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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宝行业的规矩有这条吗?

发布时间:2019-09-02 01:51:27  来源:互联网整理   浏览:   【】【】【
肯定不是啦,这个是不尊重客人!我客人买的单个大钻 我都不拍更不要说高定了
珠宝行业的规矩有这条吗?

肯定不是啦,这个是不尊重客人!我客人买的单个大钻 我都不拍更不要说高定了

窃以为不妥,因为是营利性的定制,从接受订单的那一天起,我们默认该产品的所有权已经归客户所有。

但中国对于类似知识产权(佩戴宣传并没有损害物权吧)的保护很差,道义上不正确,你也没办法拿他怎么样。

以上。

从来不拍 也不晒单 晒成交额 晒买家秀 更别说定制款了 东西好不好 受不受欢迎不是靠那些的

所有的定制货,我都不拍摄佩戴图,更别说婚戒那种敏感物品了

但是会留美美的摄影图,留底纪念


如果顾客是设计款,肯定不会拍照宣传了,要保护顾客的知识产权

你知道为什么我做了这几年的珠宝设计,每次给别人看的都是练习设计吗?就是精品画,为什么我的朋友圈不放我的个人设计产品?因为!!!我所有的设计稿,都是给了公司的!给客户的我也是要严格的遵守保密协议,定制的珠宝每一个都是代表着客户的一个故事,每一个的设计理念都是属于客户的隐私,都是属于客户与设计师之间的秘密,如果没经过同意,呵,反正我讨厌这么做。

没这规矩,可以视为侵权行为。但是侵权的主体不是你,而是你定制那个款的版权拥有方。

并没有所谓的整个行业都这样.当然也没有说所谓的知识产权保护,除非你申请了专利.

如果是你自己设计的款式,说明你技术好,眼光好,有必要的话你可以去申请专利. 如果是他们推荐的款式或者你做略微改款,那就没啥说的,你也不能把他们怎么样,估计你也气不到他们,只能忍并以此为戒,找个理由安慰下自己吧.

一般来说好看的东西,都会拍照收藏或者展示,也不是什么规矩吧,人之心态而已.从卖方的角度而言,也许同一种款式他每天会卖出许多,当然如果你不想她们佩戴或者拍摄的话可以提前说明下,一般而言都会尊重客户要求的.

没有明确规定,如果付钱了这个东西就是你的了,你同意可以,不同意就不行。

如果是设计师原创的设计,不是客户提供的创意或者参考设计的话,客户在定制时又没有提出要购买版权的话,那设计师确实可以公开设计作品的。

你可以找个番禺做镶嵌,看看谁家敢这么做!!

俗话说 所谓将心比心,如此则各得其平矣。

—— 朱熹

整个行业?估计也是在‘她’周围那的一亩三分地的“整个”行业是这样操作吧!

这是个换位思考的问题,人不能因为自己的便利,便一厢情愿的在未经过当事人的首肯下认了这个理。

前面看见很多答主说到了侵权的法律层面,个人觉得不至于,但是商家的行为有违〔买卖约定,俗成道义〕

作为买家,有时候因为个人情感因素,不愿意或是暂时不愿意将定制的物品暴露给无相干的人看,以保护自己的私隐。

作为卖家,有时候因为商务需求,希望把自己这边做得精致的货物展现给潜在客户看,以达到宣传的作用。

两边都有自己的理由,也都为这件珠宝付出了,或金钱或精力的付出。

其实商家完全可以事先征求买家的意见,大多数买家没有保密需求的其实也愿意让自己喜爱的珠宝分享给更多人欣赏,甚至有时候会回头反问卖家“怎样,是不是很多人夸我的戒指(项链)好看好有品位,嘻嘻!”

这样两边都皆大欢喜

但是在拍摄的时候千万要主要,一些个人专属的刻字、日期不要拍出来

人家不说,作为优秀的服务行业从业者也应该注意到,并且识趣

如果买家真心不愿意,其实就真的不要舍本逐末的去强迫他人,毕竟只有愉快的买卖才能让你长久以往的生存下去,将心比心谁都不想花钱买闹心是吧!

结尾顺便给看官们欣赏下作品(客户允许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是没规矩的做法,任何事情都要提前和客户沟通的,如果客户拒绝那就不能做的,职业道德

诚然 行有行规 珠宝行业是一个很古老的行业 于是乎会有一些不成文的规矩 比如不估价 不妄言等 但这个规矩没听说过的 可是呢 设计师设计都会留图 这个是肯定的 就跟现在微信代理发货 货主会留地址电话一样 这是无法避免的 换言之 说这是潜规则更合理些 但是如果未经允许就自作主张的宣传则确实有碍观瞻 因为我国现在对自主产权保护的不完整 所以盗版都盛行 又何况宣传摄影呢 这种事 以后就事先说好 至少不要让对方自主宣传 也只能如此

如果是你出的设计,或者你出了设计费,或者你私人定制时签了保密协议,或者你提示过商家不能给人家用,那么设计归你,不能商用。

如果设计是供应商的,或者设计他以前已经做过的,那就属于他。

所以,选择定制商家的时候还是要看看服务的哦。

不过美丽才给人看,还是开心戴上自己的宝贝吧!

首先,如果含有你名字,形像或者特殊符号的私人图案的设计作品,理应商家是不可以公开的,就算拍摄案例,也需要打马赛克。接下来,说款式,天下设计本身就是一大抄!你以为你的款是独一无二的,说不定是承袭了别人的设计!只是你自己孤陋寡闻不知道而已!我们在说品牌方封版这件事!各大品牌,如果看中了一家公司的设计款,如果想要封版(也就是这个设计不能卖给其他公司了)那是需要付一大笔费用的!或者就是直接量产500个!请问你是付了封版费了,还是量产500个了呢?买个珠宝而已,别搞得好像得到了五色原石,准备打响指了。

主要看前期合作时有无约定,也可以看看商家的推广条款是否有明确约定

1、珠宝行业本身就不是神秘的行业。

即使有什么行规,也是约束从业者居多。

2、题主说了“我定制的”,也说了“她设计的”,这其实是两种情况。

3、“我定制的”,则我理解你主导了款式的设计、确定,那么你不仅应该拥有“所有权”,还应拥有“著作权”

4、“她设计的”则款式由她完全定夺,从裸石到成本都是她的功劳,

在未出售之前,她有“所有权”和“著作权”,

在出售给你后,你拥有“所有权”,著作权如未约定,则她继续拥有,而你想要获得“著作权”,可以在付款前说明这一点,将“著作权”也转移给你;

5、实际情况可能是:你提出了想法,她帮助你实现,设计中有你们共同的努力,对于这件作品,你们共同拥有“著作权”。

6、现在的不愉快起因是“约定不清晰”,后续卖家也“不积极解决”,导致了你的不愉快。

7、我想,如果在你提出“不适宜宣传”后,

卖家或者及时撤回图片向你致歉,

或者跟你说明这件作品真的很漂亮,希望得到你的同意。

任何一种处理方式都会有一个比较圆满的解决结果,

可惜确实解决得不够完美。

最后,我要的说是,

在定制珠宝的行业,

有素养的卖家

一不会私自佩戴客户的成品,

二不会将私自佩戴的图片对外发布,

甚至,如需拍上手图,也自觉戴上白手套,除非客户要求不戴。

相互尊重,才是珠宝行业无法打破的行规。

如果没有事先说明,那卖家的做法没有什么问题。但如果已经这样做了,客人明确表示不希望公开展示的话,那应该立刻撤图,尊重客户的意见

第一,你给的费用里面有设计费吗?

第二,有签合同吗?

第三,合同里有限定这个设计封版吗?即不可以作为批量生产!

私以为,题主敏感了

原则上,珠宝行业没有这条规矩,关于产品所有权问题其他答主已经详尽解说,不再重复

客人定制的很多款式,我也会拍图发朋友圈(静物图)或一些分享平台,大部分款式都是市场已有的,如果是原创款,会打上水印防止同行肆意转发。包括一些设计款,也是我们先发布了图片,客户看中才下单的,有些客户问有没有佩戴图,比如很多客人对珍珠大小并没有概念,需要有对比或上身图,有利于客人判断是否喜欢

有些情况是需要征求客户同意的:比如原创设计(设计构想和素材完全由客人提供),付费设计,来石定制等,如果客人给买家秀,我会发个小红包表示感谢

实际上,很多客人也会要求试戴成品,试戴完并没有买,大部分卖家都会面带微笑为客人戴上,但是一些高级会所或者奢侈品专柜,是不允许试戴的,摸一下都不行,其实这两种做法都没有错。予以试戴,是想增加成交的概率,想让客户有良好的体验,不予试戴,是怕留下指纹、汗液等痕迹,或造成产品的磨损,影响产品的观感,增加保养成本

曾经有客户刚做完美容(脖颈上有残留美容产品)并未告知我,试戴我们的合金产品后,导致不可逆氧化(次日),虽然只有几百块,但这件货只能彻底废了,没别的办法,我们不可能要求客户赔偿。但有特例,去年就有人试戴翡翠商标价30万的翡翠手镯不小心碰碎了,最后还打了官司,最终由客户赔偿了解

我认识很多珠宝卖家,大部分都很热情善解人意的,其实珠宝行业虽然外表看似光鲜,但真的不容易,常常有苦难言

所以,凡是都有两面,站在你的角度,你是产品的主人,需要经过你的同意,你大可以向卖家提出你的诉求,我想卖家不至于盛气凌人的拒绝。站在卖家的角度,是想多一个客定案例,有赞美的成分,毕竟能当做案例的,都是精选的,卖家的动机并不过分

我不知道你们交流的过程,但从“争执”这个词可以理解你们交流的并不愉快,既然你不爽,下次不找她下单就是,或者再下单时要求不公布不佩戴(当然卖家也有权选择接不接单),缘起缘灭,顺其自然吧

但凡有一方语气温柔些,心态放宽些,都不会闹到要来知乎寻求安慰

如果凡事都要事先“同意”,这世界会变得很麻烦,甚至会被利用,很多App在注册的时候都会有个协议要求点是否同意,比如最近爆火的AI 换脸软件「ZAO」,大部分的用户恐怕都没仔细看协议内容就直接同意了吧(太长没耐心看),如果不是各大媒体曝光,几个人会知道协议里有重大霸王危险条款呢?

曾经有个武汉的客户购买裸钻要求签协议书,各种条款我按他的要求拟定好,并打印签字盖章寄去给他,收到后竟还不满意,要求增加补充条款,总价13000的裸钻,只愿付1000定金,还要裸钻到货后亲自来南京看一下,这个客户还是朋友介绍的,和我一再砍价,看朋友面子给他很好的优惠价,前面我都忍了,表示理解,毕竟异地订单,但就在他提出先付1000定金那一刻,我彻底爆发了,不伺候了,爱找谁买找谁买

所以,不管有没有这条规矩,我都建议你翻篇吧,不是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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