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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哪些恐怖或鲜为人知的杀人案件?

发布时间:2019-08-29 11:23:35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我读过的高中,还是全国排名前一百的重点高中。十年前,学校有三人寝。一个女生看另一个室友不顺眼,因为太优秀了,长得好看,学习成绩好,关键是喜欢那个女生她对象。然后就在宿舍把那个女的杀了,并且分尸。那另一
中国有哪些恐怖或鲜为人知的杀人案件?

我读过的高中,还是全国排名前一百的重点高中。
十年前,学校有三人寝。一个女生看另一个室友不顺眼,因为太优秀了,长得好看,学习成绩好,关键是喜欢那个女生她对象。然后就在宿舍把那个女的杀了,并且分尸。
那另一个女的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另一个女的是帮凶,一块帮忙分尸来着。
牛逼的是,还把头放书包里带到班级上了一节晚自习,,,后来有些尸块被发现,查到学校的时候,警察蜀黍发现衣柜里戳着俩大腿(听说是觉得大腿好看,还没舍得扔),路过的小姑娘直接被吓蒙圈了,120拉走。
现在杀人犯已经放出来了,但是信息保密,就算我走在街上跟她面对面,也不知道她曾经杀过人。这才是真正的可怕吧。把可怕的人放出来,让我们这些善良的人咋办,咋办,咋办,,,

1.不是编故事,有些细节也是道听途说,但事情大概就是这么个事情,可以怀疑但不要骂人。

2.贴上另一个版本关于这件事的描述。

文中说是无期徒刑,但文章有年头了。我的消息倒是近,但是道听途说。其实这个问题也不是很重要。无意给法律抹黑,因为不管哪国法律,施暴者最后受到的惩罚总是小于受害者受到的伤害的。

3.没想到这个回答下聚集了这么多校友。。。Σ(?д?|||)??,话说在知乎上随便一侃不会对我们敬爱的母校有啥影响吧。。。二中人都知道的公开的秘密。。。

关于最美的风景是人。

转自百度百科,闽平渔事件


1990年7月21日下午,台湾军警在宜兰县澳底,将26名福建渔民用黑布蒙住双眼,强行关进一米来高、三米见方的船舱内,并用六寸长的全新圆钉将船舱顶盖钉死,还在船舱顶盖压上重物。然后让船自然漂流到福建沿岸,由于船舱空间狭小,缺氧缺水且闷热异常。最后25名福建渔民相续被活活闷死,仅剩林里诚一人。
1990年7月22日清晨,福建平潭县澳前镇光裕村渔民发现搁浅的“闽平渔5540号”渔船,撬开船舱后,发现25具尸体和奄奄一息的幸存者林里诚。

事后

中国大陆官方报纸《人民日报》连续数日发表文章谴责台湾,要求严惩肇事者,但台湾方面拒绝。1990年8月15日,李登辉在国民党中常会上称,‘台湾民众应理解国军执行遣返大陆偷渡者的用意和执行任务的辛劳,给予他们所应得到的支持’。台湾原”行政院长“郝柏村在答记者问时,称是大陆渔船自己撞到军舰上的,因此不存在责任问题,台湾没有一点责任。
两岸双方为了防止以后类似事件发生,签订了《金门协议》。规定以后若要遣返大陆居民,由海峡两岸红十字组织负责。

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刚开始要求台湾方面道歉并严惩凶手,但两项要求均为台湾方面所拒绝。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考虑到统战,并且避免在大陆人中引发对台湾人的仇恨,这一事件在以后被严禁提及,所以现今内地年青一代均不知有此事。
台湾媒体出于种种考虑,当时没有过多报道这一事件,并一度认为船员死亡是渔船内部帮派械斗所致,以后也不再提及,与5年后千岛湖事件中的表现大相径庭。因此这一事件在台湾岛内几乎无人知晓。

香港的剖腹取子案
事情发生在2008年9月,一个妇女在亲子王国,就是让亲子妈妈互相交流的网站,说家里婴儿用品太多要赠送。之后骗取孕妇到家里,把她勒到窒息,用刀剖肚,取出一个男孩,后来她丈夫回来以后,看到受害者倒在厨房里,之后报警。

最后受害者万幸活下来了,但是小男孩在医院待了半年去世了。

凶手2010年以误杀,故意伤人被判了10年,还有三年就出来了

细节:凶手梁倩婷,27岁,非常想要小孩,但是一直怀不上,就想出假装怀孕的计划。她甚至有医院的证明,和B超照片,平时上班会用毛巾缠肚,加上她很胖,就骗过了丈夫,行凶之前还请好了产假。

之后在网站上放了很多婴儿玩具,奶粉尿不湿的照片,加上说自己是孕妇,因为婴儿用品太多用不完,骗取了很多人的信任。帖子发出以后,在受害人之前有很多孕妇回复,但是因为有的月份不够,有的是女孩。所以凶手没能向她们下手,这几个孕妇逃过一劫。因为B超照片是男孩,加上她自己的假怀孕时间,所以一定要九月中旬的男孩。之后她找到了符合条件的受害人李某,聊天过程中知道她怀的是男孩,就快生了,骗到家中以后,就开始剖腹取子。


简直太残忍了啊!!太丧心病狂了!!不敢想象有多疼,不打麻药,也没有任何技术,生生的给活人剖腹,当时救护车来了说胎盘还在外面,脂肪都能看见,小男孩浑身青紫,在icu待了半年,之间抢救了无数次,还是走了。。。。。

受害人加小男孩,十年怎么够啊!!

想来补充点,女生真的不要以为对方是女的就可以放松警惕,很多案子,都是被女生欺骗然后受害,拐卖人口也是,女生大多都是被女贩子骗的啊。


在补充一个案子,2013年黑龙江省的护士被杀案。当时知道这个案子我还在高中,当时真的太震惊了,因为如果是我,肯定也会和她走的。

细节

受害人胡伊萱,年龄16周岁,是一名护士。(为什么16就当护士,大概是初中之后上了大专,然后在医院实习吧)逛街的时候碰到孕妇不舒服,出于好心,送其回家,之后被她丈夫猥亵杀害,然后夫妻二人埋尸。

这个案子可怕的是,完全是夫妻两个人合谋的,有计划的诱拐受害人,女凶手因一些原因想补偿丈夫,就提出找别人来和他进行性行为。然后上街,因为是孕妇,很容易让别人放松警惕,加上受害者是护士可能更容易同情对方。诱拐回家之后,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有迷药的酸奶,然后凶手对她进行猥亵,杀害,然后装到皮箱里找了一片荒地埋尸。(为什么是猥亵不是强奸,因为受害者当时正生理期,所以并没有发生)

结果,女凶手因为是孕妇,免除死刑,判了无期,男凶手死刑。孩子被送到福利院,两位凶手的家人都不愿抚养。

真的气愤,受害人才16岁啊,女的就该判死刑都不为过!!!!

我案件类的答案有两个:

你印象最深刻的案件是什么? - 知乎历史上有哪些有趣的案件? - 知乎

但是现在要讲的这个案件,和这两个回答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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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的讲,这篇答案要讲的是两个案件。

我祖母14年过世了,和很多朋友一样,我小时候是祖母带大的,跟祖母很亲。我印象中,在我很小的时候有一年过年(应该是92年,我4岁多)前后很长一段时间,祖母卧床不起,吃饭喝水都得有人喂,我父母跟我姑姑三人轮流照看,我爸爸成天骂骂咧咧,姑姑每天抹眼泪。我知道出了大事,也不敢调皮。

对于此事,我记忆中印象最深刻的一个场景是,那年除夕全家在祖母床前看春节联欢晚会,她要喝水,我将水杯端到祖母跟前,然后拿着勺子喂祖母喝水,由于个子太小,勺子伸不到她嘴边,我很着急,然后勺子里水都漏了出来,我哇一声哭了,然后姑姑过来喂奶奶喝水。

之后她渐渐好了起来,继续带我,小孩毕竟忘性大,很快就遗忘了曾经压在我家人头上的阴霾。过了很久之后,应该是到了93年。有一天中午我在家,我妈在做饭,突然有人敲门,我爸爸去开门。我听到门口那个人问:

“XXX(我祖母)是不是住这里?”

我爸回答:“她是我妈,你是谁?”

“她还没死?”

我爸说:“没死啊,你是谁?”

然后那人转身就跑,我爸愣了一下,然后门也没关就追了出去,出去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开车走了。

这两件事情都属于童年里面新奇但并不愉快的回忆,我很快就忽略了这两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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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6日,黑龙江哈尔滨人才市场门前,农民夫妇代义权、刘忠霞夫妇驾驶着农用车到附近市场去卖葱。农用车上满载着货物,用绳子固定。

在行驶过程中,农用车上的绳子不慎套在了停靠在路边的一辆宝马车的倒车镜上。该车为BMW X5 3.0,车尾号为黑AL6666。


代义权夫妇并没有注意到,继续向前行驶。在代义权发现异样将农用车停下之后,宝马车已经被农用车向前拖动了2米左右。

从这点来看,宝马当时是挂着空挡,而这一点,成为日后案件的关键点之一。

宝马车里有两个人,苏秀文姐妹。在自己的车被拖拽之后,第一时间下了车。

案件就从一起普通的交通纠纷开始了。

苏秀文姐妹下车之后,与代义权也发生了争执(这是必然的)代义权老婆刘忠霞在农用车上还没下来。苏秀文姐妹俩对代义权进行了辱骂,并且抡起随身携带的坤包对代义权进行殴打,代义权始终没有还手。

刘忠霞从农用车上下来,试图帮丈夫解围,试图与苏秀文进行沟通,也遭到苏秀文的辱骂和殴打。由于是早市,围观群众越来越多,大家对苏秀文的态度表示了不满,大家劝说苏秀文有事儿说事儿别骂人打人,有人劝说没啥大事儿,倒车镜也没坏,为这事儿把路都堵了。

苏秀文看到围观群众对自己的不满非常愤怒,指着围观群众大声咒骂,此时代义权跑去观察被绳子挂住的后视镜,而她妻子刘忠霞站在宝马车正前方,苏秀文在骂街。

围观群众主流意思是希望苏秀文将宝马先倒回去,交通都给堵了。苏秀文骂完之后走到宝马车前,对着前方说了一句话,到目前为止,没有什么过硬的证据能够表明当时苏秀文说的是什么,有在场目击者称,苏秀文当时说的是“轧死你!”。

另外,评论区有一位自称当时在现场围观的人证实,她确实说过”轧死你“这类的话。

大家以为要倒车,于是车后面的人自动让开了一条道。但是实际上,大家都想错了。

我眼看着车子稍稍向后倒了一点,然后向前飞快驶去,宝马车在人身上颠簸着。只见接连被撞倒的十二三个人在地上哇哇乱叫,直打滚儿。”目击者李林说。

宝马车并没有倒车,而是加速向前冲进人群,直到撞到墙才停下,车和墙之间还夹了个人。

代义权因为在车旁观察后视镜躲过一劫,他老婆刘忠霞当场被撞死,围观者张岩等七人被撞轻伤,围观者崔志华等五人被撞轻微伤。这里普及一下,胳膊或者腿骨折算是轻微伤级别,因为经过治疗可以痊愈;轻伤就意味着就算治好也会留下点啥痕迹影响功能,比如面瘫啦,失忆啦。从这个鉴定结果看,可以想象当时的场景。



随后有人报警,但是来的除了交警还有武警。事后没有人对武警为何会出现进行过解释。但是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



公安机关当日将苏秀文捕获。道里区交警大队对事故的鉴定结论为:“ 苏秀文是由于驾驶车辆精力不集中、操作失误,发生事故时采取措施不当,才导致事故发生。”

必须得承认,交警大队的结论很全面,连苏秀文在开车碾向人群时精力不集中都能鉴定出来。事故结论认定,苏秀文本想调到倒车档,但是由于车处于N档,所以不慎调到了前进挡;然后车移动之后发现不对,想踩刹车,但是不慎又踩成了油门,这才导致了事故发生。

我就奇怪,他们是如何鉴定出苏秀文“本想”如何的?

该案件于12月20日在哈尔滨市道里去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审判结果是苏秀文因犯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在开庭前,公诉方表示有12份证据要在法庭上提交,但是在开庭时,包括代义权在内的所有受害者以及所有证人无一人到场,公诉方没有提交对应的证据。审判结果原被告均为提出上诉,公诉方也没有提出抗诉。

随后出于对舆论的回应,公安部组织了复查组对本案进行复查,“ 经查,不存在苏家收买、恐吓证人不让其到法院出庭作证,对撞伤者伤情鉴定结论不准确,苏秀文和其丈夫系省市领导的亲属并由省市领导干预该案处理等影响案件定性和量刑的问题。 ”

除此之外,所有被告人,包括代义权均未对苏秀文提出民事赔偿。

代义权那边很快选择了原谅苏秀文,并且对前来采访他的记者表示,人死难复生,死都死了说旁的也没用,而且自己现在和苏秀文的丈夫(关明波)是朋友。

而苏秀文这边,免去了一场牢狱之灾,事实上,苏秀文连看守所都没呆,第一天就被诊断为“脑血管痉挛”导致在看守所睡不好觉,搬回家住去了。

法院方面接受采访的时候谈及这次的审判,声称这次审批坚守了公理与正义,法院的判决没有受到舆论的左右,是司法的进步云云。也许,全社会欠他们一面锦旗吧!

于是案件圆满结束。大团圆式的结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有传言说苏秀文是省领导的儿媳妇,所以手眼通天,随后各大媒体先后对此传言进行了辟谣,事实上苏秀文的老公叫关明波,关明波的父亲叫关亚洲,关亚洲不是省领导。

媒体当时没有说的是,关明波确实不是省领导的儿子,但是当时黑龙江省最大的高速公路承包商,曾任交通厅长的原黑龙江副省长傅晓光与其交情甚密。傅晓光曾斥巨资修建了一幢专家公寓,内设高档游泳池,时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的韩桂芝常去该处游泳 。苏秀文闯祸当天晚上,傅晓光曾出面引见省里各方政要一起商议。 这些消息披露的时候,已经是一年以后,韩桂芝宣告下台。

黑龙江宝马案中违规的地方很多,如果一条一条列举的话可以写个上万字的文章,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搜一下。常识、法律基础、智力、良心这四项只要具备任何一项,心里都会非常明白这件事是怎么回事儿,这里我也懒的跟某些人打嘴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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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看到了这个案件,给父母讲过,父母沉默了一会儿,告诉我,在我小时候,我祖母也被车撞过。

记忆中的场景被激活,我请求他们多讲了一点。

当时我祖母买菜回来,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黑色轿车撞倒,当时围观群众很多,有人报警。很快交警赶来将祖母送往医院,交警赶来的时候黑色轿车还在事故现场,但是当我爸爸赶到医院后黑色轿车就不见了踪影,当时交警队表示在处理。

之后我爸爸去交警队询问事故处理进程,交警队表示事故已经协商解决了,“人都帮你送医院了还不就解决了吗?”我爸爸要求赔偿,交警队没有人管我爸爸,暗地里有人劝我爸算了吧,别较真了。我爸再三退让说,赔偿可以不要,总得有人来给道个歉吧?交警队长讥讽道:“要不我亲自给你道个歉?”我爸问交警队肇事者是谁,交警队各种讥讽:“谁你都想见啊?”,最后将我爸撵走。

一年之后,也许是肇事者良心尚存(这句比较讽刺吧),看我祖母是否死了,听闻没死,明白自己没有背上人命,心安理得了,于是扭头就跑,而我爸自始至终没见到这个人,直到他跑之后才反应过来,想追他已经迟了。

还有,他们连我们家地址都知道。而我们连他们是谁都不知道。

恐怖的杀人案,不是仅仅是手段残忍或者手段高明,还包括这种光天化日下毫不掩饰的罪恶。你所引以为准则而一辈子不敢跨越的公理和道德,是他们随便践踏的玩物,事后你不得不承认,你之所以能够苟活完全取决于他们的心情,心情不好随时碾碎你,他们自己连根汗毛都不用掉。



再安利一个另外画风的答案:

张鸿翼:你做过哪些智障的事?

没想到这么多人关注,谢谢大家的关心,我现在过得很好

爷爷被判了死刑,我也再没有问过别人这件事,所以不知道真假,后来,算命的说我命硬,会克家里人,想想也是,一家人就我安然无恙,妈妈让我改口叫她阿姨,我记得我趴在我妈身上,哭着说:我不叫,为啥让我叫...

可能我真的是来人间渡劫的,我爸爸遗传了我爷爷酗酒的基因,每天喝酒,喝多了就打我妈妈,我清楚的记得,小学的时候,我每天晚上不敢睡觉,假装睡着,等着醉酒的爸爸回来,确认他不会打我妈妈,我才敢睡觉,如果他动手,我会立马冲过去保护我妈妈,家暴也给我留下了心理阴影

我也是从小灾病不断,做过三次大手术,基本上是姥姥带大,初中开始就外出上学,高中没有毕业就上技校了,因为想早点工作把妈妈从爸爸身边带走,好在的是,他俩后来分开过了,我现在除了总是缺乏安全感,不自信,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外,生活还不错,工作也不错,男朋友人也很好,已经从阴影中走出来了

如果你有一个美满的家庭,爱你的父母,那你简直就是世界上最最最幸福的人,是你人生中最最最宝贵的财富,请一定要珍惜~


— — — — — — — — — — —

发生在我身上的事,从来没有在网上说过:

在我五岁的时候,夏天的中午,因为想跑出去玩,不想睡午觉,被我妈教训了一顿,然后无奈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外面下着大雨,听见有人在哭,貌似是我爷爷,然后我就下炕了(我家在农村),看到了至今都无法忘记的一幕... 我亲生的弟弟躺在屋前,脑浆流了出来,弟弟当时还没有满月,奶奶趴在灶台上,满身是血,我双腿已经不能移动了,哭声是来自对面的屋子,我缓了下,哭着走过去,问我爷爷怎么回事,细节不想说了,爷爷当时撒谎了,我爷爷抱着我走到大街上,把我给了邻居,我依稀记得,爷爷当时跟邻居说:别忘了夏天给我孙女买冰棍儿,然后就走了,之后再也没有见过他

后来才知道,是我爷爷喝酒喝多了,跟我奶奶吵了起来,兽性大发,想拿斧子砍我奶奶,我奶奶情急之下用我弟弟当挡箭牌,我爷爷失手砍死了我弟弟,大怒之下又砍死了我奶奶,我妈妈也没能侥幸,我爷爷用锥子多次刺中我妈妈的太阳穴,幸亏后来我妈妈被我大舅救走了,才能捡回一条命

而我,感谢我能睡的这么沉,如果当时我也醒过来,可能也会被醉酒的爷爷杀害

我小学四年级到六年级就读于四平市新立小学,现在这个学校已经没有了。我们学校有个极其严格的规定——放学必须排队走路回家。有时候集体活动,例如看电影,清明祭扫烈士墓等回来,也必须到一个固定地点才能解散,然后大家还是要排队走回家,之前就算路过你家门口,你也不许走!之所以有这样一个规定,是有原因的——我们学校每年都丢孩子,连续五年丢了六个(其中有一年是一对姐弟)。活不见人,死不见尸,都说是被人拐走了。
而到了第六年(1991年)终于案发了。
我们学校到我家中间有一片苗圃,很大一片,大概得有十几亩地,我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穿过那片苗圃,理所当然,那片苗圃也是我们每天玩耍的好地方,所以我们甚至有时候晚上还去那里面藏猫猫。由于苗圃空气好,那里面也是很多人晨练的场所。
1991年我已经上初中了,不在新立小学了,所以以下内容是听我一些还在上六年级的小伙伴,以及父母单位的大人说的,一方面是上了初中功课就很紧(有晚自习),另一方面,案发地点的苗圃就在我家小区(也是我父母单位)的斜对面。
一天早上一位老人到苗圃里去打太极拳,在苗圃里发现一具小孩的尸体,死状极惨。死者双眼被挖,双耳,鼻子,十指被割掉,肚子被豁开,割掉的部分被塞入死者腹部的豁口内。老者当即报案,由于死者死状极慘又是儿童,此案被列为重大案件。
具体破案过程我就不知道了,后来案犯被捕,是附近毛纺厂的一名工人,孤儿,养父母抚养长大,因与单位主任矛盾,报复社会杀人。据他交代,此前五年失踪的六名儿童都是被他杀害,尸体就埋在苗圃里,其中一名受害者头被割下,扔在苗圃旁边的臭河里。警察找尸体那天我正好中午放学路过苗圃,还疑惑苗圃怎么警戒了,里面这么多人。
起出尸体之后,五个受害者家庭,有两家的妈妈疯了,一直都以为孩子丢了,没想到早就死了,受不了打击。
后来这个罪犯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那天,全市能有时间的都在路上看(我在学校上课)。为了能把他活着拉到刑场,没有用当时犯人游街惯用的大绿解放军车,而是用的当时还是很高级的新北京吉普。但是据说到了刑场,那辆车已经被市民投掷的石头砸的不成样子了,可谓是民愤极大。
后来每次再过那个苗圃,都觉得冷嗖嗖的,如果是晚上,就一路跑过去。即使是现在,每每想起那个小时候天天在里面疯跑的苗圃,脚下就埋着六具被凌虐致死的尸体,就不寒而栗。

看了这么多,好像有没有人答过,如果重复了,抱歉。

说一个好多年前的。贵州都匀郭龙海六年奸杀十四名妇女案。具体案情现在网上还能查到。但文字叙述没有太大冲击力。

当初我是看中央台一套一个法制节目(现在这个栏目没有了)讲的,那是我第一次听说这么可怕的案件,好几天心情抑郁。

罪大恶极的连环杀人犯郭龙海1955年生于山东。真奇怪圣人之乡的山东怎么会有这种人渣!他父亲是军转干部,后来他家搬到都匀。从小他就不是善类,打架斗殴之类的。所以没捞着上工农兵大学的机会。据说他从那时起就仇恨社会。人渣从来不会反思自己。

学好数理化,不如有个好爸爸。当时还是很有道理的,他不学无术也没耽误他有个公职,还娶了县长的女儿,有了儿子。

这么完美的人生,他也不满足。他发现单位里一个美女同事和一个有妇之夫有染,于是他以此要挟与该同事发展不正当关系 ,否则就揭发她。然后他达到了目的。然后,1983年,严打开始了!事情败露!不管他同事私德是否有亏,他都是毫无争议的强奸罪!但是他很幸运,才判了十年!严打时期啊!据说有人就因为打赌强吻女孩而被判死刑。他怎么逃过一劫的?就因为这个判决,他多活了十八年,中国死了十四个无辜女子,毁了不止十四个家庭。毕竟已婚妇女除了自己家,还有娘家!

1990年他提前出狱。他妻儿都在等他,等丈夫出狱不稀奇,等强奸犯丈夫出狱我非常佩服。

作为人渣,郭龙海当然不认为自己有罪,都是淫妇害的。可他同事早搬走了,他有气没处撒。

还有他作为强奸犯,当然他不这么认为,但我们都知道他是-—他还得找猎物。而且更加丧心病狂。

七年牢狱生活,他的结论是强奸不能留活口!否则要蹲监狱。所以改造可能是我们一厢情愿。对于刑罚,多数罪犯想的不是重新做人,而是怎么逃脱惩罚。

郭龙海挺有生意头脑,出狱后做了老板,生意兴隆。但他并不满意。天天琢磨怎么强奸杀人。

1995年他在都匀杀了第一个女子。当年破案手段有限,他没被发现。然后他一发不可收拾!做生意经常需要外出,他做了不少跨省案子。因为都是随机杀人,没有因果关系,所以案子越积越多,却一点头绪没有,一直破不了。就这样来到2000年,他已经奸杀了十四个人,恶贯终于满盈!

这一年年末的一天,他在都匀车站遇到一个女子。我记得清清楚楚,电视上说她的化名叫商红柯。这是一个伟大了不起的女子!她拯救了不知多少人。多少家庭!

那天他骗这个女子说他们以前一起打过麻将。然后邀请她今天去一个新地方打麻将,走小道近。就这样到了火车站后山。这个女孩本来不认识他,但看他这么热情,以为是自己忘了。就没防备。到了山上,他凶相毕露!这个女子能屈能伸,没跟他拼死抵抗。本来他得手后,就想灭口。但这个女孩不住哀求。大概因为是荒郊野外,郭龙海觉得她反正跑不了,可能还想欣赏猎物的恐惧,他没有马上动手,据说还有心思抽烟。然后天慢慢黑了。女孩说你杀我也别在道上。前面有个林子,你给我留点体面。鬼使神差,郭龙海答应了。这个女孩知道前面有个不太高的悬崖,于是走到那里时跳下去了!月黑风高,郭龙海没敢跳,这个女孩逃脱了。

之后这个女孩报警了!我们都应该感谢她!不是每个强奸案受害者都有勇气报警!好不容易逃离魔爪后,还要再袒露自己的伤口,面对流言蜚语,这在中国需要很强大的内心。我后来曾经在网上看到有些当地人说这个女孩生活不检点,活该……之类屁话后,特别生气。他们家都没有女人吗?那都是歹徒潜在的猎物啊。怎么这么没有正义感呢!还有,就算人家不检点,那既不犯法也不该死!

当时小小都匀五年发了七八起奸杀案,虽然已经并案(其余的在外省,没有串并),却没有半点线索。可以想像警方有多么焦头烂额!终于他们见到了一个幸存者:唯一知道罪犯长什么样的人。而且受害人非常肯定:再见到歹徒,她绝对能认出来。警察们非常激动。于是半年内,天天拉着受害人满大街转,希望遇到这个歹徒。因为案发在火车站附近,就先把铁路系统和周围居民查了个底朝天。当然方向不对,一无所获。其中还有个小插曲,有一天他们错认了一个人。了解内情后,那个人不但没怪他们,还回家拿了一沓子自己的照片给警方,让他们挑一张最像歹徒的,印发内部传看比对。多仗义。

2001年5月,转机来了。这一天他们又在大街上白转了一天。晚上八九点,收工。警察要送受害人回家。因为时间久了,受害人不像以前那么害怕了,就说不用送了,反正不远,我自己走回去。警察也没在意,大家分道。受害人自己一路往回走。突然发现前方不远处路灯下那个穿拖鞋的男的就是歹徒。据受害人说,她无数次想象如果再遇到歹徒,她一定冲上去。可真遇到了,她腿都不好使了。眼睁睁看歹徒越走越远。她才给警察打电话。其实我觉得这很正常!那是杀人犯!警察又不在身边,黑灯瞎火的,吓死人了。

据说警察正准备把警车开进车库,就接到了受害人的电话。他们一边安慰受害人,一边飞车去接她。前后不超过十分钟,歹徒早已无影无踪了。受害人惊魂未定,又后悔不已。警察安慰她:既然歹徒是步行,而且穿拖鞋,那说明他家就在附近。明天一定能抓着他。

第二天,警方出动大批警力。据说就拿着根据以前那个仗义大哥的像歹徒的照片模拟的画像去查。然后一个片警认出了歹徒。郭龙海终于落网!

因为有前科,郭龙海明白警方办案的规矩。于是他一言不发。万幸当时中国公安部已经可以用DNA破案了。于是警方提取了他的生物检材,然后再加上以前案子保存下来的生物检材,时间紧急,破例让法医单程坐飞机送到北京去检验。三天后,比对一致!法医打电话通知老家。警察们万分激动。

他们局长在节目中说:他当时马上带人再去审郭龙海。心里有底,他很平静地问恶魔:你知道DNA吗?郭龙海不再装聋作哑了。说,我听说过。然后他的下一句话很气人:他说:你们知道张君吧?他算什么,他一个团伙还没有我一个人杀的多。据一个年轻的小警察说:如果警察打人不犯法,他一定暴揍他一顿,太气人了!那个年代没有监控,我真希望那个警察小哥哥只是在电视机前这么说说,而现实中他真的痛扁了恶魔。

然后郭龙海近乎炫耀地向警方讲了他做过的每一起案件。他说第一个受害人说做鬼也不会放过他。还有一个受害人说自己遇人不淑,离婚了。然后相依为命的女儿也去世了。所以早就不想活了,但又没有自杀的勇气。从他骗她走她就知道他想害她。但她不怕,而且鄙视他是个窝囊废,靠杀女人来骗自己说很英雄。

郭龙海喋喋不休,还说自己杀的都是小姐,云云。好像他还挺有理似的。一个强奸杀人犯,竟然觉得小姐该死,他以为他是谁!再说,受害人很多良家妇女,他连承认自己就是个杀人狂的勇气都没有。作恶多端还找理由。那个女的说的没错,他就是一个恶贯满盈的窝囊废!虽然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有点矛盾。

我还记得节目里一个都匀的现场照片,打了马赛克。解说是一个卫校学生,十七岁,绝对良家女孩。当天只是想抄近路回家,结果被害。案子破获后,警察去通知女孩父母。可怜的老夫妻俩真的给警察跪了,当然警察搀住了。老两口号啕大哭,说这一辈子就这么一个女儿。女儿死了,后半辈子也没什么指望了,也不需要钱了,只希望国家能把杀人犯千刀万剐!原话就是千刀万剐!警察很同情的说:他们面对老夫妻,连安慰的话都想不出来,而且他们这唯一的要求他们也办不到。真的很难过!

2002年,郭龙海被执行死刑。你觉得大快人心吗?并不。

知乎er都知道,08年以前公知和黄右遍地走。我记得06年左右,天涯上有一篇帖子详细的讲这个案子。结果下边最频繁的回帖都是:中国法律太严。为什么不废除死刑。如果没有死刑,他就不会杀人了。就因为怕报警,他才杀人。杀了一个之后,就停不下来了。反正杀一个也是杀,杀两个也是杀。诸如此类的。这帖子现在还在。

我去!还有为杀人狂洗地的,我也是服了。阅读理解都零分的,就不能闭嘴吗!中国法律如果再狠点,当初就应该给他判死刑!死他一个人渣,换多少家幸福!如果废除死刑,他大概今天还在喘气。还有没有天理了!再说,案子讲得清清楚楚:他杀人不是因为怕死刑。因为当年赶上严打,他都没死。他杀人只是为了别再蹲监狱!杀人偿命他知道,但他以为警察抓不着他。

跑个题:我一直认为,平民百姓不应该支持废除死刑!那是想通过为当事人免死而获利的律师,和想通过修改法律谋名利的专家的梦想。屁股决定脑袋。小老百姓作为歹徒的潜在目标或目标的亲朋,就别跟着起哄了。记住鲁迅的话,这可真是鲁迅说的:损着别人的牙眼,却主张宽容,反对报复的人,万勿和他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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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千了!谢谢!让恶魔下地狱!让好人永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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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千了!多谢大家抬爱!刑侦技术越来越进步,希望心怀恶念的畏惧国法,少做一些恶行!天下太平!让我们呼吸太平的空气,感谢为我们负重前行的正义使者!

过万赞啦!这是俺唯一一个万赞答案啊!太激动了!么么哒! !

北京某211大学,两个女生,同性恋,因为受不了舆论压力相约到宾馆自杀,说好的其中一个先把对方杀死然后自杀,可是由于对方死状太惨烈,杀人的这个没勇气自杀了。。。

于是打电话给同班关系很好的一个男生,该男迅速赶赴现场,冷静的帮这女的处理了血迹,尸体藏到床底下,然后淡定的退房离开。。。

不过回学校之后杀人这女的由于太过害怕不安,当天便报了警,交待了事情经过。警方赶到学校抓捕该男生的时候,该男生还在呼呼大睡。。。

办案警察当时不由得发出一句感慨“科大学生的心理素质简直堪比专业杀手啊”

2017年11月14号,青岛城阳灭门案。四个朝鲜族人租房后不交房租,把房东绑起来,然后骗房东老婆儿子到房间里后杀死。然后进入楼上(他们租的601房东住702)房东屋子强奸杀死房东女儿,再回到自己屋子杀死房东。抢了4700块钱,第二天坐出租车跑到北京昌平,第三天被抓获。


前两天刚判决,全部死刑。

我来写一个让我心痛万分的真实案例。网上绝对没有任何资料。死者是我父母好友家的二女儿。我看着长大的二女儿。边写我又想哭了。但是想了想。务必要写下来。也算是对那个可怜的孩子,一个纪念。当时,我的父母在新疆吐鲁番市附近的一个小城镇做生意。我在上学。和我父母关系很好的一对夫妻。在镇上摆了个补鞋小摊。他们家有三个女儿。大女儿十几岁已经出去打工了。剩下9岁的二女儿和4岁的小女儿。都很漂亮可爱。经常这对夫妻去进货或者去拿货了。这两个可爱的宝宝就在摊位呆着看摊子。每次我放学路过。漂亮的二女儿就会跟我打招呼。甜甜的喊我一声姐姐。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我以为这种淡淡的幸福会一直这么下去。。。结果,2009年的某一天。这对夫妻像往常一样去进货了,留着两个女儿在鞋摊上看摊子。出去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回来以后。发现只有小女儿一个人在。就问小女儿,姐姐去哪里了?小女儿说,姐姐出去玩去了。夫妻两也没多想。就等了等。结果。等了好几个小时。二女儿也没回来。夫妻两慌了。开始四处寻找。一家人连朋友找了两三天也没找到。就报了警。。。后来。警察四处排查,在一处废弃的楼房的地下室发现了二女儿浑身赤裸已经断气的遗体,腹部插着一把刀,血都流干了。更让人心痛的事,法医排查以后,发现二女儿生前还遭遇了强暴。。。 一个只有9岁的漂亮女孩,就这么凄惨的被人害死了!!!更可怕的是,警方经过调查以后,发现,作案的居然是夫妻两都认识的熟人家的13岁未成年的儿子!!!这个年仅13岁的魔鬼,用几袋零食骗走了9岁的二女儿,先奸后杀!!!害人的原因居然是因为,他经常欺负二女儿,二女儿有时候会背后说他的坏话。他就怀恨在心。。。最让人心痛的,是后来这个案件的处理结果。。。因为这个人渣犯案的时候未满14周岁。家里又有钱有关系,最后人渣家里给受害人父母赔了几十万。人渣也只是被关了几年就放出来了。受害人家里穷,上诉也没什么用,这件事就这么不了了之了。。。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个可怜的二女儿的模样,那是个非常漂亮又聪明的孩子,水汪汪的大眼睛,长长的睫毛,活脱脱的一个真人洋娃娃。。。如果她还活着。现在也该是个大姑娘了。。。知道这件事最终结果的时候我哭了好久。这么美好的一个生命,那么凄惨的逝去,居然tmd就让罪犯监禁了几年??呵呵,完全搞不懂中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保护谁的?就因为未满14周岁。就可以免于一死。杀了人照样可以活的好好的!!真的是现实版的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中国的法律,什么时候能健全一点?尤其这个14周岁犯罪不负刑事责任这点?!我完全理解不了!!还有提醒大家一句,看好自己的女儿!!社会上有不少这种犯了罪还活的好好的恶魔 !!作为女孩子,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北京日坛国际酒店魏强遇害案:人人自危背后呼唤法律公平(新浪微博:强之爱)

“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体现的是古代老百姓对法律公平的渴望。2017年12月23日凌晨,在北京日坛国际酒店旋转门前,由寻衅滋事引发一起骇人听闻的凶杀案件,致使一人当场死亡,一人多处骨折轻伤二级。案发至今,已经引起社会普遍关注与对司法不公的担忧。

犯罪嫌疑人心狠手辣,究竟有何背景?

惨剧发生前,受害者魏强与两位同伴从北京日坛国际酒店走出,与以鲁志哲为首的三人擦身而过。期间,魏强的一个朋友不经意地看了对方一眼,不想立即招致对方安小虎无故踢踹。首先,凶犯中的周杨将魏强同伴王某摔倒在地,并猛烈殴打其头面部,造成王璐两侧鼻骨、右侧上颌骨及鼻中隔骨折,血流满地。

https://www.zhihu.com/video/1043617704053399552

同时,为首的鲁志哲非但不制止,反而也追上来对魏强拳打脚踢,身高185公分、体重100多公斤的鲁志哲把身高178公分、体重75公斤的魏强打到在地且眼镜也被打飞,在鲁志哲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被人拉开后;鲁志哲竟又从其停在旁边的车里取出一把管制刀具,返身朝魏强猛扑过去。这时,有人试图把鲁志哲拦住,但被他用刀猛地一挥,逼到一边。鲁志哲在距离旋转门不远处的米瑞酷影城北侧,追上魏强猛刺其左胸部一刀。这一刀刺破了魏强的心肺动脉,造成大脑第一时间不供血,十二秒后脑死亡。魏强中刀后忍痛扭头逃生,鲁志哲继续持刀追赶,再次被人拉住。

就在这时,已经把王某打昏在地的周杨奔跑过来,继续猛击踉踉跄跄瘫倒在路旁冬青树丛上的魏强。惨剧就这样发生!一个年轻的生命瞬间消失!

从对方安小虎找茬打人开始,到鲁志哲持刀杀死魏强驱车扬长而去,犯罪嫌疑人一伙仅仅用了不到六分钟。

那么,在堂堂首都,这伙视人命如草芥的犯罪嫌疑人究竟是什么人?

其实,以鲁志哲为首的三名犯罪嫌疑人基本都属八零后,也都有儿女为人父。那么,他们为何如此残忍呢?

据相关资料显示,最先找茬的安小虎与鲁志哲为一起长大的“发小”,厮混多年,堪称肯为鲁志哲两肋插刀的死党;周扬身高一米九以上,体重100多公斤、纹身、非常壮实,身兼鲁志哲司机、保镖、打手于一身,跟随鲁志哲多年,有犯案前科记录;鲁志哲身为几家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某公司名义上是投资与资产管理,实际上就是以放高利贷赚取暴利。据知情人透露,鲁志哲还控制有专门为娱乐场所输送“网红模特”的所谓“文化传媒公司”。

众所周知,上述以鲁志哲为首专营这些勾当的人,往往都是心狠手辣,而且颇有“涉黑涉恶”之嫌疑,犯下此案,也就不难理解。

本案主凶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案发至今已逾十个月,因为人为干扰致使本案部分事实不清且取证不足,有关部门将本案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但均无结果。

那么,本案主凶鲁志哲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呢?

https://www.zhihu.com/video/1043617773062242304

受害人魏强被凶手鲁志哲殴打在地已无力反抗,保安拉开鲁志哲后,本以为凶手鲁志哲对受害人魏强的故意伤害已经结束,却没想到鲁志哲又跑到车内取刀,折回后追打受害人并猛刺向受害人魏强的左胸,当受害人被刺中胸部挣扎逃离时,鲁志哲仍然猖狂持刀追赶,欲置受害人于死地!更恶劣的是,被刺中左胸后魏强又被冲来的保镖周杨拽倒在地,且周杨拳拳猛击受害人头部,直到受害人已毫无动静,便匆忙与其他两名犯罪嫌疑人驾车逃离犯罪现场。此三名犯罪嫌疑人都是三十多岁的成年人,在明知刺中受害人胸部极可能会造成其死亡结果的情况下,非但不采取措施施救,反而驾车逃跑放任受害人魏强死亡的结果。那么,如此凶残的一系列行为究竟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杀人?

百姓呼唤法律公平,渴望社会安定

众所周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由法家商鞅韩非子等提出后,千百年来,无数老百姓为之神往。然而,封建时代的“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司法体系,让老百姓打不起官司,打不赢官司。

如今,“昆山案”已经载入中国司法史册。关注“魏强案”的各界人士担心,如果法律的最终结果不能严惩这些危害社会的毒瘤,那一定会产生深远影响,有钱有势者就会更加肆意枉法,老百姓对社会公平更加绝望;如果法律面前不能人人平等,那法律就失去了尊严,发挥不了惩恶扬善作用,老百姓就完全没有了安全感。今天是魏强被残害,明天又会是谁呢?

北京众多法律人士认为,“魏强案”得不到公正宣判,最终结果可能让老百姓人人自危。反之,对“鲁志哲”之流的毒瘤真正给予严惩,那将会极大震慑其他“鲁志哲”们。他们就会畏惧法律,不敢肆意妄为,就不会随身携带管制刀具,就不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置人于死地。

在当今法治社会,更加强调依法治国,更加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有这样,人民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社会才能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人民才能生活得更加健康、快乐、幸福。

知乎首答 献给自己的兴趣面——————————————————

爸爸妈妈的尸体太难砍开了,我得再去买第9把菜刀……

鲜为人知却又恐怖的杀人案一般都没有被媒体过度关注,在网络上能搜索到的信息更是少之又少,下面要说是发生在广东中山的一起骇人听闻的案件。

下面是凶手齐萍萍(化名)的采访:

没有人会想到就是这么一个外表温婉(评论很多人diss我的用词了,ok很不温婉)的18岁少女,却将自己的父母残忍杀害并且分尸肢解与父母的尸体同房而居!!


齐萍萍因父母吵架闹离婚,便下决心杀死抚养自己十八年的父母。2009年9月11日,齐萍萍在中山索科大厦803将双亲先后杀后,然后到大型超市购入几把大的水果刀与锤子,将父母的尸体肢解并用塑料袋分袋装好。完成这一系列犯罪后,便在屋内上网。从开始到结尾,手法的有条有序、心理的冷静,可见此人的恐怖。

在杀害父母后,齐萍萍也出过家门,遇见过房东,并与房东寒暄几句,向房东透露目前只有自己一人在家,父母都到外面工作,因为房东与齐萍萍一家平时联系密切,也没有对齐萍萍所说的话产生疑心。

直到9月13日,腐烂的尸体发出恶心的臭味。15日,难耐奇臭的其他房客找到房东告之有奇艺的恶臭,追溯臭味的源头,正是来自齐萍萍一家的803,房东从卫生间的窗口向内看,看见有血迹,便打开了803的大门。


此时,齐萍萍正在客厅内呼呼大睡,房东先是舒了一口气,却又马上被恐惧吓得倒吸一口凉气,因为在少女的身旁,有几个装满东西的塑料袋,而血正是从塑料袋中流出。

房东报警后,警察来到803,发现塑料袋中被肢解的尸体正是“外出工作”的齐家夫妇,经警察盘问后,其女齐萍萍承认自己杀人事实。

问及她的杀人理由,在检方指控中,是因为父母吵架闹离婚,而她自己在庭上修改供词,说是父母早已有自杀之意,而自己则是帮助双亲解脱痛苦。在后续的发展中,她虽一直说自己对不起双亲,但态度上并没有悔改之意。

值得一提的是,在法庭上齐萍萍才得知,自己并非二死者的亲生女儿,其母并没有生育能力,实际上齐萍萍是他们的养女。

无论是亲生父母亦或是养父母,18年的养育之恩的父母被她残忍杀害这都是令人发指的行为。

所谓的帮助解脱,这狗屁放得太好听了,对不起,于情于理我都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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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要说的都并不是什么很大的刑事案件,也许不精彩也不震惊,但是却让我感慨这个人间不值得,同样发生在广东,因为我是本地人,此事是我与我在派出所的兄弟处了解来的。案件正在初步调查,了解到不一定就是事情的百分百真相,暂且将我知道的写下来:

一个月前一所乡镇初中的两个学生失踪,暂且成为少年A与少年B,两人家长焦急万分,两天后就报了警并且通过朋友圈发布寻人启事。然后就展开了全城帮助寻找失踪学生的行动,因为我的母亲也转发朋友圈帮忙扩散,所以我也得知此事。最后警方在一乡村的田地边发现失踪的二人,最终欢喜收场。

(左边初中生正是本案男主角)

本以为此事就这么过去了,但就在两天前,这个今年才初二的初中生回到家中偷钱,被其母亲发现后,母亲斥责了他一顿,他便从母亲背后袭击头部,受害者最终死亡。

因为一点小钱,而将自己的亲生母亲杀害,想起一个月前母亲因为他的失踪而寝食不安,这么充满母爱的母亲又怎么会想到会死在自己爱着的儿子手上呢?

因为案件刚发生没几天,后面我会继续跟进将事情的真相回到这里写下啦。

看到评论中有人质疑说,新生儿体温29度早都冻死了。在此做个科普,新生儿寒冷损伤综合征,又名新生儿硬肿症,多数体温可降至35度以下,重症30度以下,病因主要由受寒引起,临床特征是低体温、皮肤硬肿和多器官功能损伤。临床上见过体温低于30度且抢救成功的病例,所以29度真的不一定“早就冻死了”。

另外一个争议比较大的点在于孩子奶奶说孩子受冻的原因是“蹬被子”,很多人说新生儿不会蹬被子,因此判断出我编故事也不会编,拜托,就算是奶奶把孩子扔进冰天雪地里冻着了,她会承认吗?肯定会找借口推诿啊,正因为她的借口如此拙劣,孩子妈妈才会如此气愤填膺吧……

最后重申一遍,不是故事,我在知乎所有关于医院题材的回答,都是我亲身经历过的事情。

以下为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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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那个女人的印象很深,不止因为她脸上有块面积不小的红色胎记,还因为她襁褓中的小女儿……死在了我的怀抱中。

那年深冬,雪下得很大,我在后半夜接诊到那个浑身冰冷的新生儿,面色绀青,气若游丝,全身硬肿,测肛温只有29度,属于重度的寒冷损伤综合症。

我一看到这种病例就怒了,一边紧急将孩子放进暖箱保温,一边疾言厉色怒斥,“有没有一点常识,怎么能把孩子冻成这样?!”

说实话,这种因为保暖不足所引发的新生儿危重病症,在21世纪已经非常罕见了,即使家境贫寒的偏远农村,最多也就是硬肿面积小于20%的轻度病症,大于50%的重症,我毕业之后接诊的,尚属首例。

孩子的爸爸很年轻,面色铁青,胡茬凌乱,泫然欲泣,孩子奶奶身形佝偻,点头哈腰陪着假笑,“家里穷,没烧炉子,孩子半夜踢开了被子,我们也没想到一晚上就成这样了……”

科室在最短时间内组成一支抢救小分队:复温、吸氧、输液改善循环,纠正水电解质紊乱,鼻饲乳汁供给热量,肝素改善血液高凝状态,输注血浆补充凝血因子……

就在救援有条不紊展开的时候,孩子奶奶把我拉到一边,“大夫,你看,这孩子,还有抢救过来的希望吗?”

我如实告知,非常危重,非常凶险,随时都有可能抢救无效导致死亡。

孩子奶奶吞吞吐吐:“希望不大的话,就,就不治了吧……”

话没说完,孩子爸爸已经把老太推搡到旁边,“大夫,您别听她的,我们要治,一定要治!请您务必尽全力,一定把我女儿抢救过来!”

我叹了口气,“你们一定要有思想准备,孩子的预后并不乐观,后期会出现多重并发症,哪一关闯不过去,都会凶多吉少。”

入院之后,孩子体温缓慢升至正常,但是正如我们的预料,寒冷损伤导致孩子陆续出现心肺脑肾等各脏器的功能受损,被送进新生儿ICU病房,24小时动态心电监护,命悬一线。

那是个模样非常俊俏的萌宝,大眼小嘴,鼻如玉山,满头毛绒绒的发卷,第一眼看上去有点像是混血儿,非常惹人怜爱。

这个小姑娘在科里实在太有人缘,主任一天能去看八趟,治疗方案精益求精,大家卯足了劲,一心想把她从死神的门槛里拉出来。

孩子妈妈是在次日现身的,穿着医院的病号服,气喘吁吁,老公在旁边扶着她,旁边还有个小护士抱着个氧气袋给她供氧。

见到我小护士一脸委屈,“产后心肌炎,自己都病得七荤八素,还非要下来看孩子,苏医生,我们心内科只给她十分钟时间,麻烦您尽快给她探视下孩子,我们还要马上回去接受治疗!”

那个女人高鼻深目,五官神似新疆女星迪丽热巴,只可惜一侧脸颊长了块巴掌大小的红色胎记,不然真可算是个大美女。

ICU的新生儿为了预防感染,探视只能隔着玻璃,当护士把暖箱从里面缓缓推出来,那个女人的眼泪瞬间决堤,扒着玻璃哭得涕泗横流。

“宝宝,宝宝你怎么成了这样?妈妈只住了一天医院,你怎么就变成这个模样!明明妈妈走的时候你还好好的,只过了一天,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孩子摊手摊脚躺在暖箱中,口鼻插着吸氧管、鼻饲管、头皮和手臂扎着双路静脉输液器、胸口贴着心电监测贴片,皮肤惨白,一动不动,除了肚皮的微微起伏,看不出丝毫生机。

那个女人突然一把拉住我的手,“大夫,我的宝宝一定会好的,她一定会好起来的对不对?”

我眼热鼻酸,旁边那个小护士也含着眼泪,却对我轻轻摇了摇头。

我心下了然,只能强颜安慰她,“我们一定会尽全力的,你别着急,当务之急,是先把自己的病治好,不能因为着急激动,给自己落下一辈子的病根……”

就在这时,那个佝着背的老太太突然在后面阴恻恻发声,“大夫,你何不对她说实话呢,这孩子明明十有八九抢救不过来了,为什么还要我们白白在这里扔钱?”

我怒火不打一处来,正要抢白,那女人突然状如疯狂地扑将过去,她牛高马大,一下将老太太撞得跌坐在地,然后合身扑上去,声嘶力竭怒吼,“一定是你,一定是你搞的鬼!我知道你不喜欢女孩,可她毕竟是你的亲孙女,你这个老巫婆,你是如何狠下心来去下这个毒手的……”

场面瞬间失控,一众人搀的搀扶的扶,刚把女人拉起来,老太太就凌空一个耳光甩过去,儿子眼疾手快架在空中,下一秒将老娘掀翻在地。

肃静的监护室外面翻的翻,滚的滚,哭的哭,骂的骂,乱成了一锅粥,我气急大喝,“要打出去打,不然我叫保安了!”

老太首先恢复理智,站起身来拉拉衣襟,理理鬓角,像是下定了决心,冷色道,“我不会再给这个赔钱货出一分钱医药费,你们两口子自己生的孩子,有钱自己治,没钱就拉回家!”

后面小护士惊叫起来,“晕了晕了!”

我回头一看,只见女人双眼一翻,在老公的怀里软塌塌晕死过去。

接下来的几天里,老太太真的一次都没来过,孩子妈妈被送回心内科后据说昏迷了一天一夜才醒过来。

这段时间我不止一次向孩子爸爸要真相,如果孩子真的是其奶奶故意扔到冰天雪地冻成这样的,我们作为医务工作者,是有权利报警,让其受到法律制裁的。

孩子爸爸闷头坐着,一言不发,几天时间,他像是老了十几岁,连声音都透着喑哑和沧桑,“我妈,她不可能的,她不会做出这样的事,那晚我在医院陪老婆,她虽然一个人带孩子,可我不相信我妈会做出这种事,她不会的,绝对不会……”

出于慎重,我们最后还是以医院的名义报案,可是警方经过多方调查,最后并没有立案,因为“没有任何证人或证据能表明女婴的疾病是人为故意造成的结果,疏于照顾造成过失的可能性更大”,这件事情最后就这么不了了之了。

孩子父亲每天都坐在监护室外的长椅上,什么时候眼圈都是红红的,过了几天,孩子妈妈也坐了过来,听说她病情稍一稳定,就坚持出院,只为了给孩子省些医药费。

他们家境困难我们是知道的,孩子妈妈属于远嫁,在这边没亲戚没工作,爸爸则是一家国企的电焊工,收入不高,奶奶掌握着家里的经济大权,可是却拒绝再出一分钱的医疗费。

当我们知道两口子是借了高利贷来给孩子看病,很多人都忍不住哭了,科室为他们减免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也你一百我二百组织过募捐,可终究还是杯水车薪,有些效果良好的进口药他们根本用不起,只能替换成疗效一般的国产药,孩子的生命力虽然顽强,奈何病情实在太重,最终也只挺过了一周,就在刚满月的那一天,出现了肺出血的征兆。

那天晚上,孩子的口鼻涌出了大量的血性泡沫液体,心跳呼吸骤降为零,我们用尽了一切复苏手段,过了好几分钟,心脏才缓慢恢复跳动,却只能维持在每分钟二十多次,心外按压稍一停顿,心率就下降为零,而自主呼吸,则一直不曾恢复。

孩子的爸爸妈妈穿着隔离衣,带着帽子口罩,站在抢救室的一隅看着我们抢救,两人互相搀扶着,极力压抑着低声的啜泣,他们的眼睛都哭得猩红如血,流出的眼泪把天蓝色的医用口罩全部濡湿了,孩子的妈妈更是连胸前都被泪水全部打湿……

大家心里都清楚,孩子此时已是无力回天,再也抢救不过来了。

胸口稚嫩的皮肤被按压得凹陷了下去,淤痕青紫,幼小的身体像无力的破布娃娃,任凭摆弄。

心跳再次停止,这次,一切抢救措施统统失去效果……

我忍着眼泪请家长节哀,告诉他们孩子走了。

孩子妈妈像是痴了一般,目光牢牢地锁死在孩子身上。

过了半晌,才轻轻地嗫嚅道,“我可以,再抱一抱她吗?”

她的声音那么轻,轻得好像孩子只是熟睡了,而声息一大就会把她吵醒。

护士轻轻地摘除孩子身上横七竖八的管子,用湿纸巾把她的小脸擦拭得干干净净,我给她戴上绒绒的婴儿帽,裹在毛毯中,轻轻将孩子递给旁边眼巴巴等着的女人。

女人接过孩子,颤抖的手抚上那张圆滚滚的脸蛋,我从没见过哪个刚满月的孩子会有如此浓密卷翘的睫毛,她是那么可爱那么乖巧,躺在妈妈的怀里真的就像只是熟睡了,随时都会突然睁开黑葡萄般的双眼,东张西望,手舞足蹈……

那一晚,我在值班室哭到声息哽咽,哭自己的无能,哭孩子奶奶的狠心,哭国家医保政策的可恨,哭到两眼肿得像桃子,哭到第二天交接班的时候还带着浓重的鼻音。

很多年过去了。

我经常会在医院门口见到这个女人,她身材高大,孔武有力,春夏会踩着三轮车在医院门口叫卖水果,秋冬则会换成一口大锅现炒现卖毛栗子。

一个长得极像阿尔法的小正太端端正正坐在她脚边的小板凳上,冬天冻得鼻涕长流,夏天总啃着半牙西瓜。

她为人实诚,从不缺斤短两,加之热情爽朗,人缘非常之好,就连城管都对她睁只眼闭只眼,见了只是驱赶,从不曾折过秤杆,没收过货物。

这样干了几年后,她盘下了一个水果店,里面的水果品种繁多,物美价廉,生意好到火爆。

我几乎每天都去她的店里买东西,她异常热情,每次总会搭点别的水果,或者抹去一些零头。

有一天我和同事在水果店偶遇,同事告诉我,她的老公和老板娘的老公是同事,后者前几年在一次意外事故中腰椎骨折,导致下肢瘫痪,每月只能在国企领取菲薄的伤残津贴。

“亏得老板娘剽悍,一个人硬是撑起了一大家子!”

我定睛一看那个坐在收银台后面的中年汉子,眉目间可不就是当年那个清秀帅气的小伙子?只不过现在的他坐着轮椅,人发福了,顶也秃了,可是双眼依然闪亮,全无截瘫病人惯有的衰容。

我每天都从他们的水果店门口路过,眼见她的店面越做越大,雇佣的伙计越来越多,眼见她买了崭新的皮卡车,每天早晨都满载着水果徐徐停下,到了晚上就卖得所剩无几。

她手指戴上了华丽的金戒指,跟脖子耳垂上的金首饰相映成辉,有种喜气洋洋的入世感。

眉目舒展,嗓门嘹亮,一看就是生活舒心,没什么烦恼上心的成功生意人。

唯一的烦恼,可能就是小阿尔法的体质孱弱,经常需要住院治疗。

每次住院我会看到孩子奶奶拎着一大堆好吃的来医院探病,可是女人从没让她进过病房。

她像山一样堵在门口,轰苍蝇一样轰着那个佝偻瘦弱的老太太,“走走走!我的孩子不想见你,他没有你这样的奶奶!只要我活着,你一辈子别想靠近我孩子!”

孩子有好几个姑姑,我数不清,大概三四个,间或都来探过病。

女人对她们的态度也都是不咸不淡,我在走廊都曾听到她们激烈地在病房吵。

姑姑之一:事情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放不下呢?咱妈当初也不是故意的……

女人:别跟我咱妈长咱妈短,我妈死十好几年了,这个世界上我没妈!

姑姑之一:好吧,就算当年是我妈不对,可这么多年你也做得太绝了,自己跟她断绝来往就算了,连亲孙子也不让老人抱一次,她心里有多难受你知道吗?

女人:我闺女不明不白死了,我心里多难受你们知道吗!

姑姑之一:我妈给你道过那么多次歉,她一把年纪了,还能活几天?你就不能说声原谅,把过去那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一笔勾销了?

女人:绝不!我永远永远永远不会原谅她!

姑姑之一:小武是体制内的人,那些年可只能生一个,没有当初那件事,你能白得这么好一儿子?

女人咣地拉开房门:你们都给我滚!当初我女儿报病危,你们一个子儿都不借,现在看我们家日子过出来了,上杆子都来攀亲戚,我告诉你们,我没这样的大姑子!全都给我滚……

傍晚的菜市场总能看到一个老人蹒跚着脚步在捡菜叶子,我一眼就认出来,那是小阿尔法的奶奶。

她的脚似乎受了伤,一瘸一拐的,走得近了才发现,她口眼歪斜,一侧躯体全不灵便,看来是脑中风的后遗症。

她的头发全部花白,佝偻的身形几乎弯成了九十度,每天这个时间她都会在这里徘徊,看似在捡菜,其实只是为了远远地看一眼那个身影,那个背着小书包,牵着妈妈的手蹦蹦跳跳由远而近的小身影。

我不知道,这个风中残烛般的衰老生命,还能痴痴看几天。

她眼中的渴盼,颤抖的双手,她蹒跚踉跄却永远也追逐不及的脚步,无不说明——如果可能,她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来换取和孙子的一次亲密相拥。

可是,小阿尔法的妈妈,会给她这个机会吗?

这样刻骨的仇恨,她能彻底放下吗?

《射雕英雄传》中,瑛姑的儿子被裘千仞一掌击成重伤,她抱着孩子泣血恳求段王爷救孩子一命,当求助被拒后,她选择一刀插在孩子胸口,结束他的痛苦。

从此她一夜白头,活着的全部目标就是寻仇。

后来在青龙滩上,瑛姑从裘千仞得意的大笑声中认出他便是杀子凶手,势如疯虎般要抱着他拼个同归于尽。

世间哪对母子,不是生死之交?

有些人,有些事,就像尖刀刺进心窝里,绞一绞,血肉模糊,生不如死。

有一种伤害,不去疯狂复仇,已是最大的善。

原谅你,便是负了我自己。

那些横亘在内心深处的伤,宛如深深悬崖,永生无法跨越。

当自己用尽毕生的力气才从那个沟壑爬出,只差一点,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的时候——

不原谅,才是对自己最大的救赎,才是对内心最好的宽慰。

无法忘记,就深铭在心,无法释怀,就耿耿于心。

是的,有些事情,绝不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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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了吧,发生我老家的大案。

时间很近,可能有很多人不知道。。。

云南省会泽县待补镇野马村2016年9月29日杀人案。。。

一人作案,十九人死亡,案发那天贴吧里面全是案发现场照片,过了没几个小时全部删完了。

作案人:杨清培,男,汉族,1989年生,据悉,其父母老来得子,平时对其迁就娇惯,而其本人则性格孤僻。下图为被捕时照片

杨清培平时在昆明打工,9月28日回村,当晚向父母要钱时发生争执,随后将父母杀死,又将邻居17人杀死。

事发当天,杨清培向父亲要钱,因父亲不久前刚凑了几万元给杨清培买了一辆面包车在昆明做水果生意,于是毫不留情地痛骂了杨清培一顿。

气急败坏的杨清培对父亲下手,随后又残忍地杀害母亲。对母亲下手时被家族的人撞见,担心自己罪行暴露,于是丧心病狂地带着铁锹一一撬开同村亲戚家的房门,在对方毫无戒备下痛下毒手。

“之所以能得手是因为他和被害人很熟悉,被害人没有防备之心。”一位办案人说。

遇难者19人中,三人看不出性别。。。显然是虐杀,一个小山村的男女老少,他的父母亲人,都死于这个禽兽之手。

下图是遇难者名单

网上也难找到更多关于这个案件的细节了。

已被判处死刑,2017年7月28日上午,云南省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曲靖市会泽县人民法院法庭公开对杨清培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定:杨清培故意杀害19人,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应予严惩,虽在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并有悔罪表现,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庭判处被告人杨清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下面说说我自己的观点,首先 ,我相信司法机关的结论,但是仍然有些觉得不可思议的地方。一人作案,在短短几个小时的时间内杀死十九个人?而且还有虐杀行为 杀十九只鸡都受不了吧,由此可见此人心理承受能力。。。其变态禽兽之处。。。杀自己的父母。。。最后,那些叫嚣着要废除死刑的,看完这些案件你还会叫嚣着要废除死刑吗???作为一个法学生,坚决的支持死刑制度。

光明处人怕鬼,

暗夜时鬼怕人。


最恐怖的事是人心,最惊惧的是发生在今天。

2019年2月17日


“我叫赵宇我是黑龙江哈尔滨人,我现在在福州生活,

我因2018.12.26.傍晚22-00点之间,我在家里陪老婆,老婆马上生产。

我家楼下传来踹门声音,我也没当回事,

过了一会我听到救命强奸我就出门去看,在看到这个声音的地方,我看到一男子在殴打一女子,我过去救哪个女孩,

在这期间发生的事情我简单说明:我看到那个女孩块呗掐死了,我去救她,拉开那个男仔,那个男子反过来打我,然后被我撂倒,撂倒以后他掐住我的三个手指,我抽不出来我踩他肚子一下,然后我的手拿出来了,在拿出来以后那个男子拿着电话说找人弄死我,然后我还想拿凳子打她,但是那个女孩拉住我我就出去了。

随后我老婆老叫我回家,我就回家了。

过了两天我被警察带走了,我老婆还在医院准备生产,我却被警察带走了,那个男子报警说我故意伤害,我不服,把我关进看守所14天我与2018年12月29号晚进入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在进看守所的14天我什么都不知道。

我老婆生孩子我也在看守所里面,我老婆,我父母,帮我请了律师,然后我现在被保释出来。

但是那名男子在出院以后,检查结果为重伤二级,我觉得冤枉,我还咨询了我的律师,

我的律师说如果检察院判定我是故意伤害罪,我蒋要在监狱度过3-7年,还要赔偿20万到60万元,

还有一种可能判定我为见义勇为,而不需要付法律责任,而且我还没什么事情,所以我已经找了福州新闻电视台的记者,帮我呼吁一下这个事情帮助我一下希望大家帮我转发一下谢谢。

在此,我赵宇深深的感谢大家帮助我。希望大家帮我转发这个视频,望大家帮我把这个事情宣传出去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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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确定事情的真伪,只能交由有权机关——法院来判断:

根据事情原文描述“我看到那个女孩块呗掐死了,我去救她,拉开那个男仔,那个男子反过来打我,然后被我撂倒,撂倒以后他掐住我的三个手指,我抽不出来我踩他肚子一下,然后我的手拿出来了,”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详细拆分理解:即在本人或他人面临不法侵害的时候,出于保护自己或他人正当防卫的必要,完成受侵害行为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对现在直接急迫的不法侵害,为保护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健康、身体、自由或财产,而为必要的防御者,其行为不违法。



但结果,现在还没有出来


受害女的和男子有什么故情,不知道。

行凶男子究竟是见色行凶,还是故情出手,不知道。

单纯的来讲赵宇,好好的陪老婆生产,好意出门看了下,就被逮到号子里,再出来,孩子生出来了,还沾了可能吃牢饭、赔大钱的官司

即使最后出来一个好的结果:那十四天和他老婆一个人生产的日子 ,又该向谁去索回?


如果,那天的“赵宇”是我呢

...........

不知道,最后的结果魔幻和合理,会往哪个方向发展.......


镜像回答:

你们家乡最让人感到震惊和恐怖的杀人案是什么? - 庆余年的回答 - 知乎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42178612/answer/602668529



一更:

2019.2.19上午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接受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采访:表示在收到公安机关开具的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已经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但案件程序还没有完结,赵先生现在仍是保释外出

(微博实名ID:被冤枉的赵宇)


二更:

2019.2.21更新



加一个彩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地址:

随便搜,公开的: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但我国法院是两审终审制度

及为了保证 一审中出现一审法院的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者一审判决遗漏当事人、诉讼请求等原因,会有二审

这是一种制度保障机制。

个别的案件会出现再审情形


而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再审、上诉的地址却从来是一个神秘地方

你去百度地图搜不到,没有信息公开


法律人士千里迢迢从各地赶往北京,都要靠北京城的老司机师傅 才能带到地方

因为在一个特别偏僻的地方,一个被行内人都称为神秘地点的地方













三更:

2019.03.01最高检察院出手,纠正地方检察院原本防卫过当的判决,认定赵宇为正当防卫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下,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令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认为,赵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原不起诉决定书认定防卫过当属适用法律错误,依法决定予以撤销,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并参照最高人民检察院2018年12月发布的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对赵宇作出无罪的不起诉决定。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严格依法对赵宇一案进行纠正,有利于鼓励见义勇为行为,弘扬社会正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检察机关依法纠正赵宇案处理决定-新华网

18岁女孩齐萍萍,杀父,弑母;

放血、碎尸,

并企图烹尸;

与42袋尸块同处一室4天;

直到恶臭四溢以致案发。

(本文不含任何血腥图片)


这女孩在法庭上才知道她并不是这对父母的亲生子女,但是她承认养父母对她视如己出。

杀父弑母并不是这个案件中最恐怖的,恐怖的是,两名死者两边的近亲属都向法院写了求情信,一共是5封,表示希望轻判这个女孩,留下她的性命,延续后代。

两家子圣母倒也不是最恐怖的,最恐怖的是,法官面对死者家属把没有血缘关系的杀人凶手当成亲人的高风亮节,感动地称赞“让人感到温暖!”

所以杀父弑母的齐萍萍被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媒体记者以褒扬的语气表示“她是为了解决父母的痛苦,才犯下了这样的滔天大罪的”,“法官的判决难道不是对法律公正和宽大更好的尊重吗?”并体贴地在节目中给齐萍萍打了马赛克。



下面是详细叙述:

齐萍萍,出生于1991年2月15日。她家周围的邻居称,齐萍萍是一个漂亮、乖巧的女孩,身高超过1.6米,穿着比较前卫,爱打扮,常常戴着项链、戒指等。齐萍萍的父亲个子也比较高,但母亲则比较瘦小。齐萍萍和其父母的关系看起来很融洽,经常看见她们母女一起出去逛街或去市场买菜。

齐萍萍一家大概是2007年搬到索科大楼的,一家人白天在外面忙,晚上一回家就关上门,和邻居很少交往。男主人齐运喜以前在附近跑运输,开一辆广州牌大货车在附近拉布料,后来出了车祸,造成身体不便,就一直待在家。女主人李会香听说是做保险的,但具体情况邻居们都不太清楚。

2009年9月11日晚,因为父母争吵闹离婚,河南籍流动务工人员齐萍萍在租住的索科大楼803房间,将其父母先后杀害,然后到一个大型超市购买了几把大的水果刀和锤子,将父母的尸体肢解并用塑料袋分袋装好,自己依然在屋内上网。

从9月13日开始,索科大楼的8楼开始出现异味。到9月15日,臭味实在难闻。有房客便要求承租者庄先生检查。庄先生逐个房间进行检查,透过803房卫生间的窗口,看到里面有血迹。他打开房门进入,发现房间内有一个女孩,而房内恶臭难闻,遂报警处理。警方到来后,发现803的房客齐运喜夫妇已遇害,其尸块分装在塑料袋内。而齐萍萍头发蓬乱,只穿了一条三角裤,上身没穿衣服,披了一条带血迹的被子。经警方询问,齐萍萍承认了自己杀害父母的行为。

警方从现场搬出物证


齐萍萍第一次供述说是因为父亲患病,母亲没工作,家庭贫困,父母经常争吵,所以杀死父母是为了成全他们,让他们获得解脱,然后自己打算自杀;

检察官称,齐萍萍杀死母亲花了半小时,此时父亲已经劝齐萍萍自首。父亲因生病,四肢无力,所以无法进行制止,反而被女儿所杀。


正式庭审时齐萍萍却翻供说,是父母相约吃安眠药自杀,她只是看父母挣扎痛苦所以帮助其解脱。当时她想陪着父母一起去死。但是父母死后,她对生活有希望了。


在庭审过程中,齐萍萍的求生欲望很强,智商貌似也不差,很会找给自己减罪的法律依据。

第一,她改口说自己不是故意杀死父母,而是在父母自杀时帮助父母解脱痛苦。(真是很孝顺啊,为了让父母减少临死前的痛苦,不惜犯下滔天大罪呢!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检察官念起诉书期间,齐萍萍表情平静。检察官一念完,齐萍萍就表示自己有话说:“我杀他们之前,他们已经吃了大量安眠药,准备自杀。我是看他们很痛苦,才帮助他们解脱。”

警方表示在死者体内并未检测出安眠药成分,齐萍萍之前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也从未说过父母服药自杀这件事,所以不实。


第二、表示自己本来是想陪着父母一起死。(如花少女甘心为父母殉葬,所以才对父母分尸,烹尸,以求速死,真是孝顺呢!)

肢解尸体并非容易的事情,齐萍萍在庭上讲述了该过程,检察官提供了相关物证。齐萍萍说,杀害父母之后3个小时,她将父母尸体拖到洗手间,碎尸并不顺利,齐萍萍找来锤子和菜刀,弄了一晚上,只碎了很小一部分,但菜刀却砍钝了。

警方查出来她分尸共使用刀片两把,菜刀9把,铁锤一个,铁凿1个。


那么为什么齐萍萍不当场自杀呢?(因为她答应了一个未见面的网友要寄送中秋节月饼,真是一诺千金啊!)


第二、声称自己未成年

齐萍萍在法庭上称:"母亲为了让我早点上学,故意将年龄报大了1岁,所以案发时,我未满18周岁。"但在昨日的庭上,律师和家属都未提供相关证据。

但是检察机关根据身份证和户口簿认定案发时齐萍萍已满18周岁。


第三、在法庭表示认罪伏法,自己罪有应得,见到受害者亲属却一直嚎啕大哭说不想死,以情动人。


庭外:面对亲人绝口不谈自己的罪行,只是哭诉不想死

庭审结束后,从河南老家赶来参加旁听的齐某的小姨、舅舅和大伯在获得法警的允许后,和齐某进行了简短的谈话。"小姨,我错了,我不想死!"面对亲人,齐某嚎啕大哭,除了说自己不想死之外,就一直在哭。


在庭审时,齐萍萍才知道自己不是死者夫妇的亲生女儿。

在采访中,齐萍萍表示,养父母对她就像是对自己的亲生女儿,爸爸很善良很善良,也很努力工作,很老实,容易被人骗,妈妈很善良心很软,有时候很凶也是刀子嘴豆腐心,有时候对她严也是真心想为她好。


死者夫妇应该确实是很善良很老实的人,因为他们的近亲都是以德报怨的好心人。两名死者两边的近亲属都向法院写了求情信,一共是5封,表示希望轻判这个女孩,留下她的性命。

可惜齐萍萍身上没有这种善良的基因。

齐萍萍的大伯认为,齐萍萍死了就是灭门之灾,才是这个家庭最大的不幸。至于死者,谁叫他教养不当。

齐萍萍的大娘表示请求从轻判处,给她一个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

齐萍萍的小姨从河南赶来探望,并没有责备这个无知的孩子,反而是鼓励齐萍萍要好好地活下去。


配乐: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


这个齐萍萍无被虐待史,无精神病史,却杀了对她视如亲生的养父母,但是法官认为她的犯罪动机不是很卑劣,没逃跑就是人身威胁性不是极大,虽然年满十八岁可是她的心智发育不够健全,加上受害者家属求情,所以齐萍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不大明白,能考上大学的一个女孩,平时待人接物都让人称赞,怎么就心智不健全了?

齐萍萍能找出法律对自己有利的一面,从故意杀人改口称协助自杀,说自己未成年,对法官表示认罪,对亲属哭求救命,深思熟虑,怎么就心智不健全了?


法官认为这样的判决越来越人性化了!给她留了余地,体现了人文的关怀。



媒体记者以褒扬的语气表示“她是为了解决父母的痛苦,才犯下了这样的滔天大罪的法官的判决难道不是对法律公正和宽大更好的尊重吗?”



最后,最恐怖的来了:

齐萍萍杀人时18岁,判处死缓,少则十几年,多则20年,她就能释放出来。30多岁的女人,还可以嫁人生子,长相圆润乖巧,声音纤弱,不知道那个单身狗这么倒霉,以后会娶她呢?会让她成为自己孩子的母亲呢?


附图:


这个视频1分22秒,是齐萍萍在记者面前表达对父母的爱。

https://www.zhihu.com/video/1102196547147677696

资料出处:

父母离奇失踪 家中多出40余个塑料袋 发出阵阵恶臭_哔哩哔哩 https://www.bilibili.com/video/av33979301/

(这个视频有详细的案发过程,有齐萍萍、审判长的采访、有记者点评)

齐萍萍_360百科 齐萍萍_360百科

齐萍萍杀双亲肢解煮尸事件始末(图)_安和康网 齐萍萍杀双亲肢解煮尸事件始末(图)_安和康网

[转贴]中山杀父弑母分尸案少女 [转贴]中山杀父弑母分尸案少女

深度解析云南《食人魔张永明》始末,连吃至少17人,最爱腌制大腿肉!




2012年在中国云南发生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大案,这个案子带给人们极大的震撼,案名的名称是云南鸵鸟肉事件,犯人称为食人魔的张永明,提起这个名字,很多人都不寒而栗。

自2005年以来,陆续有17人在晋城镇失踪,失踪地点都集中在以张永明家为中心七百米的范围内。


但直到2012年,在最后一名失踪者家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这些失踪案才受到重视,凶手张永明也才终于浮出水面。

通过大量的走访和调查,目标锁定了张永明,落网后,他交代的非常彻底。

据他供述共杀害20多个人,多数都是青少年,被杀后他把受害者剐肉剔骨,然后把骨头都埋在了家中,20多人的40多只眼睛,被他用来泡酒,警方在搜查他家中的时候实际搜出了50多双鞋子,家里挂满了被腌制的腊肉,都是受害者的大腿和股肉,其他碎肉都被他和家里养的三条大狗食用掉了,自己喂的猪也是吃人肉长大的,食用不完的,卖给周边村民,说是鸵鸟肉!










恶魔的恐怖童年

张永明从小就性格很孤僻,整天都是一副老实巴交,沉默寡言的样子,平时也不大与人交往,所以他的朋友少之又少。

在他上小学的时候,只有一个叫陆士荣的小孩愿意和他做朋友,两人关系还非常密切。

1974年12月25日,年关将至,两人约好了结伴到外面去玩,玩了一天回来都已经很晚了,陆士荣的父母以为儿子不回来了,就早早的把大门给上了锁。

陆士荣一看回不了家,在张永明的一再邀请下,就答应了去他过夜,两人都睡在了张永明的一张床上,张永明父母则是睡在另一个房间的一张床上。

因为玩了一天,陆士荣感觉很累,很快就进入了梦乡。

到了凌晨2点左右,睡梦中的陆士荣,被一阵突如其来的剧烈疼痛被惊醒了。

他痛苦的睁开了双眼,居然发现自己是被绑在了床上,而昔日的好朋友张永明正手举刀子,在不停的劈砍着自己的脖子和头部,他痛苦的哭喊着饶命。

陆世荣的叫喊惊醒了张永明的父母,两人慌慌张张的跑来一看,当场就差点吓晕过去,只见被绑在床上陆士荣满脸满身都是血,鲜血还染红了他身下的整张床。

他们赶忙拉住了儿子,不让他再下狠手,并立即报了警,警察赶来带走了张永明,当时张永明18岁,而陆士荣才16岁。

张永明被捕后,他说自己是在梦游,根本不知道在干啥,至于杀陆士荣也不是自己的主观意识。

当时的年代法律还没有得到健全,陆士荣并没有死,于是村里就开了个批斗大会,张永明也只是被判了6个月劳动教养。

这也是他的第一次尝试杀人,幸好没有得逞,陆士荣死里逃生捡回了一条小命,至今想起,他还非常后怕,从此他也对昔日的好友敬而远之,看见他就躲的远远的。


第二次杀人


张永明出来后,一直在寻找机会和对象。

1978年,他被队里调到瓦窑厂上班,在这里他认识了邻村的杨树荣。

一次两人相约到南门村十公里外小吃店吃宵夜,从此杨树荣也就神秘的消失在人们的视线里。

直到半个月后,有人在村子附近河边的一个洞穴中看到了全身赤裸的杨树荣尸体,并报了警。

警察根据线索很快就把张永明抓捕到案,他也承认了杀人,还把尸体的手脚都被弄断了。

对于张永明的两次杀人,村里人都感到很害怕,全体签名要求法院判此人死刑,可最终还是只判了死缓,在狱中他表现突出很快就获得了减刑,在1997年7月被释放回家。


终成恶魔

19年的牢狱,回来后早已是物是人非,父母离世,哥哥姐姐也相继离开了这里,他一个独住在这里,靠种田为生,2008年政府征收他的土地搞开发,他也获得了3万元的补偿款,他用这个钱建了个冷冻库经营生意。


没事的时候他就去晋城镇的文化公园里下棋玩,除了下棋,他还爱好养狗,养了三条大狗。

因为这几条大狗村民们很少有人在他家附近走动,怕被狗咬。

但是村民们也发现一个奇特现象,每到深夜,张永明家的狗就会狂吠起来,还有他家的电视声音也开的特别大。

对于这些现象村民也不敢胡说什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也就是他家有异常那个时候起,就一直有男青年在南门镇附近莫名失踪。

到了2012年,失踪人数竟高达17人,当时也有人报了警,但因为查不出什么,都认为年轻人是出外打工去了。







2012年4月25日,一位19岁的大学毕业实习生韩耀,被派到南门镇协助工程勘察,竟也神秘失踪,家人立即报了警,但警察还是不能查到什么,韩耀家人非常不满,他们自己到了南门镇暗自调查。

这一查不要紧,竟吓得魂飞魄散,这里的失踪案竟有如此之多,看来韩耀已是凶多吉少了。

失踪如此之多警察竟不作为,韩耀的家人火了,他们找到所有失踪者家属联合报案,但警方依然没有授予立案,没办法他们找到了媒体请求帮助,电视台报道了,惊动了省公安部和云南省委,迅速派专家和督察组侦办此案。



当张永明被逮捕之后,办案民警去他家搜索,发现了五个巨大塑料桶,里面分别装满了人体各部位的组织,有内脏,有肌肉,还有四肢。

另外还找到了6个大麻袋,里面都是受害者的衣服手机和证件等物品。还在他卧室的桌子上发现了几个金属菜盘,里面有残存的人肉组织,种种迹象表明,张永明就是杀人狂魔。

审讯中警方问他杀了多少人,他的回答令人毛骨悚然,他说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了,反正你们找到多少就是多少,都是自己一个人干的。

2012年7月28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晋宁县“5·07”系列杀人案进行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11名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2013年1月10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残忍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犯张永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这个案件是一个真实的案件,本以为是一个简单的凶杀案,最后却发现是一个变态杀人案,并且引出了一位自以为达成「完美」犯罪的变态杀人狂。

从事律师行业 7 年,我遇到很多变态杀人狂,他们中,大多数都是拒绝沟通的。我往往采取最直接的解决方式:判断出他们的软肋在哪里。有人在乎亲情,有人心怀怨恨。直到我遇到这一个凶手——看起来,他没有软肋,油盐不进。会见几次后,我终于发现,这个凶手,只是希望得到的东西比较特殊。

2016 年 6 月 13 号,卢涛下完工,身穿 T 恤,卷着裤管,双手端着一套皱巴巴的西裤衬衣,走进工地旁的裁缝店熨烫。

裁缝店很小,只有台老式缝纫机,立式衣架上挂满廉价花格子衣裳,标价 10 元到 15 元,还有各种二手迷彩服和胶鞋售卖。

老板接过衣服,「五块钱,坏了不包赔。」

卢涛说:「钱不是问题,你熨好一点,我要出席个重要的会议。」其实他刚刚下定决心,要去体验西方人的生活。

穿上西裤,扣上衬衫纽扣,卢涛觉得自己很有气质。

他走出工地,看着下完工后无所事事的工友们,心想这些人真可悲。

平时卢涛在工地旁的小店吃饭,10 块钱能打好几个菜,不够可以加。现在他挑中了一家西餐厅,钱包里准备了 300 多块钱,应该够上档次了。

西餐厅电梯里有人吸烟,卢涛心生不满,他觉得在这种高档的地方,不该有没素质的人。卢涛想制止这种行为,最后忍住了,「那人手包鼓鼓的,看起来很有气场。」

高档餐厅果然没有让他失望,雅致的装饰,有礼貌的服务生,客厅中央还有钢琴师正在演奏。钢琴曲很好听,但卢涛听不懂,他怯生生地问服务生是什么曲子。服务生告诉他是《Songs From A Secret Garden》,他点了点头:「我知道,是外国歌曲。」

接过菜单,最低的套餐要 500 多,卢涛骑虎难下,咬牙点了个 600 元的双人套餐。等服务生离开后,他给相好的工友打去电话,让人送钱过来。

工友穿了身迷彩服,径直走进餐厅,还没落座,就说服务生看自己眼神很怪,接着大声质问卢涛为啥跑到这地方。卢涛让他小声点,说这是上流场所。

牛肉、意面、很涩的红酒。对卢涛来说,这餐饭并不值得,他一天的工资不到 200 块,还不是每天都有得做。

「这是一扇窗,我想爬进去,和里面的人一样斯文。」用餐时,卢涛说出的这句话,工友至今无法理解,他看卢涛连刀叉都不大会用。

在工地上,往往依照手艺高低来评判个人。工友对卢涛的评价是这样的:手艺一般,干活算是最差劲的那个。「这人多读几本书,走火入魔了,拽什么『刑法犯罪构成理论』,大家听了都翻白眼。」

接完白眼,卢涛又捧起那台二手便携播放器,看《重案六组》的碟片。

他看完后总要「研究」一番,反反复复观摩作案手段以及破案思路,让自己分别站在罪犯与警察的角度进行推演。

有时工友们拿他打趣,问卢涛怎么不去当警察?

卢涛说:「警察没几个厉害的,我适合当刑侦专家。」

2016 年 6 月 11 号,卢涛去熨衣服的两天前,他所在工地的附近发生一起命案,传言是丈夫将妻子割喉,并把尸体开膛,从乳房中间下刀,延伸至肚脐。

凶手作案手段残忍,工人们都在讨论这场杀妻案。

卢涛记得自己当时参与了这场讨论,他蹲在一边,手捧驴胶补血颗粒碗,用筷子指着工友们发表高论,「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说……」

没等卢涛说完话,其他人迅速散开,说卢涛又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卢涛很失意,大声说,「你们是不知道我的本事,我是受过西方思想、罗马法的影响的,还研究过著名的辛普森案,不信你们看我的笔记。」

没有人理他,工友们正讨论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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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件是一个真实的案件,本以为是一个简单的凶杀案,最后却发现是一个变态杀人案,并且引出了一位自以为达成「完美」犯罪的变态杀人狂。

从事律师行业 7 年,我遇到很多变态杀人狂,他们中,大多数都是拒绝沟通的。我往往采取最直接的解决方式:判断出他们的软肋在哪里。有人在乎亲情,有人心怀怨恨。直到我遇到这一个凶手——看起来,他没有软肋,油盐不进。会见几次后,我终于发现,这个凶手,只是希望得到的东西比较特殊。

2016 年 6 月 13 号,卢涛下完工,身穿 T 恤,卷着裤管,双手端着一套皱巴巴的西裤衬衣,走进工地旁的裁缝店熨烫。

裁缝店很小,只有台老式缝纫机,立式衣架上挂满廉价花格子衣裳,标价 10 元到 15 元,还有各种二手迷彩服和胶鞋售卖。

老板接过衣服,「五块钱,坏了不包赔。」

卢涛说:「钱不是问题,你熨好一点,我要出席个重要的会议。」其实他刚刚下定决心,要去体验西方人的生活。

穿上西裤,扣上衬衫纽扣,卢涛觉得自己很有气质。

他走出工地,看着下完工后无所事事的工友们,心想这些人真可悲。

平时卢涛在工地旁的小店吃饭,10 块钱能打好几个菜,不够可以加。现在他挑中了一家西餐厅,钱包里准备了 300 多块钱,应该够上档次了。

西餐厅电梯里有人吸烟,卢涛心生不满,他觉得在这种高档的地方,不该有没素质的人。卢涛想制止这种行为,最后忍住了,「那人手包鼓鼓的,看起来很有气场。」

高档餐厅果然没有让他失望,雅致的装饰,有礼貌的服务生,客厅中央还有钢琴师正在演奏。钢琴曲很好听,但卢涛听不懂,他怯生生地问服务生是什么曲子。服务生告诉他是《Songs From A Secret Garden》,他点了点头:「我知道,是外国歌曲。」

接过菜单,最低的套餐要 500 多,卢涛骑虎难下,咬牙点了个 600 元的双人套餐。等服务生离开后,他给相好的工友打去电话,让人送钱过来。

工友穿了身迷彩服,径直走进餐厅,还没落座,就说服务生看自己眼神很怪,接着大声质问卢涛为啥跑到这地方。卢涛让他小声点,说这是上流场所。

牛肉、意面、很涩的红酒。对卢涛来说,这餐饭并不值得,他一天的工资不到 200 块,还不是每天都有得做。

「这是一扇窗,我想爬进去,和里面的人一样斯文。」用餐时,卢涛说出的这句话,工友至今无法理解,他看卢涛连刀叉都不大会用。

在工地上,往往依照手艺高低来评判个人。工友对卢涛的评价是这样的:手艺一般,干活算是最差劲的那个。「这人多读几本书,走火入魔了,拽什么『刑法犯罪构成理论』,大家听了都翻白眼。」

接完白眼,卢涛又捧起那台二手便携播放器,看《重案六组》的碟片。

他看完后总要「研究」一番,反反复复观摩作案手段以及破案思路,让自己分别站在罪犯与警察的角度进行推演。

有时工友们拿他打趣,问卢涛怎么不去当警察?

卢涛说:「警察没几个厉害的,我适合当刑侦专家。」

2016 年 6 月 11 号,卢涛去熨衣服的两天前,他所在工地的附近发生一起命案,传言是丈夫将妻子割喉,并把尸体开膛,从乳房中间下刀,延伸至肚脐。

凶手作案手段残忍,工人们都在讨论这场杀妻案。

卢涛记得自己当时参与了这场讨论,他蹲在一边,手捧驴胶补血颗粒碗,用筷子指着工友们发表高论,「有需求就会有市场,从犯罪心理学角度来说……」

没等卢涛说完话,其他人迅速散开,说卢涛又不知道自己是谁了。

卢涛很失意,大声说,「你们是不知道我的本事,我是受过西方思想、罗马法的影响的,还研究过著名的辛普森案,不信你们看我的笔记。」

没有人理他,工友们正讨论晚上

我要说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件,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了 7 年来,但每当我想起来还属会觉得毛骨悚然

法盲到底有多可怕呢?

作为律师,见过的法盲不计其数,但这一个,让我记了 7 年。

7 年之后,想起她,我还会跟人说:别招惹法盲,她可能把你冲进下水道。

天一亮,李静梅锁好卧室的门,直奔早市卖猪肉的摊位,挑了两块肉多的大骨棒。

「师傅,这骨头怎么才能砸碎?我儿子喜欢吃骨髓。」师傅二话不说,几斧子下去,好好的大骨棒就变成「打断骨头连着筋」了。

「自己回去多炖一会儿,使劲一敲就碎了。这玩意又不是金刚钻。」

前一天晚上。

李静梅坐在沙发上,汗还没消,她的丈夫拎着菜回来了。

她死死坐着不动,看丈夫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厨房很小,如果李静梅进去帮忙,就会有点拥挤,而且家里一直是丈夫做饭。

晚饭时,她低头吃饭,有些走神,甚至没顾得上问问儿子在学校怎么样。

丈夫突然问了一句:「老陈今晚不来吃饭吗?」 儿子白了张伟一眼,低头扒拉饭,一句话也不愿意再说了。

老陈是李静梅的情人。这一家三口,都住在老陈的房子里。如此异样的生活,已经过了十几年。

老陈来家里吃晚饭,意味着晚上要在家里住。他通常和李静梅住在主卧,儿子住另外一个卧室。而她的丈夫就睡客厅的沙发,这个沙发他也睡了十几年。

晚饭后,丈夫想去卧室跟李静梅一起睡。老陈已经两个晚上没出现了,估计今晚也不会来了。只有当老陈几天都不来,他才有机会进卧室跟李静梅睡。

今晚,李静梅明确地拒绝了丈夫。他从来都没有决策权。

李静梅进了卧室,关上门。

老陈的尸体,就躺在李静梅的床边。

李静梅闻着腻人的气味,思考着骨头应该怎么处理。她坚信这些骨头是可以处理掉的。

第二天,李静梅一起床,就锁好卧室门,直奔早市上的猪肉摊。

剁肉师傅手起刀落,告诉了李静梅答案。她肯定是明白了些什么,提着碎骨,往家的方向走去。

反正那玩意儿又不是金刚钻。

我是李静梅的律师,这些事,是她在看守所里对我讲的。

李静梅 47 周岁,身材丰满,皮肤白皙,美得很独特,让我想到上个世纪的老港星。

第一次在看守所里见到她,是夏天最热的那几天,会见室没有风扇,她坐下来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汗。

坐在铁椅子上,她手里握着一小团卫生纸,时不时擦擦额头上的汗,非常安静。

如果不是我接受指派时特意问了一下,很难想象她是个杀人犯。

我是法律援助派来的,我告诉李静梅,如果没人出钱给她请律师,这个案子就是我从头跟到尾了。

李静梅看了我一眼,「我没钱支付律师费。」我无奈笑一笑,说法律援助不收取任何费用。李静梅依旧很平静,「国家对我们这种人还是挺好的。」

我让她介绍案发情况。她微微低着头偷瞄我,显然对我并不够信任。我解释说,我们的会见是不被监听的。

「反正,怎么着我这时都板上钉钉了,我好好配合你,只会更好,不会更坏。」

李静梅颓然瘫在椅子上。大夏天的,她额头上密密麻麻布满了汗珠,短袖的前心和腋下被汗水洇湿了一大块,身上散发着一股馊味儿。

我看她实在可怜,便问:「用不用通知家里人给你存钱、存衣服?」

李静梅直接否定了我的提议,「不用了,我身上的衣服都是捡别人穿剩的,我自己洗洗一样穿。」

我后来才知道,别的杀人犯都在监室里混成了大姐大,李静梅却是监室里地位最低的一个,就是因为没有衣服、没有吃的,大家都能看出,看守所外面没人想管她。

李静梅帮其他犯人打扫房间、整理床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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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是一个真实的案件,这个案子已经过去了 7 年来,但每当我想起来还属会觉得毛骨悚然

法盲到底有多可怕呢?

作为律师,见过的法盲不计其数,但这一个,让我记了 7 年。

7 年之后,想起她,我还会跟人说:别招惹法盲,她可能把你冲进下水道。

天一亮,李静梅锁好卧室的门,直奔早市卖猪肉的摊位,挑了两块肉多的大骨棒。

「师傅,这骨头怎么才能砸碎?我儿子喜欢吃骨髓。」师傅二话不说,几斧子下去,好好的大骨棒就变成「打断骨头连着筋」了。

「自己回去多炖一会儿,使劲一敲就碎了。这玩意又不是金刚钻。」

前一天晚上。

李静梅坐在沙发上,汗还没消,她的丈夫拎着菜回来了。

她死死坐着不动,看丈夫在厨房里忙进忙出。厨房很小,如果李静梅进去帮忙,就会有点拥挤,而且家里一直是丈夫做饭。

晚饭时,她低头吃饭,有些走神,甚至没顾得上问问儿子在学校怎么样。

丈夫突然问了一句:「老陈今晚不来吃饭吗?」 儿子白了张伟一眼,低头扒拉饭,一句话也不愿意再说了。

老陈是李静梅的情人。这一家三口,都住在老陈的房子里。如此异样的生活,已经过了十几年。

老陈来家里吃晚饭,意味着晚上要在家里住。他通常和李静梅住在主卧,儿子住另外一个卧室。而她的丈夫就睡客厅的沙发,这个沙发他也睡了十几年。

晚饭后,丈夫想去卧室跟李静梅一起睡。老陈已经两个晚上没出现了,估计今晚也不会来了。只有当老陈几天都不来,他才有机会进卧室跟李静梅睡。

今晚,李静梅明确地拒绝了丈夫。他从来都没有决策权。

李静梅进了卧室,关上门。

老陈的尸体,就躺在李静梅的床边。

李静梅闻着腻人的气味,思考着骨头应该怎么处理。她坚信这些骨头是可以处理掉的。

第二天,李静梅一起床,就锁好卧室门,直奔早市上的猪肉摊。

剁肉师傅手起刀落,告诉了李静梅答案。她肯定是明白了些什么,提着碎骨,往家的方向走去。

反正那玩意儿又不是金刚钻。

我是李静梅的律师,这些事,是她在看守所里对我讲的。

李静梅 47 周岁,身材丰满,皮肤白皙,美得很独特,让我想到上个世纪的老港星。

第一次在看守所里见到她,是夏天最热的那几天,会见室没有风扇,她坐下来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汗。

坐在铁椅子上,她手里握着一小团卫生纸,时不时擦擦额头上的汗,非常安静。

如果不是我接受指派时特意问了一下,很难想象她是个杀人犯。

我是法律援助派来的,我告诉李静梅,如果没人出钱给她请律师,这个案子就是我从头跟到尾了。

李静梅看了我一眼,「我没钱支付律师费。」我无奈笑一笑,说法律援助不收取任何费用。李静梅依旧很平静,「国家对我们这种人还是挺好的。」

我让她介绍案发情况。她微微低着头偷瞄我,显然对我并不够信任。我解释说,我们的会见是不被监听的。

「反正,怎么着我这时都板上钉钉了,我好好配合你,只会更好,不会更坏。」

李静梅颓然瘫在椅子上。大夏天的,她额头上密密麻麻布满了汗珠,短袖的前心和腋下被汗水洇湿了一大块,身上散发着一股馊味儿。

我看她实在可怜,便问:「用不用通知家里人给你存钱、存衣服?」

李静梅直接否定了我的提议,「不用了,我身上的衣服都是捡别人穿剩的,我自己洗洗一样穿。」

我后来才知道,别的杀人犯都在监室里混成了大姐大,李静梅却是监室里地位最低的一个,就是因为没有衣服、没有吃的,大家都能看出,看守所外面没人想管她。

李静梅帮其他犯人打扫房间、整理床铺

闻一多被特务杀害:

有的文学史称,闻一多「既有诗人气质,又具学者风范」,是不错的。但这不是闻一多的全貌。殊不知,闻一多性格峻急傲倪,常与人不睦。吴宓曾「因闻一多等暴厉之行,心中深为疼愤」,不得不离开联大,避其三舍之外。钱穆也曾说,「自余离开联大之后,闻一多公开在报纸骂余为冥顽不灵」。陈寅恪看在眼里,甚为不平,建议将闻一多告上法庭。浦薛凤曾说闻一多「谈及时事,总觉其理想太高,不切实际」。他与刘文典有隙,设法将刘文典赶出西南联大。重要的是,闻一多在重要的历史关头,顺应天命所归的变动、民心所向的社会变革,最终悲壮地走上了争民主、反独裁的革命之路,不惜飞蛾扑火,完成了壮丽的生命涅槃,成为一座革命知识分子的丰碑。

1

1946 年,流年不利,全国到处弥漫着肃杀之气和血腥味道。开年伊始,著名记者羊枣(杨潮)猝死于杭州监狱。接下来,仅在 8 月之前,北平、上海、广州、西安、重庆等地有一百九十多家报刊、通讯社被查封,九家报纸被特务捣毁。仅广州一地,就有十万多册报刊被没收,二十多名记者、教授被殴打,四十七名记者遭监禁,三名记者被杀害。8 月,被关押六年多的成都《大声》周刊社长车耀先被杀。

在昆明,仅 7 月,就有李公朴、闻一多被暗杀。之后便是昆明《学生报》《自由论坛》等四十六种期刊被封,其中包括李公朴、闻一多生前主办的《民主周刊》《人民周刊》《时代周刊》。

但屠杀和血腥并没有吓倒广大的知识分子。在李、闻遭暗杀之后,各地报纸纷纷报道,上海、重庆等地文化界奋起谴责国民党当局的卑鄙暴行。许德珩、史良等名宿八十人在重庆成立「陪都李闻血案后援会」,并发表宣言。

郑振铎主办的《民主》周刊被查封后,郑振铎、叶圣陶、罗稷南等十七位知识分子,在《民主》休刊号上,发出了「我们的抗议」。接着,储安平在上海创办《观察》,以其「独立的、客观的、超党派的」追求,迅速成为「全国自由思想知识分子的共同刊物」。它的七十多位撰稿人,皆是全国一流的学者、教授、报人。这将「文人论政」推向一个高峰。「《观察》以其坚定的道义担当、独立的品格为书生论政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公共平台,悲壮地完成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谢幕演出,成为当年绝响。」(《笔底波澜》246 页)

2

闻一多得知他的大名已上了国民党当局的「黑名单」,他还是从容地走出家门。

7 月 15 日上午,在国立云南大学至公堂,昆明学生联合会举行李公朴殉难经过报告会。通往至公堂的六层台阶上,摆放着鲜花,闻一多泪眼蒙眬。会场坐满了各界来宾。李公朴夫人以一身素衣,率先登上讲台,悲愤地讲述李公朴被暗杀的经过,讲到李公朴中枪倒地时,她痛哭失声,听众也抽泣不止。孰料混进会场的特务,公然吹口哨,胡乱喊叫,会场大乱。

就在这时,人们看见一个穿长衫、戴一副白色眼镜的中年人,大步走上讲台,学生看清那是闻一多先生,会场安静了下来。

闻一多站在讲台上,扫视了一下会场,然后讲话(摘自《闻一多精选集》):

这几天,大家晓得,在昆明出现了历史上最卑劣、最羞耻的事情!李先生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大家都有一支笔,有一张嘴,有什么理由拿出来讲啊!有事实拿出来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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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一多被特务杀害:

有的文学史称,闻一多「既有诗人气质,又具学者风范」,是不错的。但这不是闻一多的全貌。殊不知,闻一多性格峻急傲倪,常与人不睦。吴宓曾「因闻一多等暴厉之行,心中深为疼愤」,不得不离开联大,避其三舍之外。钱穆也曾说,「自余离开联大之后,闻一多公开在报纸骂余为冥顽不灵」。陈寅恪看在眼里,甚为不平,建议将闻一多告上法庭。浦薛凤曾说闻一多「谈及时事,总觉其理想太高,不切实际」。他与刘文典有隙,设法将刘文典赶出西南联大。重要的是,闻一多在重要的历史关头,顺应天命所归的变动、民心所向的社会变革,最终悲壮地走上了争民主、反独裁的革命之路,不惜飞蛾扑火,完成了壮丽的生命涅槃,成为一座革命知识分子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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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 年,流年不利,全国到处弥漫着肃杀之气和血腥味道。开年伊始,著名记者羊枣(杨潮)猝死于杭州监狱。接下来,仅在 8 月之前,北平、上海、广州、西安、重庆等地有一百九十多家报刊、通讯社被查封,九家报纸被特务捣毁。仅广州一地,就有十万多册报刊被没收,二十多名记者、教授被殴打,四十七名记者遭监禁,三名记者被杀害。8 月,被关押六年多的成都《大声》周刊社长车耀先被杀。

在昆明,仅 7 月,就有李公朴、闻一多被暗杀。之后便是昆明《学生报》《自由论坛》等四十六种期刊被封,其中包括李公朴、闻一多生前主办的《民主周刊》《人民周刊》《时代周刊》。

但屠杀和血腥并没有吓倒广大的知识分子。在李、闻遭暗杀之后,各地报纸纷纷报道,上海、重庆等地文化界奋起谴责国民党当局的卑鄙暴行。许德珩、史良等名宿八十人在重庆成立「陪都李闻血案后援会」,并发表宣言。

郑振铎主办的《民主》周刊被查封后,郑振铎、叶圣陶、罗稷南等十七位知识分子,在《民主》休刊号上,发出了「我们的抗议」。接着,储安平在上海创办《观察》,以其「独立的、客观的、超党派的」追求,迅速成为「全国自由思想知识分子的共同刊物」。它的七十多位撰稿人,皆是全国一流的学者、教授、报人。这将「文人论政」推向一个高峰。「《观察》以其坚定的道义担当、独立的品格为书生论政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公共平台,悲壮地完成了自由主义知识分子的谢幕演出,成为当年绝响。」(《笔底波澜》246 页)

2

闻一多得知他的大名已上了国民党当局的「黑名单」,他还是从容地走出家门。

7 月 15 日上午,在国立云南大学至公堂,昆明学生联合会举行李公朴殉难经过报告会。通往至公堂的六层台阶上,摆放着鲜花,闻一多泪眼蒙眬。会场坐满了各界来宾。李公朴夫人以一身素衣,率先登上讲台,悲愤地讲述李公朴被暗杀的经过,讲到李公朴中枪倒地时,她痛哭失声,听众也抽泣不止。孰料混进会场的特务,公然吹口哨,胡乱喊叫,会场大乱。

就在这时,人们看见一个穿长衫、戴一副白色眼镜的中年人,大步走上讲台,学生看清那是闻一多先生,会场安静了下来。

闻一多站在讲台上,扫视了一下会场,然后讲话(摘自《闻一多精选集》):

这几天,大家晓得,在昆明出现了历史上最卑劣、最羞耻的事情!李先生究竟犯了什么罪,竟遭此毒手?他只不过用笔写写文章,用嘴说说话。而他所写的,所说的,都无非是一个没有失掉良心的中国人的话!大家都有一支笔,有一张嘴,有什么理由拿出来讲啊!有事实拿出来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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