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 !!“代购”害怕吗?答:不怕!
电子商务法1月1日正式施行,
“代购们”又要哭晕在厕所了!
今日话题:关于电商法,你怎么看?
去年就已经确定,
今年1月1日电子商务法实施后,
代购的朋友圈风格突变!
2018年,代购的朋友圈长这样▼
从1月1日开始,
代购圈出现了一批“灵魂画手'
简直就是被代购耽误的艺术家▼
生活不易,多才多艺!
如果最近,
你通讯录里面的代购没有更新朋友圈,
那可能是……
当然,也有许多小伙伴表示,
看完手工图片,
更想买了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代购朋友圈会这样呢?
这部法律,可以说是电商法,
也可以说是代购法!
因为它的出台正式改写了代购时代!
代购同志们要稳住啊!
重点如下: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购买地和销售地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3、没有中文标签、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
为什么会推出电商法呢?
因为在代购的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偷税漏税、假货横行、个人信息遭泄露、售后无法追责等等。随着电商法的正式实施,对于代购群体也是一个规范。
所有的网店卖家,微信里的微商、代购们,也有了一个新的名字——电子商务经营者。总之,想要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话,必须先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并且也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代购有风险,过关需谨慎!
或许大家会抱着一点侥幸的心理,
认为这仅仅是与大代购有关,
小代购没有多大的影响,
但新规出现后,
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就是私人代购~
随着法规的施行,
【罚款细则】也发布了~
根据《电子商务法》的规定,
以下几点内容大家要重点关注:
1、《电商法》规定,没有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包括个人代购和微商;
2、《电商法》还明确禁止了电子商务经营者默认搭售、大数据杀熟、订单、刷好评、擅自删差评、无故拒退押金、泄露用户隐私、快递无限延期等行为,如有违反,最高罚款50万元。
3、在电商平台责任承担方面,电商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经营者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最高罚款200万元。
另外,朋友圈的代购成将被重点关注
按照《电子商务法》:
如果你没有足够的
行政许可或者销售资质,
平台将有权报送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很多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
微信代购这么分散,
怎么可能管得到?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二十八条,电子商务平台运营者,对于卖家而言,有责任和义务,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纳税信息”
如果没有做到,会面对严惩!
所以要想代购必须要正规的发展,
代购再也不是想代就可以代了,
在市场中稳住的第一步,
就是依法经营!
有些小可爱,看到之前的文章,
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自己去买是可以的哦,
但是还是有些规定大家需要了解一下。
阿宝首先给大家普及一下
内地海关个人携带物品进境的限额
阿宝询问了深圳海关的客服,
里面的客服这样回答阿宝▼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总价值在5000元以内(含5000元以内);
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
总价值在2000元人民币以内的(含2000元)的,
海关予以免税放行
此外,
还有一些东西是明令禁止不能带的,
惊!有人已被抓!年底去香港扫货,这些东西别随便带!
(点击查看)
总之,遇到一个好的代购不容易!
大家还是”且待且珍惜“!
无论是代购或个人购物,
去香港都必须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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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现在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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