、我默默倾听着,时不时接一两句话;直到她说她以前很暴躁,是因为刚生了侄儿不久,带孩子很累,而姐夫对她也不体贴。我很想告诉她:姐,我从来没有怪过你。这些话我知道我不用说出口,她懂的。那段时间我们的感情更胜从前,一起逛街、一起做头发,一起看电视、甚至一起睡觉;某天夜里,将睡未睡时,她悄悄对我说:不要把钱给爸妈,不论如何要自己存着。

离开前,我去看班主任大叔;他已经退休了,穿着大背心大裤衩, 我笑话他变成了大爷,他开心的摸摸我的头说:“姑娘变漂亮了!”晚上师娘做了桌好菜,老师开了瓶酒一边喝一边摇头说:“我那女儿要是有你一半就好了!”言谈中得知她的女儿从大学退学,去了北京,说要当演员,说到此处师娘也是泪眼朦胧。我不知如何安慰,只好倒上一杯茶,以茶代酒敬老师和师娘一杯。不知道这是什么茶,这样的苦,老师啊!我要如何告诉你,我也是这样的不争气?走时,老师已经微醺,不停的叮嘱我好好学习,我满口答应然后落荒而逃。

世人皆苦。

新装修的店华丽胜过从前,大厅正中摆着一架崭新的钢琴。开业剪彩的时候我见到了店里的老板——他的父亲。他父亲消瘦挺拔,有种不怒自威的严肃,花白的头发和得体的西装衬托得他贵气十足。他们五官和身形非常相似,泪眼朦胧中,我精品佛透过他父亲又再见到了他。你在哪里?过得好吗?谁又陪在你的身边?

我每天给那架钢琴擦灰,店里没人能弹奏它,只有客人有时弹奏一两曲,我摸着黑白的琴键,想着如果他回来时我能弹首曲子给他听,他会不会惊喜?于是那一个月工资我没有上交,而是给自己报了钢琴班。父亲接连骂了我几天,母亲拿出惯用伎俩——哭,我狠下心没有理会。

弟弟高考结束,成绩非常好。父母高兴得忘了还要骂我的事情,忙着向亲友炫耀、忙着准备升学宴......那几天家里很热闹,只有弟弟整日沉默不语,他变得越来越深沉,我再也看不透他的内心。大家都以为弟弟会顺利的去之前选好的那所985,而录取通知书下来的那天,家里由火海变成了冰山。弟弟他自己改了志愿,读的免费师范生还有全额奖学金;而那所学校离家很远很远.......父母质问他为什么,他说:“我的大学是免费的,还有奖学金,姐姐可以辞职了。”世界上不会有这么好的事情,免费读书还倒给奖学金,我哽咽着问他代价是什么,他说:“贫困山区支教8年。”8年!意味着他整个青春年华,是我毁了他!父亲气得拿起板凳砸我,我冷眼看着木凳落下,然后额头一阵冰凉,顺着脸颊流下来的,不知道是泪水还是血水。

他走后第二年,21岁的我额头上有了一道浅浅的疤。弟弟去了很远的地方读大学,我们很少有联系,每次我给他打电话,他即使接了也会匆匆挂断,偶尔他给我打电话也只是当他需要钱时,他以为我没有再上交工资了。我的傻弟弟哟,当人们尝到了甜头,哪里还会轻易就放弃呢?我依然上交。

姐姐知道这个事情以后,跟父母说要从我这里借两万块钱做生意用。我告诉父母这是我的钱,我愿意借给姐姐,她们十分不情愿的给了姐姐两万。姐姐确实做了生意,她开起了一家早餐店,只是并没有用我的钱。父母给她后,她转手就给了我,说:“再借多些她们就不会同意了,我只能拿到这么多,你不要傻乎乎告诉她们我给你了,你谁也不要说!这个钱是你以后的退路。”我看着手里沉甸甸的两沓钞票,钱啊钱!你是所有罪恶的开始,也是所有美好的开始。

两万块钱到我手上的第一个月,就花出去了7000;真正的退路从来不会在这两万块钱上,而在知识上,我报了成人自考班。我铭记曾今答应过他和弟弟的:会辞职离开,答应过老师的:会好好学习,我不能让弟弟白白牺牲了那8年时光。自考班的老师说,如果我努力,2年就可以拿到毕业证。两年、我只需要两年,当我拿证书的时候也许他就回来了。

两年时间过得很快、很忙碌。我挤出所有空闲时间学习钢琴、去上自考课、或者去常去的网吧刷题;我还是偶尔给他发邮件,虽然他还是没有回过我,但忙碌又充实的生活让我不再时常想起他,不再时常沉浸在患得患失的猜测里。店里那台钢琴我已经能用它弹奏很多曲子了,但我时常弹起的还是《The truth that you leave》。

23岁生日后两个月,在经历大大小小许多场考试后,我拿到毕业证了。抱着红色的大本本,我亲了又亲,回家的路上我抱着它跳过水坑、扭着屁股绕过路上的汽车、唱着歌奔跑在阳光照耀的大路上........这么高兴的事情,我一定要告诉他!奔向网吧打开邮箱,我收到了4年来他给我的第一封回信。抖着鼠标点了半天才打开的那封珍贵的回信,我多希望那是一封告诉我他回来了的信,可它是空白的。一度怀疑是自己看错,或者电脑坏了,我叫来网吧老板,老板关了又打开,打开又关了,最后说:“这本来就是空白的,是不是你朋友发错了?”我不相信是他发错了,决不相信!他肯定看过我发给他的信,可你为什么回我空白的?你想对我说什么?我还要等你多久?

此后我总是做同样的梦,梦到一片广阔的薰衣草田,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T桖,微笑着从金色的夕阳余晖里走来,我开心的向他跑去,却在伸手触碰到他的那一瞬间醒来。那封空白邮件之后,他再没有发过其他邮件,我每天一有空闲就去网吧里,在各大招聘网站寻找适合我的工作,翻了又翻、看了又看就是不愿意离开,工作找不到靠谱的,等邮件倒是认真在等:那时的自己是如此的简单、如此的执着。

现实狠狠地给了我一巴掌!自考的学历对我找工作其实并没有什么帮助,用一个面试官的话来说就是:这顶多能证明你是个爱学习的孩子。很多大公司并不承认自考学历,而最要命的是我根本没有工作经历和业务能力,只能做前台或者做销售,但这不是我想要的。找工作的事情陷入瓶颈,我正一筹莫展的时候,经理说他要走了。

四年了,斗转星移。许多一起工作的同事陆续离开,曾经的老员工只剩下经理和几个还算厚道的公主还有我,而现在经理也要走了。他离开的前一天我们几个自发为他践行,公主们都是能喝的,经理被围在中间“敬酒”,我坐在一旁看着经理舌灿莲花的拒酒,却并不伤感,岁月它总是能让人变得无情。散席的时候,经理已经微醺,他主动叫我陪他走一段,公主们调笑着一哄而散,留下我们两对面站着,气氛变得有些微妙。“我有话想对你说。”他双手插兜,转身向前走,我连忙跟上。“从现在起你不要说话,听我说。”

他的语气严肃冰冷,我心一沉:“好。”大概又不是好消息吧,我想。

“我还记得初次见你的时候,你怯生生的不说话,你父亲跟我谈工资你也不上心,独自坐在一旁玩儿手指。你知不知道你父亲他居然要求我把你的工资给他?我当然拒绝。不过我估计你工资还是给你爸了吧?你可真的是傻啊!“他顿了顿,停下来点上只烟,吸了两口继续说:“你只是我手底下众多员工里的一个,比你更傻的姑娘我也不是没见过,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偏偏就对你上了心。真的没见过你这样的人嘿!人家欺负你你还跟着傻乐,叫你土包子那还满口就答应!那群小丫头们成天排挤你,你也闷声不说话!我真的是哀你不幸,怒你不争你知道吗?”他说着说着突然转身狠狠在我脸上揪了一把。我捂着脸还没反应过来,他又继续说了:“不过我真的佩服你,默默无闻的,突然有一天就见你弹起了钢琴,突然有一天就见你拿到了红本本。”

“你怎么知道我........”我震惊的话还未问出口。

“你答应我的。”他打断我的话,无奈的看着我,我只好乖乖闭嘴。

“我想知道的事情,自然有办法知道。”晚风吹过,他好随风摇晃了一下,似乎真的已经醉了。“你坐在钢琴前的样子真迷人。从那时起我才确定我已经爱上你了,不过我跟你说这些并不是要你做我女朋友。”他伸出手,在空中画了个圆圈“我只是想给我这些年的感情画上个圆满的句号!我其实可嫉妒他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你这些年都在等他回来,他有什么好的?他就是有个好爹,哦不对!现在还多了个当副局长的岳父了哈哈。”

“你说什么?”我冲上前挡在他面前,迫切的想知道他说的那个人是谁。他明白自己失言,沉默不语,看着我的眼神一如他临走时看我样子,哀伤又温柔。

“你以为,上次伤害你的那个贱人是谁把她弄局子里去的?是我!!你隔三差五请假去考试、去上课、你以为你为什么请假这么容易?是我!!要不是我一直偷偷护着你,你以为你能在这笑里藏刀的地方活多久?你是真不知道还是视而不见?!”他涨红了脸,抓着我肩膀大吼,我没想到他会突然发怒,愣了半天说了句:“你不是还劝过我当公主吗?”

他笑了笑,凑到我耳边阴恻恻的说:“因为公主都是要先陪我睡的,我那时只想睡你。”温热的鼻息吐在我颈侧,如同毒蛇在吐着信子,一瞬间精品佛又回到多年前的那个晚上,我猛地挣脱他,拔腿就跑,顺着家的方向一路狂奔。

不管这个家有多么冰凉,它依然是我觉得最安全的地方。

惊慌失措的打开家门,却见到了弟弟。他的旁边还依偎着一个长发如瀑的女孩,她连忙起身乖巧的喊了一声:“二姐。”我愣住了,这一切都来得太突然。

“姐,这是我女朋友。”弟弟连忙打圆场。我浑浑噩噩说了句:“你好。”父亲端着果盘从厨房出来,一看到我便沉下脸呵斥道:“不知道跑到哪儿野去了,批头散发的像个疯子。”

“没有叔叔,外面风吹得大。”那个女孩说着便乖巧的接下父亲手里的果盘。父亲很高兴,笑语晏晏的说:“别管她”弟弟看了看我,不说话。我借口回房间梳头发,关上门,耳边久久回荡着那句:“现在多了个当副局长的岳父...”副局长、岳父....他要结婚了吗?我像个笑个笑话一样等他那么久,原来他早就回来了?是啊,原本他就没有说过喜欢我!我仰躺在床上,头脑胀痛,好像整个人都坠入无尽的深渊,就那么一直往下掉啊掉,睁大了眼睛望着天花板,眼角干涩得一滴眼泪也流不下来。

弟弟不知道什么时候进来了,靠在书桌上问我怎么了。我并不想理他,事实上这个时候我不想理任何人。“你在怪我吗?”他追问。

我拉过被子蒙着头,闷闷的说:“我祝福你。”

“我刚跟她在一起不久,带她回来只是想让你见见她,你如果觉得她不好,我可以跟她分手....”

我听着他冷漠的说着可以分手,顿时怒火中烧,坐起来狠狠的骂他:“你要跟人家在一起就要对人家负责!玩弄女孩子感情的都是人渣,你就是个人渣!!!不喜欢你就别招惹.....”话未说完,已经是泣不成声。

二十几年来,我第一次在弟弟面前哭,他一直觉得我是个坚强乐观的人,突然见我哭成那样顿时手足无措的跟着我一起哭。我看着他一边哭一边拿着纸给我擦眼泪,突然明白不管我的弟弟他走得有多远、不管我们再怎么生疏,我们依然牵挂彼此、依然是最亲的人啊!那天晚上,我像个小孩子一样,哭着向弟弟说我的委屈和无奈。

弟弟他们第二天早上走的,我眼睛肿得像核桃,躺在床上装睡着,听着父母热情的邀请那个女孩再次来做客。弟弟刚走时就给我发了条信息,大意是让我别难过,勇敢的面对人生的坎坷。因为有弟弟,我虽然心里依然悲伤,却平静了许多。收到弟弟消息的同时也收到了经理的,他说:昨晚吓到了你,对不起!但我并不是什么纯情的人,所有男人都不纯情。我有一个朋友在xxx小学工作,听说他们学校在招代课老师,建议你去看看。我放下手机,想着要不要回复他。外面父亲已经在客厅骂开了,说弟弟好不容易带女朋友回家,我班也不上,老早就跑回家甩脸色给那个姑娘看......骂着骂着可能实在觉得不解气吧,一脚踢开房门,站在门口指着我咬牙切齿的说道:“老子警告你,你如果坏了弟弟的好事,老子要你好看!”说完摔门而去。清晨的阳光透过玻璃照到我脸上,我伸手盖住眼睛,想离开这里的心情如此迫切。

新经理上任第一天,我就请了假。带上所有证件去了那所小学,她们果然在招代课老师,语文、数学、科学、体育和音乐都在招,我犹豫了半天,在申请表里填下了音乐,我想我唯一擅长的就是钢琴了吧。一个和善的女老师带着我去了校长办公室,校长不在,我独自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紧张的等待,害怕他们像其它人一样不承认自考学历。我等啊等,在喝光了一杯水的时候,门外进来一位微胖的中年大叔,我赶紧起身问好,却在看清他的一瞬间愣住了,他也愣了会儿,随后笑着说了句:“哟,土包子都嘛!”我尴尬的笑了笑。

“王老师,你们认识啊?”紧跟着进来一位戴着眼镜拿着文件夹的女老师,看了看我又看了看他,笑着问。

“不认识,初次见面。”我赶紧回答。他也应和了句:“我认错了。她长得像我一个熟人。”

“哦,好的。你是来应聘的哇?”她说着把文件夹放在办公桌上,坐了下来。那位王老师也坐在了旁边。原来这位女士才是校长,我连忙递上了自己的资料,她低头仔细的翻看,时不时扶下眼镜,她的一举一动都在牵动着我的心,让我坐立难安,心跳如雷。

“你这里写着擅长钢琴,你有教学经验吗?”她突然抬头问我。 我摇了摇头。

“那你有教师资格证吗?”她继续问道。我知道多半是不行了,脸上发烫,心却已凉了半截,愣愣的说了句没有。

“虽然是代课老师,但是我们还是希望找有经验的、并且具有资格证书的老师。”这话如同一盆冷水兜头泼下,我稳住自己,客气的说了声:“谢谢。”便伸手拿包准备离开。

“但我们还有个图书管理员的职位,你愿意来试试吗?”她接着说。我停下手里的动作,一时不知如何回答。

“你如果愿意试试的话,明天就可以上班了。”坐在一旁的王老师打破这突然的安静,接着校长的话说。现实就是这样,总要先狠狠的打你一巴掌然后再给你一颗糖吃,我开心的接住这颗糖,说:“我愿意!”

原来离别是不会给你时间准备的,它总是像夏天的暴雨一样突然而至。我在大厅最后一次弹起《The truth that you leave》,他离开了,我也离开了,再也不会回来。一曲终了,我大步向着新的人生走去,没有向任何人告别。

24岁这这年,弟弟毕业实习了,我也当上了图书管理员,离开了家。当然这一切并不容易,从会所辞职回家的那天晚上,我站父母面前鼓起勇气对她们说:“6年了,弟弟大学也快毕业,我已经找到了新工作,如果稳定下来了,我就搬出去。”父亲顿时暴跳如雷,母亲开始哭诉,红脸白脸的戏码再次上演,不论她们骂我什么,说什么,我都当成没听见,坐在床上沉默不语。父亲的谩骂一直持续到半夜,直到隔壁邻居敲门,才总算安静下来。我擦干眼泪,筋疲力竭的沉沉睡去。天蒙蒙亮时,母亲把我叫醒,她坐在床头冷静的问我在什么地方工作、什么职位、工资多少、待遇如何.....她很诧异那样的学校为什么会要我,也很诧异她的女儿居然就这样不声不响自考了学历,我也很诧异母亲原来也有这样冷静的一面。

与母亲谈过以后,父亲不再反对我工作的事情,家里消停了两天。第一次接触办公室工作的我,对一切都不熟悉,所有一切都从头学起,常常会因为一点简单的报表和文档而加班到深夜,虽然很多时候都做得不是很好,但好在学校的老师和领导们普遍十分随和,会非常耐心的教我。我喜欢这个工作,非常喜欢!所以不管安排我做什么我都会去做,不会做想办法也做好。渐渐的,我的工作越来越多,领导也越来重视我,很快就签了正式的合同。签合同那天,我向领导申请宿舍,领导爽快的给了我个单间。

宿舍在一楼,虽然有点潮湿阴暗,但总算我有了自己的空间。搬进宿舍那天,是个晴朗的下午,家里又闹了一场,父亲暴跳着质问我要搬出去和那个野男人住,母亲眼泪婆娑不停劝我留下。我决绝的不看不听,闷头一样又一样的一股脑把东西往车上般,临走时我对哭得眼睛红红的母亲说:“我只是搬出去住,不是不回来了。”

晚上收拾东西,有满满一箱子东西,都是关于他的。我坐在地上,一样一样的拿出来仔细的看,这是我曾经爱过的男人,只是他已经不要我了;我狠狠的把它摔进了垃圾桶,我会忘了你,好好地生活下去。

搬进宿舍一周后的某天,父亲来找我了。他黑沉着脸提着工具包什么也不说,这里敲敲哪里看看,最后麻溜的给大门换了把锁,钥匙一丢就走了。临走时还不忘骂我一句逆子,父亲啊父亲!为什么你在对我好的时候也要骂我呢?

工作渐渐上手,整天都在忙忙碌碌中度过,我想起他的时间越来越少,起初还会在想起他的某个深夜里失眠,随着时间流逝,他再也不曾出现在我梦中。偌大的图书室常常只有我一个人,工作的闲暇就一个人看看书,有时候也会去琴房辅导小朋友弹钢琴,每晚入睡时眼前就浮现出那一排排整齐的书架,我觉得人生如此的踏实。

25岁那年,弟弟已经任教,我与父母的关系逐渐缓和,每个周末我都会回去看看,吃顿饭;从我在学校工作后,她们也不再要求我上交工资。学校工资低,可我总算有了些钱,有时也会给她们买买衣服,虽然父亲从不曾穿过。

这一年暑假,我回到小镇上。再次住进姐姐家里,几年不见,姐姐已经变成了中年妇女,侄儿已经开始上学了,看到他精品佛像是看到了小时候的弟弟,不觉中,我们都已经在老了。白天我帮着姐姐卖面,晚上我依然和姐姐睡在一起,听她讲她的故事:姐夫家具厂破产后一蹶不振,时常在外和别人喝酒打麻将,家里的事情一概不管,侄儿的学费、家里的开销全靠姐姐一个人卖面撑起来,而他不帮忙也就算了,反而还要问姐姐要钱去打麻将。姐姐哭着说,这些都不算什么,真正让她踹不过气的,是每个月的贷款利息。我静静的倾听她的心事,看着她泪水打湿半个枕头,心里沉重得发闷,既是心疼也是愧疚,明明知道她的处境然而却帮不了她,能做的只是更卖力的帮她卖面。

在一个凉爽的傍晚,卖完了面。姐姐带着侄儿回家洗澡,我在面馆隔壁买了瓶好酒,又称了点儿卤菜,骑着自行车一路颠颠儿的去了班主任大叔家;许久不见,如今我已经长大,可以陪着他喝点小酒了。

我激动又兴奋的敲着班主任大叔的家门,门一开,首先看到的是师娘那花白又乱糟糟的头发,衣服也穿得皱巴巴、脏兮兮的,红红的眼睛显然是刚哭过,这和我记忆中的整洁优雅的师娘大相径庭,刚想询问,师娘却拉着我的手崩溃的大哭了起来,师娘哭着说:“你总算是回来了,你老师他总念叨着你.......”听师娘说了以后我浑身发抖,顾不上掉在地上的酒菜,跟着师娘直奔医院重症监护室。

见到老师的时候,他沉睡着,原本胖乎乎的他瘦得皮包着骨头,头发已经掉完了,浑身插满了各种管子。师娘在一旁低声抽泣,我再也忍不住的泪水夺眶而出,轻轻拉住他的手,颤着声音呼唤老师。他手指动了动,张开眼睛看到我,扯着嘴角努力微笑,嘴唇一张一合,我两忙凑过耳朵听他说什么,他说:“姑娘又漂亮了,在哪里工作?谈恋爱没有啊?”声音微弱又嘶哑。

“我有男朋友啦,他对我很好!我也在学校当了老师,继承你的衣钵了!”我擦干眼泪,笑着对他讲。只要他能放心,要我撒什么谎我也愿意。

没说几句话,他就精疲力竭,护士连忙让我们出去。师娘说老师是肝癌晚期,已经住院很久很久了,他一直非常记挂我,时常对师娘念叨我这个学生,而他们的女儿去了北京后就没回过家。我问师娘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告诉我老师病重的事情,师娘说:“你老师叫我不要告诉你,他说你是个重情义的,知道后肯定会影响你学习。 我一想也是,你若真是个重情义的,早晚会回来看他,谁知道....."师娘哽咽着说不下去。我蹲在重症监护室门口,狠狠给了自己两个巴掌,我只一味的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却忽略了对老师的关心......我早该回来的!早就该回来的!!

从那天以后,我不再帮姐姐卖面了。每天一早就买好鱼炖汤,给师娘一碗再装满保温桶,然后守在重症监护室门口,等着探视时间。我像小时候他照顾我一样,给他喂喂饭,陪他聊聊天,日子就这样过了大半个月,最终,他还是走了。

他的女儿还是没有回家,师娘伤心欲绝,整日昏昏沉沉的念叨说她没有女儿!老师的丧事就由他的弟弟操办,我则代替他女儿的位置同师娘一起跪在灵堂上,吊唁的人很多,闲言碎语也很多,我只装作听不见,一张又一张的烧着纸钱,火焰中精品佛看到了那个盛夏的午后,他站在小屋前对我说:“这是我女儿的旧衣裳.....”老师他对我而言,就如同父亲。

老师火化那天,正好是我假期的最后一天,我请了假陪着师娘过完了头七,师娘已经平静了很多,临走时说要认我做干女儿,我欣然接受,她抱着老师的遗像坐在沙发上,我跪下磕个头叫了声爸妈,师娘泣不成声,说老师的遗愿已了。

斯人已逝,生活却还要向前,我带着哀伤再次回到成都。一晃一年又过去了,我已经26岁。这一年间,只要一有假期我就回到小镇,去看看姐姐和侄儿,陪着师娘说话散步;师娘渐渐回到了整洁优雅的模样,只是已经苍老了许多,她们的女儿已经小有名气,电视上常能看到她,只是每当师娘看到时就会马上关掉电视,渐渐地电视都不看了。这一年姐夫家里拆迁,赔偿的钱刚好能还上他拖欠银行的贷款,姐姐也终于卸下了她沉重的包袱。弟弟已经23岁了,他和那个女孩在国庆节那天举行了婚礼,父母拿出所有积蓄给他们在成都买了一套房子。

婚礼那天热闹非常,新娘一头如瀑的长发披散在洁白的婚纱上,弟弟哭着对她说:“我爱你。”我在弟弟婚礼上哭得一塌糊涂,一路看着他长大,最终有了自己的爱人和家庭,我的弟弟啊!姐姐希望你永远幸福。母亲坐在我旁边,哭得也是泪流满面,我递给她一张纸巾,她对我说:“所有钱都拿去给你弟弟结婚买房了,我们没有钱给你咯。”我点点头,笑着说:“你们不用给我钱。”

吃饭时,弟媳说她早就听弟弟说我会弹钢琴,刚好婚庆有一台伴奏的琴,希望我能为她们弹一曲。我坐到琴前,所有人都望着我,我紧张得抖着手弹起了那首弹过无数次的《The truth that you leave》,我知道在这里弹不太合适,可我只记得这首的谱子。弹到一半时,我下意识向台下瞄了一眼,晃眼的灯光里,我精品佛看到了熟悉的眉眼;再顾不上弹琴,琴声戛然而止,而台下的人大多顾着吃饭,看我弹琴的也不多,慌乱中我匆匆弹完,下台直奔最后一桌。

他背对我坐着,身形有些微胖,弟弟过来敬酒,看我站在一旁杵着,拉着我走过去介绍道:“兄弟们!这是我姐姐!”那一桌坐的都是他的朋友和同事,他们客气的向我问好,我却只直愣愣看着他,他不是他,只是眉眼有点相似而已,原来竟还没有放下他吗?我苦笑。气氛有些尴尬,他竟然被我看得红了脸。几个男生一同哄笑着推他说:“愣着干嘛?快点!加个微信啊...”我们就这样认识了。

他是弟弟的同事,和弟弟一样在遥远的山区任教,只是他比弟弟大些,甚至比我还要大一岁。婚礼上认识以后,他时常托弟弟给我带东西,全是一些干花啊、特产之类的小玩意儿,却从不曾主动跟我联系,我那时候觉得,他真是个有趣的人。一个小长假,弟媳说他要去看弟弟,游说我同她一起,我知道她们打的什么主意,却还是同意了。

我们坐了半天火车又转大巴然后又步行,到时已经是傍晚,弟弟和弟媳去了一边腻歪,剩下我和他尬聊;他带着我围着学校走了一圈又一圈,说着他的父母,说着他的姐姐,他的成长之路...他是个成长在温室里的人,家庭和睦幸福;他一直说一直说,直到天黑的看不见他才带着我去了他的宿舍,一进门他就这里翻哪里找的,一会儿给我张新毛巾,一会儿又不知道从哪里抠出个洗面奶了...一会儿时间,就热得汗水直流,他擦了擦快流到眼睛上的汗,红着脸说;“那我走了?”我点头。

他磨磨蹭蹭走到门口,回头看着我欲言又止,我看着他窘迫的样子,觉得好笑又温暖:“你想说什么?”

“额...你今天听我说这么多,觉得我是怎样的人?”他用手抓着门框,有些不安的看着我。

我想了想回答说:“我觉得你的人生缤纷灿烂。”

后来当我们回忆起这个画面时,他说他琢磨我那句话琢磨了很久。

回成都那天,他特意调课送我。弟媳因为休年假,就在这边陪弟弟,回成都的火车上他一路昏睡,我暗暗觉得好笑,特意送我,还睡成这样!下火车时,我才知道他原来发着烧,却还撑着不想让我知道,我摸着他滚烫的额头一阵心疼。

给他开好房间,又带着他开了退烧药,安顿他休息,想着吃了药睡一觉就好了。 我一直陪着他到很晚,拿湿毛巾一次一次给他敷额头,他时醒时睡,昏昏沉沉的抓着我的手不放,我任由他抓着,趴在床边休息,看着他弯弯的眉毛、紧闭的眼睛和又长又卷的睫毛,心渐渐柔软,想着有这么个男朋友其实还是不错的。半夜时,他突然开始呕吐不止,我吓得心惊胆战,半扶半抗的带着他下楼,打车去医院急诊。医生给他打上点滴,说他只是受凉加有些食物中毒,没有大碍;我彻底放松下来,趴在床边睡了过去。

有什么东西抚在我脸上,痒痒的。我睁开眼睛,看到某人的罪恶之手手正举在半空,尴尬的缓缓的放下去。“昨晚上辛苦你了。”他说。

我伸个大大的懒腰,抱怨道:“你好重啊!”

他低头腼腆的笑了起来,眉眼弯弯的样子真让人喜欢,我拿起他温暖的手掌覆在我脸庞,说:“以后想摸可以光明正大的摸,别偷偷摸摸的。”

27岁生日那年,我身边已经有了他。他对我很好很好,从小到大我从未被人这样放在掌心过,幸福得如梦入幻。我带着他回到小镇,给他看我生活过的那座房子,虽然已经塌了,只能看看遗址;带他去见姐姐、去见干妈,我向他讲起所有那些往事,他总是认真倾听,然后给我一个拥抱,虽然什么都不说,但我却听到了,听到了他心里的誓言。

我父母强烈的反对我们在一起,她们总是说:“他们家只是做小生意的,又不在成都,你嫁那么远,人家打死你我们都不知道!你在成都找一个多好?某人给我介绍的,人家有车有房,工作也好......”我实在听不下去,反问她们:“你们这次打算把我卖多少钱?”父亲气得破口大骂,让我滚,我摔门而去!

那大半年的时间我再没回过家,母亲总是找我闹,甚至找到图书室闹,说来说去就是钱。我筋疲力竭,无力应付,但就是强撑着不松口!那次恰逢他来看我,母亲又刚跟我闹过,我伤心的趴在他怀里哭。

“要不我们分手吧?我不想让你不高兴。”他摸着我的头发轻声说。我气不打一处来,一把推开他:“你放弃了?”他不说话只是红了眼圈,却不想让我看见,拿出墨镜戴上,我只看到顺着下巴滴落的泪。

中秋,弟弟弟媳还有他和我,一起回了父母家。父母冷着脸不说话,弟弟弟媳不停地打圆场,一顿饭吃的食不知味,可好在那次过后父母没再强烈反对了。他每个节日都厚着脸皮去看我父母,渐渐的,父母开始接受他了。从那以后,我们时常两边跑,他家住几天,我家又住几天。

他的家庭的确温暖,父母感情好得如胶似漆,唯一的遗憾就是他的姐姐虽然嫁了人,但却无法生育。他时常说我是他们家里唯一的希望,以后我们要生两个孩子,要买套房子,他要教孩子们读书和钓鱼,他要和我一起变老,看着孩子长大再生孩子,他在每个临睡前的夜晚亲吻我说:“我8年支教快结束了,等我调回城里,你就嫁给我吧!”

28岁的暑假,是我最快乐的几个月。每天早晨都在他怀里醒来,他父母煮好早饭就去做生意了,我们两个单独在家。中午炎热非常,我在房间吹着空调化妆,听见厨房一阵咚咚咚的声响,赤着脚走到厨房,见他正聚精会神的拿着菜刀剁花生米,他瞄了我一眼,擦擦头上的汗说:“ 你来干嘛?这么热。”

我走到他背后,轻轻环抱住他Q弹的肚子:“你干嘛剁花生?”

“天气热,你又老是溃疡,给你煮点花生稀饭。”他说着继续剁。

我笑了,下巴搁在他肩膀上说:“所以你是故意的咯?知道我不吃花生,还剁碎了往饭里掺。”

他放下刀,转身握着我肩膀“你老是挑食可不行。”说完打横抱起我,颠了颠“嗯,重了点!”我伸手抱住他脖子咯咯笑。他把我抱回房间放在床上,蹲着抓起我的脚用手在掌心使劲拍了拍说:“以后别光脚到处跑!乖乖化妆哈,我去煮饭,待会儿下午带你去买裙子。”说完在我唇上亲一口就出去了。他总是喜欢看我穿裙子,爱好就是给我买裙子,和他在一起一两年,衣柜里塞满了各种裙子。

晚上我洗完澡出来,他却没在房间。我开门出去找他,看见他和他妈妈围坐在茶几旁念叨着什么一万两万,我凑近一看才发现他们拿着小本本在算账。他拉住我的手开心的指着本子上的数字说:“亲爱的你看!我们的首付有了,这一年我再存点钱,给你买戒指哈!我妈说我们结婚的钱她包了!”

我看着他洋溢着幸福的笑脸,说:“那咋们俩得谢谢阿姨!”

他转头嬉皮笑脸的说对他妈妈说:“不用谢,对吧妈?”

暑假我们就四处看房子,最终在离他家不远的地方选定了一套,他说这样他妈妈以后给我们带孩子就方便了;我计划努力考个教师资格证,以后像他和干爹一样做个教师,然后生两个孩子,寒暑假就带孩子一起去旅游,生活不会有多么富裕,也不会有多么清贫,就这样平凡踏实的过一生也不错。

我觉得自己的人生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停靠的港口,终于不再是大海上漂泊的孤舟。

这天下午,他神神秘秘的说要带我去个地方,又在衣柜里选出一条白色的裙子,熨好了让我换上。他哼着歌,开着车一路出了城,开向山里,我问他要去哪儿他却怎么都不说,快到地方时还拿出条丝巾蒙住我的眼睛。脚下踩着松软的泥土,他拉着我向前一直走,走了很久他才停下取下蒙眼的丝巾,眼前是一片紫色的薰衣草花田,还有他得意的笑脸:“漂亮吗?”我愣愣的点头,清风吹过,一阵花香,我总觉得这个地方有些熟悉。

“你站着别动哈,我去给你拍照!”他说着穿过薰衣草田,走到离我稍远的地方举着相机大喊道:“摆个poss!”我微笑着比了个心,接连拍了好几张,我冲他大喊:“你拿过来,我给你也拍!”他微笑着向我走来,夕阳的余晖洒落在他身上,为了跟我穿情侣装,他今天还特地穿了白色的T桖;白色的T桖、薰衣草田、夕阳....眼前的一切渐渐与梦境重合。我伸手摸摸他微笑的脸,感到如此不安。“怎么?”他问。我摇摇头:“没什么,就是越来越爱你了。”

暑假结束,我们各自回到工作岗位。在学校工作了几年,也认识了几个新朋友,我们每天下班都相约一起运动,有时候打羽毛球,有时候我跟着她们学游泳....她们总说些八卦新闻,这天一个同事津津有味的说起某位女老师的八卦:“她结婚好几年了,却没有孩子,听说是某种病诶!所以说啊,女孩子一旦姨妈不正常,就要马上去检查。"

“就是!我一个亲戚家的孩子也是这样.......”另一个同事接话说道。

她们越说越起劲,而我越听她们说到最后越是心惊。

我瞒着他,偷偷去医院挂了号,医生冷漠又职业的接连问我几个问题:结婚了吗?有性生活吗?上次月经什么时候?我接连回答,到最后一个问题的时候,我想了半天回答不上来,我也不知道上次是什么时候了,反正有点久。我拿着一大堆检查单又是抽血又是B超,一直等到下午才拿齐了结果,在医生门口,我徘徊着不敢进去,我的直觉告诉我一旦进去了可能会万劫不复.....我徘徊了又徘徊,直到护士拉开门大吼一声:“67号,来没得?”我才灰溜溜的进去坐下,紧张的递上检查报告,医生皱着眉头看了又看,我心跳如雷,精品佛是等着被宰的羔羊。医生看了半天叹口气,说:“你是卵巢早衰。”

“能治好吗?”我其实有点蒙,卵巢早衰是什么?

“激素治疗加运动,还有希望怀孕。不过最好是试管吧。”

“哦,谢谢。”我浑浑噩噩的从医生办公室走出来,又浑浑噩噩的走出医院,我一直向前走啊走......无所谓要去何方,无所谓身在哪里,只反复念叨着那句卵巢早衰,走累了就捂着肚子蹲在路边,我还没有生宝宝,你怎么能早衰呢???

这样残酷的事实,我不知道该怎样告诉他,也害怕告诉他,他是这么喜欢孩子的人,我不知道告诉他以后,还要怎样面对他。我就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每天和他视频,节假日去看他.....只是每当他向我侃侃而谈,计划着婚礼,计划着装修的时候,我就心如刀绞,总是尽量逃避和他讨论这些问题。他也察觉到了我的反常,几次追问我,我都搪塞过去。直到那次和他一起走牵手走在街上,路过一家卖童装的店,他停下来指着橱窗里的那条小裙子说:“亲爱的你觉得好看吗?要不我们先买了,以后给女儿穿吧。”说着就要往里走,我拉住他,泪流满面。

知道了一切后的他,一路沉默着不说话,回家后就把自己关进了厕所里。我默默收拾好自己的所有东西,打包放在门边,等着他出来与他告别。他是家里独子,姐姐也不孕不育,如果他再这样,那对他父母来说则是致命的打击,他很爱他的父母,也很爱我;这是非常艰难的选择,与其让他为难,倒不如我自己主动离开。我靠着厕所门,强忍心痛轻声说:“亲爱的,对不起!当初跟你在一起时,我并不知道自己的情况,那时我对这些也不上心。”

我顿了顿,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嘶哑:“与父母对抗相争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况且还是最爱你的父母;我知道你们家的情况,你父母如果知道,是一定不会接受我的。我爱你!不想你为我为难.....做试管需要很多很多钱,而我们都没有。你忘了我吧。”

我提起东西最后看了一眼这个房间,将它深深地刻在脑海中,转身就要离开时,他从厕所里冲出来,一把夺过我的东西拥我入怀:“这不怪你,你小时候整天吃面,肯定没有营养啊,从现在起我天天给你煮好吃的让你补补。而且医生不是说了吗?激素治疗加运动能成功的啊!我们从现在开始造人好吗?你不要放弃我,不要放弃自己,努力配合医生,我们会成功的!我也不会跟我爸妈说这个事情,不让他们知道就好了,你放心,一切有我。”这一夜我们相拥入睡,却各自难眠。

29岁这年,他从支教的地方调回了城里,因为孩子的原因,我们原计划的婚礼只能无限的往后拖延,他顶住父母的催促和怀疑,我则努力治疗;这一年我四处打听好的中医,好的医院,中药西药都吃了个遍...却从没成功过。越往后走经济压力越大,纵然我们各自缩减吃穿,却依然不够。无奈下我只能回家向父母求助,父亲沉默不语,母亲听我说完就进了房间,过了会儿拿出5000块钱说:“我们就这么多了。”

我接过这5000,苦笑说:“妈,你还记得你说的吗?你那时候说:只要我把钱给你存着,我以后需要的时候你会给我的啊!”

“你哪里拿了好多钱给我们?大不了就一万多”母亲一本正经的开始算账。想了想又补充了句:“你要钱的话就去把你弟弟房子拆了吧!”

我不再说话,憋回眼泪,放下那5000块钱,转身走了。

姐姐知道后给了我3万,我知道那差不多是她所有的资产了,毕竟她还要养孩子,还要养姐夫;弟媳也因为这个事情大着肚子要和弟弟离婚,因为弟弟想把房子卖了;父亲给我打电话,说:“算我求你了,不管你怎么样,你别影响你弟弟的家庭。”

我无心工作,整日浑浑噩噩,什么都干得一塌糊涂,领导找我谈过无数次话后说:“你若再这样,学校可就不留你了。”

他的父母最终还是起疑心,整日逼问他。一切都走入了绝境......

30岁那年,我又回到了一个人生活。他最终还是抗不过父母的压力,和我分手了。我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 努力工作、依旧跟着同事们一起运动一起八卦、节假日照常回到小镇去看干妈,她已经住进了疗养院,苍老得认不出任何人了,只是每次看到我时,还会记得追问:“你男朋友怎么没来?”我笑笑说:“他在上课呢!”

我的内心已经腐朽,面上还是笑颜如花。

寝室里堆得比床高的,是空酒瓶。刚失去他的时候,我整夜整夜睡不着,闭眼就是他的脸他的声音。我把和他的照片全部洗出来,按时间顺序做成了一本相册,夜里想他时就翻着相册喝酒,最后抱着相册睡到天明,日复一日的循环,然后喝得越来越多.....我想,当有一天我不喝酒也能睡着的时候,大概就是我放下他的时候了吧。

一晃二十年过去,我五十岁,弟弟四十八岁,姐姐六十岁。父亲在6年前已经离世,母亲住在重症监护室奄奄一息,我们姐妹三个围在她床前,听着她说离世前的遗言,她说:“老二,妈对不起你!”。

曾经工作过的会所,最终在扫黄打毒那年关了门,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片公园,我再也没见过小少爷。姐姐已经当了奶奶,抱着牙牙学语的孙女;弟弟当了校长,他的女儿正在读大学,他一辈子都觉得对不起我,总是在各种弥补,对我各种照顾;而我依然在那个学校做图书管理员直到退休,闲暇时收些学生教她们弹钢琴,赚取的学费和工资用来资助一个贫困家庭的女孩子,希望再也不会有人像我一样。

我终身没有嫁人,也没再见过他,到死也没能戒酒亦没再见过洪艳。


全文完

作者的话:

首先非常感谢大家喜欢这个故事!本篇文章由于篇幅的限制,只能简写,这也是后半部分显得仓促的原因。目前我已经开通了专栏,用于扩写本篇的内容,扩写的内容会有些增减,但细节会更多,人物会更丰满。专栏名也是书名《孤独永恒》。欢迎感兴趣的知友前去观看、评论!

谢谢大家的支持!

《带上她的眼睛》

刘慈欣


连续工作了两个多月,我实在累了,便请求主任给我两天假,出去短暂旅游一下散散心。主任答应了,条件是我再带一双眼睛去,我也答应了,于是他带我去拿眼睛。

  眼睛放在控制中心走廊尽头的一个小房间里,现在还剩下十几双。

  主任递给我一双眼睛,指指前面的大屏幕,把眼睛的主人介绍给我,是一个好象刚毕业的小姑娘,呆呆地看着我。在肥大的太空服中,她更显得娇小,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显然刚刚体会到太空不是她在大学图书馆中想象的浪漫天堂,某些方面可能比地狱还稍差些。

  "麻烦您了,真不好意思。她连连向我鞠躬,这是我听到过的最轻柔的声音,我想象着这声音从外太空飘来,象一阵微风吹过轨道上那些庞大粗陋的钢结构,使它们立刻变得象橡皮泥一样软。

  “一点都不,我很高兴有个伴儿的。你想去那儿?”我豪爽地说。

  “什么?您自己还没决定去哪儿?”她看上去很高兴。但我立刻感到两个异样的地方,其一,地面与外太空通讯都有延时,即使在月球,延时也有两秒钟,小行星带延时更长,但她的回答几乎感觉不到延时,这就是说,她现在在近地轨道,那里回地面不用中转,费用和时间都不需多少,没必要托别人带眼睛去渡假。其二是她身上的太空服,做为航天个人装备工程师,我觉得这种太空服很奇怪:在服装上看不到防辐射系统,放在她旁边的头盔的面罩上也没有强光防护系统;我还注意到,这套服装的隔热和冷却系统异常发达。

  “她在哪个空间站?”我扭头问主任。

  “先别问这个吧。”主任的脸色很阴沉。

  “别问好吗?”屏幕上的她也说,还是那副让人心软的小可怜样儿。

  “你不会是被关禁闭吧?”我开玩笑说,因为她所在的舱室十分窄小,显然是一个航行体的驾驶舱,各种复杂的导航系统此起彼伏地闪烁着,但没有窗子,也没有观察屏幕,只有一支在她头顶打转的失重的铅笔说明她是在太空中。听了我的话,她和主任似乎都愣了一下,我赶紧说:"好,我不问自己不该知道的事了,你还是决定我们去哪儿吧。

  这个决定对她很艰难,她的双手在太空服的手套里握在胸前,双眼半闭着,似乎是在决定生存还是死亡,或者认为地球在我们这次短暂的旅行后就要爆炸了。我不由笑出声来。

  “哦,这对我来说不容易,您要是看过海伦。凯勒的《三天所见》的话,就能明白这多难了!”

  “我们没有三天,只有两天。在时间上,这个时代的人都是穷光蛋。但比那个二十世纪盲人的幸运的是,我和你的眼晴在三小时内可到达地球的仍何一个地方。”

  “那就去我们起航前去过的地方吧!”她告诉了我那个地方,于是我带着她的眼睛去了。

  草原

  这是高山与平原,草原与森林的交接处,距我工作的航天中心有两千多公里,乘电离层飞机用了15分钟就到了这儿。面前的塔克拉玛干,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已由沙漠变成了草原,又经过几代强有力的人口控制,这儿再次变成了人迹罕至的地方。

  现在大草原从我面前一直延伸到天边,背后的天山覆盖着暗绿色的森林,几座山顶还有银色的雪冠。我掏出她的眼晴戴上。

  所谓眼睛就是一付传感眼镜,当你戴上它时,你所看到的一切图象由超高频信息波发射出去,可以被远方的另一个戴同样传感眼镜的人接收到,于是他就能看到你所看到的一切,就象你带着他的眼睛一样。

  现在,长年在月球和小行星带工作的人已有上百万,他们回地球渡假的费用是惊人的,于是吝啬的宇航局就设计了这玩艺儿,于是每个生活在外太空的宇航员在地球上都有了另一双眼睛,由这里真正能去渡假的幸运儿带上这双眼睛,让身处外太空的那个思乡者分享他的快乐。这个小玩艺开始被当做笑柄,但后来由于用它“渡假”的人能得到可观的补助,竟流行开来。最尖端的技术被采用,这人造眼睛越做越精致,现在,它竟能通过采集戴着它的人的脑电波,把他(她)的触觉和味觉一同发射出去。多带一双眼睛去渡假成了宇航系统地面工作人员从事的一项公益活动,由于渡假中的隐私等原因,并不是每个人都乐意再带双眼睛,但我这次无所谓。

我对眼前的景色大发感叹,但从她的眼睛中,我听到了一阵轻轻的抽泣声。

  “上次离开后,我常梦到这里,现在回到梦里来了!”她细细的声音从她的眼睛中传出来,"我现在就象从很深很深的水底冲出来呼吸到空气,我太怕封闭了。

  我从中真的听到她在做深呼吸。

  我说:“可你现在并不封闭,同你周围的太空比起来,这草原太小了。”

  她沉默了,似乎连呼吸都停止了。

  “啊,当然,太空中的人还是封闭的,二十世纪的一个叫耶格尔的飞行员曾有一句话,是描述飞船中的宇航员的,说他们象……”

  “罐头中的肉。”

  我们都笑了起来。她突然惊叫:“呀,花儿,有花啊!上次我来时没有的!”是的,广阔的草原上到处点缀着星星点点的小花。“能近些看看那朵花吗?”,我蹲下来看,“呀,真美耶!能闻闻她吗?不,别拔下她!”,我只好半趴到地上闻,一缕淡淡的清香,“啊,我也闻到了,真象一首隐隐传来的小夜曲呢!”

  我笑着摇摇头,这是一个闪电变幻疯狂追逐的时代,女孩子们都浮躁到了极点,象这样的见花落泪的林妹妹真是太少了。

  "我们给这朵小花起个名字好吗?嗯……叫她梦梦吧。我们再看看那一朵好吗?

  他该叫什么呢?嗯,叫小雨吧;再到那一朵那儿去,啊,谢谢,看她的淡蓝色,她的名字应该是月光……"我们就这样一朵朵地看花,闻花,然后再给它起名字。她陶醉于其中,没完没了地进行下去,忘记了一切。我对这套小女孩的游戏实在厌烦了,到我坚持停止时,我们已给上百朵花起了名字。

一抬头,我发现已走出了好远,便回去拿丢在后面的背包,当我拾起草地上的背包时,又听到了她的惊叫:“天啊,你把小雪踩住了!”我扶起那朵白色的野花,觉得很可笑,就用两只手各捂住一朵小花,问她:“她们都叫什么?什么样儿?”

  “左边那朵叫水晶,也是白色的,它的茎上有分开的三片叶儿;右边那朵叫火苗,粉红色,茎上有四片叶子,上面两片是单的,下面两片连在一起。”

  她说的都对,我有些感动了。

  “你看,我和她们都互相认识了,以后漫长的日子里,我会好多次一遍遍地想她们每一个的样儿,象背一本美丽的童话书。你那儿的世界真好!”

  “我这儿的世界?要是你再这么孩子气地多愁善感下去,这也是你的世界了,那些挑剔的太空心理医生会让你永远呆在地球上。”

  我在草原上无目标地漫步,很快来到一条隐没在草丛中的小溪旁。我迈过去继续向前走,她叫住了我,说:“我真想把手伸到小河里。”我蹲下来把手伸进溪水,一股清凉流遍全身,她的眼睛用超高频信息波把这感觉传给远在太空中的她,我又听到了她的感叹。

  “你那儿很热吧?”我想起了她那窄小的控制舱和隔热系统异常发达的太空服。

  “热,热得象……地狱。呀,天啊,这是什么?草原的风?!”这时我刚把手从水中拿出来,微风吹在湿手上凉丝丝的,“不,别动,这是真是天国的风呀!”我把双手举在草原的微风中,直到手被吹干。然后应她的要求,我又把手在溪水中打湿,再举到风中把天国的感觉传给她。我们就这样又消磨了很长时间。

  再次上路后,沉默地走了一段,她又轻轻地说:“你那儿的世界真好。”

  我说:“我不知道,灰色的生活把我这方面的感觉都磨钝了。”

  “怎么会呢?!这世界能给人多少感觉啊!谁要能说清这些感觉,就如同说清大雷雨有多少雨点一样。看天边那大团的白云,银白银白的,我这时觉得它们好象是固态的,象发光玉石构成的高山。下面的草原,这时倒象是气态的,好象所有的绿草都飞离了大地,成了一片绿色的云海。看!当那片云遮住太阳又飘开时,草原上光和影的变幻是多么气势磅薄啊!看看这些,您真的感受不到什么吗?”……我带着她的眼睛在草原上转了一天,她渴望地看草原上的每一朵野花,每一棵小草,看草丛中跃动的每一缕阳光,渴望地听草原上的每一种声音。一条突然出现的小溪,小溪中的一条小鱼,都会令她激动不已;一阵不期而至的微风,风中一缕绿草的清香都会让她落泪……我感到,她对这个世界的情感已丰富到病态的程度。

  日落前,我走到了草原中一间孤伶伶的白色小屋,那是为旅游者准备的一间小旅店,似乎好久没人光顾了,只有一个迟钝的老式机器人照看着旅店里的一切。我又累又饿,可晚饭只吃到一半,她又提议我们立刻去看日落。

  “看着晚霞渐渐消失,夜幕慢慢降临森林,就象在听一首宇宙间最美的交响曲。”

  她陶醉地说。我暗暗叫苦,但还是拖着沉重的双腿去了。

  草原的落日确实很美,但她对这种美倾泻的情感使这一切有了一种异样的色彩。

  “你很珍视这些平凡的东西。”回去的路上我对她说,这时夜色已很重,星星已在夜空中出现。

  “你为什么不呢,这才象在生活。”她说。

  "我,还有其他的大部分人,不可能做到这样。在这个时代,得到太容易了。物质的东西自不必说,蓝天绿水的优美环境、乡村和孤岛的宁静等等都可以毫不费力地得到;甚至以前人们认为最难寻觅的爱情,在虚拟现实网上至少也可以暂时体会到。

  所以人们不再珍视什么了,面对着一大堆伸手可得的水果,他们把拿起的每一个咬一口就扔掉。

  “但也有人面前没有这些水果。”她低声说。

  我感觉自己剌痛了她,但不知为什么。回去的路上,我们都没再说话。

  这天夜里的梦境中,我看到了她,穿着太空服在那间小控制舱中,眼里含泪,向我伸出手来喊:“快带我出去,我怕封闭!”我惊醒了,发现她真在喊我,我是戴着她的眼睛仰躺着睡的。

  “请带我出去好吗?我们去看月亮,月亮该升起来了!”

  我脑袋发沉,迷迷糊糊很不情愿地起了床。到外面后发现月亮真的刚升起来,草原上的夜雾使它有些发红。月光下的草原也在沉睡,有无数点萤火虫的幽光在朦朦胧胧的草海上浮动,精品佛是草原的梦在显形。

  我伸了个懒腰,对着夜空说:“喂,你是不是从轨道上看到月光照到这里?告诉我你的飞船的大概方位,说不定我还能看到呢,我肯定它是在近地轨道上。”

  她没有回答我的话,而是自己轻轻哼起了一首曲子,一小段旋律过后,她说:“这是德彪西的<<月光>>。”又接着哼下去,陶醉于其中,完全忘记了我的存在。<<月光>>的旋律同月光一起从太空降落到草原上。我想象着太空中的那个娇弱的女孩,她的上方是银色的月球,下面是蓝色的地球,小小的她从中间飞过,把音乐溶入月光……直到一个小时后我回去躺到床上,她还在哼着音乐,是不是德彪西的我就不知道了,那轻柔的乐声一直在我的梦中飘荡着。

  不知过了多久,音乐变成了呼唤,她又叫醒了我,还要出去。

  “你不是看过月亮了吗?!”我生气地说。

  “可现在不一样了,记得吗,刚才西边有云的,现在那些云可能飘过来了,现在月亮正在云中时隐时现呢,想想草原上的光和影,多美啊,那是另一种音乐了,求你带我的眼睛出去吧!”

  我十分恼火,但还是出去了。云真的飘过来了,月亮在云中穿行,草原上大块的光斑在缓缓浮动,如同大地深处浮现的远古的记忆。

  “你象是来自十八世纪的多愁善感的诗人,完全不适合这个时代,更不适合当宇航员。”我对着夜空说,然后摘下她的眼睛,挂到旁边一棵红柳的枝上,“你自己看月亮吧,我真的得睡觉去了,明天还要赶回航天中心,继续我那毫无诗意的生活呢。”

  她的眼睛中传出了她细细的声音,我听不清说什么,径自回去了。

  我醒来时天已大亮,阴云已布满了天空,草原笼罩在蒙蒙的小雨中。她的眼睛仍挂在红柳枝上,镜片上蒙上了一层水雾。我小心地擦干镜片,戴上它。原以为她看了一夜月亮,现在还在睡觉,却从眼睛中听到了她低低的抽泣声,我的心一下子软下来。

“真对不起,我昨天晚上实在太累了。”

  “不,不是因为你,呜呜,天从三点半就阴了,五点多又下起雨……”你一夜都没睡?!"

  "……呜呜,下起雨,我,我看不到日出了,我好想看草原的日出,呜呜,好想看的,呜……我的心象是被什么东西溶化了,脑海中出现她眼泪汪汪,小鼻子一抽一抽的样儿,眼睛竟有些湿润。不得不承认,在过去的一天一夜里,她教会了我某种东西,一种说不清的东西,象月夜中草原上的光影一样朦胧,由于它,以后我眼中的世界与以前会有些不同的。

  “草原上总还会有日出的,以后我一定会再带你的眼睛来,或者,带你本人来看,好吗?”

  她不哭了,(此处去掉一句),突然,她低声说:“听……”

  我没听见什么,但紧张起来。

  “这是今天的第一声鸟叫,雨中也有鸟呢!”她激动地说,那口气如同听到世纪钟声一样庄严。落日六号※※※

  又回到了灰色的生活和忙碌的工作中,以上的经历很快就淡忘了。很长时间后,当我想起洗那些那次旅行时穿的衣服时,在裤脚上发现了两三棵草籽。同时,在我的意识深处,也有一棵小小的种子留了下来。在我孤独寂寞的精神沙漠中,那棵种子已长出了令人难以察觉的绿芽。虽然是无意识地,当一天的劳累结束后,我已能感觉到晚风吹到脸上时那淡淡的诗意,鸟儿的鸣叫已能引起我的注意,我甚至黄昏时站在天桥上,看着夜幕降临城市……世界在我的眼中仍是灰色的,但星星点点的嫩绿在其中出现,并在增多。当这种变化发展到让我觉察出来时,我又想起了她。

  也是无意识地,在闲暇时甚至睡梦中,她身处的环境常在我的脑海中出现,那封闭窄小的控制舱,奇怪的隔热太空服……后来这些东西在我的意识中都隐去了,只有一样东西凸现出来,这就是那在她头顶上打转的失重的铅笔,不知为什么,一闭上眼睛,这只铅笔总在我的眼前飘浮。终于有一天,上班时我走进航天中心高大的门厅,一幅见过无数次的巨大壁画把我吸引住了,壁画上是从太空中拍摄的蔚蓝色的地球。那只飘浮的铅笔又在我的眼前出现了,同壁画叠印在一起,我又听到了她的声音:“我怕封闭……”一道闪电在我的脑海里出现。

  除了太空,还有一个地方会失重!!

  我发疯似地跑上楼,猛砸主任办公室的门,他不在,我心有灵犀地知道他在哪儿,就飞跑到存放眼睛的那个小房间,他果然在里面,看着大屏幕。她在大屏幕上,还在那个封闭的控制舱中,穿着那件“太空服”,画面凝固着,是以前录下来的。“是为了她来的吧。”主任说,眼睛还看着屏幕。

  “她到底在哪儿?!”我大声问。

  “你可能已经猜到了,她是'落日六号'的领航员。”

  一切都明白了,我无力地跌坐在地毯上。

  “落日工程”原计划发射十艘飞船,它们是“落日一号”到“落日十号”,但计划由于“落日六号”的失事而中断了。“落日工程”是一次标准的探险航行,它的航行程序同航天中心的其它航行几乎一样。

  唯一不同的是,“落日”飞船不是飞向太空,而是潜入地球深处。

  第一次太空飞行一个半世纪后,人类开始了向相反方向的探险,“落日”系列地航飞船就是这种探险的首次尝试。

  四年前,我在电视中看到过“落日一号”发射时的情景。那时正是深夜,吐鲁番盆地的中央出现了一个如太阳般耀眼的火球,火球的光芒使新疆夜空中的云层变成了绚丽的朝霞。当火球暗下来时,“落日一号”已潜入地层。大地被烧红了一大片,这片圆形的发着红光的区域中央,是一个岩浆的湖泊,白热化的岩浆沸腾着,激起一根根雪亮的浪柱……那一夜,远至乌鲁木奇,都能感到飞船穿过地层时传到大地上的微微振动。

  “落日工程”的前五艘飞船都成功地完成了地层航行,安全返回地面。其中“落日五号”创造了迄今为止人类在地层中航行深度的记录:海平面下3100公里。“落日六号”不打算突破这个记录。因为据地球物理学家的结论,在地层3400-3500公里深处,存在着地幔和地核的交界面,学术上把它叫做“古腾堡不连续面”,一旦通过这个交界面,便进入地球的液态铁镍核心,那里物质密度骤然增大,“落日六号”的设计强度是不允许在如此大的密度中航行的。

  “落日六号”的航行开始很顺利,飞船只用了两个小时便穿过了地表和地幔的交界面----莫霍不连续面,并在大陆板块漂移的滑动面上停留了五个小时,然后开始了在地幔中三千多公里的漫长航行。宇宙航行是寂寞的,但宇航员们能看到无限的太空和壮丽的星群;而地航飞船上的地航员们,只能凭感觉触摸飞船周围不断向上移去的高密度物质。从飞船上的全息后视电视中能看到这样的情景:炽热的岩浆剌目地闪亮着,翻滚着,随着飞船的下潜,在船尾飞快地合拢起来,瞬间充满了飞船通过的空间。有一名地航员回忆:他们一闭上眼睛,就看到了飞快合拢并压下来的岩浆,这个幻象使航行者意识到压在他们上方那巨量的并不断增厚的物质,一种地面上的人难以理解的压抑感折磨着地航飞船中的每一个人,他们都受到这种封闭恐惧症的袭击。

  “落日六号”出色地完成着航行中的各项研究工作。飞船的速度大约是每小时15公里,飞船需要航行20小时才能到达预定深度。但在飞船航行15小时40分钟时,警报出现了。从地层雷达的探测中得知,航行区的物质密度由每立方厘米6。3克猛增到9。5克,物质成份由硅酸盐类突然变为以铁镍为主的金属,物质状态也由固态变为液态。尽管“落日六号”当时只到达了2500公里的深度,目前所有的迹象却冷酷地表明,他们闯入了地核!后来得知,这是地幔中一条通向地核的裂隙,地核中的高压液态铁镍充满了这条裂隙,使得在“落日六号”的航线上,古腾堡不连续面向上延伸了近1000公里!飞船立刻紧急转向,企图冲出这条裂隙,不幸就在这时发生了:由中子材料制造的船体顶住了突然增加到每平方厘米1600吨的巨大压力,但是,飞船分为前部烧熔发动机、中部主舱和后部推进发动机三大部分,当飞船在远大于设计密度和设计压力的液态铁镍中转向时,烧熔发动机与主舱结合部断裂,从“落日六号”用中微子通讯发回的画面中我们看到,已与船体分离的烧熔发动机在一瞬间被发着暗红光的液态铁镍吞没了。地层飞船的烧熔发动机用超高温射流为飞船切开航行方向的物质,没有它,只剩下一台推进发动机的“落日六号”在地层中是寸步难行的。地核的密度很惊人,但构成飞船的中子材料密度更大,液态铁镍对飞船产生的浮力小于它的自重,于是,“落日六号”便向地心沉下去。

  人类登月后,用了一个半世纪才有能力航行到土星。在地层探险方面,人类也要用同样的时间才有能力从地幔航行到地核。现在的地航飞船误入地核,就如同二十世纪中期的登月飞船偏离月球迷失于外太空,获救的希望是丝毫不存在的。

  好在“落日六号”主舱的船体是可靠的,船上的中微子通讯系统仍和地面控制中心保持着完好的联系。以后的一年中,“落日六号”航行组坚持工作,把从地核中得到了大量宝贵资料发送到地面。他们被裹在几千公里厚的物质中,这里别说空气和生命,连空间都没有,周围是温度高达五千度,压力可以把碳在一秒钟内变成金钢石的液态铁镍!它们密密地挤在“落日六号”的周围,密得只有中微子才能穿过,“落日六号”是处于一个巨大的炼钢炉中!在这样的世界里,<<神曲>>中的<<地狱篇>>像是在描写天堂了;在这样的世界里,生命算什么?仅仅能用脆弱来描写它吗?

  沉重的心理压力象毒蛇一样撕裂着“落日六号”地航员们的神经。一天,船上的地质工程师从睡梦中突然跃起,竟打开了他所在的密封舱的绝热门!虽然这只是四道绝热门中的第一道,但瞬间涌入的热浪立刻把他烧成了一段木炭。指令长在一个密封舱飞快地关上了绝热门,避免了“落日六号”的彻底毁灭。他自己被严重烧伤,在写完最后一页航行日志后死去了。

  从那以后,在这个星球的最深处,在“落日六号”上,只剩下她一个人了。

  现在,“落日六号”内部已完全处于失重状态,飞船已下沉到6800公里深处,那里是地球的最深处,她是第一个到达地心的人。

  她在地心的世界是那个活动范围不到10平方米的闷热的控制舱。飞船上有一个中微子传感眼镜,这个装置使她同地面世界多少保持着一些感性的联系。但这种如同生命线的联系不能长时间延续下去,飞船里中微子通讯设备的能量很快就要耗尽,现有的能量已不能维持传感眼镜的超高速数据传输,这种联系在三个月前就中断了,具体时间是在我从草原返回航天中心的飞机上,当时我已把她的眼晴摘下来放到旅行包中。

  那个没有日出的细雨蒙蒙的草原早晨,竟是她最后看到的地面世界。

  后来“落日六号”同地面只能保持着语音和数据通讯,而这个联系也在一天深夜中断了,她被永远孤独地封闭于地心中。

“落日六号”的中子材料外壳足以抵抗地心的巨大压力,而飞船上的生命循环系统还可以运行五十至八十年,她将在这不到10平方米的地心世界里渡过自己的余生。

  我不敢想象她同地面世界最后告别的情形,但主任让我听的录音出乎我的意料。

  这时来自地心的中微子波束已很弱,她的声音时断时续,但这声音很平静。

  “……你们发来的最后一份补充建议已经收到,今后,我会按照整个研究计划努力工作的。将来,可能是几代人以后吧,也许会有地心飞船找到'落日六号'并同它对接,有人会再次进入这里,但愿那时我留下的资料会有用。请你们放心,我会在这里安排好自己生活的。我现在已适应这里,不再觉得狭窄和封闭了,整个世界都围着我呀,我闭上眼睛就能看见上面的大草原,还可以清楚地看见每一朵我起了名字的小花呢。再见。”

透明地球

  在以后的岁月中,我到过很多地方,每到一个处,我都喜欢躺在那里的大地上。我曾经躺在海南岛的海滩上、阿拉斯加的冰雪上、俄罗斯的白桦林中、撒哈拉烫人的沙漠上……每到那个时刻,地球在我脑海中就变得透明了,在我下面六千多公里深处,在这巨大的水晶球中心,我看到了停汨在那里的“落日六号”地航飞船,感受到了从几千公里深的地球中心传出的她的心跳。我想象着金色的阳光和银色的月光透射到这个星球的中心,我听到了那里传出的她吟唱的《月光》,还听到她那轻柔的话音:

  “……多美啊,这又是另一种音乐了……”

  有一个想法安慰着我:不管走到天涯海角,我离她都不会再远了。


————故事完辽,再配上这段文字————


“所谓温暖,不过是宇宙诞生后一阵短暂痉挛所产生的同样短暂的效应,它将像日落后的暮光一样转瞬即逝,能量将消失,只有寒冷永存,寒冷之美才是永恒的美。”


真?虐哭……


End.

当故事创作包含以下四十个虐梗中任意一个的时候,都会给故事赋予巨大的悲伤感,也可以说这些梗本来一句话便是一个悲伤的故事了。

(1)还没来得及公开就已结束的恋情

(2)刚刚获得便又失去的希望

(3)至死都未能解开的惨痛误会

(4)已经找不到道歉对象的愧疚

(5)只差一点就能避免的永远错过

(6)一直被当成是谎言的诚恳坦白

(7)至始至终无人知晓的自我牺牲

(8)在对方眼中不值一提的重大付出

(9)即使说出口也已经没用了的事实真相

(10)无论怎么选都是错的魔鬼抉择

(11)很久之后才知道自己当初真正失去了什么

(12)始终牢记的人早把自己忘了

(13)初衷便是欺骗的虚假情谊

(14)看似还有希望之时其实已经没有希望了

(15)原来很在意的愿望在达成时早就不在意了

(16)自己于在意之人眼中并无特别

(17)两人的约定只有一个人记得

(18)两人共同的誓言只有一个人遵守

(19)只差一步便能挽回的糟糕局面

(20)满腔怨怒委屈却找不到可以为之负责的对象

(21)不懂真正代价的糊涂交换

(22)两人间无能为力的渐行渐远

(23)情愿自我欺骗也不愿正视的真相

(24)转瞬即逝的人生巅峰

(25)身处热闹的极端孤独

(26)因为再没有什么期待才表现出的释然

(27)没有其他选择而不得不接受的结果

(28)无论如何都得不到认可的努力

(29)两人最后都没等到对方的道歉

(30)走到终点才发现路一开始便选错了

(31)见识过光明之后却得继续忍受黑暗

(32)维系情谊的脆弱平衡遭到破坏且无法修复

(33)不被感激反被误解与嫌弃的善意

(34)都为对方好但却不知道对方真正想要什么

(35)自己的痛苦在对方眼中只是好玩的笑话

(36)发现并没有人真的站在自己这边

(37)造成更加严重后果的善意欺骗

(38)爱恋产生的基础一开始就不存在

(39)怨恨产生的基础一开始也不存在

(40)从未真正拥有过失去后会令人痛苦的东西

以上是我自己从各种小说故事里总结的,每一个梗应该都足够撑起一个令人心塞的短篇故事了。欢迎大家关注我的原创短篇故事公众号【林朵讲故事】

另外我还总结了甜梗四十题:

请问甜文的内核是什么?

来自《与我十年长跑的女朋友就要嫁人了》

我看点赞的和评论的好像多了起来,这篇文章是我七年前看过的。

这六年间我反反复复把这篇文章看了十几遍,可能很多人都不太相信我为什么会反复看

所以我决定稍微讲一下我反复看的理由,讲完后才是正文


七年前我还在读高中,那时候认识的她,这里就叫她紫吧

和你们想象中和经历过的一样,我们是从那样的开始

当时我们都是在重点班,因为谈恋爱中成绩的出现了一点点的下降

成绩好的时候,班主任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绩不好的时候就会阻拦我们了。

和大多数人一样,我们被班主任故意分开坐,并且禁止我们在教室里面说话

到后来周末偷偷到后山约会被英语老师爬山撞见,周末她妈妈也不让她出门了

我们虽然在一个班,但是不能说话,连眼神都不敢多对视一下

我们选择了用一个本子记录交流

早自习后她通过语文课代表把本子传给我,晚自习下之前我再让课代表把本子传给她

语文课代表是被我们贿赂过,每天佯装收作业,其实在偷偷做我们的"飞鸽"

她用英语写她的想法和感受,我也用英语写回复和我的想法,约定好的是一人每天两页

她说她这样做是因为我的英语和我的数理化比起来算是差点,就当写英语作文了

我每天为了看懂她写的和包括我自己要表达的,都需要查字典

我知道她这样做,只是为了让我们通过这样的方式进行交流沟通

我们心里不会那么愧疚,至少也算是为了学习

后来在日记中她说,这个季节适合吃樱桃

晚上回家后,我就给我妈说了我想吃樱桃,我妈说,那玩意有点贵

第二天我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我妈说,樱桃放在冰箱里面了,自己带到学校吃

然后吃完饭去学校后,我就偷偷把那一袋子樱桃放进她的抽屉里面

我现在已经形容不出来当时她的神情和我的内心感受了

反正就这样持续了很久,我妈也每天会给我准备一袋子樱桃,半斤左右

我每天带给她吃,我自己没有吃过一个

我舍不得吃,我想着我少吃一个,她就可以多吃一个

一直到后来她吃厌了,每天都会分给我们班同学吃,我还是会说,我不喜欢吃

我想着我少吃一个,她就可以多分给她的朋友一个。看着她开心,我也开心。

后来的日记传递过程中,她突然给我夹着一张小纸片

里面就是《与我十年长跑的女朋友就要嫁人了》第一节

原来是楚天都市报那时候每天在故事专栏都会更新两百字左右

她中午吃完饭后,会把报纸的故事专栏剪下来然后放在日记里面

我依稀记得当时班上不让看课外书,她怕我上数学课无聊就给我准备了这个小故事看

# 高二的时候,我数学还算是比较好,上课偷偷玩,老师也不说啥

当时我看这篇文章的时候没什么感觉,都去看日记起来,我就把小纸片随手丢掉了

#因为报纸剪下来是小纸片嘛

我也是高三分手的时候,突然想到这篇文章,然后一直到今天都还记得

包括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有吃过樱桃

每当无意间别人问我吃不吃樱桃的时候

我的心都会颤抖一下。

时隔多年,我们现在过得都还挺好,虽然没有什么联系,我们上次聊天是很久之前

她说她去了中财读经济学的研究生

我说我去了一家IT公司上班

她说,"争取在上班的时候读个研究生"

我说,"好"

上面这些都是我昨天临时写的,因为今天公司下午茶就有樱桃,然后我在看知乎的时候看到这个话题,然后把收藏夹里面的《与我十年长跑的女朋友就要嫁人了》就复制了过来。回家的路上,坐在班车上想到了这些话,就与你们分享了。

我也已经过了那个写情书写情诗可以信手拈来的时候了,现在编程思想基本已经占据了我的所有的大脑,所以写上文就没什么文笔了,就怎么简单怎么来了,也希望你们可以看完下面的这篇文章。


哈哈哈,我也已经邀请了当事人过来看

她应该是没有看过这文章的

也不知道她会不会来看




正文开始

# 我看见新闻说,这文章正在拍电影,男主是屈楚萧


昨天下午凌一尧给我发来一张照片,是一件婚纱,她问好不好看,我说还行。

她说“初五举办婚礼,和我们以前想象得一样,有鲜花拱门,有红地毯,有白婚纱黑礼服,就是没有你。”

我说“要不要我去凑个份子?”

她半天之后才回复说:“不用了。

2001年的夏天,我十六岁,正在读高中。即便是夜晚,气温仍然高得令人辗转反侧,黑漆漆的夜晚满是室友们翻身和叹息的声音,而我咬着小电筒,蒙着一条薄被单,写下人生中唯一的一封情书。


我的读者叫凌一尧,马尾辫,大前额,身材娇小,细腰长腿小翘臀。要命的是,她偏偏是一位学霸,常年霸占月考名次红榜第一排,这样脑瓜子聪明又美得翻泡的妞儿绝对是众人心目中的雅典娜,只可跪舔不能直视。


几乎每天,我都会想入非非,幻想着各种与她搭讪的场面。其中包括她从楼梯上滚下来毁容了,我抱她朝着医院狂奔,并且发誓这辈子我都不会抛弃她,最后她在我的怀里留下了幸福的泪水。


送出情书的第二天,我的创作地点就转移到政教处办公室,对面坐着姚主任,我们私下管他叫“姚千岁”。他说:“吕钦扬同学啊,昨天你一夜写了三页纸,今天怎么就咬笔杆了?是不是这个环境不利于激发创作灵感,要不要拿回宿舍慢慢写?”


我理智地拒绝道:“不用了,这里有空调。”
凌一尧把我的情书送给政教处,这事做得太坑,我内心的伤痛尚未愈合,班主任跑来告诉我一个好消息:“你要上电视了!”
“什么电视?”我有些激动。
“闭路电视。经过校领导研究决定,这次纪律整顿大会的主题是杜绝早恋,你要在学校直播室做一次公开检讨。”
“为什么是我?不就一封情书吗?”
班主任思索片刻,说:“可能是别人脸皮太薄了,怕留下心理阴影。”
他妈的!


纪律整顿电视会议之前的那几天,我的心情却糟糕到极点。
每次远远地看见凌一尧,我都会走向旁边的岔路,不愿意与她打照面。说实话,我对她有些记恨,无法理解她为什么那样做,难道被我喜欢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如果是这样,以后不喜欢你就是了呗。
据说历次电视会议的录像都会被妥善保存,作为我校发展历程的丰碑,为了给学妹们留下一个好印象,我特意理了一个清爽的发型,熨了一下白衬衫,还借了一双白色的耐克跑步鞋。第一次上电视,好激动。


那天中午政史二班的体育委员来访,对我进行亲切慰问,鼓励我好好表现。他带来一个消息,说那封情书不是被上交的,而是被他们班主任曹老太缴获的,凌一尧还被拉到办公室做了一通思想审查。
学校演播室中间摆着一台黑色的摄像机,镜头前面摆着一个主席台,依次坐着诸位领导以及各年级组长,而门口站着的是六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个就是我。那五个家伙我差不多都认识,他们的罪名比较另类,什么拿街机子儿冒充硬币买茶叶蛋,什么大半夜拿鱼竿在校园的池塘里钓鱼的,还有那位住在二楼的同学,他用大搪瓷杯装尿往院墙外面泼,墙外方圆几米的庄稼死得透透的,连野草都长不出一棵。
相比之下,我绝对是最纯洁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当我说我因为写情书给女孩却被对方送给老师了,他们一个个都面露鄙夷之色,精品佛我犯下比他们更龌龊的罪行。当时我就清醒地认识到,错的不是我,而是这个世界。


由于早恋是今天重点批判的主题,姚千岁将我安排在最后出场。班主任对我有点不放心,还特意跑来对我进行战前动员和辅导,他说:“等会儿千万不要紧张,控制住情绪。”
“你怕我被吓哭?”我有种受辱的感觉。
班主任说:“不是,我担心你在这么严肃的地方笑场。”
终于轮到我了,我站到话筒前面朗读上次写的检讨,尽量不看镜头,像在给姚千岁致哀悼词。正要谢幕之时,副校长却在发表一则有关早恋危害的讲话,此时我非常困窘,傻逼似的杵在那里,被全校数千双眼睛在看不见的地方盯着,这种滋味真心痛苦。
不知道副校长说了什么,姚千岁突然对我发问,所有人都看着我,包括镜头。我一头雾水地“啊”了一下,此处是第二声。
姚千岁将问题重复一遍:“吕钦扬同学,你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感到后悔?”当时我就震惊了!这他妈算是什么垃圾问题?你又不是没看过我那封情书,写得感人肺腑,催人泪下,引人沉思,都发誓这辈子非凌一尧不娶了,你现在他妈的问我后不后悔?我他妈只是以大局为重,配合你演一场杀鸡儆猴的戏而已,你还真把我当冤大头了?我就算真的后悔了,不可能当众说出来啊,否则以后还怎么混?面对那黑洞洞的镜头,不,那不只一个镜头,那是数千双眼睛,我作出一个重大而深远的决定———我盯着镜头,说:“我不后悔。”


那天傍晚的天气非常好,走出学校演播室,西边铺天盖地的一大片火烧云,我的白衬衫都被映得红彤彤的。各个班级刚好下课,学生们像出栏的猪一样涌出教室直奔餐厅,许多认识或者不认识我的人冲着我打招呼,连年轻的男女老师都意味深长地对我哼笑。
经过凌一尧所在的班级,几个女生拿着饭盒走出来,其中一个便是凌一尧,她抬头看见我,立即像见了鬼似的退了回去。其他女生起哄起来,悠长的“噢哟”在走廊里回荡着。我这样一个阿Q,经历此生最为辉煌的时刻,迈出的每一步都像踩在软绵绵的云端,精品佛自己是一个凯旋的盖世英雄。


我为一时的倔强付出巨大的代价———惩罚等级由警告升级为记过,礼拜一全校晨会,别人都在聆听领导训话,而我在冲洗操场角落那个简陋又瘟臭的厕所。冲完厕所以后,我淡定地走过队列前面的那条煤渣路,手里的铁皮桶吱呀吱呀地响着,相当拉轰。
这些举动相当幼稚,用现在的话概括这是在“作死”,但它们在当时足以让我成为全校的三大奇葩之一。更悲剧的是,入榜的是我的两个死党,“大乔”和“子石”。我之所以鼓起勇气给凌一尧写情书,其中一个原因便是和这两个傻逼打赌了,他们说如果我追到凌一尧,他们就在校园里裸奔一圈。


当时周杰伦才出道,大乔就果断成为铁粉,一曲《爱在西元前》日夜哼唱,最终进入全校文艺汇演的名单。然而,正式演出那天他当着数千师生的面公然忘词。他悲愤下台后并未气馁,而是继续苦练这首歌,两天以后的傍晚,他偷偷翻窗进入学校总控室,对着麦克风重新清唱一遍《爱在西元前》,那销魂的歌声传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子石名叫蒋慧东。他去泡隔壁职高的一个妹子,几个地痞们带着自家车床磨出的砍刀来战,他舞着泔水老汉的扁担,光着膀子把对方揍得满地找牙,连学校保安都没敢过问。但就是这样一个群架王,晚自习时突发奇想,挖了一坨清凉油抹在JJ上,试图达到“头悬梁锥刺股”的功效,最后他的嚎叫响彻整个教学区,从此再也没人记得他的神勇。我不知道大家如何评价的,因为我的氪金狗耳早已阵亡。之所以重点这两位仁兄,是因为他们俩正在看这个直播故事,他们希望我多褒少贬,不要破坏他们的伟岸形象,但我选择站在真相这一边。随后很长时间里,我都不太好意思和凌一尧走得太近,因为总有傻逼在旁边“矮油”“噢哟”。子石和大乔不遗余力地耍宝,烘托我的形象,而我感觉这样太小丑了,但一抬头我看见凌一尧嘴角的笑,一下子发现自己非常愿意当这个小丑。在那个年龄,无论无意的出糗还是有意的献丑,只要能博取那个人的一笑,便会欣喜若狂。而多年以后,这样的快乐已然灭绝。


因为有我这个炮灰的经验教训摆在这里,喜欢凌一尧的男生很多,敢于追求的却几乎没有。我们亲眼看见一个高三哥把她在圣诞节把她约到桥边,送她一盒巧克力,凌一尧怎么不肯要,三哥一怒之下把那盒巧克力丢进河里。第二天,子石和大乔把巧克力盒子捞上来,打开包装一看,嘿,没有进水。我们把巧克力分了,晚上遇到凌一尧时我拿了三块几乎被我焐软的巧克力给她,她居然没有拒绝,收下了!我本来是想恶作剧一下而已,她这样一来,我都没敢说那是昨天被丢下河的那盒巧克力。巧克力事件之后,莫名其妙地,我和她的关系出现好转,虽然彼此遇见时从来不打招呼,但她嘴角总是有一丝浅得几乎看不出来的微笑。
“你眼瞎啊,她一直板着脸,哪里有过微笑?”大乔非常直白地反对。子石也很困惑:“难道这就是肉笑皮不笑?”我只能慨叹这两个蠢货的无知,告诉他们有一些东西“只有相爱的人才能体会”。后来凌一尧说,那大半年里我们是在用意念恋爱,没有一句对白。


为了迎接素质教育检查团的视察,学校举办一次声势浩大的秋季运动会,还从体校借了一帮外援来捧场。那三天里,全校处于停课状态,对我而言这就是另一个形式的放假而已。而我发现自己有半套黄冈密卷的作业没写,科代表说运动会一结束就要交作业,我不得不加班加点地抄答案。教室里只有寥寥几人,凌一尧突然来我们班找一位学霸妹子,也是她的初中同学。我躲在高耸入云的书堆后面,看着她们低声说笑,虽然不知道她们在聊些什么,可是她一笑,我也忍不住跟着龇牙咧嘴。不料,她一扭头看见我时愣了一下,双眼瞪得大大的,就跟喵星人准备开天眼了似的。


我赶紧低头写试卷,再一抬头时她已经站在我旁边,我一紧张,赶紧把那份标准答案往桌肚子里塞,比被老师发现还紧张。她伸手把那份答案掏出来,说:“我还以为你在认真学习呢,原来是在抄答案。”
我说“偶尔为之……”
她又问:“你怎么从来都不和我说话的?”
我说:“我怕写检讨。”
她的小脸涨得通红,辩解道:“那个真不是我弄的!我把那信夹在英语课本里,被曹老师翻到的!”
我说:“你知道姚千岁说了什么不?他说我是‘害群之马’,自己不学好还去骚扰人家品学兼优的女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他都这样说了,我怎么敢再和你说话?”
她皱起眉头,将信将疑地说:“姚主任是想用激将法吧?”
我哼笑一声,说:“如果我以后有出息,这就是激将法,如果我没有出息,这就是他的神机妙算,老狐狸从来不会吃亏的。不过他也没有说错,我的确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可能再过多少年,我还是他手里的反面教材。”
“你后悔了?”她低声问道。
我说:“不知道……”


运动会之后没多久,凌一尧偷偷塞给我一张字条,她说:“如果你能够考到本科,高考结束以后咱们就假装在一起,气死姚千岁!”
子石和大乔很快发现我的不正常,因为我很少搭理他们俩,整天埋在教室里学习,有点“不合群”了。他们俩试图拯救我于水火之中,但研究许久都未果,直到看见我与凌一尧在教学楼走廊里相视一笑,他们才若有所悟。


于是,我被驱逐出三大奇葩的队列。其实没有了我,他们俩照样可以玩得很嗨,譬如用煤渣块狙击操场上接吻的小情侣。整个高三,我们都保守着这个秘密,两人即便在校园里迎面走过,也从来不打一声招呼。但我看见她浅浅的笑意,我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双拳握得指甲嵌入掌心。偶尔旁边没人的时候,我会自言自语地把她的姓名说出来,然后像一只疯猴子似的狂奔乱跳,那真是一件快乐到极点的事情。凌一尧,我喜欢你呀!喜欢得恨不得在教学楼里裸奔,恨不得在操场上打滚,恨不得冲进校长办公室尖叫!那一年的高考,全省数学平均分68分,我只考了38分,总分离本科线还差9分!填报志愿那天,我和凌一尧在美术考生画室旁边的天台上聊天,我非常沮丧地告诉她,我没能达到本科线,她不用兑现当初的约定了,但凌一尧抿着嘴巴摇头,笑盈盈的样子。她说:“只要你努力过就行了呀。”我愣了一下,不太明白她的意思。她再对我眨巴眼睛,我这时候才猛然顿悟,开心得手舞足蹈起来,而她甩着小手直打我,叫我“不要发癫”。这是她的一个口头禅,每当我或者她的朋友开心得失态,她就会很温和地笑着,在后面提醒“哎呀,不要发癫啦!”对我而言,这个分数只适合报大专,而具体哪个学校哪个专业都是无所谓,当前要务是离凌一尧近一些,于是我和她一起去了六朝古都。我们的学校不在同一个区,但坐车也就半个小时路程,平时见面还不是难事。大一的课程比较少,凌一尧突然提出来要去勤工俭学,我问她准备干点什么,她提出来的想法毫无创意,什么饭店接待,发传单,卖电话卡。


我问她“你知道我爷爷干嘛的么?”她摇头说不知道。我说国庆节回家,我把他的传家宝带来,到时候你就看着吧,我小学就做他的学徒了。国庆节之后,我们在大学城摆起爆米花的小摊位,摇啊摇,摇啊摇,砰!那天爆米花很好卖,特别是凌一尧心惊胆战地摇着那个摇把,就有许多人过来围观,毕竟女孩子做这个太新鲜了。不过第二天傍晚就有人把我们赶走了,因为附近停了车子,一声炸响之后就有警报器鬼叫,涉嫌扰民。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很开心,晚上去看半价电影,柜台问我们要不要爆米花,我和凌一尧傻呵呵地笑。
她曾经说:“如果哪天我们想要分开了,就想一想曾经一起在街头卖爆米花的日子。”
现在我正在想,你呢?


大学那几年,我们与大多数校园情侣一样,试着一起打工却总是没有头绪,吃喝玩乐又没有太多钱,经常出去玩半天都花不了五十块钱,照样穷开心。到了期末,作为一个学霸,她完全闭门不出,专心复习,而我一个学渣只要做完小抄就可以安安心心地玩游戏了。
就这样一直混着,我到了大三时,我们面临分道扬镳的危险。她还要一年才本科毕业,以后还要考研,而我已经面临实习。她说:“要不你考专升本吧!”我考虑好几天,最后还是决定离开校门,我说“你乖乖上学,以后还要读研,我先出去闯,等你毕业了我刚好娶你过门!”我至今不知道自己当初的决定是否正确,有时坚定地认为那是男人的担当,但一旦喝多了就会把因果联系扯得非常远,最后归根结底到我没有好好念书才会导致两相忘的结局。我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监理公司当资料员,每月只有一千四百元的工资。当时我最喜欢听别人说“工作难找”,因为只有听到这样的话,我才觉得自己不是loser。


在监理公司工作,本应是很轻松的,但不是指我们这种苦逼资料员,每天白天忙得要命,对着电脑处理各种文件,晚上凌一尧打电话过来和我聊天,我已经累得只想闷头大睡。当时我的心情的确非常焦躁,经常怀念学校里的惬意生活,所以当凌一尧喋喋不休地说着学校里发生的好玩的事情,我却没有耐心听下去,打断道:“明天再聊吧,你也早点休息。”她愣了一下,说:“你是关心我呢,还是嫌弃我呢?”我说:“我就是很累。”她呵呵冷笑一声,把电话挂了,周围一片寂静时我却睡不着了,一下子被自己吓醒了:三年了,这是我第一次这样大逆不道!凌一尧是一个性格很犟的女孩,她不轻易翻脸,但只要翻了脸,那就真是很难弥合了。她掀起的冷战持续足足一个礼拜,电话照接,但就是很冷淡,冷淡得让人觉得她一夜之间移情别恋了。我急得团团转,但她认为的惩罚时间一到,就立即打电话过来问“知道错了吗?”我说“罪该万死。”“以后还会再犯么?”我赶紧发誓,这辈子都不敢再敷衍她这个小姑奶奶,她这才给我一条生路。但是,冷战结束不等于我们之间的矛盾消失,她只需要学业和恋爱,而我刚刚开始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尤其是对未来的担忧。我当时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可怜虫,我最羡慕的职业只是总监,啥事不干就有人送烟酒塞红包,我这辈子就这点理想了。


资料员干了大半年,自我感觉非常良好,跟在监理后面混吃混喝,烟酒不断,施工单位把我们当爷爷供着。
有一天,凌一尧的手机被偷了,我发现自己的存款竟然不够给她买一只新手机。那种挫败感极其折磨人心,但凌一尧不介意,她买ic卡和我打电话,说反正平时只和我联系,叫我以后赚了大钱再给她买。有妞如此,夫复何求?可是这个“大钱”在哪里?我当时尚未感觉到紧迫感,还在盘算着自己哪天有了监理资格,该有多轻松惬意。


情人节那天,我和凌一尧在外面约会,经过一家婚纱店,她就把小脸贴在玻璃橱窗上看,她说“以后咱们结婚的话,就租这件婚纱走红地毯,怎样?”我得瑟地说“租什么租,直接买下来收藏就是了!”凌一尧蹲下来看角落里的标价牌,低声说“你至要不吃不喝一年半才能买下来。”我当时就脸红了,不是因为自己高估婚纱的价格,而是因为高估自己的能力。我居然要不吃不喝一年半才能给我的妻子买下婚礼上那件婚纱?说到刚毕业的那段屌丝岁月,心情有些郁闷,还是说点有趣的事情吧。那天我给凌一尧的情人节礼物是一只熊娃娃,四十五块钱。她很开心地放在家里,可是她叔叔家小孩看中那个娃娃,蛮横地抱了回去。凌一尧不好意思说不给,但她第二天坐了俩小时的车回到那个卖娃娃的小店,买了一个一模一样的,直奔她叔叔家,硬是把我送的那只换了回来。我说“两个都一样,干嘛还要换?”她说“我都给那一个取了名字,两个怎么可能一样?”


终于有一天,我决心辞职,离开这种安逸却庸庸碌碌的生活,原因之一是和我一起共事的监理大叔挨揍了。
当时监理有些严格,把施工单位惹毛了,平时称兄道弟的人按住老监理揍,最后甩下一句话:“你们这种垃圾,给脸不要脸,我们看在你们是业主的走狗的份上才丢点骨头给你们,你们还蹬鼻子上脸了?”他们没有为难我,但我被伤到了:我这辈子不可以做一个捡别人残羹冷炙的走狗。原因之二便是凌一尧考研了,我想多赚钱,争取在她研究生毕业时给她一个安稳的家。她读的是本校的研究生,于是我去南京找了工作,三年的同居生活开始了。
房子是凌一尧找的,四十平,月租六百。我们一起购置许多东西,比如简易折叠衣橱,厨具,餐具,以及被褥。凌一尧把两副餐具摆好,脸上满是小妻子般的认真,我躺在床上看着她忙这个忙那个,突然觉得不可思议:我十六七岁时得有多幸运才会得到这样一个小家伙的青睐!


凌一尧有时很像一个孩子,某个周末我去上班,她一个人在家睡到黄昏。我下班回来时她还抱着枕头睡着,我换拖鞋时她睁开眼睛,说:“吕钦扬,我最喜欢看你回家。”我说“噢”“那你什么时候最喜欢我?”我没回答上来,她有些不高兴,到了第二天早上我才告诉她“我们并肩站在镜子前一起刷牙的时候我最爱你”
我们那段时间的生活条件很简单,早餐是熬一小锅米粥,一小碟肉松,还有两个煮鸡蛋。我们约定谁先醒谁先去做,但每次都是她先醒,我百思不得其解,她不是那么容易自然醒的人,可是我又从来听不到闹铃声。后来我才知道,她把闹铃调成震动,把手机垫在枕头边缘,这样她就可以早起做饭又不把我吵醒。“白痴,手机会有辐射的啊!”我埋怨道。她说:“我就是喜欢喊你起床吃早饭呀!”她那得瑟的模样,就像幼儿园里得了小红花等待表扬的小朋友。


当时她的手机是大学室友淘汰下来送给她的,摩托罗拉的,开合时都会吱呀吱呀地响,外面的漆都掉了。我工作三个月,她的生日那天,我买了一只小的儿童蛋糕,两个人一起做了几道菜,这个生日就这样勉勉强强过掉了。 晚上,她裹着被子躺在我怀里看电视,我从枕头底下摸出一只盒子递给她,她小心翼翼地打开,里面是我攒钱买的一部夏普翻盖手机。 她盯着那手机看了半天,一句话也不说,我有些纳闷,把她掰过来时才看见她的眼泪啪嗒啪嗒地往下掉。我问道:“不喜欢?” 她还是什么话都没讲,直接搂住我的脖子,眼泪直接往我肩膀上擦,后来我才知道,前两天她同学嘲笑她的手机老土,“五十块钱卖给我都不要”,她怕我听了难过,就一直没敢告诉我。


哪怕已经相恋那么多年,凌一尧在我眼里依然是一个雅典娜,集性感,可爱,聪慧,与善良于一身。她穿着睡裙抬起胳膊晾晒衣裳;把我的脸假想成镜子左照右瞧的时候最可爱;她坐在台灯下一边写作业,一边与我讨论自由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她明知道行乞的人是骗子,但路过那些人面前时还是忍不住丢一枚硬币,以求自己良心的安宁。 天气转凉的时候,她开始向同学学习针织,买了毛线照着图册开始鼓捣起来,并且不允许我偷窥她的杰作。然而当作品终于完成,试穿时她才悲催地发现毛衣小了一圈,即使穿上也像猪八戒中了三个菩萨的套索似的。 我被勒得喘不过气,非常无助地看着她,她却气呼呼地拍我的肚子,说:“都怪你!养这么胖!浪费我的心血!” 为了穿上她这件开山之作,我决定努力减肥,当我觉得自己可以穿上那件毛衣,却又错过穿毛衣的季节。再后来,那件毛衣也找不着了,如今,那个为傻逼织毛衣的女孩也不见了。


大乔在镇江工作,而子石在宁波,有一次他们俩一起来南京玩,我们四人一起去吃傣妹。聊天时大乔说漏嘴了,说到当年他们俩和我打赌的事情,凌一尧的脸色顿时一沉,问我:“你追我就只是因为一个赌?” 我吓得脸都白了,因为我记得一些影视剧里这样的事情会导致女生彻底翻脸,大乔和子石也愣住了。 但凌一尧马上又笑起来,对大乔和子石说:“那你们俩说话算数,什么时候裸奔?”
子石赶紧辩解说:“等你们俩结婚了,我们就在婚礼上裸奔,好吧?” “行。”凌一尧愉快地答应。 我觉得非常欣慰,我们家尧尧是一个开得起玩笑的好孩子,但晚上回到家里,她终于收起笑脸,要我好好解释一下那个赌到底什么意思———原来她只是不想在别人面前丢我的面子,但该清算的账一个都跑不掉。 我很遗憾当时没有趁机要大乔和子石兑现诺言,现在他们再也不需要裸奔了。


有时我觉得凌一尧挺难揣摩的,还是一次情人节的早上,我们在南京地铁站外面看到一个男人捧着一束花向一个女孩单膝下跪,当众表达爱意。凌一尧一脸艳羡地旁观着,一口气一直提着,直到围观结束才舒畅地吐出来,啧啧地回味无穷。她看得太认真,以至于不知不觉地将嘴里的豆浆吸管咬扁了,有点郁闷,我只得去便利店买了一瓶爽歪歪,因为可以拿吸管。 我以为她喜欢这种浪漫的玩意儿,于是下午下班后也买了一束花,准备找个地方让她开心一下,不料见面后我刚把花拿出来,她吓得赶紧往旁边走,低声说:“快收起来,丢人死了!” 我有些受挫,垂头丧气地跟她一起回家,不料关门以后她一边埋怨我乱花钱,一边得瑟地把花夺过去闻了又闻,喜悦之情溢于言表。我问她为什么看别人送花表白时那么开心,她说:“喜欢看戏又不等于喜欢演戏,被人围观的时候好难为情啊,像个白痴似的。” “那我们结婚的时候怎么办?那么多人围观。。。”我问。 凌一尧想了想,居然露出紧张的神色:“是啊,还真是一道坎儿,我现在就得开始做心理准备了。”


凌一尧读研三的时候,她家里开始给她介绍对象,反复几次之后她终于交代说自己已经有男朋友,而且交往很久了。她家问我的具体状况,凌一尧怕被反对,于是给我虚报一些内容,尤其在收入方面,她说我的职务是部门经理,月薪八千,但事实上,但是我当时只有三千五。 “你家很在乎这个吗?”我非常脑残地问。 凌一尧白了我一眼:“在乎了又怎么样?难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我当时有种尊严遭到践踏,尤其是她虚报我的收入状况,觉得她瞧不起我当时的经济状况,于是自个儿生了闷气。但凌一尧也被她家里催得紧,加上做课题和找工作的压力,她的心情也非常糟糕,于是和我第一次吵开了。 我们彼此说了很伤对方的话,她说我没出息不长进,我叫她去找个小老板,不用跟着我受穷罪。最后,她气得躲在阳台上哭。我坐在房间里,看着她用了一年多的旧包,空空如也的梳妆台,还有那只我送给她的,使用两年仍然干干净净的手机,突然心酸得疼。 我走到阳台,把她拥在怀里,说了一声对不起。她没有顺从,也没有抗拒,只是望着眼前这个城市的一隅,目光里满是迷茫。我渐渐意识到,这已经不是无忧无虑的高中,也不是温饱与快乐即可安生的大学,我若是化不开她的忧虑,兴许可能永远地失去她。


凌一尧即将毕业时,我离开南京,因为朋友喊我一起出去闯,去海边干一个很大的围海工程。他描述了一幅美妙的蓝图,一起合伙搞土方,我在测量和预算方面有些经验,他信得过。 我当时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尚未与凌一尧商量便一口答应下来,我要向她证明我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窝囊废,我终究要闯出一片天地。她知道以后非常生气,但我意已决,她也不好作出过多阻拦。她给我打包行李,又一直把我送上长途车,她没有哭,但车子开动时她站在卷起的尘土里,额发在风中飘动,抬手轻轻一挥,我整颗心都猛地沉了下去。我得有多铁石心肠,才会踏上一条离你越来越远的路呀?每当我醉了酒,天旋地晕的时候,我都会想起无数个凌一尧。 那个穿着校服扎着马尾辫,清秀又稚气的凌一尧;那个在昏暗路灯下偷偷塞字条给我的凌一尧;那个一接吻就会忍不住闭上双眼的凌一尧;那个睡到半夜突然抱住我的胳膊说“我爱你”的凌一尧。但唯有那个站在黄昏余晖中无奈地目送我远去的凌一尧,最让我寝食难安,甚至哪天让我死不瞑目。


海边的气候非常恶劣,紫外线强度高,而且海风像刀子一样,脚下的土地踩十秒就能踩出一个吃人的陷阱。除此以外,我们住在活动板房里,而工人们直接搭了简易窝棚,而且每一滴淡水都是稀缺资源,尽管我们面对着整片大海。 我们先请承建单位吃饭,穿得体面的都是X总,稍微邋遢的都是X工。这帮人都不是善类,他们在酒桌上的目标不是吃饭,也不是谈事,而是要把对方往死里灌,这也是朋友带我过来的原因———扛酒是我的技能之一。 这一喝,便是一顿接一顿,有时上顿的酒还没醒,下一顿的酒又开始了。 那天为了报价的事情,我们又请客吃饭,觥筹交错的时候凌一尧突然打电话来,说:“我肚子疼得厉害。”
“怎么了,来那个了?”我问。
“不是,就是疼。”
“是不是着凉了?要不要去医院看一下?”除了这些废话,我还能说些什么呢。
“你在干什么?”
“我在喝酒呢。”
凌一尧无奈地苦笑,说:“喝酒?那你继续喝吧。”然后她挂了电话,我再回拨过去,已经没人接听。此时,里面的人在喊我主持那圈酒的喝法,我只得回到包厢,然后又是喝醉。坐车回海边,一路停了四次下来呕吐,吐得魂都要丢了,却还要逞强大骂这种酱香型的酒太他妈不适应了。第二天酒醒以后,我才依稀想起凌一尧说肚子疼的事情,赶紧打电话过去慰问。她说她夜里吃了止疼片,迷迷糊糊一会儿醒一会儿睡,直到天亮才眯了一会儿。这就是恋人分离的痛苦,你不知道她有多需要你,而她不知道你有多心疼她,两个人都在各自的世界以为自己是被遗忘的那个人。大多数的矛盾都是在这种分离中诞生,若是近在咫尺,天大的矛盾,一个拥抱即可化解。“我离开这段时间你还适应吗?”我问。 她沉默片刻,说:“还好,快习惯了。就是一看见你的拖鞋,枕头,牙刷和杯子,都有些失落。以前打扫房间时在床垫底下找到你的臭袜子都会骂你,现在找不到了,却更加难过。”


那个围海工程相当艰苦,与大海斗智斗勇,一边铺路一边通车,潮水一来就得逃命,潮水一退就得抢工期,有时昼潮夜汐冲得猛烈,几天的血汗都白费了。那间房子的租期快到了,房东要一次交满一个季度,而我和凌一尧的八万块共同定期存款还有一个多月。她舍不得放弃利息,问我有没有现金,可我身无分文。刚好有一个堤坝等待合拢,若是潮水来了,豁口会被冲开,而抢堵的时间很有限。业主方为了避免大的损失,许诺谁去把这事操作了,可以现场支付劳务费以及机械台班费,双倍。其实这事的危险并不大,只不过潮水将至,上机操作的人会被困在堤坝上,直到潮水退去。我和另一个小伙子约好一起上了,两个人,两台大型挖掘机。一个多小时左右,豁口堵住了,我想回到岸上,但指挥部不允许,要我们呆在挖掘机上。果然,二十分钟后,潮水铺天盖地漫上来了,把黑色的编织袋堤坝淹没了,刚好把挖掘机的履带淹没一半。我四周都是茫茫的海水,海风卷着浪水往驾驶舱打,像下雨一样。没有方向感,恶心,眩晕。期间,凌一尧发短信问我在干什么,我没敢告诉她我在海水中央,我说外面在下雨,我在打牌。她说:“你不是一向不喜欢打牌吗?”


我说:“玩玩嘛,闲着。”她有点不高兴:“你不要沾惹那些坏习惯。”整整三个小时,潮水才渐渐退下去,我回到指挥部已经反胃得不想吃饭。拿到业主给的两千元现金,我直接开着一辆破摩托车赶往十五公里外的小镇,把钱打了过去。“我把钱打给你了。”我打电话说。“你前天不说没钱么?借的?”我说“是啊”她切地一声,说“你才不会向别人借钱呢,你不会是打牌赢来的吧?”我楞了一下,然后笑:“哈哈,被你发现了。”
凌一尧是一个十足的守财奴,即便她不缺钱,也不舍得在享受消费上花费过多。相处那么多年,她惦记过的名牌东西少之又少,我几乎可以数得过来。她曾经眼巴巴地惦记IPONE4,我打算给她买一部,但她嫌贵不肯要,最后买了一个IPOD。她一手举着IPOD,一手举着那只被时代甩得老远的夏普翻盖,说:“这两个加起来,就是IPONE啦,分工还很明确呢!”


  我问她:“你干嘛那么节省?”
  她说:“怕把你花穷了,以后娶不起我。”
  我又逗她:“如果以后咱们俩不在一起,你不是亏大了吗?”
  她一边鼓捣着IPOD,一边随口答道:“那更不能乱花了,万一别的女孩大手大脚的,你更娶不起了。我得给你攒着,不能让你打光棍。”
  她当时只顾着玩游戏,没有多想,可是晚上睡觉睡到半夜,她突然一下子坐起来,把我吓了一跳。我问她:“你怎么了?”
  她说:“刚才做梦,梦见你白天和我说的话,你为什么说以后咱们俩不在一起?”
  我无奈地解释:“我就随口说说而已。”
  她把被子往旁边一扯,睡到床的边缘,背对着我,嘀咕道:“以后不许说了,提都不能提。”


凌一尧从未到过海边,她印象中的海滨是蓝天白云软沙滩,海水哗哗地舔脚丫,但我这里是黄海,海水像咖啡一样浑浊,海风达到六七级是起步价。她毕业时曾经想来这里看我,但我没有让她来,只是说我一闲下来就争取回去找她。 我怕破坏她对大海的憧憬,怕她嫌弃我十天半个月不洗澡的邋遢,怕她心疼我的嘴巴因水土不服而长出一圈血痂。这里连一个女性专用的卫生间都没有。她到处找工作,尽管姿态摆得很低,却还是屡屡碰壁。有的单位觉得她的学历过高,生怕她呆得不长久,于是不录用;有的则完全将她视为一个普通的劳力,开出的待遇很低;甚至有人觊觎她的年轻漂亮,作出一些暗示。

而那段时间,我们正在和当地的一拨人开仗,他们带来几辆渣土车堵路,要包揽这里的活儿,叫我们让出便道工程。若是在城市里碰到这种飞扬跋扈的人,我兴许会躲得远远的,宁可吃一点亏也不去招惹,但这次不一样。我要生活,我赚钱,我要像野狗一样咬死所有抢我饭碗的同类。 那场架的参与者大概有四十多人,我们这边是一帮来自天南地北的年轻人,而对面都是当地的流氓。我们这边的人大都是老实的工人和斯文的技术员,要么不会打架,要么下不去手,非常吃亏。我遭到围殴,后脑被狠狠捶了几拳,整个人都懵了,拎起一块木方就挥舞,完全处于混乱状态。

那个和我一起守堤坝的小伙子被打急了,他满脸鲜血,一边吼着,一边爬上一台轮式挖掘机。油门一加,斗子的钢齿直接拍扁一辆渣土车的驾驶室,这样一个疯狂的举动,终于镇住那帮地痞,也保住我们的便道工程。 事后我才发现,我左手疼得厉害,端不起饭碗。我朋友送我去医院拍片子,虎口骨折并且肌腱撕裂。原本这事我们可以报警,让对方赔偿,甚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但是一旦如此,那个开挖机的小伙子也可能逃不脱干系。

老板说:“这事就算了吧,医药费我们自己付。” 而左手虎口的伤,虽然差不多治愈了,最终还是留下终生的缺陷,大拇指的反应非常迟钝,握拳执物时总是非常别扭。老板叫我不要去鉴定伤残,直接承诺补贴我五万元,有时,我们对于这个社会而言只是一个小小的工蚁,随时可以是一个牺牲品。凌一尧知道以后在电话里哭,叫我赶快回南京,但我没有听她的,固执地留了下来。我叫她再等我一段时间,只要工程结束,我拿了工资分红和伤残补贴金,就完全有能力娶她回家了。

凌一尧向来是一个非常隐忍的女孩,如果不是沉重得让她无法承受的坏情绪,她都不会轻易向我宣泄,顶多闹一闹小脾气就过去了。她终于找到一份算得上满意的工作,每天一个人上班下班,一个人吃饭睡觉。我从镇上搞来一个无线上网卡,夜晚闲下来时会开车开到一个搜得到信号的堤坝上,和她视频一会儿。她每次都会像约会似的认真对待,梳洗化妆,连小房间都收拾得干干净净。由于摄像头和屏幕是两回事,我们轮流看着着镜头,好让对方可以感受被“深情凝望”的滋味。有时我会说:“尧尧,我想要你了。”她说:“来吧。” 然后我们互相抖窗口,这就是相隔数百公里的性爱。有一天,她加班到十点多,往回走时遭到一个变态男人的尾随,无论走得多快,对方都紧随不舍。情急之下,柔弱的她向路边一辆车子求助,司机帮她用远光灯照那个变态,并且大声叱问,那个变态才落荒而逃。

尽管安全脱险,但凌一尧受到很大的惊吓,一整夜都没敢睡觉,她打电话与我吵架,问我到底回不回去。我给出的答案与以往一样,做完这个工程至少能带十七八万回去,只要干完就立即回去。但她不依不饶,两人开始争吵起来。 最后她说了一句狠话:“我今天要是被人强奸了,你带一百万回来又能怎么样?你口口声声说赚钱是为了娶我,我看你是为了你自己,这样的恋爱谈了还有什么用,有你没你都一样,不如分掉算了。” 那天我陷进淤泥潭里差点丢了小命,被人救援上来腰部以下几乎麻木,从小到大从未受过那样的罪,本来就满腹的委屈,被她这样一说,我也忍不住光火了:“分就分!嫌我没出息的是你,现在埋怨我不在身边的又是你,你以为我想背井离乡在这个鬼地方卖命?既然这样,你去找一个富二代好了,不愁没钱花还天天陪着你,只要拔一根毛就能把你娶走!” 她听我这样一吼,顿时被呛住了,电话那头沉默许久以后她才低声地说:“吕钦扬,你以前不是说过么?我是你辛辛苦苦追来的,几千双眼睛见证的。。。” 她说到这里就说不下去了,带着哭腔挂了电话。 而我一下子醒悟过来———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我曾经说过,“你是我辛辛苦苦追来的,几千双眼睛见证的,以后只有你甩我,没有我甩你。即使你哪天说了分手,我也不会答应。” 原来她一直都记在心里。


当我年底离开海边,那场异地恋已经持续长达九个多月。这九个月里,我们一个在风急浪高的海边,一个在节奏匆忙的城市,过着完全迥异的生活。我提着行李包从车站里走出来,城市的喧嚣让我觉得无所适从,就像一个流放雪山多年的野人。 一看见我,凌一尧的眼圈就红了,她扑上来一把抱住我的时候,周围的人都在好奇地看着,精品佛我们是偶像剧的男女主角。当我走过一面镜子,无意中往里瞥了一眼,这才明白到底怎么回事———我穿着一件我自以为还算干净的军大衣,面部被海风和紫外线弄得又黑又粗糙,头发不自然地翘着,仅仅在路上耽误两天就长出青色的胡渣,完全是一个年轻农民工的形象。而我身边的凌一尧,衣着细致,身材窈窕,化着几乎看不出来的裸妆,完全是一个漂亮得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眼的都市女孩。不知道怎么的,她挽我胳膊时,我不自觉地往旁边避让,总是不习惯这样的亲昵。她很快感受到我的疏远,也不再勉强,打车时我们坐在后排,每人坐一边,互相不说话。她带我去买衣服,然后一起去宾馆开房,我洗澡时她帮我搓背,两人赤裸相对时我才告诉她,刚才我突然涌起一阵自卑感。凌一尧努力地搓我身上的尘垢,摸到我后背那条不慎被钢钎剌出来的狰狞伤疤,她用手指轻轻触碰着,许久都没有说话。

“早知道是这样,死也不会让你去那里。”她说。我却非常希望她看到我的成就,我洋洋得意地告诉她,我已经和那个公司的领导处得很好,年后可能要被派去乌鲁木齐负责一个项目,年薪十五万。然后我自顾自地描述一个美好的未来,要考一级建造师,要赚更多的钱,要积累更多的经验和人脉,以后还要自己拉工程队单干。但凌一尧对此并不感兴趣,而她是我唯一在乎的听众。那天我们做爱了,我不记得久别重逢时的具体细节,只记得她突然狠狠地咬住我的肩膀,像被夺食的猫一样死死地咬住。我疼得连头皮都麻了,却没有反抗,我知道她心里堵着许多情绪不知如何表达。那两排细细的齿痕至今未消,一直烙在我的左肩,有时我怀疑它是一个诅咒,如影随行,一直延续到我彻底忘记她的那天。


不知道为什么,以往二十五六年,我一向是文艺小青年,但在海边呆了大半年以后,我突然怎么也变不回来了。即便我穿着体面的衣裳,做了好的发型,但几天以后衣裳皱巴巴了,发型也乱糟糟了。我觉得自己像一张被烫皱的透明糖纸,再也熨不平了。最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回到正常的人类文明社会,我才发现自己的肤色与周围的同龄人明显区分开来。为了恢复原先的肤色,我买了各种牌子的美白护肤品,每天早晨中午和晚上都要用一遍,甚至在堂妹的指导下学习使用面膜。可是,海边滩涂的紫外线辐射比城市高出数倍,咸海风侵袭下的肌肤就像风腊肉一样,那些措施几乎不起一点作用。我之所以那么焦躁,是因为她的父母又在给她介绍对象,我年底必须去拜会一趟,让他们认可我这个女婿。当我把内心的忧虑告诉凌一尧,她毫不在乎地安慰道:“没事的呀,我就说你是为了养我才去闯的,他们不会为难你的。”她这样一说,我才稍微安心下来,但事实证明,我此生做的最失败的事情,就是将那么重要的拜会搞砸。


大年二十七夜,我拎着几瓶天之蓝登门拜访,虽然她父母很热情,但我总觉得那更多是一种客套。吃饭时她爸爸问到我的学历,职业,以及家庭,我敢肯定这些问题他已经在凌一尧面前问一遍,只是想要我亲口重新给一次答案。这种技巧性的拷问让我非常不自在,但还是毕恭毕敬地回答:我大专毕业,现在做工程,家离市区还有十几公里,父母都是种植花木的农民。她爸爸说做工程赚钱,现在农村人日子过得挺好,她妈妈一直没有表态,只是叫我喝酒吃菜。酒一喝多,我就觉得自己的口风有点把不严了,于是忍住少开口,而她妈妈这个时候提及我这有碍观瞻的肤色。我的心里堵得慌,满是委屈,又不敢反驳,生怕酒劲之下言多必失。凌一尧跑回房间,拿来我以前的照片,解释说我以前不是这个样子,她爸爸则打圆场说年轻人不怕吃苦很难得,又不是天生黝黑。那原本只是一次不太完美的拜会,但下楼的时候,遇到的一件事情让这次拜会变得非常糟糕。

我离开时他们送我到楼下,刚好小区里有邻居远远地打招呼,她父母都一起过去握手闲聊,凌一尧和我在原地聊天。但她妈妈很快也把凌一尧招呼过去,向对方介绍这是自家闺女,研究生毕业,在哪里哪里工作。这个时候我才发现,邻居那边有一个年轻的小伙子,皮肤白皙,一身的书生气。凌一尧在父母的指引下叫伯伯,叫婶婶,接受夸奖时礼貌地笑,不时地回头望我一眼。我看着一辆电动车后视镜里的自己,皮肤黝黑,加上酒后的模样,完全不是我自己能接受的模样。我在那里傻傻地站着,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最后我还是带着一身酒气,沿着墙角自个儿晃了出去。


凌一尧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已经坐在出租车里往回走,她问我为什么不辞而别,我呵呵地冷笑。我不敢对她父母表达内心的不满,只能把气撒在她的身上,我故意用冷漠的态度让她内疚,让她知道我不是没有尊严。可我偏偏忘了,那个愿意一边抹眼泪一边默默被我肆意伤害的凌一尧,正是那个唯一在乎我情绪的人。别人都只在意我飞得有多高,飞得有多远,只有她在意我飞得累不累,也只有她希望我停下来歇一歇。可惜,我这样一个贱人,最擅长的就是伤害身边最亲近的人。

尽管豆瓣有许多人相信星座之说,但我还是坦言,我对此丝毫不信,无法理解为什么可以用出生月份来判断复杂的人与事。但与星座学说相比,我更讨厌别人拿生肖说事,因为网络上的星座学通常是不伤人的马后炮,而生肖说则经常成为棒打鸳鸯的帮凶。同样是出生于虎年与龙年,成人之美者会说这叫龙盘虎踞,而掘坟毁婚者则说这叫龙虎相斗,有人向凌一尧灌输第二种说法。凌一尧当然不会相信这样的无稽之谈,但她妈妈非常固执地将它视为我与凌一尧不合适的理论依据之一。那个时间,刚好我与凌一尧相处得颇为不融洽,彼此明明没有一点恶意,但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说着说着就因为一点措辞之类的小事吵得不可开交。她总是责怪我脾气太犟,而我总是埋怨她当初没有提前公开我的存在,最后不欢而散,一次又一次地验证“龙虎相斗”的说法,尽管之前的八九年都相处得那么愉快。

2012年大年初四,我去市区时打电话给她,她说在寺庙里上敬年香,要傍晚才能回去。可我真的很想她,打算当面向她道歉,化解目前我们两人之间的矛盾呢,于是守在她家楼下的凉亭里等候着。等了三个多小时,我终于看见她回来了,但坐的是别人的车,开车的就是上次那个书生气十足的男人.车子是本田歌诗图,即便我耗尽当时的积蓄也未必能够拥有.他们两个人一起下车,凌一尧似乎情绪很好,而那个男的也笑着,手里咣咣地掂着车钥匙。他们一起上楼,凌一尧家所在的那栋楼。我本来打算将她喊住,但直到他们的脚步从楼道里消失,我都没有开得了口。

那种失魂落魄的感觉,简直每分每秒都试图置人于死地,每一次心跳都像锤子在胸口猛敲,我难过得恨不得直接往马路躺下来,谁把我撞死谁就是我大爷。我与凌一尧恋爱的初期,我们都小心翼翼地经营着,有时也会因为一点小事儿生闷气,无端吃醋,生怕人生第一场恋爱夭折。但时间一久,慢慢磨合着,彼此之间竟然如同家人般相互依偎,从不敢想过旧人换新欢,从未想过分离的一天。

但这一天终于还是来了。
尽管凌一尧说那是长辈们的安排,她个人从未认同,一口咬定我是在无理取闹,但我问她那天为什么和别人一起去敬年香,为什么不直接去拜堂算了,她一下子愣住了,然后说:“你不相信我?” 我想说我当然相信她,但我只是无法忍受她与别人像情侣一样在人前出入,更不能忍受当整个世界都对我发动围剿暗算,而我认为绝不相负的那个人却站在战场的另一边。我的所有姿态,尊严和自信,都一下子垮了,就像《悟空传》里那只猴子一样,被刀劈斧砍雷劈火烧之后只剩一副躯壳屹立不死,但紫霞仙子的一句话,便让那双眼睛再也失去神色。 元宵节之前,她父亲忽然打电话给我,约我单独见一次面。

她的父亲约我在一家茶座见面,我并不知道他要聊什么,但还是努力做了准备,争取让他明白我对凌一尧的感情。但我坐到他面前,才发现我根本没有为自己辩护和自荐的机会,她父亲几句话就将我堵得死死的。他说:“这段时间我虽然没有过问你们的事情,但我也看得出来,你和尧尧处得不好,她经常躲在房间里哭,不吃饭,两个人连相处都不好,还怎么一起生活?”他又说:“我选这个位置,就是想让你看看这个路口,今天还算天气不错,但雨雪天呢?严寒酷暑天呢?别的女孩坐在车子里打着空调,我们家尧尧坐在你摩托车上淋雨顶风晒太阳吃尾气?我们不是势利也不是物质,只是希望她过得好。”我终于抢话说:“我不会让她受穷,我会去赚钱,我已经有二十多万了,以后我也可以让她过上好日子!”她爸爸呵呵笑了一声,说:“以后?你没有权力要求别人等你一个空头支票啊。”

而后,她爸爸还说了其他一些东西,譬如我和她站在一起就没有夫妻相,她母亲也不希望凌一尧嫁给一个包工头。但我已经无力听下去了,脑子里只是想着大二那年我们一起去周庄玩,吃饭时旁边一个话唠老太和我们搭话,啧啧地赞叹我们是金童玉女,以后生出来的小宝宝一定也很漂亮。当时凌一尧红着脸一直笑,而我闲得无聊与老太太扯,老太最后一拍大腿去择菜去了。当时我心口压抑得难受,担心自己一个黝黑的爷们儿当众哭出来,站起来不服气地对他拱了拱手,转身去前台结账走人。我当时心口堵得慌,胸口压着一块巨石,像一条狼狈的狗一样微微张着嘴巴,呼吸困难且短促。

那段时间,凌一尧的日子也不好过。她明确拒绝他人的安排与介绍,每天不洗漱打扮,更不出门,用这样的方式向我证明自己的立场。为此,她与母亲发生激烈的争吵,闹得左邻右舍都议论纷纷,她母亲患有支气管炎,春节还没结束就住院了。但我又能怎么办?虽然她父亲还没说完,我就起身离开了,但我明白他此行的目的绝不是对我羞辱或是嘲讽,而是要我与凌一尧停止交往。我过得黑白颠倒,不知道自己为谁而活,活着到底有什么意义,脾气变得极其暴躁。早在2008年,我妈妈就已经见过凌一尧,她知道我遭遇怎样的事情,几次自责自己没本事,没有为我积累财富。我没有安慰她,也没有责怪她,只是一个人独自发呆。

我把所有罪责都归结到自己是一个穷小子的原因上,也是从那段日子开始,我对金钱产生无比执着的痛恨,以及无比狂热的向往。刚好朋友打电话过来,约我一起去乌鲁木齐参与一个太阳能发电站的工程,但需要提前垫资。我几乎没有犹豫,一口答应下来,决定把我和我父母所有的积蓄一起带上,孤注一掷。事到如今,我已经没有什么好畏缩的,我连凌一尧都输了,还有什么输不起的?大不了哪天形影相吊,身无分文,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了结这条可笑可悲可怜可耻的贱命。临行之前,凌一尧打电话过来,她说:“吕钦扬,我们分手吧。”

只是简单一句话,不由我分说,她便直接挂了电话。不知道为什么,我心里竟然一点痛楚的感觉都没有,麻木得就像一块死肉,直到许久之后手机再次震动,我才醒悟过来。凌一尧在短信说:“刚才免提说给我妈听的,你不要当真。你今天去订票,我们一起回南京。”我一下子精神起来,回复说:“要什么时候的票?”“明天中午,好吗?”她像在哀求我。我当即开摩托车赶去车站,一路狂飙七八十码,订了第二天中午11点20分去南京的长途车票。当时我的内心掺杂着各种情绪,疑虑,自责,兴奋,欣慰,以及被全世界围剿时与她一同突围的悲壮。

第二天上午十点我就在车站外面等候着,手里捏着两张车票,既期待又忐忑,就像守在高墙外即将与主公家千金私奔的狗奴才。

凌一尧一开始还低声和我打了电话,说等会儿就出来,但两个短信之后,便再也没有动静。我有些焦急,但又怕在不恰当的时刻打不恰当的电话,于是耐心地继续等。11点20分过去了,车子发动了,她还是没有出现,我捏着两张过期车票傻傻地站在那个空空的检票口。大约十一点半,她终于发来短信,说:“你直接来南京,我已经在路上了。”我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猜想今天的她一定处境混乱,于是顾不上多问,赶紧重新买了最近一班的票。

我颠簸一个下午,到达凌一尧那里已经快到下午七点。我们避开那些不愉快的话题,就像以前一样一起拥抱,亲吻,然后去外面吃饭。那是我第一次请她吃西餐,也是我第一次吃西餐。当厨师把牛排端上来,说他要揭盖子了,而我木然地看着他,不知道他揭盖子与我有什么关系。凌一尧解围说:“先帮我揭吧。”她把红色的餐巾挡在面前,厨师揭开盖子,油星点四溅,被餐巾挡住。我当时才想起来,这步骤我以前是知道的,只不过在外面呆久了,早已忘记。那厨师望了我一眼,又看了凌一尧一眼,虽然面无表情,一句话都没讲,但不知道怎么了,我就是莫名其妙地多想了。晚上我住在她那里,那个我们曾经一同经营的小家。与以前一样,我们一起打扫整个寒假都没人住的房间,一起铺床套被子,然后轮流洗澡,最后在床上拥吻做爱。那天我有些蛮横地占有她的身体,她似乎感受到我的情绪,一直咬着嘴唇默默承受着,但我准备退出去戴套时她却搂住我的脖子,说:“就在里面!”我问:“安全期吗?”她低声地说:“不是。”我看着她的眼睛,她目光坚定,她的手指紧紧地抓着我的肩膀,指甲嵌入肌肤,精品佛已经决定破釜沉舟,再也不回头。

那天晚上十一点多,我们都没有睡着,在被窝里牵着手,讨论以后的安排。我说我想去乌鲁木齐一趟,大约五个月的工期,只要赚到这笔钱,我就可以大大方方站在她的父母面前,用事实证明我可以让凌一尧过得好。凌一尧听说我将全家所有积蓄都搬出来拼,建议我不要去冒险,希望我在南京找一份工作。我问道:“如果我不去赌一把,守着一份少得可怜的工资,你父母永远不会瞧得起我。” 她说:“万一输了怎么办?” 我一下子被问住了,因为我当时对金钱财富充满狂热,就像一只饿极的猴子,敢于去抓万丈悬崖边的一只野果。

我没有回答她,只是把她拥在怀里,把脸埋在她柔顺的长发里呼吸,一阵恐惧涌入心底。 我赌输了怎么办? 兴许我会一死了之,把这具臭皮囊丢在新疆的戈壁滩上喂野狗吧。 正是在这个时候,她母亲打电话过来,凌一尧打开台灯,忐忑不安地接听,那头的声音也被我听得分明。她母亲询问她有没有安顿好,晚饭在哪里吃的,什么时候上班,最后才兴冲冲地说:“罗XX这孩子真不错,今天特意把你送到南京,回来时还给我带了南京的盐水鸭,真是很勤快。” 凌一尧很尴尬地看我一眼,敷衍道:“哦。” 然后她妈妈又说:“你和那个吕钦扬分了就分了,不要再有来往,纠缠不清的惹闲话。这个罗XX条件不错,又是知根知底的,你们俩再处处,平时多打打电话,或者上网聊聊,总会处出感情的。” 凌一尧只是嗯嗯地应着,不敢抬头看我了。电话挂断之后,凌一尧翻身过来抱住我,在我胸口蹭来蹭去,叫我不要介意,她只是敷衍一下而已。我的心情就是非常沮丧,甚至觉得躺在这张床上是一件很不道德的事情,我说:“你现在怎么有那么多事瞒着我?” 凌一尧说:“你以为我愿意藏那么多事?我妈问我有没车票,我说没有,她就叫罗XX送我了,我不告诉你是怕你多想,不肯来南京找我。”

可我那可悲的自尊心又开始作祟,脑子里老是想着她和那个人坐在那辆歌诗图里,而我像一个傻逼似的坐在长途客车上。我没有责怪她的意思,我只是恨自己为什么总是处于下风,为什么那些人非要这样巧取豪夺。 凌一尧又是安慰,又是发誓,甚至不停地挑逗我。以往她惹我生气了,只要这样一挑逗,挠我的痒痒,我便翻身将她扑倒,一场小矛盾便化为乌有。可惜,这次不奏效。她思索片刻,翻身趴到我的胸口,说:“吕钦扬,如果下个月有个人不来找我,我希望你能尽快赶回来,好吗?” 我一下子风声鹤唳地紧张起来,问道:“谁?罗XX?”她平静地说:“我大姨妈。”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她又补充道:“或者我找你去。” 我这时候才反应过来,一把将她拥入怀中,恨不得把她勒得窒息。凌一尧呀凌一尧,我喜欢你喜欢得恨不得为你去死,我想把我赚来的每一分钱都交给你花,我想让你这辈子都不受半点委屈。我不想远走他乡,我不想颠沛流离,我不想每天早晨一睁开眼睛就很失落,不知道你在哪里,心情如何。 我想你啊 。

那天凌一尧送我去车站,但她连候车大厅都没有进得去,两个人在安检口就仓促地分开了。我本来想再回头与她告别,但门口拥堵着太多旅客和工作人员,我们只能隔着长长的通道望着,最后打着手势,两人在玻璃幕墙内外杵着。我们互相听不见对方的声音,只能面对面地打电话,就像囚犯与探监者一般。她说:“我昨天把重要的东西都收拾在包里了,打算今天一直送你到站台,兴许到时候一咬牙就直接跟你一起上车,一起去乌鲁木齐。”听着她这有些孩子气的话,我不禁苦笑一声,问道:“你这是想私奔么?” 她却将脸凑近玻璃,认真地说:“我没有开玩笑,我真想过了,我也做得出来。”

我伸出手指在玻璃上刮了一下,就像以往刮她鼻尖一样,检票口通知检票时,我在玻璃上哈气,写了两个反体字:“等我。”我不喜欢南京车站,我讨厌一切为了管理方便而设定的有悖人情的垃圾规定。从南京到乌鲁木齐,一共41小时,我睡了又醒,醒了又睡,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其中一个梦最为蹊跷,当时一个列车员推着小车来售卖零食饮料,我刚好迷迷糊糊地睡着,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梦见自己又回到高三,我和凌一尧迎面走来,她的嘴角洋溢着微微的笑容,我走过去大声地说:“凌一尧,我们以后会在一起,十年,我们以后还要结婚!”

然后凌一尧骂我是流氓,周围的同学都笑,连大乔和子石都笑,我非常生气地告诉他们俩这是真的。不一会儿,姚千岁大老远地跑过来,手里拎着一个棍子,我就没命地跑。按理来说,梦里的人不会跑得快,可我跑得非常快,甚至能感受到头发被风扯得嘶嘶作响。我就那样一直跑着,感觉这辈子都要用来奔跑,我很快乐,我要大声地笑。旁边人的声音陡然提高,我一下子从梦里惊醒,发现那列车员竟然仍然推着车子往这里走,前进距离不超过五米。当时我突然想起一个悲观的故事:黄粱美梦。

我真希望自己这辈子一直活在那个梦里,被姚千岁追赶着,拼命地逃命着,全校学生都在笑着,教学楼阳台和路边都黑压压地站着一大片,就在围观运动会上的三千米长跑。那时候的我还是一个勇敢的少年,而凌一尧也是一个羞涩文静的少女,我们所有的爱情都藏在那一次次擦肩而过,沉默不语的微笑里。

新疆的戈壁滩,开春之前的积雪淹没小腿,我戴着银行劫匪般的头罩,裹着又长又厚的军大衣,扛着沉重的仪器,在荒野里深一脚浅一脚地跋涉。海边是湿冷,这里则是干冷,但温度低得出乎我的想象,我的嘴巴不停地开裂。夜里盖着被子时脚上的冻疮痒得难受,只能伸在外面冻一会儿,冻醒了再缩回被窝里暖一会儿,痒醒了才伸出去冻。

凌一尧想给我寄冻疮膏,但快递根本不可能送到,我这里太偏僻了,连蔬菜和肉都要从很远的地方拖过来。一拖就拖一卡车,一吃就是大半月。一起在这里混生计的也有与我差不多年龄的,农民工耐得住吃苦,但那些细皮嫩肉的年轻人都熬不住,没呆几天便跑得光光的。幸好我在海边干过大半年,那边的条件比这里好不到哪里,早就习惯了,何况我已经没有退路。过了没多久,凌一尧打电话告诉我,例假来了,孩子没来。她显然有些沮丧,而我说不清自己是什么心情,也不知道自己应该怀有怎样的心情。

她家里还是极力试图促成她与罗XX在一起,我们之间偶尔还会因一点小矛盾而争吵,我的脑袋像被门板夹过似的,明明知道她与我一起抗争着,可还是忍不住一次又一次通过这种拙劣的方式来向自己证明她没有离我而去。由于工地的GPS仪器出了故障,我们不得不利用原始方式定位高度。我背着二十公斤的全站仪,拿着对讲机,跑出很远去寻找被大雪淹没的原始基准点。不料,我走着走着就迷失方向,我以为可以摸回营地,不料最后我连自己的脚印都找不到了,而对讲机那头的那帮人根本无法判断我的方位。

这是我以往在海边从未遇到的状况,有种被人类世界抛弃的恐慌,我不敢乱走,叫那些工人赶紧回营地找人救援。但直到晚上九点,夜色已然降临,四周只剩白雪映出的冷光,还是一点进展都没有,对讲机里满是男人们乱哄哄的争吵。我以为自己的小命会丢在这里,只能背朝肆虐的寒风,用大衣裹住身体,拼命维系最后那点体温。我掏出手机给凌一尧打电话,但要么就是信号全无,要么就是无法接通,连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短信都总是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发送失败。我平生第一次发现自己是一个胆小鬼,这样怕死,我怕我死了以后父母没人照顾,怕自己无法被及时发现,怕凌一尧见到的是一具面目全非的残骸,更怕自己像狗一样无人问津地曝尸荒野,葬礼上连一个为我哭泣的人都没有。凌一尧啊凌一尧,如果我真的死在这里,请呼唤我的名字,把我的灵魂带回故乡吧。

我找了一个地势稍高的土坡,将全站仪加在坡顶,以便尽早被人发现,然后躲在北风面的凹处,能活多久就活多久。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熬过去,做好最坏的打算,用冻得几乎失去知觉的手横握着笔杆,借着雪地映出的微光,在施工日志的中页写遗书。我在这里投了多少钱,外面还有谁谁谁欠我钱,我又欠谁谁谁的钱,我的户口还在学校里没拿回来,如此而已。我本来想说对不起父母,早走一步,劝凌一尧不要悲伤,下辈子有缘再见,但我歪歪扭扭地写完那些账目,再也没精力写字了。我蜷缩在那个角落里,脑子里开始胡思乱想,想着我要是即将失去意识,应该用什么样的姿势才显得体面安详一些,不至于狼狈潦倒。

有时我觉得这身体已经完全不属于我自己,四肢像木头一样无知无觉,心脏是性命寄生的最后一块阵地。也是在这个时候,我依稀听见上风口传来发动机的声音,还有人高声呼喊,以及雪地里沙沙的脚步声,随后有人从身后的土丘上冲下来,蹲在我旁边一边喊我名字一边拍我的脸。我感觉自己像被人摁在水里,所有的声音都含糊不清,灯光尤为刺眼,看不清他们到底谁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算是获救了,还是正在垂死。

他们把我抬起来往上一提,我整个人就像飘进太空的一块废料,所有的意识都跟着失重地飘着。他们把我抬进开着空调的车子里,盖上厚被子,让人揉捏我的四肢,不停地呼喊我,叫我保持清醒:“吕工,吕工,吕工……”我恍恍惚惚地就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吕钦扬,吕钦扬……”我一下子坐了起来,拼命地推开那些工人,瞪大眼睛努力地四处观望,发现根本没有凌一尧的身影,又颓然地倒了下去。后来,那些工人和我喝酒时经常拿这事开玩笑,说他们当时被吓了一跳,以为我是回光返照,以为我是听到勾魂小鬼的点名。

我一边喝酒一边嘲笑他们的迷信愚昧,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呵呵。医院离这里太远,我被带回营地以后烤了一会儿的火也就缓过气来,他们便让我躺在床上休息,专门让烧饭的老头子来伺候我。我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才醒,掀开窗帘看见一轮咸鸭蛋黄般黯淡的红日,凌厉的冷风吹得活动板房的单层玻璃呜呜作响。我喝了热汤,让老头子给我手机充电,然后给凌一尧打电话。 电话一通,她便问我昨天在干嘛的,为什么只打了一声就挂了。 我说我昨天差点丢了命,连遗书都写好了。凌一尧似乎不太相信我的话,她说:“你到底是去工作还是去打仗的,为什么会有生命危险,如果真的那么危险那就回来啊!”面对这样的责问,我不知道如何应答才好,我已经把自己所有的积蓄都投入这场豪赌,怎么可能因一场意外而举手投降。我在这里扛住雨雪风霜,就是为了让她此生都活得安逸,我只希望她此生都不必感受生活的艰辛,哪怕一辈子都无法理解我此时的狂热。随后她告诉我,她父母托人在我们那个城市给她找了一份新工作,待遇相当不错,催她回去工作。她知道,这样的安排无非是让她离罗XX更近一些,更好地掌握两人之间的动向,于是她努力地抗争着,一天一天地拖着。她说:“今天我妈妈说了一句话,我哭了好一会儿。”

我问:“她骂你了?”她说:“不是。她说‘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叫我不要等她哪天不在了,才后悔现在没有尽孝。”我愣了好一会儿,突然意识到“疏不间亲”,无论我多爱她,我的地步都很难逾越她的父母。这就是我拼死拼活地卖命,恨不得拿把刀坐在市场中央割肉兜售的结局吗?我强忍左胸口的酸痛,问道:“你想回去了?”凌一尧沉默片刻,而后低声说:“我会尽力扛。”尽力扛,只是尽力扛。呵呵。她能够与我一直走到现在,已经是仁至义尽,我没有权力要求她必须永远与我坚持到底,爱情不是靠绑架得来的。我把烧饭的老头子支了出去,然后向她保证我很快就能出头了,我们可以过得非常幸福,可以让所有人都惭愧他们现在的阻挠.我感觉自己当时的口才出奇地好,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好,用亢奋的状态向她描述一个美好的未来,完全不像一个从鬼门关回来的人。但凌一尧只是安静地听着,缄默得让我一度怀疑她是否还在电话那头,我不得不傻逼兮兮地“喂”“喂”。

她只是微微的叹息一声,说:“可是,我已经很累了呀。”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的天空猛然塌陷一块,自以为永远不会动摇的精神支柱摇摇欲坠,电话另一头那个让我魂牵梦萦的女孩突然变得无比陌生。我可以相信日出西方,相信江水倒流,相信六月飞雪,就是不能相信凌一尧也会决心动摇,也会有打算离我而去的一天。我忽然发现自己在雪地里对死亡的胆怯显得那么可笑,吕钦扬啊吕钦扬,你拼命地熬着忍着撑着盼着等着,终于保住这条下贱卑微的狗命,迎接你的现实就是这个模样么?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早知道这样,为什么不干脆听从命运的安排,在老天为你选择的那块埋骨地了结此生算了?你怎么不死掉算了?你干嘛不死掉算了!!!!你死掉算了好不好!!!!啊哈哈哈哈哈哈!!!!!!!也是在那一天,我和凌一尧之间的裂纹越来越明显,分道扬镳的日子不期将至。

在戈壁滩的那段日子,我忙得不可开交,要么在施工现场东奔西跑着,要么趴在电灯泡底下看图纸,要么与工人们混在一起喝酒。偶尔闲暇下来,我傻傻地坐在房间里看着床头那个日历,一遍又一遍地推算工程完工验收的日期。另一个工程队的项目部有一台电视机,外接信号锅的,偶尔我会去那里看一会儿电视,特别喜欢看江苏卫视。不是看非诚勿扰,也不是看电视剧,只是想看一下镜头里的街景。有一天,一个专题节目介绍我家乡的特产,我硬是死死地抓住遥控器,将那帮想看抗日连续剧的家伙晾了十几分钟。最让我万分痛苦的是,凌一尧似乎对我越来越冷淡,以往她接电话时都是兴高采烈的,现在却是问:“什么事?”“你至于这样故意伤我么?”我终于不满地问.“我有吗?”“你态度这样冷淡,是不是不愿意接我电话?”她说:“我们总不可能一辈子都像初恋时那样火热吧,总有一天,你接到我的电话时会不耐烦,握我的手时也毫无感觉。”我呵呵地笑:“可能你说得对吧,但那是第几个十年呢?”凌一尧沉默许久才说:“我妈闹我闹得很凶,一闹就犯气管炎,她都要拿断绝母女关系说事儿了,我能怎么办?我以前一直觉得自己过得很好,家庭和睦,爱情美满,学业也很顺利。可是现在呢,家庭,爱情和工作都乱糟糟的,每天夜里都失眠,早上一睁眼又想着怎样把今天熬过去。我真的很累,太累了。”

我从未见过凌一尧这样暴露自己的脆弱,可我不知道如何安慰,因为我自己的心空得像一个深不见底,连回音都没有的峡谷。我很想将她牢牢抓住,可我又觉得自己像在与她的家人打一场拉锯战,每个人都打着爱她的旗号不肯撒手,却从未有人在乎她夹在其中被撕扯得多痛苦。 我说:“既然你这么为难,那就不要勉强了,回去吧。” 凌一尧愣了一下,问道:“这是你说的?” 我深呼吸一口气,努力将泪水咽了回去,说:“我说的。” 电话那头一片沉寂,而后挂断了。此后的很长时间,我们谁都倔强地不肯联系对方,直到有一天南京的房东打电话给我,问我另一把钥匙在哪里,我才知道她已经退掉房子,回家去了。我离开戈壁滩的时候积雪正在消融,我把手里的数据都交给项目部,连同那本撕掉遗书的施工日志,而我带来的垫付资金暂时只能抽走不到一半。一个关系不错的朋友开着破旧的越野车把我送了出去,一路打滑,一路颠簸,一直把我送到火车站。

从南京到乌鲁木齐,背离朝阳,冲向黄昏,而从乌鲁木齐与之相反。那四十多小时里,我一直稀里糊涂地想着心事,日落时怀疑自己离太阳越来越远是不是一个不详之兆,日出东方时又在期待这是预示我可以拥有走出困境的幸运。我很无助,感觉自己的力量微弱得几乎渺小,只能寄希望于这些毫不相干的启示。我辗转回到那座城市,没有回家,在车站旁边的宾馆住了下来。我洗澡剃须换了干净衣裳,试图逼着自己睡一会儿,好让自己与凌一尧见面时精神状态好一点。可是,我又困又累,却怎么也睡不着,一闭上眼睛就心慌气短,精品佛有人在我耳边敲着锣鼓大声聒噪:“她要离开你了!她要离开你了!”凌一尧知道我回来了,我们约在安定广场见面,面对面站着,她看着我的眼睛,说:“怎么那么多血丝?多久没睡觉了?”我不知道怎么回答,因为我最近一次超过四小时的睡觉就是从戈壁雪地里捡回小命后近乎昏厥的长睡。旁边有很多小孩子穿着旱冰鞋跑来跑去,我们生怕被撞到,于是坐到旁边的长椅上。我告诉她,我每天都很想她,已经把新疆的工程丢下了,不想再离开她了。她皱起眉头,问:“你不是在那里垫资了吗?丢下那里,你以后怎么办?”

我有些不高兴:“你希望我回去?”她想了想,低叹道:“我怕你人财两空,不值得。”我顿时不知道怎么说了,不停地揣测她这句话到底什么意思,可我的脑子处于混沌状态,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思考。她随后又说:“前段时间,我和我妈吵了,把她气得犯病,我外婆都打电话过责备我,问我是不是打算闹得家人不相认,以后逢年过节都不想回家团聚,给祖宗磕头。”她抬眼看我的时候,眼泪一下子流出来,委屈地说:“我外公去年去世,今年清明节应该扫墓的,可我躲在南京就是没回来,你难道还不理解我?我小时候是外公外婆带大的,他们都说我忘恩负义,白眼狼。”我一边帮她擦眼泪,一边抚慰道:“我这个工程一结束就有钱了,我去买车,我们去给你外公磕头,挨家挨户拜访你家亲戚,我也可以很孝敬你的长辈。”她推开我的手,自己擦掉眼泪,说:“你忘了吗?我和你已经是地下恋爱了,我和罗XX从年初开始就是名义上的交往,我现在已经回不去了啊!我回不去了!”我们回不去了?我迷茫地看着凌一尧那张脸,那张曾经给我温柔也给我力量的面容现在满是悲伤与决绝,这也是十年来我第一次感受到近在咫尺却远在天涯的无奈。我许久才缓过神来,问道:“你要我怎么办?”凌一尧低头沉默一会儿,说:“我很累了,扛不住了,给我自由吧。”我感觉自己像被人狠狠地砸了后脑,眼前一片黑,但还是努力站起来点头说:“好,听你的。”“你会恨我的吧?”她也跟着站起来。我咬住嘴唇尽量让自己不要说话,那么多小孩子在旁边,不要当众丢人,只是张开胳膊把她搂入怀里,狠狠地抱了一下,最后一次嗅了嗅她长发的香味,然后扭头离开那个广场。凌一尧啊凌一尧,我曾经发誓要为之遮蔽风雪,此生疼爱和保护的女孩啊,你才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你拥有轻描淡写一句话就可以将我抽空灵魂放逐天际的神力啊!从今往后,我该往哪里走,该为谁而活,我该怎样面对那么漫长那么漆黑那么毫无意义的人生啊?

随后的一个礼拜,我过着这辈子最潦倒的日子。我暂时不想回新疆,也不想去找那些熟知凌一尧的好友,但我已经把家里所有的积蓄都砸在项目上了,所以不敢回家见父母。我一直在宾馆里睡着,拉着窗帘,没日没夜地睡,实在饿得受不了,就干啃房间里本来就有的桶装方便面。

我以为自己呆在这个城市可以做些什么,但事实上我根本无从改变眼前的现实,凌一尧没有再给我发一条短信,打一个电话,我也没有再去联系她。于是,我决定出去走走。

这几年来,我一直在走,从江苏走到新疆,从荒凉的沿海滩涂走到更荒凉的戈壁滩。但我从未迷失方向,即便走在只知前后左右不知道东南西北的风雪里,我心里也依然竖着一座高高的灯塔,依然有人期待我的归去。可是现在,灯塔的光亮彻底消失,我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我独自回到南京,去找以前那间房子,房东尚未将它租出去,我恳求他让我呆一晚。凌一尧离开时将房子打扫得干干净净,一些被遗弃的生活用品被整整齐齐地摆在角落里,蓝色的毛巾牙刷杯子都是我的,红色的都是她的;床头靠背还贴着当初我从新袜子包装上面撕下来的标签,她总是因此而数落我“幼稚”;台灯罩上有她用唇彩画的卡通脸,咧着嘴,没心没肺地笑着。

没有被褥,我只能裹着衣服躺在硬床板上,开着电视睡觉。我总是迷迷糊糊地听见她的声音,每次都猛然惊醒,却发现只是电视的声音。我真希望我所经历的只是一个噩梦,真希望我醒来时看见她正在阳台晾晒衣裳,黄昏余晖映出她可爱的身体轮廓,或者她忽然推门进来,手里提着的塑料袋还贴着超市的标签。可是她已经走了,不会再出现了。

第二天上午,我独自站在镜子前洗漱,将红色和蓝色的牙刷放在一个杯子里,然后带上房门离开。那天我重新踏上前往乌鲁木齐的火车,从此孑然一身,无牵无挂,这个躯体是行尸走肉,这颗心不再属于凌一尧,而这条命我敬老天爷。

回到戈壁滩,别人问我事情处理得怎样,我嘿嘿地笑着说一切妥当,一副无比幸福的模样。我不是可怜虫,我不需要博取所谓的怜悯,我已经丢了灵魂,但尖牙与利齿还在,我可以参与残酷的争夺。

我变成工地上脾气最古怪的人,工作时精力充沛,休息时嘻嘻哈哈,但监理都对我敬而远之,因为我一会儿像哈巴狗一样对他们点头哈腰叫爷爷,一会儿像疯狗一样对他们凶相毕露,甚至趁着酒劲追打吹毛求疵的小监理。合伙人经常数落我,却又纵容着我,因为他们不方便与别人翻脸,他们需要我这样的疯狗。

只是,一闲下来,我就开始发呆。同事开玩笑说,我是“墙角里的一根打狗棒”。

我们经常会请业主或者质监站之类的人吃饭,我每次都咋咋呼呼,哗众取宠地说着各种庸俗的荤段子,然后拿出同归于尽的架势来喝酒,一杯接一杯地死磕。所有人都夸我海量,年轻有为,前途不可估限,但我知道,酒场和官场都是谎言的集散地。

我蹲在一望无垠的戈壁滩上吐,然后趴在地上哭,旁边的同事都开心地笑,所有人都知道我酒劲上来就会哭,却没人知道我到底在哭什么。那几个月里,我与她完全没有联系,似乎这辈子都老死不相往来。我在遥远的新疆数着每一次日升月落,期待将她遗忘的那天,可是一旦每次喝得酩酊大醉,每次从噩梦中惊醒,我都会疯狂地想念那个熟悉的名字。

可是酒醒之后,站至人前,我还得每天强颜欢笑,听别人讲我酒后的失态模样有多么傻逼多么傻逼多么傻逼,然后我和他们一起笑得直抹眼泪。

那里的生活极其枯燥,业主项目部的司机小廖用U盘传给我一些歌曲,我把那些它们一股脑全装进手机里,从凤凰传奇到维塔斯,从摇滚到红歌,我毫不挑选地挨个儿听过去,在空旷的戈壁滩上一边开车一边高声嚎唱。

唯独有一首歌让我不得不将车子停在路边,捂着胸口,趴在方向盘上缓气———五月天的《你不是真正的快乐》。

电力企业是一个不差钱的豪门,但不包括2012年在建的太阳能发电站,由于欧美对中国光伏产品的反倾销制裁,光伏电站顿时陷入资金泥潭。新疆戈壁滩的气候恶劣,通常四月份才能正常开工,十月底就完全不具备施工条件,我们提前一个月冒着冰雪和低温开工测量放线,终于在十月基本完工。

此时的业主暴露资金极度短缺的问题,他们的注册资金是会计师操作出来的,而银行又盯着上头的政策,不敢轻易贷款。于是,我们的工程款没了着落,业主方拿资料审核说事,一天一天地拖着不肯验收。

我带着工人将业主的车子堵在工地不放行,派出所的民警一趟又一趟过来协调,反反复复八趟之后,连派出所都不太愿意来了。最终我们去骗业主里那个稍微老实的负责人,说暂时只要签字验收就行了,今年不会催要拖欠的工程款,他们刚好不堪其扰,不得不把字签了。

这个社会,老实人都是要吃亏的。签字的第二天,我们的人挤满整个业主项目部的办公室,拍着桌子催要工程款,把那个女文员吓得躲在角落里哭。我拿着一大把小锁,将他们办公室里的抽屉和资料柜都挂了锁,但挂到那个女文员那边的时候,我看见她的抽屉里摆着一只玻璃罐子,里面摆着五颜六色的许愿星,而她的桌角还有许多未完成的折纸。

我忽然想起来,凌一尧也曾经为我折过这个东西。

我像一个张牙舞爪的孩子被大人狠狠地扇了一耳光,陡然发现自己失态时的丑陋,我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曾经那个善良的温和的喜欢恶作剧从来不忍心伤害别人的吕钦扬哪里去了?这个一脸狰狞拍桌挂锁满口脏话的吕钦扬又是从哪里来的?

我没有锁那个女文员的抽屉,默默地走出那间拥挤的办公室。

十一月中旬,大雪封路之前,我提前离开戈壁滩,返回阔别半年的家乡。也是在到家的当天,我踌躇许久后终于鼓起勇气拨通那个熟悉的号码,她听到我的声音一下子愣住了,叫我稍等一会儿,然后跑回房间接听。

我说:“没想到你这个南京号码还通着。”

她说:“我每个月只交一点钱维持不停机,可惜一直没人联系这个号,这几天还在想着把这个号停掉算了。”

我愣了一下:“等我的?”

她没有说话,不肯定也不否定。

我说不禁喜出望外,迫不及待地向她展示自己柳暗花明的现状:“我已经回来了,我也赚到钱了,不是穷小子了!你不是喜欢甲壳虫吗?我们去买一辆!还有开一家书店,我们可以去物色店面!我以后除了和你出去旅行,再也不出去逛荡了,我很想你,我每天都很想你……”

我自言自语似的说了一大堆的话,想狗等待主人筷子上那块骨头一样渴望她点一下头,然后我开着摩托车狂飙过去拥抱她,我的人生从此完美无缺,我每天都要向苍天和大地感恩戴德。

可惜,凌一尧低声打断道:“我已经订婚了。”

我一下子愣住了,再也蹦不出一个字,甚至忘记收起脸上因对未来的憧憬而不知不觉地流露出的笑容。订婚了。。。未婚妻。。。妻。。。我难过得忍不住蹲了下来,用拳头抵住胸口狠狠地摁,试图抑制内心如同比万千虫蚁啃噬的痛楚。

凌一尧啊凌一尧,你真会开玩笑啊,你怎么可能告诉我这样一句话?你还是扎着马尾辫的高中生啊,你不是要跟我一起气死姚千岁吗?你不是说“妻”这个称呼好别扭可是你又很期待成为我的这个字吗?你不是说一想到这个世界终将诞生一个或者两个拥有我们两人血脉的孩子就会觉得神奇又激动吗?

我不坚强,我不自信,我不要脸,我是一个贱人,我想和一个无赖的孩子一样躺下来蹬腿哭喊,把自己全身弄得满是尘土,你回答我:你!!!!!!为!!!!!什!!!!!么!!!!!!言!!!!!!而!!!!!无!!!!信!!!!!

这近两个月里,我们依然保持着联系,过得却不是太好。她经常脾气暴躁,无缘无故地对我发火,把我所有的缺点都翻出来说一遍。有些缺点甚至是许多年以前的,我也早就已经克服,不知道是不是在戈壁滩上透支太多精力,我竟然一点都不生气,任由她自说自话地骂着。她连挂电话都没有预兆,没有再见,没有晚安。

我们仅仅见过一面,在这座小城的电影院里。那场电影的观影厅空荡荡的没几个人,我们没敢坐在一起,她坐在我的左前方,没有回头,而我几乎一直盯着她的侧影。我记得高二时语文老师给她们班代课,叫我帮他去隔壁班架一下投影仪,我一进去就有人起哄,而她低头写作业不敢抬头看我一眼。这一晃,就是十年,那个腼腆的少女即将嫁作他人妇。

但我们一直没有停止抗争,这两个月里,只是这艘船上载了太多的人,她搬不动船上的巨锚,而我无法阻止港口缓缓升起的闸。那段时间我看很多电影,读很多书,也聆听许多人的建议。有人说,你的痛苦放在人群里简直微不足道,许多人的心里都深埋着那样一段不见天日的回忆,以后她会渐渐地与丈夫相处融洽,而你也会找到另一个女人,你可以不爱她,也可以对她很好,生一个孩子,你们的心思便全在抚养孩子身上了,谁还在乎爱情是什么?

我相信那个人所说的话,可是我不要那样的人生。我不想一回家就看到一张冷漠的脸,不想在风月场所眯着醉眼牵走一个不知姓名的女孩,只因她依稀有一点尧尧的影子,我更不想哪天躺在床上奄奄一息,身边围了一大群人,但我却感觉万分孤独,只有雪白的天花板上映出那张几乎遗忘的笑脸。

凌一尧说,这大半年里她再也没有与家人吵过,但也没有再和他们撒娇谈笑过,每天上班下班,吃完饭便礼貌地放下碗筷,安静地返回自己的房间。
她曾经问罗XX:“你觉得你喜欢我吗?”

罗XX说:“挺喜欢的吧。”

罗XX的人品不坏,也很斯文,他生于温室,生活自理能力还停留在少年时代,大小事宜都有自己的主见,最后还是要服从父母的安排。

就在挑选婚纱的当天,这个帖子开播的前一天,罗XX在她家吃饭,她也跟着喝了一点酒,然后笑了。她母亲很高兴,说尧尧今天心情不错,终于见到笑脸了。但她母亲洗碗时,她站在厨房门口说:“妈,我告诉你一件事,我这一年没有一天过得开心,我一想到以后也要这样过,就害怕得想死。”

她母亲说:“你喝多了吧,月底都快领证了还说这种话?”

凌一尧回房间给我打电话,笑着告诉我这事,她那天的话特别特别的多,一句话反反复复地说,而我沉默地听。十几分钟以后,她似乎有些自责地叹气,说:“喝多了,平时不会告诉你这些屁事的。”

然后她又突然无奈地苦笑起来,说:“我妈的反射弧真够长的,现在才开始摔盘子,我出去看看。”

我说不清这段时间自己到底什么心态,随着月底的临近,我觉得自己的心像烧尽的木炭一样渐渐黯淡。最为迷茫的是,我有时无法确定自己到底希望她婚后过得幸不幸福,许多小说和电影都说过,爱一个人就祝她幸福,可我却无法笃定地祝她幸福?我一度怀疑自己对她的感情是否足够真挚,罪责感充斥内心。

1月23日那天,凌一尧和她母亲上街购物,恰巧发现一家饰品店的老板是她小学和初中的同学,冒XX。高考之后的暑假,我和冒XX第一次认识,她帮我和凌一尧瞒这段感情瞒了好几年,直到两年前才渐渐失去联系。凌一尧的母亲说:“我们家尧尧初五结婚,伴娘还没定人呢,你要不要一起来玩?”

冒XX问凌一尧:“你和他到现在才结婚?”

凌一尧说:“不是他。”

冒XX用意外又惊诧的目光看着她,然后当场婉拒,说年初店里忙,走不开。凌一尧当晚打电话给我,呵呵地苦笑,说:“一共邀请了几个高中同学,一个个都说没空,蒋XX直接说不想来,她说以后你结婚时请她,她更不想去。”

蒋XX也是凌一尧初中的同学,也是我高中时的同班同学,也就是开头提到的那个学霸妹子,我抄她的作业,骗她的零食,偷翻她的日记,我一直以为她讨厌我。

凌一尧说:“我跟我妈说,我和你本来可以得到很多人的祝福,现在他们的祝福都快变成诅咒了,连一个捧场的好朋友都没有。我妈这次被我说哭了,但是没再骂我,上次她摔过盘子之后,心情就一直不太好。”

子石放假从外地回来,我约他出来吃饭,刚好舒缓内心的抑郁,随口问万一抢婚的话他去不去。子石摇头说:“如果他们真的走到那一步了,你就没必要再折腾了,一个乌烟瘴气的婚礼足够让很多人一辈子抬不起头了。不过,不是还有一个星期才领证吗?你再去努力一下,实在改变不了,那就认命吧,这个世界上有太多不如意却还是维系下去的婚姻了。”


枕边人不是心上人,心上人只是梦中人。我想到凌一尧从今往后便是别人家的贤妻良母,而我也不得不与另一个女人同床异梦地度过下半辈子,两个人此生都不敢将对方的名字念出来,不禁感到一阵胸闷气短。我可以每天逢场作戏地欢笑,当然也可以假装深情地说“我爱你”,这些都不过是作为一个演员的基本素养,但我无法忍受凌一尧躺在另一栋房子的另一张床上的另一个臂弯里,心里默念着我的名字。
除非凌一尧亲口对我说,她已经放下了。

我打电话约凌一尧出来,在这座城市一座古园林见面,和上次在电影院里一样,我们刻意保持着距离。一直走到一座高高的小土山,山坡上生长着一片竹林,坡顶有一座小凉亭,她回头看我一眼,我才紧走几步跟了上去。她说:“我讨厌这种偷偷摸摸的滋味,像在做什么不要脸的事情似的。再过几天,所有事情都已经定了,无论你怎么约我,我都不会再出来了。”

  我说:“我也很憋屈,很窝火,我们本来应该光明正大地牵手逛街的,而不是现在这个样子。”

  “你憋屈?呵呵,”凌一尧笑了一声,“以前有一次我和罗XX上街买东西,他也牵过我的手,可我觉得更像做贼一样恐慌,害怕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就突然冒出来。”

  听她这样说,我鼓起勇气,恳求道:“既然这样,我们都不要放弃好吗?时间还有,感情还在,我们豁出去拼一下,把这件事情缓下来。我可以去找你爸妈谈,只要是反对我们的人,有一个算一个,我都可以去找他们谈。”

但她一直不说话,我有些心慌了,问道:“那你现在还想不想和我一起?”

  凌一尧这才抬头看着我的眼睛,说:“想。”

  “那你在犹豫什么?”

  “怕。”

  “怕什么?”

  凌一尧想了一下,说:“怕很多事情,最怕的就是你现在只是不甘心,没有以前那么喜欢我了,如果是这样,我宁愿现在就散了。”

  我没想到她心里竟有这样的疑虑,完全出乎我的意料,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片刻之后才为自己辩护道:“我们从高中就开始相处,现在已经十年了,你应该最懂我。我很少向你许诺或者发誓,但保证过的就一定会去兑现,我现在非常确定地告诉你,我对你的感情绝不是不甘心。”

  凌一尧点了点头,又问:“那我爸妈和罗XX家怎么办?以前我以为你不回来了,又被我妈闹得难受,觉得你不在了,跟谁过都是一样过,就把这事给应了。现在我说不想结婚了,我爸妈肯定不会同意,罗XX家也会来闹。”

  我说:“你不要担心,这事我来扛。”

  凌一尧盯着我的眼睛,而后咬着嘴唇认真地点头,一开始见面时的焦躁不安消散得无影无踪,但我的内心却满是愧疚———我们都同样并非完美,性格有各自的弱点,过分的单纯与善良让她举步维艰,而我竟偏执地踏上自以为的英雄之路,留她独自在炎凉世态里苦撑。


我原本打算先去拜会凌一尧的家人,但思索再三,还是更改主意,打电话约罗XX出来谈一谈。约谈地点还是一家音乐茶座,他们二人一同出现的,落座时凌一尧习惯性地坐到我身边。

  我对凌一尧说:“我们两人谈点事情,你先坐到他车里玩一会儿。”

  罗XX掏出遥控钥匙递给凌一尧,但凌一尧接过去隔着落地窗摁了一下,又放回桌面上,拎着包出去了。我们一直目送她坐上车,才收回目光打量对方,一时间不知道怎么开口,最后我尴尬地笑道:“有点像给她开家长会,哈?”

  罗XX也讪笑一声,但气氛稍微缓和一点。

  我问道:“你和凌一尧相处这么久,觉得开心吗?”

  他说:“还可以吧。”

  “你确定你爱她?”

  罗XX犹豫片刻,抹着鼻尖说:“反正蛮喜欢的。”

  我却不客气地说:“你应该也看得出来,这大半年里凌一尧从未开心过,我和她一起走了十年,不得已的分手就像被迫离婚一样痛苦。她心里想着我,但不代表我和你之间谁比谁更优秀,而是我运气好一些,十年前就认识她了。现在我很诚恳地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把领证结婚这事停了吧,你们俩勉强凑合在一起不会过得好。”

  罗XX有些不服气:“那你前面这几个月干嘛去了?”

  “我以前做得不对,所以现在来纠正错误。本来这事有很多解决途径,只要尧尧一口咬定不领证不结婚,我带她直接离开这个城市,难道你们还能捆绑着逼婚?之所以与你沟通商量,是希望咱们年轻人私底下把这事解决了,尽量把负面影响降到最小,不要伤害长辈,你看怎么样?”

  罗XX保持缄默,手指一直拨弄那把车钥匙。

  我给他添了茶水,说:“你们相处几个月,时间不算短了,但你对她了解多少呢?你每次向别人介绍她,第二句就是她的硕士学位;夏天你老是怂恿她穿得性感一些,可她不是你用来向哥们儿炫耀的宠物啊;还有,你总是不停地草泥马草泥马,并且认为这是时尚用语,不是脏话。这些事情都让她非常反感,可是她为什么不说出来呢?”

  罗XX不是笨蛋,他明白我的言外之意,我也适时地停止这种攻击性的责问,将话题岔开,与他谈及我与凌一尧在高中时的趣事。罗XX一开始有些抵触,但听着听着,也跟着笑了起来,在他笑容最灿烂的时候,我再次严肃地向他请求道:“兄弟啊,以你的条件,再找一个漂亮女朋友不是难事,但我只有一个凌一尧,错过了她,我这辈子都会过得不安生。所以,希望你能帮我一把,恳请你帮我一把。”

  罗XX渐渐收起笑脸,思索片刻后说:“如果我不帮忙呢?”

我说:“我刚才已经讲过了,凌一尧我是肯定要带走的。你帮忙,这事会变得好看一点,你不帮忙,这事只是稍微难看一些而已。”

  罗XX坐在那里想了一会儿,最后叹息一声,说:“我明白了。这事我得想一想,明天再打电话给你,给你答复。”

  他起身离开,刚离开座位,凌一尧就从那辆车里下来,往茶座里走来。她和罗XX在门口遇到,两人互相打了一声招呼,然后一个出门登车而去,一个在我对面身边坐了下来。凌一尧问:“谈得怎么样?”

  我说:“我也不确定,不过既然已经把话说开了,那你以后就要做好和一条道走到黑的心理准备。”

  凌一尧点了点头,而后又眯眼微笑道:“这条道不会是黑的。”

  整整一天,我一直心神不宁地等着电话,甚至想过万一凌一尧被她父母软禁在家,我就喊一帮哥们儿去抢人,或者打电话报警说有人抢我的老婆。只要凌一尧点一下头,承认她想跟我走,我便再无任何顾忌,大不了从此远走高飞。

  大约凌晨两点,罗XX没有打电话过来,却接到凌一尧的电话,她说:“罗XX叫我转告你,他已经向他家人说过了,他和我性格不合,两个人相处得不愉快,想取消婚约。我爸妈的态度也不太激烈,我说我也不想和罗XX结婚了,他们就只是叹气,没多说什么。”

  “那我什么时候去你家拜会?”我问道。

  “你不要急嘛,再等两天,等大家都把这事认下了,你再过来找我爸妈谈。”凌一尧停顿片刻,说,“我都把东西收拾好了,要是他们还那么固执,我就直接跟你走。”

  我努力抑制内心的喜悦,问道:“你现在什么感觉?”

  凌一尧拖着长音的“嗯”,最后长吸一口气,释然地说:“感觉像又活过来了。”

  挂断电话之后,我张开四肢躺在床上,听着床头闹钟滴滴答答的声音,每一次声响都昭示我正在一秒一秒地远离自己的青春。可是,缱绻于心的爱情如同一个野蛮的天神,呼啸着从天而降,抓着我的衣领飞向九天云霄之外。我闭着眼睛感受这种踏步云端的喜悦,精品佛一瞬间时光倒流,我又回到许多年前的那个漫天火烧云的黄昏,满脸稚气的孩子敲着饭盒喊我的名字,年轻的老师们笑而不语,而凌一尧一脸绯红地躲在满是起哄声的教室里,就像一个即将嫁给我的小新娘。

  而我内心曾经的自卑,以及对金钱的狂热,就像那只名叫“理查德帕克”的白老虎,甩一甩尾巴,轻轻一跃,消失于新疆戈壁滩的绿洲之中。

  理查德.帕克,呵呵。

  如果这个故事让诸位不满意,非要追根究底地质疑这样一个故事是否可信,那我重新讲一个靠谱一点的故事吧。

  我从新疆回来的第三天,去安定广场闲逛,偶然发现花圃台阶旁边有一个漂亮的新娘正在拍婚纱照。她很漂亮,表情又有些木讷,像一个牵线木偶一样被摄影师指挥着,与新郎摆出各种造型。

  我喊了她的名字:“凌一尧。”

  她看见我时愣了一下,而后丢下那个打扮得油头粉面的新郎,提着婚纱的裙摆,快步走了过来。穿着这身单薄的婚纱,她冻得瑟瑟发抖,又有些羞赧,问道:“你哥呢?”

  我说:“他在新疆没回来。”

  “你还去吗?”

  我点头说“还去,要去收账。”

  凌一尧噢了一声,“你等我一下”,她去台阶旁边拿起自己的加长羽绒服披上,又拎来自己的包,将一张银行卡递给我,说:“这是你哥身份证办的卡,以前一起时的定期存款,你帮我带给他,他知道密码。”

  “嗯。”我将银行卡接了过去,揣进口袋。

  “一定要带给他。”她又强调一遍。

  我用拳头按了按胸口,说:“一定。”

  然后我转身离开,冷风横贯整个广场,我深呼吸试图抑制内心的痛楚,却被着实呛了一下,眼泪差点滚落下来。我的思绪一下子回到三月的戈壁滩,风雪肆虐,寒气逼人,我的步话机里断断续续地传出吕钦扬的呼喊:“你们点几个火堆,把火烧旺,给我指一下方向,我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我们用皮卡车拖了许多木方,以及报废的橡胶轮胎,火焰和浓烟直冲云霄,整整烧了一夜,但吕钦扬还是毫无音讯。最后一次与他通话时,他似乎有些精神恍惚,绝望地念叨着:“凌一尧,我迷路了啊……”

  第二天下午,我们在十公里外的一座土丘背后找到他早已冻僵的尸体,他不停地跋涉着,可惜离营地越来越远。而他大衣里那本施工日记的中页,用凝油的圆珠笔笔尖在纸上深深地刻下他此生最潦草最歪斜的几个字:“别告诉凌一尧”。

  吕钦扬,我最尊敬的学长。当初在黄海的滔天潮水中,你用挖掘机的斗子死死抵住我这台机器的侧面,以防我脚下的堤坝塌陷;你坚持不起诉那些地痞,保下我这个冲动不懂事的学弟;你将我拦了下来,扛着仪器走入茫茫雪地之中;你不停地朝着凌一尧的方向奔跑,那么坚定执着,为什么最后还是迷失方向?

愿你永远活在十年前的文津河畔,愿你灵魂安息。


下面是小说的第二个结局


今天是公元2013年2月14日,情人节,也是农历癸巳年正月初五,凌一尧的婚期。原本打算讲完故事就销声匿迹,让它慢慢冷却,逐渐被遗忘,但事到如今还是决定给它一个最终番,省得那么多人猜来猜去,越猜越离奇。

也在这里对某些人说一声,不要以你的生活环境作为公理定理原理来判断这个世界,譬如学龄。我是如皋小城的一个乡下孩子,入小学时不满六岁,因为运河上面没有桥梁只有渡船,在淹死几个孩子之后,学校在河东开了一所小分校,我所在的那一届,全年级不过七个人而已。后来,有一个家伙留级了,我那个年级一共只剩六个人———如果你们觉得这个事情很荒唐,那么你们以后对人对事作判断时请悠着点。

2000年我未满十五岁,以全校第12名的成绩进入白蒲高中,但由于整天把心思放在踢足球上,学业受到影响,考过全班第一,也考过二三十名。也是在那里,我开始人生的初恋并且不幸被抓,饱受政教处的折腾,也得到班主任老姚的格外关照。冬天起床后为了暖一下身体,出门时我们灌了一口红酒,最后被老姚拦在门口,每人做了20个俯卧撑,他终于将我锁定。他后来对同寝室的阿荣说:“XXX同学今早喝酒了,可能是因为感情受挫,你们一定要对他关心爱护。”

在此感谢千岁大人。

正如故事里所说,高考时我数学失利,只考到本二,而凌一尧正常发挥,考取名牌一本,但我至少可以与凌一尧光明正大地恋爱了。这场恋爱不伟大也不光荣,和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懵懵懂懂,浑浑噩噩,为了莫名其妙的小事吵架,也为了装逼矫情的小事开心。但我大学毕业之后,一切都变得陡然沉重,因为我拿着两三千的月薪,无法挣脱穷困的枷锁。

情侣之间最无法弥合的矛盾,就是为了钱而吵架。

我业余时间开始写小说,希望成为所谓的修仙小说写手,写一个少年得到神仙指点不断修炼不断进步最后成为神魔人三界主宰,这种故事非常无趣但它就是有市场,兴许可以为我赚得娶老婆的本钱。但最后,我毫无建树,因为我对此根本一点都不感兴趣,我后来出版的小说也是一个反响平平的都市爱情故事。

再后来,我去给出版社做枪手,为他人做嫁衣。写自己的故事,署他人的名,拿一笔如同售卖亲子得来的钱。这样的工作可以为我提供七八万的年薪,但我只是别人的影子,没有一点社会地位,当凌一尧的父亲问我从事什么工作,我说是出版社,可是我心里明白,出版社的员工花名册里压根儿没有我的名字。

我只是别人花钱雇来的影子武士。

在那段时间,凌一尧的父母对我说了“NO”,我与凌一尧之间也不停地发生争执,我一度出现精神抑郁的状况,整夜整夜地失眠。也是在那段时间,我与一个早年认识的北京女孩聊得较多,当初认识时她才十八九岁,素颜时很像大学时期的凌一尧。

我走进一个死胡同,我将这个北京女孩当作凌一尧,试图用一个从未谋面的人来排挤凌一尧,那段颠三倒四的日子就是这样混过去的。后来,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暗恋北京女孩,还是在思念凌一尧。

再后来,北京女孩长大了,她与同学创建“powerful”的品牌,而我依旧是默默无闻的吕钦扬,互相删了微博和豆瓣。

后来我遇到一个既称得上哥又称得上叔的长辈,他问我怕不怕苦,问我要不要一起去干工程,加入这个既辛苦又容易暴发的行业。当时我想钱已经想疯了,我看见运钞车都会不自觉地想一下各种可能性,我每天都渴望赚到钱但我不知道如何赚,每天都被这种矛盾折磨得无法入睡。

凌一尧试图阻止我,但我还是跟他一起走了,先去海边干围海,没有赚到现钱,政府工程的付款方式非常扯淡。再后来,我们又去新疆做光伏电站,在那里,一起趟过黄海和戈壁的技术员把命丢在那里。他比我小一岁,出来卖命的原因也是为了某个她。

因为出现伤亡事故会导致工程停滞,业主最后托关系出具自然死亡证明,80万元私了,尸体在当地停了几天后才火化。为了把他带回江苏,我们三人轮流开车,手机按了免提摆在骨灰盒上,里面传出来自家乡老人的呼唤:“天冷霜重,快点归乡哦!”

当我回到家乡,凌一尧与别人的婚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用她的话讲,“和他结婚或者和你结婚,现在对我而言,似乎都无所谓了”。我们打电话都要偷偷摸摸的,我们对此都非常厌烦,年底婚期将至的那段时间,凌一尧在派发请柬时难免遇到我们当时的一些老朋友,她的情绪出现波动,开始犹豫不决,甚至想过悔婚。

可是即便他不是她想要的,那现在的我就是她想要的么?

我也曾经欢欣鼓舞地认为自己的爱情可以失而复返,但最终闹腾一段时间,我们都发现,那不过是再普通不够的婚前焦虑而已。我们很久以前就各自走上背离对方的道路,只是我独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以为两条道路在前面仍会交汇。

那个技术员经常喝酒以后和我聊他那让我一听就想打瞌睡的爱情,一提到他的女朋友以后可能和别人结婚,他就忍不住抹眼泪,说:“要是她以后和别人结婚,我一定要躺到她家门口,从我身上跨过去才让她出门。”

1月27日,我做了人生里最操蛋的事情,我去了他女朋友举办婚礼的那家酒店,将一块旧红布压在迎宾门毯底下。现在你就躺在这里了,可是你阻止得了么?

至于红布是什么,我家乡的人兴许会明白。

讲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比你们任何人都无法自拔,老是梦见白蒲高中那条河,梦见她穿着蓝白相间的校服走下桥头,梦见她站在阳台上忧虑地望着远方。但那又能如何,我现在一想起她,只记得她从十五岁到二十四岁的模样,却想不起来她如今着了粉黛之后的相貌。

我的脾气也越来越坏,时而莫名其妙地摔东西,时而一个人在家唱歌,我有时都想着自己是不是有点精神分裂,怀疑自己会不会哪天睁眼醒来发现自己的一些经历只是一场梦。

昨天是家乡风俗里迎财神的日子,而今天是送财神的日子,漫天的璀璨烟火,其中便有为祝福她的未来而怒放。凌晨五点,我踏上前往上海的车子,今天在上海呆一宿,明天飞往北京,拜见几位资历厚重的前辈。

正月初五,情人节,故人着新衣,嫁作他人妇。

这只金箍,先戴为敬。


读到这里也就结束了,文章本身就是来自于论坛,不要过于纠结到底那个结局是真实的

有的人读出来的是爱情敌不过现实的滋味

而我宁愿相信故事的另一个结尾,爱情是被死亡暂停,而不是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评论区基本就是两个问题,哪个结局是真的?结局那里放到红毯下面的红布是什么?

第一个问题 我觉得有说法力的回答来自评论中的:

文章中作者也提到了理查德·帕克,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中的那只老虎,这部电影的结尾,主人公也是给出了三个结局,第一个是美好的,但是人们不相信的,第二个,是作者编造的,但能让作者好受一些的,第三种,是最残忍的,也就是事实。结局,男主没死,女主结婚了,爱情就是输给了现实。

第二个问题,我的理解是:

很多地方的风俗是旧红布代表逝去的人,然而前文也有提到“那个技术员经常喝酒以后和我聊他那让我一听就想打瞌睡的爱情,一提到他的女朋友以后可能和别人结婚,他就忍不住抹眼泪,说:“要是她以后和别人结婚,我一定要躺到她家门口,从我身上跨过去才让她出门。",所以为什么要在门口的红毯下面放块红布应该懂了吧。


另外很多人提到我的ID,它确实是来自另外一篇神贴,不过太过于内涵,不合适。

之前知乎都是我搜索问题的地方,我只是平常没事的时候在贴吧写点东西,不过贴吧前段时间系统无缘无故的删了我很多帖子,再加上身边很多朋友都知道我在贴吧更,所以就来到知乎,换了头像换了ID。我是在冬天的坐公交车的时候,刚好广播报长岛站到了,瞬间就想起了当年在帝吧看到的长岛的雪,至于情节什么的都忘了,只知道文章用了以句很文艺的话结尾

他依然向往着长岛的雪依然向往着潘帕斯的风吟鸟唱 很久我才知道 原来长岛是没有雪的

抱抱所有看哭了的朋友们,文字果然是最最有力量的语言,可以胜过一大段对白的那种

然后,看了评论区反馈之后觉得应该加一个高虐预警


白菜玫瑰

文 陈麒凌

(当时读到这篇小说时是高二一次期中考试,写完作文忍不住返回去又读了一遍,然后眼泪直接就出来了(幸好我坐教室最后一排,不过还是看到监考老师像看傻子一样看着我…………))

莹下班的时候,太阳总是快要落尽了。
快要落尽了,只剩一点点有弧度的金边儿,那金,也是朦朦胧胧的,在冬天会清晰些,像人用笔勾过。
莹下了公交车,挤在人群里,总要停一停脚去看看天边,好像要诚心送送它,太阳也辛苦一天了。然后才转进铜鼓街,穿过几家闹哄哄的店铺,避一避迎面开得很快的机车,走进飘着油锅烹蒜气味的巷子,天色暗下来,老褐色木门漏出几点油黄的光,那是她和阿嬷的家。
“阿嬷,我买菜回来啰!”莹轻快地唤,一边推开门。
“乖孙回来啰乖孙!”阿嬷含糊不清地应,打开门,见她在藤椅上前倾着身子,脸上透着喜。
阿嬷坐的藤椅怕有一百年了,她也好像在那里坐了一百年那么久,有时她也能走几步,扶着桌角,慢慢去探墙,巍巍地迈出一小步,再想上好久,想不起本来要干什么,该往哪里走。
“阿嬷你猜我买什么菜?”莹放下大包小包,系上了细花围裙。
“白菜,嗯,猪肉,白菜——”阿嬷反反复复地答。
“好聪明,猜对了白菜,今晚吃罗非鱼,还有豆腐好不好?”她歪着头,摸摸阿嬷皱皱的脸。
“择白菜,择白菜。”阿嬷扬着一只手,心急地要帮忙。
“阿嬷好乖,帮手择白菜。”莹把一扎小白菜放进菜篮,突然记起什么,回身从提包里擎出一支红玫瑰。
她笑了一声,“阿嬷,靓不靓?”
“好靓啊。”
“还好香呢,不信闻闻。”
“你摘公园的花呀。”
“别人送我的,阿嬷。”莹微微润红了脸,找了一个空瓶子把花插上,左右看了几遍,又笑着摸摸阿嬷的脸。
阿嬷专心地择白菜,她用剪子去掉菜根,择去黄的有虫洞的叶,把白底青头的菜摆齐整,头是头尾是尾,动作虽然迟缓,但还算稳妥周到,现在她干得最好就是这样,换了空心菜花椰菜都会乱手脚。去年有一次便秘痛得出血,医生要她多吃白菜,用滚水煮得软软熟熟,阿嬷从此就认准,日日都要莹买白菜。
莹把餐桌摆在阿嬷面前,盛好饭,想想又把那支花拿过来摆。
“阿嬷,你知道送人玫瑰花什么意思吗?”莹仍不拿筷,出了会儿神,两只黑眼亮晶晶。
她等不及阿嬷吞下那啖饭,自己先笑着答了,“就是说人家中意你啰。”
阿嬷也随莹笑,莹不好意思,吐吐舌头,“好不知羞哦,是吧阿嬷。”
送她玫瑰花的那人,叫阿峰,读过大学的男生,看起来就是有涵养,他在楼上的计算机城上班,常常会来店里复印,有时他复印好大一沓资料,要等很久,莹心肠好,会给他倒一杯茶,让他坐,有时他也会帮莹的手,装订啊,换墨啊,还给她下载好听的音乐。喜欢跟他说话,他也是吧,资料印好了也不急着走,一点点小事都能聊好久,然后,他就带来一支玫瑰花,轻轻地插进她的笔筒,她问,哪里来的,他就有点害羞地说,捡的。
当然知道他瞎说,因为明天他又带来一支,下一天还有,天天都有,哪里有那么多玫瑰白白让人去捡。她明白他的心意,又甜蜜又着慌,那感觉,但真的好快乐,好快乐啊。
连阿嬷也识得逗趣,下次莹回家问,“阿嬷你猜我买什么菜?”她就会应,虽然有点含糊不清,“白菜,嗯猪肉,白菜,还有玫瑰花。”
莹总是回头一笑,摸摸阿嬷的脸,“好聪明哇,猜中。”
日子就是这样,她每天追着太阳回家,带回新鲜的白菜,鱼,猪肉,还有玫瑰花,她笑盈盈地如常煮菜、和阿嬷聊天,却难免常常分心,忽然又会想起阿峰。她是真的喜欢他,相爱的人只想永远一起,关于将来,他们不是没有谈过的。
这晚帮阿嬷冲凉,水暖暖地流过她的背,她高兴,脑筋也清楚些,“你阿公都未送过一支花给我,后生时都未有。”
莹用毛巾给阿嬷擦身,“把我那支给你啦。”
阿嬷嘀咕,“我才不要,人家不中意阿婆仔。”
阿嬷洗干净,舒舒服服躺在床上,莹举着电蚊拍在帐子里巡一遍,放下帐子,阿嬷伸手拦一下。
“阿嬷,你要去厕所吗?”
“没有,就是看看我乖孙。”
“怎么了阿嬷?”
“我好老了,时刻想自己为什么还没死,拖累你。”阿嬷牵着莹的手,“又好怕人死了,再也看不到我乖孙——”
“阿嬷,又乱想东西,知道吗,你要活到一百二十岁,直到你乖孙也做阿嬷!”莹捏捏她的手,“好好睡哦,明天早早起,我们去公园散步。”
带上门出来,抒一口气,差些以为阿嬷知道了什么,她不会知道了什么吧。看看手机,没有阿峰的短信,这才坐下发呆。
阿峰要去珠海了,想她一起去,他说,跟我去珠海吧,供一层楼,能看到海的,咱们结婚。
可是阿嬷——
阿嬷是你一个人的吗,你有权利过自己的生活,不是吗?
可是阿嬷带大我,她现在老了——我怎么忍心,我不知道——
她不知说什么,在阿峰面前,人总会变得无力不知为什么。她太喜欢他了吧,这世上再也没有哪个男子能让她这么喜欢了,可是阿嬷——
那些阿嬷睡得很熟的夜里,她就这样坐着发呆,呆上好久好久。
她曾打过电话给大伯,大伯是个急性子,一听是她马上就嚷,“阿嬷出了什么事?”
“阿嬷很好啊。”
“吓得我,你就辛苦些好好照顾阿嬷,也不枉她把你带大,需要钱就说,你伯母身体不是很好,我又忙,最近都没时间去看她,辛苦你啦。”
“哦。”
三姑脾气好,好说话,她愿意去跟她聊。还没坐下,三姑已经收拾好许多包包,有吃的有衣服,要她带回去给阿嬷。
“你成哥要结婚了,现在房子这么贵,只好先回家住着,大家挤一挤算了。”三姑唠叨着,“你也该找男朋友了吧,对哦,你有男朋友没有啊?”
“我啊——”她不知该怎么说好。
颐和康乐院是最后考虑的地方,她去看过两次,院子很大,有花有树有鸟,看护小姐很温柔,老人们坐在一起看电视,都是笑笑的样子。
她不是真的要送阿嬷去那里,她不是不要她,莹这样打算着,半年,最多一年,阿嬷先住在那里,等她在珠海安定下来,就接阿嬷过去,她说过的,要阿嬷活到一百二十岁,直到自己也做了阿嬷。
但是怎么跟阿嬷说呢,阿峰每天都在催她。
有时莹问她,“阿嬷,白天一个人在家,会不会好闷?”
阿嬷胡涂了,只顾说自己的,“白菜不会塞住牙。”
“阿嬷,你喜欢和很多老婆婆做伴吗?”
“电视说白菜升价啦。”
她心里难过,“阿嬷,我要出差了,要去好长时间。”
“白菜还贵过青瓜。”
阿嬷会懂吗,她叹口气,接着说下去,“我送你去一个好玩的地方,等我回来,再去接你,好不好?”
“好呀。”阿嬷应得很清楚。
有时她好像什么都明白,收拾行李的时候,她记得要带哪双鞋哪个杯子。
“福寿衣放进去哦。”阿嬷交代。早几年她就准备了整套的福寿衣,用红布包着,放在衣柜顶层。
“不用带那些。”莹有些不自在。
谁知临出门那天阿嬷又问一遍,“我的福寿衣有放进去没?”
那天早晨阿嬷穿好衣服,梳好头发,把随身小花布包挂在颈上,一会儿又不放心地取下,把里面的东西清点一次,包里有一点钱,电话本,还有一本小相册。
“你放心去做事,我好乖好能的,你不用心急挂记我,我也不心急。”她忽地抬头笑笑,莹摸摸她皱皱的脸,轻轻地。
看得出来,阿嬷紧张,一路上手紧紧抓住布包,到了康乐院,要她在大堂长椅上等,莹去办手续,她忙举起手说“拜拜,拜拜。”
莹笑,“阿嬷,我还没走呢。”
关于白菜的问题,莹和司务主任有了争吵。
“可是我阿嬷只吃白菜,其它的瓜菜她不吃的。”
“那她可以尝试一下其它品种,或者选择不吃。”
“不吃白菜她很容易便血——”
“那你想怎样?”
“能不能给她开一点小灶?每天煮一点白菜。”
“这么金贵,干嘛又送她来这里呢?”
莹生气,要不要找院长,还没来态度就这样恶劣,怎么放心把人托付给他,走出前廊,远远看见阿嬷,孤零零地在椅子上打盹,佝偻着肩,下颌瘪瘪地垂在胸口,抓着布袋的枯手缀着暗斑。从没试过这样的距离看阿嬷,她好小,好弱,随便什么人都可以抱起来,吊扇在顶上旋转,微微吹动她灰白稀疏的发,原来阿嬷已经那么老了。
别骗自己了,她还能有几年呢,真的能活到一百二十岁吗,放下她在这里,这半年里她没了怎么办,下次来见不到她怎么办,去哪里找,谁可以赔,什么能够弥补。想起幼时,父母早亡,阿嬷就是亲生爹娘,台风夜步行十几公里为她找牛奶,感冒塞鼻子喘不过气,是阿嬷用口吸出她的鼻涕,晚上睡觉她爱把脸贴在阿嬷胸前寻找那干涸的乳头,走到哪里她都牵着阿嬷的手,一直牵着从很小长到很大,世界上只有一个这样的阿嬷。
她擦眼睛,躲在转角擦了一遍又一遍。
“阿嬷。”莹扶住老人的肩。
阿嬷醒觉,以为她要走,连忙举起手,“拜拜。”
莹牵着她的手,“这里不好玩,我们一同回家。”
阿峰还是走了。
也知道,总有一场伤心的,也许不止一场。无所谓啦,世界上又不是没男人,但阿嬷只得一个。她这样对自己说,看得很开的样子。
可回家的时候,却不禁在车上一路地掉泪,止不住地,纸巾湿了一张又一张。
还好能在阿嬷面前装出笑来,“阿嬷,我买菜回来啰!”
“乖孙回来啰乖孙!”
“猜猜我买什么菜?”
“白菜,嗯,猪肉,白菜,玫瑰花。”
“嘻嘻,对了一半。”她一副调皮轻松的样子,“没有玫瑰花啰!没人中意啰!”
装得很辛苦啊,炒菜的时候,抽油烟机隆隆地响,她忍很久才抽一下鼻子,装作擦汗去擦眼泪,一直不敢回头。
吃饭的时候,阿嬷从身边捧出一只碟子,用小时候哄她的语气,“乖孙,有好东西给你看哦。” 她含糊不清却又无比温慈地说,“不用流眼泪哦,阿嬷给好多个中意你,好多好多。”
低头看去,白色的瓷碟里,盛满一朵朵头脸上仰的小白菜根,那些齐齐切剪的白菜根,你一定从未发现,从正面看,一层层晶莹洁白的苞,瓣瓣曲折婉转,好生生地拥簇着一点翠绿的芯,看上去,竟然是一朵朵小小的玫瑰花。
她叫一声阿嬷,大声地哭了出来。

《高个子女人和她的矮丈夫》

——冯骥才


你家院里有棵小树,树干光溜溜,早瞧惯了,可是有一天它忽然变得七扭八弯,愈看愈别扭。但日子一久,你就看顺眼了,精品佛它本来就应该是这样子。如果某一天,它忽然重新变直,你又会觉得说不出多么不舒服。它单调、乏味、简易,象根棍子!其实,它不过恢复最初的模样,你何以又别扭起来?这是习惯吗?嘿,你可别小看了“习惯”!世界万事万物中,它无所不在。别看它不是必需恪守的法定规条,惹上它照旧叫你麻烦和倒霉。不过,你也别埋怨给它死死捆着,有时你也会不知不觉地遵从它的规范。比如说:你敢在上级面前喧宾夺主地大声大气说话吗?你能在老者面前放肆地发表自己的主见吗?在合影时,你能叫名人站在一旁,你却大模大样站在中间放开笑颜?不能,当然不能。甭说这些,你娶老婆,敢娶一个比你年长十岁,比你块头大,或者比你高一头的吗?你先别拿空话呛火,眼前就有这么一对。



她比他高十七厘米。 她身高一米七五,在女人们中间算做鹤立鸡群了;她丈夫只有一米五八,上大学时绰号“武大郎”。他和她的耳垂儿一般齐,看上去却好像差两斗!再说他俩的模样:这女人长得又干、又瘦、又扁,脸盘象没上漆的乒乓球拍儿。五官还算勉强看得过去,却又小又平,好似浅浮雕;胸脯毫不隆起,腰板细长僵直,臀部瘪下去,活象一块硬挺挺的搓板。她的丈夫却像一根短粗的橡皮辊儿;饱满,轴实,发亮;身上的一切——小腿啦,嘴巴啦,鼻头啦,手指肚儿啦,好象都是些溜圆而有弹性的小肉球。他的皮肤柔细光滑,有如质地优良的薄皮子。过剩的油脂就在这皮肤下闪出光亮,充分的血液就从这皮肤里透出鲜美微红的血色。他的眼睛简直象一对电压充足的小灯泡。他妻子的眼睛可就象一对乌乌涂涂的玻璃球儿了。两人在一起,没有谐调,只有对比。可是他俩还好象拴在一起,整天形影不离。

有一次,他们邻居一家吃团圆饭时,这家的老爷子酒喝多了,乘兴把桌上的一个细长的空酒瓶和一罐矮礅礅的猪肉罐头摆在一起,问全家人:“你们猜这象嘛?”他不等别人猜破就公布谜底,“就是楼下那高女人和她的短爷儿们!”全家人轰然大笑,一直笑到饭后闲谈时。

他俩究竟是怎么凑成一对的?

这早就是团结大楼几十户住家所关注的问题了。自从他俩结婚时搬进这大楼,楼里的老住户无不抛以好奇莫解的目光。不过,有人爱把问号留在肚子里,有人忍不住要说出来罢了。多嘴多舌的人便议论纷纷。尤其是下雨天气,他俩出门,总是那高女人打伞。如果有什么东西掉在地上,矮男人去拾便是最方便了。大楼里一些闲得没事儿的婆娘们,看到这可笑的情景,就在一旁指指划划。难禁的笑声,憋在喉咙里咕咕作响。大人的无聊最能纵使孩子们的恶作剧。有些孩子一见到他俩就哄笑,叫喊着:“扁担长,板登宽……”他俩闻如未闻,对孩子们的哄闹从不发火,也不搭理。可能为此,也就与大楼里的人们一直保持着相当冷淡的关系。少数不爱管闲事的人,上下班碰到他们时,最多也只是点点头,打一下招呼而已。这便使那些真正对他俩感兴趣的人们,很难再多知道一些什么?比如,他俩的关系如何?为什么结合一起?谁将就谁?没有正式答案,只有靠瞎猜了。

这是座旧式的公寓大楼,房间的间量很大,向阳而明亮,走道又宽又黑。楼外是个很大的院子,院门口有间小门房。门房里也住了一户,户主是个裁缝。裁缝为人老实;裁缝的老婆却是个精力充裕、走家串户、爱好说长道短的女人,最喜欢刺探别人家里的私事和隐私。这大楼里家家的夫妻关系、姑嫂纠纷、做事勤懒、工资多少,她都一清二楚。凡她没弄清楚的事情,就要千方百计地打听到;这种求知欲能使愚顽成才。她这方面的本领更是超乎常人,甭说察言观色,能窥见人们藏在心里的念头;单靠嗅觉,就能知道谁家常吃肉,由此推算出这家收入状况。不知为什么,六十年代以来,处处居民住地,都有这样一类人被吸收为“街道积极分子”。使得他们对别人的干涉欲望合法化,能力和兴趣也得到发挥。看来,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尽管裁缝老婆能耐,她却无法获知这对天天从眼前走来走去的极不相称的怪夫妻结合的缘由。这使她很苦恼。好象她的才干遇到了有力的挑战。但她凭着经验,苦苦琢磨,终于想出一条最能说服人的道理:夫妻俩中,必定一方有某种生理缺陷。否则谁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身高逆差一头的对象。她的根据很可靠:这对夫妻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呢!于是团结大楼的人都相信裁缝老婆这一聪明的判断。

事实向来不给任何人留情面,它打败了裁缝老婆!高女人怀孕了。人们的眼睛不断地瞥向高女人渐渐凸出来的肚子。这肚子由于离地面较高而十分明显。不管人们惊奇也好,置疑也好,困惑也好,高女人的孩子呱呱堕地了。每逢大太阳或下雨天气,两口子出门,高女抱着孩子,打伞的事就落到矮男人身上。人们看他迈着滚圆的小腿、半举着伞儿、紧紧跟在后面滑稽的样子,对他俩居然成为夫妻,居然这样形影不离,好奇心仍然不减当初。各种听起来有理的说法依旧都有,但从这对夫妻身上却得不到印证。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裁缝老婆说:“这两人准有见不得人的事。要不他们怎么不肯接近别人?身上有脓早晚得冒出来,走着瞧吧!”果然一天晚上,裁缝老婆听见了高女人家里发出打碎东西的声音。她赶忙以收大院扫地费为借口,去敲高女人家的门。她料定长久潜藏在这对夫妻间的隐患终于爆发了,她要亲眼看见这对夫妻怎样反目,捕捉到最生动的细节。门开了,高女人笑吟吟迎上来,矮丈夫在屋里也是笑容满面,地上一只打得粉碎的碟子——裁缝老婆只看到这些。她匆匆收了扫地费出来后,半天也想不明白这夫妻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碎碟子,没有吵架,反而象什么开心事一般快活。怪事!

后来,裁缝老婆做了团结大院的街道居民代表。她在协助户籍警察挨家查对户口时,终于找到了多年来经常叫她费心的问题答案。一个确凿可信、无法推翻的答案。原来这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都在化学工业研究所工作。矮男人是研究所总工程师,工次达一百八十元之多!高女人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化验员,收入不足六十元,而且出生在一个辛苦而赚钱又少的邮递员家庭。不然她怎么会嫁给一个比自己矮一头的男人?为了地位,为了钱,为了过好日子,对!她立即把这珍贵情报,告诉给团结大楼里闲得难受的婆娘们。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解释世界,尽力反一切事物都和自己的理解力拉平。于是,裁缝老婆的话被大家确信无疑。多年来留在人们心里的谜,一下子被打开了。大家恍然大悟:原来这矮男人是个先天不足的富翁,高女人是个见钱眼开、命里有福的穷娘儿们。当人们谈到这个模样象匹大洋马、却偏偏命好的高女人时,语调中往往带一股气。尤其是裁缝老婆。



人命运的好坏不能看一时,可得走着瞧。
一九六六年,团结大楼就象缩小了的世界,灾难降世,各有祸福,楼里的所有居民都到了“转运”时机。生活处处都是巨变和急变。矮男人是总工程师,迎头遭到横祸,家被抄,家具被搬得一空,人挨过斗,关进牛棚。祸事并不因此了结,有人说他多年来,白天在研究所工作,晚上回家把研究成果偷偷写成书,打算逃出国,投奔一个有钱的远亲。把国家科技情报献给外国资本家——这个荒诞不经的说法居然有很多人信以为真。那时,世道狂乱,人人失去常态,宁肯无知,宁愿心狠,还有许多出奇的妄想,恨不得从身旁发现出希特勒。研究所的人们便死死缠住总工程师不放,吓他、揍他、施加各种压力,同时还逼迫高女人交出那部谁也没见过的书稿,但没效果。有人出主意,把他俩弄到团结大楼的院里开一次批斗大会;谁都怕在亲友熟人面前丢丑,这也是一种压力。当各种压力都使过而无效时,这种做法,不妨试试,说不定能发生作用。

那天,团结大楼有史以来这样热闹——

下午研究所就来了一群人,在当院两棵树中间用粗麻绳扯了一道横标,写着有那矮子的姓名,上边打个叉;院内外贴满口气咄咄逼人的大小标语,并在院墙上用十八张纸公布了这矮子的“罪状”。会议计划在晚饭后召开,研究所还派来一位电工,在当院拉了电线,装上四个五百烛光的大灯泡。此时的裁缝老婆已经由街道代表升任为治保主任,很有些权势,志得意满,人也胖多了。这天可把她忙得够呛,她带领楼里几个婆娘,忙里忙外,帮着刷标语,又给研究所的革命者们斟茶倒水,装灯用电还是从她家拉出来的呢!真象她家办喜事一样!

晚饭后,大楼里的居民都给裁缝老婆召集到院里来了。四盏大灯亮起来,把大院照得象夜间球场一般雪亮。许许多多人影,好似放大了数十倍,投射在楼墙上。这人影都是肃然不动的,连孩子们也不敢随便活动。裁缝老婆带着一些人,左臂上也套上红袖章,这袖章在当时是最威风的了。她们守在门口,不准外人进来。不一会儿,化工研究所一大群人,也带袖章,押着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一路呼着口号,浩浩荡荡来了。矮男人胸前挂一块牌子,高女人没挂。他俩一直给押到台前,并排低头站好。裁缝老婆跑上来说:“这家伙太矮了,后边的革命群众瞧不见。我给他想点办法!”说着,带着一股冲动劲儿扭着肩上的两块肉,从家里抱来一个肥皂箱子,倒扣过来,叫矮男人站上去。这样一来,他才与自己的老婆一般高,但此时此刻,很少有人对这对大难临头的夫妻不成比例的身高发生兴趣了。

大会依照流行的格式召开。宣布开会,呼口号,随后是进入了角色的批判者们慷慨激昂的发言,又是呼口号。压力使足,开始要从高女人嘴里逼供了。于是,人们围绕着那本“书稿”,唇枪舌剑地向高女人发动进攻。你问,我问,他问;尖声叫,粗声吼,哑声喊;大声喝,厉声逼,紧声追……高女人却只是摇头。真诚恳切地摇头。但真诚最廉价;相信真诚就意味着否定这世界上的一切。

无论是脾气暴躁的汉子们跳上去,挥动拳头威胁她,还是一些颇有攻心计的人,想出几句巧妙而带圈套的话问她,都给她这恳切又断然的摇头拒绝了。这样下去,批判会就会没结果,没成绩,甚至无法收场。研究所的人有些为难,他们担心这个会开得龙头蛇尾;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裁缝老婆站在一旁听了半天,愈听愈没劲。她大字不识,既对什么“书稿”毫无兴趣,又觉得研究所这帮人说话不解气。她忽然地跑到台前,抬起戴红袖章的左胳膊,指着高女人气冲冲地问:
“你说,你为什么要嫁给他?”

这句话突如其来的问话使研究所的人一怔。不知道这位治保主任的问话与他们所关心的事有什么奇妙的联系。

高女人也怔住了。她也不知道裁缝老婆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这问题不是这个世界所关心的。她抬起几个月来被折磨得如同一张皱巴巴枯叶的瘦脸,脸上满是诧异神情。

“好啊!你不敢回答,我替你说吧!你是不是图这家伙有钱,才嫁给他的?没钱,谁要这么个矮子!”裁缝老婆大声说。声调中有几分得意,似乎她才是最知道这高女人根底的。

高女人没有点头,也没摇头。她好象忽然明白了裁缝老婆的一切。眼里闪出一股傲岸、嘲讽、倔犟的光芒。

“好,好,你不服气!这家伙现在完蛋了,看你还靠得上不!你心里是怎么回事,我知道!”裁缝老婆一拍胸脯,手一挥,还有几个婆娘在旁边助威,她真是得意到达极点。

研究所的人听得稀里糊涂。这种弄不明白的事,就索性糊涂下去更好。别看这些婆娘们离题千里地胡来,反而使会场一下子热闹起来。没有这种气氛,批判会怎好收场?于是研究所的人也不阻拦,任使婆娘们上阵发威。只听这些婆娘们叫着:
“他总共给你多少钱?他给你买过什么好东西?说!”
“你一月二百块钱不嫌够,还想出国,美的你!”
“邓拓是不是他的后台?”
“有一天你往北京打电话,给谁打的,是不是给‘三家村’打的?”
会开得成功与否,全看气氛如何。研究所主持批判会的人,看准时机,趁会场热闹,带领人们高声呼喊了一连串口号,然后赶紧收场散会。跟着,研究所的人又在高女人家搜查一遍,撬开地板,揿掉墙皮,一无所获,最后押着矮男人走了,只留下高女人。
高女人一直呆在屋里,入夜时竟然独自出去了。她没想到,大楼门房的裁缝家虽然闭了灯,裁缝老婆却一直守在窗口盯着她的动静。见她出去,就紧紧尾随在后边,出了院门,向西走了两个路口,只见高女人穿过街在一家门前停住,轻轻敲几下门板。裁缝老婆躲在街道面的电线杆后面,屏住气,瞪大眼,好象等着捕捉出洞的兔儿。她要捉人,自己反而比要捉的人更紧张。
咔嚓一声,那门开了。一位老婆婆送出个小孩。只听那老婆婆说:
“完事了?”
没听见高女人说什么。
又是老婆婆的声音:
“孩子吃饱了,已经睡了一觉。快回去吧!”
裁缝老婆忽然想起,这老婆婆家原是高女人的托儿户,满心的兴致陡然消失。这时高女人转过身,领着孩子往回走,一路无话,只有娘俩的脚声。裁缝老婆躲在电线杆后面没敢动,待她们走出一段距离,才独自怏届地回家了。
第二天一早,高女人领着孩子走出大楼时眼圈明显地发红,大楼里没人敢和她说话,却都看见了她红肿的眼皮。特别是昨晚参加过批斗会的人们,心里微微有种异样的、亏心似的感觉,扭过脸,躲开她的目光。



矮男人自批判会那天被押走后,一直没放回来。此后据消失灵通的裁缝老婆说,矮男人又出了什么现行问题,进了监狱。高女人成了在押囚犯的老婆,落到了生活的最底层,自然不配住在团结大楼内那种宽敞的房间,被强迫和裁缝老婆家调换了住房。她搬到离楼十几米远孤零零的小屋去住。这倒也不错,省得经常和楼里的住户打头碰面,互相不敢搭理,都挺尴尬。但整座楼的人们都能透过窗子,看见那孤单的小屋和她孤单单的身影。不知她把孩子送到哪里去了,只是偶尔才接回家住几天。她默默过着寂寞又沉重的日子,三十多岁的人,从容貌看上去很难说她还年轻。裁缝老婆下了断语:
“我看这娘儿们最多再等上一年。那矮子再不出来,她就得改嫁。要是我啊——现在就离婚改嫁,等那矮子干嘛,就是放出来,人不是人,钱也没了!”
过了一年,矮男人还是没放出来,高女人依旧不声不响地生活,上班下班,走进走出,点着炉子,就提一个挺大的黄色的破草篮去买菜。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如此……但有一天,矮男人重新出现了。这是秋后时节,他穿得单薄,剃了短平头,人大变了样子,浑身好似小了一圈儿,皮肤也褪去了光泽和血色。他回来径直奔楼里自家的门,却被新户主、老实巴交的裁缝送到门户前。高女人蹲在门口劈木柴,一听到他的招呼,刷地站起身,直怔怔看着他。两年未见的夫妻,都给对方的明显变化惊呆了。一个枯槁,一个憔悴;一个显得更高,一个显得更矮。两人互相看了一忽儿,赶紧掉过头去,高女人扭身跑进屋去,半天没出来;他便蹲在地上拾起斧头劈木柴,直把两大筐木块都劈成细木条。精品佛他俩再面对片刻就要爆发出什么强烈而受不了的事情来。此后,他俩又是形影不离地一起上班,一起下班回家,一切如旧。楼里的人们从他俩身上找不出任何异样,兴趣也就渐渐减少。无论有没有他俩,都与别人无关。
天早上,高女人出了什么事。只见矮男人惊慌失措从家里跑出去。不会儿,来了一辆救护车把高女人拉走。一连好些天,那门房总是没人,夜间也黑着灯。二十多天后,矮男人和一个陌生人抬一副担架回来,高女人躺在担架上,走进小门房。从此高女人便没有出屋。矮男人照例上班,傍晚回来总是急急忙忙生小炉子,就提着草篮去买菜。这草篮就是一两年前高女人天天使用的那个。如今提在他手里便显得太大,底儿快蹭地了。
转年天气回暖时,高女人出屋了。她久久没见阳光的脸,白得象刷一层粉那样难看。刚刚立起的身子左倒右歪。她右手拄一根竹棍,左胳膊弯在胸前,左腿僵直,迈步困难,一看即知,她的病是脑血栓。从这天起,矮男人每天清早和傍晚都搀扶着高女人在当院遛两圈。他俩走得艰难缓慢。矮男人两只手用力端着老婆打弯的胳膊。他太矮了,抬她的手臂时,必须向上耸起自己的双肩,他很吃力,但他却掬出笑容,为了给妻子以鼓励。高女人抬不起左脚,他就用一根麻绳,套在高女人的左脚上,绳子的另一端拿在手里。高女人每要抬起左脚,他就使劲向上一提绳子。这情景奇异,可怜,又颇为壮观,使团结大楼的人们看了,不由得受到感动。这些人再与他俩打头碰面时,情不自禁地向他俩主动而友善的点头了……



高女人没有更多的福气,在矮小而挚爱的丈夫身边久留。死神和生活一样无情。生活打垮了她,死神拖走了她。现在只留下矮男人了。
偏偏在高女人离去后,幸运才重新来吻矮男人的脑门。他被落实了政策,抄走的东西发还给他了,扣掉的工资被发给他了。只剩下被裁缝老婆占去的房子还没调换回来。团结大楼里又有人眼盯着他,等着瞧他生活中的新闻。据说研究所不少人都来帮助他续弦,他都谢绝了。裁缝老婆说:
“他想要什么样的,我知道。你们瞧我的!”
裁缝老婆度过了她的极盛时代,如今变得谦和多了。权力从身上摘去,笑容就得挂在脸上。她怀里揣一张漂亮又年轻的女人照片,去到门房找矮男人。照片上这女人是她的亲侄女。
她坐在矮男人家里,一边四下打量屋里的家具物件,一边向这矮小的阔佬提亲。她笑容满面,正说得来劲,忽然发现矮男人一声不吭,脸色铁青,在他背后挂着当年与高女人的结婚照片,裁缝老婆没敢掏出侄女的照片,就自动告退了。
几年过去了,至今矮男人还是单身寡居,只在周日,从外边把孩子接回来,与他为伴。大楼里的人们看着他矮礅礅而孤寂的身影,想到他十多年来一桩桩事,渐渐好象悟到他坚持这种独身生活的缘故……逢到下雨天气,矮男人打伞去上班时,可能由于习惯,仍旧半举着伞。这时,人们有种奇妙的感觉,觉得那伞下好象有长长一块空间,空空的,世界上任什么东西也填补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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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作品改编的动画:

《高女人和矮丈夫》

以前虎扑上有一个帖子,里面的一句“高铁很晃”是这个论坛2016年十大金句之首。

楼主大二,找了个学妹,对楼主还挺好,给楼主切水果啊接下课啊晚上散步啊,把楼主乐得觉都睡不着。

结果就上个周末,陪她去另外一个城市看高中同学,其中有前男友。楼主陪她一起去的,但是吃饭她一个人去。

周五晚上到,晚上干些该干的,不过她说怕疼,我就没进去,说等你准备好了再试试。她说一辈子可能都准备不好,楼主说可以等。

第二天,下午四点出门吃饭,说好吃完回来。结果六点说吃完去轰趴,楼主说那开心点早点回来呀,她说可能不回来了。还让我告诉她周日的早上几点的高铁。楼主心很凉,但还是选择相信她,毕竟感情需要互相信任。

等到了晚上十点,确认不回来了,我打个电话给她,打了三个没接,过一分钟回了个怎么了,楼主只好说想你了想问你在干嘛,又过一个小时,她说好。在她回复之后,我立马打了个电话过去,这回总不能没看见,结果还是连续三个,没人接,也不回qq了。楼主心彻底沉到谷底。朋友劝我,一个人回来吧,我说不行,怎么来怎么回去,把她一个人扔在这儿我做不到。那个晚上,我一哮喘患者抽了人生第一包烟。

可笑的是,在她去吃饭的时候,楼主还一个人去鸡鸣寺烧香,帮我们俩的感情祈福。

周日早上,楼主收拾好东西去火车站等她。网上订的票,二代身份证才能取,她不清楚,特地嘱咐楼主别取她的票。楼主说好,在取票处等她。她说不用了,同学来送。楼主以为是人太多了怕尴尬,或者是我丢脸了,就说好。

结果透过候车大厅的玻璃,清晰地看到一个男的送她过来。

楼主是很傻,她曾经问我,和吃饭的同学里有前男友,介意吗?楼主说不介意,因为相信她。

她一本正经地说:虚伪。

其实她不会想到,我是真的相信她,至少很想相信。

在上车之前一路无言。

上车后,找到座位。她玩手机,我看着铁轨上的石子。

她说:对不起。

我以为她是说昨天没回来的事,说没关系你开心就好。

她突然说:你应该知道我要说什么。

我说:差不多明白了。好。

车开动了。

我问:那个男的是你前男友,对吗?

她点头。

我问:你们昨天晚上睡一起是吗?

她点头。

我问:上床了,对吗?

她犹豫。

我说不要紧的承认吧。

她点头。

我说:昨天晚上我打电话的时候,你们正忙吧。

她不说话。

我感到天旋地转,妈的,这高铁也太晃了。

我说:我知道了。

然后背起包走了。我把最后一张二等座留给了她,自己是站票。还好是站票。

我走到一个卧铺的走廊,没什么人。

我看看手机,想把联系方式清光,才发现qq的特别关注是0/0。

我深吸一口气,把走廊上的椅子放下,背包放在地上,再看一眼四周无人。

开始痛苦。

回到学校,室友听完,指名道姓在朋友圈里骂街,他认识的人很多,在学校传播速度惊人。

我劝他删了,他说不是为了我,是自己想骂她。

我说,那就算为了我删了,好聚好散吧。

....

周日晚上,去了以前去过的几个地方,听说这样有利于忘记。

西操场的湖边那个每天都来练习的口琴小哥今天偷懒了没来。不然我倒很想感谢他一直以来的伴奏。

学校鹅圈对面的岸上那对小情侣也没来。以前他们每天都来看大白鹅,虽然鹅在棚里不出来,但他们就是能和鹅对话。如果说有定情信物这一说,那那些从未露面的大白鹅,就是他们的定情物。

之前看到有个贴说,三年的女朋友一直舍不得上结果上大学三天跟人上床了。我回复了一句兄弟感同身受,我是真的感同身受。

她晚上还发陌生人消息,说你还好吗。
朋友劝我别回复了。做人太低贱,叫人看不起。我一开始觉得有道理,但是一想在一起也算缘分。加上她在学校是真的对我很好,那好聚好散吧。

我说:不好,不过还好。我知道做再多体贴的事情都是做多错多。但是你们这段感情真的不会长久。这不是失败者的诅咒,很多事情就是这样的。希望如果你哪天分手了,能别像我这么伤心。希望能发陌生人消息给我,说:你说得对。

这不是为了幸灾乐祸,而是想让你知道,我真的是个好人,就是没什么好报。


这个帖子最出名的是那句“高铁很晃”,不过我觉得最虐心的应该是结尾那句“我真的是个好人,就是没什么好报”。

还有一个很出名的帖子,带动了一种叫“突变体”的文体的流行,被戏称为“女友出轨造就文豪”。

女友告诉我去青海朋友那里玩一个周,我一直感觉有点儿异常,前天打电话她没接,昨天告诉我是喝醉了。

昨晚通电话后,我一直觉得异常,也不知怎么搞的,她电话并没有挂,她时常有不挂电话的习惯。我也故意没有挂电话,就这样拿着电话听了四十多分钟,开始是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跟司机说开车去前面某某处的宾馆。后来估计是到了宾馆,只时不时的听到那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和女友的声音,没有不堪入耳的内容,但可以确定她是和那个男人开房去了。

后来估计女友发现电话没挂,然后挂断掉。这时候我已经悄悄偷听了四十多分钟。挂断后我再给女友打电话过去,没说两句电话就断掉了,关机了。她故意关机的。

我一晚上失眠,心情沉痛。我爱的第一个人不是她,但她是我的第一次恋爱经历,给她打了一整晚的电话,她关机了。我该如何面对。

突变是以闪电和雷鸣的方式入侵的,像一颗子弹撞到胸口上炸开,爆炸带来的瞬间的压力从心脏传到每一根毛细血管,全身的细胞都停止住代谢和思考,仔细的聆听这一刹那的震荡。没有任何力量可以挽留住心,它只向无底深渊的黑暗更深处下坠。

这是一个不可溯的过程,纵使沧海桑田与海枯石烂,纵使山盟海誓与生死契阔,都无法将其重塑,也无法将其抹平。

巨大的创口恍如东非大裂谷,纵使烈风吹拂一万年,纵使冰霜封冻一个冰河期,纵使雨雪侵润一个地质纪元,你来看,大裂谷依旧嵌入在地壳的表层。


前段时间我在闲鱼上买情侣卫衣,卖家加了我QQ,她说她当初买这套衣服本来是想和男朋友一起穿,可是她被男朋友绿了,就想把衣服卖掉。我说嗯嗯嗯,她问我能不能听听她被绿的经历,她想找个人倾诉一下。

我说我有女朋友,我不能听你倾诉,我要避嫌。然后我就向她安利了这个帖子,建议她把自己被绿的故事写下来,说不定又是一代文豪。她说她会写的。


好多天过去了,也不知道她写多少了。


虎扑上还有一个很虐的帖子,楼主喜欢八年的女生(之前表白了三次都被拒绝了,女生说他来得太晚了)要结婚了,在微信上告诉他。



“感冒药里有安眠药”也成了一个流传的金句,就像《再见金华站》里的台词一样:


某天,你无端想起一个人,她曾让你对明天有所期许,但她却完全没有出现在你的明天里。

余华,《我没有自己的名字》。虐心,极度的虐心。我对狗没有特别的感情,但看到最后的时候真是忍不住鼻子发酸。


《我没有自己的名字》

有一天,我挑着担子从桥上走过,听到他们在说翘鼻子许阿三死掉了,我就把担子放下,拿起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脸上的汗水,我听着他们说翘鼻子许阿三是怎么死掉的,他们说是吃年糕噎死的。吃年糕噎死,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以前听说过有一个人吃花生噎死了。这时候他们向我叫起来:“许阿三……翘鼻子阿三……”

我低着头“嗯”的答应了一声,他们哈哈笑了起来,问我:“你手里拿着什么?”

我看了看手里的毛巾,说:“一毛巾。”

他们笑得哗啦哗啦的,又问我:“你在脸上擦什么?”

我说:“擦汗水呀。”

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这样高兴,他们笑得就像风里的芦苇那样倒来倒去,有一个抱着肚子说:“他——还——知道——汗水。”

另一个靠着桥栏向我叫道:“许阿三,翘鼻子阿三。”

他叫了两声,我也就答应了两声,他两只手捧着肚子问我:“许阿三是谁?”

我看了看他,又看了看旁边那几个人,他们都张着嘴睁着眼睛,他们又问我:“”谁是翘鼻子许阿三?“

我就说:“许阿三死掉了。”

我看到他们睁着的眼睛一下子闭上了,他们的嘴张得更大了,笑得比打铁的声音还响,有两个人坐到了地上,他们哇哇笑了一会儿后,有一个人喘着气问我:“许阿三死掉了……你是谁?”

我是谁?我看着他们嘿嘿地笑,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没有自己的名字,可是我一上街,我的名字比谁都多,他们想叫我什么,我就是什么。他们遇到我时正在打喷嚏,就会叫我喷嚏;他们刚从厕所里出来,就会叫我擦屁股纸;他们向我招手的时候,就叫我过来;向我挥手时,就叫我滚开……还有老狗、瘦猎什么的。他们怎么叫我,我都答应,因为我没有自己的名字,他们只要凑近我,看着我,向我叫起来,我马上就会答应。

我想起来了,他们叫我叫得最多的是:喂!

我就试探地对他们说:“我是……喂!”

他们睁大了眼睛,问我:“你是什么?”

我想自己是不是说错了,就看着他们,不敢再说。他们中间有人问我:“你是什么……啊?”

我摇摇头说:“我是……喂。”

他们互相看了看,然后哗哗地笑了起来,我站在那里看着他们笑,自己也笑。桥上走过的人看到我们笑得这么响,也都哈哈地笑起来了。一个穿花衬衣的人叫我:“喂!”

我赶紧答应:“嗯。”

穿花衬衣的人指着另一个人说:“你和他的女人睡过觉?”

我点点头说:“嗯。”

另一个人一听这话就骂起来:“你他妈的。”

然后他指着穿花衬衣的人对我说:“你和他的女人睡觉时很舒服吧?”

“我和你们的女人都睡过觉。”

他们听到我这样说,一下子都不笑了,都睁着眼睛看我,看了一会儿,穿花衬衣的人走过来,举起手来,一巴掌打下来,打得我的耳朵嗡嗡直响。

陈先生还活着的时候,经常站在药店的柜台里面,他的脑袋后面全是拉开的和没有拉开的小抽屉,手里常拿着一把小秤,陈先生的手又瘦又长。有时候,陈先生也走到药店门口来,看到别人叫我什么,我都答应,陈先生就在那里说话了,他说:“你们是在作孽,你们还这么高兴,老天爷要罚你们的……只要是人,都有一个名字,他也有,他叫来发……”

陈先生说到我有自己的名字、我叫来发时,我心里就会一跳,我想起来我爹还活着的时候常常坐在门槛上叫我:“来发,把茶壶给我端过来……来发,你今年五岁啦……来发,这是我给你的书包……

来发,你都十岁了,还他妈的念一年级……来发,你别念书啦,就跟着爹去挑煤吧……

来发,再过几年,你的力气就赶上我啦……来发,你爹快要死了,我快要死了,医生说我肺里长出了瘤子……来发,你别哭,来发,我死了以后你就没爹没妈了……来发,来,发,来,来,发……”

“来发,你爹死啦……来发,你来摸摸,你爹的身体硬梆梆的……来发,你来看看,你爹的眼睛瞪着你呢……”

我爹死掉以后,我就一个人挑着煤在街上走来走去,给镇上的人家送煤,他们见到我都喜欢问我:“来发,你爹呢?”

我说:“死掉了。”

他们哈哈笑着,又问我:“来发,你妈呢?”

我说:“死掉了。”

他们问:“来发,你是不是傻子?”

我点点头,“我是傻子。”

我爹活着的时候,常对我说:“来发,你是个傻子,你念了三年书,还认不出一个字来。来发,这也不能怪你,要怪你妈,你妈生你的时候,把你的脑袋挤坏了。来发,也不能怪你妈,你脑袋太大,你把你妈撑死啦……”

他们问我:“来发,你妈是怎么死的?”

我说:“生孩子死的。”

他们问:“是生哪个孩子?

我说:“我。”

他们又问:“是怎么生你的?”

我说:“我妈一只脚踩着棺材生我。”

他们听后就要哈哈笑很久,笑完后还要问我:“还有一只脚呢?”

还有一只脚踩在哪里我就不知道了,陈先生没有说,陈先生只说女人生孩子就是把一只脚踩到棺材里,没说另外一只脚踩在哪里。

他们叫我:“喂,谁是你的爹?”

我说:“我爹死掉了。”

他们说:“胡说,你爹活得好好的。”

我睁圆了眼睛看着他们,他们走过来,凑近我,低声说:“你爹就是我。”

我低着头想了一会儿,说:“嗯。”

他们问我:“我是不是你的爹?”

我点点头说:“嗯。”

我听到他们咯吱咯吱地笑起来,陈先生走过来对我说:“你啊,别理他们,你只有一个爹,谁都只有一个爹,这爹要是多了,做妈的受得了吗?”

我爹死掉后,这镇上的人,也不管年纪有多大,只要是男的,差不多都做过我的爹了。我的爹一多,我的名字也多了起来,他们一天里叫出来的我的新名字,到了晚上我掰着手指戮,都数不过来。

只有陈先生还叫我来发,每次见到陈先生,听到他叫我的名字,我心里就是一跳。

陈先生站在药店门口:两只手插在袖管里看着我,我也站在那里看着陈先生,有时候我还嘿嘿地笑。站久了,陈先生就会挥挥手,说:

“快走吧,你还挑着煤呢。”

有一次,我没有走开,我站在那里叫了一声:“陈先生。”

陈先生的两只手从袖管里伸出来,瞪着我说:“你叫我什么?”

我心里咚咚跳,陈先生凑近了我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我说:“陈先生。”

我看到陈先生笑了起来,陈先生笑着说:“看来你还不傻,你还知道我是陈先生,来发……”

陈先生又叫了我一声,我也像陈先生那样笑了起来,陈先生说:“你知道自己叫来发吗?”

我说:“知道。”

陈先生说:“你叫一遍给我听听?”

我就轻声叫道:“来发。”

陈先生哈哈大笑了,我也张着嘴笑出了声音,陈先生笑了一会儿后对我说:“来发,从今往后,别人不叫你来发,你就不要答应,听懂了没有?”

我笑着对陈先生说:“听懂了。”

陈先生点点头,看着我叫道:“陈先生。”我赶紧答应:“哎!”陈先生说:“我叫我自己,你答应什么?”

我没想到陈先生是在叫自己,就笑了起来,陈先生摇了摇头,对我说:“看来你还是一个傻子。”

陈先生很早以前就死掉了,前几天翘鼻子许阿三也死掉了,中间还死了很多人,和许阿三差不多年纪的人都是白头发白胡子了,这些天,我常听到他们说自己也快死了,我就想我也快要死掉了,他们都说我的年纪比翘鼻子许阿三大,他们间我:“喂,傻子,你死掉了谁来给你收?”

我摇摇头,我真不知道死掉以后,谁来把我埋了?我问他们死了以后谁去收尸,他们就说:“我们有儿子,有孙子,还有女人,女人还没死呢,你呢,你有儿子吗?你有孙子吗?你连女人都没有。”

我就不作声了,他们说的我都没有,我就挑着担于走开去。他们说的,许阿三倒是都有。翘鼻子许阿三被烧掉的那天,我看到了他的儿子,他的孙子,还有他家里的人在街上哭着喊着走了过去,我挑着空担子跟着他们走到火化场,一路上热热闹闹的,我就想要是自已有儿子,有孙子,家里再有很多人,还真是很好的事。我走在许阿三的孙子旁边,这孩子哭得比谁都响,他一边哭一边问我:“喂,我是不是你的爹?”

现在,年纪和我差不多的人都不想再做我的爹了,以前他们给我取了很多名字,到头来他们还是来问我自己,问我叫什么名字?他们说:“你到底叫什么?你死掉以后我们也好知道是谁死了……你想想,许阿三死掉了,我们只要一说许阿三死了,谁都会知道,你死了,我们怎么说呢?你连个名字都没有……”

我知道自己叫什么名字,我叫来发。以前只有陈先生一个人记得我的名字,陈先生死掉后,就没有人知道我的名字了。现在他们都想知道我叫什么,我不告诉他们,他们就哈哈地笑,说傻子就是傻子、活着时是个傻子,死掉后躺到棺材里还是个傻子。

我也知道自己是个傻子,知道我这个傻子老了,我这个傻子快要死了,有时想想,觉得他们说得也对,我没有儿子,没有孙子,死了以后就没人哭着喊着送我去烧掉。我还没有自己的名字,我死掉后,他们都不知道是谁死了。

这些天,我常想起从前的那条狗来,那条又瘦又小、后来长得又壮又大的黄狗,他们也叫它傻子,我知道他们叫它傻于是在骂它,我不叫它傻子,我叫它:“喂。”

那个时候街上的路没有现在这么宽,房子也没有现在这么高,陈先生经常站在药店门口,他的头发还都是黑的,就是翘鼻子许阿三,都还很年轻,还没有娶女人,他那时常说:“像我这样二十来岁的人……”

那个时候我的爹倒是已经死了,我挑着煤一户一户人家送,一个人送了有好几年了。

我在街上走着,时常看到那条狗,又瘦又小;张着嘴,舌头挂出来,在街上舔来舔去,身上是湿淋淋的。我时常看到它,所以翘鼻子许阿三把它提过来时,我一眼就认出它来了,许阿三先是叫住我,他和好几个人一起站在他家门口,许阿三说:“喂,你想不想娶个女人?”,我站在路的对面看到他们嘿嘿地笑,我也嘿嘿地笑了几下,他们说:“这傻子想要女人,这傻于都笑了……”

许阿三又说:“你到底想不想娶个女人?”

我说:“娶个女人做什么?”

“做什么?”许阿三说,“和你一起过日子……陪你睡觉,陪你吃饭……你要不要?”

我听许阿三这样说,就点了点头,我一点头,他们就把那条狗提了出来,许阿三接过来递给我,那狗的脖子被捏着,四只脚就蹬来蹬去,汪汪乱叫,许阿三说:“喂,你快接过去。”

他们在一边哈哈笑着,对我说:“傻子,接过来,这就是你的女人。

我摇摇头说:“它不是女人。”

许阿三冲着我叫起来:“它不是女人?那它是什么?”

我说:“它是一条狗,是小狗。”

他们哈哈笑起来说:“这傻子还知道狗……还知道是小狗……”

“胡说。”许阿三瞪着我说道,“这就是女人,你看看……”

许阿三提着狗的两条后腿,扯开后让我看,他问我:“看清楚了吗?”

我点点头,他就说:“这还不是女人?”

我还是摇摇头,我说:“它不是女人,它是一条雌狗。”

他们哄哄地笑起来,翘鼻子许阿三笑得蹲到了地上,那条小狗的后腿还被他捏着,头擦着地汪汪叫个不止。我站在他们旁边也笑了,笑了一会儿,许阿三站起来指着我,对他们说:“他还看出了这狗是雌的。”

说完他蹲下去又吱吱地笑了,笑得就像是知了在叫唤,他的手一松开,那条狗就呼地跑了。

从那天起,翘鼻子许阿三他们一见到我就要说:“喂,你的女人呢……喂,你女人掉到粪坑里去啦……喂,你女人正叉着腿在撒尿……

喂,你女人吃了我家的肉……喂,你女人像是怀上了……”

他们哈哈哈哈笑个不停,我看到他们笑得高兴,也跟着一起笑起来,我知道他们是在说那条狗,他们都盼着有一天我把那条狗当成女人娶回家,让我和那条狗一起过日子。

他们天天这么说,天天这么看着我哈哈笑,这么下来,我再看到那条狗时,心里就有点怪模怪样的,那条狗还是又瘦又小,还是挂着舌头在街上舔来舔去,我挑着担子走过去,走到它身边就会忍不住站住脚,看着它,有一天我轻声叫了它一下,我说:“喂。”

它听到了我的声音后,对我汪汪叫了好几声,我就给了它半个吃剩下的馒头,它叼起馒头后转身就跑。

给它吃了半个馒头后,它就记住我了,一见到我就会汪汪叫,它一叫,我又得给它吃馒头。几次下来,我就记住了往自己口袋里多装些吃的,在街上遇着它时也好让它高兴,它啊,一看到我的手往口袋里放,就知道了,两只前脚举起来,对着我又叫又抓的。

后来,这条狗就天天跟着我了,我在前面挑着担子走,它在后面走得吧哒吧哒响,走完了一条街,我回头一看,它还在后面,汪汪叫着对我摇起了尾巴,再走完一条街它就不见了,我也不知道它跑哪儿去了,等过了一些时候,它又会突然窜出来,又跟着我走了,有时候它这么一跑开后,要到晚上天黑了的时候才回来,我都躺在床上睡觉了,它跑回来了,蹲在我的门口汪汪叫,我还得打开门,把自己给它看看,它才不叫了,对着我摇了一会儿尾巴后,转身吧哒吧哒地在街上走去了。

我和它在街上一起走,翘鼻于许阿三他们看到了都嘿嘿笑,他们问我:“喂,你们夫妻出来散步?喂,你们夫妻回家啦?喂,你们夫妻晚上睡觉谁搂着谁?”

我说:“我们晚上不在一起。”

许阿三说:“胡说,夫妻晚上都在一起。”

我又说:“我们不在一起。”

他们说:“你这个傻子,夫妻图的就是晚上在一起。”

许阿三做了个拉灯绳的样子,对我说:“咔嗒,这灯一黑,快活就来啦。,翘鼻子许阿三他们要我和狗晚上都在一起,我想了想,还是没有和它在一起,这狗一到天黑,就在我门口吧哒吧哒走开了,我也不知道它去了什么地方,天一亮,它又回来了,在我的门上一蹭一蹭的,等着我去开门。

白天,我们就在一起了,我挑着煤,它在一边走着,我把煤送到别人家里去时,它就在近旁跑来跑去跑一会儿,等我一出来,它马上就跟上我了。

那么过了些日子,这狗就胖得滚圆起来了,也长大了很多,它在我身边一跑,我都看到它肚子上的肉一抖一抖的,许阿三他们也看到了,他们说:“这母狗,你们看,这肥母狗……”

有一天,他们在街上拦住了我,许阿三沉着脸对我说:“喂,你还没分糖呢?”

他们一拦住我,那狗就对着他们汪汪叫,他们指着路对面的小店对我说:“看见了吗?那柜台上面的玻璃瓶,瓶里装着糖果,看见了吗?快去。”

我说:“去做什么?”

他们说:“去买糖。”

我说:“买糖做什么?”

他们说:“给我们吃。”

许阿三说:“你他妈的还没给我们吃喜糖呢!喜糖!你懂不懂?我们都是你的大媒人!”

他们说着把手伸进了我的口袋,摸我口袋里的钱,那狗见了就在边上又叫又跳,许阿三抬脚去踢它,它就叫着逃开了几步,许阿三又上前走了两步,它一下子逃远了。他们摸到了我胸口的钱、全部拿了出来,取了两张两角的钱,把别的钱塞回到我胸口里,他们把我的钱高高举起,笑着跑到了对面的小店里。他们一跑开,那狗就向我跑过来了,它刚跑到我眼前,一看到他们又从小店里出来,马上又逃开去了。许阿三他们在我手里塞了几颗糖,说:“这是给你们夫妻的。”

他们嘴里咬着糖,哈哈哈哈地走去了。这时候天快黑了,我手里捏着他们给我的糖往家里走,那条狗在我前面和后面跑来跑去,汪汪乱叫,叫得特别响,它一路跟着我叫到了家,到了家它还汪汪叫,不肯离开,在门前对我仰着脑袋,我就对它说:“喂,你别叫了。”

它还是叫,我又说:“你进来吧。”

它没有动,仍是直着脖子叫唤着,我就向它招招手,我一招手,它不叫了,呼的一下蹿进屋来。

从这天起,这狗就在我家里住了。我出去给它找了一堆稻草回来,铺在屋角,算是它的床。这天晚上我前前后后想了想,觉得让狗住到自己家里来,和娶个女人回来还真是有点一样,以后自己就有个伴了,就像陈先生说的,他说:“娶个女人,就是找个伴。”我对狗说:“他们说我们是夫妻,人和狗是不能做夫妻的,我们最多只能做个伴。”

我坐到稻草上,和我的伴坐在一起,我的伴对我汪汪叫了两声,我对它笑了笑,我笑出了声音,它听到后又汪汪叫了两声,我又笑了笑,还是笑出了声音,它就又叫上了。

我笑着,它叫着,那么过了一会儿,我想起来口袋里还有糖,就摸出来,我剥着糖纸对它说:“这是糖,是喜糖他们说的……”

我听到自己说是喜糖,就偷偷地笑了几下,我剥了两颗糖,一颗放到它的嘴里,还有一颗放到自己嘴里,我问它:“甜不甜?”

我听到它喀喀地咬着糖,声音特别响,我也喀喀地咬着糖,声音比它还要响,我们一起喀喀地咬着糖,咬了几下我哈哈地笑出声来了,我一笑,它马上就汪汪叫上了。

我和狗一起过日子,过了差不多有两年,它每天都和我一起出门,我挑上重担时,它就汪汪叫着在前面跑,等我担子空了,它就跟在后面走得慢吞吞的。镇上的人看到我们都喜欢嘻嘻地笑,他们向我们伸着手指指指点点,他们问我:“喂,你们是不是夫妻?”

我嘴里嗯了一下,低着头往前走。

他们说:“喂,你是不是一条雄狗?”

我也嗯了一下,陈先生说:“你好端端的一个人,和狗做什么夫妻?”

我摇着头说:“人和狗不能做夫妻。”

陈先生说:“知道就好,以后别人再这么叫你,你就别嗯嗯的答应了……”

我点点头,嗯了一下,陈先生说:“你别对着我嗯嗯的,记住我的话就行了。”

我又点点头嗯了一下,陈先生挥挥手说:“行啦,行啦,你走吧。”

我就挑着担子走开了,狗在前面吧哒吧哒地跑着。这狗像是每天都在长肉,我觉得还没过多少日子,它就又壮又大了,这狗一大,心也野起来了,有时候一整天都见不着它,不知道它跑哪儿去了,要到天黑后它才会回来,在门上一蹭一蹭的,我开了门,它溜进来后就在屋角的稻草上趴了下来,狗脑袋搁在地上,眼睛斜着看我,我这时就要对它说:“你回来啦,你回来就要睡觉了,我还没有说完活,你就要睡觉了……”

我还没有说完话,狗眼睛已经闭上了,我想了想,也把自己的眼睛闭上了。

我的狗大了,也肥肥壮壮了,翘鼻子许阿三他们见了我就说:“喂,傻子,什么时候把这狗宰了?”他们吞着口水说:“到下雪的时候,把它宰了,放上水,放上酱油,放上桂皮,放上五香……慢慢地炖上一天,真他妈的香啊……”

我知道他们想吃我的狗了,就赶紧挑着担子走开会,那狗也跟着我跑去,我记住了他们的话,他们说下雪的时候要来吃我的狗,我就去问陈先生:“什么时候会下雪?”

陈先生说:“早着呢,你现在还穿着汗衫,等你穿上棉袄的时候才会下雪。”

陈先生这么说,我就把心放下了,谁知道我还没穿上棉袄,还没下雪,翘鼻子许阿三他们就要吃我的狗了,他们拿着一根骨头,把我的狗骗到许阿三家里,关上门窗,拿起棍子打我的狗,要把我的狗打死,打死后还要在火里炖上一天。

我的狗也知道他们要打死它,要吃它,它钻到许阿三床下后就不出来了,许阿三他们用棍子捅它,它汪汪乱叫,我在外面走过时就听到了。

这天上午我走到桥上,回头一看它没有了,到了下午走过许阿三家门口,听到它汪汪叫,我站住脚,我站了一会儿,许阿三他们走了出来,许阿三他们看到我说:“喂,傻子,正要找你……喂,傻子,快去把你的狗叫出来。”

他们把一个绳套塞到我手里,他们说:“把它套到狗脖子上,勒死它。”

我摇摇头,我把绳套推开,我说:“还没有下雪。”

他们说:“这傻子在说什么?”

他们说:“他说还没下雪。”

他们说:“没有下雪是什么意思?”

他们说:“不知道,知道的话,我也是傻子了。”

我听到狗还在里面汪汪地叫,还有人用棍子在捅它,许阿三拍拍我的肩膀说:“喂,朋友,快去把狗叫出来……”

他们一把将我拉了过去,他们说:“叫他什么朋友……少和他说废话……拿着绳套……去把狗勒死……不去?不去把你勒死……”

许阿三挡住他们,许阿三对他们说:“他是傻子,你再吓唬他,他也不明白,要骗他……”

他们说:“骗他,他也一样不明白。”

我看到陈先生走过来了,陈先生的两只手插在袖管里,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

他们说:“干脆把床拆了,看那狗还躲哪儿去?”

许阿三说:“不能拆床,这狗已经急了,再一急它就要咬人啦。”

他们对我说:“你这条雄狗,公狗,癞皮狗……我们在叫你,你还不快答应!”

我低着头嗯了两声,陈先生在一边说话了,他说:“你们要他帮忙,得叫他真的名字,这么乱叫乱骂的,他肯定不会帮忙,说他是傻子,他有时候还真不傻。”

许阿三说:“对,叫他真名,谁知道他的真名?他叫什么?这傻子叫什么?”

他们问:“陈先生知道吗?”

陈先生说:“我自然知道。”

许阿三他们围住了陈先生,他们问:“陈先生,这傻子叫什么?”

陈先生说:“他叫来发。”

我听到陈先生说我叫来发,我心里突然一跳。许阿三走到我面前,搂着我的肩膀,叫我:“来发……”

我心里咚咚跳了起来,许阿三搂着我往他家里走,他边走边说:“来发,你我是老朋友了……来发,去把狗叫出来……来发,你只要走到床边上……

来发,你只要轻轻叫一声……来发,你只要喂的叫上一声……来发,就看你了。”

我走到许阿三的屋子里,蹲下来,看到我的狗趴在床底下,身上有很多血,我就轻轻地叫了它一声:“喂。”

它一听到我的声音,呼地一下蹿了出来,扑到我身上来,用头用身体来撞我,它身上的血都擦到我脸上了,它呜呜地叫着,我还从来没有听到它这样呜呜地叫过,叫得我心里很难受,我伸手去抱住它,我刚抱住它,他们就把绳套套到它脖子上了,他们一使劲,把它从我怀里拉了出去,我还没觉察到,我抱着狗的手就空了,我听到它汪地叫了半声,它只叫了半声,我看到它四只脚蹬了几下,就蹬了几下,它就不动了,他们把它从地上拖了出去,我对他们说:“还没有下雪呢。”

他们回头看看我,哈哈哈哈笑着走出屋去了。

这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狗睡觉的稻草上,一个人想来想去,我知道我的狗已经死了,已经被他们放上了水,放上了酱油,放上了桂皮,放上了五香,他们要把它在火里炖上一天,炖上一天以后,他们就会把它吃掉。

我一个人想了很久,我知道是我自己把狗害死的,是我自己把它从许阿三的床底下叫出来的,它被他们勒死了。他们叫了我几声来发,叫得我心里咚咚跳,我就把狗从床底下叫出来了。想到这里,我摇起了头,我摇了很长时间的头,摇完了头,我对自己说:以后谁叫我来发,我都不会答应了。

这篇真的看哭了……

(篇幅很短,自备纸巾)

《寂寞》
吴念真

阿照跟她的爸爸一点都不亲,就连“爸爸”似乎也没叫过几次。

这个爸爸其实是她的继父。妈妈在她四岁的时候离了婚,把阿照托给外婆照顾,自己跑去北部谋生。阿照国小二年级的时候,妈妈带了一个男人来,说是她的新爸爸;不过,她不记得那时候是否叫过他,记得的反而是那男人给了她一个红包,以及她从此改了姓。改姓的事被同学问到气、问到烦,所以这个爸爸对她来说不仅陌生,甚至从来都没好感。

一直到国中三年级,阿照才被妈妈从外婆家带到北部「团圆」,而且听说这还是那男人的建议,说以后如果要考上好大学,她应该到北部来读高中。那时候妈妈和那男人生的弟弟都已经上小学了。

男人不久之后从军队退了下来,在工厂当警卫,有时日班有时夜班,妈妈则在同一家工厂帮员工办伙食,早出晚归,一家人始终没交集,各过各的。

不久之后,阿照考上台北的高中,租房子自己住,即便假日也很少回去,寒暑假也先往外婆家跑,通常都要快开学了才勉强回去住几天,顺便拿生活费和注册钱。

外婆在阿照大三那年过世,不过,之后的寒暑假,阿照也同样很少回家。她给自己的理由是要打工、读书、谈恋爱,其实自己清楚真正的原因是对那个家根本一点感情也没有。不过,不知道是不是亲生的儿子太不成材还是怎样,那男人对待两个孩子有很明显的差别待遇,比如跟儿子讲话总是粗声粗气,对阿照则和颜悦色,过年给的红包永远阿照的比较厚,儿子只要稍微嘟囔一声,他就会大声说:「你平常拿的、偷的难道还不够多?」

阿照大学毕业申请到美国学校的那年他从工厂退休,妈妈原本希望阿照先上班赚到钱才出国,没想到他反而鼓励她说念书就要趁年轻、一鼓作气,说他的退 休金可以拿去用,「不然最后说不定被那个王八蛋找各种理由拿去败光光!」他说:「女儿哪天拿到美国学位,至少我脸上也有光。」

阿照记得那天她跟他说:「爸爸,谢谢!」不过,才一说出口就觉得自己可耻,因为在这之前她不记得是否曾经这么叫过他。

美国回来后,阿照在外商公司做事。弟弟在她出国的那几年好像出了什么事,偷渡到大陆之后音讯全无,连几年前妈妈胰脏癌过世都没回来。孤孤单单的爸爸也没给阿照增加什么负担,他把房子卖了,钱交给阿照帮他管理,自己住到老人公寓去。

阿照也一直单身,所以之后几年的假日,他们见面、聊天的次数和时间反而比以前多很多。有一天阿照去看他,他不在,阿照出了大门才看到他坐出租车回来,说是去参加一个军中朋友的葬礼;阿照陪他走回房间的路上他一直沉默着,最后才跟阿照说可不可以帮他买一个简单的相机?说他想帮几个朋友拍照,理由是:「今天老宋那张遗照真不象样!」

后来阿照帮他买了,之后也忘了问他到底用了没,或者拍了什么?去年冬天他过世了。阿照去整理他的遗物,东西不多,其中有一个大纸盒,阿照发现里头装着的是一大迭放大的照片和她买的那部照相机;相机还很新,也许用的次数不多,更也许是他保护得好,因为不仅原装的纸盒都还在,里头还塞满干燥剂并且罩上一个塑料套。

至于那些照片拍的应该都是他的朋友,都老了,背景有山边果园,有门口,有小巷,也有布满鹅卵石的东部海边,不过每个人还都挺合作,都朝着镜头笑,就连一个躺在病床上插着鼻胃管的老伯伯也一样,甚至还伸出长满老人斑的手臂用弯曲的手指勉强比了一个 YA。

阿照一边看一边想象着他为了拍这些照片所有可能经历过的孤单的旅程,想象他独自坐在火车或公路车上的身影、他在崎岖的山路上踯躅的样子、 他和他们可能吃过的东西、喝过的酒、讲过的话以及最后告别时可能的心情。

当最后一张照片出现在眼前的时候,阿照先是惊愕,接着便是无法抑制的号啕大哭。照片应该是用自动模式拍的,他把妈妈、弟弟、还有阿照留在家里的照片,都拿去翻照、放大、加框,然后全部摆在一张桌子上,而他就坐后面用手环抱着那三个相框朝着镜头笑。

照片下边就像早年那些老照片的形式一般印上了一行字,写着:「魏家阖府团圆,民国九十八年秋。」

阿照说,那时候她才了解那个男人那么深沉而无言的寂寞。

分享一下严歌苓的《老人鱼》,虽然现在看再也没有当时的感动了,原文(语文阅读题删减版)如下。

我把未删减版放在删减版后面了,大家想看的话可以拉到下面。


外婆跟外公并不恩爱,他们只有通过宠爱穗子才能恩爱。

外公天天在下午三点出现在托儿所门口。天下雨的话,老人手里是一把雨伞,天晴便是一把阳伞。暑天老人端一个茶缸,里面装着冰绿豆沙,寒天他在见到放了学的穗子时,从棉袄下拿出一个袖珍热水袋。老人儿没什么话,有话就是咆哮出来的。他只是在穗子受了气才咆哮。

外公隔三差五的咆哮终于镇压了所有孩子。

开始穗子不懂外公的话,后来懂了便非常难为情。她觉得外公跟她的生活有些文不对题,外公的架势、口吻、装束放在托儿所的和平环境中,非常怪诞。过后她不跟外公讲话,一讲就朝他翻白眼:“我不要你做我外公!我不要你讲话!我不要你管我!不要你做我家长!”

其他话外公都当做没听见,就那句“不要你做我家长”让老人蔫了,背着穗子的脊梁也塌下去。这是外公最心虚之处。后来外公去世了,成年的穗子最不堪回首的,就是她对老人经常讲的这句话。

大概是在九岁那年,穗子终于明白外公是一个外人。早在50年代,政府出面撮合了一些老兵的婚配,把守寡多年的外婆配给了外公。被穗子称为外公的老人,血缘上同她毫无关系。不过那是后话,现在穗子还小,还天真,外公对于她,是靠山,是胆子,是一个坐骑,是一个暖水袋。冬天穗子的被窝里,总有个滚热的暖水袋,但有次水漏出来,烫了穗子的腿,外公便自己给穗子焐被窝。外公在被窝里坐着,戴着耳机听半导体收音机,一个小时后被窝热了,穗子才睡进去。

外婆去世不久,穗子妈从乡下回来,母亲说:“外婆不在了,老人就跟我们什么关系也没了,明白吗?”

长谈进行到天黑,穗子瞪着母亲。她感觉眼泪痒而热,在眼中爬动。

母亲拿出香喷喷的手帕,手很重、动作很嫌弃地为穗子擦泪。外公的确不及母亲、父亲高雅,这认识让穗子心碎。外公用体温为她焐被窝,外公背着她去上学,不时往路面上吐唾沫,这些理亏的实情都让穗子痛心。就在这个时候,母亲明确告诉穗子,外公是一个外人。

?

她答应了父母的要求。这要求很简单,就是亲口对外公说:“外公,我想去和爸妈一块生活。”但穗子妈和穗子爸没料到,穗子临场叛变。下面的一个星期里,无论父母给她怎样的眼神,怎么以耳语催促她,她都装傻,顽固地沉默。

外公这天傍晚摘下后院的丝瓜,又掏出咸蛋,剪下几截咸鱼,放在米饭上蒸。穗子妈在餐桌下一再踢穗子的脚,穗子的脚一躲再躲。外公却开口了。

外公把咸蛋黄放到穗子碗里,自己吃咸蛋白,穗子妈说:“光吃蛋黄,还得了?”

外公说:“那是她的福分。你要想吃,我还没得给你吃呢。穗子,你吃,跟外公有一日福享,就享。明个你走了,一个蛋就是没蛋白,净蛋黄,外公吃了,有什么滋味?”

穗子听到此处,明白外公从头到尾全清楚。

以后的几天,穗子妈开始忙着给穗子办转学手续,翻晒冬衣,打理行李。穗子坚持不带棉袄,她悄悄指着那些棉袄对外公说:“外公,你看我棉衣都没带走,我还要回来的。”

老人想点头,但他颈部的残疾让他摇头摇得很有力。他站上木凳,伸手取下那些高高悬起的竹篮。存货不多了,有半条云片糕,里面的果仁全霉了;还有一些板栗,多半也是霉了和虫蛀的。穗子把它们装进报纸糊成的口袋。祖孙俩无言无语地配合,穗子父母看见,赶紧避开眼光,有些不忍,又有些妒忌。

在穗子跟她的父母离去前一天,外公杀掉了最后两只母鸡。外公把鸡盛在一个大瓦盆里,端到餐桌上,就动手夹鸡腿。

外公把鸡腿放在穗子的米饭中。穗子夹出鸡腿,放进外公碗里。一老一少打架了,鸡腿在空中来来往往。

在穗子爸妈看来,老人和女孩这场打闹,只证明他们的原始、土气、愚昧,以及那蠢里蠢气的亲密之情。再有,就是穷气;拿吃来寄托和表现情意,就证明吃的重要,亦就同时证明吃的匮乏。

?

外公的确没有表现出太多的对于穗子的不舍,所有不舍,就是个吃。他在春天买到的那批鱼,现在全以线绳吊在屋檐下,尽管生了蛆虫,但外公说,刷洗掉,鱼肉还是上好的。他把所有鱼洗净后,塞进穗子妈的大旅行包。穗子妈直跺脚说:“不要了,不要了!”

外公说:“我给你了吗?我给穗子的。”他把最后一条咸干鱼塞进包内。那是一种奇怪的鱼,穗子长到此时第一次见到,它们没有鳞,大大的眼睛占据半张脸,有个鼻尖和下撇的嘴唇。这使它们看去像长了人面、长了坏脾气、好心眼的老人之面。

在和外公分开的那些日子里,穗子非常意外地发现,自己很少想念老人。偶尔想到,她就想到外公披挂一堆不相干的金属徽章,一拍胸脯拍得叮当作响的形象,一想到此,她就紧张、懊悔。那些大大小小的伪勋章让少年的穗子无地自容。她把外公填在自己入团表格的亲属栏中,想了想,又将他涂掉。

后来,穗子每隔一段时间都需要填此类表格,她从来不再把外公填进去。

一次穗子突然收到一封信,是别人以外公口气写的,上面称“小穗子我的伢”。信的主要内容是请求穗子寄些钱给他。他说自己病了,病不碍大事,就是疼得不轻,一夜疼到明。有种进口止疼药,说是一吃就灵,若穗子手头宽裕,寄些钱,好去托人买这种药。

当时穗子没什么钱。她一月薪水用不到月底,零嘴也戒掉了。她只在信封里夹了两张十元票。不多久,听母亲说,外公故去了。老人没有一个亲人,他的亲属栏只填了一个人名字,当然是穗子。


高三的时候写到这篇语文阅读题。

那时候每天都在拼命的写试卷,每天铺天盖地的从四面八方压过来,喘不过气。走进校门的那一刻,就有一种悲壮的赴死感。

每个星期天下午都要考试,那天的语文阅读题写的我掉眼泪,我记得我一边看一边偷偷拿纸巾压压眼泪,结果听到隔壁有吸鼻涕的声音。

这个是我做过的语文阅读题文章,是删减版,漏掉的信息还是很多的,以下是未删减版



穗子在成年之后对自己曾挨过的那两脚记得很清。踢她的那只脚穿棕色高跟鞋,肉色丝袜。

穗子果真在母亲盛破烂的柳条筐里见到了这些物证。从此穗子就相信自己在半周岁时就有记忆了。她当时被搁在一个藤条摇篮里,外婆叫它“摇窝”。她半周岁时比别的婴儿稍微小一点,也不如人家硬扎。这是外婆坚持把她紧紧捆在襁褓中的原因。穗子那天是个讨厌的婴儿,怎么也不吃哄,张开嘴直着嗓门哭喊,母亲一眼看得见她两块嫩红的扁桃腺。母亲哄不好穗子就不能脱身,她哄得自己也哭起来了。就在这个时候,二十二岁的母亲委屈地“咚”的一脚向摇窝踢去,摇窝成了个不倒翁,几次摇得要倾翻。踢痛了脚的母亲简直委屈冲天,外婆拉也拉不住,但脚头气力毕竟被消耗了不少,因此母亲抡出去的第二只脚只把摇窝踢远了,“砰”地撞在墙根。束手待毙的穗子浑身捆在襁褓内,自然感到一种毁灭性危险。她一下子收住哭声,开始她人生第一次的见风使舵。以后的日子,穗子就有了几分寒心,自己的母亲怎么做出了这样失体统的举动?给她的老辈和小辈都落下了话柄。穗子长大以后对母亲表面总是带点巴结,内心却充满怜悯。怜悯可不是什么好的感情,被怜悯的人必须接受怜悯中略带嫌弃的敷衍。

外婆为此跟自己女儿不共戴天。她觉得穗子母亲太低能太失败了。她踢穗子的那两脚就是对自己不配为人母的彻底招供。外婆只要活一天,穗子就该得到一天的安全。穗子妈和穗子爸一旦暗示要接穗子走,外婆就说:“不要脸,小穗子这是第二条命。”

穗子的外公也说:“穗子不会跟他们的,穗子多识数啊。”

外公是个老兵,有残废津贴和特殊食品供应,而且不必排队就买到肉和粮食。外公的残疾非常古怪,据说是头颈神经坏了,他的头不时会转动,假如你在他左前方跟他说话,他就向右后方拧下巴颏,因此外公总是在反对谁,绝不苟同于任何人。不熟悉他的人,都认为他是个很倔、很不友好的老头。

穗子妈见了外公只稍微点一下头,跟外婆提到外公时说:“老头儿没偷偷给穗子买零嘴吧?老头儿没出去跟人打架吧?”

在穗子印象里,外公从来不跟人家打架。外公那么蛮横一个老人,用着跟谁打架呢?他那双眉毛出奇的浓,并是雪白的,眉毛往下一压,谁都得老实。何况外公有一大堆功勋章,他跟谁过不去时,就把它们全别在外衣上。据说外公在打仗时冻掉了三个足趾,因此他走路是深深浅浅的。一别了满胸的勋章,外公走得急或来势汹汹时身上就发出细微的金属声。

外公说:“你晓得我是谁吗?”

这就够了,对方也不敢晓得他是谁了。碰到愚钝的大胆之徒,外公就添一句:“你问问去,当年我腿上挂花时,省上哪个首长给我递过夜壶。”

外婆跟外公并不恩爱,他们只有通过宠爱穗子才能恩爱。外公耳朵不好,跟人说到他曾经给某位首长当副官时,外婆就小声揭露一句:“什么副官?就是马绠。”穗子大起来才发现,外公对历史的是非完全糊涂,远不如当时还是儿童的穗子。穗子看电影时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这是好人还是坏人?”而外公却不知道自己在战争中做的是好人还是坏人。直到有人仔细来看他那些军功章时,才发现了这个重大疑问。

这样我们就有了外公的大致形象: 一个个子不高但身材精干的六十岁老头,迈着微瘸的雄赳赳步伐,头不断地摇,信不过你或干脆否定你。他背上背着两岁半的穗子,胸口上别了十多枚功勋章。穗子的上衣兜里装满了炒米花,她乘骑着外公边走边吃。托儿所的阿姨们看到这样的一对祖孙走近来,都愣了一刹那。然后便窃窃私语起来:“这是哪儿来的老怪物和小怪物?”等穗子报上名之后,阿姨们就改变了对外公的最初印象,她们崇拜起这位战功赫赫的老英雄来了,所有军功章把老头儿的衣服坠垮了,两片前襟左面比右面稍长些。那些军功章大多色泽乌晦,难以辨识,阿姨们读懂的有:“淮海战役”、“渡江胜利”、“抗美援朝”等等。

以后外公天天在下午三点出现在托儿所门口。天下雨的话,老头手里一把雨伞,天晴便是一把阳伞。暑天老头端一个茶缸,里面装着冰绿豆沙,寒天他在见到放了学的穗子时,从棉袄下拿出一个袖珍热水袋。老头儿没什么话,有话就是咆哮出来的。他只是在穗子受了气才咆哮。穗子告状是有名有姓的,谁揪了她辫子,谁躲在拐角吓了她,谁在滑梯上推了她一把,她都会把男孩们的姓名告诉外公。但外公到托儿所闹事,为外孙女做主时却非常笼统,从来不指名道姓。外公在此时嗓音并不洪亮,但有一种独特的杀气;那是战场上拼光了,只剩几条命要拼出去迎接一场白刃战时出来的嗓音。总之穗子就记得老兵此刻有一种垂死的勇敢,骂街不再是骂街,而是壮烈、嘶哑的最后呐喊。

外公隔三差五的呐喊终于镇压了所有孩子。包括省委首长的儿子们。外公喊着要“下了你的大胯,掏了你的眼!……死你一个我够本,死你两个我赚一个!……”

开始穗子不懂外公的话,后来懂了便非常难为情。她觉得外公跟她的生活有些文不对题,外公的架势、口吻、装束放在托儿所的和平环境中,非常怪诞。外公在自己制造的闹剧中过瘾地表演,给大家好么娱乐了一回。过后她不跟外公讲话,一讲就朝他白眼:“我不要你做我外公!我不要你讲话!我不要你管我!不要你做我家长!”

其他话外公都当作没听见,就那句“不要你做我家长”让老人蔫了,背着穗子的脊梁也塌下去。这是外公最心虚之处。后来外公去世了,成年的穗子最不堪回首的,就是她对老人经常讲的这句话。那时她才意识到,孩子多么残酷,多么懂得利用他人的痛楚。那时穗子已读过一篇文章,有关驯化大象: 人将象的耳朵灼出一个洞眼,并在伤患上抹药,使它永远溃烂不愈,一旦大象出现造反征兆,人就用树枝去捅这个伤痛的洞眼。穗子不明白当年的自己怎么觉察出外公的不愈伤患,或许外婆跟外公怄气时话里带出来的,亦或是母亲给了她某种暗示: 外公只是叫叫而已,并非血亲的外公。

大概是在九岁那年,穗子终于明白外公是一个外人。早在五十年代,政府出面撮合了一些老兵的婚配,把守寡多年的外婆配给了外公。被穗子称为外公的老头,血缘上同她毫无关系。不过那是后话,现在穗子还小,还天真蒙昧,外公对于她,是靠山,是胆子。是一匹老座骑,是一个暖水袋。冬天穗子的被窝里,总有个滚热的暖水袋,但有次水漏出来,烫了穗子的腿,外公便自己给穗子焐被窝。一直到穗子上小学,她的被窝都是外公给她焐的。外公在被窝里坐着,戴着耳机听半导体,一小时后被窝热了,穗子才睡进去。

外婆去世不久,外面发生大事了。人们一夜之间翻了脸,清早就闯到穗子父母的家里,把穗子爸拖走了。之后穗子妈每天用她的皮包装来一些东西,到外公的后院去烧。烧的是照片、纸、书。有一些她实在下不去手烧的,就搁在一边。穗子知道,那是父亲的一些书稿或剧本稿子,还都是未完成的。穗子妈把穗子父亲的稿子放在一个盛破烂的大竹筐里,就是这个时候,穗子确信了筐里的棕色皮鞋和肉色长丝袜是罪证: 母亲当年正是穿着它们,踢了婴儿穗子两脚。穗子认为母亲当时想踢死她,但后来回心转意,也怕起自己对婴儿突发的怨毒来,便从此不穿那双高跟鞋。

穗子妈把筐交给外公。外公说:“你放心,哪个敢抄我的家?”

这天一早,外公去买过冬的煤,抄家的人来了。穗子让他们先抄着,自己小跑去煤站叫外公。外公赶回来就拉开抽屉,拿出一张绿色毡子,毡子上别满他的功勋章。他把毡子往桌子上掼,对抄家的人说:“小杂种,抄家抄到哪儿来了?”

抄家的人都不到二十岁,外地人占多数,因而不知道穗子外公是不能惹的;穗子外公早年打仗就不要命了,他现在的命是丢了多少次捡回的,因此是白白赚的。

抄家的人动作停了一下。他们在遇到外公前是所向披靡的。有人说:“老家伙好像有点来头哩。”

但两个撬锁的人正撬得来劲,一时不想收手。他们撬的是那间煤棚的锁。煤在这一年成了金贵东西,给煤上锁的人家并不少见。当两个撬锁人欲罢不能时,外公用一根木棍在桌面上重重敲一下。他说:“大白天做土匪,撬我的锁,看我不打断他的爪子!”

抄家的人这时真有点怕了。这年头他们难碰到一个敢用这口气跟他们讲话的。一个头头和气地对外公说:“老革命要支持小革命嘛,抄家不彻底,革命怎么彻底……”

外公说:“日你奶奶!”

头头在手下人面前给外公这样一骂,有点负气了,若就此打住,他日后还有什么威风?他手做了个很帅的小动作,说:“继续搜查,出事我负责。”

外公说:“你们动一个试试。”

两个撬锁的人看看外公,看看头头。穗子眼睛盯着那把老古锁,门别子已松动了。

头头说:“撬。”

外公沉默了。他挨着个把勋章别在衣服左前襟上,然后一解裤带,长裤落到脚腕。他穿着宽大的裤衩,将腿往椅子上一蹬,那腿绝不同于一般老人,它丑怪而壮实,两块枪伤曲扭了所有肌肉和筋络,在表皮上留下核桃大的坑。外公腿上的毛也比他的胡子、眉毛、头发年轻得多,又黑又浓密。阴森森的腿上,两块不毛的枪伤瞪着人们。

外公说:“没见过吧?我这条腿本来是要锯掉的。我把手榴弹掏出来,拉了栓,对医生护士说:‘敢锯我腿,炸死你们!’”

人们看见老头在说“炸死”的时候,猛一呲牙,眼珠也红了。静寂一刻,一个十六七岁的女抄家者说:“后来呢?”她这一问,不自觉地成了老兵的崇拜者,另外两个女孩也附合上来,问道:“他们锯没锯你的腿?”

外公说:“谁敢呐?敢靠近我的都没有。两个子弹在这里头开了花。”外公拍拍枪伤。“我用一把刀自己挖,把大大小小的弹片挖出来了。”

女孩们说:“原来是位老英雄呐,用刀在自己肉里剜连麻药都不打。”她们上来挨个跟外公握手,说哎呀多幸福,第一回跟一个活的英雄握手。她们一边握手,人就小小地蹦跳着,红了鼻头和眼圈。

撬锁的人灰溜溜的,上来和外公握手时,笑也灰溜溜的。

外公却说:“你们撬锁手艺太差劲,榔头、起子有屁用,我当年撬的锁多了,一根棍子,这样一杠。”他把榔头柄插进去,手突然一阵痉挛:“看看,看这手艺。”

锁果然掉下来。煤棚的门开了。外公指指里面,问那头头:“看看吧?”

头头双手摇着:“不看了不看了。”

外公说:“看看好,看看放心。”

大家都说:“不看了不看了。”

外公说:“哪能不看?起个大早,来都来了,好歹看看吧。门都撬开了,还客气什么?那时候我撬了门,进去有粮装粮,有牲口牵牲口,财主要不是恶霸,也就不惊动他了。你们真不看?”大家说:“不看了。”这回他们答得整齐、有力。

人们撤离时,穗子注意到一个偷窃者。他伙同这群人进来时看见床下有两条肥皂,就抓了揣进裤袋。偷窃者最后一个出门,出门前以同样的魔术手法把肥皂扔下了。

许多年后,穗子想到外公的破绽一定是那天败露的。假如外公不把勋章别在衣襟上,或压根不亮出勋章来,他便是个无懈可击的老英雄。主要怪外公无知,否则他会明白一些勋章经不起细究,尤其两枚德国纳粹的纪念章,是外公在东北打仗时从破烂市场买来的,它们原来的主人是一个苏联红军。

那位头头是个狡黠人物。几个月里,无论他怎样忙碌、操心,却始终想着外公的那些勋章。他本来就是个疑心很重的人,生而逢时,遇上了一个疑心的大时代。事实证明他的正确,这世道上所有人都存在疑点。他对那些勋章的怀疑让他深夜会无端觉醒,白天骑自行车会突然迷路。一次他骑车把席子编的大字报墙撞个窟窿。爬起来,他便蹬车向穗子外公家去了。他给外公行了个军礼,说他想再接受一次革命战争教育;再一次挨外公这样战功赫赫的老兵臭骂。他很快哄外公拿出了那块绿毡子,指着一枚带洋字母的勋章问外公:“这是哪一场战役?”

外公说他不记得了。反正是一场大仗。

头头问穗子要了纸和铅笔。穗子看见深深的得意使他年轻的脸上骤添一些皱纹,一些阴影。他将纸蒙在勋章上,以铅笔来回涂,把上面浮雕般的图案、字迹拓了下来。外公纳闷地看他手拿铅笔,飞快地左右划拉,问他在搞什么名堂。他把拓下来的一枚枚勋章小心对折,说:“做个纪念——立不了战功,得不到真勋章,这样也算沾一点英雄的光。”

他告辞时,外公说:“不喝茶啦?”

他说:“不喝了不喝了。”

外公又说:“炉子上坐了水,一会就开。”

他说他忙着呢。外公问他撬门的本事长进没有,多撬撬手就没那么笨了。头头说:“那是那是。”外公手比画说:“就这样,抵住,一杠,保你开。”他指指外孙女:“小穗子都学得会。”

头头离去后,穗子有些不祥的感觉。一个月过去了,没发生任何事。外公照样给她在粥里煮一只鸡蛋,在炉灰里烘七八颗板栗。外公把每天两次发放零嘴改成一次,因为食品的匮乏在这一冬恶化了。外公的“残废军人证”也只能让穗子一月多吃二两白糖、半斤菜油、一斤肉。有次外公见水果店门口排了长队,一打听,店里来了橘子。他立刻掏出钱和“残废军人证”,高高举过头顶。排队的人破口大骂:“这死老头也算残废?有胳膊有腿的!”外公给人拉下来,往队伍里一看,才发现所有人的肢体都不齐全,残废等级都比他高。

穗子这一冬便有橘子吃了。外公把小而青的橘子吊在天花板上,每天取一个出来,发给穗子,这样穗子每天的幸福时光就是酸得她打哆嗦的橘子。

吃到橘子干了,皮硬得像茧,穗子妈从乡下回来,说穗子爸急需那些手稿。穗子爸的处境没什么好转,只是坏处境稳定了,他能在稳定的坏处境里吃喝、睡觉、上工了。穗子爸眼下在一个水坝上挑石头,所有人都跟他一样有严重政治缺陷。穗子爸渐渐快乐起来,因为有缺陷的人共处,谁也不嫌谁,就有了平等和自在。他心中一些欲望复生了,如读书、写作、打扑克、打乐祭、谈古诗、谈女人等等欲望。“劳动改造”对穗子爸这类人,已失去了最初的尖锐意义,不再残伤他们的自尊。就在这年入冬之际,穗子爸第一次产生过小日子的兴趣。他第一次感到,幸福就是“甘心”,甘心低人一等,就幸福了。他把这样神性的心得告诉了穗子妈。穗子妈似懂非懂,却认为应该替丈夫把这难得的想法落实下来。穗子爸活一把岁数,产生居家过日子的想法还是第一次。

穗子妈把她和丈夫的打算瞒得很紧。她知道外公的脾气,同他实话实说,把穗子从此领走,完全行不通。情理上也说不过去: 外婆尸骨未寒,就要夺走穗子,让外公彻底成一个孤老人。穗子妈住下来,她首先要去除穗子对她的客气、过分的礼貌。她心酸地想,穗子要是跟自己也能耍耍性子、撒撒娇多好。穗子跟外公在一块时,从来不乖巧,但谁都能看出一老一少的亲密无间,是一对真正的祖孙。

穗子妈将盛破烂的大筐从煤棚拖出来,一页一页地整理穗子爸的手稿。稿子已枯干发黄,却都是未完成的。她忽听身后有响动,一回头,见穗子正返身进屋。显然是穗子原打算到后院来,见母亲在那里便仓皇逃走。穗子妈一阵黯然神伤,喊道:“穗子!”

穗子听这声喊得极冲,竟吓得不敢应了。

“穗子!……”母亲再次喊道。

穗子装着刚听见,跑到后院,在母亲身边站得板板正正。母亲让她看看,破烂筐里有没有她喜欢的东西,没有的话,就把收破烂的挑子叫进来,连筐收走。穗子往筐里看一眼,摇摇头。母亲说:“这双皮鞋还好好的,你再大一点,把鞋跟拔了,可以穿的。”母亲替穗子当家,把那双棕色高跟鞋拎到筐子外面。“这些丝袜,都是真丝的,”母亲一双双理着纠结成一团的肉色长统袜,“都不太破,妈以后给你补补,都能穿的。你说呢,穗子?”

穗子点点头。她看母亲一双贫苦的手,翻到了筐底。好好的太阳光里,充满破烂特有的刺鼻气味。经过这样一双贫苦的手,破烂便不再是破烂。母亲惊喜地笑了:“哎呀,都是好东西呀!差点当破烂卖了!”

于是母亲只将父亲的几大摞手稿搁入她的方头巾中,再将头巾扎成一个包袱。其余的破烂已变成了好东西,因此就又回到筐里。穗子一想到那些脱了丝的长统袜和棕色高跟鞋都在筐里等着她长大,心里便对“长大”这桩事充满矛盾。

妈说:“这个包袱,你来挎。上长途汽车,小孩子挎的东西,没人会注意。”

穗子问:“上长途汽车去哪里?”

“去看爸爸呀。”

“什么时候去看爸爸?”

“什么时候都行。”

“……外公去吗?”

母亲停顿一下。穗子见母亲那双清澈见底的眼珠后面,脑筋在飞转。母亲笑笑,说:“外公这次不去。你就去看看爸爸,外公去干什么?爸爸那里粮也不够吃,外公去吃什么?”

母亲说话时,有一种交头接耳的模样,让穗子想到了世界上一切交头接耳的人们。人们交头接耳,就挑出穗子爸的种种不是来。穗子认为那位抄家头头此刻一定在某处和谁交头接耳,嘁嘁喳喳得非常热闹。然后他们就会朝外公来了。穗子当时并不懂他们朝外公来的凭据,但她肯定那些人正为外公的事交头接耳。

那时穗子还不懂“阴谋”的意义,她只懂得阴谋的形象。形象就是交头接耳。

正同她交头接耳的母亲突然做了个奇怪的眼色,嘴唇撮住,“嘘”了一声。然后穗子看到外公到后院来了,从煤棚里取了一块煤。穗子顿时在心里质问母亲: 你在骗我们吧?!既然仅仅是去看一趟父亲,为什么要对外公隐瞒实情?!

第二天穗子还在上最后一节课,母亲就来了。跟老师短短地交头接耳一阵,老师就提前放了穗子的学。穗子跟在母亲后面来到长途汽车站,看一眼候车室大钟。这时外公刚刚到达学校门口。他会站在隆冬里一个一个地看着从校门走出来的孩子。他会一直站在那里,心很笃定地等下课的孩子回家吃完午饭,又成群结队地上学去。外公会等的,会等到天暗了,放晚学的孩子们再次涌出校门。

她忽然对母亲说:“我的东西没带。”

母亲说:“我都替你拿了。喏,这是你的所有衣服,这是你的书、玩具。”

穗子本来没什么家当,值得带的,母亲都替她拿了。穗子想,母亲贼似的偷了穗子所有的东西;在外公眼皮下,她连东西带人把穗子偷走了。

穗子说:“我还有十多个橘子呢。”

母亲笑了,说:“算了吧,那也叫橘子?那叫橘子化石!”

穗子心想: 说得轻巧,你去给我买点橘子化石来。但她从来不跟母亲顶嘴;她从来没跟母亲熟到顶嘴的地步。她不吱声了。冬天无孔不入,钻透她的棉袄棉裤,最后钻到她脚心,凝聚在她十个脚趾头里。积淀了整个冬天的脚趾开始咬食穗子,穗子的知觉给咬得血迹斑驳。

母亲说:“车要来了,你去上个厕所吧。”她佝下身,替穗子挽起棉裤腿,又塞给穗子两张揉得很软的废稿纸。

穗子朝厕所走去。她在厕所门口停下来,回过头。母亲此时正以后脑勺对着她,在读墙上的时刻表。

穗子一直跑到一条巷子里,才明白自己干出什么样的事来了。她干出野孩子的事来了。她跟闯了大祸的野孩子那样撒开腿、仰着脸飞跑。跑着跑着,她发现自己满脸汗水。跑得她真想上厕所,却绝不敢上,手心的两张废稿纸给团得更软和,跟她在多年后用的棉制手纸一模一样的软和。一路上遇见的所有厕所,穗子都一咬牙一别脸跑了过去。她跑到外公家门口时,一泡滚烫的尿灌入棉裤。于是外公看见傍晚中的穗子,热腾腾地冒气。

穗子妈一个冬天都没给穗子写信。女儿让她心碎。她同女儿赌气: 看你没有妈活不活得下去。穗子妈这种时候成了穗子的小女伴,平起平坐地跟穗子比赛,看谁先孬下来;谁先投降。穗子爸还是一礼拜给穗子写一封信,说冬天水结了冰,用炸药一炸可以炸许多鱼;下兔夹子能逮住许多野兔和刺猬;锯下一棵柳树,鸟巢里有几十个蛋,那些蛋煎成一个个袖珍荷包蛋,香得命也没有了。穗子的回信从来不对父亲的描述作任何应答。她觉得父亲对世界的态度变了,作为也变了;就知道去祸害,去消灭。之后,世界对于父亲,就剩下个吃。穗子当然不知道冬天对父亲的那群人,确实只剩个吃,因为整个空白的严冬,就是个巨大的胃口,填什么进去都无法缩小它的空间,都填不掉那大漠般的饥饿。

穗子给父亲的信越来越短。她的常规生活没什么可说,而她的“地下生活”,跟他们说也白说。天下父母怎么可能懂他们的孩子呢?

竹林开始发春笋的时候,穗子揪了一冬天的心,慢慢放开。没人来麻烦外公,父母也没有来麻烦穗子。穗子自由自在穿着帮成底、底成帮的棉鞋到处忙,踩某家的煤球,偷某家的萝卜干、堵某家的下水道。人们还在你打倒我我打倒你,一个革命推翻另一个革命,大字报小字报,写多了大家也就写出字体来了,错别字也得到了公认。正是这个白纸黑字的世界让穗子和她的伙伴们向往无字,向往字盲。

她们便常常去郊区的竹林。大片的竹林是大片的无字。穗子见最年长的女孩弯腰拔下一根竹笋;她双手握住露在地面上的笋尖,整个屁股悬空向后坐去,竹叶响起来,竹林跟着哆嗦了好一阵,笋子才给拔起来。大家很快效精品年长女孩,拔掉了所有露出地面的竹笋。近午饭时间,每个书包都装满了笋。年长的女孩把一张报纸铺在地上,又把所有的竹笋放上去。然后她指定一个女孩叫唤,像卖冰棍卖茶叶蛋的贩子那样叫,叫得悠扬抒情,充满旋律。很快就卖掉了所有竹笋,女孩们狂喜地分了赃,约定第二天再干同一桩勾当。

穗子这才明白,竹笋是世界上最难减除的东西之一,头天拔净了,来日又生一片。女孩们的生意越做越旺,心越来越狠: 开始太幼小的笋她们是不忍心去拔的,但一周下来,她们摊上最小的笋只有手指粗,仅比手指长一点。这天她们进了竹林,正对那些初冒尖的笋下手,一个汉子突然笋子一样冒出来。他一把揪住年长的女孩,说:“你还偷上瘾了哩!”年长的女孩梳两只羊角,给他揪住一只。他对另一个女孩说:“来,过来,把你的小辫子给我。”他将几个女孩子的辫子束成一束,以一只手握住,另一只手解下自己的皮带,悠着。他说:“不老实我抽死她。”

他就这样牵着一大把辫子往竹林深处走,也不管有的女孩是给他反着牵的,那样她只能脊梁当前胸,倒退着前进。谁倒着走踩了谁的脚,就出来哭腔的埋怨,汉子便说:“谁在吭气?”说着他狠狠往一根竹子上抽一皮带。竹冠连着竹冠,整个竹林都跟着疼,一齐挣扎扭摆。汉子牵不了所有女孩,岁数太小的,他就边吆喝边赶着走,放鸭似的。

年长女孩就在这时对穗子使了个眼色。

穗子和四个个头小的女孩给汉子赶得很好,乖乖朝竹林深处的小屋走去。她是看懂了年长女孩的眼色,却装着不懂。她觉得跟集体在一块死也认了。穗子跟全人类一样,都有同一种作为人的特点,那就是争取不孤立,争取跟大多数人同步,受罪享福,热热闹闹就好。她从爸爸最近开始的幸福日子里得到启示: 甜头是所有人均分的苦头,幸运就是绝大多数人相加的不幸。

另一个女孩趁汉子不备,隐进竹林,逃了。汉子抬头看看竹林的梢部,女孩逃跑的路线马上清楚了。他随她去逃,只是更狠地抽着皮带。一棵笋子刚刚成竹,在皮带下断了。汉子说:“跑掉我就不认得你了?你们在这里偷我笋子,我天天看着哩!你姓什么叫什么家住哪里,我都晓得!……”他的话让女孩们暗暗吃惊,离那么老远,他怎样察觉了她们?

到了小屋,汉子把女孩们赶进去,自己却在屋外。

他说:“卖了的钱,都给老子掏出来。”

女孩们自然是掏不出的。年长的女孩说:“叔叔,下次不敢了。”

“我是你妈的叔叔!”

女孩们一齐哭起来,说:“叔叔我们错了。”

“错了就行了?钱呐?”

“钱买了挂面。还买了奶粉,给弟弟喝。”年长的女孩说。“弟弟肝炎。”

“都有弟弟?都有肝炎?”

一个女孩壮壮胆说:“我们把钱交给奶奶了。”

汉子说:“叫你奶奶把钱还回来,谁家奶奶还钱,我就放了谁。”

穗子看看站成一排的女孩,每个女孩面前的水泥地面上,都是一滩眼泪鼻涕。她觉得这个女孩是个内奸,把大家全卖了;现在家长们都将知道她们的偷窃勾当了。孩子们跟家长们一样,在外面搞勾当普天下人都知道只要自己家里人不知道都还能接着混日子。穗子爸给人斗争、游街,谁看见只要穗子不看见就行;他都还大致有脸面有尊严。穗子爸现在的幸福还在于,他笨拙丑陋地在水坝上干牛马活,女儿穗子反正看不见。

汉子拿出一把锁,把门锁上了。他走到窗子前,对女孩们说:“刚才你们不是跑了一个吗?她回去报信,你们的奶奶就会来领人了。”

另一个女孩哭着说:“我没有奶奶!”

“那就叫你舅舅来。”

汉子知道女孩们的父母是来不了的,出于各种原因他们反正来不了。做个乡下汉子他不明白城里人的种种大事,但看看也知道这群女孩没有父母。她们身上有种可怕的气质,汉子只觉得那气质有些刁钻,有些赖,有些连乡下孩子身上都不见的荒野。

汉子两个胳膊肘搁在窗台上,上身倾进窗内。他说:“就是送钱来也赔不了我那些竹子。你们少说搞掉了我两千多根笋子,笋长成竹就是十几倍价钱,赔不起我?不要紧,我叫人去扛你们家的自行车,下你们大人的手表,搬你们的缝纫机、收音机。”

汉子在咬“手表”这类名词时,嘴和脸都有猛狠狠的快感。他一年吃不到四回荤,嚼这几个字眼就像嚼大肥肉,馋与解馋同时发生,那是祖祖辈辈积累下来的馋,刹那间得到满足的同时,吊起了更深刻的古老不满。汉子的不满和满足更迭,使他的脸上固有的愁苦深化了。汉子认为所有城里人都有他上面提到的“三大件”,这“三大件”却是他所理解的“富裕”的具体形象。他的困惑是城里人都有“三大件”,还在作什么?再作不是作怪、作孽又是什么?他看着这群女孩,心想她们的爹妈都是活得小命作痒了。他说:“一根竹子算你两块钱,你们差我四千块钱。你们的家长不赔我这些钱,你们就在这里头过端午吧。”

到了下午,女孩们喊成一片,说她们要解手。

汉子说:“解吧。”下午她们见逃跑的女孩回来了,身后跟着一个人。女孩们一时看不清来解救她们的人是谁家家长,因为他正和汉子在竹林里察看女孩们的罪迹。听不清他们的谈话,但女孩们知道汉子在勒索,而那位家长在杀价。

报信的女孩瞅了个空,跑到小屋前,对窗内小声说道:“你们完蛋了!穗子外公把你们交出去了,接受惩办!”

穗子外公跟汉子交谈着,头用力摇动。他们走出竹林,在屋子前面站住。外公胸前照例挂满勋章,一只脚实一只脚虚地站立,看上去大致是立正姿态。

外公看一眼屋内的女孩,对汉子说:“别跟我讲这么多废话,该关你就关,该揍你就揍,省得我们家长费事。”

汉子还在说一棵竹笋长成竹值两块钱的事。

外公说你是什么市价,现在到哪里拿两块钱能买到恁大一根竹子?少说四块钱!

汉子说:“还是老八路公道。”

外公说:“谁是老八路?我是老红军。”

汉子说:“是是是,老红军。”

“红军那阵子,拔老乡一个萝卜,也要在那坑里搁两分钱,掏老乡的鸡窝,掏到一个蛋,搁五分钱。我掏老乡鸡窝的时候,你大还‘虫虫虫虫飞’哩!”

汉子眼神变得水牛一样老实。

“拔多大一个萝卜你晓得?狗鸡根儿那么大。也是群众一针一线,也不能白拿。”

汉子给外公教育得十分服帖。

外公手指着屋内的女孩说:“她们拔掉两千根竹子,一根竹算它四块,那就是毛一万块钱。想叫她们爹妈赔钱那是做梦。所以我来跟你表个态度,你就关着她们吧。我代表她们爹妈表这个态度,你想关她们多久,就关她们多久,我们一点意见都没有。”

女孩子中有人叫了一句:“什么老红军?老土匪!……”

外公没听见,或者听不听见他都无所谓。他接着说:“不然你把她们交还给我们,我们还是一样,还是关。关在你这里,你放心,我们也省心。”

汉子认为这个挂满勋章的老人十分诚恳,也十分公允。但他忽然想起一个问题。他说:“她们一天吃三餐,家长给我多少饭钱跟粮票呢?”

外公说:“坐大牢是大牢管饭。”

汉子说:“我哪有饭给她们吃?”

外公说:“再怎样她们也不犯饿饭罪,饭你总要给她们吃的。”

汉子一听,脸上黝黑的愁容成了通红的了。他说:“我家伢一人也是一张嘴,接起来比这根裤带还长!”他颠颠手上的牛皮带。“也要我喂!我没粮给她们吃!”

外公道:“那你什么意思?饿死她们?”

汉子马上掏出钥匙,开了锁,一面说:“我有米还不如喂几只鸡呢,还下蛋!”他驱瘟一样驱走十来个女孩。他晃着皮带:“再给我逮住,我抽脱你的皮!”

外公一声不响地领着女孩们往竹林外面走。大家知道外公不想麻烦自己,替人家教育孩子。他要把她们交给各家家长,按各家家规,该怎样算账就怎么算账。这正是女孩们最害怕的一点;事情一经别的家长转达,就变得更糟。她们开始甜言蜜语,说外公你真威风,戴那么多勋章天下无敌了!

外公没听见似的,一颠一颠往前走,走两步,往竹丛里一踢,出脚毒而短促。对他的奇怪动作,满腹心事的女孩们都顾不上深究。她们眼中的外公显得悠闲,因而他头颈的摆动看上去是种得意。

年长女孩说:“外公你要罚我们站,我们天天到你家后院来站,好吧?”她用力拽一把穗子,让她也服个软,好让老头不向学校和各家家长告状。但穗子不作声。每次穗子惹了事都变得十分坚贞。她若从吊在天花板的篮子里偷零嘴,被外公捉住她是绝不讨饶的。她不认错,外公就讲出那句最狠的话来:“我管不了你,我马上送你回你父母那里。”这话一讲出来,祖孙两人都伤心伤得木讷,会沉默许多天。穗子知道外公很快会讲出此话来伤她心了。她目光变得冰冷,暗暗地想,这回我要先发制人。一想到采取主动来伤害外公和自己,穗子的眼泪上来了。她看着外公走在最前面,双手背着,摇头晃脑;她要抢先讲这句绝情话,老人却是毫无防备。

所有女孩都说任外公罚: 罚站、罚跪、罚搬煤饼,随便,外公的背也会笑的,外公的背影在笑她们徒劳,笑她们这群马屁精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外公快要走出两里多长的竹林小径了。他停下来,仍背着双手,说:“笨蛋,做什么都要有窍门。偷竹笋,都像你们这样猪八戒,活该给人逮住、关班房。”外公打一个军事指挥手势,要她们沿小径走回去,捡他刚才踢断的笋。他说出偷竹笋的秘诀。竹笋在地下根连根,拔一棵笋,会牵动整个竹园,摇摆和声响能传到几里路以外,这就是她们遭了汉子埋伏的道理;他远远地顺着竹子的响动就摸过来了,但竹笋又比什么东西都脆嫩;一踢,它起根部折断,却闷声不响断在笋壳里,你只需再走一趟,沿途一根根拾那些折断的笋子就行。万一碰到人,谁也逮不到你的赃,一眼看上去,谁看得出你那么阴,不动声色把笋全毁在一层层的笋壳深部?

女孩们按外公说的,照原路走回去。走了半里路,拾的竹笋她们书包已盛不下了。她们对外公的景仰,顿时从抽象转化为具体。原来外公是个精锐老贼,红军里原来什么高明人物都有。

穗子这时站在女孩们的群落之外。她见外公的目光在白色浓眉下朝她眨动一下。那是居功邀赏的目光,意思是,怎么样?我配做你外公吧?

就在穗子采来的竹笋经过腌制和晾晒,成了每天餐桌上一只主菜时,那个抄家头头完成了对外公的调查。他一直有更重大的事情去忙,抽不出身来处置外公这桩事。这天他突然有一个消闲的下午,便带领一群手下跑来了。他们不进门,黑鸦鸦站在门口。头头大声宣布有关穗子外公历史的重大疑点。根据他的调查,穗子的外公曾给李月扬做过副官,在一场围剿红军的战斗中负伤,从此加入红军。但那场战斗中,红军的伤亡也很大,因此穗子外公便是一个手上沾满红军鲜血的白匪。头头没等穗子和外公反应过来,便一步上前,拉开抽屉,拎出那张别满勋章的绿毡子,他一手高举着绿毡子,对逐渐围上来的邻居说:“大家看一看——这里面没有一个是真正的功勋章,充其量是来路不明的我军的纪念章。所以他所谓的‘战功’,是第一大谎言!其余的谎言更荒谬;这两个,是德国纳粹军人的奖章!”

外公说:“你奶奶的,你才谎言!哪个不是老子打仗打来的?”

头头说:“打仗,要看打什么仗。……”

外公拍拍桌子:“日你奶奶,你说是什么仗?收复东三省是谎?打过鸭绿江是你奶奶的谎?……”

头头不理外公,晃着手上的绿毡子,大声说:“今天,我们揭开了一个伪装成‘老英雄’的敌人,一个老白匪!”

邻居中有人搬了把椅子,头头便一脚站上去。所有金属徽章在他手里响成一片。他的手势非常舞台化,指在外公头上说:“这个老匪兵,欠了革命的血债,还招摇撞骗,伪装成英雄,多少年来,骗取我们的信任和尊敬。”

外公的白眉毛一根根竖起,头不屈地摇颤,他忽然看见不远处谁家做煤球做了一半,大半盆和了水与黄泥的稀煤搁在廊沿下。人们只见一道乌黑弧光,从人群外划向那头头,外公的矫健和头头的泰然都十分精彩,人群“呕”地哄起来。头头不理会自己已成了一个人形煤球,手指仍然指住外公:“大家记住这个老白匪,不要让他继续行骗。”

头头的几个手下把外公捺住。外公声音已完全嘶哑,他说:“我的‘残废证’是假的?!我身上鬼子留的枪伤,是假的?日你二爷!”

邻居们打来水让头头洗浑身的煤。他们大声地招呼着他,一下子跟他自家人起来。人们把外公推进屋里。外公说:“你们找黄副省长打听打听,有没有我这个部下!”

邻居中一人说:“黄副省长死了七八年了。”

他们把外公拦在门内。随便外公说什么,他们唯一的反应就是相互对视一眼。他们要外公明白,人之间的关系不一定从陌生进展为熟识,从熟识向陌生,同样是正常进展。这段经历在穗子多年后来看,就像一个怪异的梦,所有人都在那天成了生人。这天之后,有的保姆哄孩子时说:“再哭那个老白匪来了。”那天之后的一个午睡时分,嗡嗡叫的苍蝇引来一个换麦芽糖的。穗子拿了牙膏皮出去交易,见她曾经熟识的女孩们为一大把徽章在同贩子扯皮,贩子说那两个德国徽章不是铜的,换不了麦芽糖。

穗子不清楚外公的残废津贴是不是从那天开始停发的。她在那个夏天给父母写了信,说她非常想他们,还说那次伤母亲的心,她一直为此不安。穗子在这个暑假跟父母的通信中,一个字都不提外公。但父母还是知道了外公的特殊食品供应已中断了。

穗子父母决定领走女儿。他们跟穗子私下里长谈了几次,要穗子深明大义,父母对于孩子的权力至高无上。他们说长期以来他们被迫跟女儿骨肉分离,穗子和他们一样,感情上的损失很大。现在是弥补这些损失的时候了。母亲说:“我们太软弱了,让自己孩子给一个不相干的老头做伴。而且是历史不清不白的一个不相干老头!”
听到“不相干”,穗子两眼混乱地看着母亲。

母亲说:“外婆不在了,老头就跟我们什么关系也没了,明白吗?”她的两只手掌把穗子的右手夹在中间,手掌上有几颗微突的老茧。

穗子爸说:“我们女儿跟我们一样,心是最软的,就是跟我们没关系的一个老头,她也不肯欺负他。穗子,爸爸最了解你了,对不对?”

长谈进行到天黑。穗子爸和穗子妈跟穗子咬耳朵:“去换换衣服,悄悄出来,外公要问,就说出去跟小朋友玩。爸妈带你出去吃好的。”

穗子跟在父母后面,进了一家小馆子,里面卖发面煎包和骨头汤。汤上面的葱花沾一层灰褐色油污。穗子喝着喝着,突然停下来,从大碗的沿上瞟一眼母亲,见她正跟父亲递眼色,眼色里有一个奇怪的笑意。穗子顿时验证了自己的感觉,父母一直在盯她,在挑她毛病。她每喝一口汤,张嘴发出“哈”的一声,两人就飞快一对视,意思是,看见了吧?她一举一止都带着那老头的毛病;她喝汤张嘴哈气的恶习难道不是跟老头一模一样?再看她那双手,捧着碗底,活活就是一双农夫的手。这样的手将来怎么去琴棋书画?在食物面前,这张脸还算得上矜持,而表情却全在她目光里,目光急不可待,不仅对自己盘内的东西有着过分的胃口,对别人盘中和嘴里的东西,格外是食欲中烧。在父母眼里,穗子的目光向小食店各个桌扑去,抢夺各个盘子里的食物,那目光分泌着充足的涎水,生猛地咬食和咀嚼,一口未完成又咬一口,来不及吞咽就开始下一轮咀嚼,上气不接下气,噎得直痉挛也不在乎。母亲终于忍不住了,说:“穗子,别人吃东西你不要去看。”

父亲解围地说:“小孩子嘛。”

“小孩子也不都这样,”母亲抢白,“我最不喜欢眼睛特别馋的孩子。老头把零嘴吊在天花板上,她的馋都是那样给逗出来的。”

穗子把从各桌收回的目光落定在油荤极重的桌上。正如这里的食品都有股木头味,这里的桌子全是肉味。五六只苍蝇在桌面上挪着碎步,进进,退退,搓搓手。母亲边说话边舞动指尖,连她赶苍蝇的动作都透着某种教化。她跟父亲说:“老头叫穗子说她自己‘我是个小猪八戒’,他才肯拿零嘴给她!”

穗子说:“我没有!”

母亲却看不见她陡然通红的脸。她说:“怎么没有?我亲眼看见的!我看见老头站在板凳上,手从竹篮里构出个核桃,说:‘你自己说你是不是个小猪八戒?’……”

穗子大声说:“不是核桃!”

“那是什么?”

“我已经好几年没吃过核桃了!”

“好了,你嗓子轻一点。”母亲说着,迅速看一眼昏暗的小食店。“是不是核桃,无关紧要。反正老头就这么叫你自己说自己是个小猪八戒。”

“从来没有说过!”穗子说,嗓音仍轻不下去。

“你听她的嗓门!”穗子妈对穗子爸说。她又转脸来对女儿说:“我明明看见了。外公 不是说:‘叫一声好外公’,就是说:‘以后还淘不淘气呀?’你说‘不淘了’,他才给你一口吃的。”

穗子瞪着母亲。她感觉眼泪痒而热,在眼底爬动。

母亲说:“这有什么?妈妈不是批评你,是说老头儿不该这样对你。你又不是小猫小狗,给点吃的就玩把戏。”

“可是我没说!”穗子哽咽起来。

“我明明听到的。小孩子不要动不动就耍赖!”

穗子想到她半岁时挨了母亲那两脚。她此刻完全能理解母亲,她也认为自己非常讨厌,就欠踢。穗子猛烈地抽泣。

母亲说:“不是穗子自己想说,是老头儿教你说的,对吧?”

“……嗯。”

母亲拿出香喷喷的手帕,手很重、动作很嫌弃地为穗子擦泪。穗子脸蛋上的皮肉不断给扯老远,再弹回。外公的确不及母亲、父亲高雅,这认识让穗子心碎。外公用体温为她焐被窝,外公背着她去上学,不时往路面上吐口唾沫,这些理亏的实情都让穗子痛心,为外公失去穗子的合理性而痛心。就在这个时候,母亲明确告诉穗子,外公是一个外人。

当然,母亲最具说服力的理由是外公的历史疑案以及伪功勋章。母亲也掌握了穗子与朋友们偷盗竹笋的风波,她不再嫌弃女儿,而是对女儿恶心了。当母亲把后两者摆在父亲和穗子面前,作为结论性证据时,穗子哑口无言。

她答应了父母的要求。这要求很简单,就是亲口对外公说:“外公,我想去和爸妈一块生活。”但穗子妈和穗子爸没料到,穗子临场叛变。下面的一个星期里,无论父母给她怎样的眼风,怎么以耳语催促她,她都装傻,顽固地沉默。

外公这天傍晚摘下后院的丝瓜,又掏出咸蛋,剪下几截咸鱼,放在米饭上蒸。这样的晚餐在一九六九年夏天是丰盛的。穗子妈在餐桌下一再踢穗子的脚,穗子的脚一躲再躲。外公却开口了。外公说:“你们夫妻俩的心思我有数,我知道你们良心喂了狗,不过我都原谅。现在哪里的人不把良心去喂狗?不去喂狗,良心也随屎拉出去了。”

穗子爸、妈脸红一阵、白一阵。

外公把咸蛋黄拣到穗子碗里,自己吃咸蛋白,穗子妈说:“光吃蛋黄,还得了?”

外公说:“那是她福分。你要想吃,我还没得给你吃呢。穗子,你吃,跟外公有一日福享,就享。明个你走了,一个蛋就是没蛋白,净蛋黄,外公吃了,有什么口味?”
穗子听到此处,明白外公从头到尾全清楚。

以后的几天,穗子妈开始忙。妈忙着给穗子办转学手续,翻晒冬衣,打理行李。穗子坚持不带棉袄,说棉袄全小了,穿不下了。然后她悄悄指着那些棉袄对外公说:“外公,你看我棉衣都没带走,我还要回来的。”

老头想点头,但他头颈的残疾让他摇头摇得很有力。他站上木凳,伸手取下那些高高悬起的竹篮。存货不多了,有半条云片糕,里面的果仁全哈了;还有一些板栗,多半也是霉了和虫蛀的。最后的就是西瓜子了。外公一夏天收集了至少五斤西瓜子,洗净风干,又加了五香和盐炒制,再用湿沙去掺,让瓜子回潮,嗑起来不会碎成渣子。外公筛去沙,穗子把瓜子装进一只只报纸糊成的口袋。祖孙俩无言无语地配合,穗子父母看见,赶紧避开眼光,有些不忍,又有些妒嫉。

外公把地上的沙扫成一堆,穗子拿只簸箕来,撮了沙子。穗子蹲在地上,扭脸看着外公长长的白眉毛几乎盖住眼睛。穗子说:“外公你坐过火车吗?”

外公说:“还没有,外公是土包子啊。”

穗子说:“坐火车比坐汽车快。坐火车,三个钟头就够了。”

外公说:“才三个钟头。”他不问“够”什么了。因为他懂穗子指的是什么: 坐三小时火车就可以让祖孙二人团圆了。

在穗子跟她的父母离去前一天,外公杀掉了最后两只母鸡。外公把鸡盛在一个大瓦盆里,端到餐桌上,就动手扳鸡腿。穗子妈一看就急了,说:“唉呀,你这是干什么嘛?”

“你放心,”外公说,“我不会给你吃。”他并不看穗子妈,把扳下的鸡腿捺在穗子米饭中。穗子拔出鸡腿,杵进外公碗里。一老一少打架了,鸡腿在空中来来往往。穗子恼了,瞪着外公。外公却微微一笑说:“以后外公天天吃鸡腿。”

穗子更恼了,筷子压住外公的碗,不准老头再动。

外公说:“穗子,你以后大起来,打只麻雀,外公也吃腿,好吧?”他看看外孙女被劝住了,便笑眯眯地将那只鸡腿夹回穗子碗里。

在穗子爸、妈看,老头和女孩这场打闹,只证明他们的原始、土气、愚昧,以及那蠢里蠢气的亲密之情。再有,就是穷气;拿吃来寄托和表现情谊,就证明吃的重要,亦就同时证明吃的匮乏。

外公的确没有表现太多的对于穗子的不舍,所有不舍,就是个吃。他在春天买到的那批鱼,现在全以线绳吊在屋檐下,尽管生了蛆虫,但外公说那是好蛆虫,是鱼肉养出来的,刷洗掉,鱼肉还是上好的。他把所有鱼洗净后,塞进穗子妈的大旅行包。穗子妈直跺脚说:“不要了不要了!”

外公说:“我给你了吗?我给穗子的。”

穗子妈对穗子说:“你说,外公你留着鱼吃吧。”

穗子尚未及开口,外公说:“外公有的吃。穗子走了,一条鱼就是没有刺,净是肉,外公一个人吃,有什么吃头。”

穗子妈叹口气说:“你看你把她惯得!”

外公说:“我还能活几天惯她呀?再说她这回走了,我也看不见,护不住了。她就是去挨高跟皮鞋踢,我也看不见了。”

母亲说:“什么高跟鞋?谁还有高跟皮鞋?”

外公说:“没高跟鞋,穗子就挨解放球鞋踢。挨什么我反正眼不见为净。”

他把最后一条咸干鱼塞进包内。那是一种奇怪的鱼,穗子长到此时第一次见到,它们没有鳞,大大的眼睛占据半个脸,有个鼻尖和下撇的嘴唇。这使它们看去像长了人面、长了坏脾气、好心眼的老人之面。

在和外公分开的那些日子,穗子非常意外地发现,自己很少想念老人。偶尔想到,她就想到外公披挂一堆不相干的金属徽章,一拍胸脯拍得“丁当”作响,一想到这个形象,她就紧张、懊悔。假如外公不那么彻底的文盲,他就不会那样愚弄人和他自己。穗子紧张是为了外公,他险些就隐藏下来了,少抛头露面一些,外公或许不会引起人们的注意,人们也就不会太拿他当真,去翻他的老底。这时想起来,那些大大小小的伪勋章让少年的穗子无地自容。她把外公填在自己入团表格的亲属栏中,想了想,又将他涂掉。

后来,穗子每隔一段时间都需要填此类表格,她从来不再把外公填进去。

她回到那个城市,听人说起外公,他想恢复残废津贴,标着有关或无关的人吵闹,说他的外孙女穗子是个了得人物,不信去打听打听,她就在某大首长手下,跟某大首长一打招呼,你们这些王八羔子就得拉出去毙掉,他对所有不给他报销医药费,扣发他薪水,请他吃闭门羹的人都说:“你连穗子都不晓得?打听打听去!天下她就我一个亲骨肉。她一尺三寸长就跟了我,我把她养大的!”老人最后给撵到一间旧房里,房漏得厉害,他打上门去闹,人家说再闹铐起来。他说:“敢!我外孙女是哪个,你打听打听,她跟某大首长熟得很,首长有次微服私访,看见一个军官坐三轮;解放军军官坐三轮,军法不容,叫他下来,他不认得穿便衣的首长不下,首长抬手就给他一枪,毙啦!我穗子就跟在这个首长手下!……”

穗子听说老人病了,本想在那次探亲中看看他。听了这些话,拉倒了。老人的病重起来,得的据说是骨癌。一次穗子突然收到一封信,是别人以外公口气写的,上面称“小穗子我的伢”。信的主要内容是请求穗子寄些钱给他。他说病不碍大事,就是疼得不轻,夜里一夜整到明。有种进口止疼药,说是一吃就灵,若穗子手头宽裕,寄些钱,好去托人买这种药。

当时穗子没什么钱。她一月薪水用不到月底,零嘴也戒掉了。她只在信封里夹了两张十元票。不多久,听母亲说,外公故去了。老人没有一个亲人,他的亲属栏只填了一个人名字,当然是穗子。

感谢大家的赞!

一、

巧儿楼就是个窑子。

雀娘九岁那年被她爹卖进来,她娘生完她就病死了,她爹带着她坑蒙拐骗了几年,后来沾染了赌博,赌钱赌输了,非得卖了她才能换几块银元,否则她爹就要被赌场打断一条腿。

巧儿楼美其名曰乐坊,弹琵琶的女人擦脂抹粉,寒冬腊月天里旗袍的岔也能开到大腿根里,白花花勾尽多少食色者的眼和心。雀娘进楼的时候岁数小,老鸨让她先跟着拉二胡,不接客。

她和一群没长开的黄毛丫头挤在一张大通铺上,翻个身一排都要跟着转半圈,窝窝头和烂菜叶子汤仅够她们活命。巧儿楼有个古筝弹得很好、听口音像杭州人的姑娘叫香芝,总说雀娘长得像她幺妹,所以会将她穿剩下的旧袄旧裙给雀娘。

雀娘也感激她,香芝偷偷接客攒私房钱的时候雀娘就帮忙望风。妓女接客的钱有八成都进了老鸨的口袋,她们要想攒钱,非得接些穷酸汉不可,让他们夜黑风高从后院翻墙爬树上来,动静也尽量小,给的钱虽少到底全落入了自己的口袋。

而香芝和男人在屋里翻云覆雨时,雀娘就装作擦走廊上的栏杆,一遍又一遍,看尽了楼里的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女人的媚男人的馋,恶心久了也就习惯了。

她十三岁那年已有几分姿色了,谁叫她娘原本就是这洛平城里小有名气的窑姐。她多少和她娘长得相似几分,尤其那胜雪的皮肤,就算整日都蓬头垢面没有干净水洗脸,还是遮不住。

女子往往长得足够白净就很好看了,再添一双会勾魂的眼睛、一张能讨好人的嘴、恰到好处的高鼻梁,老鸨当即就将她提拔到二楼上住了。

她又拉了两年二胡,十四岁来过第一次月事后,越发像初绽的艳桃,占尽了春光。虽然是这巧儿楼乌烟瘴气的春光。

于是老鸨就给她安排了第一位客人。雀娘抱着二胡进去,她原本透过香芝的门帘缝早谙了世事,可那个肥头大耳的老男人扑向她时,她还是觉得恶心极了。最后她抱着二胡又出来了,连带着咬掉了那老男人的半只耳朵。

老鸨盛怒,对她拳打脚踢了好一阵,大约还想养她当招牌,倒未动她那张脸。可老鸨最后照着她胸口踹了一脚,雀娘向后倒,偏偏磕上了台阶。再转头左额角一个畸形而硕大的口子,汩汩流着血,瞬间漫过她整张脸。

大夫看完摇了摇头,那一晚她就被赶出了巧儿楼。

临走前香芝偷偷塞她两块银元,让她好好活着。那是一个寒冬腊月天,几乎从不说话的雀娘突然扯住要走的香芝的裤脚,她轻描淡写地问:“芝姐,有烟没有?”

于是香芝最后帮她点了一支烟——严谨地说,是半支香芝从楼里捡来的哈德门。不愧是名牌烟,吸了两口雀娘就觉得头上不那么痛了。

她蜷缩在巷子口,抬头看着鹅毛大雪落下。那夜色比她的眸子还要漆黑,漆黑得遮住了这兵荒马乱的岁月里所有的肮脏和不堪。

她原本是打算在那一夜自杀的,投河或者撞墙,或者也许她静静不动挨不到天亮就冻死了。偏偏天桥头那家戏园子赶完夜场打道回府,打头的大师兄槐生看见了一脸死气的她。

那是个生得很俊的青年,雀娘看清他的脸时,他脸上才唱完戏的油彩还未卸尽,她当时就觉得他一定是唱小生的。那种一把折扇一袭长衫,戏文里专让小姑娘们痴迷的小生。

槐生走近,先看了看她的伤口,问她:“姑娘能走道吗?家在哪里?”

雀娘望了他好一阵,手里还攥着哈德门的烟屁股。这男人很寻常,可那双眼睛教人移不开视线。因为她见过的所有男人里,都没人有那么清澈的一双眼,不沾染俗世,甚至还带着那么点关切。

就是这么点关切,让雀娘忽然有了活下去的强烈冲动。她攀着他的手臂站起身,摇摇晃晃的,不远处戏园子的师父不耐烦的暴喝:“槐生!你他妈的当自己活菩萨呢?还不快走!”

槐生脸上生出纠结而犹豫的神色,雀娘突然扔了那截哈德门,转而攥住槐生的腕子,拉着他踉踉跄跄走到老师父面前。夜雪越发磅礴,朔风呼啸着席卷过洛平城,雀娘哑着嗓子张口:“我会拉二胡,不收钱,还能给你们做饭洗衣裳,只要你们收留我。”

戏园子开在天桥一头,这个黑面李逵模样的凶师父诨号“老桥头”。老桥头打量了她几眼,又确认一遍:“你会拉二胡?”

雀娘点点头,听老桥头说:“我们下九流的戏子园,你不嫌弃就成。”

“同样五子行,谁也别嫌弃谁。”她吸溜鼻涕,将双手拢进袖筒里。

五子行——戏园子、窑子、剃头房子、澡堂子、饭馆子。老桥头一摆手,于是她就跟在槐生身后,就这么从窑子进了戏园子。

二、

雀娘身上就香芝给的那两块银元,她第二日就上街买了把顶好的二胡。怕老桥头不信,她一回园子就搬板凳高高坐在井边上,行云流水先来了一曲《贵妃醉酒》。

高矮胖瘦的弟子们钻空子觑她,说的都是“曲弹挺好,怎么是个疤瘌脸”云云。到最后还是槐生踢着腿走到院子里,晚冬正午的太阳将他周身染上暖色,连他那双眼睛都似泛着暖光,他一笑,夸她二胡拉得好,比之前请的老刘强多了,还不多花费。

老桥头一磕烟袋,张口就骂,一双眼睛瞪成了牛铃,“不练功去都扒这等什么?等死吗!想挨棍子的就再多看两眼!”他骂完转头瞥一眼雀娘,“每天三个窝窝头,渴了自己打水喝。”

这么着,她就算是安安稳稳在戏园子住下了。

她二胡动静大,街坊邻里偶尔有抱怨的,她就跟着弟子们去城边上废弃的城隍庙练曲。青山连绵远,开嗓的、压腿的、念词的,还有她隔着一道溪,在一个破落的八角亭里拉二胡的。

夏里暑热,渐渐的师兄弟们也不拿她当小姑娘,每次都叫她转过身去,就是他们要脱光了下水玩。槐生是里边最稳重的一个,他往往就陪她在亭子里,她时常故意配合他练的内容奏曲,白云一两清风二两,其余风光全在这琴音戏文缠绵交织间的幽幽情思里。

雀娘一直住在柴房里,夏季实在太过炎热,而她平常又裹得严严实实。哪怕她出身巧儿楼,本心还是想做个老老实实的平凡姑娘,安分守己,嫁个老实人柴米油盐过一生。

她一直觉得槐生就是她想嫁的那个老实人,他救了她的命,戏文里不都是女子以身相许,倾心相待的么。所以她也尽她所能对他好。

每天的饭都是不够吃的,她一共三个窝窝头,还会分一个给他,槐生推脱,她就说她是女孩子,女孩子饭量特别小,根本吃不下的;难得上一回街,他看上一把折扇想给自己添了做行头,她就接些浆洗缝补的活计,原本葱茏的十指生了茧脱了皮,熬得人瘦了一圈才攒够了钱,她特意赶中秋前买好,就想着中秋那晚戏园子去城东林宅唱戏时,能让他带着上台。

林家是洛平城有名的书香世家,家里一女一子,女儿在女子学校念书,儿子才牙牙学语,就有德高望重的私塾老先生登门教他念古文。

坐在台侧调弦的雀娘向台下扫了一眼,当即便看到林家的长女,与她父亲、母亲坐在最前头,她头发剪成向内扣的学生头,一身旗袍虽是素色,也能看出是极好的料子。

同样都是女孩子,但过的日子就是有这样的天壤之别。

林小姐就坐在那里,任喧嚣热闹,只安安静静浅笑着,一副不争不抢的模样,平白在那张无辜单纯的脸上添一抹令男人心动的恬静贤淑。

所以当槐生即将上台,雀娘将那把折扇塞进他手里,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瞥了她一眼,登台唱戏全程都将视线向台下扫时,一旁拉二胡的雀娘就明白了,槐生被那林小姐吸引了。

她一直觉得念书没什么用,这时局动荡的岁月,握着笔杆子完全不如端着枪杆子。可她此时却十分气自己没有多识几个字,不能如那林小姐般文质彬彬。

那晚她跟着戏班子领赏,因槐生唱得好,被管家特意带走领重赏。雀娘趁无人注意跟了去,一路蹑手蹑脚,看槐生从正厅里退出来,路过海棠苑时撞见了林小姐。

像极了他今天唱的西厢记,此情此景花月浓,才子佳人初相逢。她夸他戏唱得好,折扇也别致,他谦逊几句,做足了戏台上小生惊才风逸的架势,将折扇“啪”地挥开,向林小姐面前一摊,笑得暖暖:“扇面尚留白,请小姐题字。”

很久以后雀娘才明白,槐生并不是老实人。或者说,在面对自己喜欢的女人时的男人们,都不是老实人。

槐生平常就喜欢与雀娘说话,因为雀娘不爱说话,就像个能将秘密贮藏好的闷罐子。那一晚回去后槐生也和她说了林小姐的事,他张口第一句就说:“她叫林淑君,人如其名。”

明月在他眼中,漫天繁星在他眼中。他不必明说他喜欢林淑君,因那份喜欢也在他眼中。

雀娘抱膝坐在槐生身旁,她听他讲了很久,听着听着忽然一阵委屈油然而生,她张口说了句颇显恶毒的话:“可师兄,你配得上人家么?”

槐生明显地怔住,他看她的眼神里饱含着不可置信和失望。雀娘知道,这些年槐生待她不薄,比起香芝另有所图,他待她倒真像对亲妹子那样好。

可雀娘是个非常现实俗气的人,有时现实得似乎连点自尊心也不必有,比如她当年毫不遮掩地承认她也是五子行的出身。而也许就是她这种现实,磨灭所有美好的幻想,一点希望也不给人留,所以会使槐生对她再好也止于礼,谈不上男女之情。

毕竟槐生虽为戏子,骨子里却像个苦涩的文人。他幻想着才子佳人,幻想着他和林淑君的未来,他也清楚雀娘这句“配不上”,可他不愿承认。

他爬起身向她皱眉头,反驳她:“现在社会都讲自由恋爱了,你该与时俱进些了雀娘。”

她看着他拂袖离去的背影,越发觉得无话可说。于是她一个人看了一整夜的月亮,搜肠刮肚也只想得起一句“月出皎兮,佼人僚兮”。

她不知出处,并不知诗经里原文美好,只知从巧儿楼的窑姐嘴里唱出来,还是妖冶得不得了。

三、

雀娘开始学认字读书了。她学得挺认真,毕竟槐生有许多书,虽然那晚闹了不愉快,他还是愿意教她的。

后来她读了一句“箫韶九成,凤凰来仪”觉得好听,又想起槐生夸林淑君人如其名,就在某一日午饭时宣布,她给自己改名,叫“段凤仪”。

师兄弟们嘲笑她,说一个拉二胡的要什么艺名。槐生帮她解围道:“好歹在台侧,也算登了台,有个艺名也挺好,总比‘雀娘’好听不是。”

他看向她时眼中多了分光彩,他问她:“竟然读了《尚书》?”

雀娘为着他这眼神有几分得意,点了点头,但仍旧老实回答:“看不懂,但觉得这句好。”

槐生点点头,又和别的人说笑去。

要说日子能这么胡乱过去,也没什么不好。哪怕他不喜欢她,但他也没可能和林淑君在一起。

那样的女子不可能和一个戏子私奔,充其量就是那日被槐生唱的张生打动了罢了。可那一瞬间的心动,也是为了台上的翩翩公子张生,而不是为了台下的破落戏子槐生。

那么就这样两个人没头没尾地相守一辈子,也挺好,乐得安稳。可这份安稳,在那一年第一场雪落时,被破城而入的军阀的铁蹄踏碎了。

为首的督军名字叫苏柏丞,进城三日,打砸抢烧全做了一遍。立即就将洛平城收拾得服服帖帖。

而苏柏丞带着手下来戏园子听戏,是在进城的第七天。他敞着军大衣斜戴着军帽坐在首座上,怀里搂着两个顺路从女子学校掳来的学生。

雀娘调琴时一眼就看见了林淑君,她不免感慨,这位小姐真不走运。

槐生并没注意台下是谁,只知道老桥头催他装扮好快上场,雀娘也来不及拦下他,眼睁睁看他上了台站定正中央,看见林淑君后愣在台上。

槐生不唱了,底下的苏柏丞也不笑了,一把枪已经握在了他手里。当时雀娘其实十分害怕,也是出于害怕所以肢体仍旧机械性地拉弓按弦,致使陡然陷入死寂的园子里,她这一串二胡声分外清脆。

意料之外的,苏柏丞放下了枪。他似乎挺喜欢听这段二胡曲,老桥头立即示意雀娘接着拉,还找了化妆的小厮来,想着万一苏柏丞要见雀娘,不能让她这张疤瘌脸倒了督军胃口。

果不其然,她一曲毕,苏柏丞将双腿向桌子上一搭,点名要见拉二胡的人。

雀娘颤巍巍上台,她并不知道自己的一张脸被画成了什么样,只知不论是槐生、戏台上其他人还是苏柏丞,眼中都有惊艳之色。

化妆的是个巧人,没有刻意遮盖她额角的疤,反倒依着形状画了只粉蝶。雀娘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即便她一身洗旧了的破旗袍,长发乱蓬蓬垂在身后,还是遮不住她的美,那种冷冷清清的美。

苏柏丞让她抬起头,她抬了,并且也看清了苏柏丞的模样,她当即便断定苏柏丞是个和她一样的俗人。他是典型的北方人长相,浓眉大眼鹰鼻,自然向下弯的唇角显得很不和善,胡茬也未细心修剪,看年龄应不到三十岁,因常年征战所以一身腱子肉,肤色有些黝黑。

苏柏丞问她:“你是戏园子老板的女儿?”

雀娘摇摇头,“我原先在巧儿楼拉二胡,后来破了相被赶出来,戏园子收留了我,我就在这儿拉二胡。”

苏柏丞放下脚身子向前一倾,甚至连怀里的两个女学生都推在两边,他饶有兴趣一挑眉,“怎么个破相法?”

雀娘愣了愣,转头要了镜子和手绢来。她先看了眼镜子里化了妆的自己,怔住,发觉原来谎言是这样美丽。不过她立即就用手绢狠劲擦掉了额角的胭脂,露出本来难看的疤痕来。

“我十四岁那年老鸨让我接客,我咬掉了客人半个耳朵,老鸨打我,我就破了相。”

苏柏丞笑开了,他笑起来好看了不少,“你真有趣,”他向椅背一靠,“来我督军府,和这两个女学生一起给我做姨太太吧——你叫什么来着?”

雀娘看了看苏柏丞,又下意识看了眼身旁的槐生。可是槐生没看她,一门心思全在林淑君身上。

雀娘低头想了好一会儿,几乎将她可怜又索然的十几年人生过了一遍,再抬头仍是那副无甚表情的模样:“你要是想娶我,就别娶别人,以前娶了的也都遣散了。不然就将我当场击毙吧。”

“呦,”苏柏丞很认真地凝视着她,当真将子弹上膛,瞄准了她,“凭什么?”

“凭我比她们有趣。”

这话出口,雀娘自己都不信,可苏柏丞竟很赞同。他大咧咧喊了声“好”,从手枪里卸下一颗子弹扔给她,说就当定情信物,他明天就找花轿接她过门。

雀娘不是什么高尚的人,可她长这么大就把槐生放进了心里,就当她还他救命的恩情,赌着命帮他救一回他心里的林淑君。

虽然她没想到苏柏丞还真答应了,在破败的小城里竟还真找人连夜赶制了一顶精致的花轿,让她这窑姐出身的姑娘,坐了一回声势浩大的花轿。

那晚苏柏丞将她锁在怀里,她下意识有几分反抗,发抖着问他:“为什么?”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问什么,可苏柏丞似乎看出她只是想求个心安,说道:“我小时候也在窑子里拉过二胡。我娘是窑姐,我十二岁那年杀了一个欺负她的客人,无路可走所以投了军。我就是觉得咱俩像,因为像所以想亲近你。”

说完他就低下头,蛮横地吻住了她的唇。

他的胡茬真扎。一夜芙蓉帐暖,清晨雀娘在苏柏丞结实的臂弯里醒来时,却也只记得这一个感觉。

这般想着,她不禁伸出手摸了一下他唇上的青色胡茬。

假寐的苏柏丞忍不住一笑,惊得她立即收回了手。他将她圈得更牢,肌肤之亲,心与心相对,她已分不清耳边剧烈的心跳声是从谁的胸腔里传出来的。

难得的晴冬,麻雀在干枯的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雀娘忽然张口:“其实我不叫段凤仪,我叫雀娘。”

“我叫石头,苏柏丞是我花五十大洋给算命先生取的。”

他这话说完,雀娘就笑了。她一开始就感觉到的,他与她一样是个俗人。

四、

可比起这场让她如在梦中的婚礼,更让她不曾想到的是,在她和苏柏丞成婚三天后,林淑君投湖自杀了。那么标致的一个千金小姐,听说被捞出来的时候五官变形,全身浮肿,都没了人的模样。

她留了遗书,大致意思就是被苏柏丞这军痞流氓调戏,全城疯传她已失了清白之身,出身书香世家的她不堪此辱,所以一死以示清白。

雀娘有些说不清这种女子到底是勇敢还是胆小,勇敢到说不活就能死,却又胆小到因为一点流言蜚语就寻死。读书人脸皮薄,又心有大义大志,所以活得长久的还是雀娘这样没脸没皮无欲无求的。

林淑君死后刚过头七,雀娘带着一个小丫鬟上街,突然在一条小巷子里,被一个一身黑衣的男子拐走。甩开了丫鬟,那男子摘下帽子,是槐生。

天寒地冻,阴沉沉似要下雪,她问他要做什么。

“我来带你走。”

张生的崔莺莺死了,所以终于看见了他身后默默无闻的女子?这话撩拨到了雀娘的心弦,她有一瞬是心动的,精品佛他要带她私奔一样。

所以她被他拉起手后下意识就跟着跑了起来,她听他继续说:“林小姐已经被那禽兽害死了,不能再把你搭进去。”

所以他不是为了和她私奔,只是和当年夜雪里对她发的那点善心一样,认识一场,不忍看她受苦受难。雀娘忽然觉得没意思,前后都为了槐生的善良而动心。可前一次她还抱着和他过一辈子的想法,这一次则是这辈子也不想再见他了。

她说不清楚,是因为他真的不爱她,还是她变心了,所以她开始挣脱槐生。

可是还不等雀娘挣脱开,苏柏丞带着亲兵就先赶到了。

任谁看,都是戏园子的大师兄和被掳进督军府的小师妹私奔的模样。苏柏丞眉眼间溢满愤怒,雀娘百口莫辩。

槐生被关进了督军府的私牢里,雀娘很清楚,他暂时死不了,但也绝不好过。

苏柏丞将自己关在藏酒阁里,雀娘想着法要见他一面,他就是不见。最后她没办法,想起了自己的二胡。于是她就搬了个板凳放在井边,拉起了二胡。

她将自己知道的曲子挨个拉,呕哑嘲哳,和这腊月冬雪天实在相配。她拉到手冻得紫青皲裂,天空飘落鹅毛大雪,夜幕四合,她精品佛又回到了十四岁的那个夜晚。无人的夜,漆黑的夜,什么都看不清,包括她未来的日子。

后来雀娘就昏过去了,昏倒前看到一抹军绿身影从酒阁二楼上跳下来,连滚带爬冲她飞奔过来,将她扯进了怀里。

那怀抱有刺鼻的酒味,很不好闻,却很温暖。她第二日接近晌午时,才在这个怀抱里醒来。

苏柏丞不懂得疼人,见她睁眼先是劈头盖脸骂了几句脏话,“你昨晚差点掉进井里,你个疯女人!那唱戏的就那么好?让你连命都不要了?”

“不是……”她张口,嗓子难受先咳了一阵,他手忙脚乱地倒了杯水给她喝,她缓了好一会儿才抬头看他。

他赌着气别过头,她伸出双手用力才将他的脸转过来。她先是笑了一声,接着又似是气哭了,表情很丰富。

她几番镇定心绪,这才凝视着他一字一顿地解释:“我喜欢过槐生,可已经不喜欢了。我昨天不是为了他才折腾自己,我是为了见你。”

雀娘从不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她昨天拉二胡的时候一直在想,究竟为什么,她想挣脱槐生,并且这辈子都不再见他。早就知晓他不喜欢她,可苏柏丞出现之前的日子,她还不是那么凑合着守在槐生身后过来了?

是了,是因为苏柏丞的出现。她为了槐生想强行将自己变成段凤仪,可是出现了这么一个苏柏丞,大大方方接受雀娘的一切,他不嫌弃她脸上的疤,他不嫌弃她是个冷漠的俗人。

他觉得她有趣,甚至还想亲近她。雀娘小半生都在被动地接受,父亲卖她进窑子,老鸨让她学二胡,眼睁睁看槐生喜欢上别人,以及苏柏丞要娶她。人生之中她无非也就咬掉了客人半只耳朵那一回,主动为自己的人生做了选择,还险些葬送了性命。

乱世里社会底层的蝼蚁想主动为自己争取什么,实在是件性命攸关的事。这回她原本也可等待苏柏丞的发落,也许她会和槐生一起被枪毙。可她觉得不甘心,不甘于如果就这么死了,让苏柏丞误会她爱的人是槐生。

她得让他知道,她爱的是他。雀娘卑微的十几载人生,这是唯一一件如果不做就会让她死而有憾的事情。

所以她在苏柏丞一脸茫然的时候,撑起虚弱的身子吻上了他的唇,连带着他那乱糟糟的胡茬,“苏柏丞,咱俩谁也别嫌弃谁,好好过一辈子吧。”

这是雀娘能说的最动人的情话,苏柏丞瞬间便笑开了。他是要将她揉进骨血里似的,狠劲地回吻与拥抱她。

后来苏柏丞便将槐生放了,槐生在牢里被折磨得不成人形,以后怕也不能唱戏了。雀娘望着槐生离去的背影垂眸,感念苏柏丞能留槐生一命,在这人命最轻贱的岁月里。

而此后槐生人生如何,也与她再无关了。

五、

雀娘在督军府彻底做起了养尊处优的督军夫人,苏柏丞疼她宠她,两个俗人都信奉着过好一日算一日,他给她买最贵的珠宝,她陪他夜夜笙歌。

可好景不长,小小的洛平城又要起战乱。

识了字的雀娘时常会看报纸,晓得了这一回进城的是日军,武器精良队伍也庞大,恐怕难敌。可她也知道,虽然说不上城中百姓如何看待苏柏丞,可面对外寇入侵,他是要守着这座城的。

最后一个安宁的夜晚,星光流淌向墨色的大地,谁都不提要分离的话。她伏在他肩头,两人都缄默,屋外已是初夏时节,林花谢了春红。

好一会儿,她张口问他:“是明天吗?”

他闷闷应了一声,她伸出手抚摸他胡茬,半晌才道:“我怀孕了。”

长长的沉默。

“打掉吧,万一以后你一个人过,带着孩子不好活。”

雀娘狠劲咬唇,逼回了眼泪。她的手被他握住,寡淡月光洒进屋里,夏蝉不知倦地聒噪,和着麻雀的叽喳。

她听他轻声转移话题:“你叫雀娘,为什么不爱说话呢?”

她哑着嗓子回答:“你叫石头,也不见得挨得过刀枪子弹。”

两人又陷入了长长的沉默,显得由远及近的炮火声越发明显。

一声汽笛打破了这沉默。苏柏丞豁地坐起身,利落地帮她穿衣。他的手划过她微隆的小腹时顿了一下,夜色给这一向狂傲无惧的男子染上孤独,看得雀娘忍不住扑过去又抱紧了他。

“你得活着,听清了吗?雀娘你得活着,不管发生什么。”苏柏丞声音里带着哭腔,雀娘的鼻尖越发酸楚,但她不想在最后的时刻留给他眼泪。

他安排了汽车送她出城,一路向西北方向去就是火车站,车票他也早买好了,会送她去安全的地方。

她坐进车里,他塞给她一个沉甸甸的小钱箱,他定定凝视着她,蹙紧了眉头说:“我真怕你钱不够花。”

雀娘摇摇头,说:“我会拉二胡,不论去哪儿一定都有人听戏,我一定能有饭吃。”她舍不得摇上车玻璃,半曲着膝从车里又抱住他。

她止不住地发抖,声音也在抖,他身上的烟酒味混杂成她迷恋一生的世俗味道,“我求你了苏柏丞,别死,打完仗就来找我。”

她说完这话,他的泪水就沿着她的脖颈淌进了她背上,像一把无形的刀,硬生生要将她身上一大块肉割去。他最后什么话都没说,将她塞进车里,吩咐司机注意安全。

她就那么看着他在倒车镜里渐渐变成一个军绿色的小点,拐过巷角,彻底消失不见。

雀娘被送到了北平,苏柏丞早已在一个四合院里给她置办了一套小房子,而她也当真找到一个戏班子,讨了份拉二胡的手艺。同年年底她生下了孩子,是一个女孩,像极了苏柏丞,浓眉大眼、皮肤胜雪,模样很讨喜。

街坊邻里都说,她一个独身女人,还带着一个女儿,日子太难。她过过难日子,哪有现在这样舒心,有的住有的吃有的穿,苏柏丞留的钱还有她自己攒的,她甚至可以让孩子以后去念书。

她给女儿取名,就叫凤仪,苏凤仪。

她还是觉得这名字好听,她遇见苏柏丞时,就说了这名字不是。她希望女儿以后也能如此,遇见一个好人,即便生活不如意,也坚强地过下去。

于是一年、两年、三年……凤仪学会了走路说话、上学念书、女子大学毕业、留校当教授、和另外一个教授两情相悦结婚生子……

雀娘等了苏柏丞一年又一年,终究没能等到他。她后来拉二胡有了名气,有不少人慕名前来,请教二胡,她不想靠女儿,所以自己也会收几个徒弟,收取一些学费,在四合院里种些花,养一缸金鱼。

凤仪要接她同住,好照顾她,她也不去。她说万一苏柏丞活着,而她搬了家,找不到她怎么办。

凤仪继承了雀娘的说话现实,反驳道:“这么多年,人要活着走都走到了,万分之一得是多小的概率。”

雀娘抱着二胡,她想起初见苏柏丞的光景:“可我能遇见他,就是比万分之一还要小的概率。我以后要是死了,你也要把我埋在附近,把我的二胡和我埋在一起,我怕他找不到我。”

她就那样一把二胡一院花草,冷清而宁静地在无期等待中过完了那一生。

许多年后凤仪整理遗物,翻到了一个锦盒。那盒子里装着一颗子弹,已锈迹斑斑,子弹下压着一张纸条,上边写着“定情信物”四个字。

凤仪有些出神,有几分后悔,没能在母亲在世时,让她多讲讲这个从未见面的父亲。

可是雀娘平凡的一生就这样结束了,和她的二胡,还有她的那些故事,随着旗袍泛黄,被岁月淹没。

文章名:雀娘

作者:谢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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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短的一篇!被我们的硬核男编辑评论说令他“恶虎落泪”!

江湖是不会老的,而有一些人,老了。

想起江湖的时候,老竿儿正坐在墙头吃半个冷馍,巷口台子上咿咿呀呀唱的是《击鼓骂曹》。他六十二岁了,但老得有些过分,宅门儿里八十岁的老爷也鲜见他这样的老态,他不愿说话,冬天的阳光都撬不开他的嘴,只是顺着嘴角流涎。檐角的水滴滑进他堆满褶皱的颈窝里,激得他一哆嗦,糊着煤灰的眼皮翻了翻,对面敞开衣服奶孩子的女人看见了,嫌恶地背过身去。

老竿儿傻笑,戏台声掺着沙子吹到耳朵边。

“为人受得苦中苦……脱去了褴衫换紫袍。”

馍太干,得蘸点腐乳才好,再夹些剁椒,最好还有一碗哧溜油花的片肥肉,一瓣冻得发青的蒜头……

早几年老竿儿追念以往,想的都是他骑着千里淘一的胭脂马,从江北一路往下,杀了为害乡里的“铜尾豹子”,生擒了偷遍两府十三县的飞贼“乌梢蛇”,被杭州“涌金刀”暗算砍断了两根手指,在海上耗赢了惯用铁椎的江洋大盗“王孙王”……这些已没人认得,他也不再刻意去记了,现在老竿儿只愿意想当年和兄弟们坐在酒铺里,整坛柳林酒辣得像刀子,白花花的羔羊肉积雪似的装满盆,十几个男人大呼小叫,胸腔里都点着火。

那时候老竿儿还不叫老竿儿,人们都叫他“斟花剑”。“斟花剑”谢九,他喜欢唱曲儿,尤其在磨剑的时候,唱《击鼓骂曹》,唱《红鬃烈马》,他的剑躺在砧石上映着灰蓝色的天空,有鸽子扑棱棱飞过,精品佛将要下雨。

遥看山河万里国,他觉得江湖美极了。

又过了二十年,或者三十年。少了两根手指的老竿儿,在巷子里给人搓煤球。

“有朝一日时运到,拔剑要斩海底蛟……”

老竿儿咽下最后一口馍,钻到一口破水缸的阴影里睡着了。继续待在在那块有阳光的墙角,女人会放狗咬他,放鸡啄他,孩子们会朝他扔爆竹。他用石棉瓦盖住身子,做着下海斩蛟、换取紫袍的梦,梦见他的兄弟弹剑唱歌,衣轻乘肥。

宅院里,“神庭太岁”段危楼扫视忙里忙外的仆役,满意地搓着一对铁胆。

一个六十岁的老人,年少时拥过美人,除过奸佞。能从江湖的腥风血雨中全身退出来,平地起了高楼,刚刚请了附近名气最大的戏班给自己的寿宴站台,还被宾客吹捧像四十岁的壮年,哪怕掺着几分假,又有什么可不满意的呢?

他这样想着,含笑拱手迎接三位前来拜寿的客人——一位巡城营团练,两位武馆的总教头。段危楼是大户,又是武学宗师,快马闯过江湖,跟名动一时的淮王爷做过偷天换日的大事,城里人都敬他肝胆勇烈。他领着三人穿过院子,条桌上用大红绸捆着塞北运来的肥羊,段危楼不无炫耀地介绍寿宴上的菜品,“一头羊只用现取的羊骨髓,和以香油,跟鸡蓉、关外的口蘑进笼屉蒸……”

宾客点头称是,他们也习惯了老人赘述自己拼搏一生所拥有的东西,越富丽繁华,越来之不易,越能让老人找到皮肉松弛后的一点乐趣。一路上他们遇到了段危楼的三房小妾,都是城中花榜头牌,最年轻的那个,还曾经服侍过团练。

“神庭太岁”安排三位宾客落座,命人奉上茶水。他很精明,知道适时结交引援,提携后进,知道什么时候该显得年高德劭,什么时候该装得老迈昏聩。以江湖人的标准来看,六十岁还远算不上老,前辈高人里八九十岁大功始成的不在少数。可话又说回来了,人老不以筋骨为能,六十岁的段危楼靠一把剑能打多久呢?他眼见过九十多岁的老剑客,造诣高深自不必说,无儿无女无有产业,孑然一人倒在荒野让郊狼给啃吃了。他现在声名在外,开馆授徒,名下有茶庄和绸缎庄,做着四平八稳的乡贤耆老,江湖还是江湖,他却不是会在恶霸面前悍然拔剑的他了。

人总会老的,但江湖人,未必都想老在江湖。

茶叶在他的喉头转了转,终于咽了下去——他无端地感觉有些发涩。感觉到气氛差不多了,段危楼开始把话题往自己江湖闯荡的经历上引,有意无意地等着客人主动发问,“段公老而弥坚,遥可以想见少年壮怀激烈,某等心向往之。”

他须得一遍遍强调自己的往事,百倍夸张地转述他所身历的、眼见的、耳闻的,只有这样他才是神庭太岁段危楼,而不是闾巷里某个等死的垂老富家翁。

老竿儿睡醒了,脱掉紫袍,翻身下马,他从梦里睁开眼时照旧一身褴褛,有条狗在他露着趾头的藤鞋边撒了泡尿。墙根底下,还有一堆煤球等着他搓。

废屋旁堆积的沙子被吹响,像一条在草地里嘶嘶滑动的过山风。这声音老竿儿再熟不过,有一年夏天他和兄弟在永州办事,马蹄一踏进草窠,一条扁担似的过山风就窜出来咬上他兄弟没缠绑带的小腿肚子。挨了蛇毒,任他多高功夫也都白搭,山里缺医少药,老竿儿用嘴吮毒血出来,总算保住了兄弟的命,自己却落下了风湿的病根。他缩了缩脖颈,意识到那日子早已结束许多年了,陪他离开江湖的不是兄弟也不是剑,而是一到雨天就针扎般作痛的积年风湿。

他用左手仅剩的三根手指筛拣煤渣,这只手曾掀开过淮王轿的珠帘,接过淮王爷递上来的玳瑁杯盛的葡萄酿。淮王爷是什么人啊,先帝的十皇子,当朝天子的一母胞弟,用百顷庄园供养几个省的江湖人喝酒吃肉的豪爽汉子,奋臂一呼就有几千少年死士愿意为他割下头颅。老竿儿还记得王府被缁衣们围住那天,王妃割了腕子,王爷把金银珍玩整箱抬出来,笑骂着让他们各自取用散去,自己点燃了薪柴,在一根接一根倾倒的梁柱间漫步,挥洒着鹤羽般的大袖高声唱歌。

高台多悲风,朝日在北林。

之子在万里,江湖迥且深。

方舟安可及,离思故难任。

孤雁飞南游,过庭长哀吟。

……

老竿儿怀疑记性在和自己作对,他连淮王爷那天唱的每个字都记得,却想不起自己到底在恨些什么,哭些什么——他哭了,眼泪打在黑灿灿的手背上,煤灰都渗进皮肤里了,让泪水一晕淌下滴滴答答的泥浆。老头儿地哭泣没出声,只静静垂泪,缩在墙根,像被扫帚拢成一堆的栎树叶,无人搭理,自顾自地背着风发抖。一个猪肺缝的皮球忽然砸过来,撞散了他刚搓好的煤球,溅了他一头一脸的煤灰。老竿儿抬起头,看到两个八九岁的小孩晃过来,要他还他们球。

老竿儿没来得及表示什么——他本想慈祥地笑笑,老人总是容易被小孩子打动,哪怕他们顽皮得可恨,也有法子叫老人软下心来。俩孩子见着了老竿儿方欲陪笑还挂着涕泪的皱缩黑脸,没想到这条豁了牙的老狗露出这种表情。片刻惊愕过后就觉得恶心,伸手抢回了球,踢翻老竿儿筛煤的筐,随地捡起两滩污水里的雪渍,搓成冰块砸向老竿儿的眼睛,一个擦着眉梢飞了过去,一个碎在老竿儿皮包骨的眼眶上。作这种恶让他们感到快乐,就像输光钱的爹用柳条打他们,平时他们连踹条狗都得挨顿打,折磨老竿儿却能博得大人地哄笑和一截麦芽糖。

老竿儿没有叫唤,他知道叫唤只会让孩子更起劲。眼眶上那一下子把他的泪都榨了出来,眼泪一滴滴挤着,好似烧碱滴进眼里般滚烫地疼,淮王爷在大火中且行且歌的影子忽地就灭了,正梁轰然坍塌,惊起一群乱呱的鸦雀。

巷子外一串隆隆的马车声后,戏台上开始唱《战樊城》。

“倘若是家门遭不幸,杀上天子午朝门……”

宝相花刺绣的缂丝地毯被一缕斜晖分开宾主两边,左侧阴影里,段危楼淡然叙述自己身历的血战。他的语速很慢,像温吞的茶水,时而泛起几个气泡,大部分时候都静静地沉着,给客人们留够了赞叹和发问的时间。

“二十二年了,它还和新的一样,每晚睡觉时我不敢把胳膊伸在外面,害怕有人要砍我的手,血溅在纱幔上。”他一振衣袖,露出蜈蚣般趴伏在手肘上的一条伤疤,那道伤扁而阔,一尺多长,纵贯小臂,不难想见当初的惨烈,“你们大概都没有听说过他了……川渝下江一带最负盛名和恶名的剑客‘泥菩萨’,连着杀了二十七个追缉他的带刀巡捕、码头上三个纤夫和一个卖凉茶的小贩、撑船的艄公、船上两个贩花椒的行脚商、一个游僧和一对母子,三十七个人。他把船行到嘉陵江心,然后有了我们那一战,近身搏命的时候,江水碎在山崖上震得耳朵发痛,好像雷声贴在耳边炸开了,再往下游就是船毁人亡的暗礁。”

客人低声惊叹,视线却都并不落在那伤疤上,而是望着段危楼半明半暗的面孔,冬日式微的黯淡阳光在他脸上来回晃动,让他们分辨不出他此时的表情。

“‘泥菩萨’为祸十载,累累血债,我们也曾听闻。”一位教头适时道,“以身涉险诛灭这个祸害,实在是段公为侠者做下的一件大事。”

段危楼捏起铁胆,抟得嘎嘎作响,他变得不那么沉静了,或连他自己都未注意到,那盏冷了许久的茶又开始烫手。教头有些不安,以为是说错了话,直到段危楼“啪”地搁下铁胆,接着把话讲回嘉陵江上。“我这条命,本该舍在那里……最好也不过是和‘泥菩萨’一起,碎在下游的暗礁上,就像每天撞碎在暗礁上的几千几万朵浪,两个人,武功再高,一碰石头,也就碎了。”

“……你们应该都听说过,我的谢九哥,江湖唤作‘斟花剑’的,与我一道追那‘泥菩萨’,登了舟子截击他。我被‘泥菩萨’废去一臂,九哥替我接了他的杀手剑,破开他的罩门,两人合力,我才有机会觑得空隙一剑结果了他,堪堪在暗礁前停住船。”段危楼卸下肩膀长舒一口气,似乎要把什么积压已久的东西赶出胸口,“多亏有九哥同在,总算没让泥菩萨渡成了江。”

“谢九……”

“就是那个横江楼上击杀东南巨盗白眠五的谢九。”

“谢九的斟花剑,在他行走江湖那几年里,鲜有敌手……现在更不得见。”

“可他却……”

“唉……”

段危楼听着客人们三言两语的议论,没有出声打断他们的意思,只用眼角余光瞥视铁胆上自己变形的面容——被光线反复抻拽、揉搓,像在渐渐溶化……

“淮王爷真可惜了……他若还在,现在我等也可以拜进他庄内,喝他千巡酒的大宴,赏他美人衔袖舞上堂来,那会儿淮王府出入的,都是江湖俊杰啊……”

“前年有旨意诏告天下,淮王案乃是捕风捉影地诬告,淮王爷已经平反并且重回宗籍。”团练吃着皇粮,不能不说话,“谢九爷与段公一样,受淮王爷的恩惠甚厚。故主蒙冤,以身殉难,确是江湖的好汉子,慨然有古燕赵之风,但段公为了淮王爷上下奔走,忍辱负重,多有周旋回护,至今仍接济当年府上孤寡,为难处较之一死不遑多让。要说淮王爷恩重,段公才真称得上一生报效啊!”

“段公的高义,比豫让、荆轲胜之犹多,实令我辈思慕不已!”

段危楼等他们说完了,倾了倾身子开口。“那些年我们在淮王府的水榭里饮酒作歌,喝醉了就把酒浇到剑上,裁下衣袖来题诗……王府的梨树最多,春来满树如砌雪,风过时纷纷摇落,铺在水渠上,好像绣娘机杼流出来的蜀锦……

“王府的梨花开了,我们那些年轻人的血也是热的,心也是直的,谁曾想过那么多牵扯。只要有剑,有酒,有落花,再来一条不知道会漂去哪里的船,就可以过完这辈子……九哥是外冷内热的气性,没事时像个书生,笑得淡淡的,可认准了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他才是古人啊……燕赵男儿,走到哪里都是燕赵男儿,义士一诺,生死为轻,每每梦见九哥站在火里,还唱着我们当初醉酒时信口乱编的曲子,我想冲进去把他背出来,他摆摆手,屋子轰地就塌了……”

段危楼说到动情处,眉峰紧蹙,两肩微微颤动,精品佛他那六十岁的筋骨已经挑不起江湖的往事。那没什么,他担得太久了,客人们想,是该戴着员外帽坐在凉亭里含饴弄孙的时候了。大家都说神庭太岁段危楼是个浇铸的铁人,断了七根骨头还站得像根枪杆,但他当说到他的九哥,一字一顿,都带着剧烈的痛意。

如同一根接一根的骨头在黑暗里被拗断。

“老爷。”管家悄声凑到段危楼旁边,“窖里的煤快见底了……”

“不是让你们多存下点吗。”段危楼神情微愠,他不愿意在那些事里陷得太久,但被人惊醒同样让他感觉受到了冒犯。

“还不去买,你是想让老爷摸黑上寿?”

管家不敢再接话,忙应声去了。段危楼继续转向客人,撩起裤脚展示自己小腿上的印痕。他们无法想像南方会有那样的毒蛇,段危楼肯定,趴在草窠里像截枯木头,一动起来,比他见过最快的剑还快,从那以后他再没忘了绑好护腿。

戏台撤了,冠翎紫袍封进衣箱,跟着吱吱呀呀的大车一并离开巷子,只剩下老竿儿搓好的煤球,码在废屋前,借着最后一点儿窄窄的落日,勉强照出亮晶晶的紫黑色。老竿儿蜷在两片木板下面,他还进不了屋,年轻的乞丐们或讨或骗赚得了银钱买来酒食,嫌恶他身上生疮的老年臭,只准他入夜了进屋睡觉。

如果在前几年,老竿儿还不敢在外面睡着——怕天寒地冻一睡不醒了,但现在他已不在乎这些,他哪是醒不来了呀!分明是兄弟们来找他饮酒去了,亭子里的风大,可要是生火支起一个铜炉,往里面扔飞薄的山鸡和狍子肉,清水汆出来好似一捧雪地里的花,蘸着捣碎的辣椒和烈酒下肚,哪怕四面漏风的亭子都给烧暖和了。他像遭了瘟疫的死人那样夹在木板间,巴不得能快点睡着,好让他的兄弟们快来找他,可是驴马的骚气冲撞着脑袋,来来往往跺着蹄子总不让他入睡。

慢慢地有声音响在他的“屋顶”上,先是叮叮咚咚,而后劈劈啪啪,小粒的雪籽趁着黑天摸进了城,索性把太阳赶了下去,肆无忌惮敲打着屋顶房檐。有几粒雪籽打在老竿儿脸上,火辣辣地疼,像烧尽的炭灰。

烧干净的,木料的灰,人的灰,风一吹就扬起来,围着火苗跳舞。

那从人的皮、肉、骨头上烧出来的,焦臭的灰烬,风刮着烙在脸上,精品佛被那些冤死的人们狠狠咬了一口,撕下肉咀嚼,拼命榨出许多不甘和遗恨。

二十二年前。

谢九的麂皮靴子半陷在雪地里,他用一把泛着红光的剑挑动雪片,剑身上落霞般的红光来自他背后熊熊燃烧的府邸,火焰把半个山谷照成了骇人的红色,巨大的影子在煞白的山壁上摇晃,如同云端神灵正俯身瞰视人间的阋墙闹剧。

他的兄弟站在他对面,嘉陵江上被“泥菩萨”砍伤的手腕还没好利索,只用左手持着成名的兵刃“神庭剑”,三尺三寸,剑尖反折,似一枚渴食的鹰喙。

木料燃烧,接着断裂,再也支撑不起那些宏大富丽的屋宇,每一声断裂都跟随着轰然坠地的巨响和妇孺凄厉地嘶叫,官差喝骂声、铁蹄踏雪声、刀剑撞击声像一群豺狗追击着越来越远、越来越轻地妇孺哭喊,直到它们彻底消失在焚烧木材的“毕剥毕剥”里。谢九仰头望向满天的纷纷扬扬,把剑用力戳进雪堆。

“好大雪。”

“明儿一早准停。”

“你怎么知道。”

“事儿了了,雪就停了。”

“我们是兄弟。”

“淮王爷和太子爷也是兄弟。”

“那你和淮王爷呢?”

“入幕之宾,便宜兄弟。”

“密信诬告、带人抄家的便宜兄弟?”谢九的吼声震散了雪花,“被拷打三天不吐一个字、骨头断了拄着剑也要挺直腰杆站起来的‘神庭太岁’,铁水浇铸找不到一丝缝儿的段危楼,你把兄弟卖了多少价?就为了一句空头官衔,朝廷难道真能遂你封官的愿,就凭你一封栽赃陷害的诬告信?”

“诬告?”段危楼怒喝,声音被狂风撕扯着好似在大笑,“堂堂亲王之尊因为我一封信就被全家赐死?看看你们自己!江湖中人,饮酒任侠,还是和名重天下的淮王爷!没有我这一封信,也有第二封,第三封,恶毒百倍、牵连百倍的信递到东宫,递到天子御前!淮王爷这棵树挂不住我们这么多果儿!他自己不给压折了腰,也得有人来砍他!我求什么官位爵禄,求个屁!我只求树倒那天有人先把我这个果儿摘下来放到筐里带走!别让我他妈跟满树果儿一样烂在地里!”

“果儿搁在筐里,可也是会烂的。”

“我愿意。”段危楼恢复了镇定,就像他在过去二十年的闯荡中面对无数的匪帮和高手时那样,用不甚熟练的左手把神庭剑举过胸前,斜睨弯钩的剑锋,雪片把它擦拭得冷冽而明亮,哪怕只轻轻瞥一下,剑尖的反光也会割开眼角。

“淮王爷值得你这样做,但你大可不必,兄弟。我叫你一声兄弟,是送你走,现在掉头回去,趁雪地里亮,往大路上找家酒馆喝点热乎儿的猫一夜,明儿早这边就能完事儿,你还是江湖上的斟花剑谢九,不欠谁的,也没辜负过谁,甚至,”他把剑伸出去接雪花,“你还有机会做我九哥。”

谢九和段危楼的视线落在同一片飘雪的天空,雪片愈下得急了,浓得分不开扯不清,好似一块块碎瓷片劈头盖脸地落下来。谢九忽然觉得江湖好无情,他本不该这样想,他经历过兄弟反目,见识过灭门血案,比谁都清楚埋在江湖豪情里的诡谲险恶,但从背后刮来的风雪让他的心缩紧,他感觉有人在叩自己的肩,扒上自己的背,拽着自己的腿,不知道段危楼有没有同样的感觉——那些有关的无关的,该死的枉死的,都借着风势火势雪势讥讽着,数落着,精品佛嘲弄重蹈覆辙的自己那般桀桀怪笑。他的兄弟们死了,散了,变了,他要拔剑,挥剑击雪,高歌狂吟,却不知道为何而怒发冲冠,为何而提三尺剑……为何站在这里。

段危楼没有和他一战,王府的结局注定后,那已经不值得。官差围攻,谢九仆倒在积雪上,任由自己的血液洇满雪地,他空了,血凉得很快,把许多东西从他身体里一并带走,流进冰冷的江湖时,早已没了一丝余温。

老竿儿已不敢全然相信自己的记忆,他为自己创造了一个过去,一个儿子死在劳役路上的鳏居老汉,他是村汉……掉光了牙的老乞丐,可他还是谢九,他知道村汉和乞丐无缘目睹的江湖,有剑,有落花和琴弦,有千杯不醉,有烈马红妆的江湖……他就这么瑟缩、孤独、欺瞒又自矜地苟活着,像个可耻的笑话。

一只衬玉的软底靴子踢翻了老竿儿的“屋顶”,紧跟一记马鞭,扑喇喇抽在矮墙上,抖下簌簌的墙灰。“老狗才!滚起来做买卖了,爷急着用!”

薛雀儿二十啷当岁,小时候跟着家里人在集市上杀鱼,爱耍弄枪棒,言必称江湖如何。他知道段老爷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什么太岁,现如今他想方设法做了段府的下人,那起码也算半个江湖人了,跟那些杀鱼卖菜的就分了泾渭,江湖中人就是为所欲为,拿你捆菜怎么了,尝你个饼怎么了,大家都是在江湖飘零,讲这几文钱的事寒碜不寒碜?谁没有需要帮衬的时候?到那时我薛雀儿就是爷!

穷酸!

新缝的靴子沾了泥水已经很让薛雀儿不快,老头儿那副凄惨迟钝的德性更使得他无名火起,第二下马鞭炸响在老竿儿仅盖着层破絮的背脊上。

“东西大爷先收着了!你这老狗才给你银子也没处使去,这下鞭子算给你结账的,还没追究你挡大爷道的罪过!赶下回有麻烦了说出来大爷帮你平事儿,就这么着吧。”他第三下马鞭落地,溅了老竿儿一脸泥水,示意手下杂役把整筐整筐的煤球搬上马车,“搬走都搬走!你们他妈快点!爷耳朵都快给冻掉了!”

老竿儿嘴里咿咿呀呀的,像在说“不能”,又或者“不要”。他太久没有说一句完整的话,好似含着糨糊。杂役们以为老头儿在哀求告饶,故意挨个儿地来回撞他,看着老头脚底不稳趔趄摔倒的样子,薛雀儿和杂役们都捧腹大笑。

老竿儿的头又开始疼……谢九想起自己第一次摸到江湖的边儿,那年他十四岁,家乡大户人家的恶奴硬要尝他姐姐卖的橘子……还有他的姐姐,谢九在背后杀了他,那是他惟一一次背后杀人,小刀没入那恶奴的后心,他捅了三下,还是四下?姐姐地抽泣和邻人地呼叫把他惊醒。他跑了,拿着姐姐的钱,被几十个家仆差役追进河里,漂到一间寺院的后山……他决意要练武,那么多的不平事,总该有人去摆正,一件也好,两件也好,他能做多少,就做多少。

那是他也已老去、沦为笑柄的梦想,他老了,他的回忆和梦想都老了。但江湖仍然一如初时,仍然年轻气盛,酒浇在刀上还能烧着,女孩的眉眼还是温柔而鲜烈,男人们还可以搏虎斩蛟,花还开在园圃里……还有像他那样的人,奋不顾身的小牛犊,一定有的,凭着一腔血气,闯进那纵经世故、却还意气风发的少年江湖。只要有他们,江湖就不会老。

谢九不欠别人什么,也没人欠谢九什么,淮王爷,段危楼,他报过恩,偿过情,拼过命。但有一剑,他还没来得及挥出去,那个被火光照彻的雪夜,他的剑没有砍在应该挨受那一剑的人身上,永远没有机会了,可他必得挥出那一剑,唯此才能结束那个雪夜里的一切,才能结束他的江湖。

“斟花剑”谢九,他直视正咧开嘴大笑的薛雀儿,俯身,退步,拔出了那柄四尺长的青锋,剑身划出的冷光恍若云破月现,刹那照亮月光下的花海。

快剑,快如梦醒后一闪而灭的记忆,如倒下的人半声惊呼。

拈花一剑!

老竿儿躺在地上,不再动弹。

“操你妈的!”薛雀儿往老竿儿脸上啐一口痰,“别他妈装死!”

他只看到这个腰背佝偻、比训猴人鞭下长满藓疮的猴子还要滑稽可悲的老头忽然弯腰捡起一根木棍,摆出一个摇摇欲坠的古怪姿势,老头儿糊着煤灰的脸和破衫不停抖动,木棍前端正指向自己。薛雀儿先是好笑,继而被老头儿那张褶皱丛生、呆滞失神的脸激怒了——他觉得老头似乎想说点什么,竟然用那副布满冻疮、充斥着凄苦痕迹的五官作出了某种骄傲的神情……恶心!真他妈的恶心!老头手举木棍冲向自己,晃荡的步伐让他几乎以为老头迈不出两步就要栽倒,可这老狗才蹒跚着居然真跑到了自己面前,遍身污臭,虚弱不堪……好像薛雀儿记忆中儿时爬到他家鱼摊前讨饭的乞丐……他一定要与之划清界限的那种人。

厌恶比怜悯更有分量,薛雀儿抬脚踹中老竿儿纸一样脆弱的胸口,那一脚就听到了断裂声,让老竿儿仰面躺下。又握着马鞭把手镶铁那头狠狠给老竿儿脑门打了一记,薛雀儿的手立刻感觉到湿了,温热的东西正缓缓涌出来。

“装死!老狗才!敢偷大爷的马!爷扒了你的狗皮!”他够机警,甩着鞭子边骂边退,直到翻身上马,临了回头朝地上的老竿儿啐骂,“今天且先记着!”

薛雀儿说什么,老竿儿都没有听见,他只听到周围乱哄哄的,好像是兄弟们催他动身了,他们要趁着雪天去山里打狐狸,拥炉喝一点就着的烈酒……有什么浓稠的东西从他脑壳上的洞里流出来,他敢肯定那不是血,他的血早在二十二年前的雪夜沥干了,那一定是什么留存在脑袋里珍贵的东西了!那不能丢!要是这点东西也流出来,他去哪儿找他的兄弟们!老竿儿抓起雪,抓起泥浆往脑壳的洞上堵,但那些东西还是滑过他的手指缝隙,汩汩地朝外流淌。

老竿儿终于合眼的时候,谢九也牵着马走进了他的兄弟们中间,续竟他未完的少年江湖。大半个城的灯笼都亮起来,西北角一片嫣红,映着扑朔的雪花,给功德圆满的段老爷贺寿。酸枝摇椅上,段危楼调整到一个舒适的姿势,翻阅宾客们呈上的礼单,江湖于他已远,但神庭太岁的名号尚可堪用。所有人都乐于看到这样的结局:他封剑归老,留一个赫赫威名,把江湖让给摩拳擦掌的后来人,自己则坦然接受亲朋晚辈的恭维。他有些可怜他的谢九哥,但自作孽怪得了谁?如若九哥还活着,已过不惑,也该从江湖中抽身出来,不再好勇斗狠,了却了冤仇抱负,像他这样,任凭天地高阔,云际渺渺,自在遨游去也。

搓着发热的铁胆,段危楼信口吟弄起早晨刚背的两句诗:

鹗立云端原矫矫,鸿飞天外又冥冥。


作者:波点

文章名:前夜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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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搓搓地再贴一个故事,希望大家能喜欢~

有什么让人你听了细思极恐的事情?

这些回答让我觉得我的眼泪快流光了,但是每次看下一篇我就意识到眼泪是流不完的。推荐下面的文章,本来我也只是看了哪吒那一段,没想到后面更感人。

作者是张春,她知乎上用的是本名,可以直接搜。



张春:我妈不是个普通的妈妈

隔壁的蓉蓉吃饭很不乖,到处跑,她妈妈总是拿着碗和勺子跟着她,趁她不注意就塞一口,有时候也会气得打她。

我家从来没有过这个问题。小时候,我有一次赌气不吃饭,我妈劝说无果,就收了碗筷,并把家里吃的全部藏了起来,从此我就不赌气了。我妈说这招她是跟我外婆学的,我外婆曾经饿过她两天。眼都绿了。

小表侄的成长经历也可以印证我妈的非凡。他一到两岁在乡下长大,被当成心尖上的肉一样疼着,他半夜哭闹,他外婆就开电视给他看,一个一岁的小孩,居然养成了半夜一点看电视的习惯,谁都拦不了。别人看他长得可爱,就来摸他头捏他脸,他就仰着头骂:孬逼孬逼孬逼孬逼孬逼孬逼孬逼孬逼。大人们都丢人丢崩溃了。

后来,他落入了我妈妈的魔掌。

在他还只和桌子一样高的时候。有一回他又大哭大闹,我妈妈抓住他的手脚就把他扔到屋外去了,关上门,一次就治好了任性的毛病。

我妈说:“奇怪,他自己居然都记得,他还很来劲地说——还剩一只鞋子在屋里,也给我扔出来啦!”

我想讨论一下技术细节,问:“要背朝下扔吗?怎么扔才能不受伤呢?”

我妈说:“没有什么要注意的!扔出去就行了!”

我冒了一头汗:“那扔坏了可怎么办!”

“坏了就算了!”

我又冒了一头汗,说:“那么倔,哭坏了怎么办?”

我妈又说:“又不是没整病过!”

我于是又听说一件让我满头汗的事:小表侄的嗓子天生就不好,扁桃体特别容易发炎,偏偏特别喜欢吃辣椒,一吃就病,也拦不住。

终于有一回家里买了些特别辣的辣椒,大人吃一个就得喝冰水才受得了的辣椒,他一定要吃!我妈说,那你吃。他一口气吃了五个,然后辣得伸着自己的舌头,两只手轮流捋。这一回病得厉害了,扁桃体发炎,又引起发烧,一共病了半个月。

?

我说:“那姐和姐夫随你整他?”

她说:“是啊,他们都看着呢,不做声!”

“那他们可真是太信任你了。”

我妈得意地说:“我现在太会带小孩了。”

从那以后,小表侄一吃饭,就问:“这个菜里有辣椒没有?少放一点辣椒啊!”也从那一次以后,再也没得过扁桃体炎。但我不禁又冒了一头汗。我妈可真是个暴君。

她年轻的时候成为一名会计,在食品站工作。那个年代的屠夫看不起坐办公室的臭老九,男人看不起女人,双重歧视。我妈妈一个不服,就学会了杀猪。

一个20来岁的女孩,穿着黑色的皮围裙,按倒一头猪,干脆利落地手起刀落,想想真是很酷。后来我妈走到哪儿,那帮屠夫叔叔们就跟到哪,拜她是老大。后来我妈妈结婚生孩子,叔叔们也都很疼我。

她常哀叹为什么我长得这样弱不禁风。“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一只手能拎半边猪。”她总是这样说。既杀猪,也去屠凳上卖肉。后来念书读到北京某某百货有个全国模范售货员,卖糖果不用称,一掂就知道多重。我还想,这很稀奇吗?我妈下刀的时候就知道这一刀要割下多重的肉了。

她现在已经60多岁,对数字依然非常敏感,家里每月每年的收支,都能心算精确到个位数。


我们小孩子吃手指,把手指甲都啃坏了。她就给我和哥哥在胸前吊了一粒甘草片。因为甘草比手指头好吃,所以我们就不吃手指头了。

我4岁的时候,看到我和其他小孩子在高楼外的屋檐上追跑嬉闹,极度危险。她也没有打我骂我,去买了个大西瓜,带我们站到那个楼顶,然后把西瓜扔下去。叫我看:你看,摔下去就是那个样子。

我小时候身体不好,上了小学还会尿床尿裤子。妈妈怕我自卑,往床上泼了点水,说,你看,大人有时候也会尿床。

还有一次,在家里看《哪吒闹海》,看到哪吒自杀的时候时间到了,我只好一边伤心地大哭,一边去上学。然后远远传来我妈妈的声音,她在后面边跑边喊:“哪吒没有死——被他师傅救活了——不要哭了!”她追了起码二百米。

可能还只有不到10岁的时候,妈妈就和我说,不要让男人和你太亲密,更不要让男人碰你。洗澡上厕所,就算是爸爸和哥哥也不能看。读到小学四年级,一次我和另外两个小女孩看天上的飞机,追着它一直跑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山头。一个20多岁的男人来和我们说话,然后挨个儿抱我们,说要看看有多重。我看到他抱起一个女孩,撩起了她的衣服,突然觉得不对,灵光一闪,大喊一声:我们快跑!我们就这样跑掉了。很难想象如果妈妈没有早早地告诉我那些重要的东西,当时会发生什么事。

她缝袜子,发明了天衣无缝针法,从里面缝,用针把线横横竖竖,顺着袜子的纹路,硬是把线织成一块布,线头藏到看不见也摸不着的地方。不管多大的洞,补过以后不仅穿着不会硌脚,连看都不太看得出来。

在阳台上种东西,她觉得需要比较肥的土,就用铁钉、肉皮、鸡蛋壳、烂菜叶,各种各样的东西沤烂,来分别制作她要的土。一尺高的一株茉莉,开出几百朵花数都数不清。一株茄子秧结八个大茄子,阳台上种的菜而已,长的菜居然全家人吃不完。后来去大院里开荒种菜,她觉得挑水麻烦,一个人敲敲看看,竟然自己在菜地里挖出了一口井。

?

我初中的时候第一次收到情书,非常忧心。试探地拿给妈妈看。妈妈仔细看完,然后喜滋滋地叠起来还给我说:青春真好,还有人写情书哪。我后来听说很多女孩子不再对妈妈说心事,就是从第一封情书开始。而我却松了一口气,好像也没有什么事是不能和她说的了。

我14岁第一次出家门,要去外地念书,惶惶不安。自己收拾行李也不知道收拾得好不好,请她来看,她随便看了一眼说:很好!我都收不了这么好!这是我的成长里很重要的一件事。

她和3岁的小表弟一起看《天堂电影院》,少年在少女窗下苦等而窗户不开。弟弟问我妈:她为什么不开窗户啊?我妈懒得解释,说:她怕他用弹弓打她!到最后那个许多拥吻串起来的镜头时,她也和我一样热泪盈眶。

我们之间,也不都是美好时光。青春期叛逆时,我跟她争吵,说出操蛋的话:“等我长大了,还了你们的钱,我就再也不欠你们了!”

她沉默良久,叹了口气,说:“我们大人有时候也心情不好,你看看还珠格格里的小燕子,她总是逗皇阿玛高兴,你就不能也哄哄我吗?”

当时十几岁的我,拼尽全力准备跟妈妈大干一场,她却在盛怒之时,告诉我她的软弱,她需要我。那个不懂事的少年,终于意识到了一点自己该为成长负起的责任。

她也曾经很粗心,小时候上学,爸妈很少接送我,下雨也一样不接。但是家里的伞都是长柄的大黑伞,我个子很矮,不喜欢带那种大伞,所以经常淋雨。过了十几年,我随便抱怨了一下这件事,她后来几次跟我说:“那时候我怎么就那么蠢,不知道给你买把小伞呢?也是第一次做父母,你也要原谅我们啊。”

又一次回家,她给我买了把最轻便的小花伞,叠起来像个小棍子。这时我已经30岁了。


疯狂辗转在全国各地考美院的那些年,她曾经来到北京看我。后来爸爸病倒了,妈妈去陪护,我却并不知道这些事。

在我最后考试前后、爸爸大手术的时候,不眠不休地陪护四十天回来,她竟然还胖了些。她说虽然没怎么睡觉,但是爸爸吃剩下的东西,不管是什么,她都搅一搅全部吃掉。受不了的时候,就自己跑到厕所里去哭一场。

她说:要疯掉还不容易吗?我要是撒手疯了,还有谁能像这样照顾他,我两个孩子又怎么办?

爸爸终究还是因为癌症去世了。她规定自己每天痛哭一个小时,剩下的时间就要振作起来。因为她的两个孩子都还小,她不能倒。

命运是猜想不透的。爸爸去世一年后,我刚考上大学,突然也卧床不起。我生病已经一个月了,但我不知道有多么严重,一直跟她说没事没事。妈妈还是来了,等她推门走进我宿舍的时候,我已经躺在床上不能动了。

她一进来站在门口,我说,妈。就哭了。

她说莫哭莫哭,我说你先等一下,我还想再哭一会儿。

我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好,也许会瘫痪或者死掉。她就背着我,一家一家医院去看。

当时在北京看病太难了,中日友好医院80多岁的老专家,半个月出诊一次。每次排队要排四五个小时。我连躺着都没有力气,还要坐在人山人海的地方候诊。

妈妈的心应该已经被烧焦了吧。她摸着我因为打了很多针而布满淤青的手轻轻说:不知道有没有那种神仙,能把你的病摘下来放我身上。

病久久没有确诊,我除了不能走,连手指都没有力气了,喝水都握不住杯子。医生也没建议住院,现在想想,当时家里也没有钱可能也是个原因。爸爸才刚病逝一年,当时为了给爸爸看病已经卖掉了家里的一处房子。

那些日子,宿舍里有六个女生,我俩就睡在我们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的女孩一米七六,上上下下晃得很厉害。我又很疼,只在凌晨能睡一小会儿。妈妈为了让我睡好一点,总是蜷在最小最小的角落里,而且很早就起床,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到底几点起床的。

我的同学告诉我,遇见妈妈在空旷的操场上独自痛哭。

那是爸爸刚去世一年,这个家庭还没从沉重的打击里恢复,就接踵而至灭顶之灾。这一切又落到了妈妈的身上。若换个人做我妈妈,也许我们就都活不下来了。

在北京治疗三个月后,连医生都不怎么搭理我了,说住院也没有什么意义。我一步路也不能走,她就背着我,从北京跋涉两千公里,的士、火车、小巴、大巴、三轮摩托车、板车,把我弄回家。她到处寻访奇怪的方子和疗法,又把我背去各种奇怪的地方治疗。

最后,她自己研究医书,研究疗法,自己试药开药,在自己身上试针,给我打针。她甚至琢磨出了一套按摩的手法,能准确地摸出我任何地方的疼痛,并说出疼痛的程度。

半年后,我站了起来,回到北京去读书。

这是个什么样的女人啊。


有些事后来我知道了,有些事,可能我永远也不知道。

有一年我写了两篇小说。在一个挺糟糕的情况下,这些小说是个发泄,灰暗消极。十几年后,我妈妈突然提起那两篇小说。她说,“当时我想,这孩子应该活不成了。”就停住,然后眼睛红了。

我又回忆了一下当时她看到的反应,她当时笑笑开了个玩笑:“你们小艺术家啊,还是少写这种东西。”后来就再也没提过。

我还自以为是一个很敏感的人,当时觉得她也没怎么当回事。

她在觉得“这孩子大概活不成了”的心情中,说出那种话,是怎么做到的呢?她是怎样看着我吃饭,睡觉,坐在电脑前。我说话的时候她该怎么应对,沉默的时候她怎么和我相处?她是不是不眠不休地留意着我的一举一动,在忍受着即将失去我的巨大惊慌时,仍然在工作,煮饭,吃饭,保持健康和镇静。她是不是也做好了失去我的准备,在她的身躯里,心是不是已经碎成了渣。

我竟然让妈妈经受过那样的煎熬,忍了十年之后,终于在我面前红了一下眼睛。在那之前我没有写过小说,在那之后也不再写了。

还能说什么呢,自责都是一种虚荣而已。

有这样的榜样在前,善待生命的决定也越来越清晰。我只能说,愿我不虚此行,所有的期待都有回音。更愿她承受的,疼痛的,爱着的我,让她的生活更有意义。


妈渐渐老了,成为一个可爱的老人。

我总觉得她是个很有智慧很大气的女人,爸爸去世后她并没有沉溺于悲伤,使我更加彷徨,却告诉我生命是自己的,不管遇见什么事情都要活得快快乐乐。她六十多了,还在忙来忙去,觉得自己还能做很多事情,还希望能为我们创造更好的条件。

她有一回跟我的好朋友提到,我从来不当她的面为爸爸的去世哭,她很不放心。我有时会想,不知道她充实和快乐的样子,会不会是做给我看的。那一年我回家,破例起了个早,发现她在阳台上对她养的鸡说话:你看看你,吃你自己的那些啊,干吗要抢她的啊。

我想自言自语的人心里是不是很孤寂。对于她的忙碌,我不敢心酸,怕辜负她的聪明和心意。

从小到大,她从来没有像很多妈妈那样,说她怀我的时候吃了什么什么苦、落下什么什么病之类。她总说我是她不惜一切代价一定要要的宝贝孩子。她轻巧地说:生命是瓜熟蒂落的事。给了我很深切的安慰。

我想也许我没有什么问题,也许我不是个麻烦,我只是太年轻了有些事情还没搞明白,也许我的孩子会快乐。

?

和妈妈分开的日子里,我常常想到她。种的薄荷也想她,只要妈妈在,它们就都卖力地发着新叶,很快就长成绿绿的一丛,妈妈一走,它们就在很快的时间内枯萎下去。

我为它们翻土、浇水、施肥,希望它们恢复生机。做这样的事情时,每一步都好像听见妈妈就在旁边,叮嘱这个,叮嘱那个。好像我做这些也不是为了种薄荷,只是为了想一会儿妈妈。

今年3月,她到厦门来看我,我们去海边散步。妈妈说,她以前不是很会走路,现在因为腿脚没有以前好,反而领悟到一些事情,变得很会走路了。

她说:“要把手甩开,专心致志,不要突然的快,也不要突然的慢,好好的呼吸。要这样,一脚一脚地走,走多远也不会累。一脚一脚地走就可以了。”

她平静地望着前方,均匀地走着路,因为那样认真而仔细,显出协调而动人的姿态。我望着她,因为发觉自己突然涌出的热泪,不得不把头转向海的方向。

她一直喜欢看我写的作文。要出一本书了,我想对她说的话,想了很久终于想好。

千言万语变成两个字:幸会。

这边贴上T大的专栏,方便给喜欢大大文的可爱们指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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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作者 T大的《我家二爷》


每看一次哭一次





我家二爷

作者:Twentine


——你说世上最值钱的是什么?


——金山银山。


——不对。


——那是啥。


——是浪子回头。


第一章  

我家二爷是个纨绔,整个杭州城都知道。

  杨家开着全国最大的丝绸铺子,富甲一方,府里有两个公子爷。大爷杨一方,大伙一提起来全竖大拇哥。那是杭州城里一顶一的神童,书读得好,考中了进士,加之杨一方长相清秀,眉目俊朗,所以老爷出门走个应酬什么的都喜欢带着他。

  没事小画一作,小诗一念,在满是铜臭味道的商圈里简直就是阳春白雪一枝梅,高贵得不得了。

  而二爷杨一奇,说来也是个人物——毕竟让人听完名字就开始皱眉头的人也不多。

  二爷比大爷小了一岁,但心智人品可差得不是一星半点。

  都说三岁看到老,二爷三岁的时候,杨府年关摆宴,流水席哗啦啦摆了一长街,请来京城最有名的戏班子来府里唱戏。当时戏子在台上唱到一半就啊地大叫了一声,众人看过去,发现从她裙子底下钻出来一个人——没错,就是我们二爷。

  于是那天,几乎全城的人都知道了,杨家二公子在三岁的年纪就知道爬进戏子的裙子里摸大腿。

  老爷和夫人老脸丢尽,差点一口气没上来过去了。

  后来,老爷先后请来四五个教书先生,老的少的,严苛的慈爱的,全都不好使,二爷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们全都气跑了。

  不过好在大爷很争气,老爷和夫人慢慢的也就不再管二爷了,每月发点钱,打发他爱做什么做点什么,他们则是全身心地教导大爷。

  哦对了,还没有说我是何人。

  既然称呼杨一奇为“我们二爷”,那我自然就是杨府的人。

  没错,我是二爷的丫鬟,八岁的时候被卖到杨府,开始是在厨房打杂,后来被调到二爷的院子里帮忙。

  我是被夫人亲自调过去的——如果你是认为我是因为花容月貌而被调过去当通房丫鬟,那就大错特错了。

  正好相反,我被调过去正是因为容貌丑陋。

  其实,我个人认为自己长得不算太丑,不就是个子矮点,脸圆点,眼睛小点,胳膊粗点,除此之外,我还是一个挺不错的姑娘。

  但一进到二爷院子,我就知道自己错了。

  我这个长相在二爷院子根本称不上是人,猴子还差不多——还是山里不常打理的野猴子。

  后来有人跟我说,之所以给我调过去,是因为二爷把他整个院子里的女人都睡了一遍。丫鬟们都勾心斗角,没人好好干活。

  我去的第一天,给二爷请安,二爷正在喝茶,看见我后那表情要多狰狞有多狰狞,挥挥手让我自己干活去了。

  我心说,至于么。

  不过,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二爷。

  我想,也不怪那些小丫鬟都上赶着去找二爷,二爷长得确实耐看,我之前是见过大爷的,大爷虽然也不错,但是比起二爷总少了点意思。

  大爷虽然书读得多,又招人喜欢,但是给我感觉总是有点木。二爷就不同了,整个杭州城里,谁都知道杨二爷是最会玩的,一双眼睛成天到晚亮晶晶,平时穿着宽松的衣裳,衣怀一敞,扇着扇子从西湖边上一溜达,整条街的姑娘都会看过来。

  杨府很大,大爷的院子和二爷的院子隔得老远,但是府里人都知道,这两个院子的人互相看不顺眼。二爷的下人嫌大爷的下人长得难看,大爷的下人嫌二爷的下人没教养。

  而我作为拉低二爷院子整体水平的人,在院子里的生活不是很舒畅。

  脏活累活基本都是我来干,这倒也还好,问题是各种莫名其妙的罪名也是我来担。

  比如说,二爷最近收的丫鬟春雪,在花园里看花的时候不小心把之前受宠的绿柳脚给踩了。就这么点事,两个姑娘硬是在花园里厮打了起来,那个时候我在一旁正扫地,闲来无事,就想瞧个热闹。

  后来二爷来了,两个打斗起来猛如虎的姑娘马上温顺如羊,左一个右一个贴在二爷身边,你一句我一句地哭诉。

  二爷两边都抱着,哄哄这个,又哄哄那个。

  姑娘们一定要分个高下,都说自己多挨了一下,要二爷做主。二爷哪个都不舍得打,左右看了一圈,正好瞄到了我。

  那一双秋水眼看到我的时候,我心里咯噔一下,顿时有种不好的预感。

  结果预感成真,二爷迈着轻快的步伐,走到我面前,扇了我一巴掌。

  那巴掌说轻不轻,说重不重,真要形容起来,可能是杨二爷愿意在我这个猴子丫鬟身上下的最大力气了。

  我是只识时务的猴子,在被扇完的一瞬间,我马上跪了下去认错。

  然后杨二爷用他特有的懒洋洋的声音对那两个姑娘说:“差不多行了啊。”

  此事就此完结。

  一直到今天,我都不明白二爷到底为什么要扇我一巴掌。

  可能是威慑,可能是安抚,也有可能是二爷看我不顺眼,非要来那么一下。

  不过,那是二爷第一次碰到我。

  我经常听见通房丫鬟们嚼舌根,说二爷多么多么厉害,尤其是那一下的时候,简直爽上天。我被扇之后的那一晚,不无意外地在想,这一下确实爽上天。

  后来有一天,夫人大驾光临,将二爷叫出去长谈了一晚。

  丫鬟们都聚在一起悲春伤秋。我好奇啊,就过去问了问。平日里她们是不会跟我多说话的,这回看来是真的伤心了,连鄙视都懒得给我,就把事情说了一遍。

  我一听就懂了。

  原来夫人要给二爷找媳妇了。

  那时大爷已经成亲三年多了,儿子都有了一个,二爷因为一直玩,所以都没有好好打理自己的事情。老爷这几年也把家里的生意慢慢交给大爷做,事情都办得差不多了,就想起二爷的亲事来。

  二爷虽然是个纨绔子弟,贪玩又好色,名声臭得很。但奈何杨府势力大,银子花不完,所以上门求亲的人家还是不少的。

  夫人问二爷的意见,二爷也没多说什么,只告诉夫人只管挑漂亮的来。

  夫人恨铁不成钢地叹气着离开。

  后来,老爷和夫人为二爷选了一户茶商家的女儿。

  这户茶商也了不得,在杭州城也是数得上号的。他们的小女儿今年刚刚十六岁,正是花一样的年纪。

  两家安排了一次见面,那天二爷还起晚了,也没怎么收拾,就那么稀里糊涂地去了。

  结果那小姑娘一下子就给二爷这种倜傥的气质吸引了,对方父母还有些迟疑,但一想杨家家大业大,也不在乎养个二世祖,也就应承下来了。

  于是夫人开始清二爷院子里的小丫鬟们。

  那半个月院子里成天到晚鬼哭狼嚎,我一连好几天睡不着觉,脸瘦得更像猴子了。

  不过,也多亏了我的猴子脸,夫人在清扫内院的时候压根就没往我这瞅,我安安稳稳地在二爷的院子里留下了。

  除了我之外,二爷院里还有个五十多岁的老仆,除我俩之外,院子里连个母耗子都没有了。小厮,护院,管家,清一色的全是男人。

  二爷对此十分不满。

  要知道,我们二爷脾气是很大的,有女人哄着的时候还好,没女人的时候那简直就是一只脱了缰的野狗——不,我是说野马。

  五十多的老仆冯婆耳朵背,于是就剩下我被二爷成天折磨。

  我在二爷院子待了两年多了,还不如那两个月同二爷接触的多。就算他在院子里逗鸟玩,玩烦了也会踹我两下。

  我敢反抗么,当然不敢。

  于是我一天到晚给二爷出气,心里算着赶快过年。

  为啥盼过年呢,因为二爷的婚期就在年关的时候。过了年,这院子来了女主人,二爷也就没工夫踹我了。

  就在我数着天数过日子的当口,二爷出事了。

  严格来说,不是二爷出事,而是杨家出事了。

  那次老爷为了生意上的事要跑江苏一趟,正巧二爷在家憋不住了,要去逛窑子被抓回来了,老爷一怒之下拉着二爷一起走。

  就是这么一去,便出了事。

  具体发生了什么,我这个小丫鬟是不可能全知道的,那天我正在洗衣裳,就听外院里哗啦哗啦地叫嚷声。我正奇怪着,就见一群官兵冲了进来,在屋子里翻来翻去,他们行动粗鲁,好多二爷的宝贝都被砸碎了。

  那天晚上,官兵走后,我听见府中内眷们抱在一起哭。

  那哭声凄惨无比,持续了一夜。

  我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从那天起,杨府就没了。

  那大宅子被封了起来,我们一堆人都去了老爷之前在城郊置办的一个小院子里。夫人召集家仆,每人分了点钱,要我们都走。

  我第一次看见夫人穿我们这种贫民穿的衣裳,不过夫人就是夫人,穿什么都很漂亮。

  在接钱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问了一句——

  “夫人,我们二爷呢?”

  夫人一听我的话,两眼一红,捂着嘴就哭了出来。


第二章

  我没走,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为什么没走。

  可能是因为那天在我问到二爷的时候,夫人留的眼泪。

  后来,整个院子的人都走光了,不仅是下人,还有家眷也都回了老家投奔亲戚,夫人也带着几位小姐离开了,临走前跟我说,要我照顾好院子,过些日子也许二爷会回来。

  不过大爷却没走。

  他说老爷留下的杨家不能就这么垮了,他同夫人说让她先回娘家,到时候就接她回来。

  我个人觉得,这话纯粹是说着给夫人乐呵的。

  院子里的下人就剩下三个,我、冯婆、还有一个大爷院子里的家仆,连大爷的老婆都走了。

  那个家仆叫元生,有一天干活的时候他问我为什么留下来,我没答,反问了他为啥。他说大爷对他有恩,他不能忘恩负义,然后他问我,是不是因为二爷对我有恩,所以我才留下。

  我当时就呵呵了。

  别说有恩,杨二爷对我,没仇就不错了。

  但我没这么说,说完还得费力解释。我就说是了,二爷对我有天大的恩德,我也不能忘恩负义。

  元生听我这么说,拉着我到一边,小声说:

  “你也是忠仆了,二爷就亏你照顾了。”

  我一愣,心里觉得这话不是随便说着玩玩的,问他:“怎么了?”

  元生脸色很不好,跟我说:“商队不是出事了么,我听说不仅是耽误皇商,还碰见仇家了。”

  我问他:“什么仇家。”

  “谁知道呢。”元生说,“生意场上,仇家还能少了,看见杨家失势,在回来的路上给队伍劫了。老爷也没个机会受审,就直接去了,唉……”

  你别光叹气啊,我又问他,“那我们二爷呢?”

  元生说:“二爷逃了一命出来,但是……”

  我真想抽他一巴掌。

  “到底怎么了。”

  元生说:“听说,身子好像残了。”

  那一整天我都迷迷糊糊的。

  元生说二爷的腿伤得很重,不能动地方,现在好了一点,正往杭州回呢。我合计着,伤得很重是有多重。折了?瘸了?

  当时的我根本没有多考虑什么,我就是想了想,要是腿伤了,躺床上养伤的时候,以二爷的脾气,我不知道得挨多少脚。

  所以我还是热切期盼二爷能早点养好伤的。

  后来证明,我实在太天真了。

  二爷回来的那天,是我开的门。

  说真的,我根本就没认出来。

  门口停着一辆牛车,赶车的是个老大爷,看着五十好几了,穿的破破烂烂的。我以为是来要饭的,就说:“大爷你去别处吧,我们这也快揭不开锅了。”

  老大爷摆摆手,指了指后面,操着一口浓重的外地口音,对我说:“把这个送来,得给我二两银子。”

  我朝他身后看了看,牛车上铺着稻草,隐隐约约好像有衣裳的影子。我走过去,边说:“这个是啥,谁叫你来的。”我还以为他是卖货的,刚要打发他走,结果就看见了车上躺着的人。

  我足足看了能有半柱香,才犹犹豫豫地开口:

  “……二二二、二爷?”

  我不知道二爷是不是醒着的,反正他的眼睛是睁着的,但是一动不动,眨也不眨,看着特别瘆人。他头发散乱,脸上瘦得都脱相了,身上盖着一层厚厚的草垫子。

  我见他没理我,犹豫着要去扶他,结果那老大爷喝了我一句,“小丫头慢着点!别弄死了。”

  我顿时就不乐意了,好好一个人,怎么就能弄死了呢。

  等我把二爷身上盖着的草垫子掀开的时候,我就明白了老大爷的话。

  我平复了一下心态,然后去院子里喊元生帮忙。

  二爷从车上被抬回屋子,一路上表情都没动一下,不知道的真以为是假人了。

  主要干活的是元生,我就在一帮帮衬着,给二爷折腾到屋里后,元生去拿了银子给老大爷。

  等到了晚上,大爷回来了,看见屋里的二爷,眼泪一下子就流出来了。他扑到二爷的床边,大叫着:“我的弟弟啊,弟弟啊……”

  其实我很想提醒他一下,要不要先请个大夫。但是看着大爷哭得实在太惨了,我也就没好上去开口。

  比起大爷,我们二爷镇定多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棚,别说哭,一点表情都没有。

  我在屋门口候着,也顺了个缝隙看着二爷。

  那还是我们二爷么。

  我终于明白了元生那时候那副沉重的表情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之前还觉得二爷能恢复,现在看见了二爷的身子,我觉得我实在是太天真。

  二爷残了,而且残得很严重。

  我这么说吧,二爷现在就剩一半了。

  他两条腿都没了,其中左边还能比右边稍强点,剩下半条大腿,右边是彻彻底底从大腿根切没的。

  原来我得仰头看的二爷,现在估计就到我胸口了。

  后来,大爷终于想起来给二爷请大夫了。现在杨家没落了,也请不来什么好大夫,一个江湖郎中过来瞧了敲,掀开二爷的被子看了几眼。

  因为要照顾伤口,二爷下身都没穿衣裳。郎中看了一会,跟大爷说,命是捡回来了,好好养吧。

  大爷把郎中送走,回屋跟二爷说话,但二爷根本不理会。

  过了几天,还没等大爷撬开二爷的嘴,他就得跑外省打点生意了,临走前他跟我说,让我好好伺候着。他两个月后回来。

  大爷把元生一起带走了,所以院子里就剩下二爷和我。

  啊,还有冯婆。

  你看看,她成天也不说话,我都快把她忘了。

  应下了大爷的吩咐——其实他不吩咐我也得伺候二爷,谁叫我本来就是丫鬟呢。

  之前几天是元生在伺候,我第一天进屋的时候,闻着屋子里那个味道啊,简直要发霉了。我把窗子打开,顺便跟躺在床上的二爷解释说:“通通风。”

  二爷当然不会理我。

  然后我给二爷喂饭,他也是跟个假人一样,嘴一张一合,眼睛不知道看着啥。

  一直到晚上,我把药拿进屋,跟二爷说:“二爷,奴婢给你换药。”他这才有了点反应。

  二爷的龙目终于动了动,看向我。

  我走过去,要把二爷的被子掀开,还没等动作呢,二爷就低沉地来了一句:

  “滚。”

  其实我早就料到了是这句话。

  作为一个元生口中的忠仆,我当然不能滚了。我低眉顺目地又跟二爷说:“二爷,伤口得换药了,可能会有些疼,你忍一忍。”

  然后我把被子掀开,闻到里面一股子烂肉的味道。

  这元生根本不会照顾人啊。

  我拿着药,尽最大努力轻一些地洒在二爷的伤口上。在药沫落上去的一瞬间,我看见二爷的腿抖了抖。然后我就被一股大力甩到了一边。

  人也倒了,药也洒了。

  二爷的胳膊还挺长。

  我抬头,看见二爷头发散乱,一双眼睛跟野兽似地,死死地盯着我。

  “我让你滚。”

  我滚了么——当然没有。

  二爷的暴脾气我是十分清楚的,怎么说我在他院子里当出气沙包也有几年了。我很想跟他说你现在拉这么一下根本就不疼,当年你踢我的时候比这个狠多了。

  然后我猛然想起来,我现在不怕二爷,是不是因为他再也不能踢我了。

  我一边瞎合计着,一边把药弄好,再一次来到二爷床边。

  吃一堑长一智,这回我学聪明了,站到床尾的地方上药。就算二爷再接一截胳膊,只要躺着,这里就绝对够不着。

  我真是机智。

  我这边乐呵了,二爷那气得直哆嗦。他两手放在身体两侧,看那架势是想坐起来收拾我。

  但我完全不怕。因为他现在太虚弱了,而且断了的两条腿伤口都还没愈合,红黑红黑的,看着就疼得要命,要是坐起来,把伤口一压,那还不得跟死了一样。

  所以我安安心心地上药。

  话说回来,上药的时候我还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二爷啥也没穿,虽然我一直被院里人喊猴子,但也是个未出嫁的黄花猴子,看着二爷赤条条的身子,现在想起来还有些小紧张。

  二爷那里……

  我只能说很壮观。

  不过比起那,现在二爷的腿更壮观。我专心致志地涂药,每碰到一处,二爷就会哆嗦一下,后来药上得多了,二爷整个屁股都开始抖了,一边抖一边啊啊地叫唤,语不成调。

  我斗胆抬头看了一眼,二爷脸色惨白,面目狰狞,青筋暴露,脸上湿漉漉的全是冷汗。

  我估计他现在疼得连骂我的力气都没有了。

  换好了药,我去厨房把饭做好。然后端到屋子里。

  二爷还是跟条死鱼似的,睁着眼睛躺在床上。

  我舀了一勺粥,送到二爷嘴边。

  二爷啪地一下扇飞了。

  幸好我把碗护得好,虽然烫了一下,不过粥没洒就好。

  “二爷,你吃一点吧。”

  二爷:“滚。”

  我不知道要咋办。

  这要是放在从前,二爷一句滚,那我就得提着屁股有多远滚多远。但是现在……现在我滚了二爷怎么办。但我又没有好法子。上药可以用强,难道吃饭也要么。

  等等……用强?

  没错,就是用强。

  我把粥放到一边,瞪俩眼珠子等着它凉。这样强灌下去不会烫着。

  过了一会,我试了试,觉得差不多了。把碗端了过来。

  二爷可能从来没试过被一只猴子居高临下看着的感觉,眼神十分不善,我说了一句——二爷,得罪了。

  然后我真的就得罪了。


第三章

  自那天起,我找到了给二爷上药和喂饭的方法。

  可喜可贺。

  二爷后来也不骂我了,直接当我不存在,每天就一个姿势,睁着眼睛看天棚,吃喝拉撒全在床上。

  说起这个吃喝拉撒,前两个字是我遭罪,后两个字是二爷遭罪。

  他下不了床,我每隔一段时间就得进去伺候一次。

  解小的也就算了,二爷还是可能充当死鱼,我拿着尿壶把下面对准了就行。可解大的就要了亲命了。得扶着二爷坐起来才行。

  说是坐,其实也就是把屁股托起来,再把屎盆子放下去。

  因为二爷右腿连根去了,屁股动那么一点,就得粘带着伤口。再说拉屎这种事,怎么也得使劲是不是,一使劲,两边都跟着疼。

  每次二爷解大的,都是哼哼啊啊哆哆嗦嗦、屎尿冷汗加眼泪,那屋里的氛围要多凄惨有多凄惨。

  但日子也就这么过下去了。

  一个月以后,二爷的伤口逐渐好转。

  大爷和元生还没回来,可家里已经要撑不下去了。我蹲在院子里想了想,要是再没银子进账,估计四五天后二爷连稀粥都喝不上了。

  于是我决定搞点东西出去卖。

  卖啥呢。

  想了又想,我决定卖点手艺活。别看我长的像猴子,其实我有一双灵活的巧手。

  白天我伺候好二爷后,就跑城郊摘了一筐花花草草,然后回院一顿编,编成花帽,项链,镯子。现在正是踏春的好节气,每天都有公子哥带着小姐们出城玩,我就堵在城口的地方卖。

  你别说,卖得还真不错。

  就是有点累。

  因为花草得新鲜好看的才能卖出去,隔夜的就蔫了。所以我得每天跑一趟才行。

  但是有钱赚就好,总不能真把二爷饿死。

  那天我又喂二爷吃饭,二爷忽然说了一句,把窗户打开。

  我连忙开了窗,已经是春天了,外面风儿和煦,鸟儿叽喳,一派生机盎然。我看着外面,一时也怔忪了。

  二爷低声说:“关上吧。”

  我发誓我第一次是真的没听着。

  二爷可能是以为我故意抗旨,大吼了一声:“我叫你关上——!”

  我吓得一激灵,转过眼,看见二爷别过头,半张脸埋在被褥里,看不真切。

  我忽然——也就是那么一瞬间,忽然觉得二爷有点可怜。我也不知道自己哪来的勇气,对二爷说:“二爷,我带你出去转转吧。”

  二爷没搭理我。

  我走过去,扶住二爷的肩膀,二爷一甩膀子。

  “别碰我!”

  我那时候真的是上头了,居然没有听二爷的话,拉着他坐起来。

  二爷的伤口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但是也没怎么起身过,猛地一起肯定是头晕眼花,我趁着他晕头转向的时候,手脚并用,给他弄到了板车上。

  二爷缓过神来后,已经躺在板车上了。

  他刚要发火,转眼看见身边堆着的东西。那是我准备拿去卖的花帽。二爷说:“这是什么。”

  我如实回答。

  二爷没说话了。

  我觉得他是嫌卖这东西太丢人了,但是我又没有其他好法子。看他没有发火,我推着他出门。

  不管怎么说,在屋里憋了那么久,出来晒晒太阳也是好的。

  我卖东西的时候,二爷就在板车里休息。

  本来呢,一切是很顺利的。

  但是忽然来了一伙人,到地摊前找茬。我实在很纳闷,要找茬不能换一天么,非得在二爷在的时候。

  我后来才知道,这伙人是跟二爷认识的。二爷以前得瑟杭州城的时候,有不少人看他不顺眼,这回看着他没落了,就来欺负人了。

  他们一伙人围着板车,口里是嘘寒问暖,不过我怎么看怎么觉得他们是在幸灾乐祸。尤其是打头的那个,长得还挺俊,穿着打扮也十分体面,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眼神那个毒啊。

  二爷没有说话,也没有动作,就那么躺在那。他虽然没什么表示,但我就是能看出来,他已经难受得要死了。

  二爷的下身被我盖了一块毯子,怕风吹了着凉,那个打头的伸手掀开,大伙看见二爷缺斤短两的下身,都是一愣,然后哈哈大笑。

  我瞬间就炸了。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捡起一边的树棍大叫一声,照着那打头的人就轮了上去。那人防不胜防,让我砸了个正着。

  他们可能谁都没想到一个下人敢干这种事,就连二爷都看了过来。

  那被打的也愣了一下,然后回过神,手一挥,他周围的狗腿子就冲上来给我一顿毒打。

  我抱着头猫成一团,咬牙挺着。

  踹这么狠干啥,有意思么。

  后来他们打累了,收工接着逛街。我缓了好一会,从地上爬起来,第一眼就看见二爷面无表情的脸,还有那黝黑黝黑的眼睛。

  我合计完了,又给他丢人了。

  这么一折腾,花帽都被打烂了,也卖不成了,只好回家。

  回家的路上,二爷一句话都没有说,我有点后悔带他出来了。

  在家躺着虽然闷了一点,但最起码没有气受啊。

  晚上吃饭的时候,二爷破天荒地说了句扶我坐起来。

  要知道他之前吃饭都是半躺着被喂的。

  我扶他起来,二爷看着我。我知道我现在的脸肯定很精彩,就把头低了低。

  二爷说:“抬起头。”

  我睁着肿眼看着他。

  二爷看了半天,冒出一句:“你是哪个。”

  我懵了。

  我心说二爷你不是被那伙人气傻了吧,我战战兢兢地说:“二、二爷?”

  二爷皱了皱眉,说:“你是大哥买来的丫鬟?”

  我:“......”我知道他没傻,是我傻了。我深吸一口气,对二爷道:“二爷,奴婢是原来杨府的丫鬟。”说完我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是原来二爷院子里的。”

  二爷想都没想,道:“不可能。”

  我:“……”我知道他下一句话憋在肚子里没说——我院子里不可能有长成这样的丫鬟。

  于是我又深吸了一口气,把我怎么进他院子的经过讲了一遍。

  二爷听完久久不语,半响,道:“你为何没走。”

  我愣了愣,对啊,我为何没走。我还没想好要如何回答的时候,二爷已经发话了,“罢了,把饭给我。”

  我下意识地把饭碗递给他。

  二爷靠在墙边,自己吃了起来。

  我还傻愣愣地站着。

  他坐得不稳,身子歪了的时候他就自己伸手撑一下,这一顿饭下来,我竟是再也没添手。

  吃完饭,我要去洗碗,二爷把我留下了。

  “坐下。”

  我坐好。

  “你叫什么。”

  “猴子。”

  “……”

  二爷神色复杂地看着我,“叫什么?”

  我说:“奴婢叫猴子。”

  二爷一副被饭噎住的表情,然后说:“猴子,家里还有多少积蓄。”

  我说:“二两银子。”

  二爷:“……”

  我想可能这个数让二爷有些接受不了,刚要宽慰他说大爷已经去外面跑生意了,谁知道二爷忽然说:“够了。”

  我:“?”

  二爷没再多说,问我那些帽子一天能卖多少。

  我说:“五钱。”

  二爷英眉瞬间皱了起来,“卖多少?”

  我又说了一遍。他说:“明天你做好东西,先别去卖。”

  我不知道二爷要干啥,但还是跟他点了点头。

  说完了这些,二爷又吩咐我,把外面的草垫子拿进来。

  我把草垫子拿进屋,二爷让我在地上铺好。我一一照办,做完之后二爷让我出去。我去厨房洗碗,心里觉得二爷今晚有些奇怪。

  洗完碗,出来院子的时候,我听见二爷的屋里有声音。不过他没传唤,我也不能进去。我坐在屋边上听着,听着里面不时扑通扑通的。

  我忍啊忍,实在没忍住,就扒着窗户缝看了一眼。

  这一眼给我吓坏了。

  二爷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床上摔下去了,仰着躺在地上,好像是想要翻身。

  我什么也顾不上了,连忙冲进屋,我进去的时候二爷好像吓了一跳,在地上瞪着我。

  “谁让你进来的!?”

  我说:“奴婢来伺候二爷。”

  “出去——!”

  我还犹豫着,二爷转过脸不看我,“我叫你出去!”

  还是这暴脾气,我转身出门,在门口听着屋里乱七八糟的动静。

  一直到深夜,屋里终于传来声音。

  “猴子,进来。”

  我推开门。

  二爷浑身湿淋淋的,躺在草垫子上。像是力气全部用光了一样,他有气无力地跟我说:“扶我上去。”

  我把二爷抱上床,二爷还呼哧呼哧地穿着粗气。

  我心里隐隐约约也明白了二爷在做什么,犹豫了一下,还是对他小声说:“二爷,你要想锻炼身子,还是叫奴婢帮你吧。一来多一个人帮衬练得快些,二来也免得磕磕碰碰,再伤着了。”

  我真是吃了豹子胆才敢开口说这些的,说完我就逼着眼睛等死。

  谁知二爷闭着眼睛,等气喘匀了,低低地说了一句:“嗯。”

  我从二爷房里出来,心想二爷今晚的确有些奇怪。


第四章

  第二天,我听二爷的话把花帽做好,然后放到一起。二爷在一堆花帽里面挑挑拣拣,分了两三堆,然后让我把他抱上板车。

  我还想二爷经过昨天,可能不愿意出门了呢。

  他让我去城西的旻鹃阁,那是家卖胭脂首饰的店铺。我们到了门口,二爷让我进去叫掌柜的。掌柜的出来看见坐在板车里的二爷,脸色不太好看,但还是打了招呼。

  二爷让我去一边坐着,然后自己跟掌柜谈。

  我坐到一边的树根下,也听不见他们在谈什么。那掌柜的拿起我做的花帽上上下下看了半天。

  过了快半个时辰了,我看见掌柜的招呼店小二把车上的花帽都拿进了店,然后自己也进去了。这时二爷才招呼我过去。

  “走吧,回去。”

  我不敢多问什么,推着板车回家。

  回家后,二爷扔给我一个袋子,我接过来,里面是几块碎银。我惊讶地看着二爷,二爷说:“你赚来的。”

  这这这……

  二爷吩咐说:“以后三天交一次,一直到花期过去。挑白粉的桃花枝,再加些合欢花,莫要用柳条。”

  我连忙点头,“是是。”

  主子就是主子。

  挣得多了,干活少了,时间空闲了。

  现在二爷每天除了吃喝拉撒,就是锻炼身体。

  我怕他再磕碰,又扎了些草垫,铺在地上。二爷自从伤好了,就把裤子穿上了。为了方便,我把裤腿截去,缝在了一起,正好够二爷穿。

  二爷现在身体大不如前,连坐都困难。每天我扶着他的背,他自己练坐,一坐就是一上午。一开始时总是往右边倒,后来二爷练得多了,渐渐地坐稳了。

  现在二爷不仅能坐了,还能双手撑着地,往前动一动。

  我问二爷要不要工匠打个轮椅,二爷想了想,摇头,说:“那东西行动太不方便。”

  “那……”

  二爷使劲揉了揉自己左边的半截大腿,看了我一眼。

  我震惊地发现二爷的眼里居然有些犹豫,我等了半天,他侧过脸,低声说:“你过来。”

  我已经站在你面前了,还怎么过去?

  但主子的吩咐还是要听的,我往前蹭了半步。二爷说:“你摸一下。”

  我:“?”

  二爷不耐烦道:“摸一下我的腿!”

  我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但还是伸出了手。

  他把自己的手拿开,我小心翼翼地碰上去。

  这不是我第一次碰到他的腿,之前换药的时候也碰过,还是光着的。现在这半截大腿穿在裁剪好的一小截裤腿里,我看着居然比之前光着的时候更紧张。

  二爷似乎也被我的态度感染了,他的脸有些红——我感觉是被我气的。

  我听话地摸了上去。二爷的腿还是挺粗壮的,我一只手包不住。手下是布料,布料里面又有些坑坑洼洼。我不知道是自己的手在抖,还是二爷的腿在抖。

  “摸清楚没。”

  我跟个傻子似的点了点头。

  二爷说:“去木匠作坊,打个这么粗的竹筒。”

  我:“这么粗是……”

  二爷气得脸色涨红,“就是我腿这么粗!”

  “啊啊,是。”我反应过来,又问:“那要多长的。”

  二爷没点好脸色,随手比划了一下,“长了走得费事,两掌长就行了。再打一副木拐。”

  我说:“也要短的?”

  “废话!”

  我退下去办事,木匠听完我的要求,直接说在这等着。我以为要几天后再取呢,人家师傅一脸鄙夷地看着我,“就这么点活,两下就好了。”

  最后我拿着成品出来,心想果然几下就好了。

  不过这……我一边走一边看着手里的东西,顺便拿着拐杖比划了一下,才到我腰这。我又看了看那个圆竹筒,心里有些酸。

  我们二爷现在就这么高了。

  拿回去后,二爷看着那几样东西看了好久。他神色平淡,我站在一边,大气都不敢出。

  二爷说:“倒是快。”

  我马上说:“木匠师傅很厉害!”

  二爷无言地看了我一眼,我把头低下,乖乖闭嘴。

  我觉得,二爷心里是难过的。他拿过竹筒套在自己腿上的动作很粗鲁,别问我怎么看出来的,我就是这么觉得。

  我走过去,帮他一起套,他的手在抖,头低着,我看不到他的脸。

  我说:“二爷,你轻着点。”

  二爷手就顿在那不动了,剩下的活都是我做的。

  二爷下了地,双腋拄着拐,长度刚刚好。

  也就是到我胸口的地方。

  他两手撑着,身子一荡。

  然后啪嚓一下仰到地上了。

  我赶忙过去扶,二爷让我靠边,我就看着他自己从地上爬起来。然后接着试。

  我都不知道,二爷现在起身已经这么轻松了。

  那之后,二爷成天练着拄拐走,开始摔得浑身上下青一块紫一块,后来慢慢的,走得顺畅多了,甚至能扔了左拐,只用一支拐走。

  当然了,练这么多的后果就是那截大腿被磨得鲜血淋漓。

  每次上药的时候二爷都疼得龇牙咧嘴。

  有一次我忍不住跟二爷说少练一些吧,慢慢来。

  二爷摇头,说:“每年这个时候,京里的茶商都要来杭州,到时候茶叶交易频繁,跑商的机会多,我至少得赶在那之前把路走明白。”

  我没敢说,二爷你都这样了,还怎么跑商。

  后来,二爷还真把路走明白了。

  京商来杭的时候,经常在西湖旁边的一座茶楼里谈生意,二爷有一阵就成天往那跑。叫一壶最便宜的龙井,泡成白开水了还赖着不走。

  店里来往的都认识这是以前杨府的二公子,见他现在这副模样,背地里嚼烂了舌根子。有意无意地叫二爷听见,二爷就当自己是聋子,大腿一扎,拄着拐棍,一边哼曲一边看外面风景。

  那天他进了茶楼,眼神一转,看见最边上一桌上有三个人,其中两个正在下棋,他撑着拐走过去。

  到了桌边,两个人都看了过来,只有一个老的,一直盯着棋盘没动。

  二爷没比那桌子高出多少,他左手撑在凳子上,右手一使劲,坐到空下的一个凳子上。

  那两个年轻的看见这情景,都皱起眉头,刚要赶人,二爷开口道:“再不拐马,三步之后便是小卒逼宫。”

  老者总算抬头,看了二爷一眼。

  “年轻人,观棋不语方是君子。”

  二爷笑了笑,拍拍跟老者下棋的那个少年肩膀,道:“小子不敢赢,我点你,是救他于水火。”

  那少年脸一红,磕巴道:“什、什么不敢赢。林老,你别听他……”

  老者哈哈一笑,上下打量了二爷一番,道:“你是杨辉山的儿子?”

  二爷点头,老者看见二爷的腿,没说什么。

  后来,二爷跟那老头聊了一个下午,具体说的什么我也听不懂,我只知道周围一堆人都在看着他们。最后离开时,二爷请了这一桌茶。

  明明就只有两壶,却把我们两个月的积蓄都花光了。

  我觉得肉疼,但是二爷发话了,我也不敢说什么。

  离开的时候,二爷先走了一步,我听见那少年跟老头说:“林老,那个就是杨伯的二儿子?”

  听到他们在谈二爷,我放慢脚步,走到拐角处听了几句。

  那老头嗯了一声,少年皱眉道:“我在京时就听过他,听说这人是个彻头彻尾的纨绔子弟,贪玩好色,不学无术,目中无人,你为何要把京杭这么重要的一条路交给他。”

  老爷沉沉地笑了笑,道:“你觉得他不学无术?”

  少年顿了顿,低声道:“就算有些小聪明,人品也是下级。”

  老头道:“闵琅,你说这世上,最值钱的是什么。”

  我心里默念,金山银山!

  少年跟我想到一块去了,“值钱的,自然是金银财宝。”

  老头摇头。

  少年又道:“那是什么。”

  老头端起茶盏,不知想起了什么,低声缓缓笑道:

  “世上最值钱的,是浪子回头。”

  那天回去后,我给二爷做好饭,然后自己回厨房啃面糊。二爷也不知道抽什么风,也不叫我,自己就来了厨房,看见我吃的东西,瞬时就愣在了那。

  然后他问我:“这是什么。”

  我说:“饭啊。”

  二爷的脸黑成了锅底。

  他一把抢过去,连粥带碗都一起砸了。我吓得从地上蹦起来。二爷砸完就出门了,过了一会,拎着个食盒回来,放我面前,就说了句“吃”,然后就回屋休息了。

  我把食盒打开,里面有三层,饭菜点心一应俱全,我咽了口唾沫,小心地捧出一盘吃了。然后把剩下的装好,放到灶台上。

  晚上睡觉的时候我想,可能我又给二爷丢人了。

  第二天,我一睁眼就看见二爷拄着拐,站在我床前。

  虽然不高,但我还是嗷地一声喊了出来。

  二爷脸色难看无比,他从地上提起来一个东西,问我:“这是什么。”

  我发现二爷最近总喜欢问我这个问题。

  我看了一眼,是二爷昨天买回来的食盒。我刚要开口回答,二爷忽然举起食盒,往地上狠狠一砸。

  咣当一声,里面剩下的好几盘菜就这么糟蹋了,我心想早知如此昨天就吃光了,不攒着了。

  我又发现二爷最近总喜欢砸东西。

  二爷看起来好像很生气,浑身都在抖,他指着我,咬牙说:“你留它干什么,你是不是觉得爷买盒饭还得合计个几天。”

  我下意识地想点头,但看二爷的脸色,连忙改成了摇头。

  二爷多聪明啊,他貌似看出了苗头,气得握着拐杖的手都发白了。

  他一字一顿地说:“我杨一奇再不济,也不至于养不起你。”

  说完他就走了。

  我看着满地狼藉,真心茫然。


第五章

  因为那件事,二爷足足发了半个月的火。

  再之后因为太忙了,他也就忘了要生气了。

  我现在基本看不着二爷,他每天走的早,回来的晚,有时候连续两三天才回来睡一次。

  二爷本来养得白白的脸也黑了不少。

  不过,有一点变化我觉得是好的,那就是二爷变壮了。其实之前二爷身子也不单薄,但是因为受伤,身子骨看着弱了不少,现在几个月下来,二爷背便阔了,胸膛也厚实了,两条胳膊也粗壮了不少。

  有一次二爷回来的晚,叫我一起吃饭,我说马上收拾桌子,二爷说不用了,我们就直接在厨房里吃。二爷坐在小凳子上,捧着碗大口大口地吃饭,我看呆了。

  二爷放下碗,无意道:“你看我做什么。”

  我连忙低下头,二爷说:“抬起头。”他声音很低沉,但是又不是生气的那种。

  二爷说:“你为何一直看着我。”

  我脑子一抽,开口道:“奴婢看、看二爷变了。”

  “哦?”二爷吃饱饭,整个人懒洋洋的,他看着我,说:“哪变了。”

  我说:“就是跟以前不一样了。”

  二爷一愣,随即拿手轻轻按在自己的腿上,低声道:“的确不一样了。”

  我知道他误会了,使劲地摆手,“不是因为……不是因为这个。”

  二爷看着我,没有说话。

  我只顾着解释,“奴婢说的变了,是……是其他的地方变了。”

  二爷说:“什么地方。”

  我想了半天,脱口而出:“二爷变黑了。”

  说完我真想抽自己一巴掌。

  二爷一愣,笑出了声,摸了摸自己的脸,点头道:“嗯,是黑了。”他摸着摸着,碰到脸边起的一块死皮上,他随手撇下去,又道:“也糙了。”

  我看着二爷端正的下巴,和轮廓分明的眉眼。他穿着结实的粗布衣裳,腰上扎着腰带,只微微俯身,那宽阔厚实的腰背就把衣裳绷得紧紧的。

  恍然间,我只觉得当年那个穿着宽松丝缎长衫,搂着美娇娘在西湖画舫里玩乐的人只存在于梦里一样。

  在我发愣的时候,二爷看着我,道:“你觉得,哪个爷好。”

  二爷的声音也变了,比从前更低沉,也更稳重。有时我会有种错觉,自己好像在伺候老爷一样。

  听了二爷的问话,我想都没想,道:“现在的好。”

  二爷似乎在紧张着什么,在我说完之后,他的肩松了,抬手摸了摸我的头。

  “去休息吧。”

  我迷迷糊糊地回屋睡觉了。

  又过了一阵子,二爷不能每天跑外面了。

  因为梅雨季到了。

  起初我并没有注意到什么,只觉得二爷最近总喜欢在屋子里待着。后来有一次,我晚上出来小解,在噼里啪啦的雨声中,愣是听见二爷的屋子有动静。

  我悄悄过去,扒在窗户边上听,是二爷的声音。那声音太痛苦了,以至于我一时不知道该干点什么。

  我把伞放到一边,在窗户打开一道小缝,看进去。

  黑暗的屋子里,二爷缩成一团,双手捂着自己的腿,嘴里咬着被褥,一阵一阵地低吼。

  外面的雨一直在下,冷风灌入房间,二爷猛地抬起头。

  月色下,他一脸疼痛,脸上就像淋了雨一样。看见我,他也没有回过神,双眼涣散。

  我脑袋一片空白,转头就往外面冲。我没打伞,又没穿外衣,跑到药铺,碰碰地敲门。

  店伙计出来的时候都想打人了,但是看见我的模样,又哆嗦地往后退了一步。我知道我看起来跟女鬼没什么区别。

  老郎中从梦里醒来,没好脾气,我给他下跪,磕头,语无伦次,只知道重复地求他,求他救救我们二爷。半柱香过去,他总算是开了副方子,抓了包药给我。

  我怕药淋湿了,就包到自己衣服里,一路疯跑回家。

  煎好药,我小心翼翼地给二爷喂了。

  然后,那个我眼里变得强壮结实的二爷,就像脆弱的孩童一样,倒在我怀里睡着了。

  第二天,二爷好了。

  他看着我,久久没有说话。

  昨晚折腾那么一次,我衣裳到现在都是湿的,头发一缕一缕地贴在头皮上,膝盖和额头上泥血混杂。

  也许是伤病的原因,二爷的眼睛有些红

  他向我招了招手,低声说:“过来。”

  我身上脏得要命,没敢过去,我说二爷,你让奴婢先去换了衣服吧。

  二爷看着我,嘴唇有些发抖,最后点了点头。

  我越来越摸不透二爷。

  后来,二爷伤病好了,人又开始活泛了。

  这个时候,大爷也回来了。

  大爷回来的时候比二爷伤后回家更惨。他被元生搀扶着,憔悴地归家。我吓了一跳,元生拉我到一边,小声说:“大爷叫人给骗了,本钱都骗没了。”

  说完,他左右看了看,奇怪道:“唉?家里怎么添了这么多东西。”

  我不自觉地挺直腰板,说:“二爷买的!”

  元生大吃一惊。

  我把这几个月的事情跟元生说了一遍,元生俩眼珠子差点没瞪出来。刚想说什么的时候,二爷从外面回来,看见我和元生站在角落里说话,他脸瞬间就绿了。

  我连忙拍了拍元生的手,意思是主子来了,不能说话了。

  二爷看见后,脸更绿了。

  于是背后闲聊主子的后果就是,元生晚上没有饭吃。

  为啥我有?

  我也不知道。

  二爷知道大爷被骗了,脸色也不太好看,他把大爷叫道屋子里,谈了足足一个上午。

  出来的时候,大爷跟二爷说话的态度就像是以前跟老爷说话一样。

  我离远远地看着,二爷虽然矮了别人半截,但是我总觉得需要被仰头看的是我们二爷。

  之后,大爷就留在家里打点了,换二爷跑外面。

  这样下来,他一走就是一两个月。

  慢慢的,家里也发生了变化。

  我们在年底的时候,换了个新宅子,虽然没有之前杨府大,但是也敞亮了不少,又添了不少下人,只可惜换宅子的时候,二爷不在。

  不知道二爷走的时候跟大爷说了什么,反正大爷不让我干活了,还给了我一堆新衣裳穿。

  元生对我说:“你熬出头了。”

  我没怎么懂是什么意思。

  再后来,二爷回来了一次,是在大晚上回来的,天还没亮就走了。我醒来后,元生跟我说,二爷在你屋子里待了一夜。

  我不知道二爷为什么不叫醒我。

  又过了大半年,二爷回来了。

  这次回来,整个杭州城都在谈论二爷。

  他们给二爷起了个绰号——叫“半截财神”。

  我想说财神就财神好了,为啥还加个半截。

  不过二爷对此一点都不在乎。

  他回来的时候正是深秋,我在打理院子。虽然管家不让我做事,但是我牢记自己是个本分丫鬟,每天都要干活才能睡觉。我把地上的叶子扫了扫,回过头,就看见那个坐在石凳上的人。

  我都不知道二爷什么时候坐上去的,甚至手边还摆着一壶茶。

  他穿着一身白色绸缎里衣,外面是黑色的袍子,头发高束,拇指上套着一个碧绿的玉扳指,虽然简简单单,但整个人说不出的贵气。

  我说:“二爷你回来了。”

  他淡淡地嗯了一声,还是在看着我。

  我左右看了看,说:“奴婢去找管家。”

  他没让我去,对我说:“过来。”

  我走过去,二爷看着我手里的笤帚,道:“这是什么。”

  原来二爷还是喜欢问这个问题。

  我说:“是笤帚。”

  二爷轻描淡写,“扔了。”

  我是不会在主子面前扔东西的,我把笤帚放到一边。然后恭敬地站到二爷身边。

  二爷上下打量了我一番,道:“今晚换身衣裳,跟爷出门。”

  我说是。

  等到了晚上,我站到二爷面前的时候,二爷面色僵硬地跟我说:“我不是让你从一件破衣服换到另一件破衣服。”

  我啊了一声,犹豫要回去再换,二爷摆手说:“不必了,走吧。”

  西湖边上热闹极了,我瞧着湖里那一条条漂亮的画舫都惊呆了,二爷领着我去了其中最大的一条上。还没上船,里面就迎出来几个人,笑得眼睛都没了。

  “哎呦,二爷,可把您给盼来了啊。”几个人把二爷迎上了船,我跟在后面。

  我还是第一次上画舫呢,里面又宽敞又亮堂,摆满了装饰,金碧辉煌的。船里摆了两桌,有不少妖娆的歌姬弹琴唱歌。

  我打眼一看,屋里的丫鬟小厮都恭恭敬敬的站在一边,穿着打扮一点也不含糊。

  我终于知道二爷为啥让我换衣服了,我又给他老人家丢人了。

  虽然丢人了,但是丫鬟的本分还是要尽的,我去跟丫鬟小厮站成一排,恭敬地垂首等招呼。

  我过去的时候,旁边的几个小丫鬟都奇怪地看着我。

  果然,我不适合出现在这啊。我有些内疚地看向二爷,正巧二爷也在看我,他眼神也很奇怪,精品佛在说,你跑那去干什么。

  他抬手,“过来。”

  我没辙了,就到他身后站着。

  二爷还没完,拍拍他身边的位置。

  我没懂。

  二爷已经连叹气都懒得给我了,一边察言观色的男子看着了,连忙笑着对我道:“侯姑娘,快请坐。”

  猴姑娘?

  我一脸木然地坐了下来。


第六章

  那晚过得莫名其妙。

  好多人冲我恭敬地笑,还有不少丫鬟给我添菜。

  我想说我和你们一样都是丫鬟啊,你们别给我添菜啊。

  可我没敢说,这种场合,我连饭都吃不下,哪还敢说话啊。

  二爷自始至终都坐在一边,笑着跟周围的人应酬。二爷虽然笑着,但是一点都不轻浮,反而十分沉稳,周围的人同他说话很恭敬,他也一点架子都没有。

  至于他们在说什么,我一点都听不懂。

  后来,酒过三巡,另外一桌忽然来了个人,到二爷面前,扑通一下跪下了。

  我定睛一看,哎呀!这就是当初围着二爷看,还把我给打了的那个公子哥啊。

  他跪在地上,但是腰板没有弯。看上去像是喝了不少酒,面色酡红。他看着二爷,喘着粗气,道:“杨二爷,我不知道你今日请我是怎么个意思,但是有一句话,我不得不说!”

  你说就说呗,吼什么啊。

  二爷静静看着他,道:“说。”

  那人激动得鼻孔都有点放大了,他大声道:“当初二爷受难,我王家没有雪中送炭,我王志更是干了落井下石之事。二爷如今发达,掌管半个江南的商路,不照顾我王家也是情理之中!但是——!!”

  王志真的是喝多了,整条画舫的人都在看着他,他死死地盯着二爷,道:“但是!我王志不后悔——!”他的声音里甚至夹了一丝哭腔,“我不后悔!当年你在桂花楼酒后闹事,把我妻长发剪断,我妻整整半年不敢出门,也不曾露出欢颜,你、你还记得么——!?”

  我静默,偷偷看了一眼二爷,二爷没什么表情。

  王志最后大喊一句:“所以我不后悔!杨一奇,我们王家小本生意,没你照料照样能活——!”

  二爷终于开口了。

  “那你现在,为何要跪我。”

  所有人都安静了,王志也安静了。

  真不需照料,还跪什么。

  王志弯下腰大哭,整船人都在看着。

  二爷推开凳子,站到地上。他没有扶拐,一手搭着桌子,一手扶在王志的肩上。

  “起来。”

  王志没有动。

  二爷用了力,“王公子,起来。”

  王志抬头看了二爷一眼,终于站了起来。

  他这一站,二爷就成了全船最矮的了。有人要过来扶他入座,二爷摇摇头,自己倒了一杯酒,转过身,对众人低声道:

  “各位,今日请来的各位当中,有从前认得我的,也有不认得的。有交过恩的,也有结过仇的。这杯酒,我敬给那些交过恩的人。”

  二爷一杯酒喝完,杯子一扔,自己往后挪了一步,抬头又道

  “这个头,我磕给那些结过仇的人。”

  话音一落,谁都没有反应过来,二爷已经俯首下去,额头磕在画舫的木板上,咚地一声。他只有半截大腿,这个头磕得不易。

  所有人都惊呆了,包括我。

  谁敢受着二爷的头,别说我一个丫鬟,在座的都是些对二爷有求的人,更不敢受着,连忙纷纷起身。但没人料到这样的情形,所以也没人敢开口。

  二爷起身,神情依旧没什么变化,他又倒了一杯酒,对众人道:“我杨一奇出来做生意,只靠三件东西——!”

  “胆量、头脑、有信用。” 二爷的声音沉稳,目光清亮。“我从前犯过混,老天爷也给了我惩罚。若是诸位肯给我机会,再信我一次,那今后大家有福一起享,有钱一起赚,杨一奇绝不会亏待大家。”

  二爷就是二爷,多会说,几句话的功夫,座上有好几个人都哭了。

  “至于你。”二爷看向王志,带着玉扳指的拇指虚指了我一下,低声道:“你还记得她么。”

  王志看着我,点点头。

  二爷淡淡道:“给她磕三个头,求她一声没事,那日就算揭过去。”

  王志走到我面前,扑通一下跪下,磕了三个响头,我慌乱地看着二爷,二爷一点表示都没有。我试着说:“没没没、没事。”

  王志起身,二爷冲他点了点头。

  回去的路上,二爷把我叫到轿子里,说:“委屈你了。”

  我震惊了,我被公子哥磕头还是头一次,我说不委屈。二爷笑了,说:“坐过来点。”

  我靠过去一些,不敢抬头看二爷,一直低着头。二爷说:“你总低头,看什么呢。”我胡乱道:“看扳指。”二爷把扳指摘下来,放到我手里,“你喜欢这个?给你了。”

  我哪敢接,摇头说:“我就、就看看。”

  二爷拉过我的手,把扳指放到我手里。翠绿的一个,还带着二爷身上的热气呢。我拿在手里,更不敢说话了。

  这次二爷回来,就常住下了。二爷又盘了一个大宅,跟之前杨府的差不多。夫人和小姐们也都接回来了。府里一下子变得热闹多了。

  从前最不受待见的二爷,现在是府里的主人,除了夫人,所有人见了都要尊称一句老爷。

  府里热闹了以后,管家又招进来几个小丫鬟。我一看就知道,这是要送到二爷院子的。

  那天我在院子里坐了很久,看着月亮发呆。

  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现在手里有多少银两。

  算了半天,最后得出一个令人欣喜的结果。原来这几年下来,我大小也算是个富人了。

  不是,是一只富猴。

  接下来几天,我把手头的钱都兑成银票,把之前二爷给我的衣裳首饰都当了,换成散银。只有那个玉扳指,那么漂亮,我怎么也没舍得当,一直包在包裹里。

  我的卖身契还在夫人那里,我就去找夫人,跟她说明缘由,又把钱给她,想让她还我自由身。

  夫人看着我,轻声说:“哪还有什么卖身契,当年出事的时候,早就散了。”

  我愣了愣,然后说:“那奴婢这就走了,夫人今后要保重身体。”

  夫人也没说什么,坐在亭子里,低头抹眼泪。

  这让我怎么走,我过去扶着她,说:“夫人你别哭啊。”

  夫人啜泣道:“我可怜的奇儿……”

  二爷?

  我说:“二爷怎么了。”

  夫人摇了摇头,自顾自地说:“我可怜的奇儿,可怜的奇儿……”

  我都不知道她到底为啥要哭,我跟她说:“夫人你别哭,我们二爷现在了不得的。”

  夫人不管我,自己坐一边哭。我看哄不了了,叹了口气,转身准备离开。

  我这一转身,就看见二爷拄着拐,站在不远处,一直盯着我手里的包裹。老管家战战兢兢地站在一旁,浑身哆嗦。

  我走过去请了个安,说:“二爷,我要走了。”

  二爷冲我笑了笑,说:“好啊。”

  我一愣,随即有点不乐意。怎么说我也算是跟你患难与共了许多年,虽然只是个小丫鬟,但你也不至于这个语气吧。

  当然,我还是不敢表现出不满,对二爷道:“那,二爷保重。”

  说完,我从他身边走过去,走了很远很远,偷偷转了个头,二爷还站在那,而管家已经跪在二爷身边,不知在说什么。

  我总觉得,二爷的背有些弯了。

  然后我马上摇头。

  怎么可能。

  我雇了一辆牛车,准备回老家。

  结果我走了没三天,就被管家截住了。

  他见到我像见到亲娘了一样,跪着扑过来。整个客栈的人都往这边看。他说:“姑娘啊,你回来吧——!求你回来吧!”

  我说:“你怎么了?”

  管家语无伦次地说了半天,最后终于被我总结出来——

  二爷病了。

  我是牛车出来,马车回去。路上我跟管家说了,“才三天,怎么就病了?”

  管家一脸愁容,“唉,是我多事,我多事啊。”

  答非所问,我又说:“到底是怎么病的。”

  管家长长地叹了口气,语重心长地对我道:

  “姑娘,二爷心里苦啊。”

  我就没再问了。

  回到宅子,所有人都盯着我看,我埋着脖子进了二爷院子,管家就送到院子口,人就撤了。

  院子很大,但是一个人都没有。

  我心里有些埋怨管家,亏你招了那么多小丫鬟,怎么一个伺候的人都没有。

  我到二爷房门口敲了敲门,说:“二爷,你在么。”

  里面没有声音。

  我怕出事,直接推开门。

  屋里,二爷穿着睡袍,闭着眼睛躺在床上。我看着他的第一眼就心酸了,没装,是真病了。

  我走过去,轻声道:“二爷,你觉得怎么样,奴婢去给你请大夫吧。”

  二爷缓缓睁开眼睛,看着我,哑声道:“你还管我死活。”

  我张了张嘴,没有说话。

  我不知道该说啥。

  二爷伸出一只手,我下意识地握住。二爷的手很宽,上面全都是硬茧。我不知道以前老爷的手是什么样的,是不是也像二爷一样,受尽风霜。

  他另一只手捂住自己的眼睛,声音低哑,道:

  “小猴子,不走行不行。你走了,爷就撑不住了……”

  二爷这辈子,说过的最让我难受的一句话,就是这个了。比起从前,他打我踢我的时候,疼多了。


第七章

  但是我跟他说:“二爷,我不能留下。”

  二爷的手一直捂在眼睛上,听完我的话,他没有开口,也没有松手。

  我说:“二爷,你把该吩咐的都跟管家说了吧,要不他怕伺候得不周。”

  二爷没有动。

  我擅做主张地把管家叫进来,管家垂着手,站在一旁。

  我跟他说:“管家,我说的事情你记着些。”

  管家点头称是,“姑娘要说什么。”

  我说:“二爷的腿好得差不多了,但是阴雨天的时候经常会犯疼,你提前准备热手巾敷一敷。以前老街上有一家药铺,叫‘回春堂’,虽然是个小铺子,但是里面郎中手艺好,而且这几年一直照看二爷的腿,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去找他。”

  “那插腿的竹筒三个月要换一个,大小城口的木匠作坊也都知道,包腿用的布不能图软用丝绸,会插不住的,得用粗布包。给二爷做的衣裳右袖子腋下要多加一层,裤子的尺寸我也都留给夫人了。”

  “……”

  “二爷吃饭不忌口,但他口有些重,老郎中吩咐过不能吃辛辣的东西,你告诉厨房做饭尽量别放辣椒就行。”

  “你在晚上的时候多注意些,有时候二爷睡不着觉,喜欢坐在院子里喝酒。不过他喝的不多,你别打扰他,偷偷躲在屋后看着,别让他伤着就……管家?”

  我刚说了几句,就看见管家老泪纵横,又跪下了。

  “姑娘啊——”

  我不知道这个管家到底怎么回事,以前老爷在的时候我都没发现他这么爱哭呢。

  我转过头,想让二爷说几句安慰管家一下,但二爷一直一个姿势,动都没动一下。我一瞬间觉得精品佛回到了几年前,二爷刚刚伤了接回家的时候,那副生不是生,死不是死的模样。

  我晃了晃二爷,说:“二爷,你怎么了。”

  二爷没有动,手掌盖着眼睛,只留下一张紧闭的嘴。

  管家在一旁道:“自从姑娘走后,老爷已经三天什么都没吃了。”

  我瞪大眼睛,对二爷道:“二爷怎么不吃东西。”

  管家磕了一个头,然后起身,说:“姑娘,我老了,记不下这些东西,你还是自己记着吧。”说完他就走了。

  我惊呆了,这么做管家也行?

  “小猴子……”二爷张口,我连忙集中注意。我说:“二爷,你想吃点什么,我去叫人做。”

  二爷好像还真的想了想,说:“面条。”

  “行!你等等。”

  我飞快地去厨房弄了碗面,出来的一路上,所有人都在看着我,目光极为热切。我被这股热切所感染,心想着这碗面不管用什么方法,都要给二爷灌下去。

  我又想到之前二爷不肯吃东西的时候,我还动过强呢。

  现在不行喽,二爷那胳膊,随便一捏我就碎了。

  不过这次二爷特别配合,我把面端过去,他扒拉两下就吃没了。

  看他有力气地吃东西,我心里很舒畅。

  二爷吃着吃着就停下了,看着面碗,低声说:“你还记得我们以前吃面的时候么。”

  我说记得,他回来晚时,我们晚上经常是坐在厨房里一起吃面条。现在虽然还是吃面,不过这碗已经是玉瓷的了。

  二爷说:“你走的这几天,我一直在想这碗面条。”

  我说:“二爷若是爱吃面,就吩咐管家啊。”饿着自己算什么。

  二爷苦笑了一下,道:“有时候,我真不知你是真傻还是装傻。”

  我没说话。

  二爷靠在床上,轻声道:“前年有一次跑江苏,碰见一场大雨,商队困在山里面出不去。”

  我不知道二爷怎么忽然跟我提这些,不过也安静地听着。

  二爷拍了拍自己的腿,看着我,道:

  “那时爷的那截竹筒也没了,就这么干走。晚上躲到山洞里,冷得要命。大伙怕就这么死在这,就相互聊天打气。当时坐我旁边的人就问我‘你都这样了,怎么还出来。’我跟他说我得挣钱。那人笑了,说‘也对,要不为了钱,谁愿意辛辛苦苦往外跑。’我又跟他说我为了挣钱,但不是为了钱。他问我什么意思……”

  二爷回想过去,轻轻扶着自己的腿,声音很平静。

  “我告诉他,我没了腿之后,回想我这一辈子,觉得没意思透了,本来是不想活的。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这世上还有一个人,肯为了我这样的废人拼命。不过那个人蠢的要死,我就在想,若我就那么死了,那她又算得了什么呢。”

  “被废人当宝的东西,还是废的。所以我告诉自己,我得往上走,做人上人。我自己就剩这么半截,但我得把她举高了。”

  “所以什么苦我都能吃,我在外面披星戴月,风餐露宿,喝着冷风吞着沙子,但只要想到她在杭州城里享福,我心里就舒坦,这路就还走得下去。”

  不知什么时候,二爷的眼眶又红了,红得我连一眼都不敢看。

  “小猴子……”他拉住我的手,弯下腰,在我低着的脸颊旁道:“你知道我这辈子,最悔的是什么事。”

  我使劲摇头,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二爷颤道:“是没有记住你。”

  他拉起我的手,放到他的胸口,滚烫的眼泪滴在我的手腕上,我觉得自己心口难受得几乎要死了。

  “爷最悔的,是没有记住你。”他拿我的手一下一下地拍打自己的胸膛。“你明明在我的院子里待了两年,可我居然想不起来你。我甚至能记住那个院子里有多少座假山池子,可我记不起来你。这辈子唯一一个没有丢下我的人,我居然记不起来她。你说你是不是在骗我,你真的在那个院子待过么。”

  我忽然觉得委屈的要死,大哭道:“我没骗你,我待过的!待过的——!”

  二爷一下子把我抱住了,低声道:“你没骗我,我知道你没骗我。现在爷的报应来了。从前有你,爷看不见,现在爷想看了,你要走了。小猴子,你还想让爷活么。”

  我哇哇地哭,二爷身上的味道很好闻,干干净净,又有些暖。我哭了半天,直接在二爷的怀里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二爷也睡着了,他侧着身,环抱着我。

  我刚动了一下,二爷的手一紧,睁开了眼。

  我是一只黄花猴子,这是第一次在男人的怀里醒过来,我挣扎着想要保持清白。

  二爷手臂跟铁箍一样,我怎么都挣不开,我说二爷你放开。二爷看着我,面无表情道:“放开了你再跑,让爷爬着追么。”

  我不动了。

  毕竟二爷的怀抱好宽好暖。

  躺了一会,我小声说:“我不做通房丫鬟。”

  二爷在我头顶低低笑了,说:“为什么。”

  我说:“通房丫鬟要被踩脚的……”之前我看见的都是这样的。

  二爷可能听不懂我话中深奥的地方,想了一会,道:“你是说,我会打你?”他说完,马上又道:“我从前也没打过其他通房丫鬟。”

  我点头,“是,二爷都打我了。”

  二爷手臂一僵,“什么?”

  我仰起头看着他,把之前我做出气猴子的事情给他讲了一遍。二爷黑着锅底脸,咬牙道:“不可能!我不可能打你!”

  我觉得二爷不相信我,又细细地把各种事情都讲了一遍。什么踢人啊、推人啊、扇巴掌啊。二爷的脸越听越黑,最后浑身哆嗦着坐起来,看着我的眼神竟然带着些惧怕。

  “所以……所以你恨我对不对,我打过你,你恨我对不对……”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二爷这么慌的时候,他转过身,我以为他要撑拐杖呢,结果他直接一步迈下去了。

  我忙叫了声二爷,他已经磕到地上了。

  我冲下床,看见他的腿已经磕破皮了。我要出去找伤药,二爷拉住我的手。

  “你别走,小猴子,你别走。”二爷趴在地上,也不顾什么姿态了,死死地攥着我的手。“你打回来行么,你打我,打回来。”

  我总算知道他到底怎么了。

  我蹲下身,扶着二爷的肩膀,把他抱到床上。

  我对他说:“二爷,从前的事情都过去了,你忘了吧。”

  二爷低着头,神色很痛苦。

  我愚笨的猴脑忽然灵光一闪,觉得这是个好机会,赶忙又道:“二爷,我不想做通房丫鬟。”

  二爷依旧低着头,低声道:“那通房夫人做不做。”

  我一愣,通房夫人是个啥。

  我小心地问他,“二爷,那通房夫人……有几个啊。”

  二爷猛地抬起头,瞪着我,恶狠狠道:“从前杨府有几个夫人!?”我想了想,道:“只有夫人一个夫人啊。”

  我都要把自己绕懵了。

  然后我忽然醒悟过来,二爷这是在干啥。

  二爷看我一双猴眼亮堂起来了,知道我可能是明白了,自己哼了一声,转过头去。

  我看着他,说:“二爷,你的脸好红啊。”

  二爷转过来,冲我冷笑了一下。

  我马上就知道自己要乐极生悲。

  果然,下一瞬,二爷把我轻轻一推,我就像死猴一样直接躺在了床上,二爷欺身上来,虚虚地压在我身上。

  我哆哆嗦嗦地问他:“二爷,你、你身上是什么味道啊。”为什么这么好闻。

  二爷撑着身子看着我,淡淡道:“男人味。”

  我不敢再说话了。

  那天,我亲身验证了一下从前通房丫鬟们嘴里说的那个“爽翻天”。

  还真的是爽翻天。

  值得悲伤的是——我再也不是黄花猴子了。

  我看了看安安静静睡在我身旁的二爷,他一直在问我,第一次见到我是在什么时候,我说我忘了。

  其实我撒谎了。

  我怎么可能忘记那一天。

  他穿着一身白衣,坐在堂中,一双修长的手端着茶盏,对我说:“抬起头。”

  我抬了头,看见他先皱了皱眉,后来又噗嗤一声笑出来,说:“简直像只猴子一样。”那时,周围的丫鬟们都笑了,但我没有在意。

  我一直看着他,看着高高在上的他,就像看着心里的仙人一样。

  从前我想,像二爷这样的一个人,恐怕我穷尽一生,也摸不着一个手指头。

  后来二爷伤了,我能留下照顾他,觉得虽然苦点累点,至少他从神坛上下来了些,我碰得到了。

  谁知道二爷那么厉害,自己从地狱里爬出来,我原本以为他又要回到从前的那个地方了,谁知道他确实回了——拉着我的手一起。

  后来,二爷经常要我给他讲从前的事情,我不说他就不高兴,说完他就自己在一边难受。开始我不忍心,后来我又觉得很好玩。

  但是,我只敢讲他发火时候的事情,他不发火时,安安静静地从我面前过去的时候,我从来不敢说。

  因为我怕说了,有些事情会藏不住

这个必须要提一下奥莱尔的《在柏林》,我看的最短的小说,读完之后虽然没有哭但是心扎的难受

原文:

一列火车缓慢地驶出柏林,车厢里尽是妇女和孩子,几乎看不到一个健壮的男子。在一节车厢里,坐着一位头发灰白的战时后备役老兵,坐在他身旁的是个身体虚弱而多病的老妇人。显然她在独自沉思,旅客们听到她在数着:“一、二、三……”声音盖过了车轮的“咔嚓咔嚓”声。停顿了一会儿,她又不时重复数起来。两个小姑娘看到这种奇特的举动,指手画脚,不假思索地笑起来。一个老头狠狠扫了她们一眼,随即车厢里平静了。

“一,、二,、三……”神志不清的老妇人重复数着。两个小姑娘再次偷笑起来。这时,那位灰白头发的后备役老兵挺了挺身板,开口了。

“小姐,”他说,“当我告诉你们这位可怜夫人就是我的妻子时,你们大概不会再笑了。我们刚刚失去了三个儿子,他们是在战争中死去的。现在轮到我自己上前线了。在我走之前,我总得把他们的母亲送进疯人院啊。”

车厢里一片寂静,静得可怕。

第一次回答,看到这个问题忍不住了

这篇文章大概给我的印象最深了吧,是2018年在《爱格》上看到的是东玦写的叫做《清明不归》

顾清明:

好久不见。

距离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两年了。岁月催人老,我在两年时光里长了许多白头发,眼角也开始出现细纹;我吃完了医生开的所有安眠药和止痛片,渐渐能够一觉睡到天亮,渐渐能够不再想起你。

我在疗养院躺了一年。出院的那天,大暑,太阳毒辣刺目。因着长久不见天日的缘由,阵阵眩晕感袭来。我下意识地捂住双眼,却接了一手泪。之后啊,之后我很少想起你,你也没回来过。

可你近来频频入梦。

写这封信时是加德满都的清晨五点,天蒙蒙亮,不是寻常的白,而是风雨欲来的阴沉色调。我披着薄外套站在阳台上抽烟,隐隐约约听见楼下的旅店老板在诵经。我不懂经文大意,也分不清老板是佛教徒还是印度教徒,但那古老低沉的尼泊尔语,伴着房间里袅袅而升的檀香,让人莫名心安。

黑云被折叠翻卷,自西南向东北缓缓碾压,像极了西方神话中张开血盆大口准备随时吞没城市的恶龙。偶有闷雷,声音不大却惊得鸽子四下逃窜。加德满都的鸽子灰扑扑的,体型丰满,想必肉质也很鲜美。

若是你在身旁,知道了我想食鸽肉的想法,怕是会敲我的脑袋教训我吧。

可你不在。

一支烟很快燃完,我有点晕,雾气缭绕中甚至想起了几年前的大学毕业旅行。

毕业旅行是去西藏,傍晚到达目的地,贡嘎机场外也是这般大雨将至未至的阴沉天气。黑云压城城欲摧,最佳的选择是速回民宿休息,而我却执意前往布达拉宫朝拜。

我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者,我不信佛。但你信。所以我想在你的佛面前起誓,起誓这辈子非顾清明不嫁。

可如今我要食言了。

对,顾清明,下个星期三,我要结婚了。上月中旬便订好了婚期,未婚夫温文儒雅又体贴绅士,与你截然不同。他不会对我冷嘲热讽,也不会在我面前摔花瓶、咆哮着让我滚。他比你好太多太多了。

可为什么,我总是梦见你?

梦见你还是少年模样,倚着钢琴,不说话,只拿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冷冷地盯着我。我很难受,想对你笑却有滚烫的泪水止不住地往下落。我想伸手抱你,又怯怯地收回。

三天前我来到加德满都,来到你曾住过的民宿,想象着你是怎样诵经、怎样喝茶、怎样看窗外的鸽子和僧侣。这是我所知道的,你最后停留的地方。然后,你离开了加德满都,不知所终。而我在中国,山高水长,不复相见。

昨晚我又梦见你了,准确地说是今天凌晨。梦里是我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分毫不差。你十岁,小小少年郎身姿挺拔如白杨,容貌俊俏,性子却冷,也不爱说话。你穿黑西装参加你养父的婚礼,面无喜色。

在你养父和我姑姑的婚礼上,我第一次见到了姑姑口中那个极聪明的顾家小子。你全程没跟我说话,我知晓自己是在做梦,便忍不住想去看你的脸。或许是被你发现了,又或许是潜意识作祟,梦中的你嘴角一撇,嫌恶地对我吐出两个字——“骗子”。我愣住,接着号啕大哭。

我就这么哭着醒来,入目一片漆黑,夜风萧瑟,只觉自己宛如太平间冰冷的一具尸体。

顾清明,我要结婚了。

顾清明,你看,我也不是非你不可。

顾清明,明天我就会离开加德满都,往事葬与西风,这辈子只等你到这儿了。


顾清明:

托你的福,我被退婚了。

多亏你勤来入梦,致使我在婚礼现场频频走神。当神父问我是否愿意时,我愣住了,脑海中闪过你的脸,如梦中稚嫩且冷漠。随即整个教堂响彻钟声,震耳欲聋。我的心突然跳得很快,“扑通扑通”,像是要破膛而出,替我回答“不愿意”三个字。我还是没有办法接受和其他人共度余生。可话到嘴边,未婚夫却使劲握住我的手。

未婚夫对神父道歉:“Sorry.”

未婚夫转头对着我温和地笑笑,说:“算了,小妆,我们不合适,还是做好朋友吧。”

我点点头,脱下有着繁复蕾丝的白手套和十二厘米的高跟鞋,精品佛卸下层层盔甲,松了一口气。

就这样,在众亲友和宾客诧异的目光中,我赤着脚,一言不发地大步逃离教堂。

次日午后我便订了回国的机票,母亲打了很多电话均被我挂断。在飞机起飞前的几分钟,我收到了来自未婚夫的短信。不,应该称为前未婚夫。短信里写道:小妆,你什么都好,就是不爱我。我的拇指在“爱”字上摩挲许久,思绪万千。

我没回复,径直关了机。

飞机起飞,舱内灯光变暗,高空俯视下的伦敦灯火璀璨迷人眼。我看着看着,陷入梦境。

这次我梦见了十五岁的夏天。

2006年的夏天,因中考失利的我临时决定回岭南念书,父母花大力气砸钱,才让我进了和你相同的一中。

我高一,你高二。

开学那日,父母出差了,托姑姑送我去学校。

我叼着油条,左手叉烧包,右手艇仔粥,慢慢悠悠地下楼,然后上车。

姑姑开车,你坐在副驾驶座上看书,我在后排吃东西。艇仔粥很烫,我折腾了老半天才让一碗粥下肚,听见我喝粥的声音,你淡淡地瞟了一眼。

我腹诽道:看什么看,想喝自己买。

你全程没说一句话,也没对我这个多年不见的名义上的表妹表示出任何欢迎。你就像个专业的默剧演员,也像独居高塔的长发公主,沉浸书中,不问人世。

入学很顺利,姑姑替我上上下下打点好,末了只嘱咐我:“小妆,好好学习,别惹事。”

可开学第三周我就因军训时聚众打架而被班主任告知请家长来学校谈话。父母的电话不在服务区;姑姑忙,秘书总说她在开会。别无他法,我想起了你这号表哥,遂鼓起勇气直闯高二教学楼。

到了你的教室门口,我犹豫了。经过开学那日在车上短暂的接触,直觉告诉我,你不是个好相处且好说话的人。恰巧有你班上的男生问我找谁,我结结巴巴地回答:“顾……顾……顾清明。”

“你喜欢他?来告白的?那我还是劝你回去吧,你已经是本月第七个了,你们高一新生别往顾清明那儿扑,他不拍拖的,那和尚心里只有学习。”

我被眼前这人的长篇大论吓到,连忙解释:“不是不是不是!我不喜欢他!我是他表妹,找他有事。”

男生眼神怪异地看着我,半晌后说:“等着。”

他进了教室,不久后出来,一本正经地告诉我:“顾清明说他没有表妹。”

像是有人在脑中投下一颗原子弹,“轰隆”一声,黄沙漫天,狂风来袭。全身的血液都在沸腾,我两步并一步地走向你的课桌,居高临下地环臂看你。你在看书,顺着一双桃花眼,美得可入画。但我俗,不喜欢看画。

我伸手将你桌上的书尽数扫于地上,你抬眼与我对视。我粲然一笑,说:“表哥,表妹我找你有事,你随我借一步说话。”说完也不待你回答,拖着你就往外走。

教室里的人都盯着这场闹剧,兴意盎然。

你大概真的被吓傻了,既不捡书,也不挣扎,乖乖地跟我走到楼梯转角处。

四目相对,气氛顿时有些尴尬。我想说话,却遭遇舌头打结,张嘴半天也说不出一个字来。你倒是先发制人:“怎么?打架被班主任请谈话联系不上家长了,想让我去办公室喝茶吗?”

“你怎么知道的?”这次换我傻不拉几的。

你冷笑,细数了我这三周来犯的无数错事,我的脸色越难看,你面上的笑意就越浓。

你说:“沈妆,你在一中已经出名了,我想不注意都难。”

不妙,不妙。不祥的预感慢慢爬上后背,我立即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轻轻扯了扯你的衣袖,软声道:“哥哥,我知道错了,我以后再也不打架了。我爸妈和姑姑都无法联系,我只剩你一个了,求你帮帮我。”

你依旧冷笑,无动于衷。

我趁你不注意,狠狠掐了一下自己金贵的胳膊,瞬间痛得泪流满面,不再说话,只是盯着你。

终于,你叹了口气,让我别哭,无奈地道:“下不为例。”

我点头如捣蒜。

哪知说好的下不为例,却成了千千万万次。

意识渐渐归位,睁开眼是国际航班的机舱,窗外白茫茫一片,分不清云和天。

飞机顺利抵达宝安机场。

回到家,你养的布偶亲热地蹭我的脚。我抱猫在怀,整个人窝进沙发里,边给猫顺毛边翻手机。三十七通未接来电和二十五条短信,分别来自母亲、姑姑、姑父。内容无外乎就是质问,问我被退婚的理由。

所有人都希望我嫁给他。

就连姑父,这个养育你近二十年,始终待你视如己出的男人都告诉我:“别等了孩子,听话,好好结婚。阿明不会回来了。”

你看啊顾清明,他们都希望我嫁给别人,他们都让我别等,他们都说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可我从小到大都不是个听家长话的好孩子,这次也是。

我等你,至死方休。


顾清明:

维港的夜景很美。

自从星光大道关闭后,每次到港,我都会待落日燃尽后前往太平山观夜景。

苍穹瞬息万变,靛蓝由近及远退去,浓墨由远及近晕开,明月渐露白玉轮廓。只缺满天闪烁的星星,和你。

不远处有男子单膝跪地,手捧红玫瑰和钻戒向女友求婚。女友以手捂嘴,眼中泛泪,闪闪发亮像盛着亿万星辰,刚好弥补这没有星星的夜。男子应是来自内地,用字正腔圆的普通话唱《东方之珠》,深情动人。

“小河弯弯向东流/流到香江去看一看/东方之珠,我的爱人……”

第一次听《东方之珠》这首歌是在2007年,香港回归十周年,也是我上高二开学初,由你演唱。彼时我们已够熟悉。

记得那是傍晚,我刚领了重大违纪处分,一身伤,拖着疼痛的左腿一跳一跳地走出校长办公室。

我想跳回宿舍休息,路过音乐教室时却被琴声吸引,停下脚步。我俗,不懂音乐和钢琴,只是单纯地觉得曲调有些耳熟,一时半会儿却想不起名字,遂蹲在门口苦想。想着想着就困意上涌,身体不自觉地向后倒。

“砰!”一个脑袋撞地的声音。

“扑哧——”又传来一阵笑声。

我痛得面容扭曲,顺着笑声的方位侧头,就看见你坐在钢琴椅上,眼带笑意。音乐教室没开灯,窗外连片的火烧云透过玻璃倾洒一室红光。古典钢琴的木漆色偏棕,红棕相配,缱绻万千。你穿白T恤,桃花眼睫毛纤长,平日里的锋利皆敛为柔和,散发着浓郁的悲意。

你看起来很可怜,让我很想抱抱你。

事实上我也这么做了,在你双手将我托起之时,轻而易举的,转身抱住你。你身体一颤。我把头搁在你肩上,脑子里很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我不做声,你也不做声。良久的沉默后,你清了清嗓子问我:“你听过《东方之珠》吗?”

我摇摇头。

你便开始唱。

“小河弯弯向东流/流到香江去看一看/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的风采是否浪漫依然……”

你说:“今天是我养母的祭日,她是香港人。”

你的声音闷闷的,像鼓点敲在我的心上。我自幼娇纵,是父母捧在手里溺爱着长大的。没有人教过我该如何安慰他人,也从没人对我诉说过丧母之痛和思母之情,所以我只能拍拍你的背。

你说了很多关于你养母的事,说她的信仰,说她的笑容,说她的病,说她瘦弱的身躯,说她弹钢琴时好看的手指,说她用虔诚的神情日颂《金刚经》,说她的死和被外公带回香港的骨灰。

你的养母死于1997年的春天,终生未见香港回归。

我细细地听你讲述,两行泪无声地流下。察觉到我的变化,你止住话语,笑我道:“女人果然是感性动物。”

知道你是想转变气氛,我顺势狠狠捶了几下你的背以示愤怒,又将眼泪尽数擦到你的肩上。这篇也就算是揭过去了。

你抬手揉揉我的发,似是漫不经心地问我:“小太妹,今天广播了你的处分通知,为什么打架?打断对方一根肋骨,你这后生仔倒是挺猛。”

我愣住,然后摇了摇头。

我不想说。

若是以往你问我打架的原因,我必如实相告,可这次不行,也不敢。

该怎么对你说呢?那个挨打的女生在厕所大肆宣扬姑姑是第三者,破坏你养父母的感情,最后还登堂入室成为顾家主母。我不敢说,不敢告诉你,也不敢询问真相。

我害怕,害怕做不成表面上的兄妹,或是其他。我有私心。

“我累了,想回宿舍休息。”我跟你辞别,再双手撑地站起,跳着向前。你想来扶我,被我很巧妙地避开,假装未觉。

行至走廊,我听见身后的你用粤语小声叫我:“妹妹。”

我算你哪门子妹妹?

我没回头。

你又用粤语说:“妹妹,以后别打架了。”

我还是没回头,回头即万劫不复。

我只能往前走。私心就像水中生长的滑溜溜的蛇,无脊椎,浑身柔软,却将你裹得很紧。它先伸出细长的红信子舔舐你带有血腥味的伤口,再慢慢地,小口小口地,将你撕咬,最后吞入腹。

也就是从那时开始,我知道了自己喜欢你的事实。

后来,你问过我很多次是何时中意你的,我都避而不谈。因为我一直都记得那时被蛇缠绕的窒息感。

而我挂念的问题,在一起时不敢问,你离开了无处问,始终不知晓答案。

岁月忽已过,转眼就是香港回归二十周年。

“让海风吹拂了几千年…”

不远处的男子求婚成功,两人相依相偎,他还唱着《东方之珠》,虽跑调但爱意浓稠。

顾清明,我好想听你再唱一遍,唱一遍《东方之珠》。

我的爱人。


顾清明:

冬至过后便是圣诞,虽家里只一人一猫,但也是家,是家就要过节。我网购了一棵半人高的小圣诞树摆在客厅里,塑料做的森绿枝叶上挂满了装饰礼盒和闪闪发光的星星。猫很兴奋,不停地跳起想抓星星,未果,蔫蔫地趴在沙发上玩iPad。我给它做了一顶迷你圣诞帽,但它好像并不喜欢。

远在冰岛的母亲打来视频电话,询问是否去冰岛过年,她可以带我去泡天然的火山温泉。我摇摇头,说打算年假去西藏旅游。她皱了皱眉,却也没再说什么。

夜深,有类似火箭发射的声音从窗外传进屋内,紧接着是大朵大朵的焰火怒放,整个屋子被白光点亮。我坐在飘窗上望着焰火发呆,猫也睁大了眼睛。

真美啊。

十二点的钟声敲响,标志着圣诞狂欢的结束。烟花却不停,反而越发肆意猖獗,四面八方烟火齐燃,精品佛想要将浓浓夜色化为白昼。我低头亲亲猫的耳朵,心里小声地说道:顾清明,二十七岁生日快乐。

知道你的生日是在八年前的今天,你十九岁。

那年平安夜的晚上,我嫌晚自习无聊,和一群哥们儿姐妹逃课去了清吧给本土民谣歌手捧场,散场时东方已开始泛白。女生们决定翻墙进校,伪装成刚从宿舍楼出来的模样。她们问我意见,我懒懒地答随便,随后又补充道:“反正我去顾清明家睡觉。”

女生们纷纷献上嫉妒和白眼。

我打车到你家,熟练地摸出钥匙开门,然后去你的房间睡觉。我喜欢你床单上那种无法形容的香气,总是能让常年失眠的我睡个好觉。这一年,父母因工作远赴冰岛,故将我寄养在姑姑家。而你已经毕业,将前往你养母的故土香港念大学。

半梦半醒间,好像听见有人在说话,一男一女,随后有温热的东西覆上我的额头。我很想睁眼,但没力气,轻轻一动便觉全身酸痛似散架,苦不堪言。醒不过来也就放弃了,如此,便又沉沉地睡去。

睡到夜色妩媚,才得以清醒。

是饿醒的。饿意拉扯着五脏六腑,肚子“咕咕”叫。我轻手轻脚地下楼寻食,客厅很黑,空气中还残留着奶油蛋糕的香味,像猫软乎乎的爪子,挠得我的胃痒痒。

当我在厨房里翻箱倒柜时,猛地被人捂住了嘴,锁住了喉。正想给歹人一个利落的过肩摔,就听见某个大少爷学着风流公子的口吻故作吊儿郎当地说:“姑娘,让在下劫个色?”

我“扑哧”一声笑出声来。

半年未见,你还是熟悉的眉眼,睫毛纤长,但看得出来比以前多了几分开朗。我问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你却伸手探了探我的额头,似松了口气:“终于退烧了。”

发烧这事我是知道的,虽是在梦中,但毕竟身体是自己的,有什么变化还是一清二楚。记得迷迷糊糊间好像有人喂我吃药,醒时烧退了,也没细想。原来是我的小哥哥回家了。

你突然问我:“我毕业后,你有打过架吗?”

我摇摇头。

自从你让我别打架以来,我遇事就忍,再也没打过架,反而因此收获了很多交心好友。

肚子不合时宜地“咕咕”叫起来,你闷笑几声,将我赶出厨房。十分钟后,两碗色香味俱全的鸡蛋面放在桌上,我狼吞虎咽,连连称赞。

你没怎么动筷子,光看着我吃,嘴角的弧度慢慢扩大。你像是要说些什么,踌躇许久,终是开口道:“我上大学后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渐渐懂得了很多以前不懂的事。”

我点点头,继续吃面。

“我经常会想起你,在无数个操作实验和撰写论文的夜晚。其实以前念高中时也会,听课听着听着会想起你打架时的模样,一身战骨,英姿飒爽。年少时木讷,不懂那种感觉是什么,现在我想,可能那就是喜欢吧。

“所以我赶在十八岁的最后一天回来告诉你,我喜欢你。我希望现在说还不太晚。”

“沈妆,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你愿意陪我从十九岁走到九十岁吗?”你声音温柔,但神情严肃,不见丝毫玩笑的痕迹。

我愣住,嘴里的面顺势滑回碗里,大脑已接近宕机的状态,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我可以感觉到耳根在迅速升温且变得滚烫,也可以肯定自己脸红了。

最后,我扔下一句“我愿意”就脚底生风地逃回了房间,把头埋进枕头里傻笑,心脏位置精品佛融化成甜蜜黏稠的糖浆,渗进血管,通过体循环将甜意遍布全身。盛大的喜悦在脑海中炸开。

2009年的12月25日,我沦陷了。

第二天是你的十九岁生日,只待了半日便被导师一个接一个的电话催着回去。我去机场送你,过安检前你微微俯身吻上我的额头,美其名曰:盖章。

你说,盖了章就是你的人,我一直记到现在。


顾清明:

近来,持续半个月的超负荷工作使我心力交瘁,下班回家沾床即睡,无力逗猫,也无力想你。直到某日早起,涂抹口红的手像断了筋脉,提不起来,我看着镜子中有着乌青眼圈且面容苍老的女人,好一阵恍惚。

我想我需要休息,遂改签了原定于年假的机票,提前飞往西藏。

飞机抵达贡嘎机场是十二点半,正午,气温5℃。机场外天气很好,太阳高高地悬挂在白得近似透明的空中。寒风猎猎,前夜的积雪未融尽,余薄薄一层覆于地面显出被人踩踏的脏污的颜色。

坐上前往民宿的车,各色风景疾速后退。当布达拉宫进入视线范围内时,我想起年少时读过的《仓央嘉措诗集》,封面上有首短诗是这位才华绝世的喇嘛写给自己的。

诗说:

住进布达拉宫,

我是雪域高原最大的王;

流浪拉萨街头,

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

而我的情郎啊,你可知我在等你?你如今又身在何方?

我滚动腕子上绕了四圈的佛珠,旧事不断涌上心头。

上一次来西藏是2013年,我大学毕业。我先游历了九寨沟和亚丁,再吃遍了宽窄巷子,最后自成都乘机至拉萨。你答应陪我,却因工作耽误多日,只好约定在贡嘎机场碰面。

耐心等待三小时后,广播终于通知你搭乘的航班安全抵达。我小跑到出口,远远就看见你拖着个黑色行李箱。你穿黑色长款风衣,配米色真丝衬衫和西装裤,眉宇间略有些疲倦,一双桃花眼却很有神。你看见我,勾了勾嘴角。

果然,真人比视频里的好看太多。

我猛地扑到你怀中,欣喜过头,竟小声啜泣起来。当时我们已经两年未曾见面了,你在香港很忙,忙得电话都不能经常打,更别说春节回家探望父母了。

“顾清明,我最讨厌你了!你干脆跟工作过一辈子去!”我眼泪、鼻涕糊得满脸都是,恶声恶气地抱怨道。你也不哄我,只把我往怀里摁,低声嘲笑:“快别说话,你妆都哭花了,肯定特丑。赶紧在我衣服上擦擦,再补补妆,我可不想跟丑女待一块儿。”

我怒火攻心,隔着昂贵的丝质衬衫咬你。

你的笑声更大了。

机场外的天是暗色调,低低的黑云笼罩着整个拉萨,刺目的电像一把巨大的斧头将云层劈得四分五裂、支离破碎,又瞬间聚拢。

你提议立刻前往民宿休息,我却抬手拦下出租车报出“布达拉宫”,执意要去朝拜。你皱眉应是想训我,司机先笑呵呵地开口提醒:“小姑娘,看这天色怕是要下暴雨,你确定要去布达拉宫吗?”

我坚定地点点头。

许愿的时候,我双手合十,以头抵地。

我闭上眼,向你的佛承诺,此生,非顾清明不嫁。

睁开眼你正灼灼地看着我,烛火跳跃将你的脸照得明明灭灭,有种异样的美感。你问我许的什么愿,我笑着踮脚亲吻你的脸颊,不告诉你,只说:“反正迟早会实现。”你搂住我的腰,长吻封喉。

半夜,我被声势浩大的雨扰了清梦,揉揉眼,发现你站在阳台上抽烟,身后是厚重的雨帘。

你见我醒来,便用粤语叫我的名字,让我过去。

我双脚不受控制地走向你。

你掐灭烟,突然单膝跪地,将自己腕上的佛珠取下给我戴上。佛珠很长,绕腕四圈才勉强不显松垮。

我打趣道:“你不是要求婚吧,顾先生?”

“不是。”你摇摇头,“你还太小,等几年才能说结婚的事。”我的脸顿时变得火辣辣的,若是开了灯,你看见我红透的脸,定要笑我。你接着说道:“这串佛珠是养母留给我的,这么多年我一直戴着,现在我想把它交给你。你即将步入社会,渐渐会发现这个世界与你想象的不符。但你还是要开心,希望这串珠子能保你前程似锦,岁岁平安。”

眼眶有些湿润,我忍住鼻尖泛滥的酸意,蹲下身拥抱你。

司机停车,回忆戛然而止。预定的房间是三楼最左侧,藏式风格,外凸的半弧形阳台可眺望布达拉宫白色的宫墙。

我躺在床上,摸着佛珠,眼泪悄无声息地滚落进枕头里。

不愿岁岁平安,只愿岁岁与君好。

顾清明,你是我的王,亦是我的情郎。


顾清明: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又一年春雨如丝绕颈的清明,我没撑伞,任由这场雨将我困于百年的悲凉世界,将我狠狠地勒死。我穿鲜艳张扬的红裙,捧带刺的白玫瑰,来公墓看你。石碑上的黑白照片是你二十四岁年轻俊朗的容颜,永生不变。

噩运总是猝不及防。

顾清明,2015年因胃癌死于尼泊尔加德满都。

知道你的死讯是在2016年初,在我们分手半年后。半年前我们曾有过一次激烈的争吵,起因大概是类似于饭菜太咸这种小事。你像发疯的野兽,双眼通红,随手抓起桌上的花瓶就往我脑袋上砸。

痛感抵达神经的那一刻,我想到了分手,随即眼泪和血一同淌下。

我瘫坐在地上,睁不开眼,只觉今年岭南的七月前所未有的冷。咆哮声和各种东西破碎的声响在我耳边持续了很长时间,我不知道你怎么会变成这样。我很绝望,也很疼,我希望你能抱抱我。你抱抱我,我就什么都能原谅。

可我最后还是用尽全身力气叫了一声你的名字,我说,我们分手吧。

整间屋子霎时安静下来,很久很久,你摔门而去。

你好像哭了,抑或是我听错了。那些微弱的呜咽让我在很多个夜里辗转反侧,泪水涟涟。

这样过了半年,我渐渐习惯了没有你的生活。

2016年初,我做年前的大扫除,在猫窝里拾到一把异常眼熟的钥匙。是你衣柜中那个保险箱的钥匙,箱子我一直没扔。鬼使神差地,我打开了保险箱,发现了你隐藏于青天白日之下所有我不知道的秘密。

你的病情诊断书、你的遗嘱、你的房产证和刻有我名字缩写的铂金戒指。

我双手颤抖地翻开病情诊断书,“胃癌晚期”四个字如同密密麻麻的针,只一眼就扎得刚刚结痂愈合的心脏鲜血飞溅,四肢百骸疼得厉害。前所未有的悲伤掀起浪花,轻而易举将我淹没。我哭得不能自已,想起分手前那段^_^时期你反常的举止和日益暴躁的性情,一切的一切,都拨云见雾。

之后我终日郁郁寡欢,住进了疗养院,成为抑郁症患者。我躺在病床上,盯着白森森的天花板和白森森的灯管,不哭不笑,也不说话。我耳边常有花瓶破碎的泠泠声响,夹杂着不知何人的呜咽。我夜夜难眠,一阖眼视网膜就会出现短暂的幻影,关于你的,历历往事。

父母在冰岛來返不便,姑姑倒是经常来看我,跟我说话。她说:“清明一年前就查出病了,是家族遗传,只不过他自幼父母双亡被送去了福利院,没人知道他有遗传病。他说这是命,逃不掉的,所以早早地就立好了遗嘱,把全部身家留给你。他不让我和你姑父告诉你,是怕你难过。他想瞒你一辈子的,但没想到……没想到你还是知道了。”

我静静地看着她。

她低头拭泪,哽咽道:“小妆,清明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

可是姑姑,现在说这么多话又有什么用呢?

我的顾清明,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出院后,我像个正常人一样生活,鲜少提及你。亲戚朋友都以为我已经忘记你了,有些时候我也这么以为。父母年事已高,希望我嫁人,我便开始无休止地相亲。

相亲的结局你是知道的,我被退婚了。

而此时此刻,站在你的墓碑前,我将那些写给你的信一封封烧毁,希望字里行间的想念可以随轻烟飘去你身旁。

我还是忍不住,忍不住眼泪,忍不住求你。

顾清明,你回来好不好?我收回那句分手,你想怎么用花瓶砸我都可以,想怎么吼我都可以。你回来好不好?我真的好想你,猫也想你,姑姑和姑父也想你。你怎么可以这么残忍,陪我长大,却留我孤身一人在这光怪陆离的人世间缓缓变老。

顾清明,你回来好不好?

我还在等,你慢慢来,反正我还有一生可以浪费。

——原文载于2018年爱格

我想分享一个汪曾祺的《露水》,真的很短,排成书,两页不到,但看后却哀音绕梁,久久不能释怀。多说无益,各位看官请看。

露水

露水好大,小轮船的跳板湿了。

小轮船靠在御码头。

这条轮船航行在运河上已经有几年,是高邮到扬州的主要交通工具。单日由高邮开扬州,双日返回高邮。轮船有三层。底层有几间房舱,坐的是县政府的科长、县党部的委员,杨家、马家等几家阔人家出外就学的少爷小姐。考察河工的水利厅的工程师。房舱贵,平常坐不满。中层是统舱。坐统舱的多是生意买卖人,布店、药店、南货店的二掌柜,给学校来购图书仪器的中学教员……给茶房一点钱,可以租用一张帆布躺椅,上层叫"烟篷",四边无遮挡,风、雨都可以吹进来。 坐"烟篷"的大都自己带一块油布,或躺或坐。"烟篷"乘客,三教九流。带着锯子凿子的木匠,挑着锡匠挑子的锡匠,牵着猴子耍猴的,细批流年的江湖术士,吹糖人的,到缫丝厂去缫丝的乡下女人,甚至有"关亡"的、"圆光"的、挑牙虫的。

客人陆续上船,就来了许多卖吃食的。卖牛肉高粱酒的,卖五香茶叶蛋的,卖凉粉的,卖界首茶干的,卖"洋糖百合"的,卖炒花生的。他们从统舱到烟篷来回窜,高声叫卖。

轮船拉了一声汽笛。催送客的上岸,卖小吃的离船。不过都知道开船还有一会。做小生意的还是抓紧时间照做,不过把价钱都减下来了一些。两位喝酒的老江湖照样从从容容喝酒, 把酒喝干了,才把豆绿酒碗还给卖牛肉高粱酒的。

轮船拉了第二声汽笛,这是真要开了。于是送客的上岸,做小生意的却匆忙忙,三步两步跨过跳板。正在快抽起跳板的时候,有两个人逆着人流,抢到船上 。这是两个卖唱的, 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细高条,高鼻、长脸,微微驼背,穿件褪色的蓝布长衫,浑身带点江湖气,但不讨厌。

女的面黑微麻。穿青布衣裤。

男的是唱扬州小曲的。

他从一个蓝布小包里取出一个细磁蓝边的七寸盘,一双刮得很光滑的竹筷。他用右手持磁盘,食指中指捏着竹筷,摇动竹筷,发出清脆的、连续不断的响声;左手持另一只筷于,时时击盘边为节,他的一只磁盘,两只竹筷,奏出或紧或慢、或强或弱的繁复的碎响,真是"大珠小珠落玉盘"。

姐在房中头梳手,

忽听门外人咬狗。

抬起狗来打砖头,

又怕砖头咬了手。

从来不说颠倒话,

满天凉月一颗星。

"那位说了,你这都是淡话!说得不错。人世在世,不过是几句淡话罢了。 等人、钓鱼、坐轮船,这是‘三大慢’。不错。坐一天船,难免气闷无聊。等学生给诸位唱几段小曲,解解闷,醒醒脾,冲冲瞌睡!"

他用磁盘竹筷奏了一段更加紧凑的牌子,清了清嗓子。唱道:

一把扇子七寸长,

一个人扇风二人凉

松呀,嘣呀。

呀呀子沁,

月照花墙。

手扶栏杆口叹一声,

鸳鸯枕上劝劝有情人呀。

一路鲜花休要采吔,

干哥哥,

奴是你的知心着意人哪?

这是短的,他还有些比较长的,《小尼姑下山》 、《妓女悲秋》。他的拿手,是《十八摸》,但是除非有人点,一般是不唱的。他有一个经折子。上列他能唱的小曲,可以由客人点唱。一唱《十八摸》,客人就兴奋起来。统舱的客人也都挤到"烟篷"里来听。

唱了七八段,托着磁盘收钱。给一个铜板、两个铜板,不等,加上点唱的钱,他能弄到五六、七八角钱。

他唱完了,女的唱:

你把那冤枉事对我来讲,

一桩桩一件件,

桩桩件件对小妹细说端详。

最可叹你死在那梦里以内,

高堂哭坏二老爹娘……

这是《枪毙阎瑞生·莲英惊梦》的一段。枪毙阎瑞生是上海实事。莲英是有名的妓女,阎瑞生是她的熟客。阎瑞生把莲英骗到郊外,在麦田里勒死了她,劫去她手上戴的钻戒。案发,阎瑞生被枪毙。这案子在上海很轰动,有人编成了戏。这是时装戏。饰莲英的结拜小妹的是红极一时的女老生露兰春。这出戏唱红了,灌了唱片,由上海一直传到里下河。几乎凡有留声机的人家都有这张唱片,大人孩子都会唱"你把那冤枉事"。这个女的声音沙哑,不像露兰春那样响堂挂味。她唱的时候没有人听,唱完了也没有多少人给钱。这个女人每次都唱这一段,好像也只会这一段。

唱了回,客人要休息,他们也随便找个旮旯蹲蹲。到了邵伯,有些客人下船,新上批客人,他们又唱一回。

到了扬州,吃一碗虾籽酱油汤面,两个烧饼,在城外小客栈的硬板床上喂一夜臭虫,第三天清早踏着露水,赶原班轮船回高邮,船上还是卖唱。

扬州到高邮是下水,五点多钟就靠岸了。

这两个卖唱的各自回家。

他们也还有自己的家。

他们的家是"芦席棚子"。芦笆为墙,上糊湿泥。棚顶也以"钢芦柴"(一种粗如细竹、极其坚韧的芦苇)为椽,上覆茅草。这实际上是个窝棚,必须爬着进,爬着出。但是据说除了大雪天,冬暖夏凉。御码头下边,空地很多,这样的"芦席棚子"是不少的。棚里住的是叉鱼的、照蟹的、捞鸡头米的、串糖球(即北京所说的"冰糖葫芦")的、煮牛杂碎的……

到家之后,头一件事是煮饭。 女的永远是糙米饭、青菜汤。男的常煮几条小鱼(运河旁边的小鱼比青菜还便宜) ,炒一盘咸螺蛳,还要喝二两稗子酒。稗子酒有点苦味,上头,是最便宜的酒。 不知道糟房怎么能收到那么多稗子做酒! 一亩田才有多少稗子?

吃完晚饭,他们常在河堤上坐坐,看看星,看看水,看看夜渔的船上的灯,听听下雨一样的虫声,七搭八搭地闲聊天。

渐渐地,他们知道了彼此的身世。

男的原来开一个小杂货店,就在御码头下面不远,日子满过得去。他好赌,每天晚上在火神庙推牌九,把一间杂货店输得精光。老婆也跟了别人。他没脸在街里住,就用一个盘子、两根筷子上船混饭吃。

女的原是个里下河草台班子里唱戏的。草台班子无所谓头牌二牌,派什么唱什么。后来草台班子散了,唱戏的各奔东西。她无处投奔就到船上来卖唱。

"你有过丈夫吗?"

"有过。喝醉了酒栽在大河里,淹死了。"

"生过孩子没有?"

"出天花死了。"

"命苦!……你这么一个人干唱,有谁要听?你买把胡琴,自拉自唱。"

"我不会拉。"

"不会拉……这么着吧,我给你拉。"

"你会拉胡琴?"

"不会拉还到不了这个地步。泰山不是堆的。牛×不是吹的。你别把土地爷不当神仙。横的、竖的、吹的、拉的,我都拿得起来。十八般武艺件件精通,—— 件件稀松。不过给你拉‘你把那冤枉事’,还是富富有余!"

"你这是真话?"

"哄你叫找掉到大河里喂王八!"

第二天,他们到扬州辕门桥乐器店买了一把胡琴。男的用手指头弹弹蛇皮,弹弹胡琴筒子,担子,拧拧轸子,撅撅弓子,说:"就是它!"买胡琴的钱是男的付的。

第二天回家。 男的在胡琴上滴了松香,安了琴码,定了弦,拉了一段西皮,一段二黄,说:"声音不错!——来吧! "男的拉完了原板过门,女的顿开嗓子唱了一段《莲英惊梦》,引得芦席棚里邻居都来听,有人叫好。

从此,因为有胡琴伴奏,听女的唱的客人就多起来。

男的问女的:"你就会这一段?"

"你真是隔着门缝看人!我还会别的。"

"都是什么?"

"《卖马》、《斩黄袍》……"

"够了!以后你轮换着唱。"

于是除了《莲英惊梦》,她还唱"店主东,带过了,黄骠马……" ,"孤王酒醉桃花宫"。当时刘鸿声大红,里下河一带很多人爱唱《斩黄袍》。唱完了,给钱的人渐渐多起来。

男的进一步给女的出主意。

"你有小嗓没有?"

"有一点。"

"你可以一个人唱唱生旦对儿戏:《武家坡》、《汾河湾》。"

最后女的竟能个一人唱一场《二进宫》。

男的每天给她吊嗓子,她的嗓子" 出来"了,高亮打远,有味。这样女的在运河轮船上红起来了。她得的钱竟比唱扬州小曲的男的还多。

他们在一起过了一个月。

男的得了绞肠痧,折腾一夜,死了。

女的给他刨了一个坟,把男的葬了。她给他戴了孝,在坟头烧钱化纸。

她一张一张地烧纸钱。

她把剩下的纸钱全部投进火里。

火苗冒得老高。

她把那把胡琴丢进火里。

首先发出爆裂的声音的是蛇皮,接着毕卜一声炸开的是琴筒,然后是担子,最后轸子也烧着了。

女的拍着坟土,大哭起来:

"我和你是露水夫妻,原也不想一篙子扎到底。可你就这么走了!"

"就这么走了!

"就这么走了!

"你走得太快了!

"太快了!

"太快了!

"你是个好人!

"你是个好人!

"你是个好人哪!"

她放开声音号啕大哭,直哭得天昏地暗,树上的乌鸦都惊飞了。


第二天,她还是在轮船上卖唱,唱:"你把那冤枉事对我来讲……"

露水好大。



一九九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载一九九三年第六期《十月》

评论区好多小可爱提到了《饕餮》,我找到后就放上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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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周五,法国卢浮宫的游客总会多一些,而且大多是一些年轻人,原因自然相当俗气,周五晚六点以后,年轻人进场是免费的。

一个戴着劣质变色眼镜的东方男人拢了拢风衣,也跟着走了进去。他大概二十岁左右,发丝有些潮湿,显得比往常更黑,甚至有些像假发。

从某几个角度看,他似乎戴了墨镜,但假使视线稍微斜一些,就会发现他的两个眼睛乌青乌青的,就如同两个成色不错的松花皮蛋。他的嘴角也有伤口,只要一笑就会痛得倒抽一口冷气,总而言之情况看起来并不太妙。

他比大多数人走得都要慢一点儿,到了第二层的时候,他忽然停下了脚步。

在他的身后有一扇门,门口放着禁止通行的牌子,而且明显上了锁,他转过身走近了些,却在下一刻猛地捂住耳朵。

在他耳边,响起的是震耳欲聋的声音,原始而熟悉,每一下都如同重锤狠狠击打着耳膜,凶狠的声音中却带着一丝凄凉。

这是妖吼。东方妖怪特有的妖吼,自然只有东方特有的天师才能听到。

男人犹豫了一下,见四下无人,小声用中文说了句:“……在叫的那位,你贵姓?”

妖吼瞬间停了下来。

过了好几秒,门里才有一个稳重又不失威严的声音响了起来:“吾乃四方瑞兽之首,世人尊吾为饕餮!”

不知道为何,声音的中文似乎带了些奇怪口音,要分辨也得花些时间,男人又问道:“啊?你说什么?”

声音似乎有些恼怒,比之前更响亮地说了一遍:“吾乃四方瑞兽之首饕餮!”

男人“扑哧”一下笑出声,又因为嘴角疼嘶嘶地惨叫了一下,说道:“四方瑞兽这个称呼倒是新鲜,我只知道四方凶兽里也有个叫饕餮的。”

饕餮明显很愤慨,又是一波妖吼。说来奇怪,妖吼是一级妖怪才特有的能力,轻则毁镇,重则毁国,但这只饕餮的妖吼除了有些刺耳以外,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危害。

男人捂着耳朵小声说:“没什么事我先走啦。”

“站住!”饕餮似乎又犹豫了一会儿,再说话的时候,语气也放软了,“你既能听到吾的妖吼,证明你实非凡人,你可否放吾出来?”

“你出不来?”男人揶揄道,“四方瑞兽之首出不来?”

饕餮估计更怒了,低吼了好几声,随后压着脾气说道:“吾被困在了这里,若你能放吾出来,吾必满足你一个愿望!”

“抱歉,你口音太重,你刚说什么?”

“……放吾出去,吾将满足你一个愿望!”

“神灯都可以满足三个愿望,你也太小气了。”

“神灯是谁?”

“算了当我没说……”

饕餮继而说道:“说吧,孩子,你有什么愿望吗?”

男人皱眉凝思了一会儿,沉吟道:“愿世界和平……”

房间里的声音又一次消失了,好半晌才传来下一句:“能换一个吗?”

男人忽然想到了什么:“你会不会带孩子?”

饕餮的声音冷了下来:“带孩子?”

“是啊。”男人摘下了眼镜,“你看看,就因为我不小心弄翻了双胞胎儿子的奶瓶,我太太就把我揍成这样,这是家暴吧?明明是蜜月旅行,结果却每天挨打,日子都快要过不下去了,我好想请个保姆……哦……我忘记你在门里看不到了。”

深秋的卢浮宫,似乎比往日又冷了一些。

2

在如今的天师一族里,有三个人/动物是绝对不能惹的。

他们分别是叁八四、叁八四的弟弟和叁八四的鹦鹉。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叁八四那非比寻常的实力已经强大到了一定境界,即便无耻如壹七七,在他面前也会稍加收敛。二是他性格不好,特别阴沉,寡言少语,说话不超过三个字。按照陆发发的话说就是“以后肯定要打光棍的,就算找到了老婆,不出几年也会在电视上那种调解夫妻关系的节目里看到他那张臭脸的”。

但叁八四却是国安十八局的一柄好枪。符部长见到他像见到了失散多年的亲儿子,一张老脸笑得满面红光,有什么好处都偷塞给他,工资条也和别人不一样,都是拿密纹纸遮住的,为的就是不让别人知道他到底拿了多少。符部长偏心的程度还可以从另一点看出来,就是他从来都对弹劾叁八四的意见视而不见,一提到这事就用“呵呵”或者“我出去开个会”这两种方式一笔带过。

而现在,叁八四正在前往泰山战场的路上。这一次,他的任务是去支援已经苦战了好几日的四团。

“了解。”他对着耳麦说了简短的一句话,就从泰山山顶的旅店里走了出来。此时正是半夜,星空熠熠,但寒意却像是可以穿透骨头。

“敢惹我你就死定了!”说话的是他右肩上停着的一只虎皮鹦鹉,名字叫大魔导师,天空蓝的肚子,后脑上有一圈圈的黑白条纹。叁八四把它抓下来,将脖子上的围巾分了一段绕在它身上,又放回了肩上,大魔导师叫了起来:“找死!找死!”

他向着山路的反向走去,那里有一处被军方封锁的入口,再往前就是神州结界之外,那里就是五大激战战场之一——泰山战场。

越往上走,风刮得越猛,天实在太冷了,连大魔导师都在微微发抖,叁八四索性把大半的围巾都裹在了大魔导师身上,只给它留了一个脑袋出来。

叁八四拿着定位仪走了约莫一刻钟,都没有车来接,据说是怕引起游客注意引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封了车道。前方有信号灯一般的东西三亮一灭,他往那个方向又走了几步,终于遇到了一个人,那是四团的驯妖师,莫大壮。

莫大壮的名字听起来孔武有力,但本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小个子,皮肤黝黑黝黑,在这月黑风高的夜里,一张脸只能看清闪闪发亮的白牙。他激动地拉住了叁八四的手说道:“可算盼到你了,大英雄。”

叁八四默默地把手抽回,只说了一个字:“别。”说完他就继续向着战场的方向走去。

莫大壮受到了冷遇却不气恼,不依不饶地说道:“英雄,要我介绍一下现在的情况吗?”


叁八四扫了他一眼:“说。”


莫大壮急忙跟上去,林林总总说了一堆,又说道:“其他都还好,主要是对方有一只蛊雕,就是那个身体是豹子,但头有点像雕,头上还长角,长得比例特奇怪的那个妖怪,你知道的吧?”


叁八四没说话。


“这妖怪的妖力吧,横竖也就是二级乙等,虽然牛,但咱们四团那么多兄弟也不怕对吧,就是叫起来的声音实瘆人,闹得咱们好多兄弟怪崩溃的……”莫大壮絮絮叨叨说了不少话,两人也刚好走到了结界的边际。


叁八四前脚刚出去,就立刻听到一阵精品佛用扩音器播放的婴儿哭啼声,还是特凄厉的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饿了好几天已经到了生命最后一刻的婴儿在控诉不公一般。


连一向冷面的叁八四都微微偏过了头。


莫大壮解释道:“这就是蛊雕的叫声,特受不了是不是?咱团的兄弟都说以后绝对不招惹人类小孩,个个一开嗓都自带退妖大招啊!”


明明是个笑话,叁八四却皱起了眉头。


3

那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从记事起,家里除了父母和他那双胞胎弟弟,还有一个总是面露不耐烦的哥哥。


哥哥长着一张让人过目就忘的脸,真是过目就忘,因为现在,他已经完全想不起当初那个人究竟长成什么样了,只记得他说话的口音非常奇怪,总要听好几遍才明白,有时候还会文绉绉地冒出几句古文来。


妈妈并不让他和弟弟叫他“哥哥”,总是说叫他“桃”就行了,还说他就是一雇来的保姆。每次这么说的时候,桃的脸上都会露出一丝像是不悦的表情,偶尔还说说什么“虎落平阳被犬欺”之类的话,当然他的结局都是被妈妈拿鞋拔子抽。


妈妈是家里的暴君,她说一不二,其他四位男性家庭成员都必须百分百听从她的命令,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但可惜叁八四和叁八五总是有很多方法惹妈妈生气,妈妈又不好向年幼的双胞胎下狠手,于是爸爸和桃就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


妈妈的攻击没有任何套路可言,所有看起来十分普通的日常用品在她手里都会变成残暴的凶器,无情地挥向爸爸和桃,而且完全不理会爸爸“求你不要打我脸”“我靠脸吃饭的”之类的求饶声,直接揍成渣渣。这个时候叁八四和叁八五还会担负起观众的职责,适时地鼓一下掌。


桃这个保姆绝对不称职,不会热奶,不会带孩子,不会做饭,唯一比较会的是吸尘,但每次他吸地板都要屏退所有人,一个人偷偷地在房间里吸。


叁八四小时候觉得这个习惯真是奇怪,有一次就偷偷地躲在门缝里看,就见桃趴在地板上,把脸对着地板,张大了嘴巴在吸呢。


从那个时候起,叁八四都用同情的眼神看着桃。多可怜,吃不饱饭就在那儿喝西北风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桃也实在是吃得太多了,他们家每次做饭都要做好几锅,半锅是他们一家人吃的,其余的几锅都是桃一个人吃的。妈妈总是抱怨桃吃得太多,还说他屁事都不会做,孩子也带不好,也不知道打工去,只会吃吃吃,整个一饭桶。有一次话说得重了,桃好像很受伤,拿着一小碗饭到角落去吃了,但最后还是拿着碗可怜兮兮地跟妈妈说“能不能再吃一点儿,就一点儿……”又被妈妈狠狠奚落了一番,最后还没能吃上肉,只有咸菜配饭。


真是太可怜了!


弟弟同情心泛滥,兄弟俩交流了一下,觉得桃的际遇已经非一个惨字可以形容,于是两人每次都会偷藏一点儿小饼干小零食,拿铁罐子装起来,半夜偷偷塞到桃的枕头边上去。


顺带一提,家里是两室一厅,所以桃是在客厅打地铺睡的,他说他不习惯睡沙发,而且客厅挺宽敞的,睡着舒服。妈妈就会瞪他说:“放屁,我看你只是想挨着冰箱睡吧?半夜再敢偷吃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收到兄弟俩送的小铁盒,桃每次都会感动得不行,说一大堆感谢的话,在一秒钟里把食物全部塞到嘴里,然后偷偷看看妈妈的房间门是否紧闭,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说道:“下次能给我弄点牛肉干和猪肉脯吗?就跟妈妈说你们想吃行吗?我好久没吃肉了……”


叁八五点头如捣蒜:“放心吧桃桃,有我们在,总有你一口饭吃的!”


桃认真地看了他一眼:“人类小孩真是太善良了,但人类女人就有点恐怖……”


4

叁八四望向远处,蛊雕以本体的样子仰头而啸,那样子真是丑得不行。很多妖怪的本体就算一眼看不出美的地方,多看两眼总能找到身上的闪光点,比如屁股的线条很是美丽,或者双腿非常纤细,再或者眼睫毛比较长……但豹身、雕嘴、独角这样子的蛊雕,就连接缝都令人无法直视。


莫大壮还在一边煽风点火:“太丑了,声音又难听,换我是这蛊雕,此生都不会冒出照镜子的想法啊。”


“嘘。”叁八四瞪他。


莫大壮完全不为所动,一个劲往他身上靠:“欸英雄,你说这蛊雕怎么解决啊?事先提醒你下,资料上说它吃人都不带嚼的,一口一个,‘咕咚’一下就下去了,你可千万别靠太近啊。”


叁八四闻言,顿时豁然开朗,就连他肩上被围巾包得只剩脑袋的鹦鹉大魔导师也开始吼起来:“敢惹我就死定了!敢惹我就死定了!”


莫大壮一惊,继而对鹦鹉流露出极大的兴趣来,大魔导师的小爪子立刻退后了一步。


叁八四没顾着这茬,连鹦鹉带围巾一块儿交到了表情闪亮亮的莫大壮怀里,说的话依然没超过三个字:“捧好。”


莫大壮一下收紧双手:“好咧!”


就听大魔导师一个劲地惨叫:“啊啊!找死!啊啊!找死!”


四团的妖怪一直以一个三角形的阵形在对抗敌方,主要是不惧怕噪音的就只有一只天生耳聋的兕,所以其他妖怪都无耻地躲在他后面,搞得局面更加胶着。


越往前,叁八四就越觉得耳膜间阵阵刺痛,他微张着嘴,但似乎并不起作用,毕竟不是压力的问题。他一路从妖怪的阵形边往前走,战场上风沙很大,妖力的往来更是不长眼,他只是一介人类,不能贸然移动到最前方。


他很快就移动到了兕的身后,这时他距离蛊雕只剩十米的距离,非常非常近了,他飞快地估量着对方的体形、妖力以及种种可能性。


事情的转变只在一瞬间,蛊雕忽然注意到了敌方的队伍前出现了一个人类,于是它飞快地燃起了食欲,仅仅是一瞬间,它就尖叫着俯冲下来,尖利如剑的牙泛着锐光。


四团的妖怪以及莫大壮都不约而同地捏了一把冷汗,谁都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叁八四已经走到了整个妖怪的最前方,距离最靠前的兕也有两米的距离,而蛊雕的速度也太快了,他们根本无法反应过来。


这不是送死吗?


然而,当蛊雕的尖嘴都快要撞上叁八四的头颅时,它漆黑的眼珠里,忽然看到面前渺小的人类一直以阴翳的眼神注视着它,它感觉到了一丝不对劲,下一刻,那个人类男人的薄唇微微动了动。


“跪下。”声音很轻,却直接刺进了身体里。


蛊雕也是依靠声音作为攻击手段之一的妖怪,它知道声音的力量,那是一种可怕的能量,但它此刻忽然觉得,面前这个人类男人的声音有着远比自己可怕数万倍的能量。声音在体内回荡,它无法发出声音来,身体整个开始不受控制,最后,有着猎豹一样强大力量的四肢软倒下来,歪歪扭扭地屈膝跪在了地上。


见此变故,兕狠狠地冲了过去,头上的尖角刺穿了蛊雕的身体,鲜血四溢。


四团终于传来了久违的欢呼。


他们喊:“叁八四、叁八四、叁八四……”


莫大壮小心翼翼地把手里的大魔导师放到了叁八四手心上,惨兮兮地说:“它真凶,啄了我好几口。”见叁八四冰块一样的脸上完全不见歉意,立刻调转枪头说,“谢谢你啊,你真是咱们四团的救星。要不是你,这一次我们还不知道要打多久。大英雄啊,回头我们请你吃顿饭!”


“不必。”叁八四依旧没有说超过三个字,转头即走。


身后依然有妖怪高呼着他的名字,精品佛他真的是一个大英雄一样。


5

在叁八四上幼儿园的时候,他的确有梦想过成为一个英雄。


那时候,老师在黑板上写了“梦想”两个字,说这是世界上最珍贵的东西之一,有了它,人生就会五光十色。然后让所有小朋友都在本子上写一下自己的梦想。


叁八四想不出,就见弟弟叁八五在旁边遮遮掩掩地写着什么,他不顾弟弟的哀求,硬是霸道地抢下了本子,就看见本子上写着“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老师”!


“太逊了,傻不拉唧的。”叁八四这样评价道,然后把本子扔回给弟弟,结果弟弟哭了一下午。妈妈知道后,用旧书包带子暴抽了叁八四一顿。


但这并不影响叁八四找到自己的梦想,他觉得自己和一般小孩儿是不一样的,他拥有一颗远超同龄人的心,他是寂寞的,同时也是独一无二的。那就是英雄,像奥特曼、变形金刚、超人一样的英雄!


所以当天回家,桃就被叁八四的桃木剑砸中了头:“何方妖孽,是要谋财还是害命?”


桃震惊无比地看向了他们的爸爸,后者气定神闲地翘起二郎腿,吐了个不太完美的烟圈:“桃桃,不要理他,他得病了。”


很久以后,桃才知道,叁八四得的就是彻头彻尾的中二病。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桃肩负的任务开始变得艰巨起来,因为自从有了梦想,叁八四和叁八五都变成了不一般的小孩儿。


叁八四不敢把坏主意打到残暴的妈妈或者大大咧咧的爸爸身上,于是他敢欺负的只剩下桃。他用小零食贿赂了桃,然后拿起桃木剑戳桃的腰窝子:“怪兽!看剑!看剑!”


桃惊愕地看向他。叁八四不满意了:“我们不是说好了吗?我戳你,你得有反应,惨叫啊,求饶啊,什么都行,你怎么演技那么差。”


桃欲哭无泪。


“正式开始了!”叁八四这样说着,提剑继续戳桃的胳肢窝,桃只好假意扭了扭:“哎哟,哎哟喂,要吾老命哩!”


叁八四又不满意了:“说普通话!电视里的怪物都是讲普通话的!”


“……”


等叁八四和桃玩得熟了,他深刻地感觉到了角色的单调性,每次他都是英雄,将演怪物的桃打得落花流水,这样的英雄形象实在太单薄了。


于是他把叁八五也拉进了游戏。


叁八五站在床上,身披被单,头戴妈妈的头箍,出任高塔上的公主。他是极不情愿的,一直捂着脸,还说如果被妈妈知道,一定会被打得没人认得出。


桃继续出演怪兽,他被叁八四勒令怪笑着说一句“公主是我的了”的台词,然后一把将公主掠走,因为桃总是做不出特别邪佞的感觉,就被叁八四一次次喊卡。叁八四用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看着他说:“你怎么就演不出邪恶的感觉呢?”


桃十分痛苦地说:“我本来就不邪恶啊。”


叁八四拿桃木剑戳他:“想象一下,你只要带走了公主,就可以换很多很多吃的,拿出你人性的丑陋面来。”


桃幡然醒悟:“我好像有点明白了。”


剧情进展得很顺利,桃扛起叁八五在房间里狂奔,叁八五有气无力地喊救命,叁八四拿起剑一阵乱戳,结果桃却不为所动,他有些急了:“你怎么没有反应啊?”


桃很认真地说:“既然公主能换很多吃的,那我怎么可以轻易被打败?”说得好像很有道理。


叁八四又追了一圈,发现连追都追不上桃,于是扔了剑气鼓鼓地说:“哪里有英雄打不败怪兽的?”


桃放下叁八五,伸手摸摸叁八四的脑袋:“你得变强啊,怪兽总是越来越强的,所以英雄也得越来越强啊。”


6

叁八四回到了泰山山顶的旅店,即使是深夜,旅店里依然吵吵闹闹,出来旅行的人似乎总是压抑不住兴奋的心情,晚上睡不着也是很正常的。

他刷卡进了房间,房里的灯全部亮着,连厕所的壁灯都没有关,但房里却没有人。叁八四心脏漏跳了一拍,慌乱地四处寻找。

他拉开被风吹得鼓起来的窗帘,就看见叁八五一个人趴在阳台上向外看。

这样冷的天,叁八五只穿了一件长袖T恤和牛仔裤,光着脚,叁八四摸了一下,发现他凉得就像一整块冰块,就急忙把他拉回房间,锁上了玻璃门。

叁八四从地上找到了弟弟随便扔下的袜子、棉裤、毛衣,一件件给他穿了回去。叁八五一直安安静静地抱着膝盖,偶尔抬头,但却不知道在看什么地方。

已经很多很多年没有听到弟弟说过话了。

医生的诊断是巨大的噩耗使得叁八五患上了精神疾病,他把自己封闭了起来,不愿意与外界交流,无论对他说什么做什么,他都没有什么反应。

叁八四前几年一直带着弟弟辗转于各处医院,找了许多心理医生,希望可以找到突破的方法,甚至考虑送他到国外治疗。

各种各样的方法试了七七八八,一点儿起色都没有,甚至可以说更糟糕了,叁八五连眼神都涣散了起来,呈现出了一种让叁八四极度恐惧的精神状态。

后来有一次,在一个在国内领域赫赫有名医生的大力推荐下,叁八五开始接受电疗,那个时候叁八五忽然睁开了眼睛,皱着眉说了一句疼。

那一瞬间,叁八四的心脏如同被野兽狠狠地抓在了爪子中,狠狠挤出了鲜血来。

医生在他耳边鼓吹着效果是多么的好,你弟弟终于说话了,下一次还可以加大剂量云云,叁八四却狠狠瞪着他,让他滚。

等医生阴沉着脸从房间走出去之后,叁八四才颤抖着手抱住了叁八五,他不断不断地道歉。

那可能是叁八四第一次哭,即使是最绝望的日子都没落下眼泪的叁八四,却在自闭的弟弟面前全线崩溃。

如果说现在的叁八四已经是一个无坚不摧的战车,那么他唯一的罩门就只有叁八五。有时候叁八四也会非常害怕,他一天天变老,总有一天他会连弟弟的声音也开始忘却,连那些过去的日子也开始忘却。

所以他总是不断地回忆,不断地,可是每一次回想起的,都是不应该想起的。

从此以后,叁八四无论去哪里出任务,都会带上弟弟,一日三餐都要亲自照料。如果有谁敢用好奇或者鄙夷的眼神看待叁八五,那么他绝对不会客气。

耳麦里有信号的声音,叁八五已经睡着了,他将被角掖了掖,走到了房间外,确定门已经全部关上后才接通。

声音是十八局上级的:“再留守泰山一段时间,敌方还有一些余孽。”

“是。”

“好好干,你是十八局的希望。”


7

随着年龄增长,叁八四也有资格接触自己拥有天师血脉这个秘密了,在爸爸妈妈郑重其事地告诉他的那一刻,他并没有像叁八五那样惊慌失措,而是兴奋地看着自己的双手,用近乎极乐的表情说道:“我果然是被选中的人!”

爸爸扶额,桃则是叹息,叁八四的中二病终于彻底觉醒了。

叁姓在天师中的地位的确是有一些不一样,因为叁姓的法器是“口”,能强制号令妖怪听从自己的命令,就有点像通俗说法的言灵。

叁八四甚至开始坚信自己就是天师一族冉冉升起的希望之星,对其他天师小朋友也充满了不屑。

他尤其看不起的就是壹七七,总是挑衅她:“真可怜,你除了能看到妖怪的本体,还能干吗?被妖怪抓着你就等死吧!”

壹七七被他闹糊涂了:“天师的能力是看血液浓度的,法器只是次要的好吧?”

叁八四更加得意:“我爸爸妈妈都是天师家族的,血液浓度当然要比你这个只有爸爸是天师的人要浓一倍咯!手下败将!”

壹七七冷笑一声:“你不光血液浓度比我高,变白痴的几率也比我高呢。没听过吗,近亲结婚,很容易变白痴哦。”

叁八四被这毒舌震惊了,发愣的当口就被壹七七狠狠地一记飞踢踹到地上,正在边上玩沙堆的陆八八很开心地用铲子把一勺沙子撒过去,成功营造了一种悲凉的气氛。

这个时候叁八五也刚好走了过来,他慌忙跑过来,小手指向壹七七:“壹七七姐姐,你为什么欺负我哥哥?”

“欺负”这个词对于一个深信自己是英雄的中二病患者实在是太过打击了,这句话无疑成了压弯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叁八四难以忍受地站起来,连弟弟都不要就捂着脸跑了。

他浑浑噩噩地回家,看见正对着空空如也的冰箱兴叹的桃,顿时油然而生了一股同病相怜惺惺相惜的情感。

“桃桃!”他扑进了桃的怀里,“为什么英雄的路那么难走?”

桃也很难过,他说:“为什么冰箱里总是空的?”

于是两个相见恨晚的人就一起出去逛街,桃带着叁八四坐了很久的公车,去了相当远的东区,然后去了一家盛名的自助餐店。他拍着叁八四的手臂说:“是男子汉,就要多吃点,吃得高高壮壮才能做英雄。”

叁八四拿着盘子郑重其事地点点头。

桃吃起东西来真是可怕,拼命地往自己的嘴里塞,几乎都不需要咀嚼就吞下去了。当然他也不是完全不挑食,对于一些看起来不太新鲜的海鲜他也会嫌弃。叁八四很快就吃饱了,打着饱嗝说他连一口饮料都喝不下去了,桃就鄙视他:“再吃一点,等下会需要很多体力。”叁八四舀起一勺冰激凌,视死如归地吃了下去。

两小时的自助餐时间快要到了,桃问叁八四:“准备好了吗?”

叁八四不明白:“准备什么?”

“我没钱付账,当然是跑啊。”

桃这样说着,忽然就一把夹起他,趁着四下无人,从六十楼餐厅的窗口一跃而出。

叁八四吓得紧紧抱住桃的胸口,死死地,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掉下去。他见桃一脚踩在楼边,借着力气,急速地向前跃去,飞翔的速度竟然变得更快,于是叁八四连眼睛都不敢睁开了。

叁八四的声音发颤:“啊啊啊,你为什么会飞?”

桃淡淡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不是我会飞,是英雄叁八四会飞,不信你放开我试试。”

叁八四刚放掉一点手,就发现自己有些往下落,于是慌忙又抓住他,桃笑着松开了叁八四的手:“相信我。”

手完全松开,叁八四落了下去,还来不及尖叫,他就发现自己已经在飞翔了。他展开双臂,微风迎面吹在脸上、身上,如同跳舞一样在衣服间游走,精品佛置身海里一样。沿着天空的轨迹,可以感受到暖暖的阳光,俯瞰的话,下面是如同火柴盒的重重楼房,一切都如同幻想里的世界一般。

叁八四惊呆了:“我真的是英雄?”

“对,你是英雄。”


8

“在想什么?魂归来。”

四团的驯妖师莫大壮用手肘撞了撞叁八四,他才反应过来,自己竟然在发呆。

他和弟弟已经在泰山山顶的旅店里住了三日,昨天才收到第二条指示,说是泰山战场又有动静,但似乎只是小批的逃妖而已。而珠穆朗玛战场告急,需要增援,所以四团已经撤离了大半过去,只留下了一些行动缓慢的妖怪留守。

当然,还加上了叁八四这颗定心丸。

战场上时不时奔跑来几只妖力不足为俱的小妖怪,有些直接会被吓回去,但妖怪的数量却也不少,时不时就会有一批,但战斗并不激烈。有时候大半天也不来一只,根本没有规律可循。这样一拖就是两日,即便是四团的妖怪,也都感觉有些疲倦了。

“消耗战吗?看起来也不太像啊。”莫大壮咬着手指甲说,“这样诡异的打法,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

这两天,叁八四和莫大壮都只吃了一些军用口粮,说实话是非常难入口的,大魔导师也只有普通鸟粮能吃,它尤其挑剔,每次只吃一点儿,饿极了就在那边喊“去死!去死!”。

叁八四其实不怕苦,就是怕弟弟苦。十八局为了让他安心,还专门出了一个家务万能耐心十足的小助理,去旅店里照顾叁八五,据说三餐都是营养师比照着外宾的规格调配和监督着做的。

源源不断却又数量不多的妖怪消磨着四团的意志,只好又将本来就不多的妖怪分批换岗,以此换得休息的时间。莫大壮一直哈欠连连,他一直在和叁八四说话以解乏,从进校讲到恋爱。叁八四紧锁的眉头却始终没有松开过,他总觉得这中间有蹊跷,却也说不上蹊跷在哪里。

又这样过了一周,散妖数量有了明显的锐减,正当大家以为希望近在眼前的时候,形势却骤然急转直下。

一声巨大的妖吼突然之间向着四团袭来,那些站岗的妖怪都是二级以下的中等妖怪,而且行动速度并不快,根本猝不及防,一瞬间就如同点燃的烟火一样炸了开来。

叁八四和莫大壮还有在医疗站休息的所有妖怪倾巢而出,几乎是以平生最快的速度向前线奔去。沿途都是触目惊心的场景,漫山遍野都是四团妖怪被炸得粉碎的尸体。黑瘦的莫大壮“扑通”一声跪倒在地上,哑着嗓大哭,那是日日夜夜共同作战的战友啊,竟在一瞬间阴阳两隔。

叁八四和一众幸存的四团妖怪,迅速奔跑过去。怪石嶙峋之上,屹立着的赫然是四大凶兽之一的——梼杌。所有人都知道,自己被敌人摆了一道。

梼杌穷凶极恶的模样一直如同梦魇一般牢牢地刻印在众人的脑中,死在他手里的兄弟数不胜数,直到几年前,新兵七团为了抵抗他,一百多位妖怪悉数丧命,终于挖下了它一只眼珠,将它逼回了妖界。整个十八局都知道梼杌是个不安定因素,必定会来报复,只是没有想到会是今日,在这个四团妖怪所剩无几的情况下。

大风将叁八四的长风衣吹得猎猎作响,他有些后悔没有把大魔导师放在旅馆里,因为他觉得自己可能回不去了。

“叫增援。”叁八四拦住了红着眼要上去搏命的莫大壮,后者不知所措地看着他。

见他反应,叁八四也恼了,一把将他推开:“滚!撤啊!”

莫大壮终于明白了,此刻的叁八四,他将如同所有大片里的英雄一样,在最糟糕的情况下,独自面对不可能活下去的敌人。


……但这不是大片。


莫大壮哭丧着脸说:“逞什么英雄!这是你应该逞英雄的时候吗?”

“滚啊!”叁八四依旧吼他,忽然又加了一句,“照顾我弟弟。”

这是莫大壮第一次听到叁八四说的超过三个字的话。

“妈的!”莫大壮拿袖管狠狠地擦了一把脸,转头向着仅剩的几只四团妖怪说,“全部撤退,守住结界!”

面前是高大如一座小山的梼杌,他有一张凶恶的人面,兽牙间有浑浊的口水不断滴落下来。叁八四感觉到大魔导师在自己的肩上瑟瑟发抖,动物的直觉总是最准的,连它都知道面前这只妖怪不同寻常。即便如此,大魔导师却依然梗着脖子说:“敢惹我你就死定了!”

叁八四的法器是有局限的,对妖力越强的妖怪,成功几率越低,而且一生对同一只妖怪只能成功使用一次。最可怕的是,依照下达命令的难易程度,一旦失败,就会产生程度不同的反噬。

叁八四知道,他只有一次机会。

当梼杌的爪子快要拍上他的头颅时,他望着梼杌的眼睛,用最大的音量念下了死咒。

从喉咙口迅速泛出了腥甜的血气,胸口如同被掏空了一样疼痛不止,连视线都开始模糊起来。

这是死咒的反噬。

他失败了,或许这就是他的宿命,即便他活得不像一个英雄,却可以死得像一个英雄。

眼前最后的景象,是逐渐变大的巨爪。


9

小时候,叁八四也曾有过这样巨大的恐惧感。

因为叁家树大招风,妖界也有不少想要他们性命的妖怪,叁八四就是逃课去游戏机房的时候,忽然被堵在了后巷里。原本以为是不良学生来敲诈,还想痛痛快快打一顿,结果那些学生一转身全都现出了本体,那是从未见过的可怕妖怪。

叁八四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连哭都哭不出来。

以为生命就此终结的时候,桃却如同救世主一样挡在了他面前,叁八四让他快些逃跑,桃却笑着说:“就不怕死这点来说,你的确很像英雄。”

地面开始出现震动,一声沉闷的吼声,身边的桃变成了一头巨兽,羊身、虎齿、人爪,一张口,叁八四连站都站不稳。桃一吸气,刚才那些妖怪全都像是尘埃一般被吸入了嘴里,就精品佛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叁八四惊呆了:“你……你是妖怪?”

他干脆地自报姓名:“是饕餮。”

叁八四围着他走了一圈,摸摸爪,拍拍腿,突然大笑起来:“好帅!我看过书里的介绍,你应该很厉害吧?”

“还不错。”饕餮低头看着他。

“太棒了,真是太棒了。”叁八四兴奋了起来,“有你这样的坐骑,我就天下无敌了”。

“……”

叁八四一屁股坐在了饕餮的爪子上:“我果然是被选中的人!我有拯救世界的责任!”

饕餮叹气:“等你长大了,你就知道了,责任越大,你就越痛苦。”

“我才不管。”叁八四皱着眉头,握着小小的拳头说,“如果有一天,我要拯救这个世界,你会不会来陪我?”

“不。”

桃木剑抵在饕餮的指甲上,叁八四信誓旦旦:“你必须得陪我!你是被黄金大帝选中的圣骑士!”

“黄金大帝是谁?”

叁八四高傲地一抬下巴:“我。”

“……哦。”

叁八四逼饕餮蹲下来些,努力地踮起脚尖抓住他的脖子:“那我们就约定好了,以后黄金大帝要和圣骑士一起拯救世界,哦哦哦,光明力量!”叁八四皱着眉回头看了饕餮一眼,“干吗不和我一起念?”

“……”饕餮一脸汗。

“快点啦。”

“光……光明力量……”太羞耻了,这可能是饕餮这辈子最羞耻的事情了。

叁八四少爷却还不满意:“桃桃你有没有什么奇怪的法术啊什么的,可以弄点光之类的照我头上,这样看起来会很霸气!”

“……”

一束光打在了叁八四的头顶上,照得他三天没洗的头油光发亮。

“光是这样还不够,我们还得有信物。”叁八四解下自己的红领巾,拼命撕了撕,没撕开,挑眉看着饕餮,“圣骑士,来帮黄金大帝一个忙。”

饕餮无语地用指甲轻轻划拉一下,红领巾变成了条条碎布。

叁八四将其中一根系在自己的右手腕上,又将其他所有全都接起来,好不容易才绑在了饕餮的右前爪上。

“就这么说定了!”叁八四扬了扬手腕,“要拯救世界啊!”

“……哦。”

回家的路上,叁八四还在地上捡到了一个别人丢弃的鸟笼,里面还有一只蓝肚皮的虎皮鹦鹉,他兴高采烈地举着笼子给桃看:“我们拯救世界的队伍里又增加了一个新成员!”

“谁?”

“就是它啊。”叁八四指着鹦鹉说,“颜色很漂亮吧,它是大魔导师,冰系的,技能是冰天动地!好像不太好听,换一个,叫冰封世界好了!”

“……哦。”


10

“不是还要做英雄吗?”

叁八四倏然睁开眼睛,只见一只巨兽挡在了他的面前,对着前面发出了一声震天动地的妖吼,即便强悍如梼杌,也向后退了数步。

记忆似乎与小时候重合了,即使视线并不清晰,也能分辨得出那是曾经陪伴了他多年、已经亲近如血亲的——饕餮。

梼杌忽然口出人言:“饕餮,你为何阻挠我?”


“与你无关!”


“你我同为‘四凶’,如今你却偏袒夺取了我一只眼睛的人类。”梼杌怒道,“让开!否则你就是与我为敌!”


饕餮发出了低低的嘶吼:“只有此刻,我绝不会让开!”


两只巨量级的凶兽一旦开战,整个泰山似乎都在摇动。


叁八四太累了,眼皮越来越重,他已经快没有办法继续支撑住,只能发出如同喉间低语的声音。


——“为什么?”


11

叁八四曾经想过,如果没有之后的那场劫难,他也许真的会和桃一起拯救世界。

他从来没有这样怀疑过。

那是千禧年,当时的叁八四和叁八五也不过十岁。

当时,国内的妖怪数量达到了顶峰,动乱连连,妖怪甚至放言要在那年的七月强行打开两界之门,令两界从此畅通无阻,一改人间以人为上的局面。

当时爸妈整天都不见踪影,某天放学之后,兄弟俩忽然发现,连桃也在这个紧要关头消失不见了。

那段日子里,叁八四总是坐在楼梯口,一听到脚步声就迫不及待地探头张望,发现不是桃就撇撇嘴继续等。

一天、两天……一个月,桃都没有回来。

坏消息一个个传来,爸妈说外面横行的妖怪越来越多,一见到天师和驱魔就会杀戮,让他们休学一段时间,躲在家里不要出门。

爸妈在家里放了许多许多的面包和干粮,堆满了一整个客厅,多到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月的量,很久很久以后,叁八四才知道,那是他们已经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那个时候叁八五还笑嘻嘻地打趣说:“如果桃桃回来了,一定会很开心地扑上去吃的。”

结果爸妈的笑容瞬间僵硬,妈妈背过身去,爸爸则蹲下来,摸着兄弟俩的脑袋说:“如果桃回来,千万不要开门。”

“为什么?”叁八四不解道,“你们吵架了?是不是你们把桃桃赶走了?”

妈妈不分青红皂白,直接一个耳光打上来:“叫你不要开门就不要开门,如果你敢开,我就打断你的腿!”

叁八四被打懵了,呆呆地看着他们,直到他们走远都没能说出话来。

他在心底认定是爸妈的错,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

那个时候的他并不知道,爸妈这一走,就是永别。

千禧年战役,天师九姓大族整整三百六十五位天师,历时三天,以身祭法,鲜血染红了祭坛,成就了神州结界,这三百六十五位伟大的天师中,亦有叁八四父母双亲的名字。

而直接导致天师做出这般惨烈决定的,正是因为妖界一下子派出了四凶中的两位袭击人类,穷奇和……饕餮。

当弟弟知道桃就是饕餮之后,他大受打击,说了三遍“怎么可能呢”,之后他就开始反复问叁八四:“哥哥,爸爸妈妈什么时候回来?”

没来由地,叁八四就觉得恐惧,他没有时间伤心,因为叁八五开始呈现出一种不正常的精神状况。他只有弟弟了,不能连弟弟都这样失去。可是弟弟的情况却每况愈下,他每天都问爸妈什么时候回来,叁八四回答不上来,再后来,弟弟就不说话了。

再见到桃的时候,是半个月后,有人敲门,叁八五欢天喜地地去开门,结果却看见桃站在门外,他的表情僵死在脸上,忽然就变成了极度的恨意,用极度癫狂的声音开始尖叫。

叁八四脑袋里最后一根神经断了,他没命地冲着桃吼:“你害死了我爸妈!我恨你!我恨你!你这个邪恶的妖怪!我要杀了你!”

幼时一同玩闹的桃木刀用尽全力击打在了桃的身上,他不闪不避,却也毫发无损,是呢,他原本就是那样强大的妖怪,无论自己做什么都不可能打败他。

美好的童梦破碎了,约好一同拯救世界的伙伴亲手毁掉了这个世界,甚至害死了他的父母。

英雄什么的,根本都是骗人的。


你骗了我。你欺骗了我们一家人。


你害我们家破人亡,我恨你,我要杀死你。


“不是我,我那时候……”


不要解释,妖怪,你还想继续蒙骗我吗?你这个满口谎言的骗子!


听不见了,只感觉那些血液里记忆的东西不断翻涌上来,叁八四定定地看着桃的眼睛:“滚出去!我不想再见到你!滚到神州结界外去!此生你将无法踏入结界一步!”


直到最后,叁八四都无法对着童年的伙伴念出死咒来。无法为爸妈报仇,好看不起这样懦弱的自己。


饕餮,如果……如果从来都不曾认识你就好了!


12

“醒了吗?”


听到声音,叁八四努力地睁开眼睛,先映入眼帘的,是雪白的天花板和高高竖起的点滴瓶。刚醒来的那一刻,他有些想不起究竟发生了什么。


只是大魔导师一直在喊:“绝不让开!绝不让开!”


黝黑黝黑的莫大壮在一边抹着眼泪:“还以为你醒不过来了,如果你因为我挂了,部长可能会把我倒挂在局门口示众……”


叁八四努力地开始回想着,忽然想起来自己之前还在战场:“……梼杌?”


“是问梼杌怎么样了吗?”莫大壮兴奋地说,“本来我们都以为你死定了,结果突然来了一股巨大的妖力,我们四团好多妖怪都开始无法压抑地发抖。一只胆大的小狂鸟飞过去看,就看见饕餮正和梼杌战成一团,那个战况真是前无古人,惨烈得很啊。小狂鸟看到你躺在地上,就拼了命把你救回来了。”


叁八四忍不住蹙起了眉,又问道:“后来?”


莫大壮摇摇头:“没有后来了,两只一级妖怪打架,谁敢去凑热闹?领导指示将泰山那一带都封锁起来,所有妖怪撤离到结界内一千米开外,疏散人群,也不允许我们的妖怪出去,所以到底发生了什么,已经没人知道了。不过话说回来,为什么饕餮会和梼杌打起来?他们不都是四大凶兽吗?”


是为了救他吗?


叁八四有了这样的想法,但却很快否定了。


怎么可能呢,毕竟是那样一只残忍无情的妖怪。


一周后,叁八四的身体转好,他带着弟弟回到了久违的家里。


刚将弟弟安顿好,给大魔导师换了鸟食,他就接到了符部长的电话,电话很简短,只说让他再来一次泰山,和弟弟一起。


“刚到家。”叁八四想要推辞,这一次出去太久了,他实在不想让弟弟再受苦。


电话里却这样说:“车子已经在你们楼下等了。”


军车一路驶上泰山,中间没有做任何停顿,竟然直接开向了山顶的结界方向。


越是到前方,军车就越是多了起来,感觉像是出了什么大事。


等叁八四下车之后,就发现连壹七七也在场。


壹七七可以说是国安十八局的眼睛,非重要场合是不会派出场的,他心下一阵“咯噔”。他一下车,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定定地注视着他。


叁八四的视线落在了壹七七身上,毕竟有着一些血缘关系,总是比较好领会意思,后者告诉他:“有妖怪在砸结界。”


“谁?”


“饕餮,它好像进不来。”


这个疯狂的妖怪果然心地邪恶,那是爸妈用鲜血换来的结界,它竟然也要毁掉吗?


叁八四难以抑制心底的愤怒,冲向了结界的方向。


即使有了心理准备,现场却依然让他说不出话来。


同时有无数只妖怪躲在结界里对着饕餮疯狂地攻击着,饕餮已经浑身浴血,地上的血液一直蔓延到结界内,但它却精品佛感受不到疼痛,依然执著地撞击着结界。


“让我见叁八五!让我见叁八五!”饕餮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口中说着这样的人言。


叁八四暴怒出声:“不可能!”怎么可以让你再见到弟弟?你害得他还不够惨吗?


饕餮停下了动作,注视着结界内的叁八四:“我是要救他。”


叁八四几乎要咬碎一口牙:“我不信!”


饕餮没有再说话,他只是举起了右爪,那里还绑着一根早已褪色的红领巾。


那是他们说好一同拯救世界的信物。


然后它依旧一下又一下地撞击着结界。


够了。不要再撞了。


我已经不会再相信你了。


我不是英雄,你也不是我的坐骑,我只想做一个普通人,有一个普通的弟弟,和一对健康的父母。


耳朵里响起了这样的声音:“发起总攻吧,趁着结界还没有破,让七团一起来攻击,我就不信弄不死这只饕餮!”


等一下。


等一下。


不要杀死它,不要杀死它啊……


它是我仅剩的童年回忆,请不要连他都抹杀掉。


叁八四抬起头,对着饕餮说:“回去啊!”


饕餮却只是说道:“我要救叁八五。”


“回去吧!”


“回去啊!”


“回去……”


一遍遍对着饕餮这样喊着的叁八四,终于忍不住开始落下泪来。


请让我在梦里继续当一个英雄,哪怕只是虚幻的也好。


“破了!结界破了!”耳边有人在尖叫。


鲜血如同雨水一般落下的饕餮终于撞破了结界,就如同梦中的英雄坐骑一样,哪怕有千军万马阻挡,它也不会畏惧。


即使因为血液打湿了四足,令它的脚步蹒跚,它也依然骄傲地昂着头。


没有人敢阻挡王的脚步。


饕餮用很慢的速度走向了它要拯救的公主。


它从嘴里吐出一片泛着光泽的玉石,那是它的妖怪异秉,一只饕餮一生只有一片,即便是死去的人,也能重新拥有生命。


玉片进入叁八五的身体后,他涣散的眼神逐渐变得清晰起来,然后他的视线落在了饕餮的身上。


叁八五因为极度的恐惧,又一次开始发出尖叫,他看着饕餮的眼睛,忽然对着它念道:“死!去死!去死!”


13

二十年前的卢浮宫。


被揍出了两颗青皮蛋的叁八三用法器将那只因为贪吃而被最强驱魔捆在了青铜器上的饕餮解救了出来,这并不是解救的最好办法,因为捆妖锁封住了元神,暴力破解的方法使得饕餮的元神受损,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恢复妖力。


饕餮为表感谢,依然答应了叁八三一个要求,那就是一生都要守护他的两个儿子。


饕餮曾经对此表示疑惑:“为什么不是守护你?”


叁八三苦笑一声:“等你做了爸爸就知道了。”


“好,无论发生什么,吾都会护你儿子一世周全。”


那是一言九鼎的诺言。


也正是因为元神受损,所以千禧年的时候,饕餮无法抗拒妖王号令众妖的妖铃,失去了自己的意识,成了妖王的一枚棋子,无情地攻向了人类。


14

叁八四浑身都在颤抖。


在叁八五向着饕餮念出死咒的那一刻,他承认,他开始害怕了,这是他生命里最重要的两个角色,无论失去哪一个,他都会无法适从。


但幸好,在最后时刻,叁八五被壹七七一下劈晕了。


饕餮躺在血泊里,即使是这个时候,它的气势依然无比压迫,震得身边都不敢近人。


叁八四听到饕餮的嘴里发出了微弱的声音,他凑过去,这才听到那是一声:“黄金大帝……”


他精品佛一瞬间又回到了童年,身边没有其他人,只有他和桃两个人。


面前是满目疮痍需要拯救的世界,有一望无际的天空和大海,快点举起武器,快点去拯救世界。


“嗯,我在,我的圣骑士。”


叁八四抱住了满身是血的饕餮。


END







又更啦~(???〣)~

不知道漫友们记不记得《小说绘》上连载过一个小说叫《妖怪鉴定师》,高中时贼喜欢看了,出了单行本后我买回来看完,每天拉着前后左右桌的同学求他们看看ヽ(#`Д′)?在这里分享给大家我里面最忘不掉的故事吧。

以下为原文?

《白鵺》——奇露亚

  一

  我做了个梦。

  我回到了小学,穿着绿色的校服,草绿色的,如果站在草丛里,就会和植物连成一体。领子是圆的,白底绿波点,领口上的边向上卷曲。

  而我一直低着头,几乎要把头塞进书桌台板里。

  我在那里看见了我在家附近的书店里借的漫画,clamp的《圣传》,封皮被撕掉了,上面布满了脚印,扉页有刀片划过的痕迹,边缘还被墨水浸染过,黑成了一片。我想我肯定是要赔钱了,不知道会不会被爸妈痛殴一顿。

  最难受的是,有人在我耳边喊我丑八怪,是男孩的声音,我不服气,很想自己明明美若仙来着。

  我没有抬头,换句话是我抬不了头,因为有人压着我的脑袋不让我把头抬起来。我听到头顶上方有洒落东西的声音,是有人拿着垃圾桶往我头上倒东西,紧接着,无数的纸巾、纸屑和粉笔灰在我视线的两侧落下,像是忽然下了雪。

  那个时候,我好像哭了。

  我还穿着草绿色的校服长裤,一旦沾上眼泪就会迅速化开,变成深色的斑点,有些像尿裤子,总之非常非常的难堪。

  醒来之后,我发现自己在候机室,睡得东倒西歪,手里还拿着一张登机牌。

  我是妖怪鉴定科的一名科员,主要职责就是字面上的意思,鉴定妖怪。我隶属民政局,但国安十八局的领导也能分管我,反正就是领导特多。目前我的直属领导是张处长,一个接近退休的老人,午睡的时候会打鼾,震耳欲聋,即使办公室的门锁紧了也能听到,被大家封作“鼾王之王”。

  上周他让我出个公差,是西安,有道是“金城千里,府之国”,历史古都,风景旖旎,适合度假。

  我好久没有去过那么正常的地方了,立即喜不自胜,握住领导的手:“我一定光荣完成任务,再苦再累也不怕,您吧,让我去多久,就是驻扎在那儿也不要紧!”

  张处长似笑非笑地:“不用驻扎,就一天的事儿。”

  我站直了身体:“领导,我热爱我的工作,为了更好地完成使命,我愿意付出更多的时间……哪怕是私人时间也成!”

  张处长将一个密封的信封交到我手里:“壹真是不错的同志……那你多去几吧。”末了,他添上一句,“工资照扣,机票自理。”

  我退缩了:“一切按照组织的安排,组织让我往东我绝不向西。”

  他笑得和蔼可亲:“下周一去,下周二回,下周三记得回来上班,我会看考勤记录的。”

  这次出差非常自在,没有领导盯我,也没有讨厌的人跟着,全程就我一个人,想去哪里就去哪里。

  飞机还有一段时间才能登机,我记得自己上了厕所,还想去买一杯咖啡来着,结果就突然睡着了。没道理啊,我昨晚可是六点就睡了,一心想养精蓄锐,睡前还下载了旅游路线在手机里,就等着把事情了结后痛痛快快出去玩一圈。

  睡觉也就罢了,竟然还梦到了小学的事情,感觉像是心尖被戳了一下,腾然跃起一股不出的滋味。

  不多久开始登机,登机口上方的电子显示屏和广播同时报出了航班开始登机的通知,我拿起旅行包走了过去。

  总飞行时间大概是一时四十分,我看了看时间还早,窗外的机翼轻轻摇晃,看起来很像是在玩平衡游戏,一瞬间我就觉得头开始发晕,那是一种不自然的晕眩,几乎让我联想到以前吃安眠药时的感觉,立刻不安得很。

  我向空姐要了牙签,用力地戳了下自己的手心,钻心的疼痛却像隔着棉花,手都不像是自己的,我心想完蛋了,这么多年要来的终归还是来了。

  我知道我自己又做梦了,梦里又回到了学。

  依然是草绿色的校服,我站在讲台的边上,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下面是齐刷刷的脑袋,每个人的眼神都是一样的空洞,巨大的恐慌笼罩着我,即使老师在场也不能让我缓解几分。

  我看见前排的那个女生,一样的草绿色校服,她梳着几乎齐腰的双马尾,乌溜溜的长发顺着两旁的肩胛流泻下来,长相比电视里的童星还好看,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微微凹陷的酒窝。

  但是只有我看见,她身后那道半透明的身体,如同花瓣一样打开的白色翅膀间不断落下闪着奇怪光泽的粉末。

  她的笑容让我崩溃,我哑着嗓子仰头对老师:“我没有撒谎。”

  老师的反应却让我更加失望,她:“壹七七,你是不是动画片看多了?”

  我绝望了,血液一下往大脑涌过去,头痛欲裂,我听见自己用全身的力气高喝道:“为什么你们不相信我,她真的是妖怪!”

  二

  我是被漂亮的空姐叫醒的,她给我送飞机餐,还问我要喝什么饮料,尽管东航的飞机餐一向难吃到让人怀疑厨师是不是来自黑暗料理界的地步,但我还是很感谢她中止了我的噩梦,我热情洋溢地跟空姐:“黑咖啡不加奶不加糖谢谢,来个五杯。”

  我在空姐和其他乘客异样的目光中喝下了所有的咖啡,顿时觉得精神好了很多,尽管代价是后来的一个时里我连去了三次厕所。

  下了飞机,我打电话给林志生,问他,她是不是在西安。

  他只给了我四个字:“自求多福。”

  我口里的“她”是一只妖怪,学名是白鵺,姓名是白婷婷,是我这辈子见过的第一只妖怪,也是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一只妖怪。

  虽然我出生在师家族,但时候根本不知道有妖怪的存在,族规要求所有父母在孩子成年礼之后才加以告知。后来几年师的血脉稀薄,人数越来越少,也有从就教习的例子,都是视情况而定的。而我父母选择了对我隐瞒与妖怪有关的一切事情,所以我就是对妖怪一无所知的普通孩。还因为父母总是行色匆匆早出晚归又不清楚自己的职业,一度以为他们从事的是违法犯罪的工作而忧心忡忡,那时候我特地收拾了一个包袱放在床头,把喜欢的玩具塞在里面,就是预备着随时跟他们跑路。

  跑路的这一天终于在我要升三年级的那个暑假到来了,父母找我谈心,告诉我因为工作的原因,我们要搬到一个新的城市去住,那里是有名的大都会,五光十色,车水马龙。而我也必须要转学去那边的学校了,让我和相处了两年的同学们分开,爸爸他觉得很遗憾。

  我在心里认定他们绝对是东窗事发,要卷款逃跑,于是很懂事地点点头,不要紧的,你们不要担心我,自己注意安全才比较重要。

  当晚我还写了封特别诚恳满是拼音的信给我最好的玩伴,告诉她我因为许多不能的家庭原因要离开这个城市了,情况不好,连夜逃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不定这辈子再也见不到她了,让她不要忘记我,我不在的日子里要好好学习,向上,不要和我讨厌的那个xxx做朋友,写完我还洒了几滴眼泪在上面,顿时觉得自己愁肠百结。

  真不知道我那已经记不清名字的玩伴,要是多年后偶尔在箱底翻到这封信,重新阅读的时候究竟会是个什么心情。

  综合以上那么多的因素,对妖怪一无所知而且始终在为家庭和自身未来杞人忧的我,在转校的第一,就迎来了人生中最大的挑战。

  ……教室里有只大白鸟。

  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眼花,但无论揉多少次眼睛,面前的景象都没有改变。

  那是一个女生,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屏住了呼吸。她梳着几乎齐腰的双马尾,滑溜溜的长发顺着两旁的肩胛流泻下来,长相比电视里的童星还好看,笑起来的时候还有两个微微凹陷的酒窝。

  但是她身上,还有一个如同幻象一样半透明的轮廓,那是一只巨大的几乎要撑破花板的白鸟,额头上缀满了五色的花瓣,双足是金色的,鳞片熠熠生辉,还有如同花瓣一样打开的白色翅膀,翅膀间不断落下闪着奇妙光泽的粉末。

  尽管美轮美奂,还是把我吓得够呛,自我介绍没有完,我就“啊啊啊啊——”一路惨叫着从教室里逃了出去,老师在后面追我,不停地喊:“壹七七你怎么啦不要跑啊……”

  ……怎么能不跑啊!教室里有妖怪啊!你们都看不见吗?

  我冷静下来之后,很认真地和老师了这件事,还特别叮嘱让她心地疏散其他同学,不要打草惊蛇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那位戴着发箍脸庞干净的女老师面露难色,现在想想,她那时的心情必定是万匹马儿过黄河,噼里啪啦的。面对无论如何都不肯回教室的我,她拨打了我父母的电话。

  我父母那时候去了外地,要好久才回来,当然联系不上。

  老师知道我经常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非常讶异,后来我还听到她和其他老师说我父母相当不负责任。我觉得她不理解我们家的情况,又觉得让她理解我们家的情况也不妙,因为我父母从事的很可能是那种不能说的职业,全家很可能会因此锒铛入狱……

  自觉懂事的我高高地昂着头,抱着视死如归的心情什么都不说。

  老师只好对我说,必须要回教室,这是学校的纪律,不遵守纪律就要处分。我又屈服了,从我就是个容易屈服的人,难听点叫见风使舵,所以长大了也格外适合混机关。

  老师领着我回到教室,我的腿整个都是软的,她把我的座位安排在了角落,我就数着那大白鸟背上的毛瑟瑟发抖,越害怕越是数,越数就越害怕,恶性循环,终于在语文课上又一次悲鸣着跑了出去。

  我记得那时候同桌还问我为什么老是突然跑出去,我指着那个白鸟女生声:“那个怪物你们都看不到吗?说不定她会吃人的!”

  同桌还相当义正言辞地指责我:“你不要说白婷婷的坏话,她人很好的,是大队长。”

  原来这只妖怪已经收服了这个班上的所有人!

  我无言以对,意识到可能真的只有我一个人才能洞穿这妖怪的真面目。一想到自己肩负着的是沉甸甸的责任感和全班同学的生命安全,竟有一丝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我想我必须要向所有人证明白婷婷是个妖怪。

  翌日我在首饰店里买了个十字架,用尽了全身的勇气,在排队做早操的时候拿十字架碰了白婷婷一下,白婷婷没有任何异状,还回过头对我友好地嫣然一笑。

  我也试过泼水,或者大蒜,甚至是鸟食,但好像都没有让白婷婷露出任何破绽来,不禁让我生出无限挫败感。

  三

  饶是白婷婷再迟钝,应该也意识到了我的态度。

  她在一课后给我留了纸条,把我叫到了没什么人的操场。那时候已是秋日,积雨云离地平线越来越远,空蔚蓝一片,有飞机带起的长长的云路,空气中弥漫着秋特有的那种爽快的味道,操场上有初中部的学长在踢足球,但总是踢不进球门。

  我看见白婷婷从教学楼走出来,左顾右盼了一下,揽了揽双马尾,向着我的方向走过来。她的样子和秋日一样温暖,身上的白鸟猛地振翅,双眸泛起水波一样的光泽。

  阳光下,她好看得让我没办法忽视她是个妖怪的事实。

  我不知道她到底要和我什么,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打算吃了我,看着她越走越近,我又一次害怕了,转身仓皇逃跑。

  后来,班上的气氛也变得凶险非常,或许是屡次对白婷婷的敌意和各种怪异的表现终于激怒了全班同学,我开始感觉到自己被孤立了。

  先是我的同桌在桌上划了三八线,一旦超过就瞪我,而且不再同我话,最后甚至向老师申请换座位。

  接下来,我开始找不到活动的同伴,一旦视线转向谁,对方就会快速地别过头去。

  再后来,只要我走到教室的哪里,哪里就会非常安静,一旦走开,那里就会开始出现关于我的坏话。

  至今我都不知道是不是白婷婷主使了这一切,但当时的我始终这么认为,并且对她产生了比之前更加强烈的敌意。

  因为我比谁都坚信自己是正义的,而妖怪一定就是邪恶的,其他的同学不过是被假象蒙蔽了双眼,如果我能证实白婷婷是妖怪,那么一切的困境都会迎刃而解。

  年少的时候,总是会守着一些自认为正确的东西,哪怕头破血流也在所不惜。

  我坚信是自己用的方法不对,那时候我就喜欢看电视,在《宝莲灯》里看到过那种道士用的符纸,于是想在家里翻出点草纸之类的东西制作,结果我就在衣柜里找到了一个隐秘的抽屉,从里面翻到一打扎得牢牢的金光闪闪的奇怪纸头。

  我用马克笔随意鬼画符了一番,第二起了个大早,趁着教室里没人,把这些符纸用胶水认认真真地贴在了白婷婷的座位和桌子上,一连贴了十几张,然后背着书包去买早饭了。

  等我再次踏进教室的时候,教室里已经吵得不可开交了,因为有同学看到这个情景觉得非常可怕,报告了老师,老师也觉得不寒而栗,一直闹到了校长那里。

  我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了白婷婷,她也恰好回过头,看了我一眼,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眼神,或许更多的是无奈。

  老师认定这件事是我做的,我也没有否认,大声地向全班解释白婷婷是妖怪,而我做的一切都是在救他们。

  三年级的孩子当然不可能会相信我,自然科学的课本里清清楚楚地写了“世界上没有妖魔鬼怪”这样的字句,就连老师也叫我不要胡八道。

  没有人相信我,一个都没有,所有人都觉得我是神经病。

  这或许是我第一次有了名为“绝望”的情绪,我开始意识到,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情是我无能为力的,从这个时刻起,我心中那个无坚不摧的城墙已经开始崩塌了。

  最后这件事还是惊动了我的父母,他们被喊到了老师办公室,我扑进我妈的怀里,哭着教室里有妖怪,但没有人相信我,我从雾蒙蒙的视线范围里,看到两人的脸色都是一变。

  也就是这一的夜里,父母与我促膝长谈,终于对我坦白了关于师一族的一切。

  原来世上真的有妖怪,而我之所以能看到妖怪,是因为继承了师九姓之一中“壹”姓的法器——“眼”。

  他们还:“七七,别人看不到妖怪,也不知道妖怪的存在,你要懂得韬光养晦,能少一事就少一事。”

  他们觉得白婷婷既然装成人类去上学,那性子断然是好的,妖怪既然有了善意,就不危险了,只要不去招惹,就不会攻击人类。

  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白婷婷一定有什么目的。

  我在学校的日子变得异常难熬,因为被视作疯子,我时常会被欺负。男生往我头上倒垃圾,女生则把我锁在厕所,我的书包、课本和文具时常会出现在垃圾桶里,桌面上经常涂满侮辱性的话。

  我是倔脾气,咬着牙忍下去,不告状,不求助,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才是正确的那一个。每次我觉得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我都会望着白婷婷。

  她好几次像是想要和我说话,我都迅速地跑开了。

  那时候,我知道自己是真的在恨白婷婷。

  因为我是认真地想要贯彻自己所认为的正义。

  四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第二年开春,那是千禧年的前一年,也是妖怪浩劫之前的那一年,风平浪静,谁都没有料到后来会发生那样惨烈的战役。

  一些国安部的高官会时常出现在我家中,而父母一律让我称他们叔叔或者伯伯。这个时候,父母总会叮嘱我在房里做作业,他们就锁了门去楼上。有时候,我也会不心听到他们激动的声音,大部分是“妖怪”“平衡”“两界之门”之类的字眼。

  有一次,当我知道其中一个伯伯是研究妖怪的大师时,我意识到我的机会来了。我拉着那个中年秃顶的伯伯,跟他我们班上就有一个妖怪。

  伯伯很惊奇:“学校里也会有妖怪?”他还要我把白婷婷的样子画下来告诉他,我答应了。

  我找了一节课在作业本上按照白婷婷的样子大致地画了一下特征,后来又把作业本交给了那个伯伯。

  那时候,我的愿望仅仅是这个研究妖怪的大师去我们学校证明白婷婷真的是妖怪,而我没有撒谎,仅此而已。

  但我还是太天真了。

  几周后,那位大师真的出现在了我们学校里,但他的身后还有些其他的大人,他们把白婷婷从教室里带了出去。我叫了一声伯伯,站起来跟了出去,我看见白婷婷一直在挣扎,而那些大人用一些我从未见过的东西把白婷婷捆了起来。

  我茫然地看着伯伯,伯伯却对我笑着说谢谢我提供的消息,还我将来会是一个了不起的天师。

  动弹不得的白婷婷忽然死死地盯着我,惨叫道:“为什么?为什么?壹七七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都没有办法忘记她凄厉如斯的嘶吼。

  那我一直趴在课桌上,不知道如何是好,一直坐到夜幕低垂,才背着书包走出教室。

  走到校门口,有一个戴眼镜的男人拦住了我,我顿时吓得脸色发白。因为他也是一个妖怪,他的本体好像是一棵树,在灯光下散发着幽幽的绿光。

  他问了我一个问题:“同学,你有没有看见三年二班的白婷婷?”

  我尖叫着落荒而逃。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白婷婷,也没有见过那棵树,他们就像是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一样。

  老师解释白婷婷是转学了,但只有我知道,事实并不是这样,是我害了她。

  我也向那位研究所的伯伯打听,还问他白婷婷什么时候会被放出来,他却总说我还小,这种事不能告诉我。

  再后来,我听说白婷婷是国内第一例学名为白鵺的妖怪,作为实验活体,在研究所里呆了足足五年。第六年,国内驯妖师的技术已然成型,她又被强制执行了鉴定手术,作为战力送上了战场。

  而她的那份鉴定书是我写的。

  那时候我读高中,因为壹姓全族只剩下我一个,而国内再没有其他可以看见妖怪的本体的人,所以从前我称呼叔叔的国安部高官找到了我,是只要在那份鉴定书上写一下妖怪本体的样子就行了,不会影响我的学业和生活,国家还会每月给我一笔工资。

  白婷婷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着实吓了一跳。

  那已经不是我六年前认识的美若天仙风华正茂的白婷婷了,她就像是被抽干了生气,人类实体瘦骨嶙嶙,那头双马尾也早已不见了,只剩下光秃秃的脑袋。而她的本体更是凄惨,原先闪闪发亮的白色羽毛全都失去了光泽,到处都是秃斑。

  她一见我,双眸忽然睁大,一下子向我扑过来。边上的警卫反应奇快,立刻把她制伏住。

  她瞠目欲裂,瞪着我嘶叫:“壹七七!你害我生不如死!我恨你!我恨你!”

  我飞快地写完了鉴定书,然后抱着头逃跑了。

  如果当时我知道那份鉴定书对白婷婷意味着什么,我是绝对不可能去写的,因为那对于一个妖怪来实在太残忍了。

  因为这件事,之后的我一直都很抵触这份工作,国安部的符部长找到我,叫我去他办公室里喝茶。

  妈呀,我从来没有碰上过这种级别的大官,脚都是软的,结果事实上,我们还真的只是喝茶,还吃了点心,是他前几去厦门出差带回来的绿豆饼。

  他还拿了好多瓜子问我吃不吃,吓得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

  一直等我不紧张了,符部长才问我说:“我们也不是想给你压力,但是你知道的,如今天师的血脉这么单薄,而你又继承了‘眼’,无论如何都是要把你保护起来的。”

  绿豆饼呛在喉咙里,咳了几下,他就站起来问我有没有事,还亲自给我添了茶水,令我好一阵惊慌。

  “其实也不用瞒着你,自从千禧年那次事件后,国家是真的感恩你们,第二天就下发了一份绝密文件,五十年不降级的那种,将驱魔和师一族的所有幸存者的安全级别都列在了最高,你们中的每一个都至少有四个我们的人日夜兼程地保护,如果有半点差池,我这个部长第一个下马。而且,整个国家机器都为你们开了特例通道,统战部、教育部、卫生部……所有专线都为你们运作起来,严格监控。一旦你们有任何入学或者就业的意向,我们都会在暗地里尽全力安排和调整;如果你们生病了,就算是在校医院或者街道里随便看看,也会由这个领域的医学专家在最快的时间内远程监听和指导。领导直接批示,‘国家绝对不会忘记恩人,点滴之情,必当涌泉相报’。”

  我哑然,忽然想起那时候中考明明差了三分,却还是莫名其妙收到了第一志愿名校的录取通知,说是名额有空缺,但后来在上看到有人差了0.5分都没入,还以为是自己运气爆棚,如今看来根本不是巧合。

  符部长:“你们天师一族对这个民族的贡献已经足够多了,照理我们不该来打扰你,让你作为一个普通人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但现在的局势不同了,我真的没有那个自信光凭四个人就能护住你。你知道一个四级丙等的普通妖怪能在多长时间内要了你的性命吗?答案是1.35秒,这还只是级别非常低的妖怪。人类柔弱的身体根本无法与妖怪抗衡,而你是所有人类中唯一一个可以看到妖怪本体的人,你觉得会有多少妖怪将矛头指向你?我们是有结界,但保不齐你会离开结界,又或者哪一,我们领了妖怪证的妖怪忽然叛变了怎么办?”

  我咽了口口水。

  “但如果你成为我们的眼睛,在我这里工作,我就有办法保护你,隐藏你,让你始终在我们的庇佑下生活。而且你不会觉得有任何生活上的不便,我们的监控会很有分寸。其实这么多年,你也从来没有发现过我们的四个人,不是吗?”

  大学毕业以后,我成为了妖怪鉴定科的一名科员。

  不是因为符部长承诺的安全,而是他的一句话打动了我。

  他说,请成为我们的力量,好吗?

  我愿意和我的父母还有许许多多不一定都叫得出名字的兄弟姐妹一样,为这个国家做出一点力所能及的事情。

  尽管我很渺小,但我守住的,是我们天师自古以来的一腔热血。

  我性格散漫,迟到早退,总是胡作非为,也经常做些擦边的事情,还违反过纪律,但领导总是最大限度地容忍我,就如同一个憨厚的父亲宠溺调皮的女儿一样。

  符部长也骂过我,我胆儿也太肥了,但那是因为我偷上战场。

  他很怕我出事。

  他还说,如果他有女儿,应该也和我一般大。

  他说这话的时候,眼神里满是落寞,他摸了摸我的头,说,娃儿,你受苦了,是不是特别想爸妈?

  我的鼻子忽然就像海绵一样,急速酸胀起来。

  我真的是一个相当矛盾的人,我舍弃不了国仇家恨,也硬不下心肠对付妖怪,我不知道还有没有别的人像我一样两头摇摆,但我一直在试图找到自己人性的平衡点。

  我只求问心无愧。

  之前做的这两个关于往事的梦,是托梦,而托梦是白婷婷独一无二的“妖怪异禀”。

  这么多年了,她就像是我心里的一根刺,一直提醒着我自己曾经如何残忍地伤害过一个妖怪。我不敢去打听任何关于她的事情,因为每次想到都会恨不得穿越回去掐死自己。

  我一直隐隐觉得她一定会来复仇,而今,她终于来了。

  五

  从机场出来之后,我才拆了张处长给我的加密信封,里面只有一张叠起来的a4纸,上面印刷了一个地址,我撕开这张纸,纸的侧面粘着另外一个工资条大的纸,这上面的才是真正的地址。

  我是不太明白上头为什么老爱玩这套谍战一样的把戏,除了让我们手下的人有吐槽的谈资以外根本没有任何实际用处。因为打印这个地址的张处长他是个电脑白痴,他的电脑可能是保存相当完整的木马病毒资源库,如果别人真的有心要窃取机密,那么张处长每一次打下的文件都像是在全世界巡回演出一样。

  我把地址报给了出租车司机,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

  出人意料的是,这竟然是个豪宅。

  之前张处长跟我了情况,这次出差,主要是因为这个妖怪架子大得很,非常愿意领妖怪证,但必须要有鉴定师亲自上门,不满意还要。

  我当场摔桌:“那是不是还要跟这货说‘满意不满意啊亲’啊!”

  张处长对我微笑道:“壹同志啊,便民服务一直都是这几年我们在深入探索的事情,领导也高度重视这个项目,我觉得上门服务也是一种突破……而且我们这个月绩效工资也还没结算嘛你对不对?”

  姜还是老的辣,恩威并施,满口官话,我抿着嘴点头:“领导您得太好了,我要抄在笔记上好好领会。”

  我还没有敲门,门已经打开了,开门的是个戴眼镜、一身黑衣的斯文男人,长了一双上挑的丹凤眼。我没戴眼镜,可以真真切切地看见他的妖怪本体。

  竟然是扶桑树。《山海经》中记述为“多生林木,叶如桑。又有椹,树长者二千丈,大二千余围。树两两同根偶生,更相依倚,是以名为扶桑也”。

  我很少看见树形的妖怪,但这株扶桑树身上竟开满五色花朵,一时令我有些错愕。

  他自下往上打量我,唇形几乎不动:“你就是壹七七?”

  “对。”我出示了证件,“我是来上门鉴定的。”

  “进来吧。”扶桑妖给我让了一个位子。

  我喝了一口扶桑泡的茶,真的,我真的很担心他是不是拿自己的叶子在泡茶,那茶的味道十分诡异,让我联想到时候妈妈没有过水就直接煮的还带着血沫的猪脚汤。

  其实从刚进门的时候我就隐隐觉得这妖怪有些眼熟,但这几年我见过的妖怪近千,实在有点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

  就是那个瞬间,我突然听到了声音,然后抬头,视线对上的,是忽然站在房间里的白婷婷。

  她似乎又变回记忆中的那个白婷婷,依然是双马尾,长到脚踝的地方,面容姣好,美艳不可方物。本体也容光焕发,骄傲地昂着头。她就站在阳光下,穿着简单素色的连衣裙,却把周围所有的事物都比了下去,在那里兀自发亮。

  看到她这样好,我没来由地松了一口气。

  “壹七七,终于找到你了。”她朝我走过来,我觉得自己好像又变成了学里那个懦弱的自己,想要拔腿逃跑的冲动在心底滋生,我很没骨气地哭了,我说:“对不起,我一直想跟你对不起。”

  听了这话的白婷婷却莞尔一笑:“你是在求饶吗?”

  “是赎罪。”我站起来,跑到厨房,没有理会那扶桑妖,找到了架子上的菜刀,横在了自己的手腕上,“无论你想要我付出什么代价,我都不会有怨言,这是我欠你的。”

  白婷婷逆光,身上像是镀了一圈光边,她问我:“这样就能赎罪吗?”

  “我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我看着她,“这样吧,你让我把这次的活儿了结了,虽然不知道你和这扶桑妖到底是什么关系,但我肯定不会鉴定他的,然后我想逛一圈西安,我打小没有来过西安,想看看这座古都。等全部结束了,我就把自己的命交到你手里,我是真的,虽然有人保护我,但我有办法引开他们。”

  白婷婷笑着:“我带你逛一逛吧。”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我记得她的妖力一直在三级甲等以上,要杀我应该是相当简单的一件事,即使有人在保护我,应该也敌不过妖怪的重击。当然我不知道她会用什么样的方式杀我,爆头?分尸?还是慢慢折磨?

  我换位思考了一下,如果我是她,大概会用尽十大酷刑。说不定白婷婷也是因为杀我的方式有太多选择,每种都想试一试,又怕我死得太快,所以才会悬而不决。

  我一直不敢多话,结果她就带我去看了西安的钟楼,听说那是明太祖朱元璋为了镇住关中翻身的蛟龙才建的。我说,应该不是蛟龙,真要是传中的蛟龙,那必是极大的地震了,当然能引起那么大动静的应该是二级以上的大妖。

  白婷婷笑而不语,又带我去吃当地吃,沿着东大街一直走,我不明就里,一直被她拖曳着走,最后她居然走进了一个学校。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学校竟然没有人。再细看,这学校竟和我的小学一模一样。

  我忽然明白了,或许她是想在同样的场景里把我干掉,这样一想,竟觉得轻松很多,我曾经无数次想象过自己的死法,但若是死在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妖怪手里,好像也不算很差。

  白婷婷拉着我去了教室,我看见教室里所有的同学都在,讲台上的绿萝,黑板上值日生的名字,还有透过窗玻璃折射进来的阳光的角度……精品佛十几年的时光根本没有离去过。

  我想回头问白婷婷是怎么回事,忽然见她面容枯槁,整个人扑了过来,双手变作利爪,狠狠掐住我的脖子……

  六

  我惊醒过来,才发现刚才的种种都是一个梦。我依然坐在扶桑妖的家里,手中还捧着那杯味道诡异的茶,面前只有扶桑妖,没有白婷婷。

  扶桑妖冷冷地看着我:“你出了很多汗,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吗?”

  我喘着气看他,终于想起来,原来他就是当年问我白婷婷下落的树形妖怪。

  他忽然勾出一个冷笑:“没有谁会来找你寻仇,因为白婷婷已经死了很久了,大概也有五六年了吧。”

  我呼吸一窒,手一松,杯子砸在了地上,碎成了好几块。

  扶桑妖给我说了一段往事。

  白鵺是妖界的审判使,一向被视为圣洁的象征。

  圣洁是一顶相当大的帽子,因为地位尊贵,又肩负审判的使命,所有白鵺都要经历一段异常痛苦的冥想期,不能飞行、不能动弹,为的是拥有至纯至真的心灵。

  白鵺族的公主自出生的那起就被锁在两界之门的上方整整百年,她俯瞰着两界之间发生的每一件事,一日复一日,妖怪和人类走了又来,她却只能看着。

  渐渐地,她不再看妖界,视线只落在人间。

  两界之门的边上长了一棵扶桑,见她这样,终于忍不住问道:“你在看什么?”

  白鵺没想到竟会有妖怪来找自己搭话,眨巴着眼睛说:“我在看人。”

  “人有什么好看的?”

  “很好看。”白鵺笑道,“人很有意思。”

  人的确是很有意思的物种,他们年幼时有父母呵护,被悉心呵护长大,成人后又会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再次悉心培养后代……代代传承,生生不息,虽然只拥有过短的寿命,却不断重复着生命的传递。

  白鵺看痴了:“我若是也能做一回人,多好。”

  扶桑就笑:“那你去人间不就得了。”

  “我下不来。”白鵺垂下脑袋,“我是要做审判使的,族长,我还要被锁在这里八十年。”

  扶桑伸长了树枝,叶片抚上白鵺的翅膀:“那我做你的翅膀,我代你去看看。”

  扶桑话算话,他代白鵺去了人间的许多地方,带回过沙漠的沙砾、冰山的碎片、澄净的金石和清澈的海水。

  每一次,白鵺的眼中都只有更加浓烈的羡慕。

  她说:“真好,总有一日我也要去一回人间。”

  扶桑以叶片安抚她说:“会有机会的。”

  两人就这样,八十年一晃而过,大多数时间他们会静静地看着人间,白鵺不语,扶桑也不语。

  那一日,白鵺终于被族长从门上放了下来,因为从未飞行,竟是摔倒在地上。

  她不愿意跟族长回去,要和扶桑道个别。

  等族长走远了,扶桑心翼翼地拂去白鵺身上的灰尘,把它捧到了自己的身上,视若珍宝般细细护着。

  白鵺一直默不作声,扶桑就逗她:“真是只肥鸟。”

  半没有声响,等扶桑发现的时候,白鵺已是泪流满面:“我想去人间。”

  扶桑说:“你已经自由了,现在就可以去。”

  “可族长说我明日就要上任审判使,往后再没有机会来这里了。”白鵺说着,就拔了头上的一朵冠花系在扶桑身上,“你是个好人,花很衬你。”

  扶桑却伸出树枝拦住她说:“我们……一同去人间可好?”

  白鵺瞪大了眼睛:“真的?”

  “真的。”

  扶桑的树枝骤然变粗,两界之门瞬间大敞,光芒万丈,扶桑带着白鵺一同消失在妖界。

  审判使私逃是重罪,他们不敢停,东躲西藏,最后停留在一个大城市里,这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谁都不会注意路边是不是多了一棵树。

  他们每日牵着手步行在路上,看着这个城市每日的变化,日出日落,莺飞草长。

  很快他们就融入了人类的社会中,白鵺总是落寞地趴在阳台上看着隔壁的孩子去上学,一直看到他们的身影在视线中消失不见。

  扶桑怎么会不知道她的心意,于是想尽了办法,先是伪造档案,然后做了假的身份证,费尽心思才让她得以成功进入那所小学。

  背起红色书包的那一刻,白鵺激动得快要哭出来:“言深,我真的可以吗?”

  扶桑摸着她的头:“你当然可以。”

  白鵺的双眼发亮:“那你会接我放学吗?我看人类都是这样的。”

  扶桑宠溺地笑了:“会来的,我还会带你去买你最喜欢的糖果。”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年,白鵺每日都会向扶桑悉数报告她的校园生活,学校里教了什么,同学怎么样,她成了大队长,所有人都喜欢她。

  她一头栽进扶桑的怀抱里,摇着脑袋说:“人类真是太好了!”

  “你开心就好。”

  但从某开始,白鵺的脸上却多了一丝忧虑,一开始她无论如何都不肯开口,直到被扶桑逼得没辙,才道:“我们班上的转学生,可能看出我是妖怪了。”

  “是天师吗?会不会对付你?”毕竟人类中能够看出妖怪本体的应该只有天师。

  “我不知道。”白鵺担心不已,“只有去试一试她,才能知道她是不是恶人。”

  白鵺是审判使,天赋就是判断善恶,只需看着对方的双眼,就能知道对方心中是否存有恶念。

  第二,白鵺兴高采烈地回来,抱住扶桑说:“我验过了,她是个好人,那必定不会为难我的。”

  到这里,我面前的扶桑妖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里满是快要溢出的恨意:“她是真的相信你是好人。”

  我无言以对,怔怔地看着自己的鞋。

  那是个雷雨交加的日子,扶桑孤零零地站在校门口,一直等到半夜,都没有等到白鵺,他知道一定有事发生了,因为他已经完全感觉不到白鵺的妖力。

  他在人间找了七日,以为白鵺被抓回了妖界,又冒着重重危险推开了两界之门。

  这一次,他没有了之前的好运气,他被白鵺之族兴师问罪,逼他交出白鵺之族尊贵无比的公主。

  无论他如何辩解,白鵺族都不相信他的说辞,公主下落不明,族长不顾审判的结果,强行对他施以火刑。

  但那一瞬间,扶桑树上的冠花忽然大放异彩,一朵一朵开遍了他的枝桠,族长哀叹了一声,放下了火把,将他关押了起来。

  一晃数年,扶桑并不知道白鵺到底去了哪里,直到某一日,监狱的门打开,白鵺族的族长拖着年迈的身躯走了进来,放了一颗雪白的珠子在扶桑的手里:“这……是公主给你的托梦。”他说着说着,竟是老泪纵横。

  扶桑急道:“她在哪里?”

  “看完你就知道了。”

  扶桑捏碎了那颗珠子,梦里他看到白鵺又扑进了自己的怀里,他想抱住她,可是却什么都没抱住。

  他看到白鵺是如何被研究所的人带走的,也看到了白鵺被套上了驱魔的缚妖十字链,这样她就无法使出妖力,她被锁在玻璃房间里被人日夜观察;她的羽毛、冠花和鳞片都被剥下来进行分析;最可怕的则是生化实验,她被绑在手术台上,注入各种试剂,然后被记录下身体的反应……

  她很快变得形销骨立,奄奄一息。

  后来,战争爆发了,白鵺和实验室里的许多妖怪都被送去鉴定。当他们知道往后的命运就是与自己的妖怪同胞战斗时,都不约而同地发出了凄惨的悲鸣。

  精品佛都能感受到她那种濒临崩溃的心情,她终于接受了鉴定,恢复了妖力。可是白鵺与生俱来判断善恶的能力,却让她根本无法对人类下手。

  她只能杀戮恶人,可是谁都不是恶人,实验室里的人,壹七七,又或者是那些军官,没有人是恶人,没有人是应该被杀的。

  可是她又如何能对妖怪们下手呢?

  她爱人类,即使到了这样狼狈的境地,她还是爱着人类,但她也爱妖怪,生她养她的妖界才是她的故乡。

  白鵺是在一个满月的夜里结束自己生命的。

  她将自己的元神拧碎,然后看着窗外的月亮,伸手、再伸手……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她以自己的异禀凝成了六个雪白的托梦,送到了窗外。

  扶桑不断地捶打着地面,悲痛到无以复加。

  托梦是走得极慢的,当这些托梦到达妖界的时候,已经是五年后的事情了。也就是,白鵺已经死了五年,而这五年,他全然寻不到她的行踪,让她一个人孤零零地留在人间,凄惨地死去。

  白鵺族长收到了第一颗,还交代他请把剩下的全部交给扶桑。

  扶桑读了一颗,而剩下的四颗,白鵺希望他可以交给一个名叫“壹七七”的人类。

  七

  “我本以为,她这是要对你复仇,可她在托梦里,再三叮嘱我不要伤害你。”扶桑妖看着我道,“我弄不懂她的心思,所以只好找你来,托梦我已经摁掉了三颗,最后一颗,你自己读吧。”

  我接过那粒托梦,是一颗雪白浑圆的珠子,从上面可以反射出我已经泪流满面狼狈不堪的模样。

  我捏碎了它,意识一沉,面前的景物再次变换。

  依然是那所小学,那时候已是秋日,积雨云离地平线越来越远,天空蔚蓝一片,有飞机带起的长长的云路,空气中弥漫着秋天特有的那种爽快的味道,操场上有初中部的学长在踢足球,但总是踢不进球门。

  我看见白婷婷从教学楼走出来,左顾右盼了一下,揽了揽双马尾,向着我的方向走过来。她的样子和秋日一样温暖,身上的白鸟猛地振翅,双眸泛起水波一样的光泽。

  我忽然明白了,我又回到了白婷婷留纸条让我去操场的那日。

  阳光下,她真的好看到令人慌乱。

  我听到自己的心跳声,但是这一次我没有再退开,我双手握拳,只是看着她的本体花开烂漫、熠熠生辉。

  她走到我面前:“呐,壹七七,你已经知道我是妖怪了吗?”

  我怔住。

  “果然,我就知道你看得出,我知道你是个好人,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她伸出手,双眸笑得弯弯。

  身边顿时起了风,一定是操场的沙子迷了我的眼睛,所以我才哭得这么惨。

  我看见她化作了白鵺的本体,一下飞到了扶桑的身上,她轻啄了一下扶桑的树干,扶桑轻轻摇晃,伸出树枝逗她。她和扶桑一起笑起来,笑声穿过层层的雾霾到达我的耳边。

  我听见她说:“我只是想像一个人一样过完一辈子,小的时候读书,然后工作,嫁给言深后,我们为油米酱醋吵架又和好,之后白头偕老。”

  她又说:“但这可能只是奢望。”

  最后,她牵起我的手说:“我不是要复仇,我曾经被拘束过百年,这些苦难对我来,并不是那么难熬。会给你托梦,只是希望有一个人类可以记住我。壹七七,我不恨你,我只是想请你记住我。”

  我哽着嗓子问:“记住?”

  她笑了:“嗯,因为这个世界,我曾经来过。”

  ——嗯,我记住了。

  曾经有一个妖怪,她向往成为人类,她是我的好朋友,她叫白婷婷,她有一颗比谁都正义的心。

  对不起。

  如果再回到初次见面的那个时候,我一定不会吓跑了,我会泰然自若地自我介绍,就当作没有看见你是妖怪,然后坐在你的身后,看你拿着笔,一字一句地抄写黑板上的板书。

  我会和迎面走来的那个笑嘻嘻的你,做朋友。

  我们或许会上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最后上同一个大学。

  等我们长大了,还能一起谈论工作和恋爱的事情,我想我还是会成为一个妖怪鉴定师,但绝对不会为你做鉴定,让你安分地当一个普通人。

  我和你,还有你最爱的言深,一定会经常出去吃饭,你是鸟,他是树,那必定只有我能大快朵颐,你们只有为我买单的分。

  然后,你一定比我早结婚,我定会羡慕得不行,每日缠着你给我介绍靠谱的男人。

  最后我垂垂老矣,而你还是年轻模样,你在我边上笑我变得那样老,还人类真是脆弱,我就对你挤眉弄眼你这个老妖怪。

  对不起。

  真的对不起。

  我想要重新来过,我真的想要重新来过。

  八

  第三,我又回到了妖怪鉴定科。

  办公室门口,张处长问我:“还顺利吗?”

  我点头说:“我没有鉴定。”

  他背着手走了,走到门口后,又回过头说:“你没事就好了。”

  我把手里的花盆放下,那是扶桑从他树间拔下的冠花。他说,十年了,白鵺种下的冠花已经开了满树,而她却再也不在了。他让我滚得远些,下次再见到我,一定会亲手要了我的命。

  冠花开得很美,是白色的,我眯着眼看,精品佛就和白婷婷一样,笑得眉眼弯弯。

  我在花盆上用马克笔写了“白婷婷”三个字。

  呐,我会记住你的,从此山高水长,日日相见。





更新一个~

不知道有没有人看过《哑舍》,初中时最爱的小说,一直到现在都念念不忘里面的一个故事——《哑舍·人鱼烛》

原文如下?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这个故事里,没有山,却有座庙,庙里也不止一个小和尚。当时战祸连绵,饥荒遍野,很多人都被饿死了。庙里有几个小和尚,都是家里穷,实在养不活了,才送到庙里剃度,求佛祖慈悲,勉强活着的。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小和尚,小和尚叫什么名字,他自己都不记得了,连寺庙的方丈,都管他叫小和尚。他的职责,就是看守伽罗神殿的香火。不管什么时候,务必要保持大殿之上的香火不断,香烛不灭。

白天有很多善男信女来烧香,他就躲在香案底下睡觉,晚上起来整夜守着大殿,添加香火,更换香烛。

从来没人陪他说话,他也一向沉默寡言,甚至念经时都很少发出声音,所以被方丈认定是与佛无缘之人,被发配晚上来看守大殿。小和尚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熏鼻的香火味,和一个个跳动的烛火。

随着时局的动荡混乱,庙里来上香的人越来越少,供奉的香烛也越来越少。小和尚为了保持香火不断,只得减少摆放的香烛,到最后,每个晚上不得不只供奉一支香烛。

直到有一个晚上,小和尚从箱子里取出最后一支香烛,长长地叹了口气。他明天要和方丈说,庙里的烛火要添了,但庙里还会有钱买香烛吗?小和尚一边忧虑,一边点燃最后的香烛,恭敬地放在伽蓝神像的右边。

然后,他和平常一样,慢慢注视着火焰跳动的模样,什么也不想,把脑袋放空,真正地发呆。

“喂!小和尚!”这个声音是从上面传来的,小和尚反应迟钝地抬起头。他的头顶上,是一个半透明的人,漂在空中。小和尚眨眨眼,发现这个透明的人,是一个女人。她眯起一双媚而细长的眼睛,低垂着眼帘,从高空俯视着他。“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她的声音虚无缥缈,就像环绕在她身旁的那些烛烟一般。

“人生,或许就在几十年之间。”小和尚愣了一下,呆呆地回答。他很少说话,所以声音沙沙哑哑的,带着生涩和紧张。女子挑了挑她那双柳叶般的长眉,眼睛睁开了少许,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是你把我叫醒的吗?”

“叫醒?”小和尚迟疑道:“女施主,你是怎么到那么高的地方的?”

“你以为我是人?我才不是人呢!你不怕我是鬼?”她眨眨眼,本来就倾国倾城的容貌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小和尚很老实的摇了摇头:“这里是伽蓝大殿,妖魔鬼怪是进不来的。”

“还真是虔诚啊!”她挑了挑眉,斜眼看了下不动如山的伽蓝神像,轻蔑的勾了勾唇。

小和尚虽然呆,但是他不瞎。他看到了这个女子没有脚,再往下就是他刚刚点上的那根香烛,香烛燃烧形成的烛烟冉冉升起,成了一个女子的身姿。

“你……你是那根香烛?”小和尚又使劲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没错,我就是那根香烛。你可以叫我烛。”小和尚愣愣的看着浮现在半空中的烛。香烛上升的烟越来越多,她的形象也越来越分明。白嫩如玉的肌肤上,一对深邃而媚长的眼睛,像是可以勾去仰慕者的魂魄。她体态轻盈,姿容美绝,身穿着他从未见过的华贵衣服,而她那犹如锦缎般的发丝,就像有生命一般,漂浮环绕在她的周身。

“嘻,小和尚,喜欢你所看到的吗?”烛在空中优雅的打了个转儿,轻轻的飘了下来,停在比小和尚略高一些的地方,俯视着他,轻勾唇角无限魅惑的说道:“只要你把这根蜡烛吹灭,我就会变成真的下来陪你哦!”

烛的声音就像他小时候枕过的棉花枕头,柔软又舒服。她那由烛烟形成的发丝,氤氲的围绕着他。丝丝香线,隐隐没入了她的鼻尖,让他整个人都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小和尚足足 呆了半晌,才听明白她的要求,连忙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一般。

“不行……“他只说了半句话,就赶紧闭上了嘴。因为他发现他一说话,呼出来的气几乎把她吹动了几分。

他屏着呼吸,生怕把她吹散了。烛撇了撇嘴,瞪了小和尚一眼,又重新飘到了空中,背对着他。

小和尚努力的仰着头,他看不清烛脸上的表情,但也想象的到她必然非常的失望。他想安慰她,却嘴拙的不知道如何开口。不然她应该不会失望太久的,这根蜡烛,明日中午就会燃尽,到时候她就如愿以偿了。

整个晚上,小和尚头一次没有看着跳动的火焰,而是一直仰着头,凝视着烛的背影,片刻都没有移开过目光。

第二天清晨,小和尚睁开眼睛,发现他昨晚点燃的那根蜡烛还在燃烧着。但怪就怪在,居然还是他刚拿出来那么长,竟连一寸都没有缩短过!

怎么可能?小和尚揉了揉眼睛,可是他面前的画面并没有改变。

“奇怪的小和尚,见到我的时候不惊讶,这时候反而这么激动。”烛躺在殿顶的梁上,一脸嫌弃地说道。

小和尚仰起头,“这蜡烛燃不尽?”烛大方地点了点头,“这蜡烛是前年人鱼膏所制,本应在秦始皇帝墓中长燃万年。我是遗漏在外的,不知道为何流到此处。”

“人鱼?”小和尚虽然见识不多,也知道人鱼是一种极其美丽的传说,在大海里生活,上半身是人,下半身则是鱼尾……小和尚看着眼前的烛,由烛烟形成的她上半身是人形,而下半身则由蜿蜒而上的烛烟形成。

“烛,你原来是人鱼吗?”

烛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美艳动人地微微一笑,“小和尚,把这根烛灭掉吧,这样我就能永远解脱了!我要去捣毁秦始皇的墓。秦始皇想要长生不老,但是人生只不过在数十年之间,他又何必让那么许多人陪葬?”小和尚的头仰得有些酸麻,他几乎要被她的笑容所蛊惑,却一眼看到了在她身旁的伽蓝神像。

“小和尚,很简单的,只要你对着这根蜡烛吹一口气。”烛迫不及待地飘下来,整个虚幻的身体绕着小和尚。从他的左耳飘到右耳,来回地低声劝诱着。

小和尚眼见着她惊心动魄的美貌就在他眼前来回飘荡,连忙闭上了眼睛。为了不让她悦耳动听的声音动摇他的心,小和尚开始喃喃自语地念起《金刚经》。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烛飘荡的身影滞了一下,“小和尚,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声色皆有相,有形有象皆为魔,如果一个人用色相引诱我,低声下气的来求我,是一个人走了旁门左道,不可见到如来真佛的。”

烛扑哧一声笑出来,笑声清脆动人,“笨和尚,平常都是谁教你诵经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告诉你不能执着以相貌、声音去寻佛的心,否则就入了邪道,不能见如来。”

小和尚半信半疑地听着,他只是个守夜的小和尚,方丈说他慧根不高,也就没有教他经文的意思。他只不过听师兄们念得多了,会一些粗浅的经句,都一知半解。

烛绕到小和尚的面前,看着他闭着的眼帘下眼球乱动,不由得好笑道:“《金刚经》里还有一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世间的一切皆是生生灭灭,皆是虚幻的虚相,每个人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即本来面目。所以要修回本来面目才是正道。”

小和尚呆着思索了半晌,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烛就坐在他的对面,浑身飘散着丝丝烛烟,烛烟散发出淡淡的香气,蜿蜒向上,盘旋回转,缠缠绵绵。清晨的缕缕光透过她的身影,直直地照射在地砖之上。

什么叫虚相?这便是虚相。烛见小和尚只是呆呆地看着她,不悦地撇撇嘴,“果然是着相之人吗?如你所愿!”说罢,她化作一团青白色的烛烟,重新幻化成另一个相貌。

华缨垂髻,黑须红脸,圆领宽大深绿袍。和大殿上的伽蓝神像一模一样。“怎么样?小和尚?我就是伽蓝菩萨,我不缺你那一根香烛的供奉,去吹了吧!”烛幻化的伽蓝菩萨连说话都粗声粗气,在大殿中还有着微微回响。

小和尚直视着面前的伽蓝幻像,半晌才眨眨眼,双手胸前合十,缓缓地诵道:“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许久许久之后,一个嗔怒的娇叱声在殿内爆发:“木鱼脑袋!”

从这以后,小和尚的生活开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他其实是一个普通的小和尚,生活的范围还是在伽蓝神殿,作息时间也和原来一样。

只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烛烟化成的女人。虽然,她所求的,只不过是让他吹灭他点上的那根蜡烛,但是他无法答应。他对自己说,这是因为她是庙里的最后一根烛。

这最后一根蜡烛,静静地在神殿中燃烧,没有人关注这根蜡烛为何从来没有减短过,为何永远都是那么长。

他们关注的是伽蓝神像,是佛经,或者,是明天是否还能化到缘来果腹。

“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这是烛最爱问的一个问题,也是她每次出现之后,必问的问题。

“大概,在几十年之间。”小和尚总是这么回答她。

烛听了,便闭上嘴。不过也只能维持半天安静,便开始磨他把蜡烛吹掉。

小和尚有一次还真的被她说动了。可是当他刚要开始和方丈说,就发现方丈在为吃什么而发愁。

他开不了口。生不逢时啊!各地的起义军越来越多,大家都不耕种了,也没有粮食。没有粮食,就更要起义。

“哼!所有朝代的更替都需要战争,但是战争史需要老百姓来承担的。”烛如此抱怨道。

小和尚静静地听着,在心中默念了两遍,似懂非懂。

他确实是不懂。但是有几个师兄却待不下去了,扔下佛经,还俗去加入了起义军。

“小和尚,你怎么不跟着一起去?”烛问道。

小和尚仰着头,他习惯总是仰着头看她,一开始脖子会比较酸,但是在不知不觉中,他的脖子也习惯了这个动作。“我不去,我的任务是不能让伽蓝神像面前的香火断了。”小和尚回答道。

“木鱼脑袋,你就是去了,我也不会灭的。唉,不行不行,万一你这个笨和尚死在战场上,我岂不是永远都无法解脱?你还是留在这里的好。”烛来来回回地抱怨着。既不爽小和尚没有远大目标,又怕他真的去参加起义军。

小和尚默默地咬着手中发硬的馍馍,觉得她好吵。

又好可爱。

“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烛每天还在问着这个问题。

“也许,在饮食之间。”小和尚看着碗中减少的食物,有感而发道。烛听了之后,沉默的时间比以前长上了许多。

庙里走的人多,剃度进来的人更多。很多人走投无路,就剃度当了和尚。方丈慈悲为怀,纷纷收容在寺内,虽然还是吃不饱,但是寺内大家自己种的地开始有了收成,勉强可以维持下去。

小和尚一下子多了许多师弟。但他的职责还是在伽蓝神殿守夜,他本就是一个容易让人遗忘的人,但是师弟们都知道他。因为如果白天他不睡觉的时候,他总是会坐在香案前,虔诚地看着伽蓝神像。一看,就是好久。没有人知道,他其实看的,是在伽蓝神像上面的她。

庙里经常有祈求伽蓝神保佑的香客,只是很少有深夜来拜的。某天夜里,小和尚正对着烛发呆,不知道身畔什么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这人一身黑衣,样貌像笼罩在虚幻中一般,怎么都看不清楚。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那身黑衣上绣着一条深红色的龙。龙首绣在右手的袖口,龙神蜿蜒盘踞在他的右臂之上,龙尾正好是绣在右肩。

小和尚本来不应该盯着人家不放,但是这条龙确实绣得栩栩如生,让他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就这么一眼,小和尚才发现,这位香客并不是盯着伽蓝神像,而是一直看着放在香案上的香烛。

“这根香烛不错。”低沉的声音忽然传来。

小和尚的眼皮抖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烛现在并没有出来,这根香烛看上去就只是普通的香烛。他为什么要夸这么普通的一根香烛?

“小和尚,如果你不想要它了,可以把它转手给我。”这个男人自顾自地说,“别担心怎么找我,哪天你不想要她了,我自会出现。”然后他反复地说着香烛很不错地走了。小和尚追了出去,敞开的庙门外空无一人。男人来去无踪,小和尚几乎以为自己看到的是鬼神。他连续许久都没睡好觉,每天每天都看着香案上的香烛,生怕她不见了。

小和尚突然成了众师弟崇拜的偶像。他不知道他们问的佛经是怎么回事,反而被师弟们当成是高深莫测的禅语。他不知道怎么解释,他还是只喜欢和烛说话。

虽然他和烛说话,烛三句都离不开劝他吹灭蜡烛这句,但是他还是喜欢。

一天晚上,他被几个师弟缠着讲佛经,一直缠到入夜,都还没有结束的意思。师弟们知道他的职责是看守神殿,有一个叫重八的师弟自告奋勇地替他去了。

小和尚想阻止,却又找不到理由。他怕别人看到烛,也怕烛是他幻想出来的,他怕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梦。复杂的心理,让他根本开不了口。他被热情的师弟们缠着聊佛经聊了一个晚上。其实都是他们在说,他在听。

准确的说,他也没在听,全部心神,都已经不在这里。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就立刻跑到伽蓝神殿,却发现方丈在严厉地训斥着昨晚替他值夜的重八师弟。

小和尚一惊,以为是方丈发现了他的烛。但事情比他想象得更严重。昨夜重八师弟在值夜的时候,睡着了。

老鼠吧香烛啃了一个缺口,在底部。

小和尚心痛得几乎要死掉。重八师弟被方丈当众训斥,小和尚却恨不得他训的是自己。重八师弟在晚上偷偷地用扫帚打伽蓝神像,说伽蓝神连自己面前的东西都管不住,还怎么管殿宇,怎么管天下?重八师弟不知道在哪里找来一支笔,在伽蓝神像背后写上“发配三千里”。

小和尚都看到了。但是他却没有出声阻止。因为那天以后,烛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虽然小和尚再也没有见过烛。但是这根蜡烛还是一如既往地燃烧着。一份都没有减少。

小和尚吧老鼠咬的缺口转向了背面,用以前蜡烛燃烧过的蜡泪填补了这个缺口,看上去就像崭新的蜡烛一样。没有人发现这根垃圾仍是原来那根。烛没有出现,小和尚却还是夜夜守着神殿,夜夜看着香烛。

终于在一天晚上,烛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美貌依旧,艳丽逼人。只不过,她左手的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咬掉了半截,代替她袖子的,是一层极丑的红色蜡布。

“木鱼脑袋!你说!你怎么赔我的裙子?”烛恨恨地说道。小和尚傻傻地笑了起来……她还在,真好。

“木鱼脑袋,你不是说没钱买香火代替吗?如果我教你怎么赚钱,你不就能大大地赚上许多,给庙里添香火了?”也许是这次事件让烛心惊肉跳,所以她就越发地劝诱起小和尚来。

可是那些香火,都不是你。小和尚心里默默地想着,缓缓地摇了摇头。

烛气得在大殿内乱飘,然后停在小和尚的面前,认真地问道:“小和尚,那你想要什么?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想要什么?小和尚愣愣地看着她精致好看眉眼,唇动了动,却没有发出声音。

第二天,重八师弟凑过来,小声地问道。“师兄,你为什么不答应她?金银珠宝,权势地位,你都不想要?”

小和尚一惊,知道重八师弟肯定是听到了他和烛的对话,他淡淡地回道:“钱财乃身外之物,若不是真心供奉在佛祖案前,那要之又有何用?”

重八师弟默然走掉。

烛没有放弃说服小和尚的工作,“小和尚,很多人都想当皇帝,如果你想当皇帝,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当!”

小和尚无动于衷。烛以为他不相信,便忙详细地把怎么当皇帝的过程全说了出来。现在天下大乱,她身在孤庙之中,居然能把所有势力都说得清清楚楚,如何加入其中一个势力,怎样进行下一步,竟然巨细无遗。

烛说完之后,看着毫无反应的小和尚,顿时泄了气,“小和尚,刚刚弄坏我袖子的师弟,就在门外偷听。现在估计已经打点行装上路了。你就甘心让他当皇帝?”烛懒懒地坐在香案上说。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小和尚想了半天,才挤出这句听来的古文。烛扑哧一声笑了,头一次觉得,这个小和尚还是挺让人刮目相看的。

“重八这人贫苦百姓出身,如果他真的做了皇帝,也是百姓之福。”小和尚认真地说着,虽然他不信照着烛说的几句话去做,就能当皇帝,但他打从心底里希望能有人拯救这个乱世。

朱重八果然当上了起义军的首领,推翻元朝,建立了明朝,改名朱元璋,当上了皇帝。而小和尚在的寺庙,便是天下闻名的皇觉寺。伽蓝神殿从此香火旺盛,香客不断,再也不需要那根燃不尽的香烛,上百根的香烛取代了它。

新帝登基不久后,驾临皇觉寺,下令在这上百根的香烛中,寻找一根被老鼠啃过的香烛。

当小和尚被带到重八师弟面前时,他看到了那根被官兵抢走的香烛,静静地燃烧着。烛台底部的伪装被识破拿掉,露出了那里丑陋的缺口。

“你能让那个女人再出现吗?”以前是师弟,现在是皇帝的重八,急切地问。小和尚诚实地摇摇头。烛出现与否,都是她自己的意愿,他无法控制。

皇帝皱起了眉头,出家人不打诳语,他也不追问这话到底是不是真的,“这蜡烛是怎么回事?他不是想要自由,想要解脱,只要吹灭了蜡烛就可以吗?为什么朕却吹不灭它?用水泼都没用!”

小和尚恍然,这才知晓为什么烛一直缠着他。原来只有点燃这根香烛的人,才能把这根香烛吹灭。

“师兄!快想办法让她出来,朕要见她!”皇帝还称他为师兄,这已是难得的待遇。但小和尚还是诚实地摇摇头,他真的做不到。皇帝曾经在伽蓝大殿外偷听过烛用钱财劝诱小和尚,用金钱利诱这个办法自然是不行的。

但是,皇帝还可以想其他办法。皇觉寺的密室里,小和尚被皮鞭抽打得遍体鳞伤,皇帝本想着这样就能把烛逼出来,可密室的案上,香烛只是静静地燃烧。

小和尚咬紧牙根努力地不发出声音,他不知道烛能不能看到,但是他不想她听到。重八师弟变了,不仅仅是他的头发长出来了,也不仅仅是他改了以前的名字。他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心狠手辣,不择手段。

皇帝吧小和尚独自关在密室里,他快晕过去前,一丝烛烟飘荡在他面前,化成了烛关切的脸,“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他听到她像往常那样问道。

她怎么这么喜欢问这个问题?小和尚迷迷糊糊地想着,勉强提起一口气道:“人生……就在……呼吸之间。”

烛一惊,目光变得复杂起来。而小和尚却并没有力气细看她的神色,无奈地闭上了眼。

昏迷中依稀问到了一股熟悉的香檀味,小和尚努力滴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被一团浓郁的烛烟包围着。

他还躺在密室内,身上皮开肉绽,疼痛难忍,但他还是露出了笑容,因为桌上燃着的,还是那支属于他的香烛。

他没有看到烛的身影,围绕着他的只有这团烛烟。但是香烛像是发觉了他醒转,火焰摇晃了两下,烛烟变得细长,蜿蜒地从门缝钻了出去——是烛指示他逃跑的路线,小和尚意会地站起身。虽然他每天都在伽蓝神殿里,但是他从小在这座庙里长大,对暗道还是了熟于胸的。

也许是上天保佑,也许是没有人把他当回事,小和尚居然强撑着伤重的身体,把烛从守卫重重的寺庙中带了出去。“为了我,离开了侍奉多年的寺庙,你不后悔吗?”烛飘荡在他身边,飘渺地问道。

“不悔。”漆黑的夜里,小和尚捧着香烛,在深山里跑着。那寺庙,因为师弟,已经变了味道。他想起那尊被重塑金身的伽蓝神像,心下不禁黯然。不管外表多光鲜,那金漆之下,还是一尊破败的神像。

“把我吹灭了吧,否则他们迟早会循着火光,找到你。”烛在小和尚耳边劝道。头一次,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这个呆子。

小和尚深深地看着她,终于举起了手。烛的脸上划过释然和难舍的复杂神色,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终于结束了。她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一刻,为什么心中还会有着不舍呢?烛的眼前闪过第一次见到小和尚的画面,那是,他还只是个少年……半晌过去了,烛没有感觉到任何变化。她不解地睁开双眼,她的面前一片漆黑,没有了半点火光,她却接着月光看的一清二楚。

构成她的缕缕青烟从小和尚的手掌上方腾然升起,他竟然直接用整个手掌包住了香烛的火焰!无情的火焰正吞舔着他的手心,几乎在指缝中,都可以看得见肆虐的火光。

“为什么?”烛急忙地在他的身边飘来飘去,想把他的手掌移开。可是她无助地发现,自己的手碰到他之后,就化为了飘渺的青烟。小和尚满头大喊,疼得脸都扭曲了,但却维持着柔和的笑容。烛呆住了,她此时才注意到,她记忆中的那个小和尚,已经长大了。

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长成一个英伟的男人,原本稚嫩迷茫的表情已经被坚毅所取代。汗水顺着他端正的脸庞流淌下来,可以想象他正忍耐着说不出的难受。

但是他的双眼却一直对着她笑着。烛突然想起来,这么多年,小和尚一直都是这样。在庙里,他是最虔诚的一个,满脸漠然,尤其是那双眼睛,没有焦距,空寂一片。精品佛什么都没有看,又精品佛什么都看在眼中。只是每次当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目光瞬间就变了,变得温柔似水。

“烛,我知道你想解脱。我不知你是什么,但对我来说,你是真正活着的。我又怎么能杀生?”小和尚轻柔的声音不断地传来,他笑了笑,“我保护不了你。所以,只好把你托付给能保护你的人了……你别生气……”

什么?他在说些什么?一向寡言的小和尚居然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话,让烛无法接受。她不懂……然后,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条深红色的龙。

“请你好好照顾她。”小和尚抬起头,郑重地对着某人说道。没有人说话,红龙向前动了动,接过了他手里的香烛。火光从小和尚的手掌中流泻而出。烛这时才发觉,这条深红色的龙并不是真的,而是绣在一个人的右手袖口上。黑底红线,由于绣工卓绝,乍看上去,就像真的一样。

这条栩栩如生的龙,龙头对着袖口,就像是随时都能腾云驾雾而出一般。

烛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能穿破重重包围,出现在这里。但是当她看到他拿起香烛时,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黑夜中,这个香烛,就像是被那条红龙叼在口里一样。

“小和尚!”烛死命地缠着小和尚,但是香烛渐渐远去,烛烟也渐渐稀薄,她变得越来越透明。她不甘心!他凭什么替她做主?他不过只是个小和尚!

“人生,究竟……有多长?”小和尚吐出一口血,断断续续地问道。烛愣住了,这个问题她一直都是在问他的,如今反过来被问到,一时居然无法回答。

小和尚朝她柔柔地一笑,“人生,就在……你我之间。”烛一愣,烛烟再也支撑不住她的人形,倏然间朝黑暗中的那点火光遁去。

这是烛,最后一次,看到小和尚。

“故事讲完了?”医生斜靠在墙上,发现老板没有再往下讲的意思了,愕然反问道。

“讲完了。”老板点了点头。

“那结局呢?”医生咬牙切齿,“这种故事,不都应该有个大团圆结局告慰观众的吗?”

“结局?这就是结局。”

“那小和尚死了?”

“小和尚又不是神仙,当然会死,不过他当时只是晕过去而已。朱元璋找不到香烛的下落,只好放弃。小和尚回到皇觉寺,继续守着伽蓝神像前的香火,他每天都点燃无数根香烛,看着这无数根香烛静静地燃烧、熄灭,却独独没有他那一根。”老板淡淡地叙述着。

“那最后呢?最后怎么样了?”医生心急地追问。

“最后,小和尚变成了老和尚,老和尚死了。”

医生无语地看着他,顿觉站在这阴森森的地方听故事简直就是个白痴。“太假了,几百年前的事,还扯上朱元璋?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还有,那个穿红龙衣服的人不会是你吧?”医生盯着老板,他还记得那条红龙应该是绣在他背上的,而故事里德那个人,龙首是绣在袖口的。

医生努力回忆着,貌似不管龙的姿态怎么变化,龙首都是对着老板的脖子,像是要吃掉他一样。

老板神秘地笑了笑,并没有回答,他深深注视着那根烛,也不知是对谁说道:“有时候,荣华富贵,天下至尊,也抵不过一个真心所爱之人。”

香烛上的火舌猛的跳动了下,老板转身道:“走吧,去看看你的早餐有没有被吃光。要不我们到外面吃点东西吧,当然,要你请客。”

医生无奈地撇了撇嘴,这老板可是无时无刻不忘记揩他的油啊!走之前,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暗室内仍然燃烧着的那根蜡烛,怎么看都只是一支普通的蜡烛而已。

他耸耸肩,喃喃自语道:“真不知道那个小和尚怎么想的,明明喜欢你还不说出来,唉!我疯了,居然相信这个故事。喂!你去哪里吃饭?太贵的我请不起!”

门关。

香烛的火焰,跳动了一下。

一颗晶莹的蜡泪,顺着蜡身,缓缓地流淌了下来。








《青梅引》——苏盈

高中时晚自习在《小说绘》上看到《青梅引》,看完被虐到无语凝噎久久缓不过来难过了一个多礼拜都无法释怀??o·(? ????????? )?o·?害得我一个晚自习啥也没学进去(???^???)

以下为原文



彼此当年少,

莫负好时光。

他已把天下握在手心,却握不住他一生中最想要的东西。他最好的时光,已经永远结在那一年的梅树枝头,再不复返。

———引

一.处暑

七月中,处,止也。

瑾言又想起了她,当时他们都还年少,喜欢在宫中的梅子树下玩耍,时值五月,梅子青青,缀满了枝头,她指着青梅得意道:“若是在我家乡,梅子四月就熟啦,那段时间总下雨,青梅沾着细雨,绿得发亮,比皇后娘娘头上戴的绿石头好看多了。”

瑾言连忙捂住了她嘴,生怕这话被有心人听了去。

她不服气,抬眼瞪着他,眸子亮晶晶的,看的他心头一跳,又觉得手心上被什么湿滑柔软的舔了一下,顿时满脸通红地收回了手,回过神,板起脸来教训她:“那不是绿石头,是进贡来的翡翠!”

她闻言便折了一枝青梅,插到发髻上,学着宫里妃子们的姿势,掐起小蛮腰,摇头晃脑地说:“我就觉得青梅好看,你说,我这样难道不好看吗?”

她咯咯地笑,乌发间碧绿的梅子摇啊摇,好似要掉下来,教导礼仪的宫女们看了肯定要觉得惨不忍睹,但瑾言看着,却觉得那青青的梅子比什么翡翠都好看。

那时他还是身份高贵的二皇子瑾言,她是南蛮之地永黎族的小公主,他的父皇派兵攻打永黎族,军队凯旋而归,把年仅四岁的她俘回宫中。

瑾言还记得她进宫那天,父皇叫来了宫中所有的皇子公主,宣布这以后就是他们的妹妹,永黎公主。

那时她一身红衣,在蓝天,高墙,琉璃瓦之间站成一朵盛开的花。被灭了自己全族的仇人牵着,从宫门的那一头走来,她灿烂地笑着,眼睛分外黑亮,他甚至能看到自己映在她瞳孔里的样子。

暖暖的日光里,四岁永黎看着他,嗓音清脆地问,你干嘛一直看着我啊?

六岁的瑾言红了脸反驳道,胡说,谁看着你了!

就你!就你一直看着我。永黎圆瞪着眼,理直气壮地说,因为我也一直看着你呢!

皇帝笑了,四周的兄弟姐妹笑了,在场的臣子们笑了,连侍候在旁的奴才们也偷偷地笑了冷峻宏伟的宫殿里盈满笑声,一时间,森严帝皇家好像成了寻常的百姓家,欢声笑语,和乐融融。

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

后来想起,这确是他一生最好的时光。

爆裂的火花惊醒他的沉思,恍然才记起此处并非宫中,这里是漠北的军营,驻扎着振威大将军凌穆旗下三十万大军,漠北位于国境最北,荒蛮寒凉,野草从生,处暑刚过,入夜后便已觉寒凉。呼啸的北风里夹着沙粒和铁锈的血味,听起来如同将死之人低低的呜咽,回荡在空旷的大漠上,苍茫寂寥。

篝火边一堆人围着取暖,风中似乎还隐约可听见胡族低沉的号角,他们的战马躁动不安地嘶鸣,这群原野上的野狼,无一刻不对城墙内的国土虎视眈眈。

“阿岩,不过来烤火吗?”有人招呼道,“到你巡夜还有很久呢,这儿还有酒,来喝点暖暖身子。”

阿岩是他在军中的化名,取“言” 的谐音,他属大将军帐下,从皇城跟随军队行至漠北,至今已三年。随军打过几次仗,表现不俗,获校尉一职,随和他以往尊荣的身份完全不可相提并论,他却感到很踏实。

阿岩走过去和士兵们坐在一起,接过一只破口的瓦碗,里面装的是最低等的烈酒,闻着都呛,阿岩神色不变地喝了一大口,烈酒下肚,身子立即烧了起来。

漠北的酒,与宫中的琼浆玉液自然无法比拟,却是最合适沙场上男儿的酒,一如前线赴死的刚烈。出征前仰头喝尽一碗,把碗摔碎在地,长啸一声,何等豪气万丈,宫中美酒反倒显得绵软无力,漠北的酒喝多了,也渐渐想不起那甜腻甘醇。

阿岩又喝了一大口,平日士兵们聚起来总会说些胡话,今夜不知为何,却分外安静,看似都心事重重。

埋头喝了会闷酒,先前招呼阿岩的汉子先开了口:“兄弟们啊,我有个事儿要告诉你们,你们听了,可千万别怪我没骨气。”他顿了顿,又灌了一大碗酒,如此反复几次,才红着眼说,“明日起,要选五百匹战马,送回皇宫,宰了做成菜肴。”

说完,五大三粗的汉子竟然抹起眼泪来。

阿岩认得这人们负责照料军中马匹,行事粗鲁,对待马儿却很心细,差事一直做得很好。军中战马无比珍贵,尤其漠北战士们的马,为了对抗胡人的悍马,特意精选出来严加训练,每一匹都壮实骠勇,陪伴士兵们出生入死,与士兵的感情非同一般。

“那该死的妖女!大将军写了折子回报战事,提到之前咱们一队侦察兵中了圈套深陷险境被困,忍痛杀了战马充饥,存活下来把情报带回军中,妖女听了后竟然向皇上讨马肉吃,还非战马不吃,说战马的肉质结实,最为爽口!而且她试过后,只爱吃马脖子贴近喉管的那一小片肉!”

另一人接上话头:“她还发明了一道菜,要一百匹战马脖子上那片肉才做得一盘,要取这肉,必须把喉管拖出,以小刀起肉,一匹马只能取一次,何等残忍!”

有一人冷冷道:“皇上还夸那妖女聪慧机巧,一道菜都那么花心思,这不,就下令要到我们军中抢马来着,皇上真是中了她的邪,她说什么都信!真是昏君!”

阿岩不吭声地喝着酒,听着士兵们一言一语,越骂越激昂,好些话都是说了要被砍头的,但漠北山高皇帝远,士兵们一度怨气,又喝了酒,哪里想那么多。

“永黎公主天赋异禀,她的本事,当然不是你们可以比的。”说话的是一个身穿灰色粗布衣衫的年青男子,他不知何时坐在了众人中间,腿上横着一张破烂的琴,他把酒碗放在一旁。拨动琴弦,琴音粗哑,杂乱无章,却一下让所有人安静下来。

阿岩的视线随着其他人一起落在男子身上,他喝着酒,拨弄着难听的琴音,侃侃而谈:

“上古有氏族名为九黎,他们的首领是蚩尤,有八十一个部落,族人拥有神力,能呼风唤雨。后来蚩尤败于黄帝,九黎族也随之覆灭,小部分旁支得以幸存,退到南方隐居,成为南方苗蛮各族的先民,永黎便是其中之一,他们有窥视命轮,预知未来的能力,当年的皇上正是忌惮这点,才派兵灭了永黎。”

帐中士兵只知永黎公主妖惑圣上,捣乱朝政,而当年歼灭永黎是偷偷派兵,世间知情者不多,这时听人说起缘由,不由都听入了神。

阿岩假装低头喝酒,从碗边悄悄看那年轻男子,他在军营中混迹已久,只觉得这人面熟,却不记得在哪里见过。

男子目光与阿岩对上,匆匆一瞥又抿了一口酒,接着说道:“永黎公主之名取自被灭的族名,并非她的本名。当年皇上派兵正是为了抢夺她,她是永黎中能力最强的一位,传说只要以血培育,便能预知天下事。永黎公主所做的预言至今从未曾落空过,她言中过旱灾,水涝,虫祸,也言中过数次谋反和叛乱,当年胡人有入侵之心,却掩饰得极好,若不是永黎公主说了句‘他们现在送我们这么好的东西,是想要拿我们的城池来换啊’,皇上也不会提前让大将军在漠北部署,及时击退胡人的突袭。”

这是有人借着醉意,语气激昂地说:“按照你的意思,我们反倒要感激这位永黎公主?可她嗜血残忍,我听说她每次占卜,都要先杀人取乐,见了血才会说出预言,她不仅随意屠杀百姓宫女,还杀了怀有身孕的贤妃,贤妃以美貌著称,唇不点而朱,她就杀了怀孕的贤妃,说是用她的血做的胭脂色泽最好......这样的妖女,我们该感激她吗?!”

阿岩忍不住看了这人一眼,他生得高大,面容英武,左眼上覆了一道刀疤,让他看起来有些可怕,脸上满是愤恨不平之色,两眼通红。

“我不是要你们感激她,是要你们小心她。”男子的目光骤然变得凌厉,“这里虽然是漠北军营,人多耳杂,有忠直的士兵,也有皇上的监军,还可能有奸细,你们刚才说的那些大不敬的话,若是传入某些人耳中,首先受害的便是大将军,大将军忠义耿直,平时待大家不薄,你们是迫不及待要送大将军上断头台吗?你们就是这样报答大将军的吗?”

此话一出,口出狂言的人无不浑身一寒,惊出一身冷汗,酒都醒了。看着男子的眼神也更为恭敬了,唯唯诺诺地说了些多谢提点的话,正好值班时间也到了,一行人纷纷退出帐外。

阿岩趁机问养马的汉子,刚才那人是谁,那汉子想了想,说:“我也不清楚,听大将军叫他‘温涵’,见他常跟在大将军身边,又都作文士打扮,也许是个军师吧。之前其它的兄弟提起这人最近经常混在士兵中一起喝酒,没想到今天我们也遇上了,多得他提醒,不然我们就惨啦。”

阿岩却并不觉得这是巧合,最近军心浮动,士兵对朝廷的决策十分不满,军中怨气日渐高涨,军心不稳不仅无法对敌,更可怕的是怕有人借机煽动谋反,温涵以喝酒为名,实质巧妙地告诉了士兵情势的无奈、分析了利弊,既安定了军心,又令士兵更信服大将军,可谓一箭双雕。

北风吹得帐幕猎猎作响,军营中弥漫着诡异的气氛,好像有什么在悄悄酝酿着,火光照不亮广阔的夜空,头顶的黑夜那么深,没有一点星光,看的久了,便有种好像天永远不会亮的感觉。

处暑之后便是秋,接着是冬,一年又将过去,而他会在这个见不到她的边疆继续苟活,或者战死。

处,止也,可人心不同四季节气,并无规律可循,更多是情难自抑。

战马又如何,残忍又如何,恨又如何,怨又如何。这个天下早已和他没有关系,二皇子?二皇子已经死了,从她说“我与你,世间只可存一人”那天起,他就心甘情愿为她死了。

二.寒露

九月节,露,气寒冷而将凝结也。

父皇带回永黎的目的,瑾言一直知道,从永黎六岁起,父皇便偶尔命人当着她面屠杀畜生,又让她以鲜血泡浴,永黎一开始哭得呼天抢地,第一次被迫目睹屠宰时,甚至惊吓得晕了过去,却又被醒神香弄醒继续。

她虽然说出了预言,却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于是她必须观看的“祭礼”变得更为残忍,屡屡让她呕吐不已,后来,永黎不再昏厥,也不再呕吐,渐渐变得麻木,但她所预言的事情,依旧无足轻重。

瑾言知道那是永黎总是整夜整夜地做噩梦,夜晚她在空旷冷寂的寝宫中哭喊着醒来,即便白天里也惶惶不安,她在这皇宫中举目无亲,除了瑾言没有其他人亲近她,可怜她。

巍峨的皇城是一头沉默嗜人的怪兽,如果自己也不管她,她会死的吧,瑾言为了让她开心,变着法子哄她,甚至有好几个晚上,他冒着违反宫规的罪名在夜里偷偷地陪着她,喊着她的小名,只为让她从噩梦中惊醒时,不至于那么孤独。

年少的时光就这样渐渐逝去,十二岁的永黎公主,那份尚未熟透的美貌逐渐比她的异能更令人关注,虽然礼教宫女们已经花尽心思教导她,但蛮族出身的永黎公主,依旧是严谨的深宫中最大的麻烦。

瑾言还依稀记得她爬树的样子,披着兽皮做的小袄,油亮的辫子咬在嘴里,猴子一样在树枝间爬来爬去,灵活地好像她身上穿的不是皇帝钦赐的华丽宫裳——那上好的缎子,艳丽的朱红,用彩色的丝线绣满蝴蝶,可是正宗皇家公主都少有的款式。难怪宫里的人都在说,皇帝对永黎公主的恩宠,令人不安啊!

但永黎不会知道,她只顾着把一颗一颗梅子摘下来,扔给树下一脸焦急的瑾言,看见他皱起眉,就放声大笑。等她想下来了,便闭着眼睛往下一跳,每一次瑾言都吓得要命,连滚带爬地过去接住她。

虽然皇子们从小习武,又在皇城卫军中历练,但瑾言还小,要接住一个公主还是勉强,总是两人一起摔在地上,像两只打架的小貂般滚成一团。永黎把头顶在他胸口乱拱,笑个不停。

已经开始被卷入权利斗争的二皇子瑾言只有在这时会觉得心安,十四岁的他已经要承担身为皇子的压力,各种势力开始逼迫他往上爬,年少时真挚纯净的好时光早已不复存在。

瑾言突然笑道:“我最喜欢永黎高高兴兴,无忧无虑的样子。”

她乖巧地答:“好,阿言想永黎是什么样的,永黎就永远是什么样的。”

那时瑾言并不知她与他根本无法共存,他只望永黎永远是一枚青涩的梅子,挂在枝头,不必落进尘埃。

那日瑾言回到自己宫中,生母淑妃坐在花厅里品茶,仪态端庄地笑着问:“和永黎公主一起去玩了?宫中皇子那么多,她就爱黏你一个,谁都看得出她喜欢你,言儿,你喜欢她吗?”

瑾言深知母妃并非表面那么和颜悦色,死在她手里的人不知有多少,他小心翼翼地说:“父皇说永黎是妹妹,在宫中无依无靠,要我们和她多亲近一些而已。”

淑妃把儿子所有细微的表情动作都收入眼底,她从一个小门户出身的官家女儿爬到如今位置,察言观色的功夫炉火纯青,瑾言以为的天衣无缝,在淑妃眼里其实漏洞百出。

最近皇上有意要选立太子,瑾言和皇长子瑾崇却是最被看好的两位,瑾言沉静,聪慧,骑射狩猎,学业功课都是最好的,可惜极为低调,威仪不足;皇长子瑾崇是皇后之子,虽各方面不及瑾言,但器宇轩昂,母家实力雄厚,若是按立长不立幼的老规矩,瑾崇成为太子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淑妃知道瑾言对皇位没有执念,但她不一样,后宫争斗不比沙场血溅仁慈,这些年她没有一天过得安心,为了自己,她怎么也要把瑾言推到太子的位置上。

她放下茶盏,说:“既然你与永黎只有兄妹之情那就好了,皇上对永黎的好谁都看的出来,那可不是对女儿的好,什么珍稀玩意儿都给她,也许过几年永黎十八岁了,就会把她收进后宫吧。”

说着看了脸色发白的瑾言一眼,端起茶盏,吹开浮起的茶叶,缓缓道:“若真有这么一天也不必吃惊,反正本来就没有血缘关系。更何况这天下间的所有东西,又有什么是不能属于皇上的呢?”

话说到此,聪明人大家都明白,想要得到什么,就必须爬到那个至尊的王座上去。

本该是金秋的九月,漠北战况却极为紧张,半月前探子回报胡人有一只百人队伍在偷偷靠近,大将军马上调派出一支精兵奔赴抵抗,但这只兵马却没有回来,像凭空蒸发了一样。探子又回报附近发现胡人踪迹,大将军派出第二支队伍,也无声无息的消失了。

大将军惊疑之下决定按兵不动,就在这时,一支胡人的精锐部队突然袭击了巡视的队伍,大将军一怒之下派出第三支队伍,可怕的事情发生了,这支队伍依旧彻底消失在漠北的风沙中。此次大将军不顾众人相劝,亲身披甲上阵,率领一支精锐连夜出击。

大将军出征后的第三天深夜,阿岩被叫到了商议军情的帐中,他还没走近军帐,就已经感受到那股紧绷得几乎要爆发的压抑气氛。这时候作为皇帝心腹的监军正在好眠,而帐中却聚集了各位真正忧国的将领,每个人脸上都是焦虑的神色,在帐中来回踱步,温涵抱一把破琴坐着,神色叫人看不透。

阿岩身披轻甲,行过礼,然后立于帐中,顿时所有目光都落在他身上。他军衔不高,商议军情乃机密,无关人等一律不得入内,正当有人要责问,温涵抢先说道:“是我叫来的,都坐下。”

温涵做文人打扮,儒雅清俊,不过二十出头,应该是最被军人看轻的,此时却没有人反对他,虽然有人不忿,但还是一一坐下。

阿岩拣了个最不起眼的角落刚坐下,就听见温涵说道:“朝中传来消息,五皇子死了,罪名是擅闯后宫,惊扰了永黎公主。”

阿岩心中一震,哑声问:“五......皇子是怎么死的?”

温涵拨动琴弦,淡淡道:“放血而死。永黎公主想的法子,皇上下的令。把五皇子绑在碎波池中的白玉台上,双腕和脚跟各割一刀,让血一直流,一直流到碎波池被染得一片赤红。”

阿岩死死咬住牙关,攥紧的拳头不停颤抖,五弟......他的五弟,生性率真,无意权势。他出生时他还抱过他,襁褓中的婴孩白白嫩嫩,眼仁黑得发亮,被他一抱就笑,想当年他瞪着大眼,言之凿凿地说,若二皇兄相当皇帝,我就给你当大将军,杀敌四方!

阿岩忍着眼眶发热,又问:“那他因何而死?”

温涵看着他,一字一句道:“永黎公主要夷平二皇子瑾言以前所住的清平宫,五皇子坚决反对,才有了闯宫一事。”

他又悲又恨,第一次如此希望自己还在宫中,可以直面质问她,五弟今年才十六!永黎,二皇子已经死了,五弟不会和你争什么,他还只是个孩子,你为何要下这么狠的手!

漠北荒芜之地,阴气渐重露凝而白,丝丝的寒意伴随着温涵的话语,让他四肢百骸冷的发麻。

这是在座有人叹了一声:“如今太子愚昧,为求自保一昧奉承讨好永黎公主;三皇子性格刚烈,两年前因行刺永黎公主被赐死;四皇子早夭,如今五皇子又......宫中就只剩下未满周岁的六皇子......诶,若是二皇子还在就好了,只可惜......”

话音未落,所有人都不禁点头附和,温涵接着说:“此事还未了,永黎公主见了血池很高兴,又得了一条预言。”他顿了顿,“她说‘天佑我朝,必退胡人’,皇上听了很高兴,下了圣旨要我军必须在入冬前打一场胜仗以示天威,可大将军至今未回,情况不容乐观。”

帐中一下沉寂下来,温涵突然问阿岩:“仁勇校尉,你有什么看法?”

阿岩按捺下翻涌的情绪,沉声道:“此事蹊跷,那探子必然和胡人有勾结,用假消息引诱我军出击,然后埋伏突袭,大将军察觉不对按兵不动,胡人故意现身滋事,再诱惑我军。所以我建议先杀了那探子,再派一支队伍出发。”然后,他像是下了决心般,说:“大将军于我有恩,若各位不嫌弃,我愿意率领这支队伍。”

许久,帐内仍旧无声,只听见琴弦“咚”的一声,温涵说道:“好。”

三·霜降

九月中,寒气肃凛。

瑾言曾问过永黎,父皇灭了她全族,又那样对她,为何她竟然不恨?

那是他们正摆脱了宫人,偷偷摸摸地蹲在御花园某个偏僻的地方,在一棵梅子树下奋力挖坑,把刚封口的青梅酒埋进去。

永黎原本埋头刨着土,闻言抬头说:“什么是恨?小时候的事,我都不太记得了,被逼着看那些东西时,也会难过,会很不舒服。”顿了顿,又说,“可是,一想到阿言,就觉得,这些都是可以忍耐的。”

这时永黎已经有了少女纤细柔美的轮廓,瑾言看着她,突然有些出神,正想伸手替她擦去泥迹,就听见她惊呼了一声。

牡丹红的宫装,不知何时被勾破了,永黎捏着袖子上的一根线头,好奇地一拉扯,那根线头嗖嗖地被扯成很长一条,永黎觉得好玩,不断的拉扯,瑾言看着她一脸新奇意外的表情也觉得有趣,便不去阻止。

结果冷不防被她抓住了手,把那条红线缠到了他手指头上,一圈一圈地绕。

“诶,你干什么呢?”

“我听宫女们说,两个人之间若是绑了红线,就一定能在一起。”她认认真真地绕着红线,表情无比虔诚,“永黎想和阿言过一辈子,所以要用红线绑着你。”

瑾言被她说得心中一热,夕阳艳丽的余晖中,两人雪白的脸颊上都落了一层薄薄的红晕,瑾言低头看着她专注的模样,轻声道:“永黎,我会当上皇帝的。”

永黎的动作顿了顿,定定看着他们之间的那条红线,突然说道:“是,阿言会当上皇帝的。”

见瑾言一脸不在乎,永黎认真的说:“我说的事情都会是真的!”

“好,好,那承你贵言。”瑾言笑着拍拍她的头顶,虽然觉得她也许只是随口说说,却仍为此感到高兴,就好像彼此间许好了承诺。

那天埋下的青梅酒,本来是打算冬天时作为给皇上的寿礼,但皇帝大寿当日,永黎一身红色薄纱舞衣登场,恰到好处地袒露着少女柔嫩的肌肤,雪一样的肤光从薄纱底下透出来,叫人心痒难耐。

满朝文武,嫔妃云集,永黎公主在宴席中翩翩起舞,她柔软地扭着腰肢飞快旋转,一圈又一圈,轻薄的红纱漫天飞舞,裙角坠的铃铛响个不停,伴着她咯咯地笑声,精品佛快要飞起来的仙女,好看的叫人移不开眼睛,只是隐隐的,有种冶艳的邪气。

她转着转着,突然一头栽向皇帝的怀里,皇帝搂着她,像搂住一只小鸟儿,她笑得花枝乱颤,一身香汗淋漓,皇帝的眼中无法掩饰地露出欣赏与渴望的目光,叫满座的大臣妃嫔都变了脸色。

皇帝逗着永黎,问:“我的好永黎,舞跳的太好了,给你什么赏赐才好呢?”

她咯咯地笑道:“永黎想看莲花,要看满池的红莲。”

而他坐在席间,不敢相信地看着一切,被红线缠过的那根手指,像被勒紧了一般痛起来。

处死了探子,阿岩的计划在夜里行动,他要了二百精兵,临行前温涵指着其中一个特别醒目的高大男人说:“那是我安排给你的副手,他是个不怕死的。”

阿岩看过去,认出是那晚喝酒时口出狂言,左眼有疤的男人。

温涵说:“他叫安易,是贤妃的亲弟弟,本是皇城卫军的一个将领。贤妃被害时他冒死反抗,却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姐姐死在眼前,脸上的疤也是那时留下的。永黎公主说他悲痛欲绝的样子好看,皇帝便开恩发配他到漠北充军,但我看,他情愿那时和贤妃一起死了。”

阿岩问:“漠北军营中还有多少人深藏不露?”

“不是深藏不露,而是......”温涵手指竖在唇边,声音极轻说,“藏龙、卧虎。”

阿岩沉默地看他一眼,翻身上马。

出了城门,阿岩命令安易带全部人前进,他只带数人跟在后方。两人分头行动,安易的队伍果然很快就遇上胡人的散兵,安易假装中计追上,来到一座废弃在大漠中的小城。

阿岩远远看着安易追着胡人散兵逃进城中,原本空无一人的城墙上突然冒出一群胡人,他们关起了城门,将所有人马困在城中。

城中传出兵戈相击的声音,然而胡人的部队人数并不多,但占据了守城优势,没多久厮杀声逐渐平息。

阿岩知道安易遵他嘱咐,若是被困不需奋力反抗,以保存战力为主佯作投降。同时他立刻派人带口信回去禀报大营,自己带着其他人潜伏,伺机吧出来巡查的胡人士兵射杀。等到夜幕降临,另一队人马带着阿岩口信中提到的物件偷偷前来,而迟迟不见探子归来的胡人也开始骚动不安。

阿岩命人把一个个灌满油的小陶罐丢向城头,不容胡人回神,铺天盖地的火箭接踵而至,埋伏已久的漠北军猛然杀出,辽阔寂静的大漠上,顿时杀声震天。

城内被困的士兵听见动静,里应外合,极快地击溃了这支胡人队伍。

城门大开,安易扶着大将军凌穆走出,凌穆受了伤,但并无大碍,当他看见城门外站着一身戎装的阿岩时,身体猛一颤,却终究没说什么,径自上了马。

跟随在后的是幸存的士兵,他们面带倦色,却掩饰不住幸存的狂喜。深秋夜里寒气肃凛,凝露成霜,但阿岩看着欣喜的士兵,竟也不觉得冷了。

这些豁出性命守卫江山的士兵,他们最大的愿望就是能活着回家吃上一顿热饭,抱一抱襁褓中的孩儿,过安定的日子。可如今朝廷苛税,贪官横行,世道昏黑,若战死,那是为了什么而死?若活着回去,等着他们的只会是另一种绝望。

这三年来,他到底在固执什么?一个遥不可及的梦?为她,值得吗?应该吗?

他猛然收紧了五指,体内,皇族的血在翻涌。心底有声音在叫嚣,你是展翅的大鹏,而非折翼的鹰隼!

凌穆领着先前失踪的队伍凯旋归来,大大振奋了军心,那一夜漠北军的欢呼响遍大漠。凌穆带伤与温涵在军营中谈论许久,上书一封捷报送回皇城,只简单提到军中有后起之秀,乃国之福气,其余并无细述。

之后阿岩被提拔为昭武校尉,安易为昭武副尉。

而此时深秋已过,隆冬将至,胡人大军继续逼近。

夏末有妖姬妹喜,爱听绢帛撕裂之声,那时丝绸极为贵重,一匹价值千金,皇帝桀便命人收罗最好的绫罗绸缎,在妹喜面前一匹一匹撕开,只为博她一笑。

永黎公主要的莲花虽然不比绢金贵,却比绢帛要难得多。那时正值初冬,举国上下根本找不出一株莲花,更何况色泽纯正的红莲本就稀少。南方晚冬,皇帝命人搜罗莲花快马送来,良驹跑死不少,送至宫中的莲花依旧不和永黎公主的意。

有大臣看不过眼,进言道,要让红莲在冬季开花乃不合时宜之事,何苦逆天而行。

永黎公主听闻后,笑盈盈对皇帝说,正是以为不合时宜,才显得皇上对永黎格外疼爱啊!

那时他与大皇子一派正斗得激烈,可听闻此事后还是冒险去见了永黎,劝她不要无理取闹。

永黎一身艳丽的红衣,坐在奢华的大殿之上,却像个顽劣的孩子般不依不饶,嘟着嘴道:若是有心,花总会开,他们只是没有全心为永黎办事!

皇帝为了让永黎高兴,下旨宫中大举改造,要引温泉水入池种植莲花,眼看这样下去只会劳民伤财,瑾言献计,让巧匠用红绸赶制出精巧的莲花,漂于水上,隆冬时节放眼看去,满池红莲,倒也真是十分赏心悦目,连皇帝都夸赞不已。

正当所有人都松了口气时,永黎公主颦着秀眉,闷闷不乐:二皇兄果真有心,可莲花虽好,色不够正。她黑白分明的眼珠转了转,突然灿烂一笑,拍手道:永黎听说,古人铸剑,若想造出好剑,要以人祭之。

此言一出,顿时满朝哗然,正直忠义之人自然是绝不肯做这种事的,但朝堂之上从来不会缺少奸臣小人,皇帝被美色和谗言迷昏了心神,下令要选出年岁正好的少女,用血染莲花。

瑾言又硬着头皮提议,若永黎公主执意于此,那不如用死囚之血,不必滥杀无辜。

永黎公主杏眼圆瞪,哭着说,死囚之血肮脏污秽,会玷污了她的红莲。

最后,在皇帝默许下,奸臣献上百名芳华正茂的貌美少女,用她们的血染就了成千上万朵红莲。

瑾言永远忘不了那年冬天,千鲤池上搭起了奢华的舞台,银装素裹中,池里血染的莲花灼灼,白雪红莲,精品佛是雪里烧起了一片烈火,永黎在台上起舞,凄艳、绝丽、极美,也极残酷。

观者无不心醉神迷,却又心寒不已,永黎公主一舞停歇,突然朗声道:“蕲州怀王有异心,不日必反。

说罢,她似是隔着重重红莲向瑾言投来一瞥,他顿时觉得浑身冰冷,好似重来没有认识过眼前之人。

从那一日起,皇帝下令,各州各郡,每年需献少年少女数名,供永黎公主祈福。

此令一出,举国震惊,天下不复安宁。

四·小雪

十月中,天地变而各正其位。

漠北即便是初冬,也是很冷的,还未下雪,呼啸的北风已经让人感到寒冬的冷酷,茫茫大漠更添萧瑟。

立冬前双方交锋数次,胜负各半,漠北将士虽仍固守关口,但异族也在以缓慢但不容置疑地步步逼近。漠北大部分军力已经离开城内迎击,驻扎在大漠的最前线,阿岩自出谋救回大将军后,又屡次作为前锋在敌阵中杀进杀出,浴血而归,不知不觉在军中名声大噪。 别人都认为他一腔热血为国杀敌,才如此彪悍,但安易却曾生气地对他说,我以前便知你是个不要命的疯子!但你现在身为将领,为何反而更不爱惜自己!

阿岩无法回答,安易看出了他并非勇猛,他只是想寻死。 以前,他愿轰轰烈烈的战死沙场,也不要死在那些挥之不去的回忆里。现在,他的野心在躁动,满腔烈血无处发泄,他怕那些回忆再也困不住自己。

是夜,阿岩被召至大将军帐中议事,但军帐附近却静悄悄的,并无一人护卫。 他疑惑着进去,只见温涵披着厚厚的大袄在烤火,头也不抬的说:“胡人最近攻势迅猛,是想赶在大雪冰封前占据最有利地形,皇上曾与胡人约定,冬至到开春期间定为休战期。所以,明年开春便是生死一役。”

阿岩答到:“冻土加上严寒确实不宜作战,休养生息对我军亦有好处。不知军师为何忧心?还有......凌大将军呢?” 温涵却说:“我们的士兵都是捍卫国境的铮铮汉子,他们流着炽热如铜汁般的热血,但其实他们也会怕,怕胡人,怕战死,怕无法归家。他们义无反顾的来到战场,无非是为了让家人过上安乐的日子。但即便击退了胡人,回去后真能太平安逸的过一辈子吗?” 他说着,眼神看了过来,火光在他眼里跳动,阿岩回望他,等着他把话说下去。

温涵惨然一笑:“朝中传回消息,永黎公主说想看两军对垒,想听兵戈相击之声,想看战场是什么样,想知道血流成河,尸横遍野是什么样。皇帝召集了一些市井之徒冒充军队对战,却被永黎公主看出他们并无肃杀之气,哭闹着要看真正的军队对战,于是......”他长长的叹了口气,心灰意冷道:“皇上便真的从皇城卫军中选了两营精兵,命他们在城外彼此厮杀!那些士兵......他们昨日还是可生死相托的战友,今日却被迫敌对!两营统领下跪求情,却被砍头,尸体挂在城楼,扬言谁不遵从圣旨,挂在墙头的就是他们的家人!可怜数千精兵,白白葬送在她一时欢喜之下!”

阿岩脸色煞白,温涵平日很少有情绪,此时却真情流露,句句正中他的心思。 温涵声音嘶哑地喊:“他们的血应为江山,为了天下黎民而流,而不是为讨好一个如此歹毒的女人!” 阿岩张了张嘴,想说些什么,却又一句都说不出来,他不敢想象那个荒谬的战场会是何种惨象,手刃同胞该是何等的惨痛!他的心早就冷了,从他离开那座辉煌的宫殿,离开她时,就成了一块冰,而现在听到的事,则像无情的巨石砸来,让他粉身碎骨般剧痛! 父皇已经疯了吗?她呢?她也疯了吗?天下苍生,在她眼里是否都不过草芥?

这时,温涵也勉强冷静下来,胸口却依旧起伏不已:“大将军不在,是去安抚军心了。可是......又有何用?士兵们不知自己为何而战,是为了屠杀我们同胞,亲人的昏君和妖姬吗?那与把江山拱手让给胡人有何不同?都是落得个家破人亡,尸骨无存的结局。”

阿岩全身颤抖,闭了闭眼逼自己冷静下来:“你今夜单独约我至此,就为了说这些吗?” 温涵突然一撩衣袍,直直就朝阿岩跪了下去,行叩拜大礼,朗声道:“微臣参见二皇子殿下!” 阿岩面色骤变:“二皇子瑾言早就死在宫外,冒认皇子乃死罪,阿岩担当不起!” “微臣斗胆,私自从殿下帐中搜出了皇子令牌。” 阿岩闻言一惊,脱口道:“胡说,令牌我向来贴身收藏,岂会......”

话音未落,便听见帐外一阵铁甲碰撞之声,然后是无数人齐声高呼:“漠北众将士,参见二皇子殿下!” 阿岩连忙掀起帐帘,之间外面不知何时黑压压地跪满了将领与士兵,火把将四周照得火红,他看见大将军凌穆跪在最前,然后是各位将军,一众校尉,安易,甚至连监军也在列,再远些,是密密麻麻的漠北士兵,数十万人匍匐在他跟前,俯首称臣。

阿岩——瑾言自知中了温涵的圈套,他刚才说的话已等同承认自己身份,他被这气势震得说不出话来,只得沉喝一声:“凌穆,三年前你答应过我什么!”

无边的肃静中,凌穆应声道:“回禀殿下,三年前,末将奉命出征漠北,在皇城郊外见到身受重伤的二殿下,天家血脉命不该绝,末将救回殿下,发过誓不会从末将口中透露殿下身份,但......”

“但若是殿下自己说出身份,那就与大将军无关,此事都是微臣一人的主意。”身后,传来温涵不亢不卑的声音,“今皇帝昏庸,又妖姬迷惑朝堂,奸臣当道,百姓苦不堪言。二皇子的睿智英勇我们看在眼里,漠北三十万将士,愿把性命交付殿下,助殿下登上帝位,重整朝纲,换天下苍生太平!” 温涵话音一落,众人又齐声高喊:“愿为二殿下效鞍马之劳!”数十万人同声高呼,斩钉截铁,包含着无比沉重的决意与期盼。

阿岩咬牙道:“你们......这是要挟我谋反!” “末将等并非要挟殿下,而是......”凌穆抬头,又重重扣下,“望殿下能救漠北三十万性命,也救天下苍生,黎民百姓于水火之中!”

阿岩只觉得可笑,他从手握一切,到一无所有,如今却又数十万兵权在握,这世间好似真有命轮回转不息,逼迫他一路走来。 他说不清自己此时到底是何种心情,只觉得心跳如雷,又如震天的战鼓。

无数人的脸在他眼前走马灯般出现,曾经温厚的父皇,童言无忌的五皇弟,母妃殷殷嘱咐的脸孔,宫中嬉戏打闹的小宫女们......然后又是穷街窄巷莉瘦骨嶙峋的饥民,疲惫不堪的士兵,在酷刑中垂死挣扎求饶的无辜少女...... 他猛然觉得,他已经想不起永黎的样子。 这让他眼前一黑,差点就要摔倒,还好温涵及时搀扶住他,他紧紧闭上眼,缓了缓劲。当他再睁眼时,眉宇眼神,举止气势,无一不宣示着天家威仪。

“都起来吧,别跪着,进帐议事。”瑾言说罢,转身走入帐中,也再管帐外连绵不断的高呼声。

永黎公主嗜血,嗜活人的血。她只有见了人血才会说出预言,皇帝认为这没什么大不了,奴才宫女的命在他看来并无价值,他是天下的至尊,那天下人的命就都是他的,他叫他们死,他们就不能生。

天下所有人都在说,皇帝中了妖术,已经疯了,他不仅倾尽国库地宠爱永黎公主,还纵容永黎公主滥杀无辜,以人命取乐。 一开始还有忠直贤臣冒死进言,可是杀着杀着,朝堂上便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永黎公主一声不好。永黎公主喜欢热闹,宫中每日都举行盛大的宴会,歌舞不断,丝竹乐声飘至宫墙之外,却不能为饥饿和恐惧的百姓带去任何安慰。 永黎公主喜欢鲜血,皇帝便任由黎民的血把汉白玉石阶冲刷染红,人命如同牲畜般不值一文,曾经庄严肃穆的皇宫,如今笼罩在残暴和杀戮的巨大阴影中。

快十八岁的瑾言比谁都痛恨这一切,可笑的是,竟正因为他与永黎自小交好,拥立他为太子的呼声日渐高涨,眼看瑾言势力如日中天,大皇子恨得咬牙切齿,却无可奈何。 生母淑妃日日坐在宫中刺绣,也看不出她是喜是忧,瑾言却无法再忍受着一切,他始终认为是这吃人不吐骨的皇宫害了永黎,只要他们出了宫,什么都会好起来的,永黎还是以前的永黎,是那个天真烂漫,如梅子般青涩的纯洁少女。

在天子册封大典前夕,他连夜找到永黎,问她愿不愿意和自己远走高飞,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

他说,你在我手上缠过红线,我们一辈子都不会分开。我们到南方找一个有水的小镇隐居,春天摘梅酿酒,埋在河床之下;夏日摇着轻舟采莲,结网捕鱼;秋日把埋下的酒挖出,卖一半留一半,等到冬天,一起偎着小火炉喝着酒,若是醉了,就一起打了盹...... 他可以抛下一切带她走,他可以用皇子的尊荣,用唾手可得的天下来换他们一生安宁厮守,那时他不再是二皇子瑾言,她也不是永黎公主,她可以喊他阿言,他就唤他的小名儿......

她笑盈盈地听着,精品佛听得入了神,然后点了点头。 瑾言欣喜若狂,他丝毫不怀疑她的诚意。他开始着手准备一切,所有的事情都在最快的时间内准备好,可是他太大意了,也许是想着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忘记了自己身后还有一个虎视眈眈的大皇子。

他安排好一切,约永黎在最偏僻的北宫门前等,到时他就用皇子的令牌开门出去,私奔的路线他也计划好了,连迷惑追兵的方案他也准备充足,就只等永黎来到他面前......

约定的时间到了,永黎是来了,可她还带着父皇来了,父皇能来,那自然还有更多人来了,其它的皇子公主,数不清的宫女侍卫,数不清的眼睛看着他,嘲笑的,失望的,惊讶的,惋惜的......各种各样的目光,刺得他浑身发冷。

唯独永黎依旧笑得甜丝丝的,一副心无城府的样子,说:“二皇兄,你说要带我出去玩,可是只有永黎一个人多可惜啊,所以我就把大家都叫上了!” 父皇面色阴沉,大皇子得意洋洋地甩出一沓证据,正是他制定的逃亡方案,还有他名下的钱财流向。

不用说,皇帝震怒,他最看重的儿子要带着他最宠爱的少女私奔,简直就是最大的蒙羞,皇帝不管淑妃的苦苦哀求,当即下令赐死瑾言,并改立大皇子为太子。

这时永黎从皇帝身后探出头来,天真的说:“你要杀二皇兄哦?永黎还没见过二皇兄的血呢,皇上,你让永黎动手嘛,好不好嘛,好不好嘛!”

淑妃发鬓散乱,指着永黎厉声道:“你这个妖女!言儿从小待你那么好,你、你居然如此蛇蝎心肠!” 然而淑妃话未说完就被拖了下去,瑾言跪在冰冷的青砖上,听着母妃的哭喊声越来越远,紧接着,身体上传来一阵剧痛,雪亮的剑刃穿过他的胸口,抽出,又是一阵撕心裂肺的痛,然后又是一刀、又是一刀...... 耳边是永黎如获至宝的拍手声和欢呼声,冰冷的剑刃不断切割着他的血肉,可是剑刃再冷,也不及他的心如死灰般的冷,身体再痛,也不及他的心碎万分的痛。

瑾言身重数十刀,咬牙硬撑着不肯倒下,皇子尊贵的血染红了城门的青砖,他绝望的抬头,刚好看见她的脸,她今年十六岁了,是最璀璨的年华,一身华丽红衣,手执仍滴血的长剑,盈盈立于月下,她那么美,宛如那一条雪里怒放的红莲,要把他烧成灰烬,她在笑,可她的眼睛没有在笑。 他含血而笑,不知是讥讽,还是凄然,对永黎道:“你的......预言......错了。” 我不能成为皇帝,我也留不住你。 “童言无忌怎可作真。”她摇摇头,伸手摸了摸他的脸,像是怜悯一般,低下头,在他耳畔轻语,“我很早便知我们命数相逆,我与你,这世间只可存一人。”

那一夜,他看着她,她也看着他,彼此眼中有千言万语。 晕倒前,他听见永黎对父皇说,把他丢弃在皇城郊外,让他流血致死吧。父皇说了声好,他万念俱灰,再也撑不住合上了眼。

他再次醒来时,已被出征的大将军凌穆救起,凌穆说他很走运,这么多刀,却没伤到要害。他睁眼的 一刻,对凌穆说,你要记住,二皇子瑾言,已经死了。 活下来的,是漠北一个最普通的士兵,阿岩。

五·立春

正月节,立,始建也。

温涵认为,漠北将士在大漠驻扎多年,早已适应气候与地形,而胡人一鼓作气作战至今,眼看休战在即,正是最松懈疲乏的时机。他们初次进犯到如此深入,粮草供应不能及时,而且他们世代在气候温暖的地方而居,不擅在冬天行兵,最适宜趁机一举击溃。

瑾言表示认同,但有人担心这样公然破坏休战协议恐怕会落人口实,瑾言闻言,只是笑道,天下都快要换人了,还要协议何用!此话一出,赢得满堂喝彩。

瑾言与温涵制定策略,现在距离休战期还有数月,他们的计划决不能让对方看出破绽,必须继续保持进攻。

瑾言让安易带领一队几万人的队伍绕过主战场,偷袭胡人后方根据地,并联合胡人部队中的主和派战力,因为路途遥远责任重大,这对人马必须马上出发。 转投瑾言的监军向朝廷呈递假军情,保证一切得以暂时在暗中进行。其他人继续驻扎前线,勤加操练,为数月后休战期的偷袭做好准备,另外只留一万人留守漠北城关口,这一役可谓背水一战。

数月后,大雪降临,茫茫大漠染成一片雪白,宫中传来太子得了疯癫症的消息,瑾言把密信丢在一边,登将台点兵。底下铁甲铮亮,发着凛然寒意,他没有说话,只是接过一碗烈酒,缓缓地喝干,然后把碗摔碎在地,瓦砾与残酒四溅。

瑾言抽出佩剑,四周一片肃静,只能听见剑刃擦着剑鞘出鞘时发出的铮铮之音。他高举起剑,剑尖指过每一个士兵,他看见他们炙热的眼神在这片荒芜的冻土上熊熊烧起,如燎原之火。 他说:“杀!” “杀——!”漠北十万将士齐声高呼相应,战马嘶鸣,战旗迎着北风猎猎飞扬,足以撼动天地的战鼓与号角声中,无惧的将士们如潮水般涌向敌人的军营。

这注定是极为壮烈的一战,他们的二皇子作为前锋率先杀入敌阵,漠北将士们士气高涨,杀了敌人措手不及,而温涵事先安排好人在厮杀中不断高喊—— 我们的皇子是英勇的前锋!他是个不怕死的英雄,领着我们作战!胡人!你们的王子在哪里!你们的王子又在哪里!是不是胆小的不敢出来迎战!

漠北军的气势锐不可当,胡人的粮草营烧了起来,烟火直充云霄!胡人的王子被砍落下马,漠北战马的铁蹄从他尸体上踏过。胡人惊慌后退,却又被从后方折返的安易军队,还有前来助阵大的议和派杀个正着,讲落荒而逃的败兵杀个片甲不留。

长达三年的边关抗争,至此结束。

然而瑾言不能有松懈的时间,他留下凌穆统率漠北的战事,自己则返回漠北城内,让战胜归来的士兵与守城的士兵替换,然后率安易,温涵,带领这批休养生息过后,正斗志昂扬的士兵一路杀回皇城。

二皇子沉稳机智,为人仁厚,他的死曾是天下人最惋惜的事,如今他不但死而复生,还击退胡人保卫了边疆。可见二皇子才是着天下的主人!这些传言经由温涵有意引导下,快速传遍天下,百姓无一不感激而哭,高呼江山复兴在望!

安易曾担心的问温涵,永黎公主有预知未来的能力,岂不是早就知道他们要起兵造反? 温涵闻言一笑,笃定的说,她虽然能未卜先知,却不能左右胜负,更不能驾驭民心。

一路上,不断有民间的起义军和有志之士加入他们,原本只有一万人的队伍迅速扩充成声势惊人的大军,他骑着战马所到之处,城门不扣而开,百姓和官员纷纷跪拜迎接,这支不断壮大的军队势如破竹,如同一柄利剑直刺天下最中心的位置。

虽然也有保皇军组阻扰抗争,但自古以来民心所向才是真正的王者。而瑾言又是正宗的皇族血脉,师出有名,纵然经历几场惊险的恶战,他还是在开春之际抵达了皇城附近。

此时最麻烦的事情发生了,皇城地势自古易守难攻,而皇城卫军又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即便有安易这位前皇城卫军领将在,也不见得胜算十足。 同胞相残一事后,皇城的卫军又何曾愿为昏君和妖姬与二皇子对立,可他们的职责是卫守皇城,忠义不可失。

而瑾言也敬重他们忠心,他以前也在皇城卫军中历练,对这对人马有同袍之心,也不忍下令攻城,双方虽有对战,却都不尽全力,一直僵持着。

这时,有个衣衫偻烂的女子来到军营要求见瑾言,说是有非常重要的东西要交给二皇子。瑾言宣她入帐,才认出她是生母淑妃以前的心腹宫女。

宫女伏在地上哭到:“殿下,娘娘说她不愿意成为您的负累,在得知殿下起兵当日便自缢了,娘娘死前把此物交予奴婢保管,又冒死派人送奴婢出宫,交代奴婢若殿下哪天兵临城下,要亲手把此物交到殿下手上。” 她递出淑妃生前最爱的梳妆盒,瑾言打开一看,里面放满精巧的香囊,他认得这是母妃的手工,想起母妃虽然狠辣,对自己又严苛,却还是经常亲手给他绣新衣。瑾言早知道自己的起兵会为她带来杀身之祸,但如今听闻她竟然为自己毅然赴死,不禁顿感无比悲怆。

宫女又说:“自殿下死......离宫之后,娘娘还是坚持为殿下绣香囊,不知不觉那么多了......”她顿了顿,轻声道,“可是殿下,娘娘真正的心意,在这些锦囊之下。” 瑾言一看,锦囊下,赫然是一块可以号召皇城卫军的令牌!这是淑妃作为母亲,最后送给儿子的礼物!

瑾言紧握令牌,全身都在颤抖,已浑然听不见四周高呼庆贺的声音,他冲出帐外,遥望高耸的城墙,那之后,便是他出生和死去的皇宫,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人,都死在了那里!

他脑中一片发热,他骑上马,奔赴城门面前,高举令牌,大声喝道:“令牌在此!皇城卫军听令!打开城门!”

在一片沸腾声中,这座堪称铜墙铁壁的坚固城关,终于为了迎接他的新主人,毫无保留的敞开了大门! 接下来,熟悉的街道、熟悉的城门、熟悉的殿门,次第为他而开。

瑾言带着温涵,安易和一直亲兵从北门进宫,宝华殿、凤和宫、天心园、碎波池......他依旧清晰的记得方向,他长驱直入,无人阻拦。

抓来年纪稍长的宫人一问,方知道父皇带着永黎公主躲到了祭天的太和殿,宫人趴跪在地,说刚刚皇上遣散了后宫,要册封永黎公主为新后。

瑾言连忙赶赴太和殿,他想过很多次与永黎再见的场景,却没有想过再见时,她竟然把金钗从父皇脖子上缓缓抽出,又懒洋洋地、用素白的手指将血迹抹去。 父皇捂住喉间的伤口,倒在一袭轻薄的红裙下,脸上犹带着死前沉醉的表情,鲜血渗透了她的裙摆。

瑾言精品佛用尽毕生的勇气般抬起眼,从滚着金边的裙摆,到垂着珍珠的腰带,然后是微微敞开,露出白玉般细腻肌肤的领口,就这样,一寸一寸地看上去。

窈窕佳人,婷婷而立。金碧辉煌的大殿成了只为烘托她的背景,朱红的柱,贴金的墙,正午的日光从殿门射入,殿顶中部装饰精美的蟠龙藻井被照射的熠熠生辉,每一片精工雕琢的龙鳞流光溢彩。 永黎,这个背负全天下人怨恨的妖姬,裹在光华之中,恬静安宁地微笑,没有半分邪气,倒像是浴火的神鸟化身,凛然华贵,一直在候着可以驯服她的人。

瑾言目不转睛的看着她,她长大了。变得这样美,整个天下都会为她倾倒过来吧?就像他的父皇一样,即使赔上一座江山,赔上一条性命,也在所不惜。 算起来,她今年十九了吧?却还做公主打扮,头上戴着金凤振翅的头饰,这可是皇后的发饰呢,这一身红衣,莫非是她的嫁衣?而她鬓边装饰的翡翠,却怎么也不如当年她插在发间的青梅,来得碧绿好看。

她嫣然一笑,压了压有点乱的发际,娉婷地向他走来,安易连忙抽出刀挡在他们之间,被瑾言挥推。 “阿言,皇上好坏啊,突然扑上来亲永黎,永黎吓了一跳,不小心用钗子刺了皇上呢。”

她温顺地跪在他脚边,言语天真,一点都看不出三年前在北门乱箭刺他的模样,好似时光瞬间倒退到那一年,他们初见。

“这是弑君的大罪,妖女永黎,行刺皇上于朝廷之上,乃死罪,殿下,请你务必亲手砍下这妖女的头颅,为皇上报仇。”温涵冷静地提醒他。

瑾言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剑居然有这么重,他几乎无法把它从剑鞘中抽出。

听见宝剑出鞘的声音,永黎却好像松了口气般,抬起头,柔柔一笑,瑾言呆了呆,这是他从未见过的笑容,温婉优雅,过去十多年间,他从未想过总是孩童般天真的永黎,竟然也会有这样的笑容。

她说:“阿言,你看,我的预言是对的。”

她说,阿言想永黎是什么样的,永黎就永远是什么样的。

她说,阿言会当上皇帝的。

她说,我们命数相逆,我与你,世间只可存一人。

刹那间,一些零碎的片段断断续续地拼凑起来,他当年为何刚好被丢在凌穆出征的必经之路上?又为何身重多刀却没有死?凌穆说过他很幸运,每一刀都避开了要害。而他在漠北历练时,又是谁不懂声色的替他除掉了所有能与他相争的皇子?而皇城卫军的令牌父皇一直贴身携带,他的母亲真能凭一己之力拿到吗? 他杀入皇宫禁地,但若父皇不死,即使他血脉纯正,战功赫赫,坐拥军心民心,他始终只是皇子。要登上帝位,必须手刃父皇,从此背上弑父谋反的骂名。 可是,永黎替他杀了父皇,一切变得名正言顺。

细细想来,这一切,竟是早被布下的一个局。只为替他负起天下的骂名,为他建立起最巩固的根基。

瑾言不知她此刻在想什么,是想起小时候那个一脸焦急站在树下,总是伸直了手等着她从树上跳下的那个少年吗?是想起每次她从噩梦中挣扎醒来时,都会看见的那张关切的脸吗?还是想起即便一身是伤跪在血泊里,却依旧不屈不挠地仰头与她直视的那双眼睛? 那一夜,也如同现在一般,他们四目相对,目光交缠,彼此有千言万语,往后,却将是生死无话。

“殿下,您是在犹豫什么?”温涵问他。

“殿下,请立即诛杀此女!”安易催促他。

父皇已死,他众望所归,皇位触手可及,只差一步,最后一步,最重要的一步。

他必须做一件大快人心的事,他必须杀了永黎,亲手砍下她的头颅,以昭示天下,平定民愤。 如果永黎真如传闻中残虐无情,他绝不手下留情,可为什么,事已至此,才让他知道这之中有重重误会,才让他明白这一切全都是错的!

“这便是最后了......”永黎喃喃自语,目光澄明。

瑾言的手在抖,他快要拿不住剑,但到了这里,他已身不由己,他身后,天下的人都在看着他、等着他,他无路可退。

温涵猛然跪下,大喊道:“皇上!” 紧接着安易也跪下了,精品佛火药的引子被点燃了一般,所有人都跪下了,伏地的人群像荡漾开去的潮水般连绵扩展,震天的呼声回荡在肃穆辉煌的皇宫中——“吾皇万岁万岁万万!”

他想成为皇帝,是为了能和她在一起。她想他当上皇帝,仅仅只是为了实现他的愿望而已吗?若真是如此,那他和她,到底为何会走到这一步。

瑾言颤声问:“若当年我说我不要当皇帝,是不是......我们能有不同的结局?”

永黎莞尔一笑:“阿言,这世间,本来就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

“你......还有什么话要告诉我?”他仍不死心。

她歪头想了想,说:“那年我们埋下的青梅酒,还没挖出来呢,我死后,你能替我尝尝是什么味道吗?”

“能。”他哽咽着回答,伸出另一只手摸了摸她的发,就像他们小时候,他也是这般哄着她,“我会记得的,还有吗?”

“我想再听听你叫我的名字。”她合上眼,“让我听着你的声音上路吧。”

他两手并用,握紧了剑,温柔的喊着他,就好像那时她每夜从噩梦中惊醒,都有他这般喊轻喊着她的小名。 “青青。”

“阿言。”她合眼应道,嘴角带笑,一如当年两小无猜似的俏皮,“阿岩。”

他剑已高举,迟疑片刻,还是只能挥向她雪白修长的颈脖,鲜血喷薄而出。

他心头上那一枚青青的梅子,终究还是落了地。

六·青梅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沉重威严的钟声响起,吉时已到,天空万里晴好。

祭天过后,焚香沐浴,龙袍加身,头戴帝冠,瑾言终于一步步,走到那张雕刻着金龙腾飞的龙椅前。 他掀起衣袍,旋身在龙椅上坐下,抬头,便把殿门内外一切收进眼底。 红彤彤的宫墙那么高,把蓝天切成一块块的格子,琉璃瓦映着日光,明晃晃的。一晃眼,他好像又看见当年四岁的永黎,娇憨地站在宫中的长街尽头,让他眼前一亮,再也移不开目光,只得呆呆地看着她,然后看见她圆瞪着眼,脆生生地问:你干吗一直看着我啊?

彼此当年少,莫负好时光。

可惜流光如电,韶华从不为少年留。

他不再是二皇子瑾言,他是君临天下的新帝,文武朝城,宫人侍卫,宫外成千上万的百姓,还有漠北数十万的铁甲士兵,甚至天下间数不尽的黎民百姓,此刻都匍匐在地,朝他所在的方向,高呼万岁。 他已把天下握在手心,却握不住他一生中最想要的东西。他最好的时光,已经永远结在那一年的梅树指头,再不复返。


看了很多遍这个问题,突然想起来高中时在爱格看到的一篇文。

《致陆东青》

文by卷耳白

我曾深爱你,

就像在某个角落患过的一场伤风,

经久不愈,

却终将痊愈。

1

致陆东青:

星期三晚上七点,我约了你看电影。

你这人挺有时间观念——除了对我。电影开场前一小时,我发短信给你,你没回;电影开场十分钟,我发了第二条短信给你。你回我:开会,你看吧。

我被你放了鸽子,幸好不是头一回。我摸黑找到座位,这部名为《我的少女时代》的青春电影正当红。我隔壁是一对小情侣,没多久便缠到一块。而我,在言承旭出场时,终于哭得泪眼婆娑。我摸出手机打给你,抽泣着说:“我想见你。”

你告诉我,会议还没结束。

电影散场后,我去地下车库取车。红色的甲壳虫很显眼,我从后备箱取出几颗钢钉,想也没想便往车胎上扎。之后拍了拍手又给你打电话:“我的车爆胎了。”

你沉默片刻后问我:“在哪儿?”

你来时,我已经在阴暗的地下车库站了一个小时。你的Jeep“嗖”的一下停在我旁边,大长腿跨下来首先去查看我的甲壳虫。我心惊胆战却故作镇定,你蹲在地上捣鼓了半天,终于抬头瞥了我一眼。那一眼让我无所遁形。

你是如来佛祖,我是孙悟空。你看透我的小伎俩简直易如反掌。

我像个做错事的小孩,亦步亦趋地跟着家长上车回家。洗完澡出来,你正坐在沙发上看书。我穿着睡衣钻进你怀里,缠着你说:“今天的电影赚足了眼泪!”

“竟然真的请到刘德华!

“我的少女时代好像只有教务处跟小卖部。”

……

最后我问你:“陆东青,你那会儿有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回忆?”

你微微一僵:“睡吧,明天还要上班。”

后来我在月光下端详你的脸。你在睡梦中亦微微蹙眉,但这丝毫不妨碍你的英俊。真奇怪,这张脸我看了好多年,竟还未审美疲劳。就像这么多年我还要找千奇百怪的理由来吸引你的注意,跟我的少女时代一样。

陆东青,哪怕现在我跟你已是夫妻。

2

致陆东青:

大学室友薇薇安曾问起我跟你的爱情故事。其实我们的初遇一点儿也不浪漫。

我大三那年,因为偷溜出去唱K被辅导员叫到办公室。辅导员表情严肃地对我进行了教育,从“女德”讲到“五讲四美三热爱”。最后他一脸沉痛地对新来的物理系助教说:“小陆你看看,现在的女学生。”

被称为“小陆”的男人穿着深蓝的长风衣,高挑瘦削,胳膊内侧夹着一本书。朝我看过来时,细长的眼里含着笑意。当时你给我的唯一印象便是颜正腿长。之前他们说物理系来了帅哥助教,他们没骗我。

我特后悔当初没选修物理。

而我追你,花了整整三年时间。我曾贿赂某个男生,让他往你办公室的抽屉里塞情书。那些情书声情并茂,抑扬顿挫,但都石沉大海了。最终,我凭着一腔孤勇在学校的小花园里向你告白。我闭着眼睛视死如归,等到睁开眼,你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回去吧,别又让你们辅导员逮到。”

那个笑容潇洒又宽容,之后的许多年我都不曾再看到。

我这人不撞南墙不回头,于是开始做你的小尾巴。我在校门口等你上班,我在汹涌的“吃饭狂潮”中帮你打饭,我甚至偷偷帮你修理过坏掉的自行车……我简直像个固执的疯子。

报应很快来临了。辅导员在与你谈话后将我叫进了办公室。你让我别被逮到,转身却去打小报告。我气急败坏地拦住你:“陆东青,你卑鄙!”

你被我骂得莫名其妙。

几天后你在过道上等我。我面无表情地经过,你跟在我的身后:“不管你信不信,唐鸢,我没向辅导员谈过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那位“信差”出卖了我。我无比懊悔怀疑了你,以此为由请你吃饭。席间我滔滔不绝,你安静如听众。末了你对我说:“唐鸢,你现在应该好好学习。”

挺标准的拒绝语,是我自己掩耳盗铃。

毕业那年,我去一家外企面试成功。我找你庆祝,你来了,对我说恭喜。我拉着你坐下,你摇头:“唐鸢,别在我身上浪费时间了。”

我开始上班,成为一名标准的白领。我总会给你打电话,你也总是挂断。

工作第二年,我遭遇重大挫折。那晚我疯狂地打电话给你,不断地按着重播键,直到你终于接起电话。你安静地听我说完,告诉我:“这件事应该由你自己来决定。”

我固执已见:“我想听听你的建议。”

你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噩耗来袭,我简直有些站立不住。

我赌气从外企辞职了。我恨透了你,听到你的消息却不顾一切奔向你。他们说你因为女友远嫁英国,从学校辞职了。我赶到酒吧时你已酩酊大醉,我拖着你走,你甩开我,神情冷淡:“走开。”

我们在黑暗里无声地拉扯,直至筋疲力尽。你蹲在地上抽烟,衬衫纽扣掉了一颗,头发凌乱,满身酒气。我的眼泪不争气地流下来。你自烟雾里眯着眼睛看我,最后倒是笑了:“你哭什么?失恋的人是我。”

我哭,是因为我珍视至极的东西,却被旁人弃如敝屣。

“陆东青你看着我!”我丢掉你的烟,“你还有我!你还有我,陆东青!”

我跪在地上,虔诚地吻上你的唇。

你僵住,片刻后扣住我的后脑勺开始回吻我。那个吻狠狠的,带着宣泄的意味。你抵着我的额头,眉目深沉:“去我那里,好吗?”

那晚在你的公寓里,我们如两头困兽。你的汗水滴在我的脸上,我闭上眼睛叫你的名字。我是风暴中的孤帆,你是沉默的海浪,一波又一波,将我高高举起又狠狠甩落,将我撞得支离破碎。

之后我们没再联系,我固守着最后的骄傲却还是失守了。几天后,我如赶赴战场般地给你打电话。你在电话那头长久地沉默,然后问我:“唐鸢,你想结婚吗?”

2012年初春,我嫁给了你。

陆东青,哪怕很多年后有人问我,最骄傲的事是什么?我亦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此生最骄傲的事——便是嫁给你。

陆东青,那天我骗了你。

我的少女时代不只有教务处和小卖部,还有你。

树是你,风是你,阳光是你,星空是你。

全都是你。

3

致陆东青:

从外企辞职,薇薇安介绍了她的大Boss给我认识。那位叫Adonis的英国男人年轻富有,有着亚麻色的头发和迷人的蓝眼睛。我们很聊得来,他请我做他的私人翻译。我和薇薇安由同学变为同事。

看完电影的那个礼拜,我忙得脚不沾地。那天上班,我蓬头垢面,泡凶猛的黑咖啡。薇薇安见到我后惊呼:“唐鸢,叫你们家陆东青悠着点。”

直到午休时我才反应过来薇薇安那句话的意思。她用一种“我懂”的神情瞅我,我要怎么解释我的疲倦与她想的压根儿不是一回事呢?

陆东青,那年春天,我与你的婚姻就这样猝不及防地开始了。没有婚礼也没有蜜月,我只跟你去了一趟民政局。

你在银行找到一份工作,我住进你的公寓。我在宜家重新买了床单与窗帘。最后,我看中了一盏吊灯。那盏灯就像一颗颗垂吊着的星星,在黑夜里美得像一个梦。我幻想着每个夜晚都能与你在那样的灯光下相拥相眠,开始我们的新生活。

然而想象总是太过美好。

婚后,你体贴细心,怪只怪我的第六感太厉害。与你相处越久,我就越了解你。比如我喜欢周杰伦你喜欢古典乐,我爱看韩剧你爱看新闻。比如你讨厌与人分享食物,那天下厨做了两份盖浇饭,你的海鲜饭太诱人,我刚伸出手,你便敲掉了我的筷子。最后你重做了一份,而我吃得太饱,胃直泛酸。

又比如,陆东青,我们已有多久未有肌肤之亲了?

我问薇薇安:“男人到底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白天还是晚上?”薇薇安恬不知耻地问我。

后来我在薇薇安的示意下,丢掉了那套hello Kitty睡衣,换上维多利亚的秘密。

那天你很晚才回来。我跳到你身上环着你的腰,你在月光下看到穿着新睡衣的我,喜怒莫辨。我心一横,去亲吻你的脖颈。你毫无防备地被我推倒在地板上,突然翻身推开我:“唐鸢,你要做什么?”

我穿着黑色镂空蕾丝睡衣,披头散发,像个神经病,在暖气里冷到颤抖。

第二天薇薇安问我战况,说她有好办法。陆东青,我竟傻到用那种方法去试探你。

薇薇安开始用各种借口接近你。我生日那天,你来的时候,我跟薇薇安都已喝得微醺。我从洗手间回来,看到你们在跳舞,她的脸贴着你的胸膛。我站在原地,直到你走出舞池。后来我们回家,你看着我换鞋、洗漱、上床。你在门口站了一会儿,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我沉默。你走过来扳住我的肩:“是薇薇安硬拉着我去跳舞的。”

“你在乎我的看法吗?”我仰起头。

不是质问,我问得很认真。你微微一愣,俯下身看我:“当然,你是我的妻子。”

我赤脚跳下床抱住你:“是啊陆东青,我们是夫妻。你让我住进你心里好不好?”

我的声音轻得像呢喃。

你叹息一声,下颌轻轻摩挲我的头发:“对不起唐鸢,对不起。”

说“对不起”的人是我,我卑鄙到想用你一点点愧疚,换取你一点点的爱。

可是陆东青,我想听的分明不是这三个字。

4

致陆东青:

我们第一次吵架,是在婚后的第二年。

2013年夏天,你母亲由台中来广州看你。你正出差,问我能不能去接机。我向Adonis请假,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整理房间,还煲了汤。我紧张得一次次打你的电话,你终于失笑:“别担心,我妈妈很好相处的。”

你撒谎。

那晚我手捧鲜花在机场等我素未谋面的婆婆。她戴着黑框眼镜,在人群里远远看到我,叫我唐小姐,礼貌而疏远。她打量我的样子让我想起中学时检查女生仪容的政教处老师。

我的成绩很烂,向来怕老师,除了你。

我将她接回家,躲进厨房做饭。她走进厨房看我,当我打碎第二个鸡蛋时,她终于忍不住皱眉,我觉得自己完了。吃过饭,我们一起看电视,她开口:“唐小姐,其实东青这样草率地结婚,我是不同意的。”

我垂着眼睛想,终于开始了。

陆东青,我们的婚事是先斩后奏的,你母亲把满腔怨气出在了我身上。接下来的几天,我极力忍受着她的挑剔。她嫌弃我做的菜太咸,她还说我不爱看书。直到她慢悠悠地说:“东青之前的女朋友我更满意些。”

我终于爆发了。我僵硬地转身,“砰”地关上门。

后来你回来了,走进卧室,静静地看了我一会儿:“唐鸢,你对妈妈甩门了?”

我蒙着被子不说话,你抓住我的手,将我拖出被子:“唐鸢,她是我妈妈。”

我冷笑:“她是你妈妈,你们一样都对你的前女友念念不忘。”

我触到了禁忌的开关,你忽然沉默了。

“陆东青,你还爱着她吧?”我悲哀地将所有能够到的东西朝你砸去。

你迎着那些枕头、书、衣服,不闪也不避。直到“砰”的一声,一个玻璃杯从你的脸颊擦过,你的下颌冒出血来。你用手擦了擦,冷冷地回答我:“那是我的事。”

那天晚上你睡在客厅,我坐在床上失声痛哭。

之后的一个礼拜,我们陷入了冷战。要不是后来发生的事,你大概也不会原谅我。

你出差的深夜,你母亲突发了心脏病。她在黑暗中倒地,我冲进她的房间,背着她下楼。开车时我不停地颤抖。那天广州气温高达三十五摄氏度,到达医院时我浑身都被汗水浸湿。幸好送医及时,她并无大碍。我在医院照顾她,替她擦身、喂她吃饭。那些事,我甚至不曾对自己的母亲做过。

你赶回来时,你的母亲已叫我小唐,她说,多亏了小唐。

医院过道里,我们一起吃盒饭。我已经好多天没好好吃饭了,简直是狼吞虎咽的。你看了我许久,眼睛湿润:“谢谢你,唐鸢。”

我咽着米饭说:“你说的,那是你妈妈。”

你站起来,走了几步又回过头:“那天你问我能不能住进我心里,唐鸢,我在努力,我是真的希望能与你好好生活。”

这大概是我听到过最动听的情话了。

我捧着盒饭哭得泣不成声。他失笑:“怎么还像小孩子。”

“我就想在你这儿做一辈子的小孩子。”我说。

陆东青,书上说,爱情中的争吵说明这段关系还有救。而对于这场争吵,我竟然窃喜,至少我们像普通夫妻一样吵架了,而不是抵足而眠却相敬如宾。

5

致陆东青:

我们之间亦有过甜蜜的时光吧?比如在莫斯科时。

年末,你供职的银行要在莫斯科开年会。临行前,我帮你准备好衣服、常用药、雨伞,甚至还有一根木棍。

你啼笑皆非:“给我这个做什么?”

我向你举例,埃及军方逮捕民选总统,泰国反对党包围首相府……我煞有其事:“外面的世界很危险。”

没想到我竟一语成谶。

你在莫斯科的第三天遭遇了暴动,地点就在你所在的酒店。我在电视上看到新闻,疯狂地拨打你的手机,而手机却始终无法接通。我做了一个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决定——买了当晚的机票,只身一人飞往莫斯科。

我满脑子都是你,甚至都没有想过,到了莫斯科要怎样找你。

走出机场,我便直奔你的酒店。一路上有人游行示威,有警车呼啸而过,的士司机用英语告诉我,这里很不安全。

下车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有多冲动,我站在混乱的人群中,看着那家被包围的酒店。人们用俄语高声呐喊,警察举着警棍维持治安,酒店四周拉着警戒线。我挤开人群走过去,一边企图跨过警戒线,一边拿出手机给你打电话。有警察来拉我,态度凶狠,电话却在那时接通了。那一刻我只想哭:“陆东青,你在哪里?”

信号中断了,我握着电话被人流冲散,一抬头,却看到了你。你站在人群中,神情震惊。

那一刻,许多年后我依旧记得。像春暖花开,又像尘埃落定。我冲过人群奔向你,紧紧将你抱住。我埋在你地胸膛一遍遍地说:“没事,你没事,陆东青,你没事。”

你愣了一会儿,回抱我,恶狠狠的,像要把我捏碎。

后来我问你如何逃出的酒店,你看着我说:“我用你给的棍子砸了那人的头。”

我笑出了眼泪。

我们在莫斯科逗留了十天。白天,我们在红场漫步,在圣母大教堂祷告。夜晚,我们穿着长筒靴和银狐大衣,在俄罗斯朋友家中品尝茶炊。你送了我一只套娃,这只叫玛特罗什卡的套娃是你送我的第一份礼物。

我们喝过伏特加,走在莫斯科的夜里。我拉着你的手唱《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唱得太难听,你过来捂住我的嘴,我呵着白气大笑。

你叫我:“唐鸢……”

我抬头,你说:“你不怕吗?一个人来这里。”

我挺老实:“怕。”

我怕再也见不到你。

我笑眯眯地说:“我们下次再来好不好?北京有通往莫斯科的火车。”

你俯身吻了我的额头。

那晚,在一家小旅馆里,你的动作缠绵而温柔。最后,我忍不住哼出声。薇薇安说,男女只有做了这件事,才算真正在一起了。陆东青你看,这一刻,我们的身体、皮肤与骨血,紧密相融。

后来我躺在旅馆洒满白月光的床上,想起我对你的爱由何时开始。

我爱上你,好像只用了短短一瞬。

那天的师生联欢会,我很幸运地坐在你身旁。联欢会冗长而无趣,我正打着瞌睡,听到有男生喊:“顾思鲸出场了!”

那是我们英语系的助教顾思鲸,一票男生心目中的维纳斯。

顾思鲸演奏大提琴,美人音乐,赏心悦目。但不知哪里来的风,吹乱了她的头发。然后,我看到你站起来,走到角落,关上了那扇敞开的窗户。你侧过头,嘴角微微上扬。

阳光太温柔,你所有的动作轻而细腻,像一部无声的黑白电影,闪电般击中我的心。我想,我便是在那一刻爱上了你。

那时的我并不知道,我最初爱上的你的温柔,你并非谁都可以给予的。

6

致陆东青:

从莫斯科回来后,我好像才算真正嫁给你。

我会在下雨天打电话给你,问你有没有带伞。我会冒雨排队只为替你买久石让演奏会的门票。而你带我穿过小巷,寻找各种美食。你在我听演奏会睡着时没叫醒我,为我盖上一件外套。你会因为我在法国餐厅点餐时蹩脚的法语揶揄我,而我会为此与你赌气。最后你来哄我,我们重归于好……像所有小夫妻一样,我们共同经历着尘世中琐碎的事。

陆东青,有时我会想,倘若那个人没有再度出现,我们是否还在一起?

2014年初秋,Adonis成立了新公司。他开派对庆祝,准许我们携带家属。而我们亦将见到Adonis的夫人——那位神秘的老板娘。

最奇怪的是薇薇安,她居然一个人前来,穿得既性感又漂亮,好像要与谁一争高下似的。后来我的猜测得到了印证。我们被Adonis爽朗的笑声吸引过去,他向我们介绍他的夫人。我们曾许多次猜测过那位夫人的模样,却没想到挽着Adonis的胳膊出现的,竟是我大学时的助教,顾思鲸。

我惊讶极了:“顾老师!”

她笑容得体:“我现在已经不是老师了。”

薇薇安的酒杯不合时宜地插进来,她向顾思鲸敬酒,眼神古怪。Adonis微笑着挡开薇薇安的手:“我太太不会喝酒。”

派对刚开始,薇薇安便已喝醉,拉着我骂三字经,最后我只好送她回家,将你一个人晾在那里。她在车上又哭又笑,问我:“我不计名分地跟了他十年,我是不是傻呀唐鸢?”

我好像窥探到了某个秘密。我正为朋友感到难过,很快却轮到自己了。

陆东青,我回来时找不到你,最后走去了后花园。所有宾客都在前厅狂欢,这里很安静。我听到有人在哭,穿过灌木丛便看到那一幕——顾思鲸踮起脚抱住你,你冷冷地推开,反复几次,她仰起脸,哭着说了句什么,转身要走。而你,僵硬地站在原地,直到她越走越远,你却蓦地追上去,将她狠狠搂进怀里。

我像是看了一部狗血的韩剧,如行尸走肉般回到客厅。四周闹哄哄的,男人们在玩牌,穿比基尼的金发美女跳进泳池……我拿起杯酒,很快喝完,又拿了一杯。

Adonis朝我走过来,他喝高了,问我要不要去参观他的酒窖。我迷迷糊糊地跟着他穿过几道门往下走。他的蓝眼睛闪烁迷离,右手抚上我的背:“宝贝,你真是个特别的中国女人。”

我的大脑里一片空白。

真好笑,他的妻子与我的丈夫在花园幽会,他却对我说着滚烫的情话。我想躲,却忽然像是着了魔,仰起脸对着Adonis笑。这种笑就是一种鼓励,他变得更大胆,搂住我的腰,慢慢凑近我。

一切都脱离了轨道,混乱而复杂。

“砰”的一声,酒窖的门被推开,顾思鲸穿的高跟鞋在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她以一种高傲的姿态看了我们一会儿,冷笑:“Adonis,你的品位越来越差了。”

我慌乱地转过身,便看到了你。你站在门口,身影沉在阴影里。我看不到你的神情,直到你走过来,拉着我往外走。

一路上你都沉默不语,指针盘上的指针疾速上升。公寓楼下,你一个急刹车,深深吸了口气,对我说:“以后别喝那么多酒。”

我看着你,你的眼睛里全是压抑的怒气。你生气是因为我让顾思鲸难堪?我打开车门“噔噔噔”地跑上楼。

那晚你在阳台上抽烟,一支接一支。我躺在床上,想哭,却觉得眼睛又干又涩。

7

致陆东青:

我们再度陷入冷战,好像一个个轮回。

我向Adonis提出辞职,他无所谓地耸耸肩:“嘿唐,别当真。”

他是个花花公子,在他眼里感情一文不值。我却像个傻子,所有事我都当真了。

我走的时候,薇薇安来送我,她抽着烟问我:“唐鸢,我是不是很贱?”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我自己的感情亦是一团糟,又如何评判旁人?

她开始絮絮叨叨地说起自己与Adonis的过往,最后面目狰狞地说:“我知道Adonis对我虚情假意,但他对顾思鲸亦真不到哪里去。唐鸢,他们在闹离婚。”

关于他们的事,我一概不想听。

我回到公寓,收拾了几件简单的行李,去酒店开了一间房。我每晚都化着精致的妆容,喝到烂醉如泥。

陆东青,你找到我时已是一个礼拜之后。你把我从床上拖起来,我的酒劲还未过去,化着一脸浓厚的妆。你面色阴沉地将我拽进浴室,打开莲蓬头,水“哗哗”地洒下来。你按着我的头,直到我浑身湿透,露出素净的一张脸。

“醒了吗?”你问我。

我站起来,你说:“我们谈谈。”

我摇摇晃晃往外走。你一把抓住我,话语从牙缝里蹦出来:“你想做什么?打你电话不接,跑到这里来,你到底要做什么!”

这几天醉生梦死,闹也闹够了。我无比冷静地说:“我那天看见你了,在Adonis家的小花园里。”

你松开手,骤然沉默了。你总是这样,难以面对便以缄默对我。

“我饿了,去买点吃的。”我爬起来穿上外套,慢吞吞地走出去。

之后几天你没再来找我,我亦不再喝酒。我每天都睡到自然醒,去街上漫无目的地逛一圈,看着夕阳西斜,再回到酒店。那天不知道是不是吃坏了肚子,我忽然头晕目眩,蹲在路边干呕。

就是那会儿,我接到了顾思鲸的电话。她约我见面,开门见山地对我说:“我跟东青之间没人可以介入,所以,你也不必幼稚到去勾引Adonis。”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一边嫉妒丈夫与旁人暧昧,一边又放不下旧情人。

陆东青,我不知怎么想起与你的初夜,你那发泄般的吻。我的婚姻是我最骄傲的事,而你的婚姻只是宣泄。

我朝顾思鲸微笑:“你以为Adonis只是勾引我吗?我不是第一个,更不会是唯一一个。”

我看到她嘴唇颤抖,忽然有种报复的快感。我甚至出卖了薇薇安,嫉妒会让人变成恶魔。

陆东青,要是知道后来会发生那些事,我大概不会那么做。

几天后,你来找我,我刚从医院出来。医生替我做了检查,我的肚子里有了一个小生命。但就在刚才,我放弃了他。我脚步虚浮地走在街上,一辆车停在我身旁,你下了车,抓住我的手问我:“唐鸢,你做过什么?”

顾思鲸被车撞倒,进了医院。监控显示,并非意外。

我抬起头,静静地看着你:“陆东青,我们的孩子没了。”

你的怒气是你以为开车去撞顾思鲸的人是我,或是因为我打掉了我们的孩子?我只觉得你整个人都在微微颤抖。我安静地跟着你回家,乖乖地躺在床上。你站在床边很久,久到快站成雕塑才开口,声音喑哑:“为什么不要他?”

“报复你呗。”我笑笑。

你扬起手,最终缓缓垂下,转身走掉。

8

致陆东青:

薇薇安被警察带走的那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她的照片。那么风情万种的一个人,那会儿却沉寂而绝望。顾思鲸找过薇薇安,两人起了争执,薇薇安忍无可忍,开车撞了她。

这一切都只是因为我的一句话,内疚与恐惧席卷了我。顾思鲸那么疯狂,有一天,我会不会也变成第二个薇薇安?

小产后我开始生病,你回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床上剧烈地咳嗽。你走到床边替我盖好被子,自然地来摸我的额头:“怎么感冒了?”

“我沉冤得雪了。”我问你。

你闭上眼睛:“对不起。”

陆东青,你对我说过最多的三个字,大约便是“对不起”了。

我摇摇头:“没事,反正黑锅我不背。”

“唐鸢。”你望着地板,“你愿意听我说些事吗?”

那是你第一次说起与顾思鲸的往事,你们从中学相识相恋,爱得轰轰烈烈。原来你有过刻骨铭心的回忆的,你的回忆里都是顾思鲸。你叹息:“我对顾思鲸,大概是一种执念。”

那天晚上我开始发烧,清晨烧退了,却没胃口。你驱车去买虾仁烧卖,热气腾腾地端到我的面前:“你最喜欢吃的。”

烧卖软糯,虾仁新鲜。但陆东青,现在的我只想喝一碗叫未来的热粥。

你静静地看我吃完,蹲下身,神情认真:“过去的让它过去,我们重新开始,好不好?”

我看着你,微微一笑:“好啊。”

日子好像回复到从前的美好。下班后你回家,我们一起做菜,收拾房间,一起看电视。

你依旧很忙,时常加班。2015年的某个夜晚,雷电交加,大雨倾盆。我在公寓看电视,忽然所有灯都熄灭了,一片漆黑。我打电话问你:“停电了,有维修公司的电话吗?”

电话那头很安静,你安慰我:“不用找维修公司。”

我好像这时才想起你原来是物理学助教,这点事对你来说简直就是小儿科。

我按照你说的,关掉所有的电源开关,打开公寓的电源盒,按下那个蓝色的按钮,再打开空气开关。刹那间一片光明。我握着电话,是从未有过的心安。但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有人叫你,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她说:“东青,你是不是喝了我的果汁?”

那样一把清脆的嗓音,朗读英文诗歌特别好听。是我的顾老师,顾思鲸。

陆东青你看,原来你并非讨厌与人分享食物,你只是不爱与我分享罢了。

2016年1月,广州下了雪。好多人跑出家门,去迎接那六十年来的第一场雪。

我等你下班,百无聊赖,在你的车上堆了一个小雪人。你来时我的手已冻得又红又肿,你握着我的手放进口袋,看到那个难看的雪人,有些哭笑不得:“小心被交警骂。”

我们最后没有开车,沿着积雪一路走回去。白色的雪花落在你的鼻尖,我侧过头看你。你问我怎么了,我摇了摇头。

陆东青,广州都下雪了,可你怎么还没爱上我?

我将离婚协议书交给你时,是气温回升后的某一天。阳光透过玻璃窗照进来,暖洋洋的,你神情痛苦地问我:“为什么?”

“没什么,陆东青,我累了。”我当时这样对你说。

几天后我搬出公寓,只带走了那盏宜家的吊灯。

后来我坐上北京开往莫斯科的火车,窗外大片的雪白飞快掠过。我想告诉你,陆东青,其实我骗了你。我并未放弃我们的孩子,而是我因为酗酒过度,没有福气留住他。

我放弃你,并不是我有多灰心,而是我突然体会到了你的执念——那种那个人像是身体的某一部分,融入骨血,只有得到他,此生才能圆满的执念。如Adonis之于薇薇安,顾思鲸之于你……你之于我。

我愿用我的残缺,成全你的完满。仅此而已。

我的感冒断断续续了好几个月。我坐在车上不断地咳嗽、流鼻涕,有个俄罗斯小男孩递给我一张纸巾。我拿着纸巾捂住脸,忽然有温润的液体滚落。

陆东青,我曾深爱你,就像在某个角落患过的一场伤风,经久不愈,却终将痊愈。

9

致陆东青:

陆东青,我曾去医院看过顾思鲸。她躺在床上,头上缠着的厚厚的纱布无损她的美丽。

临走前,我问她:“我能不能抱抱你,顾老师?”

然后我走过去,轻轻地抱了抱她。松开手后,我对她说:“谢谢,祝您幸福。”

直到现在我仍记得她当时错愕的神情。那一刻,我心里是从未有过的平静。

陆东青,我只是想抱抱她,抱抱你此生最爱的人。

就像拥抱我此生望尘莫及的爱情一样。

转载爱格(侵删)




《致唐鸢》

文by卷耳白

致唐鸢:

某个周末,顾思鲸在公寓楼下等我,南方冬夜的风阴冷潮湿,我刚停好车就看到了她。她穿着长风衣,提着一个纸袋,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有节奏的声响。她这披星戴月的样子像是很多年前下了晚自习,我在宿舍楼等她一样。

一切好像都没有变。

纸袋里有一盒宵夜与一张电影光盘。我并不饿,于是一起看电影。电影叫《我的少女时代》,上映有段时间了。顾思鲸边将光碟放进影碟机里,边说:“这部片子好红,我还没来的及看……东青?”她回过头,“你到底有没有听我说?”

“嗯,这部片子的首映时间是2015年11月19日”我说

她细细打量我“你看过了?”

“没有。”电影的首映日我爽了约。

这是一部关于青春题材的电影,讲述在20世纪90年代的台湾高中校园里平凡女孩林真心和徐太宇的故事。我并不太感兴趣,但顾思鲸看的挺认真。看到一半时,轻轻靠过来,身上有玫瑰香水味。我没动:“怎么不看了”

“骗小女生的电影。”她说这是我认识多年的顾思鲸,永远理智,偶尔失控亦能极快恢复。四面的空气潮湿而暧昧。我站起来:“去抽烟。”

我在阳台上吞云吐雾,梧桐树的影子悄悄摇晃,像在打一个寂寞的手势。我不知怎的看入了神,手里的火星一下灭了。顾思鲸,推开门看着我:“我要回去了。”

“我送你。”我弯腰走进去。

“我自己回去。”她指指桌上的纸盒,“排了好久的队才买到的,别浪费了。”

我点点头,门合上的那一刻。她站在阴影里说:“东青,我和Adonis分手了。”

我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将夜宵放进冰箱,关了灯,躺在沙发上。唐鸢,那一刻不知怎的,想起了你。

2015年11月19号,你约我看电影,我失了约。从电影院出来,你穿着睡衣钻进我怀里,你的身体很暖和,有股牛奶沐浴乳的味道。你兴奋的说:“今天的电影赚足了眼泪,竟然真的请到了刘德华。”

“我的少女时代好像只有教务处和小卖部”

最后你问我:“陆东青,你那会儿有没有什么刻骨铭心的记忆?”

……

屋子里漆黑一片,只有电视屏在微微闪动。电影快结尾了,有个女声在唱“与你相遇,好幸运,可我已失去为你泪流满面的权利……”

那一刻,我的心轻轻一沉,沉到无边无垠的深渊里。

致唐鸢:

我从薇薇安那里得到你的消息。她在监狱里瘦到脱形。我问她你的消息。她笑得有些狰狞:“陆东青,你现在后悔会不会太迟了?”

我沉默。离别前,她面无表情的报了个地址给我。

那地方很偏,我找了好久才找到。那是一家幼儿园。我在围栏外看到你。你正在给一个小女孩换尿湿了的裤子。那是我们分开三个月的首次重逢,却好像隔了很久,你的目光穿越人群望着我,当我以为你会转身走掉时,你走了过来:“陆东青?”

“路过,正好看到你。”

你的眼神落在我后面,那是一片荒芜的田埂,一般人不会用路过。我的借口太过拙劣,你却点了点头:“哦。”

“在这里当老师?”我问你。

你纠正我:“是保育员。”

“有时间吗?”我顿了顿,“我们谈谈。”

一群小孩好奇的跑过来,那个尿裤子的小人精问我:“你是唐老师的男朋友?”

我没开口,你蹲下身拍着她的脸蛋:“是唐老师的朋友。”

“哦――”小人精意味深长的答道。

他们嬉闹着跑掉,你站起来说:“我还要上班。”

我认识的唐鸢把喜恶挂在脸上,高兴时会笑,难过了会哭,气极了会扔东西。我想起临别监狱前,薇薇安恶狠狠地对我说:“这里要不是监狱,陆东青,我真想替唐鸢甩你一巴掌。”

我真希望你能打我一巴掌,但你的脸上没有任何情绪。我深吸一口气:“下班以后呢?”

“也没时间。”

你转身要走,我忙说“:今天没有,也许明天有,明天没有,以后总会有。”

你睁大眼睛看着我,有人走过来,停在你身边:“有事吗?”

那是个清俊斯文的男人,眼神落在我身上,温和却带有审视。

你摇头:“开会了么?”

“还有十分钟。”

你回头看了我一眼,好像想说什么,最终却什么也没说。

我坐在车里等你,直到天黑都没看到你。隔天我来找你门卫告诉我说你请假了。我摁灭烟头,驱车离开。

唐鸢,你在逃避我。但有些事是避无可避的。

周三的傍晚,顾思鲸约我吃饭。吃饭前,我们一起去接她的侄女麦麦放学。我留意到幼儿园的名字。唐鸢,那么巧。更巧的是我并非第一次见到麦麦――小人精被你牵着走出来,你脚步一顿,喊顾思鲸顾老师。

顾思鲸一怔,抬起下巴笑:“现在你当了老师,我们算不算身份互换?”

“我还不是老师。”你也笑着说。

自始至终,你都没看过我一眼。

后来顾思鲸陪麦麦去玩滑梯陆续有家长来接孩子。我站在角落里静静地看着你,直到大厅变得空荡荡的,才问你上次为什么请假。你没说话,我低头看着地面:“唐鸢,你不用躲我。”

你依旧沉默。

“ 我没有恶意。”

“你想聊什么?聊完之后?”你终于开口“聊完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我被问的哑口无言,我要做什么?好像习惯的某件事戛然而止,让我无所适从。那种情绪连我自己都解释不清楚。我苦笑:“想知道你过得好不好。”

“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句话从你嘴里吐出来,我有一瞬间的茫然,直到顾思鲸从身后挽住我,麦麦像发现新大陆般地喊:“原来你是姑父。”

我看向你,你微微一笑:“我们已经离婚了,陆东青。”

致唐鸢:

我们的婚姻只维持了三年零四个月。

那时我刚跟顾思鲸分手,成天在酒吧里醉生梦死。你来找我,我喝的烂醉如泥。你把我拉出去,突然哭了。我醉醺醺地问你:“失恋的人是我,你哭什么?”

你跪在地上吻我,片刻之后我开始回吻你。那天在公寓里,我没有温柔,没有怜惜,你微微颤抖,显得青涩而僵硬。隔天醒来,你背对着我,我闷闷地说:“对不起。”你摇头:“是我自愿的。”

之后我们没有再联系,很久以后你打电话给我,我问你:“唐鸢,你想不想结婚?”

那年初春,你嫁给了我。

很多年后,有人问我为什么当初会娶你。我感觉就像冥冥之中有一双手牵引着我一样。

从幼儿园离开,麦麦一直喊我姑父。我告诉她我不是,顾思鲸深深地看了我一眼。我一直以为我是了解顾思鲸的,她理智,冷静。但越理智的人,就越疯狂。

麦麦出事是在一周后,她在洗澡时被发现手上有很多红痕。麦麦的父亲愤怒的找到了幼儿园,同去的还有顾思鲸。最后麦麦指着你说:“唐老师说我再尿裤子还会打我。”

唐鸢,这些都是我听顾思鲸说的。她说:“我也不愿意相信,但小孩子不会撒谎。”

当晚我打电话给你:“我在楼下等你,直到你下来。”

我在车里一支接一支的抽烟,凌晨两点,你披着一件外套走下来,身形单薄。你问我:“你是来替顾家讨公道的?”

“会受什么处分?”我自顾自的说道。

“被辞退,或者还要坐牢。”

我握着方向盘的手一僵,发动引擎:“去顾家,看能不能私了。”

你没动:“这算什么?”

从顾思鲸那里知道你的事后,我焦灼、烦躁,迫切的想要见到你,还没来得及思考就到这里来了。我沉声道:“唐鸢……”

“不是我做的,我说过,黑锅我不背。”你打断我。

这时你的电话响了,你接通后:“嗯,我没事。”

挂断电话时,你不小心按到了免提键,一个男声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我会处理好的,你好好休息。”

这是我第二次听到这个男人的声音。当时我不知道,他是幼儿园园长徐琪深。

周末,我约顾思鲸带麦麦去游乐园。只有我和麦麦两个人时,我问她:“真的是唐老师打的你?”

最后她终于告诉我:“是姑姑让我这么说的。”体罚麦麦的其实另有其人,最终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可顾思鲸却让他说了谎。

我拉着麦麦站了起来,顾思鲸从一米开外的地方跑过来抱住我:“东青……”

我轻轻掰开她的手:“我要带麦麦去幼儿园。”

可唐鸢,我还是晚了一步。我遇到徐琪深时,他告诉我体罚事件已经查清楚了。他又问我:“今天幼儿园聚餐,要不要一起?”

我沉默了一会儿,说:“不用了。”

但最后,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去了你们聚餐的那条街。一群人从饭店出来,你与徐琪深并排走在中间。我的车正好停在你们面前,徐琪深笑到:“陆先生,真巧。”

“不是巧,我是来接唐鸢的。”我与他对视

就像一场无声的较量,我在他眼里看到某种坚定,然后听他对你说:“有事打我电话。”

只剩我们两人时,我看着你:“你喝酒了?”

你面色绯红,步态踉跄,绕过我往前走。我拦住你,你用力推开我:“滚开。”

我好像又看到了从前的你,肆无忌惮的生气,我竟微微笑了:“我不滚,我送你回家。”

我来拉你,你退后,弓着身,像一只发飙的猫。我把你一把横抱起来,你被吓到,终于偃旗息鼓。我们开着车绕过这座城市一圈又一圈,不管你在没在听,我都说:“我带麦麦去过幼儿园,顾思琼让麦麦说体罚她的人是你,我带她去说清楚。”

很久以后,我听到你低低地、恶狠狠地说:“陆东青,你是不是犯贱。”

唐鸢,我大概是犯贱。我大概真的,疯了。

致唐鸢:

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婚后,我逐渐冷静下来,我开始后悔草率地与你结婚。我做不到像普通夫妻那样,所以只好逃避。我不想伤害你,更无法让你快乐。我不想骗你,也不想骗自己。

除了结婚的那一夜,我们几乎没有任何亲密举动。那晚我加班回来,你穿着新的睡衣,跳到我身上。我被你猝不及防地推倒在地,翻身推开你,问你到底想干什么。关门的那一刹那,你眼底的光芒一点一点暗下去。而我站在门口,好几次想推开门,却连一句对不起都说不出口。

唐鸢,我曾对你说过无数次对不起,但你偏偏那样倔,就像一个勇士,披荆斩棘,毫不畏惧。直到我母亲来广州小住。半夜突发心脏病。你背着她下楼,送她去医院,又不眠不休地照顾了她好多天。

我赶回来时,你正在狼吞虎咽地吃盒饭。唐鸢,那一刻,我真想抛开一切,和你重新开始。

与顾思鲸在游乐园分开后,我们没再联系。临近春节,我接老太太到广州过年。从小到大她很少骂我,当时我告诉她我离婚了,她赶过来,知道在没有转圜的余地后,狠狠地骂了我一顿。

可我知道,她一直还抱有希望,希望我们能重新走到一起。她很快便付诸行动――除夕夜,她告诉我,叫上了你一起吃饭。老太太拉着我去接你,你在楼下等我们。上了车,老太太看着你在那栋旧楼直皱眉:“小唐,我让东青给你另外找个地方住。”

“ 那里挺好的,离我上班的地方近。”你说

老太太推了推我,我沉默着开车,她狠狠地白了我一眼。快到家时,老太太说时间还早,让我们去逛逛花市。我无奈地看着你,你低着头,半晌才说:“好啊。”

羊城人过年喜欢逛花市、楼牌和各色地方的小吃摊,还有学生租档口摆卖年花和工艺品的。以往每年春节,你都会陪我去逛一逛。我们俩并排走,我说:“我以为你不会来。”

“我不想伯母不高兴。”

你向来如此,大大咧咧却心细如发,容易感动也容易满足,你就这样毫无征兆地闯进我的生活,等我回过神来,已霸占生命的每个角落。我停下脚步:“唐鸢……我们好好过个年吧,就当陪陪我妈。”

冬日的阳光洒在你的肩上,你回过头:“不是要去买花吗?”

那天我们买了水仙和金橘。粤语里,“橘”和“吉”同音,水仙则象征着富贵。

回到家,你把花先插起来,然后去厨房帮忙。乳白色的蒸汽里,你一边切菜一边跟老太太说着话。老太太端菜时被烫到,你赶忙丢下手里的东西跑过去:“没事吧,妈?”

老太太定定地看着你一时间忘了手疼。你终于意识到自己的口误,看向我,显得慌乱又窘迫。我站起来,这时你的电话响了,你接起来――

“新年快乐。”

“你也是,早点睡。”

从未有过的陌生情绪在我的胸口翻腾,我重新坐回沙发上。

吃完晚饭,我们去楼下放爆竹。你不喜欢焰火,觉得太短暂,你喜欢爆竹,热闹干脆。在震耳欲聋的爆竹声中,我低声说:“记不记得去年禁放爆竹,你说没有过年的气氛……”

下一刻,我几乎是没有任何思考就抱住了你。你瞪大眼睛,一动不动。让我想起在莫斯科遭遇危险时,你穿过混乱的人群抱住我。

唐鸢,或许我早已爱上了你,只是我不愿意承认罢了。

生命曾坚不可摧。唯有爱上一个人时,盔甲才会龟裂,露出柔软的灵魂。而我透过那道细微的裂缝,看到那样一个你――不完美却独一无二的你。

那一刻,我知道,我再也没有退路。


致唐鸢:

除夕之后,我没再见过你。我怕我太急切,会让你逃掉。某天,顾思鲸来找我,委屈的说:“打你电话,伯母说你不在。”

我不想跟他解释老太太的心思,她径自打开冰箱:“东青,我给你买的宵夜你没吃?”

夜宵是陈记的酒酿圆子,我跟顾思鲸曾经都很爱吃。但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酒酿圆子已经散发出腐坏的气味,我把它丢进垃圾桶:“我已经不爱吃了。”

她僵住,轻声说:“我不是故意那样做的,可我一看到她就觉得讨厌。东青,一想到她曾嫁给你,我就控制不住。”

她在解释诬陷你的事。我看着她,良久才说:“顾思鲸,当初放弃的人是你。”

她脸上的血色褪的一干二净,我不忍去看:“不是因为麦麦那件事,而是……”

“而是你爱上了唐鸢?”她打断我。

四周一片寂静,我抿着唇,良久后才开口说:“对。”

她蓦地退后一步,闭上眼:“如果那天重遇后,我就离开Adonis回到你身边,现在我们是不是重新在一起了?”

唐鸢,从莫斯科回来,我就习惯了有你在我身边。我们开始像普通夫妻那样生活,直到你在公司的聚会上重遇顾思鲸。世界真小,她是你老板Adonis的妻子。后来我们在花园重逢,我转身离开时她突然说:“东青,我很想你。”

她的声音是那样柔美,那一刻,我心里五味杂陈,将她拉进怀里。这一切刚好被你看到。

从回忆里抽身,顾思鲸走到我的面前:“我和Adonis已经离婚了。”

我注视了她很久很久,久到让她有些不安。

“思鲸,我们有过很开心的时候,但那些都已经过去了。我们不要再见面了。”

门“砰”的一声被甩关上,顾思鲸走后,我开始胃痛。几年来抽烟酗酒,这已是陈年旧疾我一直常备胃药,这时却翻箱倒柜亦找不到。我打电话给你,身体蜷曲,脸色惨白:“是我。”

“你怎么了?”你听出了我的不对劲。

“没事……早点睡,晚安。”

准备挂电话的一刹那,你问我:“陆东青,你是不是胃痛?”

你过来时,我正蜷在沙发上,你从卧室的抽屉里取出一颗胃药递给我,沉默而迅速。吃过药,我终于缓了过来。你冷冷地问我:“你不知道药放在哪里?”

“一直都是你放的。”我苦笑。

我早已习惯你把一切都收拾妥帖。哪怕分手,我的惰性也还在。

一句话,突然让你沉默了。片刻后,你站起来,我问你:“去哪儿?”

“约了人。”

“徐琪深?”

我抿着唇不说话,我撑着沙发站起来:“别走,唐鸢。”

我踉跄地着拉着你的手臂:“不要去找徐琪深。”

病痛让人蛮不讲理,你不可思议地看着我:“发什么疯啊你!”

“我就是疯了。”我眼底跳动着炙热的火苗。

“你有什么资格!你有什么资格这样对我说。”你也气极了,朝我大吼。

“我没有,我没有资格。”我哑声说,“这只是……我的心里话。”

你睁大眼睛,胸口剧烈起伏。

那天晚上你没走,手机屏幕上“徐琪深”三个字跳动了好几次,最后你干脆关了机。

我们坐在地板上,我抽出一支烟,没点燃,只是拿在手里:“我和顾思鲸不是你想的那样。无论从前,还是现在。”

“无所谓了。”你淡淡地说。

“你爱徐琪深吗?”我低垂着眼脸。

“我们是朋友。”沉默片刻,你说。

“唐鸢,你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在黑暗中问你。

致唐鸢:

我开始每天等你下班,你依旧躲着我。我每天给你发短信,你几乎从不回……唐鸢,你曾经奋不顾身地靠近我,现在,这件事,换我来做。

就这样过了好几天,某天,你终于来到我的车前:“陆东青,你那天说的话,是认真的吗?”

你卸下所有之前的冷漠,注视着我,眼神清澈而宁静。

“我说过,那是我的心里话。”我说。

你看了我好久,终于问:“你想带我去哪儿?”

“吃饭了吗?”我问你。

你的肚子“咕咕”叫了两声,算是回应我。我低头笑了:“想吃什么?中餐还是西餐?”

“想吃肯德基。”你说。

等你下班的时候,我就站在围栏外看着你和小朋友一起做游戏,你在他们中间看起来像个大孩子。我想起那天在监狱里,薇薇安嘲讽地问我:“陆东青,你大概从来不知道唐鸢很喜欢小孩子吧?”

我从来不知道。但唐鸢,我们曾经也有过一个孩子。

还记得那场公司聚会之后,你搬了出去。我再度找到你,因为顾思鲸被车撞了,我竟以为那是你安排的。而你却告诉我,我们的孩子没了。回到家,我在床边站了很久,问你:“为什么不要他?”

“报复你呗。”你说。

我扬起手,最终缓缓垂下。

我以为我会很平静,我们的婚姻源于冲动,我也并不太喜欢小孩。但唐鸢,那一刻我竟然感觉到痛,像冬天饮雪水,凉意由四肢往五脏六腑蔓延开来。我想,我如果当初能分清自己的感情,我们俩大概不会变成现在这样。

幸好,你又回到了我身边。

我每天接你下班,很快你的同事就认识了我。那天徐琪深的车经过,他摇下车窗对我说“唐鸢这段时间很开心。”

我没吭声,他看着我,就像初见时,眼神温和而笃定:“别再给我机会。陆东青,下一次,我不会放手。”

那天我送你到楼下,:“我们再去一躺俄罗斯吧。”

我记得在俄罗斯时,你说过,北京有开往俄罗斯的火车。

你凝住,半晌才说:“我已经去过了。”

你独自坐上那趟从北京开往莫斯科的火车。你轻声说:“那段路,我用来忘记。我想在那之后,就应该彻底死心了。”

我的心像被什么刺了一下,轻轻抱住你,头埋在我的胸口:“不要忘记,唐鸢,不准忘记。”

半晌,你叹息一声:“陆东青,你这个无赖。”

我们没有去莫斯科,但我有几天假期,便让你陪我去上香。你错愕:“你以前从不信这些的。”

“现在信了。”

当珍视的东西失而复得,人总会患得患失,依赖信仰。

寺院里,我们并肩跪在蒲团上。我侧过脸看着你,你双手合十,静谧而虔诚。走出门,我牵住你的手,这一次你没有挣脱。清风徐徐,这条山路精品佛没有尽头,直到我看到顾思鲸。


致唐鸢:

顾思鲸是一个人来的。

她站在石阶下,我和你站在石阶上。她的目光落在我们交握的手上,瞳孔漆黑,脸色苍白。她走上来,在我们面前站定:“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东青?”

我察觉到你的手微微一紧,抬头对她说:“那天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我牵着你的手从她的身边走过,她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你真的爱她吗,陆东青?只是习惯而已吧,过不了多久你又会厌倦。真爱是不需要推敲的,就像我跟你,而不是你跟她。”

我没有回头,直到再也看不见顾思鲸,你才松开我的手说:“回去吧。”

之后的一段时间,你又开始习惯性的逃避我。你又不肯见我,我就去找你。我在楼下等你,你走下楼,我替你把垃圾丢进垃圾桶。你沉默的看着我,又回到我们刚重逢的那会儿,就像一只小小的蜗牛,探出头来,又缩回壳里。

“你在意顾思鲸说的话?”

你没有否认。我沉声道:“这个周末我约顾思鲸出来,我们当面说清楚。”

我突然想起某个停电的夜里,你打电话问我有没有维修公司的电话。顾思鲸在身后问我:“东青,你是不是喝了我的果汁?”

你不知道,那时我去找顾思鲸,其实是想去和她说清楚的。可我怕你不信。

“ 周末幼儿园要去梅雅湾度假。”回过神后,我听你说。

“徐琪深也去?”我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

你默认了。

“我也去。”我还没想好自己去做什么,话已经脱口而出。

那天清晨,你的女同事看到我,取笑你:“分开一天也舍不得?”

你没说话,遥遥的望了我一眼,弯腰去拿行李。

之后我没打搅你,就像个单身游客。梅雅湾是海滩度假村,入夜时有一场海边派对。我去的时候,你们一群人正在喝酒聊天。那位女同事朝我招手:“一起玩啊。”然后又对徐琪深说:“没事吧,园长?”

徐琪深笑笑:“一起吧。”

你们在玩骰子游戏,点数最小的必须回答一个问题,否则要罚酒。轮到我时,那位八卦女同事问:“陆先生,你爱唐鸢,到什么程度?”

脑海中蓦地万籁俱寂,我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一瞬间的寂静后,复又恢复了热闹。你对徐琪深说:“我去透透气。”

我站起来。跟着你,你一直往前走,直到听不见喧哗声才停下脚步,对着虚无的空气说:“跟着我干什么?”

“怕你生气。”

“我没生气。”你咬着唇冷冷地说。

“你生气时喜欢咬嘴唇。”

你张了张嘴,突然望向我。我回过头,然后看到了徐琪深。他看着我:“陆先生,我说过,别给我机会,否则我不会再放手。”

他拉起你的手,而你怔征的,任由他牵着离开。一种陌生的感觉灼热而鲜活。充斥着我的胸膛。天上下起小雨,潮水漫上来又退去。有一瞬,我几乎无法思考。然后我看到一个小小的身影朝着我跑来。

你跑的很快,头发被雨打湿,人字拖提在手上,光着的脚上沾满了沙泥。你在离我不远处蓦地停下,望着我,胸口剧烈起伏着。

脑中有什么东西轰然炸开,我冲过去紧紧抱住你,并找到你的唇。你回应我,我们就像两个窒息的人妄图从彼此嘴里获得氧气。喘息间,我声音低哑地说:“那个问题我回答不出。”

唐鸢,有多爱你,我已无法丈量。

你没说话,再度吻住我。这一次轻柔缠绵,耳边只有海风与潮汐的声音。


致唐鸢:

后来我问你为什么会跑回来。你说好像有一种力量,推着你前行。

“徐琪深呢?你对他说了什么?”

“对不起。”你说,“原来那个时候,我能说的也只有这三个字。”

从梅雅湾回来,我开始了一种崭新的生活。每天七点准时起床,吃完早餐去上班。下班后我们一起吃饭、散步,偶尔看一场电影。周末你陪我去了一趟医院,检查结果说我有轻微的胃溃疡,医生嘱咐我戒烟戒酒。

回来的路上,你将琳琅满目的药塞进我的包里,眼睛盯着我:“陆老师,你准备什么时候戒烟,戒酒呢?”

你已经好久没这么叫我了,我都差点忘了你曾是我的学生。初夏的风吹过,细碎的往事缓缓掠过脑海。我放低声音说:“那你答应我一件事,跟我回家吃饭。”

我们都明白这顿饭的意义。饭局订在周末的晚上。得知消息后,老太太红光满面。那时我们都不知道,意外即将来临――老太太买菜突然晕倒,被送进了医院。短短三天,病情急剧恶化。

最后一刻,她握住你的手说:“小唐,你们俩要好好的。”

走出医院时已是半夜,我问你:“我能不能抽支烟,一支就好。”

我蹲在马路上,点烟的手止不住地颤抖。你沉默地抱住我,我闭上眼:“搬回来住,好吗?”

入秋的时候,你退掉出租屋,决定搬回家。一个星期后,薇薇安出狱,我跟你一起去接她。她提着箱子站在监狱门口,你们俩紧紧相抱。看到我时,她说:“唐鸢,我们都一样傻。”

你低声说:“陆东青不是Adonis。”

薇薇安笑出声:“但愿如此。”

国庆期间,我去出租屋帮你收拾东西。你还是孩子气,爬上板凳拆窗帘,说是要带走。我把你抱下来,你不肯,我们俩一起倒在地上我低头吻你,伸手去解你的纽扣。你突然抓住我的手,小声说:“等一下,陆东青,再给我一点时间。”

我微微喘息,将你拉起来。

我以为我们还有大把时间,没想到结束的会来的那样快。

唐鸢,为什么我们之间总在最接近终点时戛然而止呢?

在宜家买家具时,我接到顾思鲸的电话,她呼吸急促:“东青,我屋里进了小偷。”

“你现在在哪儿?”我皱眉。

“在卧室……东青,他还没走,他还在客厅,他看起来好凶狠……”她的声音压抑而恐惧。

“顾思鲸?”我挂断电话后,你猜到了。

“唐鸢,我要去一趟。”我看着你说。

“如果我不让你去呢?”你咬着唇。

“我只是去看看,确定她没事就回来……”

“她有没有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突然提高音量。

商场里的人突然朝我看过来,我去拉你,你退后一步:“薇薇安说得对,你和Adonis都一样。”

我最后还是去了顾思鲸家,房间被翻的乱七八糟的,她坐在地上。我扶着她站起来,她哀求我:“别走,东青,陪陪我。”

“报警吧。”我对她说。

唐鸢,之后我再也找不到你。你不接我的电话,也退了出租屋。我去幼儿园等你,却看上了你上了徐琪深的车。我追着车不知道跑了多久,车停下,你下车对我说:“别追了。”

“跟我回家。”我固执的看着你。

你摇了摇头。

“唐鸢!”

“你走吧。”你平静地说。

“唐鸢……”我的眼眶又酸又痛,“我们那么辛苦才在一起。”

你轻声的说:“顾思鲸说的对,真爱无需推敲。我们在一起那么辛苦,也许真的不合适。”

“你和徐琪深在一起了?”我的胃又开始痛了,弯下腰,用仅存的力气问你。

“被爱,大概比爱要轻松一点。”很久之后,你说。


致唐鸢:

我最后一次见你,是在百货公司。

你和徐琪深站在一张柔软的沙发前,低着头看的很认真,抬头的一刹那看到了我。是工作日,百货公司门口门可罗雀,我们就这样避无可避地相遇。我走到你的面前,问你:“买沙发?”

“不是我。”你指指徐琪深。

“我去结账。”徐琪深对你说。

只剩我们两个人时,我艰涩的开口:“你好吗?”

你好吗,对不起,我爱你……原来爱情里来来回回不过这几个字。

你点点头:“你呢?”

“老样子。”

“我的卡是不是在你的包里?”这时,徐琪深叫你。

你略微歉疚地朝我笑笑:“先走了。”

我望着你的背影,目送你走到徐琪深身边。离开时,你的头发勾到货架,徐琪深低着头细心的替你解开。

走出百货公司时,晴空如洗,是如同我们一起去上香那天一般的好天气。那天我跪在菩萨面前,心里默念:如果真有神灵,能否让你永远留在我身边?

那一刻,你又是否跟我有着同样的心愿?

我站在门口抽了一支烟。风很轻,阳光很好,街上的人川流不息,可是再也没有你。

唐鸢,跨过时间的河流,我们终于还是在彼的生命里走散了。

转载爱格(侵删)


高三的时候看的这篇文,先看了《致陆东青》,本来没想到会有《致唐鸢》,还是出乎了意料。几乎每个校园里都会有这样一个“唐鸢”,用自己全部的力气去爱一个人。青春最美好的结局也许就是和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在一起吧。可看完了之后觉得,有时放手才是更好的选择。我学会了放手,却学不会唐鸢的释怀。很多人都说陆东青渣,可我从来不觉得,高中时没觉得,直到现在自己有了差不多的感情经历后也不觉得。在我看来,陆东青只是没在对的时间里搞清楚自己喜欢的人是谁。也许在顾思鲸嫁给Adonis时,他对顾思鲸的感情已经慢慢变淡了,唐鸢出现时,他还没意识到这一点。在俄罗斯时,他应该爱上了唐鸢。可直到唐鸢离开时,他才意识到。也许真的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吧。可是最后反应过来有什么用,陆东青还是没珍惜好唐鸢,他还是打破了唐鸢最后的底线。

陆东青,你再也遇不到唐鸢了。



再艾特一遍网友 @成说

感谢提供的爱格期刊

笔芯


因为某些原因回答删除了几天,这几天一直有人私信我回答怎么删除了或者在哪里还可以看到,还是感谢大家的喜欢。再次说明,原文作者是卷耳白,微博id卷卷卷耳白,转载于2016 03B版爱格,爱格是一本杂志,官方微博id是爱格官方微博。附上图片


另外,私信我说可不可以转载的我觉得还是去问原文作者或者爱格比较好,我只是一个搬运工嘿嘿嘿。

《我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

作者:尸姐

? ?【自杀者】

我从顶楼一跃而下,正好摔在一个眼镜男面前,他显然被吓坏了,瞪大双眼死死盯着我。

我被他盯得很不爽,看什么看,没看过帅哥跳楼啊。

结果这孙子手一松,怀里抱的书本散了一地,还有张考卷飞到了我脸上,迅速被血液浸透。

我在心里将那孙子的祖宗操了个遍,然后忽然意识到,我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

年纪轻轻,刚满十八岁,是个无忧无虑的公子哥儿,马上就高中毕业了,不过我根本没有把高考放在眼里,所以不可能因为学业压力自杀。

五官还算帅气,曾被不少学妹拦路表白,目前有一个正在交往的同龄女友。

人际关系良好,有一群经常结伴翘课打dota的铁哥们儿。

家庭和睦,父母婚姻美满,每月定时给我生活费,有个正在上大学的老姐。

这样的我,为什么会自杀呢?

我从地上爬起来,站在教学楼下,目送急救车拖走了我的尸体,来来往往的人群毫无知觉的穿过我的身体。

校领导捶胸顿足,恨我为什么偏挑在学校自杀,影响了学校的声誉不说,学生之间肯定会把这事越传越凶,来年入学率会大打折扣。

警车也随之赶到,所有人的目光都转移到了帅气笔挺的制服刑警身上,只有刚刚那个目击我跳楼的眼镜男站在不远处小心翼翼地看着我。

我试探的冲他挥挥手,他惊的倒退几步,撞到了一个过路人身上。

我嘴角抽搐,为什么男主角变成灵魂之后遇见的不是多愁善感美丽阴柔C罩杯的通灵少女而是那个人神共愤瞪谁谁怀孕的眼镜男啊喂!

绝不能跟这厮扯上任何关系!老子可不想跟一个四眼宅男上演人鬼情未了!

不耐烦的冲眼镜男竖了个中指,然后帅气的转身,大踏步走向学校大门,得赶紧追上急救车,不知道那些黑心肠的医生会怎么处理我的尸体,在医院应该能碰见父母,我妈和我姐大概会伤心的哭晕过去,我爸则会情绪激动的反复强调“我儿子绝不可能自杀”。

谁知我前脚刚踏出校门,后脚便回到了教学楼下。

……等等。

提神运气,集全身力量于双脚,我以八百米冲刺的速度冲向学校大门,出了校门后一个急刹,停下,我还在教学楼下。

绕到学校围墙,我试图像以前翘课出去上网那样爬出去,脚刚踩上栅栏就瞬间回到了教学楼下。

……为什么?

为什么出不去?

难道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在哪里死,就会被永远困在哪里,最终沦落为怨灵?

不不,电影都是骗人的。都是导演和编剧瞎编乱造的。
才没有什么鬼魂怨灵,死了就是死了,化成一堆骨灰,随风飘走,或是深埋地下,才不会……那我现在又是什么情况啊喂!
真的永远都离不开了吗?
永远,被困在这个我呆了整整三年、厌烦之极、发誓毕业之后再也不回来的所谓母校?
明明再过半个月都毕业了。
等等。
既然电影里演的并不全是假的,那么通常情况下人死后是不应该变成灵魂的,而是直接轮回转世,除非有未完成的心愿,或是难以释怀的心结。
是不是只要找出我自杀的理由,就能化解我内心的怨结,得以离开这该死的学校投胎转世?
……不过,该怎么找?
一,我是个鬼,正常人类看不见也摸不着我,更听不见我说话。
二,我丧失了自杀前的记忆,对一切毫无头绪。
颓然的瘫坐在水泥地上,大大的太阳烘烤着地面,我却感受不到一丝热度。
等等,我好像忘了点什么。
——眼镜男。

【目击者】
我确信我能看见他。
那个叫江阳的高三学长。
确切的说,是那个名叫江阳的高三学长的鬼魂。
仅仅半天的时间,他的名字已经传遍了学校每一个角落。
每个人都在讨论他,领导老师们紧急召开会议,校门封闭,全都是因为他。
我亲眼目睹了他的自杀,甚至有几滴血溅到了我的鞋上,我以为这已经够倒霉的了,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更让我绝望。
九百多度的近视,有时候连近在眼前的字都看不清,居然能清晰的看见他的身影。
明明被摔的血肉模糊,明明已经死了,明明尸体都被急救车拖走了,他却毫发无损的站在教学楼下,还冲我打了个招呼。
太阳那么大,却照射不出他的影子。
他站在人来人往中,不时有旁人无知无觉的穿过他的身体。
我慌不择路的逃了。
一定是这几天没睡好觉的缘故,连续熬夜最容易眼花了。
我默默安慰自己。
“想考满分吗?”当天晚自习,就在我专心复习准备应付过几天的月考时,耳边突然响起一阵戏谑的男声。
心中陡然升起不好的预感,我僵直背,慢慢转过头,果然,江阳正站在我座位旁,冲我若无其事的微笑:“可不可以帮我个忙?”
条件反射的,我尖叫着跌下了座位。
站在原地的江阳皱起眉,嘟嚷道:“怎么跟个娘们儿似的。”
“钱小道!你鬼叫什么?打扰到大家学习了!记过!下课去找班主任!”纪律委员用力一拍桌子,原本安静的自习室立即引出一阵窃笑。
大家都看不见他。
大家都以为我是疯子。
我哆哆嗦嗦的支撑着站起身,坐回座位上,把头埋在参考书里,怎么也不敢抬头看他。
“喂。”
“喂!”
“喂,眼镜男,”江阳蹲下来钻进我的桌底,伸着脑袋盯我,不耐烦的出声叫我,“你倒是吱个声啊混蛋。”
我用力捂住耳朵,然后猛地站起身,闷头冲出了教室。
我把自己反锁在卫生间,双手抱头蹲在马桶上,嘴里默念着“南无阿弥陀佛”。
江阳很快找到了我,隔着门叹气:“我说,哪有躲鬼躲到厕所的?你在自寻死路吗请问?”
“不要进来!”我大吼道,声音打着颤,“求你了!”
江阳沉默下来,似乎在思考什么。
过了很久很久,久到我以为他已经走了,才小心翼翼的打开隔间的门,结果视线正对上斜靠在洗手池边的他。墙上的镜子并没有倒映出他的身影。
我欲哭无泪的准备再度关上门,江阳开口道:“我只是想请你帮个忙。”
语气柔和了很多。或者说,夹杂了无奈。
“这个世界上,不,至少在这个学校里,好像只有你一个人能看见我。”江阳无奈的咧了咧嘴角,“所以能帮我的只有你了。”
精品佛是奇幻的电影开场。
又像是某部小说的开始。
我隔着细微的门缝,与因自杀变成鬼魂的高三学长江阳四目相对。
除了没有影子,他好像其实也没那么可怕。
“我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一副“我忘了带2B铅笔”般的轻松语气,他笑着说,“你去帮我查出来。”
卫生间微弱的灯光忽闪忽灭,将四周的气氛衬的就像恐怖片镜头,我终于意识到躲进卫生间的自己都多么愚蠢了。?

【幸运的人】

全世界每年有将近100万人自杀。

人们自杀的理由有很多,学业、事业、疾病、人际、情感、金钱,随便哪一方面的压力都有可能导致一个人精神崩溃选择自杀。

同样,自杀的形式也很多,服药,上吊,跳楼等等。

我瞧不起自杀的人,懦弱、胆小、无能,走投无路时只能依靠死亡来逃避一切。

连自杀的勇气都有,为什么没有勇气好好活着去解决掉那些不如意呢?

然而,深深鄙视着自杀者的我,自己最终却选择了自杀。

还偏偏选在人口众多的学校大楼。

我自杀前脑子一定被屎糊住了吧?

我活着的时候一直都挺走运的,考试60分及格我考了个60.5,买康师傅饮料揭盖就是再来一瓶。

没想到死后却变得这么不幸。

不幸的被困在学校,不幸的摊上那个懦弱胆小又无能的钱小道。

那天晚上我在卫生间苦口婆心劝了钱小道半天,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好不容易把他从隔间劝的走出来了,结果我一靠近,他顿时以闪电般的速度逃了。

如果老子能碰到他,一定狠狠送他一记回旋踢。

——照脸踢。

尽管我发自肺腑的鄙视钱小道,但他无论如何也是我唯一的救命稻草。

那晚之后,我们开始上演猫鼠大战。

他逃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他上课我跟着,上厕所我跟着,去食堂吃饭我跟着,做早j□j跟着,总之只要他一进学校门,我就立即出现在他身后,犹如尽职的背后灵。

渐渐我发现,这钱小道不仅外表像个怂包,连内在也是个怂包。

明明不轮到他值日,却总是在放学后慢吞吞的拿着扫把一个人打扫整间教室,几乎每天如此。值日生们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黑板别忘了擦垃圾别忘了倒哦。”

包办了班上几个混混的作业,每逢老师布置完作业,混混们就会不约而同的把自己的作业本扔到他桌上,毫不友好的说:“记住按时交!”

体育课上他总是屁颠颠跟在别人后面捡球的那个,男生女生们组队练习排球、篮球、羽毛球,只有他,孤零零的站在一旁,没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这些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每个学校每个班级或多或少都会有那么一个人,可以是吊车尾的差生,也可以是性格孤僻的丑八怪,总之他会被全班排挤,沦落为大家嘲笑、指挥、宣泄压力的对象。

钱小道就是这么一个角色,不懂反抗、逆来顺受、毫无存在感,典型的悲剧人物。

不幸是可以传染的,跟他在一起呆久了我恐怕永无投胎之日。
“可不可以别跟着我?”钱小道哭丧着脸。
“查出我自杀的理由后保证立刻马上一定消失。”我冲他微笑。
“我又不是名侦探!”他双手抱头,苦恼万分。
我默默叹了口气,真的要靠这个死废柴吗?
早知如此我跳楼前应该挑一个智商高点的目击者再跳。
……所以说为什么偏偏是他啊!
稍不留神,这孙子又消失在了我的视野。
教室食堂卫生间操场都没有他的身影。
直到器材室传来熟悉的呼叫声。
“请问外面有人吗?”
“请问外面有人吗?”
“请问……”
被锁在器材室的钱小道正不折不挠的敲打着铁门。
正常人会被锁在器材室吗?
一看就是被人耍了。
我怒火冲天的隔着门冲他吼:“你是吃屎长大的吧!?”
里边没了动静,估计是认出我的声音了。
我穿过门进到器材室,发现这小子正抱着膝盖缩在墙角打着颤。
“老子又不会吃了你,你怕个屁啊。”我恶声恶气道。
他把脑袋埋在膝盖里一身不吭。
“踹门试试。”我看不过去的提议道。
钱小道恍然大悟的站起身,抬脚轻轻地、不急不缓地踢了下门。
我无力扶额:“果然是吃屎长大的。”
钱小道索性放弃,原地蹲下:“算了,等明天天亮吧。”
在这个漆黑狭小的鬼器材室过夜?
“我走了,你慢慢等。”我双手插兜,准备闪人。
钱小道着急的手一伸,试图抓住我胳膊,扑了个空,滑稽的四肢着地。
“你干嘛?”我说。
“我一个人……害怕。”钱小道支支吾吾道。
就在刚刚,这厮还一看见我就吓的浑身哆嗦,时刻跟我保持三米远。
“怎么,不怕我了?”我冷哼。
“因为我发现,”钱小道抬头注视着我,不过他那该死的镜片太厚了,我实在看不清他的眼睛,“比起已经死去的你,活着的人可怕多了。”
……悟性挺高。
“想让我在这鬼地方陪你么?”我挑了下眉。
钱小道连连点头。
“那从明天开始,帮我调查我自杀的理由。”
“我又不是名侦……”
“再见。”我大踏步朝门口走。
“好!”钱小道用视死如归般的语气说,“我一定查!”
“要是敢毁约,”我凑到他耳边,幽幽地说,“我就缠你一辈子。”
他一哆嗦,忙不迭的点头。
这才乖嘛。

【不幸的人】

清晨的阳光透过器材室的窗户照射到我脸上。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看见江阳正背对着我站在窗口,沉默的看着窗外。
在阳光的照射下,他的身体居然成了透明色。
就像有颜色的空气,只有我能看见的空气。
我屏住呼吸,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的背影,直到他回过头,不耐烦的瞪我一眼:“外面来人了,赶紧敲门去!”
我连忙起身敲门:“请问外面有人吗?”
“是钱小道吗?”一个女生伸着脑袋从窗户看进来。
是我们班班长慕容泉。
她今天戴了粉红色的发卡,圆圆的脸在阳光的沐浴下显得更加白皙。
“是我。”我低声应道。
慕容泉诧异道:“你居然在这里呆了一整夜?”
“嗯。”
“喂,我明明让你们关个半小时就把他放出来的。”她冲身后跟着的男生抱怨道。
“昨晚踢球踢太晚忘了嘛。”男生回答。
“少废话,把门打开。”
——果然是她指使的。
慕容泉是校长的孙女,人长得又漂亮,班上的男生都很听她的话,她让他们把我关在器材室,他们就把我关在器材室,她让他们把我的书包扔进厕所,他们就把我的书包扔进厕所。
或许有一天,她让他们杀了我,他们也会毫不犹豫的杀了我。
我踌躇着站在原地不动,直到器材室的铁门被用力拉开。
慕容泉站在门口冲我笑,比阳光还灿烂。
“敢去报告班主任的话,杀了你哦。”她轻快地说,声音悦耳动听。
我咽了咽口水,努力扯出一个笑容,说:“嗯。”
她白我一眼,转身离开了。
江阳斜瞄着我:“你是抖M?”
我咳了咳:“不是。”
“你喜欢她?”
“没有。”
“她都调动全班整你了,你还一副情窦初开的痴汉样,这还不叫喜欢?”
“没有。”
“不过真看不出来,长得挺可爱的,内心却那么恶毒,真该拉去少管所打一顿。”
“……不要这样说她。”
“你还说不喜欢她?”
“……没有。”
“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她,”江阳摸着下巴思考,半天无果,“你先去上课,下了课立即展开调查。”
……展开调查。
差点把这茬忘了。
按江阳的指示,我首先去找了他的女朋友袁礼。
一路上江阳都在喋喋不休的讲诉他跟袁礼的罗曼史。
如何相识,如何相爱,如何干柴烈火。
我老老实实的附和着,直到他突然停下脚步,目光紧紧的落在走廊上一个女生身上。
女生扎着一束马尾,穿着规整的校服,捧着一本学习资料倚靠着阳台专心的翻阅着。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她应该就是……
“小礼,我来了。”江阳喃喃道,大踏步走了上去,伸手试图触摸女生的脸,却无力的穿了过去。
女生毫无反应的翻了页资料。
“请问,是袁礼吗?”不忍直视江阳颓然的表情,我出声道。
袁礼合起书,抬头看向我,微微皱起眉:“你是?”
“我叫钱小道,是江阳的……朋友。”说到江阳两个字时我特意放低了音量,现在她一定正沉浸在悲伤中,心爱的男友突然自杀,对她的打击一定不小。
“有事?”袁礼面无表情的问。
我一愣,不该是这个反应啊。
刚刚失去男友的女生,正常情况下难道不是一提起男友的名字就两眼一红伤心落泪吗?
一旁的江阳也不解的皱起了眉。
“我想问一下,你知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呃,自杀?”我支支吾吾。
袁礼冷冷地直视着我,说:“这种事为什么要问我?”
“因为你是他女朋友……”
“注意,”袁礼提高音量打断我,“是前、女、友。”
上课铃刺耳的响起。
“从江阳停止呼吸的那一刻,我和他的恋爱关系就自动终结了,所以我现在的身份不是什么江阳女朋友,关于他的一切事都不要来问我。”袁礼轻飘飘地抛下这句话,转身进了教室。
我愣在原地,看见江阳一脸难以置信的跟着袁礼进了教室,不停的在她耳边说些什么。
然而袁礼什么都听不见,专注的盯着黑板和笔记。
相识,相爱,干柴烈火。
瞬间消失不见。
江阳也不过才死了几天时间。
……等等,刚刚上课铃好像响过了吧?!
我上气不接下气的跑到自己教室,终究还是被罚了站。
垂头丧气的在走廊上靠墙站着,我看见江阳大踏步朝我走了过来。
“不等我就走人,很有种嘛你?”他冲我挥拳头。
虽然明知道他碰不到我,我还是下意识的躲到了一边。
“你那个女朋友,好像隐瞒了什么。”我犹豫着开口。
“狗屁女朋友,”江阳冷哼,“是前女友!”
“她一定是遭遇了什么事才会如此态度,”我安慰道,“肯定有隐情。”
——祸从口出。
江阳黯淡的目光顿时闪烁起来:“对吧?我也这么认为,小礼不可能那么狠心!所以你赶紧去查查小礼身上到底发生什么事了!现在立刻马上!”
“可我正在罚站。”我欲哭无泪。
我从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堕落到跟踪女生的地步。
还是跟踪比自己大两届的学姐。
江阳没法出校门,所以我只能一个人孤军奋战。
放学后的袁礼换上了便装,一袭绿色的连衣裙,黑色的长发披散下来,看上去成熟极了。
她并没有坐公交车回家,而是径自进了一家酒吧。
我毛手毛脚的跟进去,看见袁礼正被一个黄头发的青年拥在怀里。
“今天有个自称是江阳朋友的男生来找我,问我江阳自杀的原因。”袁礼眉头紧皱着,“可我从没听江阳提过他。”
黄头发的青年无所谓的笑笑:“你直接告诉那小子,江阳是被老子活活逼死的。”
袁礼没有吭声,熟练的点燃一根烟,叼在嘴里,吐出一串烟圈。
透过烟圈,袁礼的视线直直地与我对上。
我一个踉跄,跌跌撞撞的逃了。

?【被暗恋者】

人死之后,就再也做不了梦了。
没有困意,感受不到寒冷,闻不到味道。
四周死一般的寂静,半个人影也没有。远处的宿舍楼早已熄了灯,一片漆黑。
我躺在操场的长椅上,看着漫天的繁星。
第一次与袁礼接吻,也是这样的星空下。我轻轻搂着她的肩膀,低头吻上她的唇。
那时她明亮的眼眸,比天上的星星还要迷人。
那个时候,我确信我们是相爱的。
但也只有我自己一个人确信而已。
我张开手掌,对准漫天的繁星,轻轻一握,徒留一手虚无。
放下胳膊,钱小道那张蠢脸冷不丁出现在我的视线。
我吓了一跳:“大半夜你跑学校干什么?”
……莫非是担心我一个人寂寞,所以特意过来陪我?
钱小道在我旁边坐下,大口喘着气,似乎是跑过来的。
我耐心的等他缓过气,然后他说:“我忘拿书包了。”
……我可以给他一拳吗?
“打探到什么消息没?”
“没有。”钱小道很快的回答。
“袁礼她……”
“她放了学就直接回家了,快要高考了,她压力一定很大。”钱小道打断我说。
袁礼成绩全年级数一数二,闭着眼睛都能考上市里最好的大学。
她有个屁压力。
“没什么事的话我先回家了,明天还要上课。”钱小道小心翼翼的说。
“滚吧!”我不耐烦的挥手示意他滚出我的视线。
无论如何,我已经死了。
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再怎么悲天忧人也无济于事。所能做的只有打起精神,去……
“你要去女生宿舍?!”钱小道见我往女生宿舍方向走,连忙跟在我身后大呼小叫,“那样是不道德的!”
“道德这玩意儿是用来束缚人类的,”我翻了个白眼,“我已经死了,不属于人类了,小道同学。”
做鬼魂最大的福利就是可以毫无顾忌的去女澡堂女宿舍一饱眼福。
这等好事我岂能错过?
“等一下!”钱小道慌忙拦在我面前,小脸憋得通红,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摆弄半天,然后举到我面前,“我不回家了,留在这儿陪你。你用我手机看看视频吧,我举着给你看。”
手机里传来韩剧女主角撕心裂肺的哀嚎声。
我强忍着爆粗的冲动,深吸一口气,说:“我要看足球。”
“可现在没有直播的球赛……欧洲杯要到半个月以后呢。”钱小道为难的说。
“不用你说老子也知道!”
自杀前几天我还在跟哥们儿兴致高昂的商量到时候去国际广场看还是去酒吧看。
袁礼骂我没心没肺,都快高考了也不知道紧张。
我当时笑着跟她说,这世上能让我紧张的事也只有看球的时候了。
然而,我终究没能等到欧洲杯。
“到时候我会每晚都陪你看直播的,”钱小道高举着手机冲我笑,“手机看的不尽兴的话,我就把家里的笔记本偷过来。所以,不要难过。”
……愚蠢的人类。
“你哪只眼看见老子难过了?”我冷哼,“比起欧洲杯,你还是快点查出我自杀的理由吧。”
钱小道一动不动,低头盯着他自己脚尖。
过了半响,他开口:“为什么……你那么确定自己是自杀呢?”
我一愣。
“我成绩不好,人缘差,从小到大都没交过什么朋友,有一天班里的男生偷走我的日记,把日记里我慕容泉的事当众读了出来。对慕容而言,被我这种人喜欢是一种耻辱,于是从那以后,在她的示意下,全班都开始排挤我。”钱小道低声说,“尽管如此,我也从来没想过自杀。”
他抬头注视着我:“你真的是自杀吗?”
我忘了很多事。
但那天在楼顶上,的确,真真切切是我自己跳了下去。
唯独这件事,始终刻在我脑海里,无论如何都忘不掉。
“你是不是查到什么了?”我问。
钱小道支支吾吾:“没有啊。”
我仰头看着星空:“我好像忘记了所有的不愉快,脑子里只有美好的记忆,连一丁点悲伤都不存在。”
而钱小道的责任,就是帮我找出那些被我遗忘的,掩埋在角落的黑暗。
“这样……挺好的。”钱小道说。
“好个屁。”我瞪他一眼,“我总得搞清楚,让老子不得不用自杀解决的,到底是什么事。”
第二天天亮时,钱小道已经在长椅上睡死过去了。
过往的学生盯着他捂嘴窃笑。
就在我看不过去的准备喊醒他时,一桶水突然从天而降,活生生泼在了钱小道脑袋上。
慕容泉将空桶丢到一边,双手抱臂看着猛地一激灵坐起身来的钱小道。
“看你这样子,应该是一夜没回家吧?”慕容泉凑近他,轻声说,“所以免费帮你洗了个澡,不用谢了哦。”
围观的人一阵哄笑。
“给我反抗。”我看着死死垂着头的钱小道,说。
钱小道一动不动。
“如果你真的喜欢她,想要得到她,就给老子反抗。”我提高音量,“没有女人会喜欢一个怂蛋!”
钱小道无助的看向我,湿透的身体打着哆嗦。而慕容泉一群人已经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我恨铁不成钢的转身走人,经过慕容泉身边时,听见她身边的女生出声道:“小泉,你会不会太狠了?”
另一个女生嗤笑:“谁叫他敢对小泉有非分之想啊!”
“也对,钱小道怎么能跟江阳学长比嘛。”
慕容泉蓦地停下脚步,沉下脸盯着刚刚说出江阳两个字的女生,冷声道:“谁准你提他名字了?”
我盯着慕容泉的脸,脑袋飞速运转,然后咔嚓一声,猛然惊醒。
难怪在那天在器材室看见她觉得眼熟,原来她就是传说中的“尾巴”。
总是偷偷跟在我身后,每天戴着不同颜色发卡,被哥们儿嘲笑是我忠实尾巴的高一学妹。
我活着的时候,从未把她放在心上。只当是个花痴小女孩。偶尔回头看见她的身影,也只是皱皱眉,继续该干嘛干嘛。
甚至连她的脸都没记住。
我咂咂嘴,回过头,看见急着追上我的钱小道,正一脸呆愣的站在慕容泉身后。

【暗恋者】

慕容泉喜欢江阳。
慕容泉喜欢江阳。
慕容泉喜欢江阳。
慕容泉……
“你到底要发呆到什么时候?”江阳不耐烦的打断我的沉思。
我回过神,现在在上体育课,班上的同学都在组队练习篮球,我照旧像往常一样站在角落只有看的份。
“你篮球打的怎么样?”江阳问。
“……没打过。”
江阳嘴角抽搐:“你还是男人吗?”
我默默低下头。
“抬起你的脑袋,看着我。”江阳大踏步走向操场,做着拍球的动作,凌空一跃,做了个标准的投篮姿势。
如果他手上有球的话,一定正中红框。
可他再也握不住球了。
“照我刚才示范那样,你去做一遍。”江阳吩咐道。

“……欸?”我站在原地不动。

“抱着球你自己去练一遍。”

我老老实实的捡起地上的球,学着他刚才的姿势,笨拙的将篮球扔向篮球框。

——正中慕容泉的头。

“好样的!”江阳竖起大拇指。

我哭丧着脸,眼睁睁看着慕容泉一脸杀气的瞪向我,用力把篮球砸向我的脸。

于是我又被推进器材室关了一中午。

当天下午。

“所有人把桌上的书本都收起来,下面开始考试。”

我愕然的看着手捧试卷的班主任,猛地惊醒今天正是月考的日子!

自从江阳出现后,我就再也没认真复习过。

我幽怨的看向翘着二郎腿坐在讲台上的江阳,他幸灾乐祸道:“节哀顺变。”

我继续幽怨的看着他。

他跳下讲桌,环视了一圈教室里的人,问:“哪个是你们班成绩最好的?”

我悄悄指了下坐在第一排的学习委员。

他倚坐到学习委员的课桌上,盯着他的试卷,说:“拿起你的笔,我要开始报答案了。”

……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我犹豫不决,随即预想到如果考砸了会有什么后果,于是立即拿起笔,眼巴巴的等着江阳报答案。

怀着激动又歉疚的心情考完试后,我向江阳表达了诚挚的感谢。

他满意的点点头,说:“真想谢我就去找慕容泉套近乎吧。”

“欸!?”我大惊。

“那丫头是个跟踪狂,经常尾随在我屁股后面,她应该能知道点□。”江阳一副深思熟虑的表情。

我没有把袁礼跟那个黄头发青年的事告诉江阳。

因为告诉一个已经死去的人“你被女友抛弃了而且你好像是被你情敌逼死的”是件很残忍的事。

明明只要老老实实告诉他就可以摆脱他的纠缠了。

明明一开始还那么恐惧他的存在。

我到底在犹豫什么呢。

为了下次被关在器材室时不再是独自一个人?为了体育课上不再是单独一个人站在角落?为了被人欺负时能有个依赖的对象?为了能够顺利通过考试?

为了能让他带着美好的记忆,无忧无虑的留在自己身边?

我点头,说:“知道了。”

江阳一挑眉,似乎很意外我会一口答应:“居然没拒绝?”

“早点搞清楚一切,你就能早点了结心愿投胎转世了。”我说。

江阳没有吭声,停下了跟随在我左右的脚步,因为前方就是学校大门了。

我回头看他,他双手插在兜里,一脸无所谓的表情。
我打起精神冲他笑:“你有没有什么想看的书?我明天买来带到学校。”
江阳冷哼:“老子不喜欢看书。”
“那漫画?”
江阳沉思了一会儿,答道:“下载点苍井空的片子到你手机……”
没等他说完,我就窘着脸果断转身走出了校门。
一出门就看见了独自一人走在路上的慕容泉。
她今天戴了绿色的发卡。
我硬着头皮靠近她,支吾道:“班、班长,我想问你……”
“滚出我的视线!”慕容泉正眼都没瞧我一下,毫不留情的说。
“我想问你一些关于江阳的事!”我一口气说出来。
如果慕容泉现在手上有硫酸,估计就毫不犹豫泼向我了。
趁她没有火山爆发前,我接着说:“江阳自杀的理由,你知道吗?”
她板着脸:“我让你滚。”
“跟江阳的女朋友袁礼有关吗?”我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继续问,迎面撞上了一个人。
我连连道歉,抬头却发现撞上的人居然是袁礼。
她连看都没看我一眼,继续往前走。
“杀人凶手。”身边的慕容泉突然嘟嚷了一句。
袁礼停了下脚步,转身看着慕容泉:“你说什么?”
“她……她在跟我聊天!”我护在慕容泉身前,陪着笑脸。
“那天我在酒吧看见你了。”袁礼冷眼看着我,“你跟踪我?”
我支支吾吾:“我看见你跟一个黄头发的青年……抱在一起。”
“那又怎么样?”袁礼不耐烦的说。
不等我说话,慕容泉就冲上来推了把袁礼,尖声骂道:“那天学长无意间撞见了你跟黄毛在一起,他上去要拉你走,你却甩了学长一巴掌,任凭黄毛取笑奚落他,我亲眼看到的!你伤了学长的心,害死了江学长!不要脸的贱货!”
我心一凉。
果然,袁礼二话不说揪起慕容泉的衣领就准备一巴掌扇上去,我连忙拽住袁礼的胳膊,她一拳挥在我脸上,我重心不稳的跌倒在地。
“你这样是不对的,”我捂住脸,说,“你对他就不觉得愧疚吗?”
“愧疚?”袁礼眼神冰冷,“我为什么要对一个懦夫愧疚?仅仅因为女友的背叛就绝望的跑去跳楼自杀,这样的懦夫,根本不值得我去付出感情。如果他以为一死了之就能获取我的同情和愧疚,那就太天真了。”
“而且就算我愧疚又怎么样?人都已经死了,死人,是看不见活人的悲欢离合的。就算你们现在为了他来找我对质替他出气,也终究有一天会忘了他,彻彻底底的遗忘。所以都省省吧。”
“我不会忘了学长的!”慕容泉不服气的叫道。
袁礼上下打量着比自己矮一个头的慕容泉,嘲讽的扯起嘴角:“没记错的话,你就是那个经常跟踪江阳的跟屁虫吧?看样子你应该对江阳很痴情啊,可他跳楼那天你去哪儿了?为什么没跟着他?”
慕容泉眼神一滞,不再出声。
“愚蠢。”袁礼厌恶的抛下这两个字,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慕容泉环顾四周,捡起一块板砖就要追上去,我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拉住她,说:“算了。”
“算你妈个头!”她狠狠推开我,“什么时候轮到你这个废物来管我了?”
“……抱歉。”我低声说。
“抱你妈的歉。”慕容泉的眼泪直直流下来,“我不会忘记他的,绝不会忘记的。”
我伸手想要拍拍她的肩,最终还是放了下来。
“那天我原本是想跟着他的,我知道他很难过,我好想安慰他,可是他突然转过身跟我说,不要跟着我了。”
“我以为自己被讨厌了,就停下了跟随他的脚步。”
“那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讲话。”
“如果我一直跟下去,说不定就能拉他一把了,他说不定就不会死了。”
“我不该停下的。”慕容泉死死捂住脸,眼泪从指缝流出来,“我不该停下的。”
我从书包里掏出一包纸巾,伸手递向她。
她如我所料的没有接,而是用力打掉了。
我捡起掉地的纸巾,继续递向她。
她又打掉了。
我再次捡起来。
她黑着脸抽出一张纸巾,一边擦着眼泪,一边说:“敢把今天的事说出去就杀了你。”
“嗯。”我低声说。
我们俩狼狈的站在街头,一个流着眼泪,一个鼻青脸肿,都是为了同一个人。
那个人,现在应该很孤独吧?

?【背叛】

我一辈子没干过什么好事。
扶老奶奶过马路、拾金不昧、给爸妈洗脚,一件都没做过。
所以我从来没想过在自己死后,居然做了一件彻头彻尾的大好事——替别人牵了回红线。
钱小道和慕容泉不知何时开始亲近起来。
虽然闲暇时慕容泉还是会掐着腰指挥钱小道做牛做马,但起码不会拎着桶往他脸上泼水了。
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的功劳。
是老子有先见之明让钱小道去接近慕容泉套消息的。虽然他妈的根本没套到半点有用的消息。
而且钱小道显然把我这个媒人忘到了九霄云外。
“喂,”体育课上,我冲目不转睛盯着慕容泉看的钱小道喊道,“那家伙一平二矮三凶,到底有什么好?”
她跟袁礼比起来,简直是悠嘻猴与女神的区别。
钱小道愣了愣,半天才反应过来我在说慕容泉,结巴道:“她很、很善良。”
“善良!?你确定你刚刚说的是善良的善善良的良吗!?”这钱小道果然是个抖M吧?
“她答应帮我一起查你自杀的理由了。”钱小道说,“她对你的事很上心。”
很好,打情骂俏的时候顺便查查我自杀的理由,卿卿我我的时候顺便灵光一闪“欸我们好像忘了一只名叫江阳的倒霉鬼”!
“她很喜欢你。”钱小道别扭道。
“喜欢到跟踪狂的地步还真是辛苦她了。”我冷哼。
“你非要这么冷漠吗?”钱小道突然抬高音量道,“就算你不喜欢她,也不用这么漠视她对你的感情吧?”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钱小道发脾气。
——如果这算发脾气的话。
有了媳妇忘了娘,这句话还真是一点没错。才几天的时间居然敢跟老子呛声了。
我沉默的跟钱小道对峙着,直到慕容泉突然冒出来拍了下钱小道的肩:“你一个人傻站着干嘛?我渴了,去买瓶冰水给我。”
“好的。”钱小道很奴才的立即转身跑向了小卖部。
我站在原地,看着他越跑越远的背影,突然乏力无比。
其实钱小道根本没有义务帮我调查任何事。
他只是倒霉的恰好目睹了我的自杀,倒霉的恰好能看见变成鬼魂的我。
一开始他或许还会因为对我的忌惮屈服于我,可慢慢的,他就会发现,我只是个对他造成不了任何威胁的倒霉鬼,就算他选择无视我,我也奈何不了他。
钱小道迟早会跟其他所有人一样,慢慢忘了我。
没有在操场等钱小道回来,我自顾自去了袁礼的教室。
人在伤感时,第一个想到的果然还是温柔可人的女朋友。
如果能抱抱她多好。
像往常一样,袁礼仍旧趴在阳台上看书,在我活着的时候,最喜欢趁她认真看书时跑过来逗她,抢走她的书,或是捂住她的眼睛偷亲她。
她总是无奈的呵斥我,但眼神始终是温柔的。
我们一起趴在阳台上,眺望漫无边际的蓝天,那时我暗自想,毕业之后,要是能上同一所大学就好了。
熟悉的手机铃声响起来。
袁礼放下书本,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打量了下四周,确定没有其他人后才接起来。
“什么事?”很温柔的语气。
我下意识凑上前去,因为贴的很近,清晰的听见了话筒里传来的声音。
“想你了呗。”熟悉的男声,是陈华杉,我的邻居,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儿。
“你很烦。”袁礼低笑。
“那个叫钱小道的有没有再找过你?”陈华杉问道。
“没有。”
“下次他再纠缠你问你江阳的事,我就找人办了他。”
“暂时不需要。”
“那晚上住我这儿?”
袁礼顿了几秒,说:“嗯。”
我忽然意识到了什么,猛地倒退几步,身体一不小心穿过阳台直直摔了下去。
跟从顶楼跳下来那次一样,我躺在水泥地上,头顶是一望无际的天空,只是跟那次不一样,再没有人把目光投向我,被血肉模糊的我吓的花容失色,我也再也感觉不到疼痛。视野不知为何突然模糊起来,我抬手使劲揉眼睛,看见钱小道跌跌撞撞的向我冲过来。
“江阳!江阳!”我听见他在不停呼唤我的名字。
可我发不出任何声音。
钱小道似乎忘了我是鬼魂,居然伸出爪子试图把我拉起来,于是想当然的从我身体穿了过去。
他的胳膊僵在半空中,透明的液体从他的眼睛里流出来,滴到了我脸上。
温热的触感。
我一惊,猛地坐起身去摸刚刚滴到我脸上的钱小道的眼泪,指腹微微湿润。
……这是什么情况?
按照常理,那滴眼泪不是应该穿过我的身体落到地面吗?
“江阳,你没事吧?”钱小道顶着一张衰脸凑近我,他脸上的眼镜几乎就快抵到了我鼻子。
我伸手摸向他的脸,不出意外的,我的手犹如空气般穿过了他的身体。
刚刚那滴泪果然只是幻觉吧?
“哭个屁啊你。”我恶声恶气道。
他连忙用衣袖擦脸,支吾道:“我以为你出事了。”
“死都死了,还能出什么事?”我拍拍屁股从地上爬起来,大踏步往前走。
钱小道默默跟在我身后。
我停下脚步,钱小道也跟着停下脚步。
“袁礼的事,你不需要瞒着我的。”我说。
钱小道不吭声。
“因为我他妈根本不可能因为这种破事自杀!”我骂道。
那天是袁礼生日,我带着精挑细选的礼物去找她,却亲眼目睹陈华杉抱着袁礼,肆无忌惮的吻上了她的唇。袁礼没有反抗,也没有躲避,而是甜蜜的接受了他的亲吻。我一步一步走过去,笑着问:“你俩搞什么?”
陈华杉将袁礼护到身后,挑衅的看着我:“如你所见。”
就在昨天,我还在他家跟他一起打游戏。
我一直以为他是我这辈子最铁的朋友。
“袁礼,你过来。”我说。
袁礼站在陈华杉身后一动不动。
我上前拉她,她挣扎了几下,我越攥越紧,她沉下脸,扬起另一只手甩了我一巴掌:“江阳,请你自重,我们好聚好散。”
好聚好散。
交往三年,从互生好感、告白、热恋,再到如今的好聚好散。
这就是爱情。
相处十八年,一起长大,一起上学,一起打架,再到如今的如你所见。
这就是友情。
那天晚上我一个人跑到路边摊喝了很多酒,快要高考了,别人都在拼死拼活看书学习,我却像电影男主角一样为了所谓的爱情和友情黯然神伤。
现在想来真是幼稚可笑。
我知道那天慕容泉一直偷偷跟在我身后。
她就像甩不掉的尾巴。
喜欢,到底是什么。
只要对方的长相符合审美观,再加上讨喜的性格,就可以跟对方说我喜欢你。
我喜欢你。
精品佛是随随便便就可以讲出的话。
所以如果我质问慕容泉到底喜欢我什么,恐怕她也会支支吾吾答不上来吧。
我已经死了,她很快就会迅速将我遗忘,爱上其他人,做其他人的尾巴。
一切终究都会消失。
全部消失。
“至少我不会消失。”钱小道站在我身后低声说。
我回头看他,刚准备开口,一个篮球直直飞过来砸中了钱小道的头。
慕容泉怒气冲冲的从远处走过来:“钱小道!我让你买的冰水呢!?”
他的眼镜被砸飞在地,慌慌张张的蹲下身去捡,奔过来的慕容泉一个没刹住,稳稳的踩上了那只眼镜。
我站在一旁,笑出了声。

【朋友】

江阳不是因为被袁礼背叛自杀的。
他不是为了那么软弱的理由自杀的,真好。
今天图书馆人很少,我坐的地方比较隐蔽,没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于是压低声音问旁边的江阳:“你当时不是很难过吗?后来是怎么走出心理阴影的?”
同时被女友和朋友背叛,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不是那么容易承受的。
换做我的话……
呃,我没有朋友更没有女友,实在想象不出那种感受。
江阳眼神忧郁的望向窗外,说:“后来我忙着打dota,把这事忘了。”
喂!!
“除了袁礼和陈华杉的事,你还有没有记起其他什么事?”
“没有。”
“……”
“这页看完了,快翻页。”江阳急躁的催道。
我老老实实的翻了页桌上的海贼王漫画。
他凑的我很近,低着头专心看漫画,似乎已经被带入剧情了。
我努力盯着手上的英语书看,可眼角的余光还是不可控制的瞄向一旁的他。
白皙的皮肤,长长的睫毛,好看的嘴唇。
难怪慕容泉会喜欢他。
他突然直起身,转脸望着我,说:“你在看什么?”
我一惊,条件反射道:“看窗外的风景。”
江阳跟着朝窗外看过去,只见操场上慕容泉正一个人孤零零的练习投篮。
——也太巧了吧。
“外面的太阳好像挺大的。”江阳若有所思道。
我不明白他的意思。
“去给她送瓶冰水撑撑伞什么的,”他翻了个白眼,“喜欢人家就要努力去争取。”
我一愣。
前天他还在我面前埋怨慕容泉,现在却主动要我去争取她。
其实他心底深处是很温柔的呢。
“她先前那么恶整你,等追到手了一定要狠狠报复回来。”江阳接着道。
……算了当我没说。
虽然江阳不是为了袁礼和陈华杉的事自杀的。
但我还是决定去找陈华杉问个清楚。
我了解到陈华杉在高三下半学期退学了,之后一直在酒吧打工。
至于退学的原因,好像是因为跟外校的人打群架,把别人的肋骨都打断了。
“江阳学长也参与了那起事件。但是他没有受到任何通报批评,更别说退学了。”慕容泉说。
我努力劝说她不要跟我一起去那家酒吧,会有危险。她两眼一瞪:“我的事轮不到你管!”
酒吧乌烟瘴气的,震耳欲聋的音乐声吵得我快失聪了。
慕容泉很麻溜的穿过重重人群来到了吧台,敲敲柜台,对黄头发的陈华杉说:“给我一杯啤酒!”
“请问你成年了吗小姑娘?”陈华杉无奈地笑笑。
“刚满16!”慕容泉理直气壮。
陈华杉递给她一杯汽水,她不依不饶:“你这是什么服务态度!”
理论不过陈华杉,她转脸冲我撒气:“钱小道你傻站着干什么!”
听到我的名字后,陈华杉皱了下眉,看着我说:“你就是江阳的朋友,钱小道?”
我站直身体,说:“是的。”
他嗤笑一声:“原来江阳那种人还能交到朋友啊。”
“你什么意思!?”慕容泉问出了我想问的。
“我的意思是,他那种人,根本没资格交任何朋友。”陈华杉冷下脸,一字一顿地说。
“为什么?”我握紧拳头。
“为什么?”陈华杉猛地扯下自己衣服上的工作牌,摔到我脸上,“你说为什么?”
“我原本是不应该被开除的,”他的表情变得很阴森,“我原本有大好将来,我原本也应该跟别人一样每天上学放学参加高考,如果不是江阳那天突然要我跟他一起打群架,一切就不会变成现在这样。他不过是家里有点钱而已,从小被老师宠上了天,成绩不好也可以进重点高中,即使参与了打群架也可以不被开除。而我却被逼退学,沦落成酒吧的酒保。”
“从那以后,我每一分每一秒都巴不得他快点死。”
“之所以继续装作是他朋友,不过是为了从他那儿骗点零花钱用用而已,他还真听我的话,我骗他说家里急需用钱,他就真的信了,不知他是真傻还是心虚,对我觉得愧疚想要补偿我?我用他给的钱去泡妞,轻而易举就攻陷了袁礼。他也真是可悲,交往了三年的女朋友,说变心了变心了。不过归根结底还是他自己不好,留不住自己的女人,只能说明他太废物了,造成他自杀的理由,是他自己才对。”
陈华杉恶劣的扯起嘴角,冲我们嘲弄的笑。
慕容泉冲动的想要将手上的汽水泼向他,我按住她的手,注视着陈华杉,说:“那么相对的,归根结底还是你自己不好,当初是你自己答应跟江阳出去打架的,打断别人肋骨的也的确是你,最后却将所有责任都推到江阳一个人头上,自以为是最大的受害者。这样的你不是比江阳更废物吗?”
“你给我闭嘴!”陈华杉恼羞成怒,一拳揍向我的脸,我的眼镜被甩落在地,视线陷入一片模糊。鲜血顺着嘴角滑下来,血腥味占据整个口腔。四周无数个人在叫嚣着围观起哄,还没来得及擦擦嘴角的血,就又被一脚踹中了小腹。剧烈的绞痛袭遍全身,我死死捂住腹部,跪在了地上。
“还忘了告诉你一件事,”陈华杉凑到我耳边笑着说,“就在江阳自杀前一个月,他们家破产了。他不再是无忧无虑的公子哥儿,不再是随随便便就能掏出一叠钞票的取款机,就算他死了,也对我造成不了任何损失。所以我特地趁那个时候故意把自己跟袁礼的事暴露给了他,目的就是亲自将他逼向绝路。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恨我?你可以去报警啊,看警察会不会因此定我的罪。”
咣当一声响。
陈华杉的笑容僵在脸上,有鲜血从他额头流下来。
围观的人群有人尖叫起来。
我丢掉手上的酒瓶,从地上爬起来,摇晃着站直身体:“首先,江阳的自杀跟你和袁礼毫无关系,其次,你连提江阳名字的资格都没有。所以,你才应该给我闭嘴。”
然后我一把推开陈华杉,拽起身旁呆掉的慕容泉,离开了酒吧。
我从不否认自己是个懦夫。
不管别人打我、骂我、嘲笑我、欺负我,我都只是默默承受,独自一个人躲在角落发抖。
江阳曾质问我为什么不反抗,我清楚的记得他说话时的神情和语气,看似不耐烦,其实更多是对我的恨铁不成钢。
他跟我说:“被人打脸的时候,第一反应难道不是立即用十倍的力量狠狠打回去吗?”
可是反抗真的有用吗?
反抗之后,对方一定会反击回来,然后没完没了的扭打成一团,最终不欢而散,将来或许还会遭到更为严重的报复。
我宁愿就这么唯唯诺诺的活着,也不愿招惹一身是非。
除了今天。
因为被侮辱和嘲笑的人不是我自己。
而是他。
我。
唯独他不行。

?【死去的他】

钱小道鼻青脸肿的出现在学校时,我心底升起一股无名火。
“你是不是去找华杉了?”我板着脸问。
“华杉?”钱小道肿着眼睛看我,“你叫他华杉?”
我继续问:“真的是他把你揍成这个样子的?”
钱小道不吭声,自顾自去了教室,然后无论我再说什么,他都低头盯着手上的书不理不睬。
“喂,大不了我替他跟你道歉!”我说。
“……”
“他这个人就是这样,三句话聊不到一起就动起手了,除了做事有点冲动其实人还是不错的。”
钱小道突然放下手上的书:“除了做事冲动,除了把你当取款机,除了抢了你女朋友,他这个人其实还是不错的,是吗?”
我愣住。
这时教室门被大力推开,慕容泉风风火火走了进来,从书包里掏出一个饭团丢向钱小道:“这是我妈做的饭团,我一个人吃不完,给你一个!”
“谢谢!”钱小道像受了天大的恩赐般冲慕容泉傻笑。果然不管心情有多差,喜欢的女生只要一出现就来精神了。
“你的伤还疼不疼?”慕容泉盯着钱小道脸上的伤。
“不疼了。”
“昨天吓死我了,”慕容泉撇撇嘴,随即又笑起来,“不过你终于像个男人了。那个陈华杉被你用酒瓶砸过之后,连屁都不敢放了!”
“你居然拿酒瓶砸了华杉!?”我叫出声,“他有没有事!?”
一直默默低头啃饭团的钱小道突然停下动作,握住饭团的手越攥越紧,生生将完整的饭团捏成了渣。
“钱小道!你干嘛!”慕容泉一掌劈向钱小道的脑袋,“这可是我亲手做的饭团!”
……不是你妈做的吗?
“对了,你跟江阳学长是怎么认识的呀?你们的关系好像不错的样子。他是什么样的人呀?”慕容泉一脸期待的看着钱小道。
钱小道看了我一眼,显然不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
关键时刻果然还是需要老子出马。
“照着我说的答。”我咳了咳,说,“江阳么,是个有义气、善良、大方、敢作敢当的真汉子。”
“江阳是个傻瓜。”钱小道说。
“你他妈说谁是傻瓜!?”慕容泉跟我异口同声叫起来。
钱小道抬起头,镜片后面的眼睛直直注视着我:“他是个明知道朋友妒恨着自己,却依然竭尽全力试图挽回友情的傻瓜。”
上课铃响起来。
钱小道不再看我,坐直身体望向讲台。
进来的不是他们班班主任,而是一个新面孔。
一个瘦的像竹竿一样的中年男人。
男人狭长的小眼睛微微眯起来,扫视了一圈教室里坐着的人,最后将视线落在钱小道身上,停了几秒,很快撇开了目光。
“你们班主任生病回家调养了,从今天开始由我来做你们的代理班主任,带你们冲刺期末考。希望大家今后能和谐相处。”男人讲话一板一眼,看上去比先前那个大嗓门的大妈还要苛刻。
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了一个“李”字,继续说:“我姓李。”
我当即决定以后就叫他李瘦子了。
李瘦子精品佛对钱小道一见钟情,总是若有所思地盯着他,眼神分明不怀好意,甚至在下课后冲他勾勾手:“你,跟我来办公室一趟。”
我脑补了无数禁断场面,越想越寒颤,连忙也跟了过去。
“你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进了办公室,李瘦子首先问。
“不小心摔了一跤。”钱小道脸不红心不跳的撒着谎。
他的脸皮越来越厚了。
“你最近是不是总是碰上一些倒霉事?”李瘦子那双精明的小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钱小道,这让我很不舒服。
这小子不是一直都很倒霉吗?
不等钱小道回答,李瘦子就逼近钱小道,几乎是贴着他的耳朵,故作神秘的小声说:“同学,你好像被什么不干净的东西缠上了。”
我呆在原地,有些站不稳。
钱小道也一脸震惊。
“我恰好对这方面有点研究,”李瘦子转身坐下,喝了口茶,“刚刚在教室第一眼看见你,就觉得你这孩子阴气很重,印堂发黑,身子虚的不行,这是典型的鬼上身。看你刚刚的反应,应该也明白自己被什么东西缠上了吧?”
“老师,你在跟我开玩笑吗?”钱小道勉强笑着。
“同学,我劝你最好还是不要执迷不悟,死人就是死人,哪怕他生前跟你关系再好,一旦他死了,那就再也不是他了,或许起初他会可怜巴巴的博取你的同情,但天长日久,你的元气就会被他慢慢吸光,从而加速你的死亡,即使他并不愿害你,可人鬼殊途,一旦靠近,必有一死。”李瘦子环顾四周,说,“我感觉到了,那东西现在就在这间办公室。”
“没有!”钱小道蓦地护到我身前,声音发着抖,“什么都没有!”
李瘦子笑起来:“瞧,你自己暴露了。”
他站起身,拨开将我挡在身后的钱小道,居高临下的站在我面前,目光精品佛就要与我对上了:“虽然我看不见他,但我能感觉到他。但凡是他所在之处,一定寒意逼人,鬼气森森。”
“虽然我只是你们的代理班主任,但我必须对班上每一个学生负责,我决不允许有不干净的东西缠着我的学生。”李瘦子拍拍钱小道的肩,像个慈祥的长辈,“所以,我一定会驱走他。让他早日升天。”
明明心脏已经停止了跳动,我却仍然感觉到了呼吸不畅,精品佛有庞然大物正向我笼罩,蠢蠢欲动着,准备一举吞噬我。我连连后退,踉踉跄跄的逃离了办公室。

【活着的他】

我怎么也找不到江阳。

图书馆,器材室,操场,食堂,哪里都找过了,就是不见他的身影。

我每间教室都跑进去找,被人用异样的眼神盯着也无知无觉,我甚至要闯进女生宿舍,被宿管阿姨揪住衣领丢了出去。

我一直以为他会永远在我身边,曾经视若地狱的学校因为他的存在变得充满光明。我已经习惯了每当我踏进校门,就能看见他站在不远处,两只手插在兜里,冲我微微弯起嘴角笑。只要有他在,就算别人再怎么欺负我、故意整我,我也不会有所畏惧。因为我知道他会陪着我。

我一直有意忽视他已经死了这个事实。

明明好不容易才交到朋友。

他教我打篮球,教会我反抗,告诉我什么是勇气。

为什么偏偏已经死了呢。

为什么没有在他活着的时候早点与他相遇呢。

就算真的要分别,我也不希望自己跟他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江阳是个傻瓜”。

其实我们都是傻瓜。

即使慕容泉把我关进器材室一整夜、将我书包丢进厕所、朝我脸上泼水,我也依然相信,只要靠自己一颗真心,她总有一天会被打动,会冲我展露真诚的微笑。

江阳也是这么想的吧。只要坚持下去,陈华杉总有一天会被自己打动,会减轻对自己的怨恨,会真心诚意的继续做他的好哥们儿。

可天底下,最善变的是人心,最难变的,也是人心。

尽管这几天慕容泉因为江阳的关系跟我稍微亲近了点,可当旁人玩笑般的质问她是不是在跟我交往时,她还是露出嫌恶的表情,说:“我怎么可能跟那个垃圾交往!”

尽管江阳心怀愧疚,对陈华杉有求必应,可当他落难时,陈华杉第一个想到的不是帮助他度过难关,而是火上浇油,故意当着他的面吻向袁礼的唇。

所以,我们都是傻瓜,江阳。

“钱小道,上课时间你在操场乱逛什么?”慕容泉作为班长奉李老师的旨意来捉我回教室。

我站在大太阳底下,大滴的汗夹从我脸上冒出来,滑落到地上。

“这天热的要死,快跟我回教室。”慕容泉自顾自朝教学楼方向走去。

“我要找他。”我站在原地不动。

“找谁?”慕容泉见我没有跟着她,不满的瞪我。

找谁?

我抬头望向教学楼顶楼,终于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他站在顶楼,离我很远,但我依然一眼就看出了那是他。
不顾身后慕容泉的叫喊,我头也不回的奔向了教学楼。
“你上来干嘛?”江阳打量着气喘吁吁跑到顶楼的我,微微皱起眉,“不怕被我害死吗?”
“怕,怕的要命。”我一步一步靠近他,在离他半米处站定,“但比起死亡,我更害怕失去你这个朋友。”
“你在拍偶像剧?”江阳嗤笑,“李瘦子不是警告过你了么,不要离鬼魂太近。哪怕生前跟那个人再要好,死后也照样会变成厉鬼害你。况且我生前跟你压根不认识。”
“这是我们的地方。”我冲他笑,“你忘了你自杀前的记忆,所以肯定不记得。”
江阳的笑容僵在脸上。
“那天我的书包被慕容泉扔进了厕所,试卷书本全被水浸湿了,没有书本就上不了课,老师不准我进教室,我爬到顶楼,想把湿掉的书本晒干。在等待书本晒干的过程中,我趴在栅栏上,看着天空发呆。直到一只手忽然伸过来拍拍我的肩,跟我说,小子,你有什么事想不开?”
那个人就是江阳。
我至今还清楚的记得他的掌心覆到我肩上的触感。
那是他第一次触碰到我,也是最后一次。
他表情很严肃,似乎以为我要跳楼自杀。我不好意思的挠头,把事情原委告诉了他。
江阳松了口气,不再搭理我,点了根烟抽了起来。
——抽烟对身体不好。
这句话我憋在心里好久,始终鼓不起勇气说出口。
直到江阳用胳膊肘捣捣我,将烟盒递向我:“来一根?”
“抽烟对身体不好!”我脱口而出。
江阳嗤笑,微风吹起他的头发,淡淡的烟草味飘进我鼻子里。
他看着天空,我看着他,听见他低声说:“无论发生任何事,都不要自杀。”
那时我以为他在跟我说。
我以为他在劝我。
却不知其实是他在跟他自己说。
书本很快晒干了,我整理好书本,临走前,捡起他丢在地上的烟头,对着他的背影说:“再见。”
他没有吭声,更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当我到达楼底时,一个熟悉的身影重重落在了我脚下。
鲜血溅到了我的鞋上,刚晒干的书本试卷洒了一地,还有一张落到了江阳的脸上,迅速被血液浸透。
我的手心里,还紧紧捏着那截烟头。
我宁愿相信他是坐在栅栏上抽烟不小心跌下去了,宁愿相信是谁从背后推了他一把。
“我求过李老师了,他答应我,只要你不进我们教室,他就不找你麻烦。”我说,“我会利用课余时间继续调查你自杀的原因。所以不要自暴自弃,好不好?”
就算注定要分别,就算真的要升天,也应该是在我帮他找出自杀理由后,而不是被莫名其妙出现的李老师驱走。
微风吹过,江阳的头发和衬衫纹丝不动。
他无奈的苦笑:“还真是被你缠上了。”

?【我喜欢你】

高考前一天,我去了自己的班级。

熟悉的教室,熟悉的同学,熟悉的老师,熟悉的黑板报,上面写着离高考还有0天。

我的座位依然空着,上面积了一层灰,看来已经有些日子没人碰过了。

因为是最后一天了,大家并没有像往常一样把脑袋埋在桌前大堆的书本资料里。

有的在写同学录,有的抱在一起矫情兮兮的流眼泪,还有的在整理书本准备回家。

几个男生嬉皮打闹,不小心碰翻了我的桌子,桌子落地发出巨大的砰声,喧闹的班级瞬间静下来,几乎所有人都望向我的座位。

其中一个男生最先打破了压抑的气氛,对打翻我桌子的男生说:“还不赶紧把桌子扶起来,小心江阳晚上找你去!”

他一边说,一边吐出舌头模精品厉鬼:“谁让你动我桌子了……谁让你动我桌子了……”

全班大笑。

笑完之后,大家各干各的,该干嘛干嘛,桌子依然没人去扶。

撞翻我桌子的那几个男生,就是经常跟我翘课出去打dota的哥们儿。

我灰溜溜的离开了那里。

其实没什么。

我又不是张国荣,谁会永久铭记我一辈子,每当有人出言侮辱我,就站出来忿忿不平的替我辩护呢?

我回到了钱小道的班级,依靠在教室门口的墙上,透过窗口看见坐在最后一排的钱小道正在认真的记笔记。

他时不时伸手抬抬眼镜,握笔的姿势像个小学生,样子蠢到家了。

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直到他抬起头,冲我抿嘴一笑。

我用口型训斥他:“好好上课。”

他立即端正坐姿望向了黑板。

李瘦子不准我踏进他们班教室,我再也不能帮他作弊,只得监督他认真学习。

课上到一半,校长居然出现在了他们班门口,跟老师耳语了句,慕容泉被叫了出来。

没记错的话,慕容泉应该是校长的孙女。

校长一直视她为掌上明珠,所以导致了这丫头在校园里飞扬跋扈的性子。

校长的表情看上去并不太慈爱,把慕容泉拉到一边,沉声说:“我听你们班主任说,上次月考,你在班上居然才排第五名?”

居。然。才。排。第。五。名。

校长大人您让我这个一直排倒数第五的吊车尾情何以堪?

慕容泉一改往日的飞扬跋扈,默默低垂着头,一声不吭。

我看见那个在外人眼里视孙女为掌上明珠的校长扬起手掌,狠狠扇向了慕容泉的脸:“没考上第一,你让我颜面何在?让我在职工面前怎么抬得起头?这几天别回家了,给我呆在学校里加强学习!一个星期后我会再考你一次,如果敢错一题这个暑假你就别想踏进家门一步!”

慕容泉咬着唇不出声,校长厉声吼道:“听清楚了就给我应一声!”

“我知道了。”声音小的像蚊子。

校长看了四周,确定没人看见刚刚那一幕,狠狠瞪了慕容泉一眼:“没用的垃圾!”便甩手走人了。

慕容泉嘴角带着伤,没有回教室,而是跌跌撞撞的跑出了教学楼,烈日烘烤着她的皮肤,把她的脸颊晒的通红。

她直接跑向了操场,捡起地上的球,毫无章法的投起了篮。

这么说来我好像经常看见她在投篮,无论是体育课还是课余时间,她唯一的娱乐就是练球。矮矮的个头投起篮来显得十分吃力,但她像着了魔似的不停重复着,再这样下去恐怕会中暑。

我来到钱小道的班级,走到他的座位前,说:“去操场。”

他震惊的望着我,压低声音道:“你怎么进教室了,被李老师知道的话……”

“少废话,去操场。”我不耐烦道。

钱小道茫然的被我赶到了操场,看见疯了般的慕容泉后立刻通窍了,连忙上前夺过她手上的球,问:“你怎么了?”

慕容泉抬起手遮住脸,不让钱小道看见自己脸上的伤和眼泪:“把球给我。”

“发生什么事了吗?”钱小道小心翼翼地问。

“我让你把球给我!”慕容泉大声吼出来,扑身想要抢球,结果身子一晃,整个人软在了钱小道怀里。

“江阳答应过我的,他答应我要教我投篮的。”慕容泉喃喃自语,目光凝聚在我站着的方向,但我知道她看不见我,“我一直记在心里,他却忘了。”

钱小道眼神一滞,抱紧慕容泉,抬头看向我。

“那天下很大的雨,我因为体育成绩很差,放学的时候被爷爷罚去操场投篮,投满十个才准回家。我怎么也投不中,累的瘫坐在雨地里,江阳学长打着伞遮住我的头顶,捡起被雨淋湿的球,轻而易举的就把球扔进了球框。他笑着跟我说,投篮很容易的,要不要我教你?”

“他明明答应过要教我投篮的,结果第二天就把我忘在了脑后,我悄悄跟在他身后,希望他能看看我,能想起来对我说过的话,我努力的练习投篮,希望在练得非常熟练时亲自投给他看,告诉他,不用他教我也可以做得很好。”

“他不记得跟我说过的话,不记得我的脸,不记得我的名字,他什么都不记得。”慕容泉把脑袋埋进钱小道怀里,哑着声音说,“我都还没投给他看,我都还没跟他说我喜欢你。”
那天雨下得很大。
慕容泉浑身都湿透了,头发遮住她的脸,我连容貌都没看清。
我以为那只是一个小小的玩笑。
我以为只是一个失恋少女在乱发疯,第二天就会晴空万里快快乐乐的跟男朋友和好如初。
“他知道的,”钱小道柔声安抚慕容泉,“说不定他现在就站在你身边,盯着你看呢。”
慕容泉停止抹眼泪的动作,打了个寒战,瞪向钱小道:“不会安慰人就滚一边去!”
钱小道一动不动,维持着抱住慕容泉的姿势。
慕容泉推了他一下,他攥的更紧了。
“你不想活了?”慕容泉板起脸。
“我喜欢你。”钱小道直视着慕容泉,低声说。
慕容泉表情微窘,脸颊通红,支吾道:“你给我闭嘴。”
“即使你不喜欢我,看见我就讨厌,想方设法恶整我,我也喜欢你,慕容泉。”钱小道语气坚定。
……好像没我什么事了?
我咳了咳,转过身,双手插兜,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姐姐】

礼拜天的时候,我擅作主张去了江阳家。
拎着廉价的营养品,我敲开了他家门。
江阳的父母非常欢迎我的到来,又是给我切水果又是给我倒汽水。江阳去世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他们眉眼间虽然还稍带悲伤,但明显已经释怀多了。
只有江阳的姐姐江南,沉默的坐在一旁翻相册。
我用眼角的余光瞥见那本相册里全部都是江阳的照片。
江南留着齐肩的短发,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几岁,她穿着宽大的睡裙,顶着一脸憔悴的素颜。
“我能看看那本相册吗?”我小心翼翼地问。
江南没有吭声,把相册递向我。
这本相册记录了江阳从小到大所有的影像。
江阳四岁时抱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的样子,江阳十岁时穿着迷彩服故作严肃的样子,江阳十五岁时穿着白色衬衫皱眉的样子。
我抬起头,看着客厅正中央墙上挂着的江阳的黑白遗照。
照片里的江阳安静的注视着我,嘴角带着微微笑意。
这是,江阳十八岁时的样子。

这张照片时刻提醒着我,江阳已经死了,的的确确死了,尸体已经被烧成了灰,被埋进了很深的土里。他不会复活,也不会重生。虽然此刻他正坐在学校操场的秋千上一个人晃来晃去等着第二天天亮我出现在他面前,但是他真的死了。

一想到这里,我的胸口就发闷。

而江阳的亲姐姐,现在就坐在我对面,仔细看的话,她的眉眼跟江阳非常相似,甚至连皱眉的动作都很像。

她会不会知道江阳自杀的真相呢。

不等我提问,江南就主动开口道:“我问了很多人,江阳的同学,还有朋友,他们都告诉我,他之所以自杀,都是因为那个劈腿的女朋友。”

不是那样的。

看得出江南非常伤心,因为自杀,意味着对人间失去一切念想,自私的丢掉所有舍不下的人和放不下的事,义无反顾的一个人奔赴死亡。

家人,朋友,爱人,在那一瞬间被全部丢掉,一门心思只渴望死亡。

她以为自己的亲弟弟毅然决然的抛下了自己跟父母,仅仅因为一个劈腿的女朋友。

尽管只有我知道,那不是事实。

“如果我告诉你,江阳不是因为袁礼自杀的,你会信吗?”趁江父江母不在,我鼓起勇气,压低声音对江南说。

江南愣住,满眼都是震惊。

“我可以去江阳房间看看吗?”我说。

江南指了指南边的卧室。

江阳的卧室非常整洁,我刚才从江母那里得知,这里每天都是江南打扫的。

以江阳的性格应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如果能找出他生前用过的电话卡,查一下通话和短信记录,应该能找到些线索。说不定他还会在手机里留下遗言什么的。

“他跳楼的时候手机跟着摔碎了,已经被警察清理了。”跟着进来的江南答道。

我颓然的叹了口气,看见江南比我更加失落的脸后,突然萌生一个想法,然后我说:“你想不想见见江阳,不,应该是,想不想跟他说说话?”

第二天,当我把江南带到江阳面前时,江阳的表情精品佛像见了鬼。

“我觉得应该趁你还没投胎让你跟家人见一面,所以把我你的事全部告诉了你姐姐,她相信了我,而且很想见你。你也很想她吧?”我冲他笑。

他快步调头往回走:“突然想起我还有事先走了!”

“喂!”我迅速追上他,“你在不好意思吗?”

“你全家都不好意思!”江阳骂道,“老子只是不太擅长以鬼魂的身份跟我姐交流而已!”

我无奈地笑笑:“放心吧,我会充当你们的传话机。”

在我的絮叨下,江阳还是硬着头皮来了。

“江阳现在就在我旁边。”我跟江南说。

江南望向江阳站着的方向,半信半疑道:“小阳,你真的在吗?”

“在啊。”江阳小声嘟哝。

“他说他在。”我说。

“我能问几个问题确认一下吗?”江南仍保持怀疑态度。毕竟这种有悖天理的事不是正常人一下子就能接受的。

“可以。”我说。

“有一年暑假父母因为工作的关系不在家,午饭都是我做,有一天家里没蔬菜了,我懒得下楼买菜,后来给你做了什么?”江南一本正经道。

“江阳,快回答啊。”我催道。

“西瓜皮炒青椒。”江阳板着脸答。

我跟着重复了一遍,看见江南点头表示答案正确后,嘴角抽动着想笑,被江阳狠狠一瞪后立即憋了回去。

“还有,高中时我跟班上的男生谈恋爱,被你发现后你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什么?”江南继续问。

我一脸期待的看着江阳。

“……他哪里比我好!”江阳窘着脸。

这次我没忍住,笑出了声。

在姐姐面前,江阳显得特别温顺可爱。

几番确认后,江南终于相信了江阳的存在。

她有片刻的愣神,像是经历了无比艰难的心里挣扎,跌跌撞撞的瘫坐在长椅上,像是喃喃自语,又像是跟江阳讲话:“你到底为什么自杀……为什么……到底为什么……”

我忙上前抚慰她:“姐姐,昨天我不是告诉你了吗,江阳忘记了自杀的理由,我们不要逼他了好不好?”

“忘记了又怎么样?你这个叛徒!”江南哭起来,冲江阳站着的方向吼,“你不是说过如果我将来嫁不出去就养我一辈子的吗?你养我啊!你快给我养啊!”

江阳缓缓蹲下身来,双手抱头,死死低垂下头。

“江阳……”我伸手想拍拍他的肩,想起前面无数次的扑空,还是颓然的收回了手。

“我跟她从小一起长大,关系一直属于冰火两重天。小时候总是互相抢玩具,抢不过她我就撕心裂肺的哭,我妈立即冲过来夺过我姐手上的玩具,一边哄我一边把玩具塞到我手里。我姐赌气回自己房间,不肯吃饭也不看动画片,直到我看不过去的把玩具还给她,她才开开心心的看动画片去了。”

“虽然偶尔小打小闹,但我们始终是亲密无间的姐弟。”

“我以为我会亲眼见证她找到满意的工作,结识不错的男友,走入婚姻殿堂,目睹她穿着漂亮的白色婚纱,挽着那个走了狗屎运的新郎官,开始她幸福的甜蜜生活。”

“然而我却在一切都是未知数时,永远停留在了18岁,停在了高中校园。”

“我甚至没能等到她大学毕业。”

“……到底为什么会变成现在这样呢?”

江阳抬头看我,像一条等待安抚的小狗,虚弱的蹲在我面前,精品佛随时可能倒下去。

好想抱抱他。

可无论如何也触碰不到。

虽近在咫尺,却精品佛相隔天涯。

“一切都会好的。”我说。

江南的情绪慢慢安定下来,在我的提示下走近江阳,哽咽道:“爸的公司已经度过了危机,妈也比刚开始好多了,不再每天以泪洗面,只是偶尔提起你,大家还是会情不自禁掉眼泪。最让爸妈不能释怀的就是你自杀的理由,曾经我们都以为你是因为袁礼和隔壁陈家那小子,但是小道的出现改变了我的想法。”

江南冲江阳笑,尽管她看不见他:“忘记了没关系,努力想起来就行了,实在想不起来,也还有我跟小道在。我以后每天都会来学校看你的,一直到找到你自杀理由、安心投胎那天,也会亲自送你。”

“……嗯。”江阳笑起来,像他们家客厅墙上那张黑白照,嘴角微微弯起来,像是坏笑,又像是发自内心的带着暖意的笑。

我也跟着笑。

一切都会好的。

亡者会安心投胎,未亡者会珍惜当下。

前提是,如果第二天我没有在无意间经过李老师办公室时,听见了江南跟李老师的对话。

“我答应了钱小道同学,如果江阳不进我们班教室的话就放他一马。”李老师的声音。

“这就是你身为教师的自觉?放任一个跳楼自杀的怨灵在校园徘徊游荡?你怎么就知道他不会去残害除了钱小道之外的学生?”江南的声音。

“这个……”

“江阳是我弟弟,我最有资格恳请你除掉他。即使魂飞魄散,也比做这种孤魂野鬼强。”

我倒退几步,后背抵上冰凉的墙。

——我以后每天都会来看你的,一直到找到你自杀理由、安心投胎那天,也会亲自送你。

一直到投胎那天,也会亲自送你。

亲自,送你。


? 在江阳跳楼的几分钟前,我在电话里跟他说:求求你了,去死吧。
我们曾是亲密无间的姐弟。
当然,只是看似亲密无间罢了。
在他出生的一瞬间,我在父母眼中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一颗心,可能会分成两份或是好几份,却绝不可能分的平等均匀。
拥有两个以上孩子的父母,绝不可能给予几个孩子同等的关爱。
即使他们伪装的很好,掩埋于内心深处的偏袒却还是会不经意流露出来。
比如父母来接我们放学,第一个牵起的总是江阳的手,随后才将另一只手伸向我。
比如考试成绩下来时,父母总是顾着安慰成绩倒数的江阳“下次努力就好了”,而考了第一的我却站在一旁无人问津。
比如我跟江阳抢同一个玩具或是同一个电视遥控器时,父母总是理所当然的命令我让给他。
做姐姐的,就应该让着弟弟。——这是世界上每对父母的经典台词。
那我就让。
从小时候,一直让到长大。
尽管我心中的厌恶和不满已经多到快要溢出胸腔,可我还是尽职尽责的扮演好姐姐乖女儿的角色。
因为这个家很有钱。
父亲经营的公司日渐壮大起来,我们的零花钱也渐渐多了。我不用再跟江阳抢电脑零食和遥控器,不用再跟他抢任何东西。他有的东西,我都有。
金钱能够大大的满足我的虚荣心。
穿着飘飘欲仙的裙子,挎着名牌包包,走在校园里,接受那些男生的目光洗礼,让我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我不是那个在家里总是遭受忽视和冷漠的可怜小女孩。
我不是那个忍气吞声假装懂事的虚伪姐姐。
直到父亲宣告家里的公司即将破产。
因为财务的问题,爸爸甚至被拘留了。
裙子没有了,包包没有了,化妆品没有了,电脑没有了,全部没有了。
我又变回了那个可怜小女孩。
我原以为江阳这个天真无邪的公子哥儿会比我更加崩溃,可刚满18岁的他居然轻抚母亲的背,像个大人一样,低声劝她不要哭了。
为什么。
为什么平时没心没肺的他心理承受能力却如此强大?
为什么小我四岁的他却比我懂事的多?
因为从他出生开始,父母就给予了他无限的关爱,他们一门心思教育他宠爱他,致使他成为现在这种内心强大的人。
而我。
从小就被忽视的我。
却沦落成了如今这个自私、狭隘、脆弱的小丑。
这不公平。
一点都不公平。
我跌跌撞撞的跑到酒吧买醉,凌晨三点时,江阳出现在了我面前。
“这样自暴自弃有用吗?”他抓住我的手腕要把我拽出酒吧。
“你知道破产意味着什么吗?”我甩开他的手,“破产,就意味着你不再是公子哥儿,你的朋友不再鞍前马后的跟随你了,你的女朋友不再冲你甜甜地笑了,我们会没有房子住,会没有饭吃,甚至会不得不辍学。一夜之间,什么都没了。”
“那些东西有那么重要吗?”江阳沉声说。
“你是不是想说,只要家人在一起,任何难关都可以度过?”我嗤笑,“别天真了!接下来的日子,我们面对的,将会是无休止的绝望!说不定爸会坐一辈子牢!即使他侥幸出来了,一夜之间从老总沦为平民的他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他会自暴自弃,会摔东西,会发脾气,而我们处于更年期的母亲,会每天以泪洗面,说不定还会动轻生的念头。”
“不会的。”江阳无力的说。
他连自己都说服不了。
我拿起一个酒瓶,猛地砸碎,然后用瓶尖对准自己的手腕,冲他笑:“死掉就好了,就不用承受那么多压力了。”
江阳一掌打飞了我手中的酒瓶,语气微微颤抖:“你疯了吗?”
我瘫坐到地上,捂脸痛哭。
江阳把我抱在怀里,低声说:“别怕,有我呢。”
有我呢。
有我呢。
——正是因为有你,我才会沦落如此境地,你为什么就是不明白呢?
尽管我对他怨恨至极,他却始终对我这个姐姐死心塌地。
他总能在我被父母遗忘在角落时,跑过来找到我,把我的难堪和尴尬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下。
我故意炒难吃的西瓜皮给他吃,他居然吃的津津有味,还竖起大拇指夸赞好吃。
我交第一个男朋友时,他眼中居然流露出哀伤的神色,忿忿的问我他哪里比不过那个所谓的男朋友。
甚至连他后来交往的女朋友,身上都有我的影子。
这么个单纯无知的弟弟,在看见心爱的姐姐精神崩溃拿着瓶尖要自杀时,内心肯定会有所触动吧。
其实我也没那么崩溃。
金钱的确能满足我的虚荣心,但毕竟是身外之物。
随便找个有钱的男朋友就能解决一切烦恼,我根本不需忧愁任何事。
只是趁此机会刺激一下江阳罢了。
只是一个小小的契机。
听完我那番状似痛苦绝望的话后,当他每次看见看守所里自暴自弃的父亲,看见以泪洗面日渐憔悴的妈妈,还得提防着我这个做姐姐的轻生自杀。纵然他内心再强大,恐怕也承受不了如此压力。
尤其是在经历了袁礼和陈华杉的双重背叛后。
可他依然没心没肺,吃饭时讲一些无聊的冷笑话努力逗母亲笑,抢着干家务替母亲分担压力,甚至还瞒着母亲偷偷在外面找兼职。
而整天只知道吃饭睡觉上网的我,总被母亲责骂是赔钱货。
如果他不是我弟弟该多好。
如果他不是我弟弟,我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对他心怀妒恨,说不定还会觉得他是个好孩子。
而正因为他是好孩子,才衬出了我有多么阴暗和卑微。
只要他存在一天,我就会永远活在永无止尽的黑暗。
如果他死掉就好了。
这是从小就掩埋在我内心深处的期望。
江阳哪里知道,当我跟他同桌吃饭时,当我跟他坐在同一个沙发上看电视时,当我跟他一起走在上学路上时,我心底满满的,都是——去死吧。

我一点都不恨他,这一切并不是他的错,他只不过是一个天真幼稚的傻弟弟而已,但我还是渴望他死掉。

光想象一下得知江阳死掉后父母伤心欲绝的脸,我就能开心的笑出声来。

所以。

在他坐在电脑前苦思冥想找兼职时,我站在他身后,说:“几年前爸妈给我们买了保险。如果我们其中一个死了,保险公司就会赔偿我们家一大笔赔偿金,那样爸爸和公司就有救了。”

所以。

江阳身形一顿,转过头望向我,眼底一片阴霾。

我面无表情地与他对视:“你不会让我去死的,是吗,弟弟?”

他当然不会让我去死。

因为我是他最亲最爱的姐姐。

江阳跳楼之前,母亲在家里割了脉。我看见她拿着刀片。精神恍惚的进了卫生间。

——脆弱而又不负责任的更年期妇女。

我若无其事的坐在沙发上看电视,直到听见卫生间传来肉体倒地的声音。

我眼睛盯着电视屏幕,拨通了江阳电话。

“妈刚刚割腕了。”我说,“可是我不打算送她去医院。”

江阳没有说话,听筒里传来呼呼的风声。那时我还没有意识到他在学校顶楼。

或许那时他只是想吹吹风,或是抽支烟。

“就这样死了也好,活着太累了,不是吗?”我继续说。

电视里在播放一个广告,扎着马尾辫的小女孩牵着弟弟的手小心翼翼地过马路,两只小手紧紧攥在一起。

“还记得以前我说过如果你将来嫁不出去我就养你一辈子吗?”江阳低声说,语气微微发颤,“我保证,会努力赚钱,我会养你的。所以你快点把妈送到医……”

我厉声打断他:“养我?你拿什么养?你马上高中毕业了,上大学会花费巨额的费用!辍学出去找工作?一个刚满18岁的废物又能干什么?所以说你到底要天真到什么时候!?”

我抬高音量:“知道吗?跟你做姐弟的这十八年来,我没有一天不希望你去死。”

“你的存在,对我来说是最大的痛苦。”

“即使我们家没有破产,爸没有坐牢,我也还是希望你去死。”

“所以,求求你了,快去死吧。”

然后我决然的挂掉了电话。

就像普通的姐弟吵架。

吵完架之后,会和好,互开玩笑。

当我把母亲送到医院时,得知了江阳跳楼的消息。

那个没心没肺、乐观向上的弟弟江阳,终于如我所愿的死了。

这个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死了。

江阳临死前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所有人都不知道他曾在跳楼前跟我通过电话,他的手机摔碎了,SIM卡没有受损,可我跟他那通最后的通话记录却从卡里消失了。江阳在跳楼前,还细心的删掉了记录,为了我不被警察纠缠调查。

如果现在再来说“江阳,姐姐是跟你开玩笑的,姐姐只是一时冲动,所以你活过来好不好”的话,简直太讽刺了。

家里客厅墙上挂着江阳的黑白遗照。

那是他今年刚拍的二寸照。

照片上的他微微笑着,比阳光还要温暖。

长时间专注的盯着一个东西的话,视线会渐渐模糊,然后情不自禁的落下泪来。

这是正常的生理反应。

所以,当我看着江阳的遗照,一直看到眼泪滑至嘴角,也一定是因为正常的生理反应,而不是在伤心。

去拘留所接父亲时,他精品佛老了十岁,被母亲搀扶着才能勉强走路。回到家后,抱着江阳的照片失声痛哭。

这就是报应。

可我却并没有畅快淋漓感。

因为我忽然意识到,纵使他们现在再悲伤,也终究会在时间的催化下淡忘一切。他们会渐渐忘记自己曾经有个名叫江阳的儿子,偶尔提起,叹息几声,仅此而已。没有谁会为谁的死伤心难过一辈子。

这就是人类。

我打扫江阳的房间,整理他的书柜,翻他的相册。

就像突然才意识到他是我亲弟弟一样。

“下辈子,你不要做我弟弟了。”我对照片上灿烂笑着的江阳说。

——对不起。

这三个字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因为一旦说出口,就全盘皆输了。我这些年所有的怨恨、妒忌、难过、绝望,全部成了笑话。

直到钱小道的出现。

“如果我告诉你,江阳不是因为袁礼自杀的,你会信吗?”这个看上去毫无存在感的小男生,说出的话却让我愕然的瞪大眼睛。

他接下来说的那些话,更是让我倒抽了口气。

——江阳化作了幽灵,忘记了自己自杀的理由,被束缚在了学校。只有钱小道一个人看得见他。

听上去就像恶俗的韩国鬼片。

原本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相信这些无稽之谈的。

可当我来到江阳的学校,站在紫藤长廊里,看向钱小道手指指向的方向时,居然莫名感受到了一股压抑的窒息感。

不可能的。

不可能。

我提了很多问题,只有我跟江阳两个人知道的问题,钱小道全部一字不露的回答上来了。

江阳真的存在。

他就站在我面前,他能看见我,我却看不见他,我不知道他是笑还是面无表情,不知道他是高兴还是生气。
刺骨的寒意从我的头顶一直蔓延到脚底。我想逃,逃到家里逃到自己的卧室用被子死死蒙住头。
然后我忽然想起来,江阳忘记了自己自杀的理由,忘记了所有不愉快的事,只能依靠旁人的提示才能一点一滴慢慢恢复记忆。
所以我还是他最心爱的姐姐,还是那个他承诺要养一辈子的好姐姐。
我们还是亲密无间的姐弟俩。
可记忆总有一天是会恢复的。所有的阴暗和绝望终究还是会侵袭江阳的内心。
何况还有个钱小道在旁边掺和。
我不能让江阳再承受第二次临死前的那种滋味。
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他在恢复记忆之前消失。
——我宁愿你带着美好的记忆魂飞魄散,也不愿让你重新想起我丑恶的那一面,对我心如死灰。

?【渴望未来的他】

这几天学校放假,一直在下雨。

做鬼魂的好处就是无论雨下的有多大,都可以不打伞在室外尽情活动。

我两手插兜,踩在一片一片的水洼里,雨打到我身上,又落回地面。

一把伞突然遮住我的头顶。

我扭头看向身后的钱小道,他冲我笑,镜片上沾了几滴雨水。

“不是放假了吗?你还来干嘛?”我说。

“想见你。”他一本正经的答。

我咂嘴,直挺挺往前走:“少肉麻,你不是跟慕容泉告白了吗?怎么不找她玩去?”

“那天我跟她告完白后……她给了我一拳。”钱小道闷闷不乐的说。

我幸灾乐祸的大笑,笑着笑着,听见身后的钱小道低声说:“可不可以,不寻找自杀的理由了?”

雨声很大,我怀疑自己听错了。

钱小道声音很低:“如果找到最后,发现致使你自杀的,是你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原因,那岂不是又要承受第二次那种痛苦?”

“为什么,非要去寻找痛苦的根源呢?就这样无忧无虑的呆在校园里,不是很好吗?”

“暑假过后我就申请住校,我们一起聊天,一起看漫画,一起看球,就这样过一辈子,好吗?”

“谁要跟你过一辈子!”我嫌弃的皱起眉。

钱小道接着说:“虽然我总有一天会从这个学校毕业,但我将来会报教师专业,大学毕业之后就回来做老师,我们还是每天都能见面。”

“那你18岁的时候,我是18岁,你20岁的时候,我还是18岁,你30岁的时候,我他妈还是18岁,老子岂不是很亏?”我不爽的双手抱臂,“你还是抓紧时间找出我自杀的理由吧,老子赶着投胎呢。”

“……我不。”

还会顶嘴了!

我大怒,组织了无数种语言准备好好训斥这小子一顿,转过身,却看见钱小道正别过头,摘下眼镜偷偷擦眼泪。

“你哭什么?”我说。

“雨打到我眼睛里了。”

“看来这雨跟我一样,有穿透镜片的技能。”

钱小道不吭声,用手捂住眼睛,眼泪从他的指缝流出来。

“别哭了。”我走近他。

“没哭。”他哑着嗓子道。

“好吧。”我叹了口气,“怕了你了。”

他一顿,抬脸看向我,瞪大哭红的眼睛:“你答应我了?”

我冷哼:“不就一辈子么,过就过。”

钱小道高兴的笑起来,他忘了戴回眼镜,两只小眼睛笑的眯成了一条缝。

“以后我要教你打篮球你不准再找各种理由推脱了!”我说。
“嗯。”
“写信给海贼王的作者催他赶快更新下一章!”
“……嗯。”
“再有人欺负你你要给我狠狠欺负回去,不准躲在器材室抹眼泪了!”
“……嗯。”
“下次我想看苍井空的片子或是去女生宿舍,你不准阻止我。”我严肃道。
“说起这个,”钱小道答非所问,“那天我去你家,在你房间床底翻出了好几张H碟……”
他咳了咳:“我帮你销毁了。”
“你可以自己留着看的,那些都是珍藏版。”我惋惜道,“对了,你最近怎么不带我姐来看我了?”
钱小道脸色一变,手上举的伞差点掉到地上。
“你怎……”我没来得及说完整句话,就看见两个熟悉的人影打着伞朝我们这边走过来。
是陈华杉和袁礼。
钱小道顺着我的目光看过去,支吾道:“陈华杉怎么也来了?”
“什么意思?”我眉头一跳。
“袁礼跟我约好今天在学校见面,说有重要的事要告诉我,是关于你的。”钱小道小声说。
“你他妈是傻逼吗!?”我吼道。
我跟陈华杉从小一起长大,深知他的脾性,只要有人敢得罪他,哪怕豁出性命,他都会一雪前耻,狠狠地报复回来。
所以那天得知钱小道拿酒瓶把他给砸了之后,我才会一时气结,冲钱小道发火。
钱小道这白痴无疑于在把自己往火坑里推。
如今我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却没想到居然是袁礼出面诱骗了钱小道。
“快跑啊蠢货!”我冲傻站在原地不动的钱小道喊道。
钱小道如梦初醒,调头开跑,却已经被大踏步走过来的陈华杉一把揪住了衣领。
“你想跑哪儿去?”陈华杉勾起唇角恶劣的笑,揪住衣领的手慢慢移动到钱小道的脖颈,用力勒住,硬生生将他往游泳池那边拖。
雨下得很大。
校园里除了他们,再没有其他人。
我眼睁睁看着钱小道毫无反手之力,任人宰割的被拖到游泳池,脑袋被生生按进泳池。钱小道痛苦的挣扎着,连救命都喊不出。
他不会游泳。
如果我还活着,一定会狠狠把陈华杉揍翻在地,用力抱住钱小道告诉他别害怕有我在。
可我已经死了。
我只是个一无是处的幽魂。
我救不了他。
我什么也做不了。
“上次被你砸过的地方直到现在还隐隐作痛呢,”陈华杉猛地将钱小道的脑袋从水里拽起来,附在他耳边轻声说,“你说我该怎么报答你才好呢?”
钱小道呛了好几口水,拼命的张大嘴呼吸。陈华杉笑着又把他的脑袋按进了泳池里。
袁礼沉默的打着伞站在一边,始终不发一语。
“小礼,华杉,求你们了,”我冲他们跪下来,颤声说,“停手吧。”
钱小道艰难的转脸看向我,用口型跟我说:“我没事。”
下一秒,他就被陈华杉一脚踹进了泳池。
陈华杉冲在水里扑腾的钱小道做了个拜拜的手势:“喝个够吧。”
然后他钻进袁礼的伞底,搂住她的腰,扬长而去。
我跌跌撞撞的跳进泳池,身体坠入水中的一刹那,精品佛有无数沉重的钢铁朝我压过来,企图将我埋进池底。我使不上任何力气,看见离我两米远的钱小道扑腾的幅度渐渐减弱。
我艰难的游向他,向他伸出手,他冲我虚弱的笑,试图抬手抓住我,可我们都忘了,我跟他,是触碰不到的,他的手穿过我的手,身体直直沉了下去。
我愣在原处,眼睁睁看着钱小道被水流吞没。
不要。
不要。
老天爷,你不能这样对我。

【看不见未来的他】

当我睁开眼睛,印入眼帘的是慕容泉近在咫尺的脸。她的双手放在我的胸口不停按压着,似乎还打算低头用嘴渡气给我。见我醒了,立即弹开了。
我想跟她道谢,却咳了好几口水出来。
“连游泳都不会,你还是不是男人啊!?”慕容泉骂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

“我这几天一直被爷爷罚留校学习。”她闷声说,“刚刚我看见那个黄毛跟袁礼从泳池这边出来,就好奇的过来看看。没想到看见你这只猪泡在水里。”

“谢谢。”我冲她感激的笑笑。

“笑屁啊,”慕容泉白了我一眼,“都是你害我衣服全湿透了!”

我一边道歉一边打量四周,却找不到江阳的身影。

甚至第二天,第三天,我都没有再看见江阳。

他一定是躲到了某个角落默默愧疚没能救得了我,过几天心情好了就会出来。

明明比我大两岁,却像个小孩子一样。

李老师又一次找我谈话。

敲开李老师办公室的门,我发现江南也在里面。

该来的总是要来。

“你自己算算,因此江阳的出现,你原本平静的生活发生了多大的变动?经历了多少危险?”李老师语重心长,“是时候回归你原先的生活了,小道。”

如果没有江阳,我就不会认识袁礼和陈华杉,更不会因为拿酒瓶砸破陈华杉的脑袋,也就不会被陈华杉报复的推进泳池里。

可是如果没有江阳,我就还是那个每天被同学欺压恶整、唯唯诺诺、没有朋友、不敢跟喜欢的女生表白的懦夫钱小道。

“不是江阳的错。”我握紧拳头,“砸破陈华杉脑袋的是我,遭到报复也是意料之中的,根本不关江阳的事。为什么总要把错怪到江阳身上呢?”

最可怜最无辜的人明明是江阳才对。

“你打算就这样跟江阳一人一鬼的过一辈子?”一直沉默的江南突然开口。

她直直地注视着我,跟江阳相似的眉眼让我的心一阵抽痛。

明明是江阳最亲的家人,明明是江阳最信赖的姐姐。

却是最渴望江阳的魂魄从这个世界消失的人。

“小朋友,做人要现实点,你现在才高一,情商智商都还停留在低级阶段。”见我没有吭声,江南继续说,语气嘲讽,“你总有一天会毕业,会离开这个学校,大学毕业回这个学校做老师?你能保证自己一定考得上教师专业吗?就算你考上了,你又能保证自己一定会被分配到这个学校吗?而且,那么多年过去了,这个学校还会存在吗?退一万步讲,你成功做了这个学校的老师,请问,你能一辈子吃喝拉撒都呆在学校吗?你要工作、结婚、生子,还有年迈的父母等着你去养老,你会有忙不完的事,你会慢慢忽略江阳,不得不抛下他去做你自己的事。”

“一辈子,说短也不短,说长也不长。”江南走近我,一只手按住我的肩膀,“你说不定哪一天就会死,死在你家床上,死在马路上,或是死在医院,再也来不了学校,到了那个时候,江阳一个人呆在这个已经物是人非的学校,整夜整夜孤独的游荡徘徊,会有多绝望,你能体会吗?”

不会的。

不会像她说的那样的。

我的手心冒出大滴的冷汗,呼吸有点不稳。

“与其让江阳做一个寂寞可怜的孤魂野鬼,不如让他早日超生,脱离苦海。”

“江阳是我弟弟,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好。”江南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里。

为他好。

好一句为他好。

我倒退几步,转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办公室。

经过前几天的大雨洗礼,蓝天变得更加明亮。可我眺望远方,却看不见自己的未来。

未来到底会怎么样,我们谁也不知道。

跟慕容泉表白那天,太阳很烈,j□j的皮肤被晒的很红。

即使你不喜欢我,看见我就讨厌,想方设法恶整我,我也喜欢你。

我这么跟她说。

然后我看见江阳转过身,一个人默默离开了。

我盯着江阳的背影,继续对慕容泉说:“曾经,我以为自己就是这么喜欢你。”

“曾……经?”慕容泉一愣。

“曾经我觉得你就是耀眼的光,班上的男生都追捧你,大家都喜欢你,我就觉得自己也应该喜欢你,这样才会合群。”我说,“听完你刚刚讲的对江阳的感情,我发现自己对你的感觉根本不配称为喜欢。”

慕容泉一拳挥向我的脸:“不喜欢我最好!谁稀罕你喜欢了!?我喜欢的人从始至终都只有江阳!”

“谢谢你喜欢他。”我捂住脸冲她笑。

“啊?”

“谢谢你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迅速忘掉江阳,把关于他的记忆抛之脑后。”

慕容泉虎视眈眈的瞪着我:“凭什么是你谢我?你以什么身份来谢我?你是他弟?还是他舅?”

“我是他朋友。”我说。

以前一听见朋友二字就会刻意回避,现在却是满心都是暖意。

“你也是,”我看着面前这个我暗恋了整整一年的女孩,“你也是我朋友。”

慕容泉冷哼一声,别扭的转过头去:“看在你是江阳朋友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当你的朋友好了!”

朋友。

我跟江阳,真的是朋友吗。

当我回过神来,才发现不知何时江南突然出现在我身旁,跟我一起趴在阳台上抬头看天。

我抬脚准备走人,却听见江南平静地说:“江阳是因为我才自杀的。”

我停下脚步,手机在同一时间震动起来。

“如果江阳磕磕绊绊寻找到最后,发现自己自杀的理由,居然是我这个最亲最爱的姐姐,他该会多绝望呢?”

“只要他还存在于这个世界,就总有一天会想起自己自杀的理由。”

“作为江阳的朋友,你也不想眼睁睁看着江阳身陷绝望无法自拔吧?”

“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趁他还没有被绝望和怨恨吞噬沦落成怨灵,早日助他升天。”

我掏出手机,是袁礼发来的短信。

——“没有被淹死算你走运,那么我遵守诺言把上次约定的事告诉你。我之所以背叛江阳,是因为他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跟我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他都在谈论他那位所谓的姐姐。我可不想跟一个恋姐的男生谈恋爱。”

我收起手机,看着面前一脸平静的江南,抬起胳膊,想挥向她的脸,最终还是颓然的放下。

江南勾起唇角笑,精品佛在自嘲,又像是在嘲笑我。

我左手用力握住自己的右手,防止它们剧烈的颤抖,抖着声问:“要怎么做,才能帮助江阳升天?”

——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他好。

为他好。

“首先,需要你帮忙引出他,指出他的所在处。”江南回答。

“姐!钱小道!”楼底突然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顺着声音看过去,看见江阳正站在楼下朝我们挥手。

他脸上带着阳光灿烂的笑,精品佛能融化世间一切黑暗。

9.我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

?我从顶楼一跃而下,猛烈地摔向地面,我甚至听见了自己体内骨头的断裂声。
他站在我面前,嘴角微微弯起,冲躺在血泊中的我温柔地笑。
我努力想回忆起他是谁。
却忽然发现,我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
他朝我伸出手,脸上的笑容看上去温暖极了。
我慢慢抬起胳膊,紧紧握住了他的手。
【消失的阳光】
江阳自杀那天,我的书包被慕容泉带领一群人扔进了厕所。我蹲下身去捡,被一个男生重重踹倒在地。慕容泉站在一旁把玩着自己的指甲,一脸无所谓。
以前她明明不是这个样子的。
去年夏天,我升上了高中。
大人告诉我,升上高中意味着我迈向了成熟的第一步,我不再是受了欺负就躲回家哭的小孩子。我会长高,会变强壮,会融入圈子,会交很多很多朋友,会参加各种社团活动,一切都会好起来。
我满心期待着。
然而跟初中一样,我在班里依然是毫不起眼的角色,没有人注意到我的存在。
除了班长慕容泉。
当我被大家孤立在外,只有她冲我甜甜地笑,认真的指出我作业本上的错误。
我毫无抵抗力的跌进了她的笑容里,且越陷越深,无法自拔。
打扫教室、翘课给她买零食、帮她搬桌子拎书包。
只要她冲我笑一下,轻轻的说声谢谢,我就觉得整个世界都明亮了。
直到班上有个男生偷走我的日记,当众读出了我对慕容泉的表白,将我隐藏在心底的秘密毫不留情地暴露在了大庭广众之下。
在全班的起哄声中,我看见慕容泉直勾勾的盯着我,眼中没有一丝笑意,而是彻彻底底的厌恶。
接下来就是无休止的欺凌、嘲讽、羞辱。
每个人都在对我冷嘲热讽。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居然敢招惹慕容泉。”
“谁不知道慕容泉喜欢高三的江阳啊,你摆明了往枪口上撞。”
“江阳人长的帅,家里又有钱,你连人家一个衣角都比不上,还敢喜欢慕容泉?”
“所以说越是下等的垃圾越容易不自量力,平时对你好一点还真蹬鼻子上脸了。”
“凭你这个垃圾,也敢跟江阳比?”
江阳这个名字,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砸进我的生活中,无论我如何努力,都抹不掉这两个字。
那天我当着慕容泉的面,我跪坐在厕所的地上,一本一本捡起浸在水里的书,装回书包里,然后踉跄的站起身,去了顶楼。
我听见身后有人说:“这小子该不会跑去跳楼了吧?”
慕容泉冷笑道:“那就让他跳啊,死了才好,眼不见为净。”
来到顶楼,我将湿透的书包和课本平铺在阳光下,然后趴在栏杆上,看着天空发呆。
直到一只手忽然伸过来拍拍我的肩,说:“小子,你有什么事想不开?”
我回过头,看见了传说中的江阳。
他在学校很有名,再加上慕容泉喜欢他,就算我不想认识他,也必须认得。
江阳在操场打篮球时,四周总是围满了尖叫的女孩子,我站在教学楼阳台上,经常远远地看见他拿着球突破重围灌篮的样子。
在大家面前飞扬跋扈的慕容泉,面对江阳,总是小心翼翼地躲在角落,连像其他女孩子一样上前递瓶冰水给他的勇气都没有。
这就是喜欢。
如今这个被慕容泉深深喜欢着的江阳,就站在我面前。
他严肃的皱着眉,似乎以为我要跳楼自杀,手紧紧地抓住我的肩膀,生怕我跳下去。
我连与他对视的勇气都没有,低垂着头,小声说:“我是来晒书的,没有想不开。”
江阳愣了愣,才发现满地都是湿了的课本,自嘲的笑了笑,不再搭理我,点了根烟抽了起来。
他和我一起趴在栏杆上,对着天空吐烟圈。
我被烟雾呛得咳了几声,江阳扭头看我,用胳膊肘捣捣我,将烟盒递向我:“来一根?”
“抽烟对身体不好。”我说。
江阳嗤笑,微风吹起他的头发,淡淡的烟草味飘进我鼻子里。
他看着天空,我看着他,听见他喃喃自语:“无论发生任何事,都不要自杀。”
我在心里回应他:“说的对。”
书本很快晒干了,我整理好书本,临走前,捡起他丢在地上的烟头,对着他的背影说:“再见。”
他没有吭声,更没有回头看我一眼。
当我走下第一个阶梯时,江阳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自己那时为什么会停下脚步。
我回过头,看见江阳对着手机的来电显示顿了几秒才接起来,先是长久的沉默,然后低声说:“还记得以前我说过如果你将来嫁不出去就养你一辈子吗?”
大概是女朋友吧。我心想。
他后面说了什么我没听清,转身准备离开。一阵风吹来,我怀中抱着的一张试卷飞了出去。我上前两步想捡回来,却看见接完电话的江阳不知何时爬到了栏杆上,朝前伸出了脚。
我下意识扑过去,在他坠下之前隔着栏杆抓住了他一只手。
像是受了蛊惑之后猛然惊醒般,江阳瞪大眼看着我,他的身体悬在半空中,我死死抓住他的手,颤声说:“刚刚那句无论发生任何事都绝不自杀,是开玩笑的吗?”
江阳无力的苦笑:“有些事,好像真的只能用死亡解决。”
他不想死。
他的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对生存的渴望。
手上的重量渐渐加重,我使出全身的力气握紧江阳的手,他的手腕已经被勒出很深的红印子。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我咬着牙,说。
“希……望?”江阳的眼神中浮现出我看不懂的情绪。
“一切都会好起来的。”我冲他笑,但我知道自己一定笑的很难看,“明天的太阳照常会升起,天空依然明亮,喜欢你的人依然喜欢你。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他直直地注视我,突然伸手抓住栏杆,说:“你说的很有道理,而且马上都放暑假了,现在死,好像太亏了。”
“……”
我松了口气,尝试着把他拉上来,眼角的余光突然瞥见满地的试卷和课本。刚刚因为要腾出手救江阳,我顺手扔掉了它们。
慕容泉那张带着嫌恶表情的脸一瞬间浮现在我的眼前。
她厌恶的命令我离她远一点的样子,她抄起黑板擦砸向我的样子,她抬手将我的课本丢进马桶里的样子。
还有最开始,她冲我微笑的样子。
如果没有江阳,她是不是就会变回以前那个认真指出我作业本上错误的班长了?
是不是就不会心心念念都是他了?
是不是就不会拿我跟他作对比、然后肆意嘲笑羞辱我了?
所以,我在干什么?
为什么要上去拉他?
为什么要阻止他自杀?
为什么要跟他说什么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一切都会好起来?
为什么要拼尽力气去救这个致使我跌进痛苦深渊的罪魁祸首?
像是突然间醒悟了,所有阴暗可怕的心思在一瞬间全部钻进我的脑袋里。
就那么一瞬间。
我看着面前的江阳,他在等待我把他拉上来。
我慢慢松开了抓住他的手,说:“我没有力气了,你抓着栏杆坚持一下,我去找人帮忙。”
江阳看上去很疲累,刚才那番折腾消耗了他不少体力,他现在的力气仅够抓住栏杆,但他依然支撑着冲我笑:“我等你。”
我转过身,弯腰捡起试卷和课本,还有那只烟头。不敢回头看身后艰难支撑着的江阳,逃也似的冲下了楼。
中途楼梯上有零散几个人路过,只要我喊住他们,带他们去顶楼,江阳就有救了。可我的大脑和舌头像是不会运转了,我的双脚控制不住的想要逃。我迫切的渴望逃离学校,逃离那个冲我微微笑着说会等我的江阳。
可我一跑出教学楼底楼的大门,江阳就直直坠落在了我脚下。
我低头看着溅在自己鞋上的鲜红色血液,才蓦然清醒。
——我等你。
江阳躺在血泊中,眼睛微微睁开,一动不动的盯着我。
我的双手剧烈颤抖着,怀中的课本全部砸落在地,其中一张试卷飞到了江阳脸上,恰好盖住了他那双直勾勾注视着我的、死不瞑目的眼睛。
急救车迅速过来拖走了江阳的尸体。
然而这仅是个开始。
我手脚冰凉的站在不远处,看见了完好无损站在大楼底下的江阳,或者说,他的鬼魂。
他甚至抬手冲我打了个招呼。
所以当那天晚上他出现在我们班教室时,我心如死灰的以为,他一定是回来找我复仇的。
然而。
“我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厕所的灯忽明忽暗,他歪头冲我轻松的笑笑,“你去帮我查出来。”
他忘记了。
忘记了自杀的理由,忘记了所有不愉快的回忆,忘记了我。
但这依然消减不了我对他的恐惧。
可我无处可逃。
只要我还在这个学校上学,就一定会遇见他,他就像尽职的背后灵,时刻跟随在我左右。
我甚至绝望的想到了转校。
直到那次被关在器材室。
我从小就怕黑。在狭小密闭的器材室更是恐慌的不能自已。
一想到可能会被关一整夜,我陷入深不见底的绝望中。
是江阳化解了我心中的不安。
虽然他不耐烦的紧皱着眉头,嘴上骂骂咧咧,甚至以此威胁我替他寻找自杀的理由。
但他却像一个发光体,照亮了狭小密闭的黑暗空间,让我不安而又慌张的心,慢慢沉静下来。
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器材室的床垫上,他有一搭没一搭的讲冷笑话给我听,如果我不笑,他就板起脸冲我怒目而视,我立即弯起嘴角赔笑,他才清清嗓子接着讲下一个。
其实……他也没那么可怕。
我开始渐渐习惯江阳的跟随,习惯江阳脸上戏谑的神情,习惯江阳不耐烦的粗口,习惯江阳嘴角弯起的弧度,习惯江阳每天早上出现在校门口,双手插兜冲我道声早安。
他是我人生中结交的第一个朋友。
朋友,多么温暖的词汇。
然而这位给我带来无限温暖的朋友,却是被我亲手害死的。
他一无所知的跟随在我左右,冲我皱眉冲我笑,甚至主动帮助我追求慕容泉。
我心中的悔恨伴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深。
如果那时没有松开手就好了。
如果江阳不要恢复记忆,一直陪在我身边就好了。
我们一起看漫画、看球赛,一起聊天。
我以为我们可以就这么过一辈子。
一切只是我以为。
当江南一脸平静的说出“江阳是因为我才自杀的”时,我扬起手,试图替江阳给她一巴掌。
可是最没资格打这一巴掌的人,其实是我才对。
在最后时刻给了江阳活下去的勇气是我,放开江阳手的却也是我。
我才是最不可原谅的罪魁祸首。
而江南凑到我耳边轻声说:“迟早会想起来的。”
迟早会想起一切的。
迟早会恢复自杀前所有的记忆。
迟早会想起他的亲姐姐和我这个所谓的好朋友,就是致使他死亡的真正理由。
迟早会从阳光、乐观、无忧无虑的江阳变成满腹怨恨、被黑暗和痛苦活活吞噬的怨灵。
温暖治愈的笑脸,迟早会消失的。
我没有勇气去想象江阳知晓真相后会用什么样的表情看向我。
连想都不敢去想。
答应江南协助他们一起送江阳升天那天,我跟江阳一起走遍了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他一无所知的陪我闲逛,以为我只是心血来潮想参观学校。
却不知我是打算留下与他在一起的美好回忆。

我们来到操场,江阳又做了个标准投篮姿势,接受我崇拜的目光后得意的说:“你小子给我好好练球,争取加入校篮球队,到时候混个队长当当,不愁没女孩子追!”
我咳了咳:“……我又没想让女孩子追。”
“那男孩子?”江阳斜瞄着我。
我窘着脸不说话。
江阳戏谑的笑,随即又一本正经道:“到时候,教慕容泉投篮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我愣住,看着他脸上认真的表情,胸口微微发闷。
接着又去了器材室。
江阳蹲下身研究器材室的大门,道:“下次如果再被关在里面,就用吃奶的力气去踹门,我观察过了,这个破铁门已经生锈了,一踹就开。”
不踹开也没关系,反正有你陪着我。
很想这样跟他说。
可话到嘴边,却成了淡淡的一句“嗯”。
然后是图书馆。
“我活着的时候,一次也没有来过图书馆。”江阳站在一排书架前,一身白衬衣的他显得很温顺,看上去就像来图书馆认真看书的乖学生。
“这几天一直跟着你呆在这里看漫画,感觉倒也不错。”江阳继续说,似乎是看中了书架上的一本书,伸手想去拿,于是理所当然的穿了过去。
我鼻子一酸,伸手抽出他想要的那本书,看见封面上的书名,《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
我一直在你触手可及的地方。
我们却永远也触碰不到对方。
食堂。
江阳喋喋不休的跟我讲哪些菜好吃哪些菜是狗屎。
“你个子不矮,就是太瘦了,老子一口气就能把你吹出校门了。”江阳上下打量我的身板,忽然凑近我,对着我轻轻吹了口气。
我一脸黑线:“你还真打算把我吹走啊。”
“所以,”江阳咳了咳,“为了不被我吹走,你要多吃点饭。”
“嗯。”我笑着点头。
江阳顺手指向2号窗口:“那个窗口的大姐每次盛的米饭最多,给的肉块也多,用的勺子是最干净的,以后排队记得排2号。”

我惊讶于江阳居然会注重这些细节,下一秒便听见他摸着下巴道:“而且那个大姐的胸很大。”

“……”

最后是泳池。

我们并排站在泳池边,那天被陈华杉按进水池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

那个时候毅然决然朝陈华杉和袁礼跪下的江阳,始终印在我脑海里,我记得他当时脸上的表情,他的痛苦和绝望,我全部知晓。

就在前几天,陈华杉和袁礼死了。

据说是陈华杉骑摩托车载着袁礼,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车后座的袁礼被甩出了三米远,头部重重撞上水泥地,而陈华杉则被摩托车的零件戳穿了胸口。

这件事上了本地新闻,每个人都在议论他们俩的死亡。

我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江阳。虽然他们是无情的背叛者,但江阳一定不希望他们以那种方式结束生命。甚至会为了他们的死伤心难过。

江阳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笨蛋。

我转脸望向身旁的江阳,他也正注视着我。

我们久久对视,微风拂过我的脸颊,痒痒的,却无暇伸手去挠。

直到江阳开口打破静默的气氛:“跳下去。”

……哈?

“你得学会游泳。”他认真的说。

我退后两步:“我怕水。”

“越是害怕越要攻下它。”江阳煞有其事,做了个要我跳下去的手势。

我掉头就走,身后传来江阳的怒吼:“你他妈怎么跟个娘们似的!”

我继续飞快的往前奔,他轻而易举追上我:“好了好了,不逼你了就是。”

我松了口气。

然后听见他小声嘟哝:“反正以后的日子长着呢,有的是时间督促你学游泳。”

——反正以后的日子长着呢。

我停下脚步。

“干嘛?”江阳挑眉。

“没什么,”我冲他笑,“我会学游泳的。”

他满意的点点头,双手插兜,一个人走在我前面,留给我一个后脑勺。

我慢慢跟在他身后,用口型对着他的背影说,对不起。

最终我也成了背叛者,对不起。

无法遵守承诺跟你过一辈子,对不起。

江阳像是感应到了什么,转头看向我,嘴角似乎带着一丝异样的笑容,当我努力想看清楚时,他又把头转过去了。

第二天,李老师没有来学校。我们班又换了位代理班主任。

代理班主任表情沉痛的向我们宣布:“你们的李老师昨天晚上遭到入室抢劫,因为奋力反抗,被歹徒残忍杀害。歹徒现在还不知下落,希望大家在哀悼李老师的同时,也注意外出安全……”

我有片刻的愣神,手心冒出层层冷汗。

袁礼、陈华杉、李老师,一个接着一个的死了。

真的只是巧合吗?

抬起头,我看见像往常一样倚靠在我们班教室门口的江阳,正歪着头冲我笑。

我使劲锤了下脑袋,驱散那些不正常的念头。

只是意外。

嗯,一定是意外。

李老师已经去世,我本以为让江阳升天的事就此搁浅了,却接到了江南的电话。

她冷静地说:“我会想办法请别的法师,总之江阳近期必须消失。”

“你真的是为江阳好吗?”我说。

江南没有吭声。

我继续道:“你真的确定李老师,或是什么别的法师,能让江阳成功升天吗?其实这种事谁都不能确定吧?如果,江阳没有升天,而是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或是魂飞魄散,你也无所谓吗?”

长时间的静默后,江南在电话那头低笑一声:“反正都已经死了,去天堂还是地狱,有区别吗?”

握着手机的手用力攥紧,我抬高音量:“你终究还是为了自己,你害怕被江阳怨恨,害怕遭到报复!”

江南好像一下子崩溃了,嘶吼道:“你懂什么?!如果害死江阳的人是你,你也会像我一样每天胆战心惊!害怕不知哪一天就会被他的鬼魂索命!现在陈华杉袁礼和那个姓李的都已经死了,如果我不采取行动,下一个死的就是我!他会来杀死我的!他一定会来的……”

如果害死江阳的人是你。

如果害死江阳的人是你。

明明……就是我啊。

“不会的。不会的。”一直到挂了电话,我都在喃喃自语。

江阳出不了校门,江阳是个善良的笨蛋,无论如何害死袁礼他们的人都不可能是江阳。

绝不可能。

不会是他的。

“钱小道!”慕容泉的喊叫将我的思绪拉回了现实,“晚上放学送我回家!”

“欸?”我一愣。

慕容泉有点脸红,但嘴上依然气势十足:“我可不是因为害怕歹徒才不敢一个人回家的!”

我无奈地点头:“知道了。”

慕容泉放下心来,转身回自己座位,却又伸头望向我,一副欲言又止的神情。当我准备发问时,她又瞪我一眼扭头不再看我了。

纵然慕容泉任性狂妄脾气差,可她其实也只不过是个单纯胆小别扭的小女孩罢了。

我曾视她为耀眼的光,甚至为了她放开了拉住江阳的手,如今我好像真的得到了她的重视。

可我对她的喜欢,背负着我的内心深处的自私和阴暗,背负着江阳的生命,太过沉重,让我喘不过气。

所以,不得不放手。

送慕容泉回家的路上,我们彼此相对无言,路过喷泉广场时,她突然站住,抬起手腕看表,脸上慢慢浮起笑容,嘴里默念:“一,二,三!”

她话音刚落,喷泉刷的一下喷泄而出,形成一个巨大而美丽的水柱,水流溅到了我脸上,我抬手去擦,慕容泉忽然凑过来,按住我的手,踮起脚尖亲上了我的唇。

我呆立在原地,脑袋一片空白。

绚烂的灯光伴随着美丽的水柱,慕容泉闪亮的眼眸和柔软的唇,夜空中浑圆的明月。

水柱落下时,慕容泉离开我的唇,看着我笑:“喜欢吗?”

“欸?”我捂住发烫的脸颊。

“你想哪儿去了?我问你喜欢这个喷泉吗?”慕容泉冷哼。

我结巴道:“喜、喜欢。”

“脸红个屁啊你,跟个娘们儿似的。”慕容泉皱起眉,“不用你送了,我自己回家,再见。”

说完她就转身离开了。

我想要跟上去,她不耐烦的回头瞪我:“不准跟着我!”

我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心中莫名升起一股异样的违和感。

不管是刚刚那个吻,还是她今晚的种种表现。

直到次日上午,我接到江母打来的电话,告诉我江南被送进精神病院了。昨天晚上她一个人在家,忽然发疯,大吵大闹胡言乱语,谁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我的心开始一点一点往下沉。

我走到慕容泉的座位前,说:“那天谢谢你把我从泳池里救上来。”

慕容泉像打量神经病一样瞪着我:“把你从泳池救上来?你说什么梦话?”

我继续说:“昨晚的喷泉很漂亮。”

慕容泉忍无可忍的一拍桌子:“你到底在说什么胡话?什么喷泉?”

心中的疑问一瞬间都被证实了。

昨晚在喷泉边慕容泉埋怨我的那句“跟个娘们儿似的”。

是江阳的口头禅。

而且慕容泉离开我后去往的方向,是江阳家。

我原以为慕容泉家跟江阳家在同一方向。

可慕容泉这几天明明因为被校长惩罚一直留校住宿。

一向飞扬跋扈不可一世对我唾之以鼻的慕容泉,为什么会奋不顾身冒着大雨跳下去救溺水的我。

骑着摩托车夺命狂奔的陈华杉和袁礼,到底是在躲什么,到底是什么样的东西,能让他们惊吓的撞上电线杆。

严谨一丝不苟的李老师家里为什么会突然闯进歹徒,除非歹徒是他所熟悉的人。

能把江南吓疯的又会是什么。
只有一个可能,被江阳附身了的慕容泉。
慕容泉每天都呆在学校,无疑是最方便的附身对象。
可是,为什么。
为什么你最终还是成为了我最不希望你成为的怨灵?
你的笑容、乐观、阳光,全部都是假的吗?都是骗人的吗?
上课铃刺耳的响起来。
我机械的朝教室门外走去,慕容泉抬手拉住我胳膊:“钱小道,现在是上课时间,你要去哪儿?”
我轻声说:“我要去见他。”
慕容泉困惑的皱起眉,不明白我在说什么,但还是松开了我的胳膊,没有说话。
我在她的注视下转身,离开了教室。
我要去见他,然后让他亲自告诉我,一切都是我在胡思乱想。
无论他说什么,我都相信。
哪怕是骗骗我也好。
江阳像往常一样坐在操场上的长椅上,看着体育课上打篮球的学弟学妹。
我站在他身后,说:“你早就记起了自己自杀的理由,对不对?”
江阳的后背僵了一下,回头看向我。
我坚持着与他对视,拳头紧紧攥起来。
僵持了半会儿,江阳叹了口气,眼神变得很温柔,低声说:“昨晚我以慕容泉的身份回了趟家,家里只有姐姐一个人,我喝着姐姐亲自泡的红茶,看着客厅墙上我的黑白遗照,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姐姐抱着我的相册翻看,她的眼神看上去十分哀伤。”
“当时我心想,算了,原谅她吧。于是我伸手抚摸她的脸颊,跟她说,姐,我爱你。”
“这是我生前一直想跟她说却从未鼓起勇气说的话。”
“她抬头注视着我,精品佛意识到了什么,目光中满满的都是恐惧。她将手上的相册砸向我,相片散了一地。”
“我只是想抱抱她。告诉她,我原谅她了,让她不要再自责,好好活下去。”
江阳捂住脸,自嘲的笑起来:“她为什么就是不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可能伤害的人就是她呢。”
我伸出手,想要拍拍江阳的背,却还是停在了半空中。
江阳继续说:“那天我无意间听见袁礼和陈华杉的通话,不小心从楼上坠下来时,就已经恢复了所有记忆。”
“我想起了袁礼和陈华杉的背叛,江南的怨恨,还有你。”
“那时我心想,自己活得可真失败啊。勉强呆在这学校也没什么意思了。可在我即将消失的前一秒,你的眼泪恰好滴到了我脸上。”
“正是那温热的触感,让我对这个世界产生了留恋。”
“不,是对你产生了留恋。”
“你是我唯一的寄托了。”
“所以,我假装忘了自己自杀的理由,你假装从未放开我的手,”江阳伸出手,掌心覆上我的眼睛,轻轻触上我眼角残余的泪滴,“就这样一无所知的过一辈子,不是很好吗?”
“那天我眼睁睁看着你在水中慢慢沉下去,我以为你会就这么死掉,直到看见了偶然路过的慕容泉。我冲上去想叫她赶快救你,没想到居然阴差阳错上了她的身。”
“那一瞬间,我才明白原来自己是可以走出校门的,原来自己是可以触碰到物体的。”
“但是只要有你陪着我,能不能走出校门,能不能触碰到物体,其实都无所谓。”
“可是,为什么,连你也要驱逐我呢?”
他哀伤的注视着我,令我无所适从。
我张开嘴,想要解释,喉咙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如果袁礼和华杉不死,说不定他们还会再来害你。如果李瘦子不死,我就会被除掉。我们不是说好要过一辈子吗?所以谁都不能有事。”
江阳冲我笑,看上去似乎是阳光灿烂的笑,却令我毛骨悚然,他说:“我从没有怪过你。即使你那天在顶楼松开了我的手,即使你协助李瘦子和我姐除掉我,我也不怪你。”
“你只要好好活着,我们就这么过一辈子,好不好?”
“背负着无数条生命过一辈子吗?”我克制不住的摇头,连连倒退。
江阳踏出脚步试图靠近我,我猛地掉转头,跌跌撞撞的逃了。
江阳被我抛弃在身后,他在用什么样的眼神望着我远远逃开的背影,我全都不知道。
我常常做同样一个梦。
梦中的江阳没有死,我也没有松开抓住他的手。我紧紧地抓住他,拼尽力气将他拉了上来。我们一起瘫坐在顶楼喘着粗气,然后对视良久,一起笑出了声。江阳笑着将手伸向我,说:“谢谢。”我慢慢抬起胳膊,试图握住他的手。可他的手却改变了方向,死死勒住了我的脖子。
那只是个梦。
梦醒后,江阳依然会冲我微笑,跟我爆粗口讲冷笑话。我们走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他教我投篮,教我游泳,教我追女孩子。阳光打在他身上,使他的身体精品佛变成了美丽的透明色。
可如果永远也醒不过来呢。
如果醒来之后,依然是遍布阴霾、没有阳光的世界呢。
我曾坚信,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而事实上,有时候,如果活着,注定无望。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或多或少犯几个错,有的错误只要及时改进,很容易就会得到原谅。而有的错误,却是抵上性命都弥补不了的。
如果我没有放开江阳的手,他就不会死。
如果我没有答应帮助江南驱逐江阳的灵魂,他就不会因为对我失望而沦落为怨灵。
没有如果。
从我放开抓住江阳的手那一刹那,我跟他的结局就注定了。
注定绝望。
注定痛苦。
回过神时,我已经站在了教学楼顶楼。
我站在江阳曾经跳下去的地方,透过栏杆看见追过来的江阳正站在楼底,抬头直直地注视着我。
我想起江阳临死之前跟我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我等你。
他其实一直都在等我。
我来了。

一本高产虐文的杂志《爱格》

《璎珞之秋》

泪点低的我看了好多遍都哭了。

这么多回答不能没有它!




他活了一世,见过那么多男人女人,可没有一双眼睛像她。

chapter 1

她眼睛里有种冰凝雪冻的天真,他以前不觉得,站在高处,老式木凳稳妥而沉重,他说“好了”,她摁开关,鹅黄色灯泡奶油似的将房间笼在一片温柔里。他低头时她正抬头,两个人双眸相对,他心里响起白鸟滑过水面时的飒飒声。

自那日起,他就总是梦见她的眼睛。

但进出门也仅限于打个招呼。

帮她修好灯泡的隔天,女孩下班回来,拎着一袋苹果,说是谢谢他。两个人推让了很久,到后来她有些脸红,头一低回房去了,蓬九这才想起他们从来没有说过这么多话。

那袋苹果他吃了很久,直到深红的皮褪色成黯黄,一粒一粒起了皱缩的斑点,他仍然没有丢。放在水池隔板上,夜里不开灯去厨房抽烟,望见苹果的投影,他又想起她分明的眼睛。

女孩有张普通的脸,杏仁眼,瘦怯的鼻和嘴,并不算十分美。连衣裙从薄薄的肩骨上挂下来,有时像衣服穿着人在走。他以前见过许多丰腴有情致的女人,香烟别在手指的中间,指甲油是红的,烟头是红的,艳丽如鬼魅的嘴唇是血红的。他知道自己喜欢哪一类的女人,但这清淡无邪的眼睛让他心里有些堵。

房东那天在她门口喊:“罗小姐,罗小姐,不好意思呀,这个月我们要涨房租了。”

蓬九隔着门听——其实也不算偷听,他平时都在门前练倒立来着。他的眼睛里扫到门地缝里漏进来一束光,女孩穿淡蓝色的平底鞋,如小猫一样轻软地踏出门框。他听见她很小声地说,“太贵了,能不能少一点?一点点也行。”

“哦哟,现在菜市场上连鸡蛋也要一块五一个了,嫌贵呀,对面楼你去打听打听什么价好啦……”

小小的淡蓝色的鞋,鞋尖与鞋尖局促地拢在一起。

房东太太的狗一直在叫,她像是有点怕狗,不自觉地往门里退。小狗绕了一圈,感觉到了蓬九的气息,跑到他门前不停地叫。

“罗小姐你考虑考虑清楚,不喜欢搬走好了呀。”房东不耐烦地抱着狗下楼,淡蓝色的鞋子静默地站了一会儿,忽然鞋尖转了九十度,正好对着蓬九脸的方向。

蓬九立时吃了一惊,本能地想躲避,手一松整个人跌下来,躺在地板上只觉得腕骨钻心地痛,再仰头去看,那双鞋已经不见了。走廊里空空荡荡的,带着一点冬天的萧瑟,她原不过是转个身回房罢了。

他的手受伤了。这伤使他责备自己,觉得是偷听女人说话的惩罚。晚上房门“咚咚”地响,他的房间从不会有人敲门。他小心戒备地从猫眼瞄过去,暮色圈出的光影里,瘦而孱弱的罗小姐站在圆心。

“灯泡坏了,麻烦您帮我看看好吗?”她怯怯地问。

chapter 2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映秋真希望自己从来没有住在这么偏僻的郊区。

上周五她加班到很晚——那天是情人节,同部门老资历的前辈们早早下班去约会,一摊子没做完的工作都扔给了她。映秋一晚上都没顾得上吃饭,赶文案做PPT,到家楼下时已经是十点一刻。

初春夜晚的扬州,淅淅沥沥下着些小雨,夜幕融在寒气里,地面湿漉漉的,偶尔留着一两枝玫瑰的残蕊。映秋自嘲地笑笑,垂着头慢慢地上楼,只觉得身体累到没有知觉。楼是九十年代的老式居民楼,照明灯坏了没有人修,她不得不打开手机灯。快到家门时,她鼻子闻见呛人的烟味,一转弯,红光点点,几个流里流气的男人正坐在黑洞洞的台阶上抽烟。

映秋只觉得头皮一紧,低头假装在包里摸钥匙,手心里一层汗,其实钥匙是老早就抓在手里的。见她停住,那些人丝毫没有要让一让的意思,反而居高临下,纷纷注视过来。

映秋无法,只得横着心走上楼梯。

她穿了条短窄的羊毛裙,从坐着的人中间挤过去,迈步很不方便。果然,在经过他们时,有人轻轻吹起口哨,映秋闭着眼也感觉得到那些人脸上暧昧的笑。

她心里有些恼,几步赶完剩下的楼梯。可这天的锁也同她作对,越是着急便越是拧不开。已经是夜里十点半,吹口哨的声音,地上坐着的人笑的声音,让映秋陷在黑暗里,只觉得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是这时隔壁的门忽然“砰”地推开,楼道里涌进一片暗金色的光明,光芒里站着那个帮她换过灯泡的隔壁邻居。口哨声停了,空气静得可怕,映秋不敢抬头,死死抓着手里的钥匙——

男人很自然地带上门,外套松松地甩在一边肩上,径直穿过人群下了楼。

那帮人敛手敛脚地跟在他身后离开了。

关上房门映秋才觉得热,摸摸后背,毛毛的一层薄汗。当初毕业来扬州工作时,为了省钱住在郊区,妈妈知道了死活不同意,说偏僻地方不三不四的人多,她一个女孩危险。映秋从不把这些话放在心上,到今晚才觉得心“怦怦”跳快。

她从不知隔壁竟然住着个这么危险的人物,她以前竟然还去敲他的门,请他来自己家换过灯泡!映秋只怪自己警惕性太低,在楼道里偶尔再遇上,她只装低头看手机,再不敢同这个男人打招呼。

他看上去是那么清秀,像二十岁时候的梁朝伟,面孔白白净净,笑起来有一点浪漫不羁的随意。谁能想到这样的人竟然是个小混混?映秋只觉得怕。

可惜这个季度的房租已经交了,冒然要搬,映秋又舍不得损失那钱。她搬来是什么时候的事?数数日历,好像也才三个月。既然这三个月里没有发生什么,那接下来的三个月应该也会很快度过的。

到时她一定要搬到市区去。今晚的遭遇还只是虚惊一场,网络上天天报道一些单身女孩遇害的新闻,她从没想过会离自己这么近——那天晚上那么黑,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这样的事,她这辈子都不想再遇到第二次了。

chapter 3

三个月后,她到底没能搬家。当初房东满口应承只要住满半年,押金可以无条件退。等到映秋真的在楼道里同房东理论,老太太却又矢口否认,说从来没有这样的事,一定是要住满一年。她罗小姐要是想走随时可以,只要把押金留下就好了。

映秋租的房子是押三付一,为了不使那三个月的押金打水漂,她咬咬牙,又忍了下来。

她再不敢加班到很晚,如果有做不完的工作,宁可带回家或者第二天早早地去公司做。一开始隔壁男人还像往常一样同她笑笑,后来见映秋不搭理,他也沉默下来。他换过的那盏灯泡每夜在她房间里亮着,像虚空里熟透了的柿子,随时随地要从天花板上跌落下来。

她怕他,连带着觉得那灯也危险起来。

临近旧历年,办公室里所有人都忙得透不过气,琐事就全压在映秋这帮新人头上。那天映秋还在做事,总经理助理过来说原计划出差的同事病了,让映秋准备顶替一下。几个同坐一排的同事的目光扫过来,映秋一低头,忙按捺住内心狂喜。能和总经理一起参加年展,是新人想不到的福利。

她住得远,只有两个小时的准备时间。等匆匆赶回公寓,站在自家门前,才发现钥匙落在了公司抽屉里。

映秋给房东打电话,一直打不通。行李什么的还在其次,只是她的身份证锁在梳妆台下面了呀。没有身份证又怎么坐飞机呢?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映秋只觉得鼻子酸酸的,想着当初能从实习生转正有多不容易!

楼道里的住户已经开始做饭了,铁铲敲在锅边发出“砰砰”的声音,青菜滚进热油发出“嗞嗞”的声音。饭菜的香味飘过来时,映秋没来由地想起妈妈——要是妈在就好了,妈什么都能解决。都怪自己非要离开家出来闯荡,现在是十二点,一点钟经理就要出发,她做事怎么总是一塌糊涂!

就在映秋蹲在家门口“呜呜”哭起来的时候,隔壁的门开了,男人像是刚洗过澡,头发湿漉漉的,一条雪白的毛巾挂在脖子上。

后来回想起来,映秋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她哭得迷迷糊糊,看见他出现,就像抓着了救命稻草,晕头晕脑就走进了他的家门。

chapter 4

“喝水吗?我这儿没有别的。”他从冰箱里拿出一瓶没开封的矿泉水,见映秋摇摇头,便自顾自拧开盖子喝了起来。

“我没带钥匙,能不能从你这边翻墙去我家?”映秋哭的时候吸了冷空气,此刻一边打着嗝,一边寻了把凳子拎到阳台上。没等男人同意,她径直甩掉脚上的高跟鞋,准备爬阳台。

男人忽然笑了,映秋只觉得这笑声很冒犯人,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等到她真的站在窄窄的水泥边沿上,探身朝外看了看,才发现方才的勇气不知不觉已消失了大半。

“下来吧。”男人说。

“我非过去不可,不然我就失业了。”映秋红着眼不肯转身,怕一回头下一秒又要哭起来。

男人走过来望了望外面,淡淡道:“六楼,穿着西装裙爬阳台,不怕死啊。”

“不怕。”映秋也望望楼下,嘴里仍在倔强,声音却小了许多。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男人忽然拦腰一抱,很轻易地就将映秋从阳台上抱了下来。

“要拿什么?”

“身份证,梳妆台左边下面第二个抽屉。”

他轻轻一跃就过去了,快得映秋甚至没看清他是怎么做到的。三分钟后,他已经又翻了回来。白石灰墙面上长满了湿滑的苔痕,他的表情轻松,映秋却觉得呼吸都要停止了。

她的身份证被他衔在嘴里,她从他的双唇间取下那张薄薄的卡片,手指触到他柔软的唇——她心里蓦然一惊,像是一只藏着礼花的盒子被“砰”地打开。她不自觉地注意到了他青色的胡碴,桃花的眼,乱糟糟湿润的发。这么冷的天,他只穿一件白色棉质背心,肌肉纹理在棉布下若隐若现,大理石雕塑一样好看。

映秋脸一红,男人没事人一样从脖子上扯过毛巾继续擦头发。映秋忽然觉得心跳得厉害,赶紧扭过头去,她还从来没有目不转睛看着一个男人这么久。

临出门时,男人忽然叫住她:“罗小姐,你要是不放心,下次可以在阳台那边放一排仙人掌。”

她的脸又红了。

“还有,上次那些人是我在建筑工地的工友,抱歉吓到你了,但他们不是坏人。”

她只觉自己的脸已堪比熟透的番茄——这个人说话真的一点儿转弯都没有啊。

“我……我叫罗映秋。”女孩迟疑了片刻,怯怯地伸出手。

“姜蓬九。”男人几不可察地笑了,轻轻握了握对面那只白白的小手。

chapter 5

过了年,人事主管找映秋谈话,第二天她便换了工位。搬纸箱去楼上时,路过本层的茶水间,听得见里面的窃窃私语——说是私语,声音却又不合理的有些大,明的暗的,像就是想要说给她听。

说闲话的是当初一道进来公司的几个新人。映秋同总经理出过一趟差后,接手的项目档次直线飞升,连公司云南的大客户也从老员工手里转到了她这边。老员工咽不下这口气,不久便辞了职。他一走,楼上的工位空下来,经理直接点名要映秋上去。

映秋抱着纸箱站在电梯口,那些嬉笑的言语,像一把钝掉的刀子,拉得她心脏生疼。她认得那些声音,从前大家一道做实习生时,小杜没生活费了,是映秋常常点多一份米饭两人一块分菜吃;娜娜的房东临时要卖房子,也是映秋收留她住了半个月度过找房期。自己走到今天有多努力,别人不理解也就算了,小杜和娜娜竟也参与了这样的茶水间八卦,映秋只觉得胃里堵堵的,像闷口吃了一大团发霉的棉花。

她的时间自然而然地空了下来,再没有小姊妹约着一起逛街晚餐,每天唯一的讲话对象只剩下家乐福的收银员。微信页面干干净净,喊一声能听得见回音的空荡。到这时,映秋才真正觉出一种“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寂寞。

她学着刷淘宝排遣时间,可月底看到账单,脸色比钱包还要灰败。她又想起来折腾菜谱,在厨房里“乒乒乓乓”弄出一堆乌七抹黑的东西,只庆幸没有酿成火灾。

日子难挨,她现在除了躺在藤椅上晒太阳、看书,什么也不敢做。漫长的春日的下午,看得倦了,她有时会站在阳台上,扭头望见隔墙,年复一年的梅雨季在上面留下斑驳的霉点,阳光折射在白石灰上,显出一种混沌暧昧的微光。映秋心里一动,不自觉地用手掌贴在墙壁上,指尖凉凉的,像那天他第一次同她握手,他手指粗糙冰冷的质感。

唉,她不觉轻轻叹了口气。

想起这个人,映秋才觉察到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那次出差她走得匆忙,也没来得及道谢。水果第一次已经送过了,第二次又送什么礼物好呢?

等到蓬九从西北回来的夜晚,扬州正经历着倒春寒。蓬九穿着轻薄利落的黑色牛仔夹克,头和手光光地裸在寒气里,皮肤是苍肃的白。他像是一点也不觉得冷,走路的脚步极舒展,如同黑夜里游走过屋顶的猫。

他的视力好,在楼道里已经察觉到微微的光影变化,心里戒备起来,一只手已经探在腰间,抬脚又上了一层楼梯,连呼吸也几不可闻地暂停。门上挂着一个黑色塑胶袋,棱角支起,显出一种极其可疑的形状。

直到坐在沙发上,蓬九才哑然失笑。他没有开灯,窗外的扬州冻在一片夜的寒气里。偶尔有一两辆车子经过,光束从窗户里探进来,一瞬间满室明亮。车子消失在街角时,蓬九脸上的光也跟着寂暗下来。

他手心里攥着一只小猪形状的夜灯,粉红色的肚皮上套一件白色小背心,蹄子笨笨地举着一颗星星。送礼人的小心思直令他发笑,他总是习惯贴身穿一件白棉背心。

第二天,蓬九在楼道里遇着映秋,女孩刚下班回来,手里晃晃荡荡拎着一个柚子。蓬九双手插在裤兜里,白衬衫的袖子挽得高高的,站在门口笑:“喂,下次要送礼物给男生,至少要包装好一点吧。”

她的脸一下子涨红了,看也不看他,扭身进门去。隔了几秒钟,门又开了,她气鼓鼓地冲出来,拿手里的柚子狠狠捶了蓬九一下。

chapter 6

也忘了是谁先开的口,后来映秋就常在蓬九家蹭饭。他做黑椒小牛菲力、法式奶汁青口、东南亚海鲜叻沙,映秋吃了一个月白食,腰围以目力所及的趋势见涨。

她先前还不好意思,执意要出自己的那一份饭钱。蓬九正吃着饭,淡淡一笑,一双骨节修长的手放下刀叉,将钱慢慢推了回来。映秋只觉得蓬九身上有种不容置疑的定力,她只是看他的姿势、他的神态,就心知肚明他不可以用世俗的客气来衡量。

蓬九从不做中式菜,映秋只问了一次,那晚他正在厨房做意面,映秋注意到他的背僵了一僵。

“你知道人做饭是会带有印记的吗?”

“什么印记?”

他笑笑,没有回答。

四月一号那天碰上周末,映秋过来吃晚饭,发觉今天的菜都是海鲜,七七八八的碟子排了一桌,还开了一瓶白葡萄酒。蓬九做饭是私厨的水准,酒又好喝,映秋吃得形象全无。蓬九吃得倒少,一直望着映秋微笑,问她还好不好吃。映秋拍着肚皮坐在餐桌前,只觉得再满足没有了,叹了口气道:“要是这样的日子一直过到死就好了。”

蓬九闻言站起身,他的家清简至极,一居室客厅里只放着一张白木餐桌、两把椅子。他走过去熄了灯,映秋先是吃了一惊,继而安下心来。在夜的黑里,一双手从身后轻轻揽住她的肩。

她被那双手带起身,在空旷的客厅里跳舞。起先她还笨笨地总是踩到他,后来就被他带得很好了。这会儿她已经逐渐适应室内的幽暗,隔街喧嚷的市声,流溢的霓虹,路灯暗淡昏黄的光线一一从窗外透进来。地板上印出田字格的窗户投影,他们踩在这阴影里,好像离世界很近,又好像和世界毫无关系。

男女之间暧昧未尽的静谧,每一刻钟都有着岁月绵长的温柔。

蓬九带着她在阴影里轻轻地旋转,没有灯光,没有音乐,蓬九身上有皂粉苦涩的清香。映秋忽然眼睛潮湿起来,将头轻轻靠在蓬九的胸膛上。

蓬九忽然喃喃道:“有一年大雪天,清早我去个园,没有什么人迹。白雪覆在竹子上,清清白白,天阴阴的,还在落雪。我仰头看,发现雪在空中看起来是黑的。你说,世界上真的有什么东西是绝对的吗?比如黑,和白。"

如同梦呓。

她闭着眼:“下次大雪的时候我们一起去个园。”

“好啊。”

“那么一言为定。”

朦胧中,映秋似乎觉得自己额头上落下一个湿润的吻。她醉得厉害,却很想睁开眼睛看看蓬九,看看他是不是真的抱着自己在跳舞。

chapter 7

醒来时映秋已经在自家的床上,外套挂在衣帽架上,鞋子被擦得干干净净放在门后。她身上覆着棉被,四月的阳光透进来,乍看之下有种疲倦的暖意。映秋心里一激灵,伸手拿过床头的闹钟,已经是下午三点。

她只觉头疼得厉害,起身去厨房倒水喝。久未启封的炉灶上放着小小的陶罐,揭开盖,是一罐普普通通的白粥。

不用想也知道是谁做的,映秋微微一笑。案板上一字排开三个小方碟,咸鸭蛋、萝卜丝、苦瓜干,朴素清简的食物在宿醉后有种熨贴人心的安慰感。

映秋用小碗盛了粥,捧在手心里慢慢地喝。温热的粥水下肚的瞬间,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蓬九做的是中式早餐的廉江白粥——她心里一紧,穿着拖鞋就往门外冲。一开门,门板就撞到什么人身上。映秋伸头一看,是房东太太。

她正提着小坤包在楼道里站着数钱,背上吃痛,转过头来狠狠瞪了映秋一眼,道:“你们商量好了是不是,我这合同里是要住满一年的,现在让我上哪里找房客去。”

“找房客?”

“不要装了,隔壁礼厢住嘛住嘛,连男朋友都住出来了,现在的年轻人……”房东太太撇撇嘴,牵着狗就下了楼。想起了什么,她扭头又说:“你尽快,从后天起我可是要按酒店算钱的。”

映秋只觉得心里一空。房东太太的身影渐渐消失在楼梯口,远远仍能听见小狗的叫声。蓬九的门没有锁,映秋迟疑了片刻,拧开把手迈了进去。

这个家她曾经来吃过一个月的饭,她曾在门口“咚咚”地敲门,求它的主人出来换一换灯泡;她在没有开灯的夜晚与他共跳一支没有曲子的舞。而今这里仍然有着一张餐桌和两把椅子,卧房里仍然有床,被子掀开一角露出松软的白棉布床单,衣橱里还挂着他为数不多的几件黑色衣服。毛巾晾在阳台上,映秋走过去一摸,湿湿的,精品佛主人才刚刚用过。

她闭上眼,热泪滚落下来,第一次知道眼泪原来真的是有温度的。

退房那天走得很顺利,她原也没什么行李,违约金蓬九走的时候替她一并交过了,映秋想,你不必如此的。但这话到嘴边又想起,他已经走了。

隔壁很快住进新的房客,是来扬州打拼的小情侣。闹哄哄地搬家具、安窗帘,言笑晏晏,有细水长流的稳妥。映秋拎着行李箱磕磕绊绊地下楼时,回头一看,这公寓不过是扬州城里万万千千不起眼的栖身地之一。人走茶凉,下一任住客搬进来,又重新开始各人的悲欢喜乐。

无论前人有怎样的故事,都不会再有人记得。

她黯然地从兜里掏出手机,拨出一串号码,说:“我回来了。”

chapter 8

“裘璎珞同志这次完成得很好嘛。”机场外,来人走上前拍了拍璎珞的肩,顺手拿过行李塞进后备厢。女孩显见得有些倦,窝在车后座上一声不吭。

“怎么了,平时叽叽喳喳的,今天打蔫了?”

“王队,接下来还有什么任务?”

“好好休息就是你的任务。你可真行啊,姜蓬九反侦察能力一流,好几次都被他溜了。你这回可立了大功。话说,你是怎么知道他要潜逃的?”

“他会做饭,饭菜有一个人抹不掉的印记。”

“哦?”

她张张嘴,想说点什么,最终把话咽了下去,心底莫名生起一份私心:那碗清清淡淡的白粥,是她和他之间干净温热,无法被诉诸于口的所在。

一个人只有在所爱面前才会毫无保留地暴露,而她正是利用了这暴露。

回到局里,璎珞顺理成章地得到了表彰,作为队里年纪最小的女警,她在短短十个月的卧底中掌握了大量姜蓬九的一手资料和犯罪证据。周末,局长到裘家吃饭,推杯换盏之间毫不掩饰对璎珞的喜爱。他说:“老战友,我跟你比了一辈子都没输过,谁想到了小辈,你们璎珞把我儿子彻底给比下去了。”

老裘很得意地笑,又唤璎珞:“来,给你伯伯倒酒。”

廉江地处广东边陲,夏天日光倾城,一天一地的金色扑下来,空气里常年游荡着海风腥热的气息。璎珞下班开车回家,等红绿灯时一恍惚,会想起从前当罗映秋的日子。温软的扬州话,甜糯的小吃,总是下着雨的阴凉天气,像是就要拿着锁匙开门,一转头,高大清瘦的姜蓬九倚门站着,两只手插在裤兜里,嘴角斜斜地一笑,唤她“映秋”。

“哎。”

她应,一激灵发觉自己不知什么时候踩了油门,横街驶过来的大众拦腰撞上来。在失去知觉前,她心里竟然平静得没有一点波澜。她想自己也许就要死了,原本下半身的麻木渐渐蔓延至全身。然而她竟不怕,毕竟作为罗映秋的身份,她早已消失过一次了。

chapter 9

病房里向来不容易睡好,但局里给璎珞特别安排了单人房。位置在走廊的尽头,清静不被打扰。窗外种着绿意茵茵的小叶榄,爸不许妈来,只说璎珞又出差了,自己一天三次过医院送饭。

璎珞现在腿上裹着重重的石膏,手术麻药过去后是钻心的疼痛,但璎珞从来没有哼过。老裘叹了口气,心想:女儿果然长大,再不是从前天真娇憨的模样。老实说,刑侦队要让璎珞去扬州时,他心里没有一刻不担心。谁想到出任务平平安安,反而回到廉江小城,差点在车祸里丧命。

局里对这次车祸非常重视,多方严密调查,证实了不是来自犯罪团伙的打击报复。心理医生从病房看过后出来,只说璎珞出事是因为精神压力很大,需要静养休息。

所有人都以为她是扬州一案做得伤了神,便没有人轻易来这病房打扰她。日子漫长,海滨小城的夏天是日光里镀过的金针,一寸一寸扎得人寂寞难忍。

璎珞细白的脖子在枕头上扭来扭去,只觉得躺得腻烦。央父亲带了几本书来,老裘却怕看书伤神,只说自己不会挑,暗地里拣了本璎珞幼时读过的《唐诗三百首》带来。

那本唐诗每页只得一首,注着拼音,背面画着插图,是小孩子字也识不全的简明版。璎珞心里发笑,后来就拿着这本唐诗打发长日。

有一回她翻到李白的《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写“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扬州”一词乍涌出来,璎珞忽然就心里一酸,交班时偷偷向护士借了笔和纸,将这一句抄下来,折了两折,藏在枕头底下。

她住得心里发慌,想要回家,老裘说怕妈妈看到会哭,哄得她一时安静下来。但住院这么久,队里的同事一个也不来看望,璎珞吃饭时直跟老裘抱怨他们没良心。

“大家都忙,哪里有工夫来。”老裘给女儿喂饭,陶瓷匙子小心翼翼递过来,像璎珞又变成了三岁的幼童,“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我出任务一走大半年,进门胡子拉碴的,你管我叫叔叔。”

璎珞笑,她当然记得。父亲一直说,做刑警就是要有牺牲自己和所爱人幸福的觉悟。

黄昏时,窗外的天色渐渐积郁起来,疾速翻滚着的黑云从遥远的海面迫向这座小城。护士过来换药,顺便拿了老裘留在床头柜上的晚饭盒,放到微波炉里帮璎珞热一热。今夜天气预报有雷暴和大风雨,老裘腿上有旧伤,中午就讲好不过来了。

雨下下来的时候璎珞正躺在床上背诗,闭着眼也听得到窗外轰然的雷鸣。雨水瀑布一样倾泻下来,小叶榄的树枝“啪啪”地扫着玻璃,有种末世的倾覆之感。

窗玻璃不知什么时候被吹开了,天蓝色窗帘被风吹得鼓胀如帆,冷风穿梭直入。璎珞职业性的警觉上来,睁开眼,室内空无一人。

她扭过头不去看那窗户,过了一会儿,风渐渐消失了。她努力克制自己,在静谧里,她几乎能听见他衣服上的雨水滴落在地板上的声音。

chapter 10

他在赶过来的路上时,一直想着那双眼睛。他活了一世,见过那么多男人和女人,可没有一双眼睛像她。

纯然明定,总让他想起静美的雪天。

有一年他在东北,目睹仙鹤从温泉中起飞,雪地里孑然一身,有种落落寡欢的美。那次他死里逃生,后来辗转过许多地方。到了扬州,他又一次在一个人的眼睛里看到那时的景致。

后来他在西北的隐秘据点被警方连根拔起,幸亏他性格一向多疑,临时换了落脚点,赶回扬州,知道有人泄露了自己的货量和行踪,但没有人可以这么贴近他,除了这只白鸟。

“好久不见。”他搬了把椅子坐在她的病床前。

女孩定定地看着她,他注意到她眼里有戒备,只淡淡地说:“你不要怕。”说完低头将病床摇高。

做完这些,他才从雨衣里拿出一个精钢保温壶,没有碗,就将就着用她喝水的马克杯。香糯的骨肉粥从保温壶里汩汩而出,她注意到他的手,新伤加旧伤,累累如老树的枝干。他的头发显见地长了,乱糟糟的。黑胶雨衣穿了许久,棉T恤领口散发出酸馊的气味,是很久没有安生过日子的模样。

丧家之犬——璎珞脑海里忽然蹦出这个词。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廉江人姜蓬九应该已于四月二号凌晨在扬州附近的小县城落网。其后她返回了廉江,再后来出了车祸。关于他的案子,她再不知道分毫。

窗外雷声轰隆,风雨大作,两个人默然相望。明明有那么多问题要问,那么多话要说,可此身此境,却不知从何说起。蓬九起身绕到床尾,看了看她的名牌。

“映秋啊。”他弹一弹那卡片,嗓音疲倦而嘶哑。

她默然低头。

他叹了口气,又绕回到床前。递粥的时候他不小心碰到她的手,她立即缩了回去。在缩回去的那一瞬她就后悔了,小心翼翼地抬眼看蓬九。可男人的脸仍然是淡然的,没有一丝波澜的样子。她心里知道,他一定被伤害了。

她只喝了两口,说吃不下了。蓬九起身接她的杯子时,很自然地取了一张纸巾隔在手上伸了过来。

“我要走了,这次来是给你……”他从雨衣内袋里掏出一个黑塑胶袋包裹好的东西。她仰起脸看他,恍惚间像回到了他们初相遇时,他站在老式木凳上说“好了”,她扭头摁开关,鹅黄色灯光将室内笼在一片温柔里——她忽然看见蓬九笑了,尽管他眉心红如地狱的沸点。她捂住耳朵,却仍然听得见子弹从骨肉中穿破时沉闷的撕裂声。

chapter 11

队里没猜错,逃犯姜蓬九最可能出现的地方,是璎珞的病房。

狙击手从对面楼撤走,蓬九的尸体也被警方以最快的速度从病房里清理出去。王队进来时望见璎珞正在喝粥,头埋在马克杯里。走近了他才发觉,女孩的肩在微微地颤动。

“小裘啊,抱歉。”

这么说来,从给她安排病房开始,就是一个请君入瓮的局。她点点头,表示理解,却仍然不肯将脸从马克杯里抬起来。从前父亲只告诉她,做刑警要有牺牲自己和所爱之人幸福的觉悟,却没有告诉她,一个警察爱上罪犯该如何觉悟。

王队将黑塑料袋包裹着的东西交给璎珞,说大雨里狙击手在对面楼看不真切,以为蓬九要掏枪报复她,所以才急忙开了枪。但这也没什么差别,姜蓬九罪大恶极,即使判下来也是死刑。璎珞没有问队友们到底埋伏了多久,也没有问为什么不告诉她这次行动。王队走后,她打开那个已经被揭开检查过的塑胶袋,这才看到里面是一只摔碎的树脂小猪。白色背心套在胖胖的肚皮上,蹄子上那颗金色的星星和小猪的脸一起碎得不成样子。

她一滴眼泪也没有掉。

其后的许许多多个夜晚,璎珞没有梦到过蓬九。她如常地工作,执行任务。人生如此沉重,很多事情原不必说出口。

只有一次她路过扬州。那是十年后的春节,她难得休假,陪父母去苏杭旅游。凌晨,璎珞悄悄从沧浪区宾馆出来,打车去了两小时路程外的扬州。站在天微微亮的个园里,白雪覆盖在竹叶上,清白静美,像从没有见识过天地间的任何污垢。

她说:约好的,我来了。

她从兜里掏出一副黑色手套,这手套是十年前她从扬州某个故人的空房间里拾到的。她将手套埋在个园里,雪越下越大,分不清是雪片还是眼泪。又或者是她在黎明未醒的梦中,一抬头看到他就在雪中站立着,一张年轻的脸,像刚刚去TVB试戏时的梁朝伟,脸上有种男孩气的散漫和快乐。

他向她伸出手,这一次她没有退缩。隔着永恒的空气,她像搭着某个人的肩,像某个人也拥她在怀里。在清晨万籁俱静的雪地里,彼此无声地舞着。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原文载于2018年爱格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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